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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动画学院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吉林动画学院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吉林动画学院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吉林动画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学院组织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及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学院设立创新学分。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学分的管理,对原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第一章创新学分的认定管理

第一条创新学分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我院学生在校期间,在教学计划之外累计修满4-5学分的创新学分(艺术类专业5学分,其它专业4学分),方可毕业。

第二条学院负责的创新学分由教务处、学工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图书馆、外语教学部、公共基础教学部等部门根据分管范围认定。分院负责的创新学分由创新学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认定,小组设组长一人,为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成员由学工办主任、系主任、部分辅导员组成。负责本单位学生创新学分工作布置、认定、学分审核,组织复议等工作。辅导员具体负责创新学分的统计、上报、录入等工作。

第二章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

第三条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共八类:即外语水平测试、创新创业活动、科学研究成果、学科竞赛获奖、职业资格认证、文体竞赛获奖、社会实践、参加论坛讲座等。未列入的奖项,由相关部门或分院报教务处审批后,可参照本管理办法中相关奖项等级给予相应学分。

第四条同一个成果多次获奖,创新学分只取最高学分,不重复计分。

第五条集体获奖项目,按照排名计算个人所得学分。个人所得学分=该项应得学

分乘以排名权重。第一、第二、第三名排名权重分别为1.0、0.8、0.6,第四名及以后排名权重均为0.4。如果某项成果既获集体奖又获个人奖,可分别计算学分。

第六条学生个人获得创新学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取小数点后一位。

第三章创新学分的认定程序

第七条创新学分每学年统计一次。每年6月份各分院负责统计上一个学年的创新学分,统计日期截止到本年5月31日。具体工作步骤为:

1.每年5月下旬,教务处下发通知,创新学分认定分院及部门将学生获取创新学分的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转交各分院学工办。

2.每年5月31日前各分院创新学分工作领导小组应召开相关会议,认真部署有关工作,并组织学生填写《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表格将自动生成《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审核表》(附件4),学生只需打印附件4,签字后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班级辅导员。

3.6月上旬,各分院创新学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辅导员根据本院和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相关材料以及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统计和核对,并将统计结果和存在的问题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分院网站上公示三天。如有异议,学生可在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分院创新学分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分院应及时核实,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当事人。

4.6月15日之前各分院学工办将学生创新学分录入青果教务管理系统,并从系统导出《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创新学分成绩单》(以班级为单位),经领导小组组长及有关人员签字后上交教务处。学生可上网查询。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获得的相关学分,并按《吉林动画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学生获得创新学分的证明材料由分院学工办统一保留,直至学生毕业离校后一年。

第十条创新学分为学生成绩的组成部分,每学年学院将对创新学分认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并纳入学院考核体系。学院将对在创新学分认定工作中违规操作的相关人员按学院有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吉林动画学院创新学分设置表

附件2:吉林动画学院各分院创新学分设置表

附件3: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件4: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审核表

附件1:

附件2:

吉林动画学院各分院创新学分设置表

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

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为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倡导大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须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获取相应的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第二条综合素质学分指取得我校学籍后的在校生,在校期间参加校级(含)以上各类文体竞赛、等级考试、专业技术考试、文艺创作、实践活动等,经认定获得的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指取得我校学籍后的在校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与以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为主的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所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认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 1.各级各类文体竞赛; 2.各类等级考试及技能证书; 3.文艺创作; 4.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5.经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第四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 1.大学生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大赛; ?/ 5

2.科学研究活动; 3.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 4.经认定的其他创新创业活动或项目。 第五条学分的认定与程序 1.学生在校期间需获得的综合素质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别根据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依学生参加各类相关活动的类别、层次、规模、效果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由学校认定其学分值,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获取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超出部分可认定为综合素质学分。 2.学生分别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将该学年在校期间获取的相关学分进行个人填报,经专业班级汇总后报所在学院审核。报送时应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佐证材料并在学院存档。 审核后的相关学分填报数据由学院整理报送教务处复核备案,并由教务处导入教学管理系统。 未达到学分要求的学生可在毕业学期进行一次补报。 3.学校加强对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管理,对获取的相关学分进行抽检复审。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4.相同项目(内容)等级考试不重复统计。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分,不重复统计。 第六条本办法是对《关于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设立与认定的暂行办法》(教务字〔20XX〕94号)和《关于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教务字〔20XX〕88号)的修订,自20XX级学生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 ?/ 5

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X X X X X X X X公司 编号: 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X X X运营支持中心发布

目录 1 目的 (3) 2 适用范围 (3) 3 文件换版说明 (3) 4 工作职责 (3) 4.1 运营支持中心 (3) 4.2 其他各部门 (3) 5 工作标准 (3) 5.1 工作创新 (3) 5.1.1 工作创新定义及分类 (3) 5.2 合理化建议 (5) 5.2.1 合理化建议定义 (5) 5.2.2 合理化建议提报及评审 (6) 6 创新奖励标准 (7) 7 归档、宣传及验证 (9) 8 考核标准 (10)

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事业部创新管理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员工自主创新意识,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各中心、部门、各销售区(以下简称各单位)。 3 文件换版说明 本制度为第一次发布。 4 工作职责 4.1 运营支持中心 负责整体创新工作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发布; 负责组织创新工作的开展、评审、批复和落实验证等; 负责整体创新工作宣传和推广。 4.2 其他各部门 负责本单位内部创新的开展、宣传和落实验证等工作; 负责协助进行创新评审、宣传工作。 5 工作标准 本制度中所指的创新主要是指事业部层面的创新工作,包括工作创新和合理化建议,以下统称创新工作。 5.1 工作创新 5.1.1 工作创新定义及分类 工作创新根据其所带来的管理效果及创新出发点,设定两个等级: (1)自主创新:是指在本单位、本部门或本岗位上提出的改进工作的创新,是产生新的思路、方法、措施和工作效果、效益的一种自主创新,业内没有的且节约金额(连续三个月累计)在2万元以上的定为自主创新。另一种是业内没有的,无法衡量节约金额,但其效果调查符合标准的定为自主创新。其关键要素:一是属于自己的;二是创造出来的;三是新的东西。 (2)管理改善:业内已有的或其它单位已用的,但在效果上较其它单位或行业深入到位的,或能改善或提升内部管理,且运行三个月效果卓著定为管理改善。 根据事业部目前各单位工作职责,可从以下工作内容中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 2003年,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先后开展了国家、广东省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对当选的精品课程给予重点资助,并进行定期检查。2007年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遴选3000门左右课程,进行重点改革和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课程建设工作,同时避免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重复以及称号上的繁杂,学院在原有的重点课程建设暂行条例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原有重点课程和已获广东省精品课程称号课程的梳理和认定: 凡已获得“广东省精品课程”或“国家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自动成为当年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 90年代认定的省级重点课程,但未获得“广东省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需参加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选。如不申报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则取消原有的“重点课程”称号;经评审合格的课程,授予“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这批课程应积极申报广东省、国家级精品课程。 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教学单位可以推荐成绩特别突出的新课程,参加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选。 二、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的建设目标与要求 以创建国家精品课程为目标,根据学院的学科及专业定位与特色,整合各专业主干课程及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的教学成果,在今后几年中,每年建设5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建成20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5门左右的课程成为广东省精品课程,1~2门课程成为国家精品课程。 按照教育部提出的精品课程建设“五个一流”(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要求与评审标准,积极推进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 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 (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 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3.科研课题、科研奖励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活动以课题立项合同书或主持人的证明为依据;参加学术交流、学

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

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校学术交流管理,促进学术交流活动有序开展,提升学校学术品位,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内学术报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及政策,必须符合学校的学科专业方向。 第二条学术交流是科学活动社会化的产物,在培养科技人才和创造科技成果的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 第三条学校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具有教授职称、博士学位的教师和学术骨干更要充分发挥其学术带头人的作用。 第四条学校鼓励各院部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校从事各种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活动;鼓励我校主办、承办、协办各种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第二章学术报告 第五条学术报告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术报告由校院两级负责组织,科技处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制订学校年度学术交流计划,各学院配合实施;各学院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制订本学院每学期的学术交流

计划,并报送科技处,以便统筹安排。 (二)校级学术报告由学校负责组织,由科技处和有关部门联合承办,酬金从科技处的专项经费中列支;院级学术报告由各学院安排,并负责相关接待事宜,经费从各学院事业费、科研管理费或其他相关经费中列支。 (三)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学院须向科技处提交本学院学期学术交流工作计划; 每年 12 月下旬须提交学术交流汇总材料。 (四)校级学术报告中有关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专项学术报告或专题系列讲座,由科技处、团委和各学院联合承办。 第六条学术报告的申报和认定 (一)校级、院级学术报告均应在报告前一周填写《XX学院学术报告(讲座)申请表》,各申报单位对学术报告的内容负责,报告由各学院科研分管院长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及相关部门核准,凡事先未申报的学术报告一律不予认定。 (二)原则上每场学术报告完成后均要及时报道,并将宣传稿推荐到校园网主页“学术动态”专栏。 第七条学术报告酬金 (一)校外专家学术报告原则上按下列标准付酬: 两院院士、全国知名专家:3000 元/场;正高级职称人员:2000 元/场;副高级职称人员:1000 元/场;其他人员报告酬金

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与管理,推动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深入开展,提高职工的创新意识和技术业务水平,激发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创优能力、创业能力,培养高技能型人才,引导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职工与我单位的共同发展,依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我单位工会是全局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领导部门,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评比、上报、总结、表彰等工作; (二)负责对命名的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管理,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活动流于形式、没有创新成果的创新工作室,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摘牌处理; (三)负责创建活动中相关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负责对创建经费购买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五)负责对创建经费购买的、达到报废标准的工会固定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废手续。 (六)我单位工会负责《库都尔我单位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的修订、培训、实施、检查。

第四条??我单位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经费的收支、账目核销、建账等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我单位各单位是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管理单位,负责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申报及日常管理,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为创新工作室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 (二)负责协调处理创新工作室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对创新工作室的申报设立、设备配备、人员安排、资金落实、项目立项、技术推广、技术协作等工作积极协调,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三)负责对创新工作室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管理和考核; (四)负责创新工作室物品的比价采购、日常维护、保养及修复工作; (五)各单位工会是创新工作室购买的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单位。 第六条??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修)订本创新工作室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工作标准 (二)负责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开发、工艺技术交流、培训工作;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课题计划和攻关目标; (三)负责技术创新项目的信息安全与保密、有关科技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开发利用; (四)每年年初要向本单位工会提交工作计划,年底完成工作总结; (五)获得经费支持的创新工作室负责提出补贴经费的使用计划; (六)获得经费支持的创新工作室负责使用与保管好补贴经费购买的

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推进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产出导向教育(OBE)人才培养理念和质量观,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遵循“产出导向、目标引领、重点建设、绩效为先”的原则,规划建设一批本科教学核心课程。以本科教学课程体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以核心课程建设助推本科专业内涵提升和本科教学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提升。 第三条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学校投入专项经费建设300门“本科教学核心课程”。以学生学习产出和能力培养为导向,促进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科

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本科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一批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性课程。 第四条建设内容 1.制订课程质量标准。制定并完善课程质量标准,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明确该课程对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为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等提供指导和依据。 2.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并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确保核心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优化课程教学内容的衔接与联系,能有效减少重复与脱漏。 3.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与课程配套的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并在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及校外在线课程教学平台进行开放共享、扩大受益面。 4.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利用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引入研讨教学、案例教学和项目教学等多样化手段与方法,开展混合式教学,引导

长沙医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长沙医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为活跃学术氛围,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规范学术管理,特制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学术活动”是:①外单位知名专家、学者、教授和我院教师面向全院师生作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本文统称学术报告);②参加国内和国际学术研讨会、报告会等交流活动;③主办或联办学术会议。 第二条科研处和各单位共同负责全院学术活动的管理。任何学术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报告人和学术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负责人必须对学术活动的政治和社会影响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学术报告的具体要求: 1、学术报告的内容:学术报告须具有较强的学术性和前瞻性,要尽可能地反映学术最新成果,确保学术报告的科技含量和学术质量。 2、主讲人的学历或职称:外请专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职称,院内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 3.学术报告由各举办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各单位每学期开学初制订学术报告计划,填写《学术报告登记表》,学术报告举办前一周内作好海报宣传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有关资料(包括讲座的内容、时间、地点、照片、专家的学术背景资料等)送交科研处备案。每 1

场学术报告由科研处发给《学术报告证明》,学院以此作为对本单位年终学术活动工作考核评估的依据。 4、院内教师学术报告的次数按照“长沙医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考核与奖励办法”执行。 5、各单位邀请院外教授级以上专家学者来我院讲学,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长审批。 第四条参加国内外学术研讨会、报告会等交流活动的规定: 1、学院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2、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学术会议应是国家级和省级专业协会举办的、针对本专业发展前沿的科研性会议。 3、参加在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及其他学术会议所需费用,按以下渠道支付: (1)凡有横向课题经费的人员,所需经费从该项目经费中解决; (2)凡有纵向科研课题资助经费的人员,所需经费从该项目经费中解决; (3)没有科研项目的人员,所需费用在学院经费中支出。 4、出席在国外及港澳台各地区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费用:学院支付60%,个人支付40%(有科研项目的可从项目经费中支出)。 5、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需有被会议录用的论文,持会议通知或邀请函提出申请,同时填写《长沙医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按审批权限审批。对于在国外及港澳台各地区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和在旅游城市召开的2

中国XXX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XX福建省分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国XXXX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XX”)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激发各单位和全省员工开展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公司从良好迈向卓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创新包括三种:一是创新金点子,即公司员工的创新设想或建议。二是创新项目,即企业内部各单位(或生产班组)开展的各领域的创新实践活动。三是创业团队,即企业内部若干员工以专职或兼职形式组成团队开展某项新型业务运营推广的新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XX及所属各单位、员工。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设立创新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省公司各部门(中心)主要负责人构成。 创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省公司企业发展部负责。 第五条公司设立创新成果评审小组和省公司支撑服

务团队。 (一)公司创新成果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组”),负责创新项目、创新金点子的评审组织工作。其中,创新项目、创新金点子分别由省公司企业发展部、工会牵头组织评审工作。 为增强评审的专业性,设置经营服务组、网络支撑组、综合管理组等专业评审小组,并分别由市场营销部、运行维护部、企业发展部牵头,根据创新金点子、创新项目的申报情况,确定各评审组参与部门。 (二)公司省公司支撑服务团队,负责对创业团队的业务(项目)选择、目标设定、资源配置、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论证和确定,并负责协调解决创业团队运营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省公司支撑服务团队牵头组织部门是省公司企业发展部,支撑服务团队固定成员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企业发展部、计划管理部、网络综合部(网络财务部)、信息化事业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构成,其他部门根据需要参加。支撑服务团队各成员负责本部门相关职责范围内的支撑服务工作,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第三章创新定义与创业试点范围 第六条创新金点子或项目的定义

德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德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任务 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主动适应学习者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号)和《德州学院关于深化课程信息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德院政字〔〕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在线开放课程指德州学院网络教学平台中校外的( )以及学校自主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等。 第三条依托引进网络教学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协同育人课程建设机制,组织教师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平台应用培训,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完成新老平台教学资源迁移,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营造开放合作的网络教学与学习空间。 第四条以公共基础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为重点,兼顾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自主建设具有校本学科专业优势特色的在线开放课程;认定一批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校级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并遴选推荐申报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省级优质在线开放课程。 第五条以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教学和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手段,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和教学效果评价办法,整体推进学校、专业、课程等多个层面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建设要求与内容 第六条在线开放课程须经长期教学实践形成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社会学习者、行业企业专家认可,在同类课程中有一定影响力和较强示范性。在线开放课程应参照《德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评价标准(试行)》的具体要求,围绕以下方面加强建设。 .课程团队与服务。在线开放课程应有相应的课程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团队主讲成员均应有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支持和鼓励教学名师、知名专家主讲课程。除主讲教师外,课程团队还需配备必要助理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长期在线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课程团队成员分工明确合理,主讲教师能够承担课程相关教师的培训及教学研讨工作。 .课程内容与资源。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关领域的基本问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核心内容,能够根据预设教学目标、学科特点、学生认知规律及教学方式,围绕学科核心概念及教学内容和资源间关系,组织教学内容及资源、设置教学情境。每门课程的课程资源应包括课程介绍、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在线作业、试题库、参考资料和围绕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教学视频。 .教学设计与方法。遵循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围绕教学目标并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根据课程内容采取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积极开展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改革。

创新学分规定

南京工程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规定(试行)发布时间:2010-10-27 15:42:31[字号:大中小][关闭此页打印此页] 南工教字(2005)6号 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是就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了加强大学生课外实践及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现对我院学生课外实践及科技活动做出如下规定:1.学生参加在学院登记备案并获得批准的实践和创新活动均可获得综合能力培养及创新学分。 2.综合能力培养和创新学分是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综合能力培养和创新学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1)参加在学院登记备案并获得批准的CAD、UG、Pro/E、数控、汽车驾驶、会计等各种课外技能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证书。 (2)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如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等)。 (3)参加各种科学研究活动、发明创造、技术开发并取得成果。 (4)发表研究论文及文学作品等。 (5)学期个人学习总结、学习状况分析及改进措施。 (6)参加各级文体类比赛获奖。 (7)担任班级教学信息员。 (8)进行与专业相关的社会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 (9)参与其它由教务处认定的实践和创新活动。 3.综合能力培养和创新学分按下列标准认定: (1)证书类

参加在学院登记备案并获得批准的CAD、UG、Pro/E、数控、汽车驾驶、会计等各种课外技能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证书,每证书4学分。 (2)科技竞赛类 ①国际级:最高奖项10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2个学分,最低不少于8个学分; ②国家级:最高奖项8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1个学分,最低不少于4个学分; ③省部级:最高奖项5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0.5个学分,最低不少于3个学分; ④校级:最高奖项3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0.5个学分,最低不少于1个学分。 (3)科研活动类 ①参与教师科研活动(以立项书为准)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科研活动,每项2学分; ②鉴定成果:指通过教育或科技主管部门鉴定的项目。按鉴定水平记分:国际领先10个学分,国际先进8个学分,国内领先6个学分,国内先进5个学分;省内领先4个学分,省内先进3个学分; ③科技获奖:指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评选中获得的奖励;按获奖等级记分: 国家级:最高奖项8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1个学分,最低不少于5个学分。 省部级:最高奖项6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1个学分,最低不少于3个学分。 市厅级:最高奖项4个学分,每降一级减少1个学分,最低不少于2个学分。

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 讲座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校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的管理,使其充分发挥活跃学术气氛、促进学术交流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邀请校外专家举办的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 第二条举办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等活动,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确保报告会、论坛、讲座的正确政治导向,使其成为促进学术繁荣、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 第三条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的内容应是学科发展的学术前沿课题或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践前沿课题,有利于学科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四条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的主讲人应是相关学科公认的学术权威或某一研究领域著名的学者。 第五条举办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应坚持总量控制、质量为上的原则,一般每个单位每月举办的报告会、论坛、讲座不超过一场。 第六条主办单位须对拟参加的主讲人的思想政治立场和讲授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了解,确保主讲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第七条对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实行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凡学生工作处(部)及校团委、各学院党委、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党群组织举办的报告会、论坛、讲座,须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其他单位举办的报告会、论坛、讲座,须报社会科学处审批;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学者参加的报告会、论坛、讲座,须先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再报社会科学处或党委宣传部审批。 第八条举办报告会、论坛、讲座,须提前一周向审批单位进行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学者参加的需一式三份),分别由主办单位留存和审批单位备案。 第九条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主办单位应利用相关校园门户网站和其他纸质媒介对报告会、论坛、讲座的主题、主讲人、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事项做相应的通知与前期宣传。 第十条报告会、论坛、讲座的录像、照片、文稿、记录等由主办单位负责拍摄、整理和备案,并及时将宣传报道稿报送校党委宣传部。 第十一条报告会、论坛、讲座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举办。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社会科学处、党委宣传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举办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审批表

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 XXXXXXXX公司 编号: 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日实施*年月***年*月日发布 * 布发心XXX中持支营运资料word . 目录 1 目 的 (3) 2 适用范 围 (3) 3 文件换版说 明 (3) 4 工作职

4.1 运营支持中 心 (3) 4.2 其他各部 门 (3) 5 工作标 准 (3) 5.1 工作创 新 (3) 5.1.1 工作创新定义及分 类 (3) 5.2 合理化建 议 (5) 5.2.1 合理化建议定 义 (5) 5.2.2 合理化建议提报及评 审 (6) 6 创新奖励标 准 (7) 7 归档、宣传及验 证 (9) 8 考核标

资料word . 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事业部创新管理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员工自主创新意识,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各中心、部门、各销售区(以下简称各单位)。 3 文件换版说明 本制度为第一次发布。 4 工作职责 4.1 运营支持中心 负责整体创新工作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发布; 负责组织创新工作的开展、评审、批复和落实验证等; 负责整体创新工作宣传和推广。 4.2 其他各部门 负责本单位内部创新的开展、宣传和落实验证等工作; 负责协助进行创新评审、宣传工作。

5 工作标准 本制度中所指的创新主要是指事业部层面的创新工作,包括工作创新和合理化建议,以下统称创新工作。 5.1 工作创新 5.1.1 工作创新定义及分类 工作创新根据其所带来的管理效果及创新出发点,设定资料word . 两个等级: (1)自主创新:是指在本单位、本部门或本岗位上提出的 改进工作的创新,是产生新的思路、方法、措施和工作效果、效益的一种自主创新,业内没有的且节约金额(连续三个月累计)在2万元以上的定为自主创新。另一种是业内没有的,无法衡量节约金额,但其效果调查符合标准的定为自主创新。其关键要素:一是属于自己的;二是创造出来的;三是新的东西。 (2)管理改善:业内已有的或其它单位已用的,但在效果 上较其它单位或行业深入到位的,或能改善或提升内部管理,且运行三个月效果卓著定为管理改善。 根据事业部目前各单位工作职责,可从以下工作内容中提报创新:

学生创新与课外文档新实践奖励学分管理办法

农院政[2007]21号 关于印发《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 创新与课外实践奖励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系、处(室):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三创一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将创新与课外实践奖励学分纳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现依据《天津农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课外实践奖励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课外实践奖励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二ΟΟ七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大学生创新实践奖励学分管理办法通知 (共印40份) 天津农学院办公室2007年3月30日印

发 附件: 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 创新与课外实践奖励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三创一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将创新与课外实践奖励学分纳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现依据《天津农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认定范围及标准 创新与课外实践奖励学分包括三个方面: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课外创新学分;社会实践课外奖励学分;文体活动课外奖励学分。 具体范围及标准参照附表。 二、认定程序 (一)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两周,学生填写《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课外实践学分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的创新与课外实践学分经学生所在系领导确认并填写认定意见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三)由教务处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批意见。教务处审批后,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在对申报的学分认定上有争议时,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最终认定。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学分的用途与记载 (一)学生取得的创新与课外实践学分,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选修课的学分,但冲抵总学分一般不超过8个;超出部分的创新学分,可作为超修学分予以记载。 (二)同一项目的奖励学分中以每单项取得的最高分为准。 (三)学生取得的学分在评优评奖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 (四)获得的学分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 四、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2003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含因休学等原因入2003级的学生)。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会议室、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图书馆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图书馆会议室的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利用率,现对学院会议室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图书馆 212 会议室由图书馆办公室管理协调安排使用,并负责卫生、安全以及对室内设备物品的管理和维护。 二、校级会议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院长办公会和办公室牵头承办召 开的各类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各项会前准备、会中服务和会后整理事宜。 三、部门承办会议或分管院领导组织的会议,须由承办部门或分管 校领导指定人员,在会议前两个工作日与学院办公室联系(内线电话2494),办理会议室的使用预约手续。 四、办公室按照“系部、处室会议服从院级会议,先定先使用”的 原则统一安排,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保证会议准时召开。 五、使用会议室时,未经办公室和技术部的同意,不得改变会议室 设备、家具的位置,不得将会议室物品携出室外,不得擅自动用室内音响、功放、投影等设备,如需使用应在预约时一并申请,由办公室派技术部人员开启调试。 六、会议室为会议和接待来宾常规备有饮用开水,内部会议一律不 配茶叶、纯净水和纸杯;承办重要会议需要茶水等,须在预约使用会议室时一并申请;有其他需要则自行准备。部门会议请自行做好会务服务

工作。在会议室悬挂、张贴标语条幅,需在办公室专人指导下开展,并在用后及时清除,以保持墙面整洁。 七、会议期间会议室的卫生、照明、空调、设备的使用由承办部门 负责,使用时要爱护各种设施,如有损坏,按照规定赔偿。 八、会议承办部门应提前到达会场,做好会场布置及准备工作。 九、会议所需的笔记本电脑等设备由图书馆技术部提供,也可以由 会议承办部门准备。 十、凡使用会议室的承办部门负责人即为会议期间的防火负责人。 若出现安全问题及其他隐患,学校将追究使用部门的责任。 十一、会议期间请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会后应及时清理会场,关好 门窗、空调等设备,通知办公室查验设备,并由承办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对于未按规定要求预约、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学院办公室有 权不予适用,并提出批评或通报。 十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O—五年七月二十日会议室现有设备:音响设备一套,投影设备一套。开启顺序是:进门电闸,灯,夏季和冬季可以开空调(温度一般设定为 26 度),投影仪,连接电脑设备,打开音响。 关闭的顺序:音响设备,投影仪,电脑设备,空调,灯,电

创新工作室管理制度

创新工作室管理制度 一、创新工作室宗旨: 围绕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关键点,开展管理创新、方法创新、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达到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优化流程、解决问题、降本增效,促进公司发展。 二、创新工作室职责: (一)围绕工作目标,明确和提出创新课题。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新技术、前瞻性、新理念、新办法、新经验等信息,及时收集各专业工作中的需求信息,及时发现工作中需要创新或微创新的课题,提出建议、推介好做法。 (三)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集中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创新活动、研究课题,对“QC”成果、群众性创新、专业技术、教育培训等确定的创新课题进行推进,做好过程中问题的反馈、研究、解决。 (四)围绕研究项目组织开展交流、研讨、合理化建议等活动,集思广益,培育集体凝聚力,发挥全体员工创新积极性。 三、创新工作室活动办法 (一)坚持开展创新活动。工作室按创新项目计划开展活动,平时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和技术需要,不定期对创新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二)坚持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室全体人员会议,对创新课题进展情况通报。

(三)实行集中与分组相结合,各小组围绕工作室目标,自行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革新和技能培训等活动。(四)及时记录活动台账,保持活动资料完整。 (五)工作室要经常开展团队学习活动,积极引导青年技术人员参与技术创新活动,大力培养技术骨干,促进成员间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六)每季度对工作室创新项目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对下季度工作进行计划安排,并组织技术骨干经验交流。 (七)年终对工作室活动内容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下一年工作计划。 四、创新工作室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劳模工作室在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团队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劳模创新工作室高效运转、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室坚持创新创效为指导方针,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有条不紊的发挥劳模、技能人才的示范、指导和辐射作用,促进创新发展。 (二)工作室定期召开会议,谋划布置阶段性的创新工作,研究解决生产创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为成员提供自由研讨和交流的平台。 (三)工作室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活动,并做好相关的准备、汇报和反馈。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四川天一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快课程建设步伐,扩大课程建设的成果,使课程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学院将课程建设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为实现学院“十三五”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课程改革的方向。把课程改革的重点放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变上。通过课程建设,逐步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不相适的问题,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三)课程建设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根据职业岗位的需要,以通用能力为基础,以职业岗位核心能力培养为重点,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科学、合理设计课程。课程要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突出高级技工与高职教育的融合;要体现本专业、本课程教学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先进性特点;要符合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心理和教学规律,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人才。 (四)正确处理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课程建设中的重点与一般、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做到课程定位准确,目标明确,内容合适。 二、课程建设的原则和目标 课程建设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高质量的创新人才为目的。在建设中采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大批量合格课程建设与部分较高水平的优秀课程

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期、分批进行建设。从所有课程抓起,以对教学质量影响最大的课程为先导,建成一批院级乃至省、国家级精品课程,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经过3—5年的建设,建立150门核心课程标准,开发30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一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三、建设内容 (一) 教学文件与教学条件 1.教学文件。课程标准、教材、教案、试题、学生成绩、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学生考核分析等保存完整。课程标准应明确本课程的性质及其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阐明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基本内容、教学重点与难点,合理安排各教学环节、课时分配、教学方法及合理的教学组织形式,反映本课程的最新成果及教改思路,实验课程标准要符合培养目标,要有完整、系统的实验讲义或指导书。教材选用应符合教学与专业评估要求,内容精而新,与专业层次要求相适应,深、广度符合标准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如所选教材不完全适合,应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增删,调整或编写补充教材。要有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资料,含教学参考书、习题集、实验指导书、自学指导书、一定数量的必读书目及有关参考图书。教学进程要统一,教学进度计划表填写规范且认真执行。 2.教学条件建设 (1)实验、设备状况:实验设备套数能保证本课程实验的开出,具有开出基本实验的全部设备,且设备完好率≥95%;设备使用率≥95%。 (2)实验数量及水平:能开出全部基本实验;能开展综合性、创新性或研究性实验。 (3)实践教学设备能基本满足与本课程有关的实践教学环节需要。 (4)要有多媒体教学辅助等设备以及教学必需的教具、挂图、演示实验仪器、幻灯、投影仪、声像资料等,能较好地运用计算机、多媒体辅助教学、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XXX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 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制度。为规范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具体名目见附件),并经成绩认定所取得的相应学分。未修够该学分者视为该教学环节考核不合格,不准予毕业,本科生的最低要求是10个学分,专科生为6个学分,上不封顶。 第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教务处是学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主管部门,负责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规章制度制定、组织认定、评估检查等;各二级学院负责本级相关工作。 第二章设置类型与学分分值 第四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按“竞赛”、“科研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考试认证”四大类设置,各类对应学分分值见附件。 1.“竞赛”是指参加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文体竞赛、以及创新创业竞赛等各类赛事,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2.“科研与创新创业”是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艺术作品、出版科研著作、参加学术交流、获得专利、参加教师教研科研项目、参加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参加实验室课外开放项目及创新创业项目等活动。 3.“社会实践”是指参加志愿者公益活动、社会实践获奖、三下乡、西部计划、大型文体演出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4.“考试认证”是指考取各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参加能力考试及认证等并成绩优异。 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不同层级成果,不累计记分,按可得的最高学分计算,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集体成果与个人成果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记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 第六条个人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工作在每学期10-15周进行。由学生本人通过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信息系统填写《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表》,并上传支撑佐证材料,提交相关单位审查认定。 第七条相关单位认定。各相关单位对学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逐一核对,并对通过的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者,由各单位报送学校复审。公示无异议者的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提交学校复核。 第八条学校复核。学校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无误后,由各二级学院将学生本学期所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第九条在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和认定过程中弄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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