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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部各检测中心,有关工程建设单位:

现印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排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及其配套与附属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或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仲裁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根据委托对有质量争议的水利工程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的活动。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是指依法取得相应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格的单位。第五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质量监督、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验收的重要手段。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自身建设,积极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工艺,不断完善检测手段,提高质量检测人员的素质,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检测单位与人员

第八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依据《水利水电工程与产品的安全、质量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水科教[1994]171号)的有关规定设立,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并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批准,方可承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第九条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批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时,必须明确其可检测的业务范围。检测单位应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检测业务工作。

第十条水利部批准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结果是水利工程质量的最终检测。

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本流域、本辖区水利工程质量的最高检测单位并报水利部备案。

仲裁检测由最高检测单位或最终检测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人员除符合第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具有所检测内容的专业知识、能力;

(三)熟悉国家、水利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

(四)具有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岗位证书。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由批准检测人员所在单位检测资格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批、颁发。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由水利部统一印制。

第三章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第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或其它有关部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验收主持单位可根据规定或其它特定需要,要求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进行质量检测。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监造)等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委托具有相应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格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委托方应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包括如下事项和内容:

(一)检测工程名称;

(二)检测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

(三)检测的依据;

(四)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抽样方式;

(五)完成检测的时间和检测成果的交付要求;

(六)检测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委托方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代表签章和时间;

(九)其他必要的约定。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国家标准、水利水电行业标准;

(三)工程承包合同认定的其它标准和文件;

(四)批准的设计文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等技术说明书;

(五)其它特定要求。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方法和抽样方式:

(一)国家、水利行业标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国家、水利行业标准没有规定的,由检测单位提出方案,委托方予以确认;仲裁检测,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争议各方的共同约定进行。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成果是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包含如下内容:

(一)检测项目名称(合同名称);

(二)检测委托单位;

(三)检测类别;

(四)检测时间

(五)检测项目

(六)抽样项目

(七)检测数量

(八)检测依据

(九)检测地点

(十)主要检测仪器设备

(十一)检测内容;

(十二)检测结果及结论;

(十三)对有关检测事项的说明;

(十四)检测人员(不少于2人)、报告编写人、校核人、批准人签字;

(十五)检测单位盖章。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委托方提交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报告须按规定编制,内容应客观、数据可靠、结论准确、签名齐全。如需补充或更正,应具体写明原因。

第二十条对存在工程安全、可能形成质量隐患或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测结果,检测单位应在报检测委托单位的同时,报项目法人和工程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终结后,应当将有关材料归档。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结果有异议,须在收到检测报告的15天内向检测单位提出,检测单位应认真处理,并予以答复。如当事人仍有异议,可向原检测单位或具有仲裁资格的检测单位申请复检,复检检测报告为终局检测结论。

第四章检测费用

第二十三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第二十四条仲裁检测的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五条对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检测单位和人员,由批准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二十六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由该检测单位承担。

第二十七条对在质量检测工作中玩忽职守,衔私舞弊,索贿受贿,伪造或提供不公正检测数据的,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视其情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以罚款、限制检测范围,直至取消检测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6号,2009年1月1日施行)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保护县城或设区市工业园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防洪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项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1000千瓦以下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下、1万亩及以上的堤防项目及排涝工程;其它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灌溉面积5万亩以下的灌区项目;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检测方案(示例)

连山县2015~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EPC总承包质量检测方案 2015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方案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连山县2015~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施工 项目经理部 2015年10月21日 目录 1 工程概况 (1) 2 检测内容 (2) 2.1 材料见证取样和检测的内容 (2) 2.2 实体检测内容 (3) 3 各治理河流检测方案 (3) 3.1 永丰河治理工程 (3) 3.2 小三江治理工程 (4) 3.3 沙田河治理工程 (6) 3.4 太保河治理工程 (8)

2015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方案 1、工程概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位于广东省西北部,是我省少数民族居多的地区之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建设了一个“特色立县,生态崛起”发展战略的典型,取得较好的经济成果。但目前连山县县内河流存在河道淤积、河道较为混乱、河道过流断面小、河道狭窄弯曲、汛期排洪不畅等问题,遭遇暴雨,极易成灾。为了维护该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鉴于该河道现状,省人民政府启动连山县2015~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本项目包括永丰河治理工程,沙田河治理工程,上草河治理工程,太保河治理工程,上帅河治理工程,小三江治理工程,禾洞河治理工程,共治理河道152km,新建堤防4km,加固堤防29km,护岸91km,河道清淤94km。主要沿河道中心线对河床进行适当清淤、疏浚,对岸脚进行固脚,对岸坡进行草皮护坡,适当扩宽原有河道。防洪保护对象为沿岸村镇及两岸农田。治理后,村庄、乡镇等人居集中点,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基本农田防洪标准达到5~10年一遇;其他设施、零星居民点、分散农田以防冲保护为主,不设防洪标准。 该项目分2015年、2016年、2017年三个年度实施,2015年度实施内容包括永丰河治理17km、沙田河干流治理12.8km、太保河治理9.2km、小三江治理20.5km,共治理河道约59.5km,投资约10800万元,其中至2015年12月31日完成河道治理约36km,投资约6500万元,至2016年3月31日完成剩余2015年度施工任务,完成2015年度全部投资10800万元。 针对2015年度的施工任务,我部按不同河流划分为四个分部工程,即太保河分部、沙田河分部、永丰河分部、小三江分部。 2、检测内容 2.1、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内容 如下表: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水利工程作为一项大型的工程项目,其在工程完工之后并不是可以直接对工程进行交接的,一般来讲都是双方都是需要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只有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办理交接手续,但如何才能判断水利工程质量是合格的,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来告诉大家答案。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对水工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分为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检测项目。其质量评定标准为: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凡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质量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凡其他

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 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方案(汇编)

***水库工程 质量检测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水库工程项目部

二○一八年一月四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1) 2编制说明 (1) 2.1编制依据 (1) 2.2编制目的和任务 (1) 3质量检测基本情况 (2) 3.1委托检测 (2) 3.2检测组织机构 (2) 3.3试验仪器设备 (3) 4质量检测基本程序 (4) 4.1原材料检测程序 (4) 4.2现场检测程序 (4) 5主要检测项目与检测内容 (4) 5.1原材料 (4) 5.2中间产品 (6) 6过程控制 (7) 6.1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查 (7) 6.2灌浆工程 (7) 6.3支护 (9) 6.4输水钢管、球墨铸铁管安装 (9) 6.5土工检测 (10) 7质量检测保证措施 (11) 7.1检测质量目标 (11) 7.2抽样原则 (11) 7.3样品的处置措施 (12) 7.4试验前准备工作 (12) 7.5建立检测台账 (12) 7.6检测任务的管理程序 (13) 8取样计划表 (14)

1工程概况 工程规模、交通等基本情况。 2编制说明 2.1编制依据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36号)。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4)、《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7)、《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15)。 8)、《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规程》(DL/T5330-2015)。 9)、《水工自密实混凝土技术规程》(DL/ T 5720-2015)。 10)、《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 T 3091-2015)。 11)、《水及燃气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 T 13295-2013)。 2.2编制目的和任务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施工合同》、《设计技术要求》、《施工技术要求》、相关规范和水利部水利建设管理总站的相关要求,结合水利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编制本检测方案。 目的:为严格控制、把握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质量,为工程提供真实完整的工程质量数据,给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客观、科学的质量评价依据,执行验收工作程序。 任务:本项目的主要检测对象包括工程实体及其所使用的水工材料、中间产品、实体结构、金属结构、机电产品的制造和安装等。 采用重点观察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确定抽查时机、地点、对象,抽检频率以相关规范为准。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预制检查井就是管道工程中重要得结构物,其施工质量影响着城市道路功能发挥、行车安全。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控制有着“多”、“细”得特点,本文主要从预制检查井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要点来进行预制井得质量控制。 1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问题诱因 1、1原材料、设备因素 市政道路检查井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就是造成检查井施工质量问题得诱因之一,尤其就是混凝土质量,混凝土得原材料主要就是水泥、矿物掺合料、粗骨料(石)、细骨料(砂)、外加剂与水等六种材料,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就就是控制这六种原材料得质量。混凝土原材料质量直接影响着混凝土得强度、耐磨性、稳定性、耐久性等性能,因而原材料质量必须严格控制。 1、2施工因素 施工过程中工序之间得质量控制就是检查井质量控制得重要诱因,“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很好得形容了预制检查井施工过程中得质量控制,包括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模板制作安装、养护等工作,不能遗漏任何一项施工环节。 1、3管理因素 预制检查井施工过程中管理问题时造成预制检查井质量问题得关键因素之一。施工过程中管理混乱、缺乏管理,“不遵循四检制”报检制度,施工过程中缺乏旁站监督等都易造成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

问题。 2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问题控制要点 2、1做好原材得质量检查工作 严格控制混凝土坍落度,混凝土配合比要与施工季节相适应。混凝土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得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与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钢筋原材料进场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得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得规定。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等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标准得规定。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得规定。 2、2做好现场混凝土浇筑质量 (1)振捣时坚持“快插慢拔”得振捣原则,振捣时按照一定顺序有规律得逐点振捣,振动器插入点在模板得中央部位,纵向间距保持在40cm左右。 (2)振动器在一个部位振动完毕后须缓慢、匀速地提升,不应过快,以防振动中心产生定隙或不均匀,排气不理想。避免在振捣时振动器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研究.doc

[摘要]水利工程项目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工程,其质量安全关系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至关重要,进行必要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确保质量安全的关键,高效规范的质量检测管理系统更是直接决定着水利工程项目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本文通过分析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运作过程,明确地表明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的重要性,是未来发展的必要环节,建立完善质量检测管理系统,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研发 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国家加大对水利工程的资金支持,水利工程迎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对防洪抗旱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水利发电又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至关重要,关系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影响着社会经济发展。质量检测直接决定着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后期必不可少的环节,要重视监测结果,并进行科学分析,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效果,实现最大的效益。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发展现状 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系统也发生了变化,传统的检测业务的数据记录、报告编制、审核批准等过程全部采用手动填写,这样的过程造成了检测过程中的纸张浪费、文字信息笔误以及时效性差等问题,现在高科技的检测系统,所有环节实行信息化、科学化的管理,全部都进行信息化的处理,具有时效性、缩短过程中的拖沓等。质量检测是水利工程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控制、管理与评价的重要手段。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鼓励相关企业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规范管理系统操作,有效分析数据,得出科学合理的数据结果,进而分析水利工程项目的综合效益。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研究内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涉及多个环节的控制与管理,是检测水利工程整体效益的重要指标,下面以某水利工程 质量检测管理系统为例,其系统主要采用Java语言编写,类似于自动化的办公系统,系统页面采用平面化设计语言,引入手机桌面的操作界面,用户可以添加快捷功能等,实现数据的可视化操作。主要模块包括检测业务办理、财务管理、办公管理、统计报表、试验台账等的分析。 2.1检测业务办理检测业务办理主要包括以下模块:发起工作、待办事宜、检测以及合同查询、工程管理子模块等几个方面,贯穿了 工程检测的委托、任务分配及确认、试验检测、监测数据录入以及检测报告生成、报告审批以及发放归档等。现代化的检测操作过程流程简单,节省了人力物力,数据和资料的整理更加规范化,提高了检测工作的效率。 2.2财务管理质量检测管理系统的财务管理系统用来设置项目的收费,以便委托时根据系统内部设置的收费项目进行核算,系统 内部可以对单个检测的参数费用进行设置,亦可以对多个参数费用进行设置。总之,主要分管系统内部的检测费用,方便委托单位随时可以查看费用明细,提供了便捷性。 2.3办公管理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内部还包含办公系统,主要用于内部工作人员的日常办公,在系统内部,可以实现文件共享、即 使收发各种通知公告,登录该系统的人享有各自的权限,方便内部操作人员的信息交流与文件传输,实现高效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办公系统的自动化与智能化。 2.4台账统计查询质量安全检测管理系统内部的台账系统分管各种台账,系统内部可以根据报告的编号、实验项目编号以及名称等及 时检索各种台账信息,包括委托单台账、试验台账、报告台账、不合格报告以及台账等,根据检索出的信息,可以随时进行导出和打印,为信息的查询提供了方便,实现了信息化的高速办公,方便统计各种台账信息,并进行统一的分类与归纳整理,需要用到随时取出,提高工作效率。 2.5设备管理系统内部还可以对水利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检测的各种实验仪器以及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由于质量安全检测所涉及 的项目繁多,需要使用的仪器以及设备很多,如果雇用人力进行管理,效率低下,系统内部的管理实现了智能化、高效化的管理,及时检查老化的需要维修的设备,定时更新添加的仪器设备,直接通过该系统可以进行有效的检索,方便查询,检测人员在仪器和设备的归还和使用上要做好登记工作,工作人员及时录入信息,以避免对其他人员的使用造成干扰。3结束语随着当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需求日益增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要满足更多的人类生活需求,并 为人类创造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因此,对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测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检测的结果直接反映着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水平。但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测需要借助于质量检测管理系统,以便对项目相关的检测数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 (1997年12月21日水利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 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 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 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 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 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 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 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 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 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 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 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 合理化建议活动。

质量检测方案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 (南天[2017]技案005号) 合同名称:新孟河延伸拓浚(金坛区)及综合配套整治工程指前镇综合配套整治工程二标段

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审签后,随同审批意见,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 新孟河延伸拓浚(金坛区)及综合配套整治工程指前镇综合配套整治工程二标段 质 量 检 测 方 案 (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 常州南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施工质量检测方案 一、编制依据 ⑴、《新孟河延伸拓浚(金坛区)及综合配套整治工程指前镇综合配套整治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 ⑵、《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 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⑸、《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⑹、《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 ⑺、《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⑻、《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16 ⑼、《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⑾、《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⑿、《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⒀、《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设计规范》SL654-2014 二、工程概况 ~ 新孟河延伸拓浚(金坛区)及综合配套整治工程白石港整治工程位于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白石港底宽(口宽,白石港河底高程为。防洪标准50年一遇;工程等别Ⅲ等;河道及堤防级别3级,临时工程5级。西起丹金溧漕河,东入长荡湖至规划退圩环湖堤线,整治长度白石港为。堤顶高程:白石港;护岸结构主要为钢筋砼悬臂式挡墙。 本标段为施工二标白石港工程,包含河道和桥梁。河道主要包括河道土方工程,新建护岸,堤防工程,防汛道路等,桥梁工程包括新建自石港西桥主河桥梁一座,新建王家河桥支河一座。

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管理 曾建锋

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管理曾建锋 发表时间:2019-08-21T14:43:00.46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9期作者:曾建锋[导读] 要保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就必须坚持认真进行质量检测。文章针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510610 摘要:工程质检工作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条件。要保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就必须坚持认真进行质量检测。文章针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及其内容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对工程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的诸如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的合格情况而进行的活动。工程质量检测就是经过“测、比、判”活动,从而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作出处理,对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作出安排。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的会审,是否保证了工程的质量。(2)原材料、外购材料、半成品及工程实体的质量检验,提供正确的检测数据,做出评价结论,并参与工程质量事件的分析处理。(3)工程所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检测。技术审定和推广工作。(4)通过科学检测判断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质量检测在水利工程中的作用 1、试验检测是控制工程质量的技术保证。首先是出厂自检,如钢筋、水泥、机电设备等,企业产品的出厂质量控制由企业自检;其次是工程施工现场检验,这些措施可避免造成质量隐患及直接经济损失。 2、检测结果是对质量评定、验收的证据。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验收,离不开试验检测的数据和结果,一切以数据说话,试验检测的数据和结果是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3、检测是质量监督管理的手段。试验检测不仅是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的主要手段,而且也是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技术手段。 4、检测结果是改进质量的科学依据。应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试验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可以科学地了解整个水电工程的质量水平、存在的问题、缺陷及如何进一步加以改进,提出改进措施等。 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存在的问题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制不完善 在水利工程检测工作中,很多质量检测单位没有独立的行为能力与法人资格,而是依赖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存在,不能完全保证质量检测结果的公平公正。尽管部分质量检测单位改变传统的管理观念,但是没有相应的政策与法律支持,质量检测体系不完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仍然存在很多障碍。并且,政府的法律法规则主要针对独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管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不能为自身工作与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无法保障质量检测的职业质量与职业道德。因此,必须以市场经济发展为基础,完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系,促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市场化与规范化。 2、水利工程的资料与数据准备不全面,传递能力弱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都没有充分的认识,没有认识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重要性。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以及监督都非常重视,但是工程的检测环境、检测设备都存在很大问题,影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对于水利工程的资料与数据没有进行妥善的管理与整理,甚至造成数据与资料的缺失,耽误水利工程数据与资料的传递,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带来消极的影响。 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人员配备不完善,专业素质与技能有待提高 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中,缺乏质量检测人员监管制度。在不同等级的质量检测管理机构中,很多质量检测人员没有人员编制,并且能够持证上岗的检测人员数量很少。缺乏对于质量检测人员定期的教育与培训,难以保证质量检测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更新与发展,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人员需要通过培训与教育以符合质量检测技术要求,提高自身对于质量检测设备的操作能力与质量检测数据的网络处理能力。 4、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缺乏第三方的检测与监督 当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没有权威的文件保证其检测市场的有序进行,造成施工单位质量意识淡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大多是在施工单位的内部进行,或者是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组织进行质量检测,在质量的检测过程中缺少第三方的检测与监督,不能完全保证质量检测的公正。此外,检测单位在受施工单位委托进行质量检测过程中,部分检测单位诚信缺失,难以保证检测的公平公正。 四、加强质量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主要措施 1、加强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能力 施工单位质量自检能力低下对质量管理工作有不利影响。所以必须加强其质量监督能力,增加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且让从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上岗证,如此才能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保证检测和监督工作的质量。 2、提升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 不同方面的检测人员有不同的素质要求。领导者要求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优秀的管理组织能力;项目经理必须是有多年工程建设从业经验的人才;监理工程师则要求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检测人员应该有大量水利工程建设经验,最好是直接参与过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监理这些方面的工作。检测人员应按照如上要求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才能保证其检测工作质量过关。 3、加强对检测数据的信息化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 验与评定规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1 总则 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 2 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 3 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 4 小(1)型水闸工程。 1.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水利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 《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水闸施工规范》(SL27—91)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

水利水电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方案编制指南

水利水电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方案编制指南 前言:编制本指南的目的:是为从事水利水电试验检测技术人员 编制试验检测技术方案时,提供个编写的准则和格式;本指南的内容是指一个完整水电工程的可能涉及到的试验检测任务。 在编制交通工程、核电工程等试验检测技术方案时,可供参考。 1、概要 编制水利水电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方案前,应获得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质量计划以及经过批准的全部施工图纸,掌握其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合同工期、工程量、检测项目、标准等相关信息。 2、编制说明 2.1 编制目的 阐述编制本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方案的目的。 2.2应具备的基本技术文件、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 应认真阅读上述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对其中与试验检测有关的内容要摘录备用,熟知其有关规定。 2.3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应从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获取适用于该工程的各项试验检测项目及标准所涉及到的相关规程规范,以其所规定的各项 试验检测报告(成果)的格式及有关记录的表格形式。

3、试验检测组织机构 3.1项目试验室组织机构 通过熟读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掌握该工程的混凝土工程(沥青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预应力工程、土石方填筑等的工程量和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等相关资料;了解试验检测的工作量、进度安排、设备、器具及试验检测人员配置要求,建立能够满足工程试验检测任务的项目试验室检测机构。并按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要求、登记注册、取证。 3.2 项目试验室布置 项目试验室布置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3.2.1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中所安排的试验检测机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所处位置是否与工程实际相适应。 3.2.2掌握工程试验检测任务和涉及到的各项试验检测参数,拟定项目试验室各试验间的布置,包括办公室、资料室、样品间、粉状材料间、砂石间、土工间、力学间、拌和成型间、标准养护间。 3.2.3响应招标文件中对试验室平面布置的要求,结合本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强度的要求,确定各试验间的建筑面积,并用CAD 方式绘制项目试验室平面布置图。 3.3试验检测人员配备 3.3.1拟定试验检测人员配备计划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招标文件对试验检测人员配备数量和资格的要求; 2)工程特点和试验检测工作量对试验检测人员数量的要求; 3)工程施工需要和施工进度计划中在不同施工阶段对试验检测人员数量要求变化情况;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员继续教育系统基础考试试题及答案

以下黄色为基本确定,红色为不太确定标识, 2013年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员继续教育系统基础考试 试题及答案,本人花费3个小时百度搜索查找资料得到的 答案,虽然不能满分但是可以过关继续下边的学习。 文件的有效控制主要是控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下面对有效数字的描述中,正确的是()。C 0.8000包含一位有效数字 1.0002包含二位有效数字 0.0331包含四位有效数字 2×105包含一位有效数字 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以()为主要手段,以达到统一量值的目的。 校准 周期检定 期间核查 内部比对 下面关于检测报告结论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有相应指标规定的,应以指标为依据 设相应设计文件对指标有规定的,应以规范和设计指标中较高者为依据 需要通过统计分析才能给出结论的,仅给出单次检测的结果,不给出结论 合同评审需要对()合同进行评审 综合 全部 专业合同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0.0034与0.003400都是两位有效数字 274与274.00的绝对误差是一样的 1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40分) (1)断面系数单位M3的名称是()。百度 三次方米

三次方米或立方米 (2)对于样品保管说法错误的是()。 样品管理员应对样品在试验机构期间的保存、安全、保密、完好负责,并对在检期间的样品管理实施监督 当贮存保管条件达不到委托人要求时,应及时向委托人声明,或者经委托人同意采取其它贮存保管方式 样品的贮存条件应达到检测人员提出的要求,对有特殊贮存要求的样品,应设置贮存环境的监控设施 (3)仪器被检定/校准后,需要进行() 检查 确认 维护 (4)用百分之一太平准确称量0.5g试样,正确的原始记录应该是() 0.5g 0.50g 0.500g (5)用高一个等级的计量标准来校准或检定测量仪器,其主要内容之一是要获得准确的()。百度 误差值 修正值 偏差值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关规定摘要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关规定摘要 一、总则 (1)SL176-2007第4.1.9条规定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测。 (2)SL176-2007第4.1.9条规定对已建工程质量有重大分歧时,应由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数量视需要确定,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施工单位自检 依据:SL176-2007第4.3.3条规定施工单位应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报监理单位复核。 费用列支:已包含于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其他直接费,故由承包人支付。 资料: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规范SL288-2014中CB07及CB34附表2、CB34附表5完善资料。 三、监理单位平行检测 依据:(1)SL288-2014第6.2.12条规定监理机构可采用跟踪检查监督承包人的自检工作,并可通过平行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试验结果;(2)SL288-2014第6.2.14条规定平行检测的项目和数量(比例)应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其中,混凝土试样应不少于承

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至少取样1组;土方试验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 费用列支:SL288-2014第4.2.6条规定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定额中建设管理费未列监理机构平行检测费项目,所以建议平行检测费用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并和建设监理费一并支付)资料: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规范SL288-2014中JL28和JL25附表3要求完善资料。 四、项目法人第三方检测(或法人检测) 依据:(1)SL734-2016第3.0.2 条规定项目法人在工程施工开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检测。(2)SL734-2016第A.0.6条规定,原材料检测数量为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1/5~1/10,中间产品、构(部)件的检测数量为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1/10~1/20。(3)SL734-2016第A.0.7条规定,工程实体质量应按照项目法人认定的检测方案中的检测项目、方法、数量进行检测。 费用列支:建设管理费。 资料:项目法人检测方案及项目法人检测报告。 五、政府质量监督检测 依据:办监督2019〔211〕文件规定质量监督检测应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和监督工作需要开展,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监督检测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原则上一年不少于1次。 费用列支: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列支。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方案

目录 1 总则 (1) 2 工程的特点与技术关键 (1) 3 现场试验室的设置 (2) 4 施工材料检测与试验计划 (4) 5 质量检测控制指标及检测频率 (7) 6 现场试验室与试验、检测单位的协调 (8) 7 施工工艺性试验 (8) 附件一施工单位自购材料质量控制流程 (9) 附件二试验室规章制度 (10) 附表1投入本标段的检测仪器设备表 (14) 附表2进场材料质量控制及检测数量表 (17) 附表3质量控制指标及检测数量表 (19) 附表4渠道土方工程质量控制指标及检测数量表 (22) 附表5渠道衬砌工程质量控制指标及检测数量表 (24) 附表6桥梁工程质量控制指标及检测数量表 (27) 附表7桥梁工程质量控制指标及检测数量表 (31)

1 总则 1.1为了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x水利工程施工建设质量,创建一流工程、精品工程,制定本文件。 1.2本文件依据国家、调水办、水利部等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工程合同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其它特定要求,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 1.3本文件适用于x水利工程第三施工标段。 1.4本文件中的质量检测和试验主要指施工单位按照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合同文件及相关设计文件进行的自检工作,检测工作由现场试验室完成。 1.5本工程的质量检测为 第一级为施工单位自检,是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其自检资料是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的最基本的依据; 第二级为监理单位抽检,是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 此外,对于其它具有特殊性要求的产品或材料,以及现场试验室不能独立完成的工作,再委托其他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试验检测。 1.6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与质量源头控制,有关施工材料由施工现场试验室出具具体的检测结果,根据需要由监理单位进行抽检试验,或根据业主(监理)要求委托指定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相应的独立检测试验。 1.7工地现场试验室接受指定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和项目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上述部门检查出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1.8本工程有关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方面的异议,由指定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或其它指定的资质机构进行最后检测。 2 工程的特点与技术关键 2.1本标段的项目特点 ⑴工程建设意义重大:........ ⑵地质条件复杂:施工期间需处理膨胀土换填问题、软岩开挖问题,以及滑坡处理等各项特殊地基土问题。 ⑶建筑物布置多、形式多样:本标段范围内共布置各类建筑物11座,其中

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2009-8-25 发布机构:广东省水利厅发文日期: 2009年08月25日 名称: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粤水质监〔2009〕31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保障我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我厅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

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水利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强化质量检测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各类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和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其他水利水电工程应实施质量对比检测,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是工程质量检测的一部分,是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水利工程实体质量或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按施工单位自检数量的一定比例进行平行检测,并将结果与施工单位自检数据进行分析比较,以判断施工单位自检数据真实性和施工质量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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