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吐鲁番市高昌区民宗委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吐鲁番市高昌区民宗委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1张):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表》、《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支出决算明细表》、《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9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四、单位资产负债情况(1张):《资产负债简表》
五、部门决算附表(5张):《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
征缴情况表》、《基本数字表》、《机构人员情况表》、《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六、填报说明附表(2张):《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张):《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设和自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和研究处理执行情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调查研究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区委和政府反映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及时稳妥地解决民族、宗教、教派间的矛盾和纠纷;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4、协调民族关系,维护少数民族各项权利;负责组织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活动和宗教“双五好”评选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有关工作,管理民族识别和少数民族成分的鉴定工作。
5、对少数民族的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政策、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
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7、指导和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按照宗教的特点开展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须由政府办理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参观、学习事宜。
8、研究周边国家民族关系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和有关民族宗教的对外交往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朝觐工作,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及民族分裂势力的渗透活动。
9、负责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的管理工作,协助自治区、地区经文学院的招生、分配工作;指导伊协培训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工作。
10、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秘、信息、信访、财务、安全保卫、计划生育、保密和督察工作;负责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及宗教方面的学习、参观、考察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2、民族事务管理室
监督检查有关培训、教育、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执行情况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情况,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
方面的事务;管理民族识别和少数民族成份的鉴定工作;负责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主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管理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的分配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给民族地区的各种专项贷款、专项资金和项目的选报工作;负责古籍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负责做好民贸优惠政策的宣传、执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和民族贸易企业的管理;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扶持民族企业发展壮大等有关工作;负责《清真食品条例》的宣传与贯彻,清真标志牌的发放,清真食品加工、经营及餐饮业的日常管理等事务;抓好本单位城市经济工作。
3、宗教事务管理室
1、负责宗教政策的宣传和清真寺的修建、维修审批工作及清真寺的安全管理;研究解决宗教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配合政法部门打击民族分裂主义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反渗透工作;协助宗教院校做好招生工作和毕业生安置工作;负责宗教界艾滋病、计划生育、平安创建等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协调好信教与不信教公民、宗教组织与非宗教组织的关系等;负责民族、宗教部门的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宗教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基督教”、“天主教”的管理。
2、负责有组织有计划朝觐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建立健全有组织有计划朝觐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朝觐人员的体检、档案填写等服务性事务;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制止零散朝觐工作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制止零散朝觐工作
的常态化建设,为有合法出境事由的穆斯林开具出境证明;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朝觐管理工作的政策宣传,加强朝觐管理工作的调研督查工作。
(三)、人员编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民宗委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行政工勤人员 1名;事业编制7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吐鲁番市高昌区民宗委部门决算包括:吐鲁番市高昌区民宗委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纳入吐鲁番市高昌区民宗委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单位名称备注
1吐鲁番市高昌区民宗委单位本级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3,165,266.7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2,283.21 元,增长25.96%,支出3,019,995.6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5,571.66元,增长26.13%,结余265,556.9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271.11元,增长120.7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因清真寺规范化建设经费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6年决算收入3,165,266.74元,预算数2843910.1元,增长321356.64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因今年清真寺规范化建设经费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65,266.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3,035,043.09元,占96%;上级补助收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0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元,占0%;其他收入130,223.65元,占0.0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今年清真寺规范化建设经费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6年决算收入3,165,266.74元,预算数2843910.1元,增长321356.64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因今年清真寺规范化建设经费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19,995.63元,其中:基本支854,995.63 元,占95%;项目支出165,000.00元,占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今年清真寺规范化建设经费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6年支出3,019,995.63元,预算数2843910.1元,增长176085.53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因今年清真寺规范化建设经费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35,043.0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0,266.21元,增长38.2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因清真寺规范化建设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3,019,995.6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5,571.66元,增长26.13%。其中:基本支出2,854,995.63元,项目支出165,000.00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加清真寺规范化建设费。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000.00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今年专项资金部分未支出。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3,035,043.09元,预算数2843910.1元,增长191132.99元;2016年支出3,019,995.63元,预算数2843910.1元,增长176085.53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加清真寺规范化建设费。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5,043.0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0,266.21元,增长38.2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因清真寺规范化建设经费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基本支出2854995.63元,项目支出165000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594628.0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4995.0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140,372.53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支出3,035,043.09元、预算数2,843,910.10元,增长191132.99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
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0元,××支出0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支出0元,××支出0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一、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265,556.9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45,271.11元,增长120.77%。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000.00元,增长(降低)0%。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97,443.28元,比上年增加71,843.28元,增长280.64%,增加原因:
是增加朝觐带队人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1,843.28元,占74%,比上年增加71,843.28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增加朝觐带队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5,600.00元,占26%,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1,843.28元。吐鲁番市高昌区民宗委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带朝觐人员所需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6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00.00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修理费等。2016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0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元,主要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等。吐鲁番市高昌区民宗委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97,443.28元,预算数108000元,比实际支出减少10556.72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吐鲁番市高昌区民宗委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
出920,419.99元,比上年增加910,469.63元,增9,150.12%,
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清真寺规范化建设费。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采购情况
吐鲁番市高昌区民宗委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4,54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43.00元;实际采购10,62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22.00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142,917.92元,其中:流动资产368,818.04元,固定资产774,099.88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共有车辆2辆,价值346550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吐鲁番市高昌区民宗委单位
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元。其中:已缴国库0元,已缴财政专户0元,应缴未缴0元,单位留用0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预算0元,项目支出决算0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无项目
无
2.无项目
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
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1(类)23(款)301(项):指行政运行(民族事务)、201(类)24(款)99(项):指其它宗教事务、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13(类)05(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
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