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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征文500字购物维权的经历

消费维权征文500字购物维权的经历
消费维权征文500字购物维权的经历

消费维权征文500字购物维权的经历

消费维权征文500字购物维权的经历

书店买书、去文具店买支钢笔、去苏州乐园玩、淘宝购物、去肯德基吃快餐······每个人都有当过消费者,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养成健康消费、科学消费的意识,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现在我就来说一件爸爸淘宝购物维权的经历吧。

前些天,我陪爸爸在淘宝上选了一个移动电源,因为现在的手机屏幕越来越大,也就更加费电,没有一个移动电源不是很方便,我就帮爸爸一起挑选了一款宝蓝色的“爱国者”移动电源,看着图片很漂亮,网店也介绍的产品和很完美,很快爸爸就付款定了一个。

第三天,快递员送货上门了,我抢着拆开了这个“礼物”,哇!真的挺漂亮啊,只是有点“重”,爸爸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再把盒子也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怎么外壳上没有‘爱国者’的品牌LOGO 啊,会不会是假货啊?”爸爸不由的担心起来,“先充电试试吧,淘宝买来的东西,价格是比较实惠,希望能正常使用吧!”

第二天早上,充了一个晚上的移动电源居然还

在充电状态,“看来买到山寨货了!只能找卖家退货了!”爸爸有点失望的说,然后打开电脑,找到了卖家,指出了产品的缺陷和假冒伪劣的理据,网店卖家在事实面前也只能接受退货了。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每个人都要有这样的意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消费维权征文500字购物维权的经历

书店买书、去文具店买支钢笔、去苏州乐园玩、淘宝购物、去肯德基吃快餐······每个人都有当过消费者,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养成健康消费、科学消费的意识,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现在我就来说一件爸爸淘宝购物维权的经历吧。

前些天,我陪爸爸在淘宝上选了一个移动电源,因为现在的手机屏幕越来越大,也就更加费电,没有一个移动电源不是很方便,我就帮爸爸一起挑选了一款宝蓝色的“爱国者”移动电源,看着图片很漂亮,网店也介绍的产品和很完美,很快爸爸就付款定了一个。

第三天,快递员送货上门了,我抢着拆开了这个“礼物”,哇!真的挺漂亮啊,只是有点“重”,

2020我的消费者权益日作文_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作文5篇

2020我的消费者权益日作文_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作文5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我的消费者权益日作文篇一 3月15日,又到了这个日子了。 大家都喜欢在固定的日子里做事,比如到了学雷锋的日子就学雷锋,到了教师节就尊敬教师,到了315就为消费者维权。真不知道其它的时间干嘛用了?难道学雷锋就只局限这2天了吗,尊敬教师就只在教师节吗,难道维权只能在315吗? 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觉得每天都应该是消费者的节日,每天都应该学雷锋精神。而不是象征性的做一做罢了。 真心地希望我们的消费者能够得到更好的权利保护。 我的消费者权益日作文篇二 3月15日,我想大家都不陌生,它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当这一天来到,消费者们都会扬眉吐气,连我这个小消费者也不例外。 如今,媒体上报道的关于市场上造假的信息不少。如:有的烧烤店用假冒羊肉;有的黑心商家给蜂蜜掺假;有的商家用酒的瓶子装劣质酒;还有的商家用化学物质使豆腐更加洁白、有嚼劲...... 这些造假的商家难道就不心虚吗?你们能心安理得地拿着黑心钱去挥霍吗?醒醒吧,可能这次没有抓到你们,但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说不定下次警察就会把你们缉拿归案。 市民们,擦亮你们的眼睛,不要再被假冒伪劣的商品所蒙骗。国

际消费者权益日悄然来临,相信相关部门会加大打假力度,让所有造假的黑心商家得到制裁,让消费者权益受到保护。 我的消费者权益日作文篇三 生活中,大家都需要进行消费。但在消费的过程中,总要碰到一些问题阻碍了正常的消费。这就犹如一曲交响乐中出现不和谐的音符一样,需要正确排除“不和谐的音符”,认清消费责任。 要排除这一个个“不和谐的音符”,不是那么容易的。当你面对商家给你不开发票打折优惠的时候,你是否还会继续坚持开发票呢?当你发现有人卖假商品的时候,你是否会打个电X话给有关部门举报呢?当你发现商家出现价格欺诈的欺骗行为时,你会挺身而出当面揭穿他呢?这些情况事例,是谁都会碰到的。却会有许多人认为这是多管闲事而无动于衷。最终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卖假药的没有人举报,那将有多少人的健康甚至生命将受到威胁?对欺骗行为置之不理,那将使得被骗的人辛苦赚来的钱将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付之东流?这些将是多么严重的后果呀!所以,要使这一切消费都顺顺利利地进行,那就必须在消费的过程中时刻保持一颗责任心了。 我看见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个小男孩,他的父母叫他去买高压锅里用的易熔片。那个小男孩就去到店里买了一大包,只用了1块钱,并开了发票回来。结果,就是这包易熔片出了问题,导致了高压锅中压力过高无法释放,发生了爆炸,直接损失就是好几千元钱。后来,正是有了这个发票作凭证,工商部门很容易地查到了这家店,并且店铺老板说出了这包易熔片的进货处,结果挖出了这家生产易熔片的厂

关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

关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消费者权益的含义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 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二、消费者权益内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明确的立法,这就使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还得到了国 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 下列基本权利: (1) 安全保障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 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 知悉真情权 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 自主选择权 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 公平交易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 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 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 获得赔偿的权利。 (6)求教获知权

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依法结社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动因 力量微弱 在商品交易中,以个人力量独立从事交易的消费者与作为经营者的大公司、大企业尤其是大的垄断集团相比,其经济力量极为弱小,造成了买卖双方交易能力的不平衡。 知识欠缺 消费者只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品种多、范围广的多类商品,而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而专营特定的商品,两者之间有关商品的知识存在着固有的差异,又加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生产技术和工艺日益高度复杂化,使消费者越来越难以对所购商品的品质作出判断,因而不得不形成对经营者的全面依赖。 人性弱点 消费者购买商品不具有营利性,故其购买中缺乏经营者的理性,而是依据个人兴趣喜好、虚荣心及侥幸心理等来选购商品。这些心理上的弱点最易被拥有现代营销手段的经营者所利用因而导致对其利益的侵害。 缺乏组织 消费者在各项交易中力量本已极为弱小又历来缺乏组织,不能通过团体的力量来与经营者组织体相抗衡,以致成为经济上的从属者,容易受到经营者的侵害。

基层反映: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

基层反映: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之后,基层工商部门日益重视消费维权工作,采取多种宣传措施,拓宽维权渠道。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诚然,由于种种因素制约,基层消费维权工作依然存在若干难点,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简单谈一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一、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 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将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归纳为“三个矛盾”。即消费维权工作量大与工作力量弱的矛盾、消费者维权期望高与维权效果差的矛盾、基层人员工作付出多与工作回报少的矛盾。这三个方面的矛盾,既是问题,也是原因,且互相交叉影响,共同体现了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 1、消费维权工作量大与工作力量弱的矛盾 2016年前三个季度,县局共收到消费投诉477起,其中,笔者所在的基层分局共收到227起,占比47.6%。平均每个工作日1.24起。消费投诉量大,固然与消费者权利意识提高有关系,也与近年来兴起的“职业打假人”群体密不可分。因为辖区内的网商发展繁荣,频频

招引“职业打假人”光顾,2016年前三季度,分局收到的此类投诉共有141起,占比62.1%。此外,12315电话接线员对投诉受理条件把关不严,转办了很多无效的投诉,比如农民投诉种子质量问题,已经向农业部门投诉且正在处理。还有的投诉者诉求不明确,只在电话中要求处理,而未说明是更换、维修、赔偿。这些都增加了基层人员的工作量。 在工商部门内部,按属地原则分配工作量。县局消保科负责中转,不直接参与处理。县消协只负责明确要求由消协出面处理的投诉,其他的都交由基层分局办理。基层消协分会与基层分局合署办公,负责消费投诉工作的人员多为1-2名,每起消费投诉的处理从受理、调解、到执行、回复,简单的投诉处理要耗费3-5个工作日,复杂的要耗费10个工作日以上。据统计,2016年前三季度的基层分局7个工作日内办结的消费投诉77起,占比33.9%,15个工作日及以上办结的消费投诉130起,占比57.2%。这仅是消费投诉的工作,基层工商人员还有市场巡查、执法办案、食品监管等其他大量工作要做。消费维权工作量大与人员力量不足之前的矛盾显而易见。 2、消费者维权期望高与维权效果差的矛盾 尽管,消费者都希望投诉成功,最大限度满足诉求。但是,投诉成功解决与否,取决于证据是否充分、责任划分是否合理和双方的是否妥协。现实中,由于消费者方面的原因导致调解不成功的例子比比

维权知识讲座

维权知识讲座 (注)加黑的内容为没有出现的内容 大学生作为社会一种特殊的群体,不仅享有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还享有一些特殊的权益。包括与社会,学校之间的权益。然而大学生侵权事件却屡见不鲜。甚至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那些权益受到了侵犯。而且暑假即将来临,大学生大多数选择在暑假期间进行兼职打工,却在打工过程中自身权益受损严重本次活动将通过社会上的实例讲解,让当今学校学生初步了解自身所拥有的权益和基本的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开阔知识,使同学们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第一时间解决。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活动的开展也是高校健全体制的体现,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自我素养,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一、大学生的权利更应得到重视 (一)哪些方面存在侵权 大学生群体侵权,通常表现在三个方面: 1、消费侵权:大学生消费侵权主要在日常生活用品、专业学习用品和电子消费类产品方面,主要表现在被迫消费、产品质量低劣、虚假宣传、售后服务水平等。

2、勤工助学、实习侵权:大学生为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往往通过不同的途径寻找就业的单位。在寻找过程中就会受到不法中介的诈骗,在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会存在着陷阱,在工作单位中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等。 3、学校侵权:近年来,学生因住宿问题,纪律处分问题,学位、学历授予问题,学籍管理问题、后勤管理及其他有关问题与校方发生矛盾纠纷。高校规章制度被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审视部分高校的规章制度,一些高校过度维护管理者和校方的利益,制定了为数不少的不合法理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大学生侵权保护之必要性 1、保护大学生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社会的深刻变革引起了大学生利益格局的改变,大学生们不得不思考如何维持和扩大自身的利益,对学校提供的教学服务和生活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高等教育的逐步市场化使大学生由单一的受教育者转变为一个集受教育者与消费者于一体的特色。 2、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精英,人数多、活动能力强,人员集中易组织,由于社会的激烈竞争,现在的大学生承受着学习、生

记忆深刻的维权经历征文(最新)

记忆深刻的维权经历征文 “顾客是上帝”这句话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一定能兑现。当你作为消费者为商家创造利润时,你是上帝;当你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出现问题时,他们就成了上帝,你则成了被他们踢踢去的“皮球”。在此,我想以自己的维权经历告诉广大消费者,当自己的权益受损时,要坚决而勇敢地为自己维权,做自己的上帝。 08年国庆节,我们全家去安徽黄游玩。为了给愉快的旅途留下珍贵的记忆,我在市内一家大型冲印店购买了5卷柯达胶卷。他们当时承诺:如果胶卷照完拿回去冲印,每张可优惠1角。于是,从黄归后,我把5卷胶卷送到了那家冲印店。冲印店的工作人员收取了100元押金并给我开了收据,但当我按约定时间兴冲冲地去取照片时却被告知由于他们机器故障,我的5卷胶卷全部报废,一张照片也没有冲印出。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我,可以把100元押金退还给我,另外赔偿我5卷同样的胶卷。作为一个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甚了解的消费者,我虽然不知道冲印店应该怎样赔偿我的损失,但我知道冲印店的做法明显有失公允,所以我没有同意。在我据理力争的时候,冲印店的经理走了出,他振振有辞地告诉我:冲坏顾客的胶卷只赔偿同样数量的新胶卷,这是他们店的“明规定”和惯例。说着,他还出示了他们店的“规定”。但我知道,这明显是他们自订的“霸王条”,这和一些商家用欺骗消费者的“最终解释权”并无区别。 交涉了半天,冲印店始终不同意给我增加赔偿,那个经理甚至说:“你可以去投诉我们。”当我听到这话时,真的有些吃惊,他言语的背后潜藏着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无知。我猜想他的这句话肯定让许多有类似经历的消费者都放弃了索赔,往往拿着他们给的新胶卷就走人。这无形中让冲印店觉得自己内部的店规成了吓退顾客的“尚方宝剑”。我的妻子和家人也这样劝我,赔几卷胶卷就算了,不必为此费心劳神。但我偏偏要较这个真。 随后,我就把相关材料交到了消费者协会。就在我的投诉材料交上去的'第二天上午,消协的同志给我打了电话,说那家冲印店老板找我协商赔偿的事。当消协的同志向我们宣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条款后,那位老板的脸上再也没有了说自己“内部规定”时的气势和神气。最后我们达成了协议,冲印店以胶卷原价10倍赔偿我的损失,总计975元整。 带着冲印店的赔偿金回到家,一家人都不敢相信。但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因为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始终坚信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上帝,只有学会维权,才能争取自己最大的合法利益。

12315消费维权知识试卷修订终稿

消费维权知识题库 一、单选题 21.2015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A) A、携手共治、畅想消费 B 消费与安全 C、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D、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22.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 A )要求赔偿。 A、营业执照的持有人 B、生产者 C、销售者 D、供货商 23、对特急事件、紧急事件的投诉举报,12315工作机构应当快速反应、快速分送、及时处臵、限期办理,并分别在分钟、分钟内报告局领导(B) A、15、30 B、 30、60 C、40、60 D、60、90 24、一般事件中消费者要求现场解决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以及承办单位认为有必要现场处理的,城区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在分钟内到达现场,乡镇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在分钟内到达现场( C ) A、15、30 B、 30、60 C、40、60 D、60、90 25、有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部门是。(A) A、消费者协会 B、工商行政管理局 C、行业协会 D、任何单位和个人 26、就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向( C )及有关部门投诉,接收投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A、质量管理协会 B、消费者协会 C、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7、下列情形中,适用三包的是:(C) A 、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损害的 B 、自行拆动产品的

C 、有包修单和发票的 D 、保修单上填写的产品号与送修的产品号不符或涂改的 28、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 定,移送( C )追究其刑事责任。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司法机关 D、人民法院 29、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3 月15日起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为:(D ) A、国家工商总局第62号令 B、国家工商总局第63号令 C、国家工商总局第72号令 D、国家工商总局第73号令 3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行政规章是:(B) A、《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C、《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D、《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 31、消费者在商场看中一款衣服,营业人员明知道这件衣服是残次品,却未告知消费者,这侵犯了消费者的何种权利?( C ) A、知情 B、受尊重 C、公平交易 D、选择 32、小明在某展销会购买名牌衣服一件,不久发现该衣服系假冒产品,此时展销会已经结束,小陈应当向(D)要求赔偿。 A、该衣服的生产商 B、该衣服的经销商 C、展销会场地出租者 D、既可以是该衣服的经销商,也可以是展销会的举办者 33、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应当实行(C) A、先处罚后赔偿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处罚 B、先处罚后赔偿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可以重复处罚 C、先赔偿后处罚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处罚 D、先赔偿后处罚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可以重复处罚

当前消费维权的若干问题与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10176320.html, 当前消费维权的若干问题与对策 作者:张永志 来源:《环球市场》2019年第11期 摘要:我国的消费维权概念提出于改革开放初期,当前消费维权工作虽然在社会各层面不断得到加强,但仍滞后于市场。本文对消费维权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探讨,提出一些解决建议和参考。 关键词:消费维权;问题;基础;体系;对策 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框架和行政体制在不断调整和适应,但当前消费维权仍存在一些突出的痛点和难点,需要我们探讨解决之道。 一、当前消费维权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过度依赖行政保护。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可以选择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等组织调解、向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提起诉讼等5个途径解决。但一直以来,绝大部分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第一意识是找行政机关投诉。根据各地原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统计分析报告,消费者提起的投诉中90%以上为民事诉求,依据现行法律框架,行政部门处理消费者民事诉求须采取行政调解方式,但行政调解的原则为自愿平等,处理结果属于民事合同性质,不具有行政强制性。从实践上看,行政部门对消费纠纷的行政调解的成功率并不高,即便如此,当前消费者仍过度依赖于行政保护,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数字,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消费者投诉多达372.56万件。 (二)三类维权矛盾难解。近年来,寻求社会援助或公权力介入的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三类矛盾上。第一是无处理法律法规依据或规定模糊,如实体店所售服装类商品的售后争议,国家尚未出台相关“三包”政策。第二是争议的责任方无法直观认定,如服装出现脱色撕裂和电子产品故障等问题,争议双方各执一词,消费者认为属质量不合格,经营者认为是人为因素导致,而消保组织或行政部门无法直观判定,专业鉴定又存在费用时间技术限制等诸多问题。第三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消费侵权,网络时代大数据主要掌握在经营者手里,消费者接受虚假信息或被迫接受量身分析推送的信息后被消费侵权,维权难度极大。 (三)全社会对消费维权的认识不足。首先在政府层面,部分政府部门只把消费维权作为一项边缘工作,没有把消费维权放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高度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经济高度上来推动。其次是企业层面,部分企业没有认识到企业自律与企业发展的相向关系,把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和提升经营效益工作放在同一层面来重视。最后是消费者层面,真正像西安奔驰车维权的女士那样“较真”的消费者凤毛麟角,绝大多数消费者迫于各种原因,没有考虑到每个个体的“较真”,是促进总体消费环境改变的力量之源。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活动背景: 学生是个相当庞大的消费群体,抓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许多大学生消费方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伤害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部特举办以“维权宣传靠大家,权益保障你我他”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宣传维权知识、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让同学们在消费时能够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活动主题:维权宣传靠大家,权益保障你我他 活动时间:2014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汀香园前坪 活动对象:长沙理工大学全体学生 活动目的: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而我国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且自我国立法制定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每年的3.15就和消费、维权、打假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大学生作为当今社会一个高消费的社会群体,眼中或许只有麦当劳、肯得基却不知有消协、消法,只知消费却不懂维权问题尤为突出,因此为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特开展此次消费维权系列活动。 活动前期准备: 1.3月12日前申请汀香园前坪场地。 2.3月14日前租赁帐篷两顶,桌子三张,意见反馈墙一个。 3.3月14日前制作还宣传海报一张,活动海报一张,院旗一面及横幅一条。 4.准备好活动各项材料并前期及时加强宣传。 活动内容: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分为宣传,互动与意见反馈三个板块。 宣传板块: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及签字活动 宣传准备:消费知识宣传单,横幅一张,签字笔2支。 制作好有关消费权益的知识宣传单,活动当天对消费维权进行广泛的宣传;

消费维权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315消费维权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第一关(易) 1.人人都是消费者。(×) 2.纯毛服装的“三包”期限为2个月。(√) 3.商家强迫购买手机是侵犯公平交易权的行为。(×) 4.凡在中国境内生产或销售的食品都应有中文标签。(√) 5.消费者协会可以从事正当的经营活动。(×) 6.微型计算机因消费者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 7.在经济活动中,消费是最主要的参与者。(√) 8.移动电话外接有线耳机三包有效期是3个月。(√) 9.在消费场所内怀疑有偷盗行为时,经营者既无权搜身,也无权搜包、盘问(X) 10.家用电冰箱整机三包有效期是2年.(√) 11.消费者因使用有缺陷的产品而对他人造成的损害不该负责赔偿(√) 12.家用视听商品由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 1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超过保存日期的食品都是不能食用的。(X) 14.各类家具“三包”期限,一律不得低于6个月。(√)

15.某农民因购买的种子有质量问题,导致其秋后颗粒无收。这位农民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他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16.消费者有权利购对买的“处理品”要求商家商品进行“三包”(×) 17.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8.某厂商出售家用电脑时,向消费者声明:本店对机内预装软件是否有合法版权概不负责,机器售出后发生任何版权纠纷,概与本店无关。厂商所作上述声明的做法属于产品侵权行为。(√) 19.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的主体包括生产者和销售者。(×) 20.从事生活美容的经营者允许事医疗手术范畴整容项目。(×) 21.生产产品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平的原则,必须依法予以追究。(√)22.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23.国家尊重个人生活消费的自主权、家庭生活消费与社会无关。(×) 24.经营者在保险公司投保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有权先向保险公司追偿,再赔偿消费者损失,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25.消费者在自己选择商品或服务时可以进行比较、鉴别和筛选。(√) 26.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费、营养费。(√) 27.服务市场上商品生产时间和消费时间是分开的。(×)

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范文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下面是小编 为大家整理了 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范文,欢迎参考。 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范文篇1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3.15诚信与我们: 当三月温和的阳光迎春飘洒,一切美好的食物都在不断地萌发、成长。从雷锋纪念日到三八妇女节,从植树节到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除了带给我们转醒萌发的草木,也带来了诚信与责任对我们的拷问。 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一个行业背后的黑幕:在一个造纸厂院子里,堆放的垃圾纸足足有上百吨,不仅有回收来的 旧书本,碎纸屑,还有药品包装盒,以及剩余的药物和粪便。工人们把这些垃圾纸直接放到加工容器里,再加入半袋烧碱,40分钟后这些黑色水泥状的纸浆慢慢变成白色。这 些垃圾废纸在经过荧光增白处理之后,摇身一变就变成了我们餐桌上常用的餐巾纸。据统计,这样的不达标的餐巾纸可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巾纸成本降低一半以上。通过 这个故事,我们得到的答案是:在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在金钱和诚信两者之间选择了前者。面对当今社会中种种

诚信缺失的情况,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认真反省并感到愧疚:这样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做法不仅仅是商业的耻辱,更是道德的沦丧。生命不可能从谎言里开出灿烂的鲜花,我们的生活也不可能从缺乏诚信的环境中得到幸福。 诚信是我们的做人之本,是和书本知识同样宝贵,不可缺少的人生财富。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就是:人不讲信用,不知他还能做成什么事;诚信也是一种美德,它比金钱更贵重,比知识更永恒。伴随着21世纪成长的同学们,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珍惜美德吧,做一个问心无愧一诺千金的诚信少年! 诚信是最美丽,最圣洁的种子。春天来了,让我们借三一五的东风,在你我的心田里播撒诚信的种子吧。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美丽的诚信之花一定会开遍校园,飘洒锦城,走进各行各业,遍及天涯海角,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生长、绽放! 谢谢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范文篇2 各位,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

消费维权知识普及

消费维权知识普及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巨大的发展,经济也取得了跨越式的进步。与此同时,作为处于市场经济的每一个中国人,也在生产力释放后的市场之中分享了改革开放的成就和经济发展的大蛋糕。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消费也呈现繁荣的景象。人们越来越多的消费,消费的对象、种类、方式也在不断地发展着。然而,随着市场的繁荣、消费的发展,消费之中的问题也在不断地出现。食品安全、霸王条款、拒绝售后等消费乱象不断出现,消费维权的渠道却未发挥其完全的充足的作用。因此我们十分极其的有必要,对维权知识进行普及。 一消费的现状 我国目前状况 80年代初期,我国民众消费重点是以吃、穿等基本生存需求为主;90年代,食品、衣着消费支出比重下降,家用设备支出比重增加;到新的世纪,像洗衣机、电冰箱这样的传统家用设备支出比重也已大大下降.逐年下降,是指某项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其中是一个国际通用的极为重要的指标,即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根据的标准划分:在60%以上为贫困,在50%-59%为温饱,在40%-49%为小康,在30%-39%为富裕,30%以下为最富裕。 根据以上标准,我国生活的系数是在1995年末期下降到50%以下的,1继续下降到41.9%,2000年下降到40%,2001年人均购买食品支出2014元,在支出比1993年增长1.90倍的同时,系数从1993年的50.13%降到了37.9%。尽管系数持续平稳下降,但跟西方富裕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美国八十年代的恩格尔系数平均为16.45%,日本九十年代平均为24.12%。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目前的消费快速扩大的趋势,并且消费的结构也呈现优化的特点,总体的消费市场是逐渐发展的。 二消费中出现的问题 随着消费的逐渐发展和市场的扩大,但是消费中的问题却越来越多的出现,消费机制的不完善,往往导致众多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法商家的侵害,并造成消费者的身体的伤害。如各种食品安全等问题。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使得不法商家和生产商有机可乘,利用成本低廉且对人体的有害的物质生产食品,进入消费市场,最后进入老百姓的餐桌,被人使用,对人的身体的伤害不言而喻。 除此之外,还有霸王消费条款等问题。如旅游团中的强制消费的现象,旅游公司通过反复的带游客去购物商场、并强制或者逼迫游客进行消费从而从中拿取回扣,赚取额外的利润。更有甚者,对游客进行谩骂和人身的攻击等等。

消费维权服务站三项制度

消费维权服务站三项制度 一、消费维权服务站受理和处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消费争议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 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所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 二、消费维权服务站应该设臵消费者服务电话~安排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解答 消费者咨询~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投诉, 三、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消费维权服务站要当场受理~依据顾客至上、诚信经 营的原则~及时进行协商和解~不得无故拖延、推诿、拒绝, 四、消费者因保管不慎等原因导致购物凭证、服务单据遗失~或者消费时未索 取凭证或单据~但经营者能够确认消费关系的~应当按照正常投诉积极妥善地处理, 五、对与消费者达成初步和解协议的~签订和解协议~报送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审核~及时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和解不成的~可建议消费者通过下列四 种途径解决消费争议:1、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2、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3、根据与 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消费维权服务站信息报送和分析制度 一、消费维权服务站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时~应填写《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投 诉登记表》~并将表中的简要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记录到《消费维权服务站受理和处 理消费者投诉登记簿》~并及时归档~妥善保存, 二、认真填写《消费维权服务站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汇总表》~按照经 营者不同类型在相应栏目中填写数据~并于每季度下月10日前填报上季度数据~ 报送辖区工商所, 三、不定期向辖区工商所报送重大案件投诉处理情况、意见建议以及消费者投 诉相对集中的问题,

四、针对上级工商部门进行的督查、考核、通报、约谈提出整改意见~反馈整改情况, 五、定期对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了解掌握消费者咨询、投诉的热点问题~针对分析情况加强经营者消费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 三、消费维权服务站管理和责任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向经营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经营理念~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二、根据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完善内部经营管理~进一步健全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纠纷和解、工作考核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履行消费维权和社会责任,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掌握民事纠纷调解的方法措施~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工作人员经查实存在故意不受理、推诿消费投诉的~或服务态度差与消费者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的~予以责任追究。

我的消费权益故事_初中初一作文800字

我的消费权益故事 我的消费维权故事 为进一步推动“消费教育进校园”工作,培养学生的科学消费,健康消费意识,让学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市工商局、鄂州日报社、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开展“我的消费维权故事”有奖征文活动,而我是其中的一员,当然得把自己的维权故事讲一讲。 我经常去离家附近最近的小商店买饮料。2009年8月,有一次,这个商店举办饮料促销活动买一送一。我当时觉得划算,便买了两瓶,商家也送了我两瓶。在饮用过程中,我发现其中一瓶饮料是2007年生产,保质期一年,已过了保质期。我便来到小卖部,要求退换,可是没人理睬。于是,妈妈就和我一起再次来到小卖部问个明白,这回商家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这等便宜之事,肯定有一点点问题,如果保留电脑发票,我这次就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听他这么一说,我都傻眼了。“我哪来什么发票,早就随手扔了。”我急切的说。商家说:“没发票,那我也我没办法。”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 经过这次教训,爸妈告诉我:“以后买东西,不论是吃的、喝的、用的等,都必须去正规商场购买,不能贪便宜,最重要的一定要保管好发票——这是重要的购物凭证。” 人常说:“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这次经历,我买东西谨慎多了。2010年元月,我去市里一大型超市买了一辆心爱遥控坦克,谁知用了三天,就不动了。我起先以为没电,便去充电,充完后,还是不前进、不倒退。这之前,没人碰撞过。这回,我聪明了,不需妈妈的陪同,一个人找出购物发票便直奔超市,和商

家讲述后,商家仔细检查后,还是不动,再看了看我手中发票,二话不说,当即换了个新的遥控坦克给我。商家还对我竖起大拇指说:“小朋友,挺不错,直到保留重要的购物发票,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呢!”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 是的,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争取享受自己的消费权益,也希望其他的人能和我一样分享自己的消费权益故事。

基层反映: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

基层反映:浅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和对策 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之后,基层工商部门日益重视消费维权工作,采取多种宣传措施,拓宽维权渠道。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诚然,由于种种因素制约,基层消费维权工作依然存在若干难点,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简单谈一谈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一、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 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将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归纳为“三个矛盾”。即消费维权工作量大与工作力量弱的矛盾、消费者维权期望高与维权效果差的矛盾、基层人员工作付出多与工作回报少的矛盾。这三个方面的矛盾,既是问题,也是原因,且互相交叉影响,共同体现了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 1、消费维权工作量大与工作力量弱的矛盾 2016年前三个季度,县局共收到消费投诉477起,其中,笔者所在的基层分局共收到227起,占比47.6%。平均每个工作日1.24起。消费投诉量大,固然与消费者权利意识提高有关系,也与近年来兴起的“职业打假人”群体密不可分。因为辖区内的网商发展繁荣,频频招引“职业打假人”光顾,2016年前三季度,分局收到的此类投诉共有141起,占比62.1%。此外,12315电话接线员对投诉受理条件把关不严,转办了很多无效的投诉,比如农民投诉种子质量问题,已经向农业部门投诉且正在处理。还有的投诉者诉求不明确,只在电话中要求处理,而未说明是更换、维修、赔偿。这些都增加了基层人员的工作量。 在工商部门内部,按属地原则分配工作量。县局消保科负责中转,不直接参与处理。县消协只负责明确要求由消协出面处理的投诉,其他的都交由基层分局办理。基层消协分会与基层分局合署办公,负责消费投诉工作的人员多为1-2名,每起消费投诉的处理从受理、调解、到执行、回复,简单的投诉处理要耗费3-5个工作日,复杂的要耗费10个工作日以上。据统计,2016年前三季度的基层分局7个工作日内办结的消费投诉77起,占比33.9%,15个工作日及以上办结的消费投诉130起,占比57.2%。这仅是消费投诉的工作,基层工商人员还有市场巡查、执法办案、食品监管等其他大量工作要做。消费维权工作量大与人员力量不足之前的矛盾显而易见。 2、消费者维权期望高与维权效果差的矛盾 尽管,消费者都希望投诉成功,最大限度满足诉求。但是,投诉成功解决与否,取决于证据是否充分、责任划分是否合理和双方的是否妥协。现实中,由于消费者方面的原因导致调解不成功的例子比比皆是,如消费者自己无法提供购物票据证明商品来源、消费者拒绝承担必要的检测费用导致争议搁浅、消费者抓住无关紧要的问题索要大额赔偿(此情形经常出现在“职业打假人”群体)。在经营者方面,如经营者拒绝调解讲争议解决推向诉讼途径、经营者拒绝执行调解协议导致投诉得不到有效解决。这些都是常见的致使调解失败的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讲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讲座 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作出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 谁是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部法律,那么是不是只要是买东西的人都是消费者呢?不是。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是指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主体只限于个人。所以,从事消费活动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 一、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 (一)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者。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参照本法执行。消费者在消费中的权利包括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受尊重权消费者享有其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个人信息保护权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公平交易权(1)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2)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获取赔偿权消费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获得赔偿的权利。 结社权依法组建维护消费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监督批评权。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我的消费维权故事_小学生

我的消费维权故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并且确定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而3月15日不但是全国消费者权益日,还是我的生日。为此,我感到格外自豪。不过,光自豪还不行,我还要带头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这点,我已经做到了…… 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和同学陶妍君一起准备去文化馆学琵琶。我们看见了一辆三轮车,便跑上前去,对车主说:“去文化馆要多少钱?”他说要4块。哦!这也太贵了吧!我们可是两个小孩子哎!于是,我们便和他讨价还价,终于从原来的4块还到了3块。我们上了车,车主拉着我们来到了文化馆门口。我们下了车,按照事先说好的,一人给一块五。可是,那时候我们谁也没有五角,所以就一人拿出两块让他找。可是,没想到那个车主拿到钱就变了脸。我们让他找我们钱,可他却说只收了我们两个一块五。我们顿时傻了眼,和他大声争辨着。他就像没听见似的,掉转车头就走。陶妍君急哭了。我急中生智,大声说:“记他的车牌号!”我们俩认真地记着,一到琵琶室就用纸把号码记下来。回到家,邻居劝我说:“算了吧,才一元。”这话虽然有几分道理,可是我们可以先不谈自己的气是否能忍受,只说这个车主继续赖帐只会坑害更多的消费者。所以,我一怒之下把他告上了消协。经过一番处理后,我们如愿以偿地得到了退款。

通过这件事,我们应该了解到我们如果再这样由于损失较小而对不良商家放任不管的话,只会兹长他们的侥幸心理,受害的终究是广大消费者,我们要懂法,用法,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维权的路还很长,有关部门的维权力度还有待加强,商业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还有待提高。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积极投入到消费维权的行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问答Word文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问答题题库 1、商品三包是哪三包?答:包修、包退、包换 2、消费者向工商部门申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1)有明确的被诉方;(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3、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三包”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怎么办? 答: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纪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销售合同办理。 4、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应如何要求赔偿?答: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5、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答:(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食品质量安全标识是什么?答:QS 7、消费者在展销会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怎么办? 答: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8、租赁柜台承租方的经营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怎么办? 答:消费者可以向承租方要求赔偿;柜台租赁合同期满后,也可以向出租方要求赔偿。 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任意一项) 答:九项基本权利:(1)安全权;(2)知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赔偿权;(6)结社权;(7)获得有关知识权;(8)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9)监督权。 10、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经营者、消费者可以向监督检查部门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监督检查部门收到申诉后,应当在()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诉者。答:7日 1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多少天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答:7天 12、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是多少? 12315

维权知识培训总结

高台县集中开展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培训 情况汇报 高台县既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也是是一个劳务大县,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的比重一年比一年高,本县现有农村劳动力8.04万人,外出打工的达3.06万人之多,占全县农村劳动力的38%,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高台县委、县政府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把组织和引导劳务输出作为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农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随着进外出务工人数的年年增加,劳务人员被侵权的案例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为了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外出务工人员合理流动,实现稳定就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刻不容缓。2011年3月3 日,我局协调法律援助站和各乡镇司法所,多措并举、积极协调,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外出务工人员维权知识培训活动,切实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法律服务和外出务工维权常识培训,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集中组织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常识培训主要采取以会代训,集中讲授、开展法律咨询、印发外出务工常识宣传单、技能培训与维权知识讲解相结合、张贴宣传标语等家喻户晓的方式在全县各乡镇大张旗鼓的开展,并以各类新闻媒体为载

体,开展农民工维权的政策和法律相关知识的系列报道,让务工人员及时了解维权常识,在高台电视台进行了外出务工 常识专题报道3次、现场报道2次和发布新闻消息4次。期间,将3月15日消费者维权日定为“农民工维权宣传日”,在中心广场大张旗鼓地进行了农民工维权常识宣传,活动现场主要围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与调节法》、《社会保险法》和《农民工维权常识》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资料发放、现场解答,为广大进城务工群众提供法律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现场发放了就业权益保障的政策知识宣传册600份、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500份、悬挂张贴宣传条幅10余条,印发维权常识宣传单1000多份,开展维权常识讲座及培训班上3场次,受训人数达350多人。本次活动宣传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受众覆盖面广,营造了良好的全社会关注农民工群体的氛围,受到了广大农民工朋友的欢迎和好评。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就业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减少劳务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构通,精心组织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认识,成立了外出务工人员维权知识培训领导小组,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就业中心、劳务办、劳动监察大队、各乡镇司法所、劳动保障事务所等相关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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