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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基511幼儿园校舍情况 - 首页 - 平和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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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基511幼儿园校舍情况

一、指标解释

1.校舍建筑面积:是指学校用于办学并可长期(一年以上)占有或使用校舍的建筑面积。

2.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3.生活用房:是指学校(教学点)拥有产权的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生活服务的用房。不包括房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的全产权房屋面积。

4.框架结构:是指由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框架结构。框架按所用材料分为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框架等。

5.砖混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或其他材料建造的房屋称为砌体结构房屋,也称为混合结构或砖混结构。

6.砖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土、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砖木结构。

7.土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土建造(如夯土墙、土坯墙等),楼盖和屋盖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土木结构。

二、填报说明

1.校舍建筑面积:本指标包括政府、集体、个人专为办学提供的校舍和学校为办学租借的校舍,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校舍、临时搭建棚舍。

2.幼儿园填报本表。

3.当年新增:是指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中当年新增。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

列1>=列6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01>=行04

行01=行04+行10+行12+行14

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

行10>=行11

行12>=行13

2.表间关系

[基础基511].(行01,列1)<[基础基521].(行01,列1)

基础基111

12.政府购买学位数:是指在公办学校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地方各级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民办学校购买的用以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位的数量。填报时,以财政实际支付的人数为准。本指标为民办的普通中、小学填报。

基础基511幼儿园校舍情况单位:平方米

基础基512中小学校舍情况

一、指标解释

1.校舍建筑面积:是指学校用于办学并可长期(一年以上)占有或使用校舍的建筑面积。

2.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3.生活用房:是指学校(教学点)拥有产权的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生活服务的用房。不包括房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的全产权房屋面积。

4.教师周转宿舍:是指使用财政性经费或学校筹集资金建设的用于教师周转使用的成套公有住房。

5.框架结构:是指由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框架结构。框架按所用材料分为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框架等。

6.砖混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或其他材料建造的房屋称为砌体结构房屋,也称为混合结构或砖混结构。

7.砖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土、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砖木结构。

8.土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土建造(如夯土墙、土坯墙等),楼盖和屋盖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土木结构。

二、填报说明

1.校舍建筑面积:本指标包括政府、集体、个人专为办学提供的校舍和学校为办学租借的校舍,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校舍、临时搭建棚舍。

2.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中、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3.当年新增:是指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中当年新增。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

列1>=列6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01>=行04

行01=行04+行11+行13+行20

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行10

行13=行14+行16+行17+行18+行19

行11>=行12

行14>=行15

2.表间关系

[基础基512].(行01,列1)<[基础基522].(行01,列1)

基础基512中小学校舍情况单位:平方米

基础基513特殊教育学校校舍情况

一、指标解释

1.校舍建筑面积:是指学校用于办学并可长期(一年以上)占有或使用校舍的建筑面积。

2.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3.生活用房:是指学校(教学点)拥有产权的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生活服务的用房。不包括房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的全产权房屋面积。

4.框架结构:是指由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框架结构。框架按所用材料分为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框架等。

5.砖混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或其他材料建造的房屋称为砌体结构房屋,也称为混合结构或砖混结构。

6.砖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土、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砖木结构。

7.土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土建造(如夯土墙、土坯墙等),楼盖和屋盖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土木结构。

二、填报说明

1.校舍建筑面积:本指标包括政府、集体、个人专为办学提供的校舍和学校为办学租借的校舍,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校舍、临时搭建棚舍。

2.特殊教育学校填报本表。

3.当年新增:是指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中当年新增。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

列1>=列6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01>=行04

行01=行04+行10+行12+行13

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

行10>=行11

2.表间关系

[基础基513].(行01,列1)<[基础基521].(行01,列1)

基础基513特殊教育学校校舍情况单位:平方米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201 /201 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78号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 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2.附设幼儿班:是指在幼儿园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依托其他学校举办学前教育(包括学前班)的组织形式。在填报时,按照托班、小班、中班、大班进行填报。对于小学附设的学前一年的教育形式,在填表时,请将幼儿数据填入大班,若存在混龄班的情况,也将数据填入大班,使用数据时,可按照年龄进行分类。

3.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4.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二、填报说明

1.附属学校(园):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独立填报,在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所附属高等学校(机构)的名称和代码。

2.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2省(自治区)填报本项。

3. 网管供水:即通常说的自来水,指市政供水部门通过管网将水输送至学校内。

4. 自备水源:是指利用学校内的水窖、手压井、引泉水、大口井和机井等提供学校日常所需的饮用水。

5.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必须及时清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包含如下类型:①三格化粪池厕所,②粪尿分集式厕所,③三联沼气式厕所,④水冲式厕所(完整下水道水冲式)等。

6.安全保卫人员:包括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校内职工、临时工、外聘保安公司等人员。

7.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基础基211幼儿园、幼儿班班数

一、指标解释

教学班:是指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二、填报说明

1.附设幼儿班:是指在幼儿园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依托其他学校举办学前教育(包括学前班)的组织形式。在填报时,按照托班、小班、中班、大班进行填报。对于小学附设的学前一年的教育形式,在填表时,请将幼儿数据填入大班,若存在混龄班的情况,也将数据填入大班,使用数据时,可按照年龄进行分类。

2.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

基础基311幼儿园、幼儿班分年龄幼儿数

一、填报说明

1.离园(班)人数:是指完成学前教育,离开幼儿园(幼儿班)的幼儿人数。

2.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残疾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3.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

列6=列8+列9+列10+列11

列6>=列1

列6>=列7

行01=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01>=行04

(行02,列6)=(行01,列7)

基础基332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

一、填报说明

1.打架斗殴:是指由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造成的死亡。

2.校园伤害:是指由于学校教职工对学生伤害造成的死亡。

3.刑事案件:是指由于外来人员入侵,在校园及校园周边实施犯罪造成的死亡。

4.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23+列24

行01=行02+行03

基础基311幼儿园、幼儿班分年龄幼儿数单位:人

基础基341在校生中其他情况及外国籍学生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二、填报说明

1.外国籍学生:是指在我国基础教育学校(机构)注册接受基础教育的外国籍儿童少年。(该指标数据不计入在校生数中)

2.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1.表内关系

行01>=行02

2.表间关系

[基础基341].(行01,列3)~[基础基341].(行01,列4)<=[基础基311].(行01,列6) [基础基341].(行02,列3)~[基础基341].(行02,列4)<=[基础基311].(行02,列6)

基础基912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学生、专任教师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二类模式: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三类模式: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2.双语教学学生:是指接受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

3.双语教学专任教师: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在双语教学岗位上从事双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填报说明

1.双语教学专任教师按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模式类型填报;跨模式授课专任教师按其授课主要模式类型统计。

2.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2省(自治区)有双语教学班的学校填报本表。

3.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

列5=列6+列7+列8

列9=列10+列11+列12

行01=行03+行04+行05+行06

行01>=行02

2.表间关系

[基础基912].(行01,列1)<=[基础基211].(行01,列1)

[基础基912].(行01,列5)<=[基础基311].(行01,列7)

[基础基912].(行01,列9)<=[基础基411].(行01,列3)

基础基991附设班专任教师学历情况

一、指标解释

附设教学班:是指受当地条件、资源所限,各级各类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利用现有学校资源(教职工、办学条件等),举办的其他层次(形式)的教学班,包括:附设幼儿班、附设小学班、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附设特教班、附设中职班。附设班类型为多选项。

二、填报说明

1.高中阶段毕业:是指获得普通高中、成人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文凭。

2. 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3.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列6 2.表间关系

[基础基991].(行01,列1)<=主体校教职

基础基991附设班专任教师学历情况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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