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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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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答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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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据法:(lex causae或applicable law)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其其他事项在本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照本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本国法院判决一样,对外国法院判决予以强制执行。

3.法律冲突(conflict of laws)是指在涉外民事关系中,由于其涉外因素导致有关国家的不同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

4.系属公式(formula of attrbuion)是指在长期的国际私法实践中,传统双边冲突规范的一些系属被逐渐固定下来,成为解决不同种类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的公式。

5.“直接适用的法”就是各国国内法中那些直接适用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实体规范。

6.国际贸易惯例,即国际民商事主体在长期商业实践基础上反复适用而形成的习惯性做法,它们只有经当事人约定于合同中,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7.巴托鲁斯:(Bartolus)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当时波伦亚大学和比萨大学的法学教授,其法学声望极高,被称为“法律之光”。巴托鲁斯在总结前人探索的基础上,将法则分为人法、物法和混合法。肯定了城邦法则的域外效力及其对非本城邦居民的可适用性,并对此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法。

8.杜摩兰(CharlesDumoulin)是法国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的代表作是《巴黎习惯法评述》,他在该书中提出,在契约关系中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那一习惯法;他甚至认为,即使当事人在契约中没有明示选择适用的法律,法院也应该根据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推定当事人可能适用哪一习惯法来支配契约的实质要件和法律效力。

9.胡伯(UlricusHuber)是荷兰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他是大学教授和最高法院法官,其真正全面奠定了国际礼让说。胡伯著有《论罗马法与现行法》一书,他在该书提出了可以概括荷兰学派国际礼让说基本内容的三项原则。

10.斯托里(JosephStory)是哈佛大学法学教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是英美国际私法学的奠基人,其代表作是《法律冲突论》该书被誉为19世纪以来最杰出的冲突法著作,对英美国际私法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些美国学者甚至尊称斯托里为“冲突法之父”。

11.萨维尼(Savigny)是19世纪德国历史法学派的泰斗,最著名的私法学家,柏林大学法学教授,普鲁士立法大臣。其代表作是1849年出版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他在该书第八卷提出了著名的“法律关系本座说”理论。萨维尼从普遍主义观点出发,认为存在一个“世界法律共同体”,即某一跨国民商事案件无论在哪一国家起诉,都应适用同一法律,得到一致的判决结果。

立统一运动中发表了其代表性演讲《国籍乃国际法的基础》,认为国际法的基础是民族和国籍而非国家。在国际私法上,孟西尼及其学派提出了以国籍主义为核心的国际私法三原则。

13.戴西(Dicey)是英国牛津大学的法学教授,是英美国际私法学派的奠基人之一。其代表作是1896年发表的《关于法律冲突的英格兰法汇编》(简称《冲突法论》),他在该书中提出了著名的“既得权说”。

14.库克(Cook)提出著名的“本地法说”,他在以往一些论文的基础上,1942年完成了其代表作《冲突法的逻辑学与法律基础》。他在该书中全面阐述了他的“本地法说”,彻底否定了传统的“礼让说”和“既得权说”,主张更为保守和彻底的属地主义。

15.莫里斯对当代国际私法的最大贡献首先在于,提出关于合同和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理论,即“合同自体法”和“侵权行为自体法”,这种自体法理论的提出和发展,拓宽了法律选择的视野。

16.最密切联系理论指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涉外案件或涉外事项,应受与该法律关系、该案件或该事项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的支配。这是20世纪国际私法中最富有创意、最有价值、最实用的理论,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不是某个学者一个人的观点和思想,而是数代国际私法学者的学术思想和智慧的集合体,是理论和实践不断融合的结晶。

17.普遍优惠待遇亦称普惠制,指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制成品、半制成品和极少数农产品时,单向给予减免关税优惠的制度。

18.最惠国待遇是指授予国(给惠国)给予另一国(受惠国)公民的待遇,不低于或不少于授予国已给予或将给予任何第三国(最惠国)人的待遇。

19.冲突规范(conflictrules)是由国内或国际条约规定的,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时指定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的各种规范。

20.单边冲突规范(unilateralconflictrules)是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商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或只适用外国法的冲突规范。

21.双边冲突规范(bilateralconflictrules,all-sidedconflictrules)并不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商事关系适用内国法或外国法,它只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此系属,结合实际情况去寻找应适用的法律。

22.物之所在地法(lexreisitae或lexsitus)是指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所在国家的法律,这是解决物权关系,特别是不动产物权关系的系属公式。

23.行为地法(lexlociactus)是指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发生地所属法域的法律,它起源于“场所支配行为”这一法律原则。

24.法院地法(lexfori)是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它常用来解决涉

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

25.意思自治原则(autonomyofwill或lautonomiedelavolonte)即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是指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按其意愿自主合意选择的那个法律,它是目前大多数国家确定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

26.连结点(pointofcontact)又叫连结根据或连结因素,它是冲突规范就范围中所指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指定应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所依据的一种事实因素,它起着决定性作用,因为它体现了某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和特定国家的法律间的联系。

四、简答题:

1.简述我国关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

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2.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的法律依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该公约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适用:

(1)双方营业地分别处于两个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公约,但这种适用不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可以通过明示选择某个国家的法律来完全或部分排除公约的适用。缔约国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对适用的法律依意思自治原则作出选择如选择某国法作准据法就自动排除公约的适用。如果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未作选择,则公约当然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但是对国际贯例的选择,不构成对公约的排除适用。

(2)非缔约国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自治选择适用公约,但这种选择必须是明示的。

(3)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营业所所在地国不是缔约国,如果国际私法规范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时,公约可以适用于他们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

3.简述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法院判决,我国人民法院可不予以承认与执行。

(1)依被请求国法律,裁决是由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

(2)依请求国法律,裁决尚未生效,不能执行。

(3)败诉一方当事人未经合同传唤因崦未能出庭参加诉讼,或当事人在缺乏诉讼行为能力时被剥夺了应有的代理或答辩的可能性。

(4)被请求国法院对于同一当事人之间就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已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5)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损被请求国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

4.我国对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是如何规定的?

(1)我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上述“扶养”—词应作广义解释,包括父母子女之间的扶养、夫妻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关人之间的扶养。

(3)我国规定,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法),均可被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5.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有哪些法律效力?

(1)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严格的约束力,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发生以后,只能通过仲裁方式求得最后解决,任何—方也只能就仲裁协议所规定的事项提交仲裁。

(2)具有排除有关国家法院管辖权的效力。

(3)是有关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的依据

(4)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6.简述“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1)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是《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中规定的,双国籍是指作者国籍和作品国籍。

(2)它是指,如果作者为某一成员国的国民,则无论其作品在哪个国家出版,或者如果作品首次在某一成员国出版,则无论作者是哪一国的国民,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出版的作品,在其他成员国都享有各该成员国给予其本国国民作品的同等保护。

7.简述对冲突规范进行“软化处理”的方法。

(1)用灵活的开放性的连结点取代传统冲突规范中的僵固的封闭性的连结点。

(2)增加连结点的数量以提高可选性。

(3)对同类法律关系依不同性质加以区别,规定不同的连结点。

(4)对同一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分割,对不同部分或不同环节规定不同的连结点。

8.简述准据法的概念及特点。

准据法是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而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特点: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的法律。

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

9.简述识别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识别是指将待决案件的事实情况或有关问题进行定性和分类,以把它划归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适用哪一条冲突规范。

产生原因:不同国家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或将其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一个国家法律中的概念是另一个国家中所未有的,这也需要识别。

10.简述仲裁协议的概念及形式。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书面协议。

形式: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仲裁协议书。能证明仲裁协议订立的有关文件。

11.简述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

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4个:

(1)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关系;

(2)所涉各国民商法上的规定不同;

(3)司法权的独立;

(4)在一定范围内承认所涉外国法的域外效力。国家为了发展对外民商事关系,必须承认内外国法律的平等。

12.简述连结点的选择应考虑的因素。

连结点的选择应考虑的因素:

(1)冲突规范的“范围”所要解决的是法律事实或法律问题的性质与分类;

(2)冲突规范所选择的连结点必须是“范围”中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

(3)区分不同连结点的含义和作用,并要看有关连结点是否与特定的法律关系具有较本质的联系,对特定的问题是否具有相对重要性;

(4)有关的连结点必须是各国立法机关经常作为自己行使立法管辖权的根据;(5)有关的连结点必须便于认定,便于适用,并与特定的地域相联系;

(6)有关的连结点必须是符合内国处理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政策。

13.简述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1)属地管辖原则和属人管辖原则;(2)专属管辖原则和任意管辖原则;

(3)强制管辖原则和协议管辖原则;(4)对人管辖原则和对物管辖原则。

14.简述英美法系国家的管辖权依据。

(1)诉讼文书的送达;(2)出现理论;(3)住所或惯常居所;

(4)最低联系理论;(5)法官的自由裁量权;(6)方便法院原则。

15.简述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

先决问题应具备3个条件:

(1)主要问题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适用外国法作准据法。如上例中加拿大安大略法院解决再婚能力问题便是以以色列法作准据法的;

(2)该问题含有涉外因素,对主要问题来说,其本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问题向法院提出,并有它自己的冲突规范可以援用;

(3)依法院地国适用于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和依解决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所属国关于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会选择出不同国家机关的法律作该先决问题的准据法,且结论完全相反,导致主要问题的判决结果截然不同。

16.简述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

涉外合同是指在合同关系的主体、客体或者内容这三个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外国有关的合同。依据2007年6月11日中国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2)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4)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适用;涉外民商事关系指定适用中国法律时,如果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但在适用国际惯例时,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17.简述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新发展。

在国际私法发展、演进的几百年里,侵权行为地法原则,无论是单独采用还是与法院地法原则重叠采用,一直是各国用来确定涉外侵权准据法的普遍原则。即使是今天,该原则仍然是各国国际私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过,自20世纪中期以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文化的不断发展,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也出现了新的发展:(1)适用侵权行为自体法与最密切联系原则;(2)适用意思自治原则;(3)适用最有利于受害人的法律;(4)适用当事人共同属人法。

18.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1)专利权的法律适用:①专利授予国法说;②行为地法说;③综合适用法律说。

(2)商标权的法律适用:①商标注册地法说;②行为地法说;③被请求保护国法说。

(3)著作权的法律适用:①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②适用作品首次发表地国法;③综合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

19.简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主要内容。

(1)工业产权的保护范围:公约规定,工业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

(2)基本原则:①国民待遇原则;②优先权原则;③强制许可原则专利权;④商标权独立性原则

(3)临时性保护。

(4)宽限期。

20.简述我国关于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

(1)我国关于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国外依照婚姻举行地法结婚,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实质要件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2)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21.简述BOT投资方式的法律适用。

(1)BOT合同的法律适用:鉴于BOT合同的特殊性,多数学者认为BOT合同不宜适用意思自治原则确定它的法律适用。由于BOT合同是在政府所属国签订,在该国履行,项目设施亦位于该国,项目公司也多为该国法人,合同主体一方是该国政府,因此,合同与政府所属国有密切的联系,应适用政府所属国的法律。

(2)BOT附助合同的法律适用:BOT合同的附助合同,即借款合同、供应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等,其合同主体双方都是平等的自然人或法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一般的民商事合同。因此,法律适用原则也同于一般的民商事合同,即首先适用当事人双方所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2.简述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

从法律规避的概念和性质可以看出,在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要构成法律规避,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要件:

(1)必须是当事人自己所为且已完成的规避行为;

(2)当事人有目的地进行法律规避行为;

(3)被规避的法律必须是依冲突规则本应适用的法律;

(4)法律规避的手段一般是制造或改变连结点。

23.简述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的类型。

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的类型有:

(1)谈判或协商;(2)调解或调停;(3)“小型审判”;(4)中立的案件评价;(5)专家决定方式;

24.简述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有:

(1)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具有合格的管辖权;

(2)原判决国法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是公正的;

(3)外国法院判决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局判决;

(4)外国法院判决不与其他相关的法院判决相抵触;

(5)原判决国法院适用了本国冲突规范指定的适当的准据法;

(6)外国法院判决不是通过欺骗或规避法律取得的;

(7)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本国的公共秩序;

(8)双方存在互惠关系。

25.简述船舶所有权、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船舶留置权的顺序及其法律适用。

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船舶优先权的行使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行使,船舶优先权因海事请求权的转移而转移,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移而消灭,但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不行使的除外。船舶的优先权因下列情况之一而消灭:一、具有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满一年不行使;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三、船舶灭失。

1.论国籍冲突的解决。

国籍冲突可分为国籍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这两种冲突的解决方法是不同的,现分述如下:(1)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

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国际上通行的作法是内国国籍优先。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都是外国国籍,其解决的方法为:

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

B.以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国家的国籍或以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C.由法院从当事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确定一个国籍为当事人的国籍。

(2)国籍消极冲突的解决方法主要有:

A.以当事人住所所在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如无住所或住所不能确定,则以居所所在地国家的

国际私法作业一

作业1 (第1章~第3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 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岀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 .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 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 系》 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C )。 A .二元论学派B.民族主义学派 C.国际法学派D .国内法学 派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 ) A .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型冲突规范D.重叠型冲突规范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另U,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ABCD) o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 的法律进行识别 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 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ABD)方法 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 .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 .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 .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规范三、简述题 1、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答:法律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是:1、相关国家

2016年电大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1-4)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作业1 一、不定项选择题 1、ABCD 2、C 3、A 4、A 5、A 6、A 7、C 8、C 9、B10、A11、ABCD12、CD13、ACD14、ABD15、CD 16、ABCD17、ABD18、ABC19、BCD20、BD 二、简述题 1、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①区际法律冲突广泛存在于联邦制国家。 ②一国存在不同法域,当冲突规范指引应该适用该国法律时就会产生适用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问题。 2、19世纪,德国法学家费德里克·夫尔·冯·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对各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其“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且除个别的例外情况不应拘泥于其为外国的法律。 3、冲突规范:是指明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实体法的规则,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法律规范 特点: (1)从冲突规范的内容来看,它仅仅指出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怎样适用实体法,其本身不能直接确定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从冲突规范的作用看,作为一种间接规范,冲突规范必须与它指引的某一特定的实体规范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法律调整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作用。 (3)从冲突规范的结构看,它由“范围”和“系属”两大部分构成。 三、论述题 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在国际私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萨维尼一改统治了几百年的通过法律性质选择法律的方法,代之以通过法律性质选择法律的方法,这在方法论上是一个历史性突破,他创造性他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中的连接点,为国际私法的规范化和更具操作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萨维尼的理论对国际私法的发展具有极具深远的影响当今流行的“法律关系重心说”、“最密切联系说”等无一不是在法律本座说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的这种学说对推动欧洲冲突法的法典化和冲突法的趋同化也是有重大影响的并且使国际私法从荷兰学派开创的特殊主义-国家主义的影响下解放了出来,重新归复到普遍主义-国际主义的轨道上来。 四、课堂讨论报告 对反致制度我们是这样认识的。 传统国际私法追求的一个目标就是判决结果的一致性,特别是自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问世以来这,定一目标更为国际私法学者梦寐以求。各国冲突规范互不相同,彼此歧义:有的国家接受反致,有的国家不接受反致这就需要创造条件,以期达到不论案件在哪一个国家审理,都将适用同一实体规范,从而得到同一判决结果,承认反致,接受反致,就有可能实现判决结果一致性这一目标。 现代国际私法追求案件解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为实现这一目的,就要增加法律选择的灵活性,采用反致就能够增加法律选择的灵活性。反致制度能够满足传统国际私法的要求,符合现代国际私法的价值观念,同时,它也是排除和限制,外国法适用的一种手段,所以对反致制度,应予以肯定为宜。 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反致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从某些司法解释可以看出我国对反致的态度,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我国的冲突规范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该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该外国法为该国实体法,不包括冲突规范,确立了我国不接受反致和转致的立场。 作业2 一、不定项选择题 1、C 2、D 3、A 4、D6、D7、D8、A9、B10、C11、B 12、D13、D14、D15、A16、B17、CD18、ABD19、ABCD 20、BCDE 二、简述题 1、最惠国待遇是指一个缔约国根据条约的规定给予对方缔约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不低于该缔约国已经给予或将要给予任何第三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 (1)最惠国待遇应以国家之间缔结的条约为依据。 (2)最惠国待遇原本是一个国家给予另一个国家的待遇,但这种待遇,却常常要通过受惠国的自然人、法人、商船、货物等所享受的待遇来加以体现。

国际私法考试重点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其构成有什么特点? 答:(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2)其构成特点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国外有联系。 2、国际私法的规范主要包括哪几类? 答:国际私法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四类:(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2)冲突规范;(3)国际统一实体规范;(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渊源 3、国际私法的渊源? 答: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赋予国际私法规范以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国际私法的渊源有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国内法渊源包括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和司法解释,国际法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判例和法理学说虽然对国际私法渊源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 但不属于我国国际私法渊源的范畴。 第三章、国际私法主体 4、自然人国籍冲突的概念和解决方法? 答:自然人的国籍冲突分为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两种。国际的积极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国籍的情况,消极冲突就是一个人没有国籍的情况。积极冲突的解决: (1)当事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则内国国籍优先;(2)均为外国国籍,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没有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消极冲突时,适用其经常居住地法律法律。 5、住所冲突的解决方法? 答:(1)住所的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 经常居住地为住所。(2)住所冲突的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 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自然人经常居住地不明的,以其现在的居所地法作为经常居所地法。 第五章、法律冲突 6、法律冲突的实质和原因 答:法律冲突是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对于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规定不同却都要求适用的现象。 实质是相关国家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产生的原因:内、外国民事法律规定不同;内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7、法律冲突的种类 答:按领域分公法冲突和私法冲突;按内容分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按性质分空间上、时际、人际法律冲突。 8、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答:公法冲突:内国法优先,不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私法冲突:国际礼让与等效原则, 相互承认外国私法在内国的域外效力。时际法冲突:新法优于旧法,法不溯及既往。 第六章、冲突规范 9、“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这是一条什么规范,其范围、系属、连 接点是什么。

(2020年更新)电大本科《国际私法》形考作业任务01-05网考试题和答案

最新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作业任务01-05网考试题及答案 100%通过 考试说明:《国际私法》形考共有5个任务,每个任务本人给出了两套题答案(任务试卷_0001、任务试卷_0002)。在考试中,可以多次抽取试卷,直到出现这两套试卷中的任意一套,就可以按照该套试卷答案答题。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01任务 01任务_0001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国旗国法是指()。 A.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B.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使馆人员其使馆悬挂旗帜所属 国家的法律。 C.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无国籍人自行选择的旗帜所属 国家的法律。 D.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外国人所共同选择的旗帜所属 国家的法律。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A. 采用反致 B. 不采用反致 C. 采用转致 D. 采用循环反致 3. 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 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 A. 驳回起诉 B. 适用我国法律 C. 适用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相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D. 适用一般法理 4. ()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 A. 冲突规范 B. 统一实体规范 C.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5. 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A. 鲍富莱蒙离婚案 B. 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 福果继承案 D. 特鲁弗特继承案 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电大资料精品

第四章 作业及答案

第四章作业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新文化运动兴起的标志是() A.蔡元培“兼容并包”办学方针的采用 B.民主与科学口号的提出 C.陈独秀在上海创办《青年》杂志 D.李大钊发表《庶民的胜利》 2、新文化运动对中国革命产生的最深刻的影响是() A.动摇封建思想的统治地位 B.弘扬了民主和科学,推动了自然科学发展 C.对五四运动的爆发起了宣传作用 D.后期传播社会主义思想,成为知识分子拯救国家改造社会的思想武器 3. 最能体现五四运动性质的口号是() A.废除“二十一条” B.还我青岛 C.外争国权,内惩国贼 D.拒绝在和约上签字 4.在中国大地上率先举起马克思主义旗帜的是() A.李大钊 B.陈独秀 C.张国焘 D.毛泽东 5.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开端的是() A.新文化运动 B.五四运动 C.中国共产党的诞生 D.辛亥革命 6、五四运动的导火线是()。 A、巴黎和会上中国的外交失败 B、袁世凯签订二十一条 C、段祺瑞的西原大借款 D、张勋导演的复辟 7、近代中国第一次彻底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是()。 A、太平天国运动 B、戊戌变法运动 C、国民革命运动 D、五四运动 8、中国共产党产生的阶级条件是( )。 A、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B、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C、中国工人阶级的成长和工人运动的发展D、共产主义小组的建立 9. 1920年8月,陈独秀、李汉俊、李达等人在()成立了中国工人阶级政党最早 的组织。 A.北京 B.上海 C.武汉 D.广州 10.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领导的第一个工会是() A.上海机器工会 B.长辛店工人俱乐部

C.武汉工会 D.长沙工会 11. 1921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创建了第一个农民协会 A.广东海丰县赤山约 B.广东陆丰县 C.浙江萧山县衙前村 D.湖南衡山县白果 12.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提出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是在() A.《新青年》创刊号上 B.中共“一大”会议上 C.中共“二大”会议上 D.中共“三大”会议上 13.中国共产党正式决定与国民党合作是在() A.中共“一大” B.中共“二大” B.C.“二七”罢工后 D.中共“三大” 14.革命统一战线正式建立的标志是() A.国民党“一大”的召开 B.国民党改组 C.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 D.中共“三大”的召开 15. 1925年5月,以()为起点,国共两党掀起了全国范围的大革命浪潮。 A.国民党一大 B.成立黄埔军校 C.广州国民政府成立 D.五卅运动 16.北伐战争针对的军阀是()①吴佩孚②孙传芳③张作霖④段祺瑞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17.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是()。 A、三民主义 B、中共二大纲领 C、新三民主义 D、十六字纲领 18.国民革命时期在农村掀起大革命风暴的中心是()。 A、湖南 B、江西 C、广东 D、湖北 19.第一次国共合作终于全面破裂的历史事件是() A.“四〃一二”政变 B.马日事变 C.夏斗寅叛乱 D.“七〃一五”政变 20.大革命的失败,给中共最深刻的教训是() A.无产阶级必须掌握革命领导权和革命武装 B.要建立巩固的统一战线 C.要警惕统一战线内部的野心家 D.要制定彻底的革命纲领 单项选择题答案 1.C 2. D 3. C 4. A 5. B 6. A 7. D 8. C 9. B 10.A 11. C 12. C 13. D 14. A 15. D 16. A 17. C 18.A 19.D 20.A

国际私法w网上作业03任务_0004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03任务0004 (共20道试题,共40分。) 1. 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时, 通常情况下,适用()。 L A.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B. 合同履行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fL丄.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D.合同履行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2. 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 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 A. 美国法 B. 法国法 C. 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法国法 D. 中国法 3. 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 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A. FOB B. CIF C. CFR D. FCA 4. 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 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此合同适用()。 A. 法国法律

B. 美国法律 C. 印度法律 D. 中国法律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 A. 船旗国法 B. 致害行为发生地法 C. 损害结果发生地法 D.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6. 《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 A. 过失责任制 “ B.推定过失责任制 L-—-C.无过失责任制 厂D.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基础 7. 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 「A.目的地法 "B.国旗国法 _C. 法院地法 2—D.出发地法

电大《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答案

08国际私法作业答案 《国际私法》形考作业1答案一、不定向选择题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D ) A、区际法律冲突 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2.(C)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4.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C )。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5.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C )。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6.意思自治原则是( D )提出来的。A.格劳秀斯B.胡伯C.奥斯汀D.杜摩兰7.既得权说是( C )提出来的。 A、巴托鲁斯 B、杜摩兰 C、戴西 D、库克: 8.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A )A、范围B、系属C、连接点D、准据法9.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B )。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11.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D )。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1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CD )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 B、行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13.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ACD )。 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14.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15.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16.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ABCD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17.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ABD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18.识别可以基于以下(ABC )原因产生。 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完整版)开大2018社区管理网上作业答案

一、单选题 1(2分) “青岛浮山后模式”新体制可以概括为“一个核心、三套工作体系”,其中“一个核心”是()。 A.社区党工委 B.居委党总支 C.街道党工委 D.社区党总支 参考答案: A 2(2分) 20世纪30年代初,以为首的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学生开始使用中文“社区”一 词。 A.吴文藻 B.孙本文 C.费孝通 D.帕克 参考答案: C 3(2分) “南京淮海路模式”街道办事处改革的第三步是()。 A.建立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 B.对街道办事处职能进行全面梳理和移交 C.撤销街道办事处 D.建立社区党工委 参考答案: C 4(2分)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保证 是() A.民主选举 B.民主决策 C.民主管理 D.民主监督 参考答案: D

5(2分) “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发起者 是()。 A.北京 B.上海 C.天津 D.广州 参考答案: B 6(2分) 与社区联系最密切的基层政府组织是()。 A.社区党组织 B.街道办事处 C.区政府 D.居委会 参考答案: B 7(2分) 在美国,()通过与政府、企业、基金会、银行等结合亲密伙伴关系,有力推动了社区经济的发 展。 A.福利组织联合会 B.食品银行 C.社区发展计划 D.社区发展合作组织 参考答案: D 8(2分) ()是德国社区服务的一种形式。 A.慈善组织会社 B.社区睦邻中心 C.社区服务中心 D.邻里之家 参考答案: D 9(2分)

美国社区卫生服务以()为中心,注重建立社区医疗中心与附近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紧密联系。 A.社区 B.家庭 C.邻里 D.镇 参考答案: B 10(2分) 我国首家物业管理公司于()在深圳成 立。 A.1979年 B.1981年 C.1990年 D.1992年 参考答案: B 11(2分) 政府主导型社区管理模式的典型代表国家是()。 A.美国 B.英国 C.新加坡 D.日本 参考答案: C 12(2分) 英国伦()年出现了第一个社区服务组织“慈善组织会社”。 A.1869年 B.1870年 C.1877年 D.1884年 参考答案: A 13(2分) 按照台湾学者徐震的观点,下面属于社区“硬体”的有 ()。 A.社区公共设施 B.社区文化传统

11电大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三、案例分析题(共 2道试题,共 20分。) 1. 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请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答:1,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查明外国法的存在与否及怎样确定外国法的内容. 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把外国法看作是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二,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三,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空的人可以提供. 四,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2,在外国法不明时的解决方法: 一,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二,类推适用国内法. 三,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四,适用一般法理. 五,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2.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间接反致制度。该制度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 三、案例分析题(共 2道试题,共 20分。) 1.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

电大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汇编

作业1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 国内立法B ?国内判例C ?国际条约D ?国际惯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 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C )。 A. 二元论学派B ?民族主义学派C ?国际法学派D ?国内法学派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 ) A. 单边冲突规范B ?双边冲突规范C ?选择型冲突规范D ?重叠型冲突规范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 A. 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 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 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ABCD)。 A: 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 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ABD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 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 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 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9、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C )。 A. 鲍富莱蒙离婚案 B. 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 福果继承案 D. 特鲁弗特继承案 10、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C )。 A. 反致 B. 转致 C. 间接反致 D. 循环反致 二、名词解释 1、法律域外效力 法律域外效力又称法律的属人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2、公共秩序保留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本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的适用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

国际私法笔记整理

第一编总论 国际私法的概念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一、国际私法的产生 1、各国人民之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是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 2、各国民商事立法存在差异; 3、各国在一定范围内要适用外国法。 二、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或:含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附】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以及同财产有联系的人身关系,包 括物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债权关系、婚姻家庭关系和继承关系等。 国际私法所指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既包括涉外物权关系、涉外债权关系、涉外知识 产权关系、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和涉外继承关系,也包括涉外公司法关系、涉外票据法关 系、涉外海商法关系、涉外保险法关系和涉外破产法关系等。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特点:1、国际民商事关系具有国际性或涉外性。2、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司法关系。3、是广义上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私法的实用价值: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发展;保护本国公民和国家利益;实现国家对外政策。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调整方法 间接调整方法:通过冲突规范来进行调整。即指出适用哪国法律,而并不直接规定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直接调整方法:通过实体法的方式来进行调整。即通过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 权利和义务。(明确,具有可预见性)(公约、国际惯例) 【两种方法并列,目前主要用间接方式,但以后会慢慢由直接占主流】 【思考】如何评价两种调整方法? 国际私法的范围和定义 一、国际私法的范围(即:法律规范的范畴) 1、小国际私法(德、日) 主张国际私法仅仅包括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 2、中国际私法(英、美) 主张国际私法应以冲突规范为主,但同时还应该包括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规范和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规范。(法国学者多认为国际私法包括国籍法规范、外国人法律地位规范、管辖权规范、法律适用规范。详见巴蒂福尔、拉加德合著《国际私法》。) 3、大国际私法(前苏联、中国、台湾地区)主张国际私法应该由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统一实体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组成。 【韩德培教授“一机两翼”理论】 国际私法如同一架飞机,其内涵是飞机机身,其外延是飞机的两翼。 机身:冲突法、统一实体法、国家直接应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机翼2:解决纠纷的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管辖权、司法协助、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重点】如何看待国际私法的范围: 1、冲突规范应该属于国际私法的最基本的范围。 2、国籍规范与外国人法律地位规范与法律冲突的解决密不可分,故也是国际私法规范的构成部分。 3、对于国际私法的范围,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对于统一实体法规范是否是国际私法的范围,我们

青岛文化网上作业答案

《青岛文化》作业第一部分 一、填空题 1、青岛地域历史悠久,有着灿烂的古代文化,距今约四五千年前,东夷族原始居民已经在青岛地域集群而居。 2、从现在出土的文物来看,新石器时代,青岛一带已有人类聚居生活。 3、在青岛地区,比较著名的文化遗址是胶州的三里河文化遗址和平度 的岳石文化遗址。其中三里河文化遗址是青岛地区发现的最早的原始文化遗址,这充分说明早在原始氏族公社时期,青岛文化便开始萌芽了。 4、即墨历史悠久,远在四千年前人们就在这里聚集。即墨因地居墨河而得名,“水深色如墨”。即墨故城(分内城和外城)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古址在今平度市东南大朱毛村附近。古即墨辖境包括今天的即墨、平度、莱西、海阳和青岛市区的广大地区。 5、齐国为防御其他诸侯国的侵扰,在其南部的防卫线上修了东西走向的约千余里的齐长城。齐长城西起山东省长清县古济水河畔的钜防(即今长清县孝里镇广里村北),东边于今青岛市黄岛区小珠山北于家河直达黄海,全长618893米,史称千里齐长城,其中保存最好的莱芜段57832米。齐长城创建于春秋初期,距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比秦始皇的万里长城还要早470多年,堪称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长城巨防。 6、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秦始皇为炫耀功德,镇服四海,曾五次巡游天下,其中三次登临琅琊。 7、宋代元佑三年(1088年),正式在密州(州治在今诸城) 板桥镇(今胶州)设置市舶司,这里成为北方唯一对外贸易的口岸,成为中外交通的重镇。 8、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十分重视军事,在全国郡县设“卫所”,其中在胶州湾以东以西,相距并不远就设立了两个“卫”,胶州湾以东是鳌山卫,胶州湾以西是灵山卫。 9、明朝万历年间即墨县令许铤在《地方事宜议》中提出,即墨地瘠民贫,宜开放海口进行南北海上贸易。万历皇帝谕准了上书,于是在即墨境内开放了青岛口、金家口、女姑口三个海运港口,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即墨三口”。 10、光绪十七年( 1891 年),清廷终于决定调登州镇总兵章高元率部4个营2000余人移驻青岛。进驻胶澳后,修炮台、辟道路、建军营,随着前海大量清廷军队的移防和相关设施的建设,青岛口逐步繁荣,形成了一设防的滨海市镇。 11、1897年11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派舰队司令棣利士率舰占领青岛一带,从此青岛被德国占领长达17年之久。 12、 1898 年3月6日,清政府的李鸿章和翁同和与德使海靖签订了《胶澳租界条约》,条约共分“胶澳租界”和“铁路矿务”两部分,共10款。 13、1914 年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日本以对德宣战为借口进攻青岛,从山东半岛北侧的龙口登陆,借机侵占了胶东大片地区及胶济铁路沿线。10月份,日英联军又从崂山东部的仰口湾登陆,包围了青岛。驻青德军全部投降。1914年11月16日,日军进入市区。从此,青岛沦为日本殖民地。日本此次占领青岛达8年之久。 14、1922年12月10日,北洋政府接收青岛以后,全区域称“胶澳商埠”,设胶澳商埠督办公署。 15、1921年中国共产党在上海举行了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中国共产党。山东的两位代表王尽美、邓恩名同志回到山东后,先后来青岛发展党员、建立组织。 1924 年

西南大学《国际私法》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1:[论述题]名词解释:国际私法 参考答案: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并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规范,同时,包括有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 2:[论述题]名词解释:涉外民商事关系 参考答案: 涉外民商事关系,又可称为国际民商事关系或国际私法关系,是指其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者民商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或者作为民商事关系的内容的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那些民商事关系。 3:[单选题]日本一航空公司所有的一架波音777客机,飞行于日本和新加坡两国之间。因日本该航空公司所欠中国某航空公司债务到期无力偿还,日本公司遂将这架飞机抵押给中国公司,请求延期偿还债务。后来,双方就该抵押权发生争议。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该案应适用 A:中国法 B:日本法 C:新加坡法 D:抵押合同签定地法 参考答案:B 4:[多选题]下列法律规范中,属于国际私法范畴的规范包括 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B: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 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由于违约而须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其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理论上在内的损失额相等 D: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ABD 5:[多选题]法官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所遇到的识别问题所产生的原因是 A: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存在一些独特的法律概念 B:不同国家往往把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中去 C:不同国家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导致援用不同的冲突规范

中央电大国际私法任务的答案

国际私法02任务0002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卷,共 40 分。)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者()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 无 B. 多重 C. 相同 D. 不同 2. 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 是()。 A. 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 B. 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C. 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 D. 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3. 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不低于给予()或 与之有同于上述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 A. 受惠国 B. 第三国 C. 同盟国 D. 其他国家 4. 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 经营企业,该企业()。 A. 具有美国国籍 B. 具有日本国籍 C. 具有中国国籍 D. 不具有国籍 5. 姜之建,男,中国公民,16周岁,随其父母定居日本,春节回国探望其祖父母,在北京 某商场为其祖父母买电饭锅一只。其行为()。 A. 有效 B. 无效 C. 经其父母同意后有效 D. 经其祖父母同意后有效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A. B. C.

国际私法练习题(共12章节)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 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A 3. D 4. B 5. B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 D) A. 国家与国家的关系 B. 国内民法关系 C. 一国内部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D. 国际民事关系 2.国际私法的最基本的规范是————( A) A.冲突规范 B.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 C. 统一实体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规范 3.在我国的下列法律中,未规定国际私法规范的是————(D)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在我国,用来调整大陆和港、澳、台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被称为————(B) A. 国际私法 B. 区际私法 C. 时际私法 D. 人际私法 5.国际私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方法主要是————(B ) A. 直接调整 B. 间接调整 C. 非A也非B D. AB同样重要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E 2. ABCD 3. ACDE 4. ABCE 5. ABCDE 1.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规范的是————(W) A. 冲突规范 B. 统一实体规范 C.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E.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2.在下述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渊源的有————( ABCD) A. 国内立法 B. 判例 C. 国际条约 D. 国际惯例 E. 学者的学说 3.在国际上,曾被用来描述国际私法学科名称包括————( ACDE) A. 私国际法 B. 涉外私法 C. 法律冲突法 D. 律适用法 E. 法则区别说 4.在下述我国法律中,包括解决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的有————(ABCE)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国际私法所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是一种广义的民事关系,它包括————(W ) A. 物权关系 B. 财产继承关系 C. 劳动关系 D. 债权关系 E. 知识产权关系 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 C 2. B 3. B 4. A 5. C 6. B 7. A 8. D 9. A 10. B 1.国际私法所要解决的法律冲突主要是-----。(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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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问答题:每题2分共10分(选答题另加分) 1、事故发生的原因概括有那几点?答:事故发生的原因概括讲有三点,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 2. “三违”指的是?答: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 “四不伤害”指的是?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4.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哪三级?答: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5、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 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选答题:每题另加2分 1、设备电器上的“三大保护”指的是?答:保护接地、漏电保护、过电流保护。 2、我国安全色常用哪几种颜色?答:红、黄、蓝、绿。 3、在人员进入停止运转的设备内部或上部进行修理时,事前应切断电源,锁上电源开关,挂上什么标志牌,并( )?答: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并( 设专人监护)。 4、安全生产的主题是?答: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5、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 ( 答:安全帽、安全带 ) 6、那些工种需要办理特种作业证;它的有效期是几年?每几年检一次证?

【合同】11电大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关键字】合同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 1. 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请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答:1,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查明外国法的存在与否及怎样确定外国法的内容. 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把外国法看作是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二,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三,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空的人可以提供. 四,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2,在外国法不明时的解决方法: 一,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二,类推适用国内法. 三,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四,适用一般法理. 五,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2.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间接反致制度。该制度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 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 1.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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