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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2013版)

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2013版)
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2013版)

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一手房屋贷款是指我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购买一手房屋的自然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一手房屋是指首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房屋,包括一手住房和一手商业用房。

第三条个人房屋贷款种类

(一)住房贷款:指我行向购买住宅、公寓或别墅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二)车库(位)贷款:指我行向购买车库(位)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三)商业用房贷款:指我行向购买商业用房或商住两用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商业用房(押旧购新)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非本次贷款所购房设定抵押,用于购买商业用房的贷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所属分(支)机构办理的个人一手房屋贷款。

第二章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个人房屋贷款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共同借款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共同与我行建立的一笔借贷关系,但借款人中至少有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中如有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身份,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及婚姻状况证明,并符合当地住房限购措施要求的购房人条件。港澳台居民及外国自然人应持有有效居留许可证明并符合当地房屋交易管理相关规定;

(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四)具有我行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五)同意在我行开立阳光卡或具有结算功能的储蓄存折,并授权我行从约定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六)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七)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授信方式、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第七条授信方式分为单笔贷款和额度授信(下称:循环贷款,详见第七章)。

第八条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一)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取得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人按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成套住房;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且其家庭住房不超过一套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

(四)各分行可依据当地购房政策制订相应实施细则。

第九条住房贷款额度

(一)对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70%。贷款金额超400万元或所购房屋为别墅的,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60%。特殊情况按照政策例外办理,其贷款最高额度须小于70%。

(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4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三)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以及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第十条车库(位)贷款额度

(一)车库(位)不超过三个且纳入住房贷款一并办理的可比照住房贷款额度规定执行;

(二)单独申请车库(位)贷款且所购车库(位)在三个以内的,其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车库(位)合同价款的70%,购买第四个及以上车库(位)时,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车库(位)合同价款的50%。

第十一条商业用房贷款额度

商业用房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50%,其中,房屋用途为“商住两用房”…按照预(销)售许可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记载的用途确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55%;商业用房(押旧购新)贷款以住房设定抵押,抵押率70%,以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抵押率不得超过60%,且不超过所购商业用房的合同总价。抵押物评估参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二条贷款期限

我行应在综合考虑借款人的年龄、经济收入状况、还款能力、保证或抵押物状况、房产使用年限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共同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可按年龄最小的核定。

(一)住房贷款期限最长30年,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70周岁。

(二)纳入住房贷款一并办理的车库(位)贷款期限按照住房贷款期限规定执行,单独申请的车库(位)贷款期限最长10年,且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应不超过65周岁。

(三)商业用房贷款期限最长10年,且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应不超过65周岁,其中,房屋用途为“商住两用房”的贷款期限按照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管理规定执行。商业用房(押旧购新)贷款所抵押房屋的房龄和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45年,且不得超过房屋所占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第十三条贷款利率执行浮动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一)浮动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性贷款利率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间不予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则在合同期内按年调整,即在下一年度的公历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1、住房贷款依据我行的利率规定执行,各分行应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制订实施细则。

2、纳入住房贷款一并办理的车库(位)贷款,其贷款利率按照住房贷款利率规定执行;单独申请车库(位)贷款的,其贷款利率最低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3、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其中,房屋用途为“商住两用房”的贷款利率按照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规定执行。

(二)对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计收罚息。

第十四条还款方式

(一)住房贷款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还息到期还本、先还息后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等比累进、组合还款等。

(二)商业用房贷款和车库(位)贷款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还息到期还本、组合还款法(仅限随心还A)三种方式。

(三)还款方式的使用与还款金额的计算参见《个人贷款还款方式使用说明》(附件1)。

第四章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个人房屋贷款实行抵押担保、抵押加保证担保和住房臵业担保公司全程保证方式。抵押物仅限于本次贷款所购房产,商业用房(押旧购新)贷款的抵押物可以为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持有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担保方式仅限于抵押担保,且办妥抵押登记后发放贷款。

(一)房屋抵押担保方式,是指以房产设定抵押,取得正式抵押登记证件后发放贷款。

(二)抵押加保证担保方式,是指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未办妥前追加阶段性或全程保证担保,在符合我行的放款条件并落实抵押权后发放贷款。

阶段性保证担保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房产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且我行收妥相关证件之日止,由我行认可的担保人为借款人全部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我行员工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的,仅限于住房贷款,担保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该员工年度收入(税前)的5倍,年度收入以我行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收入数据为准。

全程保证担保是指我行认可的担保人对其房屋贷款存续期间的全部贷款本息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落实抵押权的具体操作按区域划分,对于房管部门能够办理预抵押登记制度的地区,各分行须办妥预抵押登记后放款;对于房管部门暂不能办理预抵押登记制度的地区,各分行须先办妥预售备案登记,并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文本等相关抵押登记手续,且落实我行认可的保证担保手续后方可放款。同时各分行还要根据当地政府、房管部门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在遵循上述落实抵押权后方可放款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操作模式。

(三)住房臵业担保公司全程保证方式,指由住房臵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的全部债务提供全程全额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人将其本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房产依法向住房臵业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贷款合同执行完毕后解除担保。该方式下住房臵业担保公司须按总行法人客户授信办法核定担保额度。

第十六条合作方的选择和管理,按照《中国XX银行涉及授信业务的外聘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我行“授信风险管理操作手册——对私分册(第一部分基本制度)”中对合作方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贷款流程

第十七条楼盘准入

办理个人房屋贷款前,应按《个人房屋按揭类贷款业务项目额度审批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楼盘准入,启用项目额度时楼盘施工进度符合外部监管相关规定。

楼盘须与我行经办网点在同一城市或同省地级市市区范围内,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可放宽至县级市。

第十八条贷款受理

借款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我行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按我行要求填写完成的《贷款申请暨面谈记录表》;

(二)依照第六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条件”的规定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借款人及其共有人(如有)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

(四)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十九条贷款调查

客户经理收集齐全借款人资料后,负责审定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客户经理必须面谈借款人,充分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及其贷款用途的真实性。

贷款调查要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核实交易背景的真实性,调查商业用房的投资风险。严格核实房产交易真实性;对商业用房贷款,应从商业用房商业氛围、经营前景预测等方面进行调查并撰写单独授信调查报告。所购商业用房应有独立产权,独立式隔间,禁止对非独立隔间的商业用房或以租金返还方式销售的商业用房发放贷款。

(二)调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通过借款人提供的还款来源或资产证明,审核其家庭资产情况;核查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要求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应控制在50%以下(含),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需要在收入比中将配偶、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计算在内的,也应相应的把其债务一并计入。

(三)认定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同时须按照当地住房限购措施严格审核借款人条件。

(四)核查借款人的信用记录。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我行个贷系统,查询借款人房贷次数、信用记录和其他负债情况,如借款人在银行的贷款有以下情况之一,且不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情况说明,则我行不得发放任何贷款。

1、现有贷款状态为逾期;

2、近2年内有连续逾期90天以上不良记录,或累计逾期记录超过6次;

3、信用卡有恶意透支…信用卡账户为非正常状态,且欠款金额在3000元人民币以上(含)?。

第二十条贷款审查、审批

客户经理经过贷前调查和风险分析,在个贷系统内录入贷款申请信息,并在《个人贷款业务调查表》上签署明确意见,交经营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按照贷款审查审批操作规定提交有权机构审查审批。

第二十一条签订借款合同

根据审批意见,通知借款人、担保人面签相关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妥贷款的抵押或预抵押、保证等担保手续。

第二十二条办理保险和公证手续

(一)借款人可自愿选择购买“房贷险”。对于以下出险概率较高的房屋,借款人须购买保险,保险单正本及缴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由我行代为保管。

1、台风、龙卷风高发的沿海地区临海房屋;

2、泥石流高发地区的临山房屋;

3、砖木结构容易发生火灾的房屋;

4、用于储存易燃、易爆等物品的房屋。

(二)借款人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的,须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或提供一名贷款行所在地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联系人,并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有关信息在我行送达该联系人时即视同送达借款人。

第二十三条放款条件

贷款发放前,客户经理或抵押登记人员须根据审批意见落实房屋抵押权,及保证担保手续等相应放款条件。

第二十四条贷款发放

上述授信条件及相关手续完成后,经营机构将整理完毕的授信资料移交分行放款审核中心。分行放款审核中心审核确认相关贷款条件落实后发放贷款,依借款人委托要求,经借款人阳光卡或储蓄存折账户划款至合作单位账户。

第六章转按揭贷款

第二十五条转按揭贷款,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归还其本人在他行尚未清偿的原房屋贷款的贷款。

第二十六条除以下规定外,其余条件均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一)转按揭房产须为我行区域准入范围内的楼盘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

(二)借款人拟偿还的原个人房屋贷款状态正常,近2年内无连续2个月以上或累计6期逾期的还款记录;

(三)转按揭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原房屋贷款本金余额;

(四)贷款申请时,须提供借款人原借款合同及尚未清偿贷款本息金额的证明;

(五)贷款发放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

1、落实抵押权后放款。在落实抵押权并由我行认可的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或全程保证担保情况下,我行可先发放新贷款至借款人账户,接受借款人委托,将贷款转入其指定账户,专项用于归还原贷款尚未归还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委托我行或我行认可的担保公司办理房产原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我行持《贷款合同》及相关申请资料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及时收妥房屋他项权证。

2、先办妥抵押后放款。由借款人或我行认可的担保公司先筹措资金将原贷款还清,取得注销抵押登记证明、房屋权属证书(小产证)后,我行持《贷款合同》及相关申请资料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收妥房屋他项权证后发放贷款。

第七章循环贷款

第二十七条循环贷款是指我行授予个人房屋贷款的借款人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房屋设定最高额(预)抵押后,在额度及有效期内循环使用的贷款。

第二十八条基本规定

(一)授信额度

1、以住房(不含单独申请的车位)设定抵押,授信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以商用房设定抵押,授信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

2、抵押物价值按照购房总价确定,如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对抵押物价值有异议,则可要求对房屋进行正式评估,不得办理“加按揭”。

3、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每5年后调减5%。

(二)贷款期限

授信期限最长为30年,商业用房设定抵押和商业用房(押旧购新)贷款的授信期限最长为10年。授信期限不得超过抵押房屋所占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且抵押房屋的房龄和授信期限之和不得超过45年。

授信项下单笔贷款期限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首笔贷款须为房屋贷款,按本办法期限政策执行,其他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的最长期限为10年,个人经营资金周转的最长期限为5年;

2、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授信额度到期日。

(三)单笔贷款利率

授信项下首笔贷款按房屋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其他贷款执行基准利率或予以上浮。

(四)单笔贷款用途

除首笔贷款用于购买房屋,其余贷款用于个人消费和个人经营资金周转。

第二十九条贷款流程

(一)循环贷款申请、调查、审查和审批

1、新购房屋模式:填写《循环贷款申请暨面谈记录表》与一手房屋贷款一并申请。

2、已有抵押模式:在我行已办理单笔一手房屋贷款的基础上,再申请循环贷款时,借款人仅提供身份证明和《循环贷款申请暨面谈记录表》,同时要求申请授信额度的到期日不得早于该房屋贷款到期日。

3、授信额度的调查、审查和审批参照房屋贷款执行。

(二)循环贷款须以房产设定最高额(预)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对于已在我行办理个人房屋贷款抵押的房产,须查询该房产无查封或保全,以及其他顺位抵押的情况后办理最高额(预)抵押,并移交放款中心启用授信额度。

(三)贷款发放

1、授信额度项下首笔贷款:经审批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执行。

2、授信额度项下其他单笔贷款,办妥最高额(预)抵押登记手续后,用途为个人消费的,经审查人员审核贷款用途、信用记录、抵押房产状况以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符合要求后即可放款,无需另行审批;用途为个人经营的,按《个人助业贷款管理办法》中审查审批流程和要求执行。

(四)贷后管理

1、贷款行视情况对抵押物进行定期或非定期现场检查,如出现抵押物价值下降15%以上的,要及时下调或冻结授信额度,并向借款人发出《授信额度调整通知书》。

2、授信期限内,贷款出现连续3期以上逾期或其他重大风险情况,我行有权自行调整或终止授信额度,并向借款人发出《授信额度调整通知书》。

第八章贷后管理

第三十条楼盘维护

指定贷后管理人员对入库楼盘状况进行动态维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有贷款余额且尚未办妥产权证的项目进行走访,了解以下情况并及时进行入库楼盘信息更新。

(一)了解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销售情况、价格变化和开发商的财务状况。

(二)了解开发商房屋竣工验收、办理大证以及换发小证的流程进展情况。

(三)了解入库楼盘的价格变动状况。

一旦发现或预计出现对我行个贷业务造成风险的现象,须逐级报告相关部门停止贷款发放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三十一条抵押品管理

对取得预售备案登记回执放款的贷款,须按楼盘建立台帐,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办理购房合同备案、预抵押或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员工阶段性担保管理

分行零售业务部应建立员工阶段性保证住房贷款台帐,按季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门。未解除担保责任的员工调离或申请辞职时,分行人力资源部应征得分行零售业务部同意后,方可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第三十三条贷后管理的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我行“授信风险管理操作手册——对私分册(第一部分基本制度)”中对贷后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中各项规定仅为业务办理的基本要求,各分(支)行在没有突破文件规定前提下,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

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组合贷款在获得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开办资格后,在本办法范围内依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执行,同时报总行备案,其中涉及对外的委托合同、协议等法律文本资料须经有权部门审核批准后使用。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XX银行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2010年3月25日中国XX银行发布的《中国XX银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XX银行个人贷款还款方式使用说明

附件1: 中国XX 银行个人贷款还款方式使用说明

一、还款方式

我行个人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还息到期还本、先还息后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等比累进、组合还款(移动按揭)、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等7种还款方式①。

(一)等额本息

又称“按期(月)等额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期以相等的金额(分期还款额)偿还贷款,其中每期归还的金额包括每期应还利息、本金,按还款间隔逐期归还,在贷款截止日期前全部还清本息。

设贷款总额为Y,贷款期数为n ,贷款利率为i ,已还至第k 期,“分期还款额”又称“每期还款额”;“贷款余额”又称“贷款剩余本金”,则:

(二)等额本金

又称“按期(月)等本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期须偿还等额本金,同时付清本期应付的贷款利息,而每期归还的本金等于贷款总额除以贷款期数。

设贷款总额为Y ,贷款期数为n ,贷款利率为i ,已还至第k 期,则:

(三)按期还息到期还本

借款人每期须偿还本期应付的贷款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与当期利息。仅限于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且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的个人贷款。

(四)先还息后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是指在贷款发放后指定的时间段(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按期偿还贷款利息、不偿

上表为各还款方式的业务占比情况统计。建议客户经理重点推荐使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

()()1n i 1n i 1Yi -++=分期还款额()()()Y

1n i 1k i 1n i 1=?-++-+贷款余额n Y 分期还本额=i Y n 1k -1+n Y

额期还K ??-=??? ??

款Y n k -1贷款余额=???

? ??

还贷款本金,待指定时间段期满后,再根据贷款本金和剩余贷款期限采用按月等额或按月等本方式计算的分月还款额还本付息的一种还款方式。

原则上一手房屋贷款的还本宽限期应控制在2年(含)以内,二手房屋贷款应控制在1年(含)以内。

(五)等比累进

又称“等比累进还款法”。借款人每月以一定比例累进的金额(递增或递减)偿还贷款,其中每月归还的金额包括每月应还利息、本金,按约定的还款周期归还,在贷款到期日前全部还清本息。等比累进还款法包括等比递增还款法、等比递减还款法。

1、相关规定

(1)等比递增还款法:首次分期还款额须大于当期应计贷款利息;

(2)等比递减还款法:递减比例必须大于负100%,小于零。

2、计算规则

(1)等比递增还款法。首先对借款期限按一定基础(累进时间t期,t=12个月)划分若干时间段,借款人首先在第一时间段(Wb期)内每期按分期还款额(A)以相等额度归还贷款本息,在第二个时间段(t期)内,较第一时间段的分期还款额(A)按定比(s)累加,即每期以新分期还款额[A×(1+s)]归还贷款本息,在第三个时间段(t期)内,较第二时间段的分期还款[A×(1+s)] 按定比(s)累加,即每期以新分期还款额[A×(1+s)×(1+s)]归还贷款本息,依此类推,以后每隔一段时间t期,新分期还款额都较前一时间段的分期还款额按定比(s)累进,直至贷款本息偿清。

(2)等比递减还款法。首先对借款期限按一定基础(累进时间t期,t=12个月)划分若干时间段,借款人首先在第一时间段(Wb期)内每期按分期还款额(A)以相等额度归还贷款本息,在第二个时间段(t期)内,较第一时间段的分期还款额(A)按定比(s)递减,即每期以新分期还款额[A×(1-s)]归还贷款本息,在第三个时间段(t期)内,较第二时间段的分期还款[A×(1-s)] 按定比(s)递减,即每期以新分期还款额[A×(1-s)×(1-s)]归还贷款本息,依此类推,以后每隔一段时间t期,新分期还款额都较前一时间段的分期还款额按定比(s)递减,直至贷款本息偿清。

由上可知,对等比累进还款法,当s>0时为等比递增还款法,当s=0时为等额还款法,当s<0时为等比递减还款法。

设贷款总额为Y ,贷款利率为i ,贷款期数为n ,并设n=wb+t ×v+We ,其中1≤Wb0,v ≥0且为不大于

t b W

n -的最大整数,0≤We

又称“移动按揭还款法”,是一种将贷款本金分段偿还,根据资金的实际占用时间计算利息的还款方式。即我行根据借款人未来的收支情况,首先将整个贷款本金按比例分成若干偿还阶段(t ),然后确定每个阶段的还款年限。还款期间,每个阶段约定偿还的本金在规定的年限中按等额本息的方式计算每月偿还额,未归还的本金部分按月计息,两部分相加即形成每月的供款金额。包括随心还A 和随心还B 两种。

1、计算公式:

假设P 为贷款本金,I 为月利率,N 为贷款年限,t 为分段数,A 为每月还款额,

则有:At=[P-(P1+P2+….+Pt)]×I+Pt×I×(1+I)nt×12÷[(1+I)nt×12-1] 其中:

(1)At 为第t 期内的每月还款额,且A1>= P×I

(2)Pt 为第t 期内的应偿还贷款本金,且P??=P1+P2+….+Pt,Pt 一般应为万元的整数倍

(3)Nt 为第t 期内的还款年限,且N1+N2+….+Nt =N,Nt 应为大于或等于1的整数

2、还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应按如下公式重新计算月供额。

At=[P-(P1+P2+….+Pt)]×I’+ Pt’× I’×(1+I) Nt’×12÷[(1+I) Nt’×12-1]

其中:Pt’为第t 期内的剩余本金,I’为调整后月利率,Nt’为第t 期内的剩余贷款期限。

3、随心还A 还款方式(仅限于个人房屋贷款)。

(1)定义:将贷款期限分为2段,并约定每段应还贷款本金比例,各段内应还贷款本金按月等额本息方式计算其月还款额,根据资金的实际占用时间计收利息的还款方式。

(2)贷款期限限定为3年期和5年期两种。每段的还款期限规定如下:

()

()()[]()()[]()()()()()()()[]

1e W i 11v s 1s 1t i 1v i 1vt i 1e W i 11t i 1s 11b W i 1e W vt i 1n i 1Yi A -+++++-++-++-+++-++++=

(4)继续融资

在贷款到期日前,中国XX银行可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继续融资,继续融资可选择其他还款方式,也可继续选择“随心还A”方式。继续融资条件如下:

A、贷款须已完成最高额抵押登记手续并完成额度启用;

B、贷款状态正常且抵押物没有出现产权纠纷,譬如被查封等。抵押物的使用性能保持稳定,具备正常的变现能力,抵押率符合中国XX银行房屋按揭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C、借款人具有归还尚未偿还贷款本金至还款日的贷款利息的能力,且贷款记录良好,未出现以下情况:现有贷款状态为逾期;近2年内有连续逾期90天以上不良记录的(由于借款人一时疏忽所致且有特别合理解释之证明除外);近2年内累计逾期记录超过6次的(由于借款人一时疏忽所致且有特别合理解释之证明除外);信用卡有恶意…信用卡账户为非正常状态,且欠款金额在3000元人民币以上(含)?透支的。

(5)其他规定。

满足《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和《个人二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A、原则上须为授信额度项下单笔贷款。

B、贷款还款能力考核。原则上应将借款人第1段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第1段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

C、其再融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原“随心还A”房屋贷款尚未还清剩余贷款本金及根据房贷次数确定的贷款金额。再融资期限到期日不得超过授信期限到期日。其中,房贷次数的认定以额度项下首笔贷款所认定的房屋套数为准;其他贷

款条件(如:利率等贷款要素)在继续融资申请时,按我行同期同档次房贷政策的相关要求执行。

D、继续融资放款日期可以适当提前,但不能晚于原“随心还A”房屋贷款到期日。

E、在贷款第2段启动前3个月就开始提示、跟踪,根据客户实际资信情况,落实剩余贷款本金的继续融资申请或结清贷款本息。对借款人仅因房贷政策调整导致无法继续融资的,可申请办理贷款延长期限一次,贷款延期后不得超过授信期限到期日。

(6)操作要求。

按照《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和《个人二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要求操作业务外,借款人还须提交《个人房屋“随心还A”贷款申请书》(见操作文本),并签订《补充协议》(见操作文本)。

4、随心还B还款方式

(1)仅限于个人一手/二手住房贷款;

(2)贷款期限须在5年以上;原则上贷款最多分为5段,每段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

(七)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1)又称期末清偿法,指借款人需在贷款到期日还清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计算公式:

到期应还利息=贷款本金×贷款日利率×贷款本金实际占用天数(2)本还款方式仅适用于一年期以下的个人贷款(含)。

二、还款日

个人贷款从放款的次月起开始还款,每1个公历月为1个还款期,还款日可设定为对应日、统一日和任意日。对应日为放款日,统一日为每月20日,任意

日可设定为每月的1-31日(还款当月无此设定日时将默认为月底最后一天)。均按月计收利息,贷款还款首期和最后一期按照资金的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

三、还款宽限期

借款人在宽限期内归还每期还款额的,视同正常还款,不计收宽限期罚息;超过宽限期还款的,将按实际违约天数(含宽限期天数)计收罚息。

1、仅限住房贷款使用;

2、宽限天数和客户群体由各分(支)行根据当地市场状况和借款人情况合理地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0天(含)。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陕西聚华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筹)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陕西聚华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筹)各子公司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操作与管理,依照我国《商业银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我公司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第三条借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 (三)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每月的总负债(借款人名下全部贷款的合计还本付息额)最高不得超过其月均收入的50%;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的,借款人贷款期间本息合计不得超过其同期累计收入的50%,或具有足以覆盖到期还款本息个人金融资产; (四)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及有关规定; (五)能够提供我公司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六)在我公司指定的业务合作银行开立结算账户(银行卡); (七)我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可用于个人购房、购车、消费、房屋装修、留学、经营及其他合法合规用途。 第五条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须为借款人本人(含配偶)名下的住房、商用房或商住两用房,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第六条抵押房产须产权明晰、易变现,并满足下条件:(一)抵押房产与贷款受理公司位于同一城市,且同一抵押房产只能为一个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提供担保; (二)抵押房产已取得完整产权,未设定抵押,无产权争议,易于变现; (三)抵押房产具有共有人的,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四)已出租房产抵押的,承租人须出具因借款人违约导致房产处置时同意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的书面承诺; (五)不得接受大型商场的分割销售摊位、产权式公寓、产权式酒店(指只转让使用权、不转让所有权或采取售后返租等形式销售的房屋)及其他存在产权纠纷、不易变现的房产用于抵押;

购买二手房不需贷款的流程

购买二手房不需贷款的 流程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购买二手房不需贷款的流程: 向中介咨询-→中介推荐房源-→看房-→签《看房确认单》-→签《房屋买卖意向书》-→付定金-→签《房地产买卖合同》-→付第一期房款-→上家如有银行抵押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付第二期房款-→办理交房手续-→付最后一期房款 购房需要办理的手续: 首先,要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五大纪律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手续及流程

按揭贷款流程和须知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手续及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及流程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手续及流程

一、商品房按揭贷款概念 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在发放该项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已交付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并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在所购住房房地产权证未颁发且办妥住房抵押登记之前,由售房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回购义务的一种贷款方式。 二、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 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 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 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 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 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 5、借款人为法人的要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财务报表、贷款卡。若是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供 公 司当带技术章程、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书; 6、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四、业务一般规定 1、贷款期限一般在三十年以内,且贷款到期日原则上不能超过借款人(男) 65岁、(女)55岁的年龄; 2、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规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期限为1年以内的, 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为1年以上的,则于次年初执行新的 利率; 3、按揭主要还款方式分为等本金和等本息两种,购房人可自由选择。等本 金为按月还本付息,先多后少;等本息为按月还本带息,每月还款额不 变(利率调整变化)。 五、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1、开发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2、贷款行对开发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 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开 发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3、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 首付房款; 4、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内购房人提供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资料,直接 向开发商合作银行提出申请按揭贷款。具体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 (备案登记)、购房首付款收据、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银行 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贷款行对购房人的各方面情况及手续进行调查、审查,与符合基本条件 的购房人(包括购房人配偶)办理初步手续,具体包括借款申请书、共 同还款声明、承诺、谈话笔录、借款合同、借据等;随后购房人在贷款 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银行报上级行进行审批; 6、申请审批期限一般为7日内。对超过该期限的,营销部及时与银行对接、 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积极协助购房人办妥贷款,及时与按揭银行签订 阶段担保手续;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 贷款风险分析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摘要: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办之初就被视为一种风险低、利润稳定的信贷产品但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实际来看该项贷款业务仍然具有诸多风险 关键词: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风险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意向渐趋强烈房价不断上涨以及住房市场中存在的供给与当期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使得住房按揭贷款应运而生由于我国房地产企业及城市居民购买住房的融资途径主要是依靠这种单一地产金融机制使各商业银行承受着来自于商品房开发供应链两端的风险压力而且政策、市场及借款人自身情况的变化均可能引起市场环境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的变化使得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面临着一定的考验从实际来看面临的风险如下 一、利润风险 1.贷款利率风险 在金融借贷市场上资金的供应关系随着经济波动或政府经济政策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在住房贷款利率一定的情况下若市场利率上升那么贷款人就会因此减少利息收入就会减少收益造成损失 2.存款利率风险

由于内外部环境的改变导致存款利率上升利率的上升意味着融资成本的增加但是贷款利率是根据当时的利率情况加上一定的利润制定的所以一点存款利率上升贷款人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来提供借款人资金这样利润空间就会大大减少 二、市场风险 1.通货膨胀风险 如果市场出现通货膨胀就会导致购买力的下降物价上升往往会伴随着通货膨胀而来就会出现货币贬值即使借款人如约还款但是贷款人也会因此而受到损失 2.机会成本风险 这种风险是指当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金融投资的报酬率上升超过住房贷款的报酬率的时候贷款人把融资资金投入到以住房贷款的形式发放出去所获得的利润就会少于将这部分资金投入到其他投资中的利润从而造成收益的减少 3.房地产市场风险 个人住房贷款本质上是属于抵押性质的贷款因而抵押物的价格是影响风险的重要因素如果开发商故意抬高房价造成房地产价格泡沫当泡沫破碎就会致使房价大幅度缩水银行的贷款风险就会随之提高另外即使开发商准确估价若自然环境政策变化等诸多影响下也会造成同样的风险损失 三、信用风险 1.借款人的违约行为

银行个人二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二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二手房屋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二手房屋贷款是指我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购买二手房屋的自然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二手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可在房屋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各类型房屋,包括二手住房和二手商业用房。 第三条二手房屋贷款种类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所属分(支)机构办理的个人二手房屋贷款。 第二章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贷款对象和条件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 第三章授信方式、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第六条授信方式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贷款额度 二手房屋价格依据借款人所购房屋买卖合同价格或评估价格两者较低额确定,住房贷款、车库(位)贷款、商业用房贷款(含押旧购新)额度分别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其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第八条贷款期限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二)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房屋所占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三)抵押房屋的房龄+贷款期限≤45年(特殊情况按照政策例外办理)。 第九条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分别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

第四章贷款担保 第十条个人二手房屋贷款实行抵押、抵押+阶段性保证、抵押+资金托管或冻结、抵押+过程控制和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全程保证担保方式。 (一)房屋抵押担保方式,指借款人以其所购房产设定抵押且在办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 (二)抵押+阶段性保证担保方式,指借款人同意以其所购房产作抵押,我行在抵押手续办妥前先行放款。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所购房产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我行收妥之日止期间,由我行认可的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中,我行员工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的,按照《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执行。 (三)抵押+资金托管或冻结担保方式,指借款人同意以其所购房产作抵押, 我行在抵押手续办妥前先行放款。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所购房产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我行收妥之日止期间,由我行对贷款资金托管或贷款资金(100%保证金)全额冻结担保方式。 贷款资金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托管,须符合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地方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相关规定要求;采取借款人或卖方个人账户托管的,按照我行个人二手房屋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地方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且我行未取得托管银行资格的地区,分行在风险可控情况下可办理“抵押+他行资金托管”担保方式的二手房屋贷款,贷款发放条件按照当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二手房屋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执行。 (四)抵押+过程控制方式,指借款人同意以其所购房产作抵押,银行凭抵押收件收据放款。在取得抵押收件收据至我行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收妥《房屋他项权证》担保空档期间的贷款风险由分行尽可能采取措施进行过程控制,担保空档期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五)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全程保证方式,指由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的全部债务提供全程全额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人将其本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房产依法向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贷款合同执行完毕后解除担保。该方式下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须按总行法人客户授信办法核定担保额度。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支持城区居民个人购买住宅用房,进一步拓展信用社业务范围,扩大个人消费贷款份额,不断降低和化解经营风险,依据《*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管理办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开发商与贷款人有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的成品住宅用房、商业用房或期房,并将所购房产用于抵押的贷款。 第三条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遵循“先存后贷,房产抵押,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在联社授权范围内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实行“主任负责制度”和“审贷分离制度”。 第五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审贷分离,防范风险,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条件、对象 第六条贷款对象即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的自然人。 第七条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88两区城区常住户口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物,确保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5、在信用社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所购住房价款总额的40%首期付款及预期要发生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的存款。 6、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期限、利率、额度 第八条贷款期限。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期限,一般分为6年、10年、15年,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第九条贷款利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规定的同期利率执行。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1年(含1年)以内按贷款日同期利率执行,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1年以后,重新确定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时,则于1年后次月按公布时相应利率确定新利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协议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协议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 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 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 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 ,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 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 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 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 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

农村商业银行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x农村商业银行 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二手房贷款业务管理,防范贷款风险,根据《物权法》、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x 农村商业银行(简称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二手房指由房屋产权人出售,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已颁发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可在房地产交易三级市场流通、交易,卖房人具有完全处置权利的房地产。 第三条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本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卖房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且能在房地产三级市场上合法交易房产的贷款,并办理以所购房产设定本行为第一顺位人的抵押登记,实行逐月还款的贷款。 第四条本办法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包括二手房住房按揭贷款和二手房商用房按揭贷款。 第五条二手住房房龄原则上不超过 20 年,套内面积不小于 65 平方米。对于建筑质量、区域位置特别优良的二手房产以及公积金贷款客户,抵押物房龄、面积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由总行指定机构经营。未经总行核准,不得开办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 第二章操作流程 第七条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分合作机构审查和放贷两部分操作流程。 第八条房地产经纪公司准入:合作机构选择→总行指定机构调查→授信管理部门审查→总行审批→与总行签订二手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业务合作→日常监测、管理。 第九条放贷:借款人申请→调查、估价→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经办行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是否需要购买)、担保抵押过户等手续→贷款发放、支付至约定账户→资料归档→贷后管理→贷款偿还→清户撤押。 第三章合作单位准入 第十条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合作单位为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经纪公司、合伙经纪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经纪人。在他项权证未办妥并交付本行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公司(企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按照核定的业务范围及授权从事经营活动。且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等有权部门审查合格,业内声誉良好。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有 1 名(含)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从业人员。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制度健全。 (三)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和总经理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拖欠银行贷款。 (四)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六)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个体经纪人管理可参照房地产 经纪公司相关条件执行,但应从严控制。 第十二条合作单位应向本行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一)《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合作机构准入申请表》。 (二)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公司章程。 (四)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企业变更登记有关文件。 (五)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的经营资质证书或资质资格、执业证书。 (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签字样本,授权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 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xx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人购房按揭贷款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村镇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个人住房、商用房的贷款。 个人购房按揭贷款分为一手房按揭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一手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用于购买未办理产权登记或近期首次办理产权登记后的新住宅或商用房贷款。 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住宅或商用房贷款。 第三条严格实行信用调查制度。主要调查以下因素: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生产经营状况;

(三)社会信誉状况; (四)年净收入; (五)资产负债状况、家庭财产状况; (六)自有资金情况; (七)贷款本息偿还情况。 第四条严格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制度,向借款夫妻详细讲解合同主要条款、借款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做好面谈记录,面谈记录包括文字、图片或影像等资料。 第二章按揭项目准入 第五条项目申请。项目开发商向法人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个人购房贷款按揭项目准入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成立批文及信用等级证明、验资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公司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的承诺; (二)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办理个人购房按揭贷款合作的文件; (三)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四)项目为期房销售的,需提供施工进度表及资金落实情况,项目为现房销售的,开发商要提供房屋验收合格证明;

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抵押借款合同范本(2020版)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4000 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抵押

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抵押借款合 同范本(2020版) 合同编号:__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_号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___年____字号____借款合同向

_______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____(币别)_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第二条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______(币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元整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评估、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

农村商业银行二手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二手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丰富个人住房贷款产品,促进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个人购房贷款业务的发展,强化内部管理,防范个人购房贷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ⅩⅩ农村商业银行的实际,在推出《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二手房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它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而言,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本指引所称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购房人以在房地产二级市场上购买的经过一手买卖之后再行上 市的产权明晰、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各类个人住房或商业用房作抵押,向信用社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信用社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信用社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

第四条本指引适用于本行辖内的各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各类二手住房或二手商业用房的贷款。 第二章贷款类型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二手房按揭”贷款(对外宣称全家乐),是指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在房地产二级市场购买 经过一手买卖之后再行上市的产权明晰、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各类个人住房或商业用房贷款。 第三章贷款要求 第六条二手房按揭贷款需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购房产应为地理位置优越、社区环境良好、变现能力强的房产; (二)所购房屋产权必须完整和明晰、已办理房地产权证,具备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买卖的条件; (三)申请贷款时,转让房产未被列入城镇改造拆迁规划范围,售房人对转让房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 (四)二手房买卖双方自行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领取新的房地产权证,必须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后,方能发放贷款,如未能及时办理登记的应由房产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等提供阶段性担保; (五)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四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60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文件;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 款风险分析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摘要: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办之初就被视为一种风险低、利润稳定的信贷产品但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实际来看该项贷款业务仍然具有诸多风险 关键词: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风险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意向渐趋强烈房价不断上涨以及住房市场中存在的供给与当期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使得住房按揭贷款应运而生由于我国房地产企业及城市居民购买住房的融资途径主要是依靠这种单一地产金融机制使各商业银行承受着来自于商品房开发供应链两端的风险压力而且政策、市场及借款人自身情况的变化均可能引起市场环境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的变化使得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面临着一定的考验从实际来看面临的风险如下 一、利润风险 1.贷款利率风险 在金融借贷市场上资金的供应关系随着经济波动或政府经济政策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在住房贷款利率一定的情况下若市场利率上升那么贷款人就会因此减少利息收入就会减少收益造成损失 2.存款利率风险

由于内外部环境的改变导致存款利率上升利率的上升意味着融资成本的增加但是贷款利率是根据当时的利率情况加上一定的利润制定的所以一点存款利率上升贷款人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来提供借款人资金这样利润空间就会大大减少 二、市场风险 1.通货膨胀风险 如果市场出现通货膨胀就会导致购买力的下降物价上升往往会伴随着通货膨胀而来就会出现货币贬值即使借款人如约还款但是贷款人也会因此而受到损失 2.机会成本风险 这种风险是指当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金融投资的报酬率上升超过住房贷款的报酬率的时候贷款人把融资资金投入到以住房贷款的形式发放出去所获得的利润就会少于将这部分资金投入到其他投资中的利润从而造成收益的减少 3.房地产市场风险 个人住房贷款本质上是属于抵押性质的贷款因而抵押物的价格是影响风险的重要因素如果开发商故意抬高房价造成房地产价格泡沫当泡沫破碎就会致使房价大幅度缩水银行的贷款风险就会随之提高另外即使开发商准确估价若自然环境政策变化等诸多影响下也会造成同样的风险损失 三、信用风险 1.借款人的违约行为

银行个人一手房屋按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个人一手房屋按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xx农村信用社(农合行、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服务水平,打造特色信贷业务品牌,规范个人一手房屋按揭贷款管理,根据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结合xx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一手房屋按揭贷款是指xx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贷款行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购买房屋的贷款。 第三条个人一手房屋按揭贷款按照房屋性质划分为住房按揭贷款和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本办法所指的住房,包括住宅、公寓、别墅;商业用房包括商铺、写字楼、商住两用房、商务公寓等。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个人一手房屋按揭贷款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或居留证明; (二)具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已经签署购房合同;

(四)已经支付贷款行社要求的购房首付款,并在贷款行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五)贷款行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的期限、额度和利率 第六条贷款期限 贷款行社应结合借款人的年龄、收入状况、还款能力及房产使用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5年。其中,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含),商业用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含)。 第七条贷款额度 贷款行社应根据房屋地理位置、项目规模、开发商实力等情况结合借款人年龄、收入状况、还款能力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及贷款额度,原则上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5%;商业用房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0%,对于房屋位置好、变现能力强且借款人为贷款行社优质客户的,可适当放宽首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40%。同时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要求的,应参照执行。 第八条贷款利率 (一)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标准执行,上浮比例由贷款行社根据自身经营成本及借款人综合情况自行确定,其中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最低执行基准利率,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利率最低执行基准利率上浮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协议书(标准版)

合同编号: 标准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利率: 第四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抵押物为,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六条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管理规定

x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管理规定 一、定义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指我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各类型商业用途房产的贷款。商住两用房贷款视同商业用房贷款办理。 二、商业用房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规定 1.借款人利用我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可购买商铺、写字楼和商住两用房。 2.贷款所购商业用房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项目合法、合规,满足当地市场需求。 3.商铺 (1)应选择商业氛围浓的商业区或大型住宅小区的配套商铺,周边市政设施配套齐全,公共交通便利。 (2)在具体位置选择上,应以临街、底层门面房为优先选择对象。 4 写字楼 (1)在地段选择上,以主城区、主干道、CBD区域为主。 (2)写字楼总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万平方米。 (二)一手商业用房 1.开发商及楼盘必须符合一手楼住房贷款对开发商及楼盘的基本规定。各分行可以办理一手楼商业用房贷款的楼盘原则上应位于分行所在城市辖内(含辖内郊县)。

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2.开发商对项目运作具有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对项目销售对象及房产今后的用途有明确且符合市场实际的规划和定位。 3.所购一手商业用房项目预定及销售情况良好。 4.所购一手商业用房应不存在妨碍办理产权证明的因素,可上市流通并且无限制条件。 5.贷款购买一手商业用房的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二手商业用房 1.所购二手商业用房的产权应明晰,并能办理过户交易和正式抵押登记。 2.所购二手商业用房房龄一般不超过20年,房龄加贷款/授信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0年。 3.所购房产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周边商业环境较成熟,使用功能上不应存在明显缺陷。 4.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购买了房产的单位和个人,未能使用、转让、出租该房产的时间超过6个月,下同)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 三、项目的申请、调查和报批 (一)一手商业用房必须按个人一手楼住房贷款楼盘按揭额度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楼盘额度审批通过后,方可发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编号: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

. 户籍所在地: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 贷款人(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联系人: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担保人(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开户行及账号: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借款人(签字)贷款人(单位印章)担保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年日日年日日年日日 共有人均同意以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房屋为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签字)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特别告知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在您签署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如下条款并确认有关事实: 1.您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所作陈述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您已经仔细阅读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并对其含义及法律后果有充分理解。 3.您有权签署本合同。本合同生效后,您必须按约行使权利并主动承担义务。您与房产出售者间因购房所发生的任何纠纷不能作为您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 4.请您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需要的内容及签字。 5.如果您对本合同及相关的交易有任何不解之处,请向我行咨询,也可以拨打95559向交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如仍有疑问,请暂缓签署本合同。

. 鉴于借款人购买商品房并以该房屋向贷款人申请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为明确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三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利率及利率的调整 1.1利率的确定 1.1.1“基准利率”种类及定义:(1)“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2)交通银行LPR报价,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网站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3)LPR报价平均利率,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 1.1.2贷款利率 1.1. 2.1如本合同项下贷款一次性发放的,放款时贷款利率在放款日适用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确定,具体约定内容见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用于确定放款时贷款利率的放款日适用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1)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放款日当天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放款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放款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放款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放款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1.1. 2.2如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放款的: (1)首次放款时,贷款利率在首次放款日适用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确定,具体约定内容见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用于确定首次放款时贷款利率的首次放款日适用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①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首次放款日当天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②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首次放款日前最近一个工 26.5提前还款补偿金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 %。 26.6借款人部分提前还款时,提前还款本金金额应不少于。 26.7还款账户为: 第二十七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第二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28.1□各方同意将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管辖法院(即“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修改为: 借款人 借款人1(□抵押人):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 借款人2(共同借款人,□抵押人):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 借款人3(共同借款人,□抵押人):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模板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_ 年 ___ 月日签定的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_ 区 _______ 街(路、小 区)___ 号______ 栋_____ 单元_____ 层 _____ 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__ m2占 地面积______ 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期限自_______ 年___ 月_____至_____ 年____ 月___ 。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 (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大写),________ (小 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 。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_ 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 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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