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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地区通用机场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指南

华东地区通用机场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指南
华东地区通用机场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指南

华东地区通用机场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指南

1 总则

1.1 为规范华东地区通用机场设施设备和人员的配备,指导通用机场的设计与建设,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中的通用机场设施设备和人员是指飞行场地、通信、导航、监视、气象、安全保卫、消防救援等民航专用设施设备及其相关的民航专业人员。

1.3 本指南在梳理研究民航现行标准和规范基础上,结合通用机场运行实际编制,尽可能明确各类通用机场民航专用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的最低配备要求。

1.4 当本指南与民航局新出台的标准和规范不一致时,应当执行新的标准和规范。

1.5 本指南可供局方监察员、通用机场建设单位、通用机场设计人员使用。

2 飞行场地

2.1 固定翼飞机使用的通用机场(A类)

2.1.1 飞行场地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防吹坪、升降带、端安全区、道面标志、标记牌、标志物、助航灯光及供电、净空等。 2.1.2 飞行场地的设计与建设应当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13)。

2.2 直升机场(B、C类)

2.2.1 飞行场地包括进近起飞区(FATO)、接地离地区(TLOF)、安全区、直升机机位、风向标、标志和标志物、助航灯光、净空等。

2.2.2 飞行场地的设计与建设应当符合《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2014)。

2.3 水上机场(B、C类)

2.3.1 水上运行区包括水上起降区、转弯掉头区、水上滑行道、斜坡道、风向标、水上机场标志、机场灯标和泛光照明等,其设计与建设应当符合《水上机场》(FAA AC No.:150/5395-1A)。

2.3.2 陆上停机坪的设计与建设应当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13)。

2.3.3 净空障碍物限制图按照《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13)设计,其中:水上起降航道等同于升降带,运行类别一般采用非仪表跑道。

2.3.4 码头的设计与建设参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游艇码头设计规范》(JTS165-7-2014)。

2.4 人员配置要求(A、B类通用机场)

2.4.1 应至少配备一名经过培训的飞行场地巡查维护人员。

设置助航灯光的通用机场,还应至少配备一名经过培训的持有电工证的助航灯光巡查维护人员。

飞行场地、助航灯光巡查维护人员可以兼职,但在工作时间安排上不能发生冲突。

2.4.2 飞行场地巡查维护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括飞行场地技术标准、《民用机场飞行区场地维护技术指南》(AC-140-CA-2010-3)、

《机场使用手册》等。

2.4.3 助航灯光巡查维护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括飞行场地技术标准、《民用机场助航灯光系统运行维护规程》(AP-140-CA-2009-1)、《机场使用手册》等。

2.4.4 培训考核工作由本单位负责,可以采取到院校培训、聘请专家授课、到运输机场跟班培训等方式;培训考核通过的,由机场颁发上岗证书。

3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3.1 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通用机场(A、B类)

3.1.1 应当成立管制部门,配备适应空中交通管制工作需要的人员数量。

3.1.2 空中交通管制人员数量配备可参考《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2),塔台管制员连续值勤时间不超过6小时和《劳动法》(主席令 第二十八号)的相关要求。

3.1.3 通用机场提供机场管制服务期间,塔台应当至少安排1 名管制员在塔台值勤。在本场训练、试飞科目中,应额外安排一名通航公司的指挥员。

3.1.4 空中交通管制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管制员执照。

3.1.5 通用机场应当与相关军民航管制单位签订保障协议。

3.2 不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通用机场(A、B类)

3.2.1 符合以下条件的通用机场可暂不提供机场管制服务:

--按《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5026-2012)分类的一、二类通

用机场,仅有一个通用航空单位组织除经营性载人飞行以外的飞行活动时;

--按《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5026-2012)分类的、不开展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的三类通用机场。

3.2.2 此类通用机场的飞行活动可由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其安全负责。

3.2.3 通用机场应当与本场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2.4 不提供管制服务的通用机场,在申请机场使用许可证时,应提交相关说明或者保证材料。

3.3 航空情报服务(A、B类通用机场)

3.3.1 有经营性载人飞行或者有一个以上通用航空单位组织飞行活动的一、二类机场应当提供航空情报服务。

3.3.2 通用机场航空情报服务可以委托其他航空情报服务机构提供,对通用机场有资质的情报员配置不作强制要求。

3.3.3 提供航空情报服务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执照。

4 通信导航监视

4.1 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A类通用机场

4.1.1 甚高频通信设备

应至少配备一台甚高频通信设备,设置塔台管制频率。

应至少配置一台便携式甚高频收发信机作为应急设备。

4.1.2 话音记录仪设备

应配置一台话音记录仪设备。

4.1.3 地面通信设备

可配备一部传真用于飞行相关信息的传递使用。

可配备满足地面保障需要的移动通信对讲机。

可配备为飞行提供信息服务的互联网设备。

4.1.4 导航设备

应根据飞行程序设计要求配备相应的导航设备。

4.1.5 电源设备配置

塔台的主要设备电源应经过稳压电源和不间断电源,不间断电源应能保证设备正常工作15分钟以上。

4.2 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B类通用机场

4.2.1 甚高频通信设备

应配备至少一台甚高频通信设备,设置塔台管制频率。

4.2.2 话音记录仪设备

应配置一台话音记录仪设备。

4.2.3 地面通信设备

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电话、传真、对讲机和网络。

4.2.4 导航设备配置

根据飞行程序设计要求配备相应的导航设备。

4.3 不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通用机场

可根据需要配备通信导航设备。

4.4 人员配置要求(A、B类通用机场)

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A、B类通用机场,应当根据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配置情况,至少配备一名持有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的设备保

障人员,其岗位签注应满足设备保障要求;或者与其他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签订委托保障协议。

5 气象

5.1 设置气象台或气象站的通用机场(A、B类)

5.1.1是否设置气象台或气象站由通用机场的所有人或机场管理机构根据运行需要决定。

5.1.2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通用机场宜设置气象台或气象站:

--本场气象条件复杂;

--运行繁忙的通用机场。

5.1.3 设置气象台或气象站的通用机场应当提供气象要素的观测实况、天气预报等气象服务。

5.1.4 应当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CCAR-117-R2)以及《民用航空机场气象台建设指南》(AP-117-TM-2012-01)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气象设备,包括气象探测设备、气象资料收集处理设备、气象产品制作系统、民用航空气象信息系统等。

5.1.5 应当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CCAR-117-R2)、《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I-R3)、《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办法》(AP-65II-TM-2010-01R1)的要求,配备具有相应类别执照的气象人员,至少应配备1名预报员、1名观测员和1名机务员(可兼职)。

5.1.6 通用机场验收前应当对自动气象观测设备进行计量检定,计量检定机构要有资质。

5.2 未设置气象台和气象站的通用机场(A、B类)

5.2.1 应当配置自动气象观测设备,获取本机场实时气象要素,包括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等要素。

所配置的设备宜参考中国气象局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名录。

5.2.2 通用机场验收前应当对自动气象观测设备进行计量检定,计量检定机构要有资质。

5.2.3 通用机场应当与临近的民航气象服务机构或当地气象部门签订协议,配置远程气象服务终端、天气查询终端等设备,获取相关机场天气实时信息、机场天气预报,高空风、高空温度预告图,重要天气预告图、重要气象情报、低空气象情报、机场警报、区域气象雷达图、卫星云图等气象信息。

5.2.4 通用机场至少应配备2名从事航空气象服务的人员(可兼职);在飞行服务期间,应保证至少有1人在岗。

5.2.5 从事航空气象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航空气象专业知识,并经过技能培训,由通用机场管理机构组织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与航空气象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气象情报的识读、解释,设备系统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等。

5.3 未设置气象台和气象站的C类通用机场,在开展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前应当向所在地民航监管局报备以下材料:

--机场探测设备计量检定证书;

--与临近的民航气象服务机构或当地气象部门签订的气象飞行情报和气象信息保障协议。

6 安全保卫

6.1 开展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A、B、C类)

6.1.1 应当设立安全保卫部门。

6.1.2 应当编制《通用机场安全保卫方案》。

6.1.3 乘客和其他人员及其携带上机的行李物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和乘客身份登记。

6.1.4 至少应当设立1个安检通道,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和有资质的安检员。

6.1.5 对于开展CCAR135部经营性载人业务的(如包机), 安检通道应当按照安检工作流程配备并合理布置验证柜台、通过式金属探测门、X射线检查设备、手持金属探测仪、开包检查台及可疑物品处置装置,如防爆球、防爆罐、防爆毯等。

对于开展CCAR91部经营性载人业务的(如空中游览),如禁止行李物品携带上机的,安检通道至少应配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和手持金属探测仪,附近应设行李物品寄存点;如允许行李物品携带上机的,则应按前一款执行。

6.1.6 安全检查设备不能使用时,必须实施手工人身检查及开箱(包)检查。

6.1.7 每个安检通道至少应配备5名安检员,其中X光机操作岗位和开箱检查岗位安检人员应当具备国家安检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以上资质,其他岗位安检人员应当具备国家安检职业资格证书五级以上资质。

对于开展CCAR91部经营性载人业务的(如空中游览),如禁止行

李物品携带上机的,每个安检通道至少应配备3名安检员。

6.1.8 应设置陆空隔离围界,围界净高度应不低于1.8米,其上部加装刺丝,能够防止人员和较大动物爬入或钻入。围栏两侧不应有用于攀爬的受力点和支撑点,并应有较好的视野。围界对外面应设有醒目的禁止翻越警告标识牌。

6.1.9 机场飞行区、道口、安检现场、候机楼、塔台、机库、导航和供油设施以及其他重点部位应当进行实时图像监视,监控记录应保存24小时以上。

6.1.10 航空器停场期间应有专人看护,防止非法接近;航空器在地面的安全保卫应当明确责任划分。

6.1.11 通用机场内所有从事民用航空工作及其相关人员,包括航空安保人员和非航空安保人员,均应当按照《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方案》(民航发[2013]73号)接受与其工作职责相适应的航空安全保卫培训。

6.1.12 通用机场在为驻场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时,应当遵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对申请办证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6.1.13 航空器过夜停放区应设置照明设施。

6.1.14 围界与外界相通的人员、车辆道口(消防专用出入口除外)应设置安检工作区和简易阻车装置,配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手持式金属探测仪、车底检查设备、防爆设备等,对通过人员、物品、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6.1.15 进出航空器活动区的道口均应设守卫值班室,并配备有通

讯、照明设施。

6.2无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A、B类)

6.2.1 应当设置陆空隔离围界,围界高度应不低于1.8米,其上部可采用刺丝,防止人员爬入。

6.2.2 通用机场中飞行训练机场可参照《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 /T7003-2008)配置安全保卫设施。

6.2.3 通用机场内所有从事民用航空工作及其相关人员,包括航空安保人员和非航空安保人员,均应当按照《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方案》接受与其工作职责相适应的航空安全保卫培训。

6.2.4 通用机场在为驻场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时,应当遵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对申请办证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7 救援和消防

7.1 固定翼飞机使用的通用机场(A类)

7.1.1 机场的救援和消防保障能力应当符合国际民航组织附件十四卷I《机场设计与运行》(第六版)第9.1、9.2、9.3节的要求。 7.1.2 机场的消防保障等级和车辆配置应符合下表要求:

消防保障等级 飞机全长(米)机身宽度(米)消防车辆

1 <9

2 1

2 9-12 2 1

3 12-18 3 1

4 18-24 4 1

5 24-28 4 1

6 28-39 5 2

7.1.3 机场可以采用与地方消防部门签订协议方式来提供消防救援保障,但应确保机场运行期间机场消防救援保障能力满足前两条要求。

7.1.3 机坪边应设置消防灭火栓(间隔不大于120米);每2个相邻机位间应至少设置1套灭火器材,每套灭火器材的灭火剂量应不少于55千克。灭火器应采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7.1.4 机场应当配备与救援和消防设备相匹配的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应当受过训练。

7.2 直升机场(B类及经营性载人的C类)

7.2.1 直升机场的救援和消防保障能力应当符合《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 5013-2014)第7章的要求。

7.2.2 直升机场的消防保障等级和车辆配置应符合下表要求:

消防保障等级 直升机全长(米)消防车辆

H1 <15 -

H2 15-24 1

H3 24-35 1

7.2.3 机场可以采用与地方消防部门签订协议方式来提供消防救援保障,但应确保机场运行期间机场消防救援保障能力满足前两条要求。

7.2.4 机坪边应设置消防灭火栓(间隔不大于120米);每2个相邻机位间应至少设置1套灭火器材,每套灭火器材的灭火剂量应不少于

55千克。灭火器应采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7.2.5 直升机场应当配备与救援和消防设备相匹配的消防救援人员(可兼职),消防救援人员应当受过训练。

7.3 水上机场(B类及经营性载人的C类)

7.3.1 应至少配备1艘救援船只、1名船只驾驶员和2名救援人员。可以采用签订协议方式,但应保证飞行期间救援船只和救援人员在飞行场地附近值勤。

7.3.2 在水上飞机停泊期间应保证每2个相邻的机位间至少设置1套灭火器材,每套灭火器材的灭火剂量应不少于55千克。灭火器应采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附录1:本指南中的通用机场分类

附录2:相关标准、文件及资料的下载地址

附录1:本指南中的通用机场分类

1. 按照《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5026-2012)分类

一类通用机场: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达到3000架次以上的通用机场。

二类通用机场:指具有5~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在600~3000架次之间的通用机场。

三类通用机场: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2. 按照《华东地区通用机场建设与使用许可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华东局发〔2014〕18号)分类

A 类通用机场:是指供固定翼飞机使用的通用机场。

B 类通用机场:是指具有固定性、驻地性、供直升机或水上飞机常年进行飞行活动的直升机场和水上机场。有跑道的直升机场属于B 类通用机场。

C 类通用机场:是指季节性或执行临时紧急任务暂时供直升机或水上飞机起降使用的直升机场和水上机场。高架直升机场、非经营性通用航空运行单位或个人自建自用的直升机场和水上机场属于C 类通用机场。

附录2:相关标准、文件及资料的下载地址

1.《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13)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政务公开-行业标准栏目下载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000014170/201411/t20141102_11806 .htm

2.《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2014)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政务公开-行业标准栏目下载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000014170/201411/t20141102_11807 .htm

3.《水上机场/Seaplane Bases》(FAA AC No.:150/5395-1A)

下载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regulations_policies/advisory_circulars/ index.cfm/go/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rmation/documentid/1021815

4. 《游艇码头设计规范》(JTS165-7-2014)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5. 《民用机场飞行区场地维护技术指南》(AC-140-CA-2010-3)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政务公开-咨询通告栏目下载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000014170/201201/t20120104_10962.ht m

6. 《民用机场助航灯光系统运行维护规程》(AP-140-CA-2009-1)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政务公开-管理程序栏目下载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000014170/201201/t20120104_10961.ht m

7.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2)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政务公开-民航规章栏目下载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000014170/200612/t20061220_8546. htm

8.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5026-2012)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政务公开-行业标准栏目下载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000014170/201207/t20120716_11190 .htm

9.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CCAR-117-R2)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政务公开-民航规章栏目下载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000014170/201010/t20101022_10794 .htm

10. 《民用航空机场气象台建设指南》(AP-117-TM-2012-01)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政务公开-管理程序栏目下载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000014170/201205/t20120508_11178

.htm

11.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I-R3)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政务公开-民航规章栏目下载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000014170/201010/t20101022_10794 .htm

12.《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办法》(AP-65II-TM-2010-01R1)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政务公开-管理程序栏目下载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68298083.html,/000014170/201502/t20150213_11882 .htm

设备分类标准

设备分类标准 执行阶段: 工业企业所使用的设备,按在生产中的用途,一般可以分为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两大类。生产设备是指直接用于生产产品的设备,即从原材料进厂后到成品出厂前整个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非生产设备是指不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设备,即基本建设、科学试验和管理上所使用的设备。企业生产中所用的机器设备由于企业性质的不同及设备自身用途的不同,其在形状、大小、性能等方面也是不相同的,种类极其繁多。为了设计、制造、管理及工作方便,我们按不同的需要、不同的目的对设备进行分类,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有以下几种。 ※按机器设备的适用范围分类 1.通用机械通用机械指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广泛应用的机器设备,如用于制造、维修机器的各种机床,用于搬运、装卸用的起重运输机械,以及用于工业和生活设施中的泵、阀、风机等均属于通用机械。 2.专用机械专用机械指国民经济各部门或行业为完成某个特定的生产环节、特定的产品而专门设计、制造的机器,这些机器只能在特定部门、特定的生产环节中发挥作用,不具有普遍应用的能力和价值。如冶金工业中的冶炼、轧制设备;纺织工业中的纺织机械;地质部门的勘探机械;铁路运输中的机车等。 ※按设备用途分类 这类分类方法应用十分广泛,是各管理部门、生产部门常用的一种分类方法,共分为10类。 1.动力机械动力机械用做动力来源的机械,也就是原动机。如日常机器中常用的电动机、内燃机、蒸汽机以及在无电源的地方使用的联合动力装置。 2.金属切削机械金属切削机械指对机械零件的毛坯进行金属切削加工用的机械。由于其产品的工作原理、结构性能特点和加工范围的不同,又分为车床、钻床、镗床、磨床、齿轮加工机床、螺纹加工机床、铣床、刨插床、拉床、电加工机床、锯床和其他机床等12类。 3.金属成型机械金属成型机械指除金属切削加工机床以外的金属加工机械。如锻压机械、铸造机械等。 4.交通运输机械交通运输机械用于长距离载人和物的机械。如飞机、汽车、火车、船舶等。 5.起重运输机械起重运输机械用于在一定距离内运移货物或人的提升和搬动机械。如各种起重机、运输机、升降机、卷扬机等。 6.工程机械工程机械指在各种建设工程设施中,能够代替笨重体力劳动的机械与机具。它包括挖掘机、铲运机、工程起重机、压实机、打桩机、钢筋切割机、混凝土搅拌机、装修机、路面机、凿岩机、军工专用工程机械、线路工程机械以及其他专用工程机械等。 7.农业机械农业机械指用于农、林、牧、副、渔业等各种生产中的机械。如拖拉机、排灌机、林业机械、

安全设施的分类

安全设施的分类 安全设施分类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 ⑹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⑾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⒀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通用航空机场建设标准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用机场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运行设施,保证通用机场的安全适用性,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包括临时起降点和水上机场。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的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 本标准所称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是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行活动,如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不包括以空中作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行活动,如农林飞行、空中勘测等。 第三条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必须的安全技术要求。 2、合理配置运行设施,满足功能需要。 3、建设规模及设施配置坚持合理、适用、客观实际原则,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长远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 第四条通用机场根据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一类: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达到3000以上,或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机场。 2、二类:指具有5~9座经营性航空器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600~3000,或具有对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类飞行活动的机场。 3、三类: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第二章机场场址 第五条通用机场位置应符合全国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和当地城市或城镇规划,或不与上述规划相冲突。 第六条通用机场的选址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的影响: 1、空中禁区。不得在空中禁区内建设机场,在空中禁区临近地区修建机场应考虑航空器闯入空中禁区的风险。 2、飞行限制区。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飞行限制区的协调。 3、军航使用空域。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军航使用空域的协调。 4、气象条件。应充分考虑风场、降水、能见度等气象条件对飞行安全和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6、电磁环境复杂区域。应充分考虑空间电磁环境对机场通信导航活动的影响,同时亦应顾及到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电磁波对地面敏感设施的影响。 7、鸟类栖息地及迁徙路径经由地。应充分考虑航空器鸟击风险并顾及飞行活动对鸟类生存环境的影响。 8、航空障碍物。应充分考虑自然地势、地面建(构)筑物以及高压输电线路等航空障碍物的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对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9、噪音敏感区域。应充分考虑航空活动区是否满足周边区域噪音控制指标的要求。 10、地面易燃易爆设施。地面易燃易爆设施临近地区修建的机场应充分考虑安全距离的需要或在飞行规则上加以适当协调。 11、建设条件。应充分考虑地质不良地段、可能淹没地区、活动性断层区、矿区、环境及生态保护区、旅游景区和文物古迹保护区等因素的影响。 12、土地利用。应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政策法规的要求。如耕地、林地利用限制以及荒地、劣地的开发鼓励性政策。 13、周边配套设施。应充分考虑周边是否有可供利用的道路、消防、救援、水源、能源、污物处理、通信等公共设施。

公司设备设施管理办法1

设备设施管理实施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备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三章设备新增选型、购置、更新及验收管理第四章设备大项维修管理 第五章设备使用与维护保养管理 第六章设备维修管理 第七章设备运行管理 第八章设备交接班管理 第九章设备检查管理 第十章设备调拨、出租、报废管理 第十一章事故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设备设施综合管理,使设备设施使用周期长、费用最节省,提高投入产出比,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根据公司经营服务需要,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明确相关责任,确保公司对设备设施的有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物管公司、房产公司、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酒店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不包括对外承揽工程施工建设竣工后对外移交的),同时适用于公司后勤服务管理业务的设备和设施。 设备的定义:由一定的电路、气路或机械构件组成,用于提供作业条件、改善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并在长期、反复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功能的生产资料和物质资料的总称。 设施的定义:为某种需要而建立的机构、系统、组织、建筑等。 固定资产的定义特征: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

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凡用于公司各类生产经营服务管理的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设施、仪器、器具等均列入本办法管理。 非固定资产设备和电子软件等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第三条设备管理要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集体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设备的最初规划方案、设计、建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调拨、租赁、保养、修理、更新、改造、封存、转让、报废处置等环节全过程的技术经济综合管理,防止建、购、用、修、改、废脱节。从技术、经济、组织各方面采取措施,科学合理、经济有效地使用设备,优化设备配置,维护其完整与安全,依靠技术进步,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使设备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目标就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工作需要。 第五条设备技术管理基本内容: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完成集团和专业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安全标准化中安全设施分类

安全标准化中安全设施分类 一、安全设施的含义 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分类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一)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设施 (1)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分等报警设施; (2)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检测和报警设施; (3)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和报警设施;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1)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 (2)传动设备安全闭锁设施; (3)电气过载保护设施; (4)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 (1)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 (2)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触电、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 (1)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警示牌、警示说明。(2)厂内道路交通标志。 (二)控制事故设施 1.泄压和止逆设施 (1)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

(2)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 2.紧急处理设施 (1)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等设施; (2)紧急停车、仪表连锁等设施。 (三)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1)阻火器、防火梯、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 (2)防火墙、防火门等设施; (3)防火材料涂层。 2.灭火设施:灭火器、消火栓、高压水枪、消防车、消防管网、消防站等。 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应急照明等设施。 4.逃生设施:逃生安全通道(梯)。 5.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6.劳动防护用品的装备 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身躯防火、防毒、防烫伤、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通航建设审批流程

2016年以来,为落实国办文件、支持通用机场建设工作,军方下发专门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场址评估方法、判定标准和审批办理程序;民航出台系列办法,按照分级分类的思路重新提出通用机场审批及取证要求;部分省级政府也出台了鼓励通用机场建设的新政策。 从整体工作流程来看,通用机场的建设审批仍按照军方场址审查—民航场址审核—地方发改立项—机场设计—招标采购—建设施工—验收颁证的流程。 1. 民航 2017年4月,民航局下发《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民航发【2017】46号),按照是否对公众开放重新对通用机场分为A、B两类,并进一步明确了民航在通用机场建设、颁证过程中的审批事项。作为落实举措,各地区管理局正在陆续出台实施细则,目前华东局的实施细则已发布,其他管理局的实施细则也陆续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对于审批工作流程有以下几点变化: (1)场址审核。场址审核是《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中保留的审批事项,民航局也保留了对编制单位民航专业资质的要求。在管理局层面,尽管不再要求按照AP-129-CA-02的内容和深度对三个备选场址进行比选,但一般要求对单一场址的功能定位、需求分析、基本情况、运行因素作详细分析,附相应图纸,并提供军方空域意见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2)可研及初步设计。根据《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管理局机场主管处室不再对通用机场的可研和初设进行审批。但根据《民航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6】15号),通用机场已进入民航发展基金的补贴范畴,目前已经有若干通用机场取得了资金支持。按照民航局计划发展部门要求,拟申请使用发展基金补贴的通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管理局出局意见,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由项目法人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审批申请,省级主管部门会同民航地区管理局联合审批。 (3)飞行程序设计。按照地区管理局的要求,目前通用机场场址审查阶段仍需要开展航行服务研究,并进行飞行程序设计,设计单位须按照CCAR-97FS-R3在民航局完成备案。 (4)颁证及日常管理。目前,通用机场的使用许可证颁证、变更、撤销和注销正在下放民航各省/市安全监管理理局,同时通用机场的日常监查任务也将由监管局执行。 2. 军方 军方申报的流程与之前相较没有出现明显变化,但在军方工作标准上有了新的规定。 (1)流程。根据目前仍有效的《关于新建通用机场场址核准问题》(空司作【2014】132),通用机场审批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行文至所在战区空军,由战区空军受理审核并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后,上

设施设备分类和编码规定

设施、设备分类和编码规定 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核:日期:年月日 批准:日期:年月日

1.0目的 为规范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的分类、编码,使之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适用于四川万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管辖各物业服务中心设施设备分类和编码 3.0职责 3.1工程维护部主管负责按分类和编码规定具体实施设施设备的编码、标识的时间。 3.2工程维护部主管负责对设施设备分类、编码、标识工作进行督导、确认。 3.3工程维护部领班应按设备编码顺序建立《设施设备机具台账》、《设施设备编码标识清单》,并指导工程维护员完成对现场设施设备进行标识。 3.4工程维护员按《设施设备机具台账》、《设施设备编码标识清单》对设施设备进行标识。 4.0工作内容 4.1设施设备编码原则: 4.1.1设备编码必须是唯一。 4.1.2所有设备一次性进行编码,确保编码的统一性和唯一性。 4.1.3设备的编码位数按实际的数量进行编制,并具有可操作性。 4.1.4设备编码应具备可扩展性,一是对设施类别的扩展,二是对设备数量的扩展。 4.1.5设备编码可考虑与楼宇信息管理等计算机系统相连接。 4.2设施设备编码规则: ×—×—×—×设施设备顺序号 设施设备编号 设施设备系统类别编号 物业服务中心代码 4.2.1各物业服务中心代码按对应物业服务中心汉语拼音简称(一般为2-3个字母):【万晟城·峰景】物业服务中心——FJ 【万晟城·峰阁】物业服务中心——FG

4.3设备系统类别编号按对应设备系统汉语拼音简称(一般为2-3个字母) 4.3.1配电系统:PD GJX—高压进线柜 GJL—高压计量柜 GPT—高压PT柜 GYG—高压配电柜DJX—低压进线柜 DJL—低压计量柜 DYG—低压配电柜 DLL—低压联络柜KZX—电器控制箱 PDX—配电箱 DRG—电容柜 YZM—应急照明箱BYQ—变压器 DB—电表柜 DBKZ—电表控制柜 4.3.2给水系统:GS SHB—生活水泵 SX—水箱 KZX—电器控制箱 4.3.3排污系统:PW PWB—排污泵 KZX—电器控制箱 4.3.4机电系统:JD FDJ—发电机组 DT—电梯 KZX—电器控制箱 LQT—发电机冷却塔4.3.5消防系统:XF XFB—消防泵 PLB—喷淋泵 MHQ—灭火器 XHS—消火栓MKX—模块箱 XQJ—消防区报机 DH—消防报警电话 XZP—消防火灾控制盘XKX--消防控制箱 SBF—湿式报警阀 SBQ—手动报警器 WGT—温感探头YGT—烟感探头 ZYB--消防增压泵 SC--消防水池 4.3.6弱电系统:RD SXJ—摄像机 MKJ—门口机 DJ—对讲机 HWD—红外对射器XSQ—显示器 BJY—背景音箱 4.4设施系统类别编号按对应设施系统汉语拼音简称(一般为2-3个字母) 4.4.1外围总坪照明:ZM CP--草坪灯 SJ--三角路灯 SD--射灯 MT--门厅灯 GG--高杆灯 TJ--庭园灯 SS--射树灯 SX--水下灯 DM--地埋灯 QB--嵌壁灯 GG--高杆灯 HT--花台灯 4.4.2楼道应急照明:LYM TD—筒灯 SD--射灯 GD—光带 RGD—日光灯SZD—疏散指示灯 DJD—地脚灯

油库安全设备设施分类

行业资料:________ 油库安全设备设施分类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油库安全设备设施分类 油库安全设备设施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大至一个独立的系统统,如固定消防系统;小至某种具体设备,有的甚至连设备也算不上,只能作为某些工艺设备的一种附件和结构。如测量口的有色金属护板、接地端子、呼吸管线的清扫口等。有的既可称为工艺设备,又可称为安全设备,如机械呼吸阀等。对这些设备设施的分类,目前尚无统一的规定可循,通常按以下两种方法划分类型。 1.按用途分类。按设备设施在安全防事故中的用途来分,大致可以分成以下6种。. (1)提高设备安全性能的设备设施,如安全阀、阻火器、防爆电器、防静电接地装置等。 (2)防止外界因素破坏的设备,如防雷设施、电气化铁路防护设施等。 (3)防止事故扩大蔓延的设施,如防火堤、密闭门等。 (4)事故抢险、救灾的设备设施,如固定消防供水、灭火系统,消防装备和器材等。 (5)事故预测、报警、安全检查的设备,如可燃气体报警检测仪、消防报警装置、接地电阻仪等。 (6)防止人为损害、破坏的设备设施,如警戒仪、防盗采光孔、盖等。 2.按工作属性分类。在实际工作中,对油库安全设备设施的分类一般是按其工作属性来区分的,并将同类的设备设施归纳为一个系统,可以分为以下9种系统。 第 2 页共 7 页

(1)油罐呼吸系统。它由呼吸阀、呼吸管路、液压安全阀、阻火器、清扫口、U形压力计等组成。主要作用是保证油罐在大小呼吸时罐体的安全和减少蒸发损耗。 (2)防雷防静电系统。它由避雷接闪器、防雷接地极、防静电接地极、防静电连接干线、导静电扶手等组成,主要作用是防止雷电侵害和静电危害。 (3)通风系统。它由通风机、通风管道、切换阀门组成,主要作用是置换爆炸危险场所的可燃性气体,防止油气着火爆炸,减少人员油气中毒的机率。 (4)安全防护系统。它由防火堤、拦油堤坝、封围墙、油水隔离间等组成,其主要作用是一旦罐内油品流失起到封堵、限制流失范围、防止事故蔓延的作用。 (5)固定消防系统。它由消防水源、泵房、泡沫储罐、管道、消防栓、泡沫发生器、泡沫枪等组成,其作用是一旦油罐着火,进行及时有效的扑救。 (6)防爆电气系统。它由各种防爆电器、线路、保护装置等组成,其主要作用是保证爆炸危险场所的用电安全。 (7)检测、抢救、防护系统。它由环境空气检测设备、电气参数检测仪表、个人防护装具及工具、设备故障检测仪表等组成,其主要作用用于事故预测、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工作。 (8)安全警戒防卫系统。它由各种警戒仪表、警戒线网等组成,具有发现、报警、打击等功能,保护库区安全。 (9)电气化铁路防护系统。它由绝缘轨缝、隔离开关、排流接地等组成,其作用是减少电气化铁路对油库收发油设施的干扰,防上铁路装 第 3 页共 7 页

电气安全设施分类及作用通用版

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623 电气安全设施分类及作用通用版 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气安全设施分类及作用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电气安全设施是化工、石化企业安全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安全检查与监管等环节常被疏忽,客观上容易留下隐患,笔者认为需要强化对电气安全设施的监管,首先要从提高对电气安全设施作用的认识入手,提醒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电气安全设施的分类及作用 化工企业电气安全设施除了用来防止触电、接地等电气事故外,也用来防止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等非电气事故。电气安全设施按用途来分类,可分为漏电保护设施、电气安全联锁设施、信号报警设施、可靠接地设施、安全屏护设施、安全工用具等,下面分别介绍各类设施的作用和用途。 1、漏电保护设施(又称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设施的主要作用是防止由于漏电而引起的触电事故和防止由于漏电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其中有的

油库安全设备设施分为哪几类

油库安全设备设施分为哪几类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油库安全设备设施分为哪几类 油库安全设备设施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大至一个独立的系统统,如固定消防系统;小至某种具体设备,有的甚至连设备也算不上,只能作为某些工艺设备的一种附件和结构。如测量口的有色金属护板、接地端子、呼吸管线的清扫口等。有的既可称为工艺设备,又可称为安全设备,如机械呼吸阀等。对这些设备设施的分类,目前尚无统一的规定可循,通常按以下两种方法划分类型。 1.按用途分类。按设备设施在安全防事故中的用途来分,大致可以分成以下6种。. (1)提高设备安全性能的设备设施,如安全阀、阻火器、防爆电器、防静电接地装置等。 (2)防止外界因素破坏的设备,如防雷设施、电气化铁路防护设施等。 (3)防止事故扩大蔓延的设施,如防火堤、密闭门等。 (4)事故抢险、救灾的设备设施,如固定消防供水、灭火系统,消防装备和器材等。 (5)事故预测、报警、安全检查的设备,如可燃气体报警检测仪、消防报警装置、接地电阻仪等。 (6)防止人为损害、破坏的设备设施,如警戒仪、防盗采光孔、盖等。 2.按工作属性分类。在实际工作中,对油库安全设备设施的分类一般是按其工作属性来区分的,并将同类的设备设施归纳为一个系统,可以分为以下9种系统。 第 2 页共 5 页

(1)油罐呼吸系统。它由呼吸阀、呼吸管路、液压安全阀、阻火器、清扫口、U形压力计等组成。主要作用是保证油罐在大小呼吸时罐体的安全和减少蒸发损耗。 (2)防雷防静电系统。它由避雷接闪器、防雷接地极、防静电接地极、防静电连接干线、导静电扶手等组成,主要作用是防止雷电侵害和静电危害。 (3)通风系统。它由通风机、通风管道、切换阀门组成,主要作用是置换爆炸危险场所的可燃性气体,防止油气着火爆炸,减少人员油气中毒的机率。 (4)安全防护系统。它由防火堤、拦油堤坝、封围墙、油水隔离间等组成,其主要作用是一旦罐内油品流失起到封堵、限制流失范围、防止事故蔓延的作用。 (5)固定消防系统。它由消防水源、泵房、泡沫储罐、管道、消防栓、泡沫发生器、泡沫枪等组成,其作用是一旦油罐着火,进行及时有效的扑救。 (6)防爆电气系统。它由各种防爆电器、线路、保护装置等组成,其主要作用是保证爆炸危险场所的用电安全。 (7)检测、抢救、防护系统。它由环境空气检测设备、电气参数检测仪表、个人防护装具及工具、设备故障检测仪表等组成,其主要作用用于事故预测、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工作。 (8)安全警戒防卫系统。它由各种警戒仪表、警戒线网等组成,具有发现、报警、打击等功能,保护库区安全。 (9)电气化铁路防护系统。它由绝缘轨缝、隔离开关、排流接地等组成,其作用是减少电气化铁路对油库收发油设施的干扰,防上铁路装 第 3 页共 5 页

安全设备设施分类(20201220215708)

安全设施分类1.预防事故设施⑴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 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2.控制事故设施⑹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

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 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 (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10)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11)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12)逃生避难设施: 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13)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机械设备的分类标准

机械设备的分类标准

工业企业所使用的设备,按在生产中的用途,一般可以分为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两大类。生产设备是指直接用于生产产品的设备,即从原材料进厂后到成品出厂前整个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设备;非生产设备是指不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设备,即基本建设、科学试验和管理上所使用的设备。 企业生产中所用的机械设备由于企业性质的不同及设备自身用途的不同,其在形状、大小、性能等方面也是不相同的,种类极其繁多。为了设计、制造、管理及工作方便,我们按不同的需要、不同的目的对设备进行分类,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有以下几种。 (1)按机械设备的适用范围分类 1/通用机械 通用机械指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广泛应水落石出的机械设备,如用于制造、维修机器的各种机床,用于搬运、装卸用的起重运输机械,以及用于工业和生活设施中的泵、阀、风机等均属于通用机械。 2/专用机械指国民经济各部门或行业为完成某个特定的生产环节、特定的产品而专门设计、制造的机器、这些机器只能在特定部门、特定的生产环节中发挥作用、不具有普遍应用的能力和价值。如冶金工业中的冶炼、机制设备;纺织工业中的纺织机械;地质部门的勘探机械;铁路运输中的机车等。 (2)按设备用途分类 这类分类方法应用十分广泛,是各管理部门、生产部门常用的一种分类方法,共分为10类。 1/动力机械 动力机械用做动力来源的机械。也就是原动机。如日常机器中常用的电动机、内燃机、蒸汽机以及在无电源的地方使用的联合动力装置。 2/金属切削机械 金属切削机械指对机械零件的毛坯进行金属切削加工用的机械。由于其产品的工原理、结构性能特点和加工范围的不同,又分为车床、钻床、镗床、磨床、齿轮加工机

安全设施的分类

安全设施的分类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 ⑹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 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⑾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 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⒀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沈阳翟家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使设备设施管理更加制度化、系统化,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设备是集团所属范围内,所有构成固定资产设备。包括: 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其它生产设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本集团及所属各公司。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的设备投资效益。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提高和完善企业设备的技术升级。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设备管理实行三级管理。集团为一级管理单位,供水发展公司、水务运营公司、自来水总公司、排水管理处及振兴环保集团为二级管理单位,水厂、营业处、中心及直属单位等为三级管理单位。第六条各设备使用单位,为设备设施管理的责任主体。设备设施基本管理制度、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由供水发展公司、水务运营公司、排水管理处、振兴环保及自来水总公司在集团指导下组织制定,并由集团审定后实施。实行逐级管理,落实到班组及个人。 第七条生产运营处的主要职责: 第一款集团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包括集团范围内的取水、排水、污

水处理等设备设施、输配电及电气设备设施、水处理工艺设备设施、泵站设备设施、生产辅助设备设施及各类车辆与机械设备等)的统筹管理与协调。 第二款制定年度设备购置、大修理计划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与考核。 第三款组织审定设备设施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第四款负责春、秋季设备检修项目及方案的审定和统筹管理与协调。第五款组织集团设备设施报废的鉴定及设备设施内调工作的协调。设备设施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第六款集团设备设施技术改造及升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了解设备设施发展的科技动态,借鉴与推广先进的技术科研成果。 第七款对集团在装运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管理。统计考核设备设施运行状况以及完好率。 第八条供水发展公司、水务运营公司、排水管理处、振兴环保、自来水总公司的主要职责 第一款负责组织本公司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与检查分析。 第二款负责组织编报并组织实施本公司年度固定资产设备及备品、配件的申请购置计划和年度设备维修和保养计划。 第三款供水发展公司对生产井的更新改造工作进行跟踪管理、技术把关。 第四款督促下属单位、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生产设备设施故障。

安全设施的含义分类

一、安全设施的含义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三、适用范围 本目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 ⑹泄压和止逆设施 :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 :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 : 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⑾应急救援设施 :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 : 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⒀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 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办公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办公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办公设备、办公设施的管理,提高办公设备、办公设施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此办法。 一、适应范围 适应于公司各部门的所有办公设备、办公设施的管理。 二、职责 1、各部门应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办公设备、设施,保证所使用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各部门对设备设施的使用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3、各部门的管理人员应对办公设备设施的安全、完整性负责,部门人员有调动时,必须办理好清交手续。 4、办公设备、设施为公有财产,全体人员都有爱护和保管的义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5、各部门办公设备、设施有调整时,应及时与公司行政办联系,做好调配手续。 三、办公设备、设施的分类 办公设备、设施主要指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所使用的下列设备: 1、办公桌椅、沙发、茶几 2、计算机及附属设备 3、电话、传真机通讯工具 4、打印机、扫描仪等各类计算机外部设备 5、复印机、碎纸机等文件处理设备 6、照相机等影视设备

7、录音机、DVD、电视机、投影仪、话筒、音响等视听设备 8、文件柜、档案柜、空调、电暖器、电风扇等 9、其他用于办公地单价200元以下设备,如:计算器等 四、登记 办公设备、设施除财务部记载外、公司行政办负责采购、登记、存档、调配。 五、使用 1、办公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使用权归部门,行政部代表公司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各使用部门对办公设备、设施应责任到个人,由熟悉设备性能和特点的人员使用和操作,未掌握操作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3、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施的使用用途,严禁使用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各部门不得将设备借予外单位和个人使用,特殊情况,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5、对违反设备有关操作规程,个人使用不当、恶意造成损坏的,应当追究当事人责任,照价赔偿。 6、员工离职或工作调动,应做好清点交接,不得转让和私自带走,对责任心不强,造成所使用物品损失的,应酌情赔偿。 六、监督管理 公司行政办对各部门办公设备、设施进行不定期检查,核对账、物是否一致。对公物私用和上班娱乐,积压浪费的设备,除将其收回另行处理外,还将对其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2

电气安全设施分类及作用(新版)

电气安全设施分类及作用(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64

电气安全设施分类及作用(新版) 电气安全设施是化工、石化企业安全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安全检查与监管等环节常被疏忽,客观上容易留下隐患,笔者认为需要强化对电气安全设施的监管,首先要从提高对电气安全设施作用的认识入手,提醒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电气安全设施的分类及作用 化工企业电气安全设施除了用来防止触电、接地等电气事故外,也用来防止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等非电气事故。电气安全设施按用途来分类,可分为漏电保护设施、电气安全联锁设施、信号报警设施、可靠接地设施、安全屏护设施、安全工用具等,下面分别介绍各类设施的作用和用途。

1、漏电保护设施(又称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设施的主要作用是防止由于漏电而引起的触电事故和防止由于漏电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其中有的品种还能用于监测或切除三相电动机单机运行的故障,从而可以大大提高低压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单相接地短路保护的灵敏度;可以解决化工企业潮湿场 所的安全供电问题;可以避免相对对地短路时设备带危险电位;还可以避免人身直接触电伤亡事故,该设施主要用于1000V以下低压系统。 2、电气安全联锁设施 电气安全联锁设施包括:防止触电事故的联锁设施、排除电路故障的联锁设施、防止非电气事故的联锁设施。 防止触电事故的联锁设施的主要作用是防止人体直接接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联锁设施。 排除电路故障的联锁设施的主要作用,当电路发生短路、过载、三相电动机单相运行等故障,虽然这类故障一般不会直接造成触电事故,但很可能引起火灾、爆炸或设备损坏,还会降低电气设备的

通用航空机场建设标准审批稿

通用航空机场建设标准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用机场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运行设施,保证通用机场的安全适用性,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包括临时起降点和水上机场。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的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 本标准所称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是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行活动,如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不包括以空中作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行活动,如农林飞行、空中勘测等。 第三条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必须的安全技术要求。 2、合理配置运行设施,满足功能需要。 3、建设规模及设施配置坚持合理、适用、客观实际原则,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长远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 第四条通用机场根据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一类: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达到3000以上,或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机场。 2、二类:指具有5~9座经营性航空器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600~3000,或具有对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类飞行活动的机场。 3、三类: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第二章机场场址 第五条通用机场位置应符合全国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和当地城市或城镇规划,或不与上述规划相冲突。 第六条通用机场的选址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的影响: 1、空中禁区。不得在空中禁区内建设机场,在空中禁区临近地区修建机场应考虑航空器闯入空中禁区的风险。 2、飞行限制区。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飞行限制区的协调。 3、军航使用空域。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军航使用空域的协调。 4、气象条件。应充分考虑风场、降水、能见度等气象条件对飞行安全和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6、电磁环境复杂区域。应充分考虑空间电磁环境对机场通信导航活动的影响,同时亦应顾及到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电磁波对地面敏感设施的影响。 7、鸟类栖息地及迁徙路径经由地。应充分考虑航空器鸟击风险并顾及飞行活动对鸟类生存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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