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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与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与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与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条件与步骤

一、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二、改制具体操作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 由公司董事会制订股份制改造方案。按照《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包括“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如需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则需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变更形式的方案。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此类公司如欲进行公司形式变更的,解释上应认为由执行董事制订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

2、变更的法律依据;

3、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股本总额、组织机构、公司经营范围等;

4、原公司股东的出资额转换成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对应股份的安排;

5、股份制改造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6、具体经办人员和分工安排;

7、其他事项;

(二) 由拟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订的股份制改造方案进行审议,对是否进行股份制改造作出决议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变更公司形式的事项,如果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三) 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根据《公司法》第164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应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以备审计。而按照《公司法》第9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定后,应当由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并以之作为最终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的依据。

(四) 再次召开股东大会,根据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额确定各股东所占份额。按照《公司法》第83条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需要经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并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以之为限折合为实收股本总额。有限责任公司需确定各股东所占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并折合为变更后公司的相应股份份额。

(五)由公司聘请验资机构对股东出资进行检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按照《公司法》第89条

的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由于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系由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净资产总额折合而来,因此,各股东所占股份系基于其所占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而定,因此虽然不需要股东再行认购股份,

但是仍然需要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对股东的出资进行检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证实公司股东基于其在原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所折合到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份份额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六)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组织形式发生变更时,公司组织机构、股权转让等重要事项也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等等,因此,公司章程必然要作相应的修改。按照《公司法》第81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设立方式;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召开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等。《公司法》第89

条规定,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八)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办理登记前置的行政审批程序。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转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存在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的,则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前,需先办理前置行政审批程序。

(十)董事会在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系列文件,申请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规定,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原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而来,故不同于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设立登记程序,而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即依据《公司法》第92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构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章程、验资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十一)换发营业执照,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银行账号等的变更登记手续。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的规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同时,依据该法第25条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而来的,则换发营业执照之日即为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新公司应凭换发的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等的变更登记。

以上步骤完成,变更完成。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成都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组织形式变更中的一种,根据《公司法》第9条及第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是指在保持公司法人人格持续性的前提下,依法将公司从一种形态(类型)转变为另一种形态(类型)的行为。 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9条、第95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2)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等于公司的净资产额; (3)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程序有: (1)制订组织形式变更的方案 拟定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是董事会的职权之一。 (2)作出组织形式变更的决议 《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订立股东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订立《股东协议》,约定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事项及股东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4)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及意见 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验资报告》等文件。 (5)筹备并召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应作出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等决议。 (6)办理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除公司形式变更外,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章程等事项也应相应变更,公司应当依法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上述程序与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设立程序基本相同。 注意: 1.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只是公司形式的变化,而非新设公司,公司法人人格保持同一性,不存在债的更新问题,因此,《公司法》第9条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对公司形式变更决议持有异议的股东,不能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公司法》第74条、第142条并没有将对公司形式变更决议持有异议列为异议股东可以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的法定情形。公司形式的变更只是公司形态的变化,公司法人人格保持同一性,公司及股东、债权热等不会因为公司组织形态变化而遭受损失。 3.公司形式变更只是公司形态的变化,不是新设公司,公司法人人格保持同一性,所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其营业记录应当连续计算。

股份公司股权架构设置的常规模式

股份公司股权架构设置的常规模式 来源:法务部订阅号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新设还是由有限公司改制而来,通常而言,其股权架构设置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和方式处理。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必须说明的一点是,股份公司的“原始股东”有不同于有限公司的特殊称谓,即“发起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由此可见,设立或者改制股份公司,首先必须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 二、股权比例设置的基本原则。 1、大股东控制原则。 一般而言,公司发起创始人希望掌控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决策。但股份公司普遍股权分散,尤其是在持续的融资过程中,股份将会逐步稀释。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由此可见,对于实际控制问题,一般会涉及两个比较关键的持股比例问题: (1)持股51%:因为“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此处虽然规定为“出席会议的”,但为确保决议有效通过,作为实际控制人,一般持股要在51%以上。 (2)持股67%:即持股三分之二以上。因为对于公司重大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通过,“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此,如果发起创始人意欲掌控股份公司全部经营决策活动,其持股比例应高于三分之二(绝对控股),或者至少高于二分之一(相对控股)。

企业财务风险分析与防范研究——以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企业财务风险分析与防范研究 ──以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为例 摘要:在21新世纪的大环境下,我国GPD的增长速度虽然还是相当可观,但整体增长的放缓已经成为经济形势新常态,这毫无疑问使得行业之间的竞争逐步激烈。幸而互联网+的新时代商业模式和兴起的互联网行业为我国经济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的变革红利与发展带来了一大波新媒体的诞生,同时也使得各个新媒体企业在发展初期即陷入激烈竞争之中。与传统报纸、广播等媒体不同,新媒体企业初创期的生存目标与成长期的发展目标,均对其财务管理活动提出了新要求,企业不仅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还要有防范与应对各类财务风险的能力,因此财务管理活动尤其是财务风险管理对其来说变得跟更加重要。本文以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网为研究对象,分析其运营过程中面临的财务风险,并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防范与应对财务风险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财务风险;成因分析;风险防范 引言 近年来,中国GDP增速随着经济新常态的改变而减缓,与此同时行业间的关系随着竞争白热化而变得更为焦灼。传统行业由于过度依赖于资本而无法维持高速增长,而与之相对应的互联网行业迅猛发展,给经济增长带来了新动力。但技术的迅速更新和飞速发展也使互联网行业各大公司陷入激烈竞争中,财务风险成为了各大公司发展的一大制约,增强对财务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刻不容缓。 作为第一家上市的视频类企业,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网提出了“平台+内容+终端+应用”的全产业链发展的创新性商业模式。但是近几年来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网常常困入财务危机,更是有退出二级市场的可能性。本文首先探讨了财务风险和其涉及理论,再从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网案例展开分析,阐述其商业背景及生态模式,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战略与所在行业性质和业务特征,全面分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的发展状况和财务状况,从而剖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产生原因,给出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1 财务风险分析基本理论概述

公司注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 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 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 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 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

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 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 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 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 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 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 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 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 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 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 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必须进行评估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必须 进行评估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需要评估 由有限公司形式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是设立拟上市主体最常见和最易行的方式。在这个过程中,一般企业都知道要验资和审计,但对于是否要评估却并不是很明了。事实上,根据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股东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均要进行评估作价;从国家工商总局的具体规定上讲,《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2号,2005年12月27日)对此事项如何操作进行了 明确。 但在现实中,部分地方的工商机关对此种变更并不强制要求进行评估,即企业没有进行评估也能取得变更登记,但对拟上市企业而言,还是以进行评估为妥。 这里面值得一提的是,笔者曾接触过由股份合作制企业直接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案例,由于在成为公司法规范中的股份公司之前,股份合作制企业已存在股份,因而对于是否需要评估和审计,有不同理解。但从谨慎角度以及《公司法》关于非货币资产出资需进行评估的规定理解,还是应当进行评估的;至于审计,从有限公司变更股份公司来讲是为了确定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数额,以进一步将净资产折为股份,因而股份合作制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是否需要审计值得进一步商榷,但如果从一般意义上讲,对整体变更时出具的验资报告多数会引用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数据,因而同时亦进行审计为妥。 特别强调的是,此时整体变更时进行的评估,是为了确定经审计的、将来用以折股的净资产值不大于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企业绝不能据评估值调账,否则业绩将不能连续计算,这点需提醒企业特别注意。 下面是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事项的有关规定: 年修订前的《公司法》2005. 第九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本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 第九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本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第一百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成立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成立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一、公司类型的选择 设立新公司首先要确定公司的类型,在中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与: 1.两种公司的成立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募集资金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3.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4.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5.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6.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有: 优点:1、设立程序简便;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 缺点: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 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 优点: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缺点: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3、随着投资人的不断进入,发起人股东的股权被稀释,存在失去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企业债务重组案例分析——以广东SCP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企业流动资金的运行速度也逐渐加快,在企业的发展中,有时由于企业资金规划不当导致其日常经营活动无法正常运转,此时向其他机构贷款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便成为了一种较为有效的发展方式,这种的方式的弊端就是企业极有可能出现过度负债。现行中,为解决企业过度负债的问题,债务重组是其中一个十分有效的方式。然而,由于受社会现象的影响或企业本身运用债务重组方式的不得当,在其实际运用中就会出现较多问题,比如有些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作、粉饰报表等违法乱纪的行为。目前,制约我国企业债务重组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有些企业在执行时并没有严格地按照会计准则实施,而且就目前我国的债务重组现状而言,在相关制度上依然存在着较多问题。 本文以“广东SCP股份有限公司”为例,针对SCP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时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论述分析并提出了几条建设性的意见。同时引申出企业现行重组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持,旨在为企业的债务重组起到有效地推动作用。 关键字: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存在问题;建议

Research on debt restructuring——ST company as the example Abstract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economy has been developing rapidly, corporate liquidity run more quickly, however, when the Fund was established, businesses will choose to loan to other agencies to ensure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the enterprise, the drawbacks of this approach is that business is likely to appear excessive debt. However, due to the impact of social phenomena or the enterprise itself shall not be treated using the debt restructuring, there will be more problems in its practical application, such as some companies use debt restructuring operating profit, reports and other acts of lawlessness whitewash. Currently, one of the key problems that restrict corporate debt restructuring of some companies is not strictly in accordance with accounting standard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and in terms of the present status of the enterprise restructuring, there are still exists many problems in the relevant system. Paper to "Guangdong SCP Corporation" for cases, according to the SCP enterprises in debt restructuring were discussed some problems of analysis , and put forward a few constructive suggestions. At the same time come out of existing enterprise restructuring problems which provide theoretical support, aimed at restructuring enterprises play an effective role in promoting. Keywords:debt restructuring; accounting standards; problems; advice

注册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下面就由CN人才网给大家讲讲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司基本的两种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注册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需在50人以下。 2、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是人民币3万元(不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比较特殊,需要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万元)。 3、注册资本金现在都是认缴制,不需要实际验资到账。

4、公司的制定。 5、注册时需要提供法人、股东、监事的身份证原价。法人和监事需要到场签字。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有哪些? 1、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是500万以上,包含500万。(认缴制,无需验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股东人数必须大于2人,少于200人。至少需要5名董事,3名监事。 3、董事会、监事会为必须设立的机构。

4、股权设置开放,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股份不受其他股东及股东会的制约。 以上注册公司的条件都满足,新成立企业时,是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好呢?还是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好? 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人合,强调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共同利益;股份公司的主要特征是资合,强调的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前者在设计上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后者主要针对较大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等必须要求股份可以自由转让的公司。 相关阅读: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由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否可以限制股权转?那么,下面给大家讲讲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司法》第71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该法律条款位于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针对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则体现在第137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公司法》有如下规定: 对发起人的限制《公司法》第141条第一款:“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对董监高的限制《公司法》第141条第二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除以上条款外,《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未作“从公司章程的另行规定”的处理。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依法自由转让是基本原则。A公司章程规定的对股权转让的限制,不仅不符合立法本意和立法精神,而且没有必要的正当理由,更无相应的补救措施。对股权让渡不合理的限制,

妨碍了正常的股权交易。因此,章程对股权转让所作的限制性规定,违反股权转让的基本原则,是变相剥夺股东的股份转让权,应认定无效。由此可见,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并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过度限制股东收购或转让股权的权利。 其实,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能否在章程中对股份转让作出限制,目前的《公司法》并没有作明确规定。虽然韩国商法、日本商法均允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设限,但借鉴他国的法律时不可管中窥豹。考察韩、日作此规定的同时,在商法其他条款中对受到限制的股东提供了相应的救济手段,包括请求公司另行指定股份受让人或由公司收购股份等。而我国《公司法》未规定救济措施。 对于章程能否对股份转让设限,我国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区别对待的: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从《公司法》第71条第4款关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中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对股份转让的限制。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在确立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的原则后,仅对发起人及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转让作了一定限制,并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由此可见,是否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属于立法政策问题,只要是依法进行的股权转让,都应当得到支持。

1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和设立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和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特征 ①全部资产不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②股东人数受到法律限制③不能公开募集资本,不能向社会发行股票 ④设立程序和组织机构的设置简便灵活 ⑤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需要公开 设立的条件 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限制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④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①股东意气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②股东人数只有最低人数的要求,而无最高人数的限制(≥5) ③可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公开募集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④股份转让具有自由性 ⑤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⑥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较高 设立条件 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②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本达到法定资本 最低限额 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④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⑤有公司名称和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商业银行的设立 A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B符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其中全国性商业银行为10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商业银行为1亿人民币,农村合作商业银行为5000万元C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D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E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监管理机构审查批准,由其颁发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的,应予取缔,冰锥就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3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质量义务与缺陷瑕疵责任 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㈠产品内在质量符合法定要求(《产品质量法》第26条) ㈡产品标识、包装的规定 1.产品标识的规定 2.产品包装的规定 ㈢产品生产的禁止性规定(法第5、29、30、 31、32条) ⒈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产品

财务风险的分析与防范以XX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财务风险的分析与防范 —以XX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汽车越来越多的进入到寻常百姓家,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对于汽车的巨大需求,推动了汽车行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和汽车行业紧密联系的汽车零配件生产行业也蓬勃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起步比较晚,最初大多数是以民营的作坊形式进行生产经营。随着资本的积累,通过并购、引入外资、国外先进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等形式,我国的汽车零部件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就是我国一家典型的汽车电子类的民营企业,近年来通过海外并购等方式使得自身的技术水平和规模得到快速发展。但是与此同时也形成了一些财务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对它的财务风险分析给予我国企业一些启示。 关键字:均胜电子;财务风险;成因分析;防范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and the progres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ars are more and more popular with ordinary people that facilitates people's travel greatly. The huge demand for cars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uto industry. At the same time automobile spare parts manufacturing industry linked with automobile industry closely is boom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uto parts industry in China started late initially in the form of private workshop production management mostly. With the accumulation of capital, through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the introduction of foreign capital ,foreign advanced 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 experience. Chinese auto parts industry has been in rapid development. Ningbo Junsheng electronics co., LTD. is a typical automotive electronics private enterprises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 through overseas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make its own technical level and scale of rapid development. But at the same time it also formed some financial problems, We can give some enlightenment to Chinese enterprises through analyzing its financial risk . Key words: Junsheng electronic; Financial risk; Cause analysis; Preventive measures 目录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与普通的公司不同,它是由股东们共同出资成立的,并不能由单独一个人成立。股东们按照自己出资的比例拥有相应的股份。那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折股问题 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九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这是目前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法律依据。 1、股本问题:应当考虑股本规模、股权结构、盈利预测以及股票发行价格,进行综合确定。注意:股本规模满足上市的要求,以及发行比例的要求。误区:不是股本越大越好,发行股数不是越多越好。 第一,拟上市公司在上市前的股本设计时,可以尽可能地将净资产折为股本,而不要强求过高的每股收益,从财富角度讲,对同一公司而言,高股本低每股收益情况下的市值,由于低价股的相对高估值,可能会高于小股本高每股收益情况下的市值。 由此带来三个资本运作的方法论: 1/上市前可以将未分配利润尽可能多地转为老股东的股本。 2/改为股份公司时,可以尽可能折为较高的股本。 3/如果每股收益过高,老股东甚至可以以现金增资以取得更多的股 本。 第二,个人直接持股比个人通过法人持股更有利,从财富变现的角度讲,可能要多四成左右。 第三,如果能够达到 4 亿股的发行后股本,尽可能去够,这表示拟上市公司仅需要让渡10%的股权即可以实现上市。 第四,对于控股权已经处于临界点的企业(如刚刚达到相对控股地位或绝对控股地位),大股东可以通过配股(增资)来实现控股权的提升。 第五,拟上市公司的股东最好是自然人,而不要是历史沿革复杂的法人,最好不要包含国有法人。

2、转股涉及的税收问题 A.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时,除注册资本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情况区别纳税: (1)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中属于个人股东的部分。① 资本公积中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 号)的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应当缴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2)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中属于法人股东的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 号)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帐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帐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视同于利润分配行为,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 资本公积不属于利润分配行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②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润进行转增时视同利润分配行为。不同于个人股东,公司制企业进行分红时,法人股东是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但如果法人股东与公司所适用的所得税率不一致时,法人股东需要补缴所得税差额部分。 B.企业改制时将产权以股份形式量化到个人时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 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832 号)的税收要求,个人无偿获得股份时应当按以下方法缴纳: (1)企业在公司制改造时将有关资产无偿以股份方式量化到个人时,包括企业将历年积存的劳动分红以股份形式量化到个人时,都必须按“工资、薪金所得”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编号:_________________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转让方(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或住所: 电话: 受让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或住所: 电话: 鉴于: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____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总股本为____。甲方是目标公司的正式注册股东,持有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 甲方愿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在符合法定及目标公司《章程》约定的股份转让条件及程序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____%股份(合____股)(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 乙方愿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转让的目标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股份转让价格和方式 1、甲方同意将其在目标公司所持部分股份,即目标公司股

本的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份,包括该股份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份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元将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____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份。 4、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与甲方就全部股份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二、声明、保证与承诺 (一)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份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份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份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份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二)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基于财务报表的企业战略分析——以伊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毕业论文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 1.此毕业论文是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取得的成果。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地方外,本文不包含他人或其它机构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与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2.本人完全了解学校、学院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与学院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此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大学学院可以将此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文。 3.若在大学学院毕业论文审查小组复审中,发现本文有抄袭,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与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无关。 4.本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论文中凡引用他人已经发布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已明确注明出处。论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论文中已明确的方式标明。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年月

关于毕业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 本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所完成的论文及相关的资料(包括图纸、实验记录、原始数据、实物照片、图片、录音带、设计手稿等),知识产权归属华北电力大学。本人完全了解大学有关保存,使用毕业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存或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纸质版或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或借阅。本人授权大学可以将本毕业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任何复制手段保存或编汇本毕业论文。如果发表相关成果,一定征得指导教师同意,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大学。本人毕业后使用毕业论文或与该论文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成果时,第一署名单位仍然为大学。本人完全了解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如下各项内容: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采用影印、缩印、扫描、数字化或其它手段保存或汇编本学位论文;学校有权提供目录检索以及提供本学位论文全文或者部分的阅览服务;学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学校有关数据 库和收录到《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进行信息服务。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学校可以适当复制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用于学术活动。 论文作者签名:日期: 指导教师签名:日期: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首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十五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审批 召开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通过公司章程;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 准文件; (三)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四)公司章程; (五)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七)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八)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九)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十一)公司住所证明。 第十九条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并 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领取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怎样才能变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怎样才能变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 1、制定股改方案。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2、清产核资。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目的是清查资产数额,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促进企业资产的优化配置。 3、界定企业产权。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经营权及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和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 4、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地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通常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步骤。 5、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完成后,要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6、认缴出资。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 7、申请登记。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 具体操作的十一大步骤 1、设立改制筹备小组。筹备小组通常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汇集公司技术、财务等方面的负责人,不定期就改制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商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a、研究拟订改组方案和组织形式; b、聘请改制有关中介机构,并和中介机构接洽; c、整理和准备公司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d、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提供中介机构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回答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 e、拟定改制的有关文件,并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文件或备案,取得政府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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