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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量规范》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区别

《房产测量规范》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区别
《房产测量规范》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区别

房产测量规范》与《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区别

同一幢房屋,房产测量中房屋建筑面积与建筑施工中的房屋建筑面积结果不一致。这是因为《房产测量规范》( GB/T 17986.1-2000 )与《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13 )中有些部分的计算规则不同造成的。

《房产测量规范》( GB/T 17986.1-2000 )是由国家建设部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000年8月起实施的,适用范围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为村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及资料。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13)是由国家建设部自2014年7 月起实施,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

上述两个规范的目的不同,适用范围不同。同样的一幢房屋,《房产测量规范》和《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具体不同之处究竟在哪里呢?

一、低于 2.20 米及相关条款建筑面积的房屋计算规则不同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 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3.0.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及以上至 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4 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及以上至 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

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3.0.19 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2.1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3.0.26 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房产测量规范》中明确指出:“ 8.1.2 条: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调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灯,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 米(含 2.20m)的永久性建筑。”

《房产测量规范》中明确指出:“ 8.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j)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 2.20m 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2.3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a)层高小于 2.20m 一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 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 3.0.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

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房产测量规范》中明确指出:“ 8.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n)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 2.20m 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 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 2.20m 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 3.0.9 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 面积。

《房产测量规范》中明确指出:“ 8.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i)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房产测量规范》中明确指出:“ 8.2.2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e) 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房产测量规范》中明确指出:“ 8.2.3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c) 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 3.0.15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3.0.16 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 2.10m 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建筑面积。”

“3.0.22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建筑面积。”

《房产测量规范》中明确指出:“ 8.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k) 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m) 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2.2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b) 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 3.0.20 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建筑面积

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2.2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d) 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 3.0.17 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房产测量规范》中明确指出:“ 8.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e) 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 2.20m 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 2.20m 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阳台计算规则不同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 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 面积。”

《房产测量规范》中“ 8.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f) 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2.2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c) 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三、走廊、檐廊计算规则不同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 3.0.14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 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 面积。”

《房产测量规范》中“ 8.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h) 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2.2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a)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四、房屋外墙的保温隔热层计算规则不同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 3.0.24 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房产测量规范》中未能明确房屋外墙的保温隔热层是否计算,但从2012 年 3 月江苏省实施的《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 DGJ32/TJ131-2011)中 4.1.3 不计算建筑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9 房屋主墙外的保温层、防潮层、采光井等其他装饰性材料的贴面。”

五、墙体粉刷层计算规则不同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 3.0.27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机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 2.10m 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房产测量规范》中未能明确房屋外墙的墙体抹灰是否计算,但从2012 年 3 月江苏省实施的《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 DGJ32/TJ131-2011)中“ 3.1.4 在应用图纸进行计算式,当设计无标注粉刷层厚度的,粉刷层厚度统一为0.02m”

李丹

2019 年9 月4 日

第10章类和对象

第10章 类和对象 本章工作任务 实现学校类,并描述学校的信息 实现教员类,并输出教员的信息 实现学生类,并输出学生的信息 本章技能目标 掌握类和对象的特征 理解封装 会创建和使用对象

使用Java理解程序逻辑 本章单词 请在预习时学会下列单词的含义和发音,并 填写在横线处。 1.class: 2.object: 3.OOP: 4.return: 5.encapsulation: 6.null: 7.initial: 8.type:

类和对象 本章简介 在前面章节中,我们学习了程序设计的基本知识和流程控制语句。通过这些内容的学习,大家能够用Java语言进行程序设计,但这些程序的规模都很小,一般只有几十行代码。假设我们要编程解决一个很大的问题,需要写几万行代码,如果按照以前的做法,将这些代码都放在一个Java文件中,可以想象这个文件会非常冗长,而且很难维护。 因此,在下面的课程中,你将看到Java程序设计的另一道风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英语缩写为OOP。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是一个里程碑,Alan Kay因为设计了世界上第一个面向对象语言Smalltalk而获得图灵奖。Java之父James Gosling结合Internet背景设计了完全面向对象的Java语言。本章将带领你进入面向对象的世界,学习什么是对象和类,以及如何创建和使用类的对象。 10.1 对象 首先问你一个问题,“世界是由什么组成的?”。如果你是一个化学家,你可能会说,“世界是由分子、原子、离子等这些化学物质组成的”。如果你是一个画家,你可能会说,“世界是由不同的颜色组成的”。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回答。但如果你是一个分类学家,你会说,“这个世界是由不同类别的事物组成的”,如图10.1所示。 图10.1 世界的组成 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就比较抽象,我们说物以类聚,所以可以说世界是由不同类别的事物构成,如图10.1中所示,世界由动物、植物、物品、人和名胜等组成。动物可以分为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脊椎动物又可以分为哺乳类、鱼类、爬行类、鸟类和两栖类。 爬行类又可以分为有足类和无足类……,就这样可以继续分下去。当我们提到某一个分类时,就可以找到属于该分类的一个具体的事物。比如乌龟就属于爬行类中的有足类,

类的定义和对象的创建

实验二类的定义和对象的创建 实验目的 1、学习定义类和使用类 2、学习创建的对象和使用对象 实验内容 1、定义一个Student类。其中定义有“学号”“姓名”“班级”“性别”“年龄”等属性,定 义一个无参数的构造器和至少一个有参数的构造器,定义“获得学号”“获得姓名”“获得班级”“获得性别”“获得年龄”“修改年龄”等方法。另外定义一个方法: public String toString( ) 把Student类的对象的所有属性信息组合成一个字符串,并检验这个功能的程序体现。 public class Student { private int 学号; private String 姓名; private String 班级; private char 性别; private int 年龄; public Student(int a, String b, String c, char d, int e) { 学号= a; 姓名= b; 班级= c; 性别= d; 年龄= e; } public Strudent() { this(0, "张三" ,"软件0901" ,'男', 19); } public int get学号() { return 学号; } public String get姓名() { return 姓名; } public String get班级() { return 班级; } public char get性别() { return 性别; } public int get年龄()

{ return 年龄; } public void set学号(int a) { 学号=a; } public void set姓名(String a ) { 姓名=a; } public void set班级(String a) { 班级= a; } public void set性别( char a) { 性别= a ; } public void set年龄(int a) { 年龄= a; } public String toString() { return "该学生的学号为"+ 学号+ " 姓名为"+姓名+" 班级为"+班级+ " 性别为" +性别+ " 年龄为" +年龄"; } } 2、编程实现圆类,其中包括计算圆周长和面积的方法,并测试方法的正确性。 public class Yuan { private double X, Y, R; public Yuan(double a, double b, double c) { X=a; Y=b; R=c; } public double MianJi() { return 3.1416*R*R; } public double ZhouChang() { return 2*3.1416*R;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Yuan s=new Yuan(2,3,4); System.out.println("该圆的面积是"+ s.MianJi()); System.out.println("该圆的周长是"+ s.ZhouChang()); } }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714269384.html, 2014-07-17 09:07:47 来源:聊城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9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

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 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 吴宏伟 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JAVA类和对象的关系

1、JAVA中的参数传递问题(理解内存图) 基本类型:形式参数的改变对实际参数没有影响 引用类型:形式参数的改变直接影响实际参数 2、面向对象(理解,升就业班问说说什么是面向对象和思想特点) 1、面向对象(从三点回答) A面向过程是以函数为基础,完成各种操作,强调的是过程 B面向对象以对象为基础,完成各种操作,强调的是对象,结果 C面向对象是基于面向过程的 2、面向对象的思想特点: a)是一种更符合人们思考习惯的思想 b)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 c)把我们从执行者变成了指挥者 3、举例: a)买电脑 b)洗衣做饭 c)旅游 d)把大象装进冰箱(伪代码体现) 4、事物是如何体现的 a)属性有哪些特征名词提取法 b)行为有哪些功能 5、类与对象的关系(掌握) 把事物转换成类 A:成员变量 定义在类中,方法外 B:成员方法 和以前的区别是去掉static 把这个说完还没有说道类与对象的概念,对不对 类:是相关的属性和行为的集合,集合就是一堆东西,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对象:是某种事物的具体的存在,具体的表现形式 举例: 学生:类 对象:小明 6、案例 A学生类 B手机类 C汽车类(在这里画了内存图,有空看一下) 7、如何使用呢 a)创建对象 i.格式 a)类名变量= new 类名() b)使用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i.对象名.成员变量 ii.对象名.成员方法 8、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的区别(理解) A 定义位置 成员变量:在类中方法外 局部变量,在类中方法中,或者方法上的形式参数 B 初始化的区别 成员变量:有默认的初始化值 局部变量:无 C 存储位置 成员变量:堆随着对象的存在而存在 局部变量:栈随着方法的存在而存在 9、匿名对象 a)概念:没有名字的对象 b)使用场景 i.当对象中的方法只掉用一次的情况下使用(一般不用,测试时使用)new Student().sayHello(); ii.匿名对象作为实际参数传递

类和对象练习题

类和对象 一、选择题 1、下面对方法的作用描述不正确的是:( d ) A、使程序结构清晰 B、功能复用 C、代码简洁 D、重复代码 2、方法定义的变量:( b ) A 、一定在方法所有位置可见B、可能在方法的局部位置可见 C、在方法外可以使用 D、在方法外可见 3、方法的形参:(a) A、可以没有 B、至少有一个 C、必须定义多个形参 D、只能是简单变量 4、方法的调用:(c) A、必须是一条完整的语句 B、只能是一个表达式 C、可能是语句,也可能是表达式 D、必须提供实际参数 5、return 语句:( d) A、不能用来返回对象 B、只可以返回数值 C、方法都必须含有 D、一个方法中可以有多个return 语句 6、void 的含义:(d) A、方法体为空 B、方法体没有意义 C、定义方法时必须使用 D、方法没有返回值 7、main()方法的返回类型是:( c ) A 、boolean B、int C、void D、static 8、方法重载所涉及的方法:( a ) A、有相同的名字 B、参数个数必须不同 C、参数类型必须不同 D、返回类型必须不同 9、下面关于类和对象之间关系的描述,正确的是( c ) A、联接关系B、包含关系C、具体与抽象的关系D、类是对象的具体化 10、下面关于java中类的说法哪个是不正确的( c ) A、类体中只能有变量定义和成员方法的定义,不能有其他语句。 B、构造方法是类中的特殊方法。 C、类一定要声明为public的,才可以执行。

D、一个java文件中可以有多个class定义。 11、下列哪个类声明是正确的( d) A、public void H1{…} B 、public class Move(){…} C、public class void number{} D、public class Car{…} 12、下面的方法声明中,哪个是正确的(c) A、public class methodName(){} B、public void int methodName(){} C、public void methodName(){} D、public void methodName{} 13、下述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b ) A、实例变量是类的成员变量 B、实例变量是用static关键字声明的 C、方法变量在方法执行时创建 D、方法变量在使用之前必须初始化 14、下面对构造方法的描述不正确是( b)。 A、系统提供默认的构造方法 B、构造方法可以有参数,所以也可以有返回值 C、构造方法可以重载 D、构造方法可以设置参数 15、定义类头时,不可能用到的关键字是( b)。 A、class B、private C、extends D、public 16、下列类头定义中,错误的是( )。 A、public x extends y {...} B、public class x extends y {...} C、class x extends y implements y1 {...} D、class x {...} 17、设A为已定义的类名,下列声明A类的对象a的语句中正确的是( ) 。 A、float A a; B、public A a=A( ); C、A a=new int( ); D、static A a=new A( ); 18、设i , j为类X中定义的int型变量名,下列X类的构造方法中不正确的是( a )。 A、void X(int k ){ i=k; } B、X(int k ){ i=k; } C、X(int m, int n ){ i=m; j=n; } D、X( ){i=0;j=0; } 19、有一个类A,以下为其构造方法的声明,其中正确的是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简介: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关键字: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7

2017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最强总结! 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面积计算数据比较多,很容易混淆,下面特找来建筑面积计算相关数据总结说明,供大家参考! 一、计算全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 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9.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

10.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 1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3.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14.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 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 二、计算一半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 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 12.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 及以上 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 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 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 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 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 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部分 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 2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 21.室外楼梯 22.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

类与类之间的关系

类与类之间存在以下关系: (1)泛化(Generalization) (2)关联(Association) (3)依赖(Dependency) (4)聚合(Aggregation) 1.泛化(Generalization) [泛化] 表示类与类之间的继承关系,接口与接口之间的继承关系,或类对接口的实现关系。一般化的关系是从子类指向父类的,与继承或实现的方法相反。 父类父类实例=new 子类() [UML图](图1.1) 2.依赖(Dependency) [依赖] 对于两个相对独立的对象,当一个对象负责构造另一个对象的实例,或者依赖另一个对象的服务时,这两个对象之间主要体现为依赖关系。 依赖关系表现在局部变量,方法的参数,以及对静态方法的调用 [现实例子] 比如说你要去拧螺丝,你是不是要借助(也就是依赖)螺丝刀(Screwdriver)来帮助你完成拧螺

丝(screw)的工作 [UML表现](图1.2) 3.关联(Association) [关联] 对于两个相对独立的对象,当一个对象的实例与另一个对象的一些特定实例存在固定的对应关系时,这两个对象之间为关联关系。[具体表现] 关联关系是使用实例变量来实现[现实例子] 比如客 3.关联(Association) [关联] 对于两个相对独立的对象,当一个对象的实例与另一个对象的一些特定实例存在固定的对应关系时,这两个对象之间为关联关系。 [具体表现] 关联关系是使用实例变量来实现 [现实例子] 比如客户和订单,每个订单对应特定的客户,每个客户对应一些特定的订单;再例如公司和员工,每个公司对应一些特定的员工,每个员工对应一特定的公司 [UML图] (图1.3) (4)聚合(Aggregation) [聚合] 当对象A被加入到对象B中,成为对象B的组成部分时,对象B和对象A之间为聚集关系。聚合是关联关系的一种,是较强的关联关系,强调的是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 [具体表现] 与关联关系一样,聚合关系也是通过实例变量来实现这样关系的。关联关系和聚合关系来语

类与对象

类与对象1:Point类1 Description 定义一个Point类,数据成员包括私有数据成员为double类型的点坐标x,y;成员函数包括构造函数Point(用于实现对数据成员x,y的初始化),成员函数Display(用于输出点坐标x、y,输出格式为点坐标用逗号分隔并半角圆括号括起来)。 main函数如下(不得修改main函数): int main() { double x,y; cin>>x>>y; Point p1(x,y); p1.Display(); return 0; } Input Output Sample Input 12.5 22.7 Sample Output (12.5,22.7) ************************************************** #include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Point { public: Point(double xx,double yy) { x=xx;y=yy; } void Display() { cout<<"("<>x>>y; Point p1(x,y); p1.Display(); return 0; } 类与对象2:Point类2 Description

定义一个Point类,数据成员包括私有数据成员为double类型的点坐标x,y;成员函数包括构造函数Point(用于实现对数据成员x,y的初始化)、成员函数Set(用于改变数据成员x、y的值)、成员函数Display(用于输出点坐标x、y,输出格式为点坐标用逗号分隔并半角圆括号括起来)。 main函数如下(不得修改main函数): int main() { double x1,y1,x2,y2; cin>>x1>>y1; cin>>x2>>y2; Point p1(x1,y1); p1.Display(); p1.Set(x2,y2); p1.Display(); return 0; } Input Output Sample Input 10 25.5 5.5 20 Sample Output (10,25.5) (5.5,20) ************************************************** #include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Point { public: Point(double xx,double yy) { x=xx;y=yy; } void Display() { cout<<"("<>x1>>y1; cin>>x2>>y2;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8

2017 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13 本规范主要内容技术是: 1.总则 ;2.术语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 架空层 ;2.取消了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 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 (飘 ) 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 ;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1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 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 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2建筑类术语 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 (包括墙体 )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space

现行《房产测量规范》

房产测量规范(部分) 2000-02-22发布2000-08-01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2000 第一单元:房产测量规定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 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26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6962—1986 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17986.2—2000 第二单元:房产图图式CH1003—19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3、房产面积测算 3.1 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 3·1·1 面积测算 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3·1·2 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3·1·3 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3·1·4 房屋的产权面积 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1·5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知识讲解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 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 测绘单位:(盖章)测绘日期:

目录 测绘依据 (3) 测绘责任人 (4)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5)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 (7) 一、说明 (7) 二、房屋建筑面积汇总表 (8) (一)幢(组团)建筑面积汇总表 (8) (二)各功能区面积汇总表 (9) (三)分层面积汇总表 (10) (四)共有建筑面积汇总表 (11) (五)幢各层各类建筑面积汇总表 (12) 三、房屋分户(套)面积明细表 (13) 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 (14) 五、房产平面图 (15) 15 房产分幅图(分丘图)或房屋座落分布图……………………)一( (二)房屋分层平面图 (16) (三)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17) 六、人防地下室测绘要求 (18)

附件1.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合同 2.房屋建设有关资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红线、规划红线、 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有关建房证件、附图(复印件)) 3.建筑施工变更联系单等 封底 (19) 备注 (19) 测绘依据 本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系依据国家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完成。一、执行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 (三)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 (四) 由设区市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上述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 与本宗房屋相关的、有效的规划、城建、房地产主管部门批文或约定。

测绘责任人 一、房产测绘单位 为级测绘资质持证单位,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测绘资质证书编号为:测资字。 地址: 电话: 二、房产测绘人员: 上岗证书编号或职业资格证书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最新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 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4、地下建筑、架空层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河北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已由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根据我省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作如下通知: 一、2006年3月31日以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执行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 二、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范计算建筑面积。 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进行解释。 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 层高 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 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 corridor ga11e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 eaves ga11e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 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 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 架空走廊 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 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范,全在这里啦! 2017-06-15工程行业 一、计算全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 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9.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 10.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 1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3.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14.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 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 二、计算一半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 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 12.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 及以上 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 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 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 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 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 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部分 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 2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 21.室外楼梯 22.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 23.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

房产测量规范

《房产测量规范》附录B成套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一、一般规定 l、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 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房屋层数就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房屋所在层次就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二、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规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与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与计算。 3、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

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楼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8、原始设计斜面结构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与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1、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地下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4、玻璃幕墙、金属幕墙以及其她材料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既有主墙体又有幕墙时,以主墙体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其墙厚亦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15、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6、与房屋相通的有柱雨蓬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雨蓬上盖面积小于柱外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 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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