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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性分级

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性分级
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性分级

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性分级

1、第1类 爆炸品

本类货物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具体图例参考图2-1-6所示。

本类货物按危险性分为五项。

(一)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substances and articles which have a mass explosion hazard)

(二) 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substances and articles which have a projection hazard but not a mass explosion hazard)

(三)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substances and articles which have a fire hazard and either a minor blast hazard or a minor projection hazard or both,but not a mass explosion hazard)

(四)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substances and articles which present no significant hazard)本项货物危险性较小,万一被点燃或引燃,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

(五)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very insensitive substances)

本项货物性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

2、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货物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1kPa 的压缩或液化气体。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 ,或在51.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 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reid vapour pressure )图

2-1-6

大于274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本类货物分为三项:

(一)易燃气体(flammable gases)

(二)不燃气体(non flammable gases)

本项货物系指无毒、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

(三)有毒气体(poisonous gases)

本项货物的毒性指标与第6类毒性指标相同。

3、第3类易燃液体

本类货物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但不同运输方式可确定本运输方式适用的闪点,而不低于45℃。

本类货物按闪点分为三项:

(一)低闪点液体(liquids in low flash point group)

本项货物系指闭杯试验闪点低于-18℃的液体。

(二)中闪点液体(liquids in intermediate flash point group)

本项货物系指闭杯试验闪点在-18℃至<23℃的液体。

(三)高闪点液体(liquids in high flash point group)

本项货物系指闭杯试验闪点在23℃至61℃的液体。

4、第4类易燃固体、易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如图2-1-7易燃物品所示

图2-1-7易燃物品

5、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一)氧化剂

本项货物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

或摩擦较敏感。

(二)有机过氧化物

本项货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

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

擦极为敏感。具体参考图2-1-8所示

6、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图2-1-9

7、第7类放射性化学品

(一)具有放射性。放射性物质放出的射线可分为四种:α射线,也叫甲种

射线;β射线,也叫乙种射线;γ射线,也叫丙种射线;还有中子流。各种射线对人体的危害都大。不能用化学方法中和使其不放出射线,只能设法把放射性物质清除或者用适当清除或者用适当的材料予以吸收屏蔽。

(二)放射源指的是密封在容器中或有严密包层的固态放射性材料。放射源发射出的射线,人们看不见、闻不到、摸不着。它具有一定的能量,能破坏细胞组织,对人体造成伤害。识别放射源除了根据标签、标志和包装外,一定要由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使用专用的仪器来确认。

(三)防止或减少放射源对人体的伤害,有三种防护手段:第一,距离防护。距离放射源越远,受到的伤害就越小。第二,屏蔽防护。选取适当的屏蔽材料(如混凝土、铁或铅等)遮挡放射源发出的射线。第三,时间防护。尽可能减少与放射源的接触时间。具体参考图2-1-10所示。

8、第8类 腐蚀品

本类货物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 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a 的固体或液体。具体如图2-1-11所示

本类货物按化学性质分为三项:

(一) 酸性腐蚀品(Corrosives presenting acidic

properties)

(二) 碱性腐蚀品(Corrosives presenting alkalinous

properties)

(三)其它腐蚀品(other corrosives)

三、化学危险品种类及处置方法

1、爆竹

(一)灭火物质:水。

(二)理化特性:各种形状的圆筒形包,有火药或炸药。

(三)处置方法:雾状水。

2、雷管

图2-1-10

图2-1-11

(一)灭火物质:水。

(二)理化特性:易燃烧和爆炸,与火焰接触和对摩擦,震动,撞击均很敏感,是极不安定的起爆器材。

(三)处置方法:大量水。

(四)注意事项:火势较大时应迅速将人员疏散开,严禁用沙土压盖,疏散时应轻拿轻放,禁止对本品撞击。

3、黄磷,别名:白磷。

(一)灭火物质:水,沙土。

(二)理化特性:相对密度=1.82 ;自燃点=30 ;沸点=280 。纯品为无色或黄色蜡状固体,受光和空气氧化后表面变为淡黄色。在黑暗中可见到淡绿色磷火。低温时发软,随温度上升而变软。有毒,不溶于水,平时需平置于水中,离开水面即能自燃,冒白色有刺激性浓烟。与氧化剂接触能立即燃烧甚至爆炸。

(三)处置方法:雾状水,沙土。

(四)急救措施:皮肤灼伤后用小打溶液或5%硫酸铜溶洗涤。不可涂抹油膏。

(五)注意事项:灭火后应仔细检查现场,将残留的黄磷收集后浸入水中,防止复燃,防止受燃烧时产生的烟雾毒害。

4、金属钾,别名:钾

(一)灭火物质:干粉,干沙,石粉。

(二)理化特性:相对密度=0.862;沸点=774。银白色柔软的轻金属,化学性质活泼,在干燥空气中易氧化,遇水,潮湿空气或酸能发生剧烈反应,产生大量热量并放出氢气引起燃烧,燃烧时发出紫色火焰.着火点180度。

(三)处置方法:干粉,干沙,石粉。

(四)急救措施:用大量水或极稀薄的醋酸溶液,洗涤被灼伤皮肤。

(五)注意事项:禁止用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5、碳化钙,别名:电石,二氧化碳。

(一)理化特性:相对密度=2.222。黄褐色或褐色硬块,其结晶断面为紫色或灰色。暴露于空气中易吸潮而失去光泽变为灰色,并放出乙炔气而变质失效。电石与水作用发生乙炔气体,乙炔气有微毒,具有麻醉作用,使人脑缺氧引起昏迷。

(二)处置方法:干粉,干石粉,干沙。

(三)注意事项:禁止用水和泡沫。当磷化氢含量超过0.08%,硫化氢含量超过0.15%时,容易引起自燃爆炸。

6、汽油

(一)灭火物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1211,黄沙。

(二)理化特性:相对密度=0.67-0.71;闪点=-50;自燃点=415-530;沸点=40-200 ;爆炸下限=1.3 ;爆炸上限=6.0。无色或淡黄色液体,易流动,有挥发性,易燃烧,蒸气与空气混合遇火即引起燃烧爆炸。对人体皮肤有害,吸入过量的汽油蒸气会引起中毒。

(三)处置方法:泡沫,二氧化碳,干粉,1211,黄沙。

(四)急救措施: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处,松解衣服,给予输氧。

7、苯,别名:纯苯;工业苯;溶剂苯;硝化用苯。

(一)灭火物质:泡沫,二氧化碳,1211,黄沙。

(二)理化特性:相对密度=0.879 ;闪点=-11 ;自燃点=562.2 ;沸点=80.1;爆炸下限=1.3 ;爆炸上限=7.1。无色透明易燃液体,易挥发,有毒,不溶于水,能溶于醇、醚、丙酮。

(三)处置方法:泡沫,二氧化碳,1211,黄沙。

(四)急救措施:发现受害人面色不正常时,应移至新鲜空气处,宽解衣服,保持温暖,并用含5%二氧化碳的氧气帮助呼吸,及时送往医院。

8、甲醇,别名:木酒精。

(一)灭火物质:抗溶性泡沫,泡沫,二氧化碳,1211,干粉。

(二)理化特性:相对密度=0.791 ;闪点=11.11 ;自燃点=385 ;沸点=64.8;爆炸下限=6.7 ;爆炸上限=36。无色澄清易挥发液体。能溶于水,醇和醚。易燃,有麻醉作用。有毒,能伤害视神经,严重时可致失明。

(三)处置方法:抗溶性泡沫,泡沫,二氧化碳,1211,干粉。

(四)急救措施:将中毒者尽快移至空气新鲜处。如侵入眼部,应用清水冲洗。

9、乙醇,别名:酒精;火酒。

(一)灭火物质: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1211,干粉,水。

(二)理化特性:相对密度=0.789 ;闪点=12.78 ;自燃点=423 ;沸点=78.32;爆炸下限=3.3 ;爆炸上限=19。无色澄清易挥发液体,有酒香。能与水、醚、氯仿、甘油任意混和。易燃,吸入浓度高能使人兴奋,重者使人昏迷。

(三)处置方法: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1211,干粉。如果是储罐着火,罐壁应用水冷却。

10、松香水

(一)灭火物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黄沙。

(二)理化特性:相对密度=0.779-0.782;闪点=>32。无色或淡黄色液体,易挥发,易燃。

(三)处置方法:泡沫,二氧化碳,干粉,黄沙。

11、汞,别名:水银。

(一)灭火物质:水,沙土。

(二)理化特性:相对密度=13.546;沸点=356.9。在常温下为银白色液体金属。不溶于水,易溶于稀硝酸。在常温下会挥发,遇热挥发更快。汞蒸气对人有致毒作用。

(三)处置方法:水,沙土。

(四)急救措施:中毒后,服用小打加水一茶匙,并加服牛奶及生蛋清,再注射二巯基丙醇,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医院。

(五)注意事项:水银撒漏收集后,应用硫磺覆盖地面, 4小时后用水冲洗干净,并需经过较长时间的通风。

12、硝酸,别名:硝镪水。

(一)灭火物质:水,二氧化碳,沙土。

(二)理化特性:相对密度=1.41;沸点=120。无色透明发烟液体,露光久储或遇有机物色泽变黑或发黄。能与水以任何比例相混合。有强腐蚀性和氧化性,遇松节油,木屑剧烈氧化以致起火燃烧。遇氰化物则产生剧毒气体。

(三)处置方法:雾状水,二氧化碳,沙土。

(四)急救措施:皮肤受伤时用大量水或小打水冲冼,必要时可敷涂软膏。

(五)注意事项:灭火时应戴防毒面具,禁止用直射水流,以防液体飞溅,影响灭火人员安全。

13、硫酸,别名:磺镪水。

(一)灭火物质:二氧化碳,干沙。

(二)理化特性:相对密度=1.830(100%);沸点=304.5。纯品是无色透明液体,通常的含量在98%以下,由于含杂质情况不同,色泽可从无色变为有色甚至发黑。硫酸能与很多金属化合生成盐,同时发生氢气。能与水任意混合,同时发热.如将水加入硫酸中,能因发热引起爆溅,硫酸有强腐蚀性。遇可燃物,有机物能引起炭化,甚至燃烧。遇氰化物会产生剧毒气体。

(三)处置方法:二氧化碳,干沙。

(四)急救措施:皮肤受伤用大量清水或小打水洗涤,或用小打粉敷扎,必要时敷涂软膏。

(五)注意事项:禁止用直射水流,以防液体飞溅,影响灭火人员安全。

14、盐酸,别名:盐镪水,焊锡药水,氢氯酸。

(一)灭火物质:水,黄沙。

(二)理化特性:相对密度=1.19(38%)。澄清无色或微黄色发烟液体,是氯

化氢的水溶液,有刺激性臭味,有毒。有腐蚀性,能与一般金属起化学作用,与氰化物接触会立即产生剧毒气体(HCN)。

(三)处置方法:雾状水,黄沙。

(四)急救措施:皮肤受伤用水或小打溶液洗涤,必要时再敷软膏。

15、氢氧化铵,别名:氨水,阿莫尼亚水。

(一)灭火物质:水,泡沫,黄沙。

(二)理化特性:相对密度=0.915(25%)。无色透明液体,为氨的水溶液,具有较强的刺激性臭味,能刺激皮肤,眼,鼻,使人流泪。不会燃烧,但有毒和腐蚀性。

(三)处置方法:水,泡沫,黄沙。

(四)急救措施: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处,用大量水冲洗患处。

(五)注意事项:氨水储槽中有分解放出的氨气,接触明火会引起爆炸。

16、氯,别名:液氯。

(一)灭火物质:水。

(二)理化特性:相对密度=1.47;沸点=-34.5。黄绿色有强烈刺激性剧毒气体。可液化,液化后为黄绿色透明液体,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气体外逸时会使人畜中毒,甚至死亡。本身虽不燃烧,但有助燃性。

(三)处置方法:雾状水。

(四)急救措施:应迅速组织下风方向的人员疏散.将已经中毒者移离现场,解开衣服,输氧并速送医院治疗。

(五)注意事项:受高热时钢瓶压力增加。漏气的钢瓶,可浸入过量的石灰乳水池中中和反应。

17、氨,别名:液氨,阿摩尼亚。

(一)灭火物质:水,泡沫。

(二)理化特性:相对密度=0.817;自燃点=651;沸点=-33.5;爆炸下限=15.7;爆炸上限=27.4。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在适当压力下,可液化成液氨,同时放出大量的热;当压力减低时,气化而逸出,同时吸收周围大量的热。易溶于水,有毒,对人体皮肤有灼伤性。

(三)处置方法:雾状水,泡沫。

(四)急救措施:溅入眼,用大量水冲洗,中毒者应移至空气新鲜处。

18、液化石油气,别名:液化气。

(一)灭火物质:水。

(二)理化特性:相对密度=1.5--2.0。爆炸下限=2%;爆炸上限=9%。无色易燃气体,是饱和的和不饱和的烃类混合物,主要组分有丙烷、丙烯、正异丁烷、正异丁烯,另外还含有少量的戊烷及硫化物等杂质。民用液化石油气通常加具有

特殊臭味的醛类或硫化物,微溶于水,易燃,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三)处置方法:

1、一旦泄漏,处置人员要选择上风的入口、通道、水源建立处置阵地。

2、设立警戒标志,疏散危险区域一切无关人员,并对扩散围留有一定的余地。

3、断绝火源,用雾状射流进行消灭抑爆。

4、一旦发生火烧,用直流水冷却储罐并用雾状水扑救,采取关阀或堵漏措施。

(四)注意事项:液化石油气比空气重,一般积存在低洼处不易被风吹散,或沿地面向四周尤其是下风飘流,还能流入地下污道,处置过程要千万加以注意。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 定G B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和使用。 本标准的4.1、4.2、4.3、5.1、5.2、5.4.1、5.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仝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二修订版),与其一致性程度为 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5258—199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与GB 15258—1 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4.2中标签内容作了调整; ——5.3中增加了“标签尺寸”; ——4.3中增加了“简化标签”; ——调整了附录A、附录B、附录C,根据GHS设计了安全标签样例、安全标签与运输标志粘贴样 例,提供了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防范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1年。 2009-06-21发布 2010-05-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 产品安全标签另有标准规定的,例如农药、气瓶等,按其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剧毒品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_GB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是为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和编写而制定的。安全标签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监督总局发布GB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和使用。 本标准的4.1、4.2、4.3、5.1、5.2、5.4.1、5.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仝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二修订版),与其一致性程度为 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5258—199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与GB 15258—1 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4.2中标签内容作了调整; ——5.3中增加了“标签尺寸”; ——4.3中增加了“简化标签”; ——调整了附录A、附录B、附录C,根据GHS设计了安全标签样例、安全标签与运输标志粘贴样 例,提供了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防范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1年。 2009-06-21发布 2010-05-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

产品安全标签另有标准规定的,例如农药、气瓶等,按其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剧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LD50≤5mg/kg;经皮接触24hLD50≤40mg/kg;吸入1hLC50≤0.5mg/L的化学品。 3.2有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5mg/kg<LD50≤50mg/kg;经皮接触24h40mg/kg<LD50≤200mg/kg;吸入1h0.5mg/L<LC50≤2mg/L的化学品。 3.3有害品 急性毒性为:固体经口50mg/kg<LD50≤500mg/kg;液体经口50mg/kg <LD50≤2000mg/kg;经皮接触24h200mg/kg<LD50≤1000mg/kg;吸入 1h2mg/L<LC50≤10mg/L的化学品。 4、标签 4.1表示 安全标签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4.2内容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标出化学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度。 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No.和CNNo.表示。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依据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按物理、健康或环境危险的性质共分3大类: 1、物理性质 1.1爆炸物:爆炸物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76。 爆炸物质(或混合物)是这样一种固态或液态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其本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而产生气体的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其中也包括发火物质,即便它们不放出气体。 发火物质(或发火混合物)是这样一种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它旨在通过非爆炸自主放热化学反应产生的热、光、声、气体、烟或所有这些的组合来产生效应。 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烟火物品是包含一种或多种发火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 爆炸物种类包括: a)爆炸性物质和混合物; b)爆炸性物品,但不包括下述装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由于其数量或特性,在意外或偶然点燃或引爆后,不会由于迸射、发火、冒烟或巨响而在装置之处产生任何效应。 c)在a)和b)中未提及的为产生实际爆炸或烟火效应而制造的物质、混合物和物品。

1.2易燃气体易燃气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77。 易燃气体是在20℃和101.3kPa标准压力下,与空气有易燃范围的气体。 1.3易燃气溶胶易燃气溶胶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78。 气溶胶是指气溶胶喷雾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装的容器,该容器由金属、玻璃或塑料制成,内装强制压缩、液化或溶解的气体,包含或不包含液体、膏剂或粉末,配有释放装置,可使所装物质喷射出来,形成在气体中悬浮的固态或液态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剂或粉末或处于液态或气态。 1.4氧化性气体氧化性气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79。 氧化性气体是一般通过提供氧气,比空气更能导致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 1.5压力下气体压力下气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0。 压力下气体是指高压气体在压力等于或大于200kPa(表压)下装入贮器的气体,或是液化气体或冷冻液化气体。压力下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液体、冷冻液化气体。 1.6易燃液体易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1。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93℃的液体。 1.7易燃固体易燃固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3690-19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还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规定了危险性类别、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 2 引用标准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3 分类 3.1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8类: 3.1.1 第1类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3.1.2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 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3.1.3 第3类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怀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3.1.4 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

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3.1.5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3.1.6 第6类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50≤20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汽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3.1.7 第7类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 Bq/kg的物品。 3.1.3 第8类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y的固体或液体。 3.2 对于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它们的主要危险特性进行分类,见附录A(补充件)。 在附录A中,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和分项。对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给出了它们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或结构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对于未列入分类明细表中的危险化学品,可以参照已列出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相似的物品进行分类。 4 标志 4.1 标志的种类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和副标志11种,见附录B(补充件)。 4.2 标志的图形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正确识别和区分危险化学品,是安全使用化学品,预防化学品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工业发达国家经过多年实践,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要求化学品供应商必须为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为了加快同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接轨,提高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年颁布的国家标准 GB/T15258—94《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对制作和使用安全标签进行了规范,我国由此开始推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1、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分类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是针对危险化学品而设计、用于提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的一种标识。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该危险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项和防护的基本要求。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又分供应商标签、作业场所标签和实验室标签。 危险化学品的供用商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流通过程中由供应商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安全标签。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又称工作场所“安全周知卡”,是用于作业场所,提示该场所使用的化学品特性的一种标识。实验室用化学品由于用量少,包装小,而且一部分是自备自用的化学品,因此实验室安全标签比较简单。供应商安全标签是应用最广的一种安全标签。

2、供应商安全标签 国家标准GB/T15258—94《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对危险化学品供应商标签进行了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应包括化学品名称、分子式、编号、危险性标志、提示词、危险性说明、安全措施、灭火方法、生产厂家地址、电话、应急电话等有关内容。 2.1名称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对于混合物还应标出其主要的危险组分、浓度及规格。名称要求醒目清晰。 2.2分子式 用元素符号表示危险化学品的分子结构式。 2.3编号 选用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DNNo和CNNo表示。 2.4危险性标志 用危险性标志表示各类化学品的危险性,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三个标志。 第一和第二标志与该物质的主危险性和次危险性相一致,第三个为刺激性与致敏性。标志图形符号在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中有明确规定。

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其危险特性(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5667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其危险特性(正式版)

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其危险特性(正式 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化工生产危险的原因: 1. 化工生产的物料绝大多数具有火灾、爆炸、 毒性等危险性; 2. 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工艺条件苛刻,高温、 高压、强腐蚀; 3. 生产规模大,积聚的危险物质数量大; 4. 生产设备高大等特点。 何谓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放射性等危险特性, 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过程中容易造

成人生伤亡、财产毁损、环境污染的化学品均属危险化学品。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分类 ?第l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有毒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 (GB13690-1992) 第二节爆炸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参考文本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参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危化学品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应 由供应者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用于提示接触危险 化学品的人员的一种标识。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 文字、图形表述有关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安全处置的注 意事项。 一. 安全标签的主要内容与设计 名称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 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分子式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

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化学成分及组成标出主要危险组分及其浓度或规格。 编号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No.和CN No.表示。 危险性标志用危险性标志表示各类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 警示词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高度、中度、

IN-第078-034号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本标准(GB13690-1992)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在附录部分列出了997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明细表。表中给出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该标准已于2010年5月1日作废,被《GB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代替。 中文名: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标准号:GB13690-1992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2-09-28 实施日期:1993-07-01 更新日期:2009-07-09 目录 1. 1 内容范围 2. 2 引用标准 3. 3 分类 4. 4 标志 5. 5 危险特性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内容范围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在附录部分列出了997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明细表。表中给出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包装标志,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的分类和包装标志。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分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第1类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1。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63℃的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 对热、撞击、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点燃, 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 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 放出热量, 而自行燃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 发生剧烈化学反应, 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 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 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 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第6类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 累积达一定的量, 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 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 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 液体LD50≤2000mg/kg; 经皮肤接触24h, 半数致死量LD50 ≤1000mg/kg; 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第7类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第8类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8046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Hazardous Chemical Safety Label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危化学品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应由供应者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用于提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的一种标识。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表述有关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安全处置的注意事项。 一.安全标签的主要内容与设计 名称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分子式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化学成分及组成标出主要危险组分及其浓度或规格。 编号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No.和CNNo.表示。 危险性标志用危险性标志表示各类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 警示词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高度、中度、低度危害的警示。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 警示词位于化学名称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 安全措施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灭火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若化学品为不燃物质,此项可略。 批号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 提示向生产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修订稿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正确识别和区分危险化学品,是安全使用化学品,预防化学品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工业发达国家经过多年实践,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要求化学品供应商必须为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为了加快同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接轨,提高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年颁布的国家标准 GB/T15258—94《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对制作和使用安全标签进行了规范,我国由此开始推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1、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分类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是针对危险化学品而设计、用于提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的一种标识。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该危险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项和防护的基本要求。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又分供应商标签、作业场所标签和实验室标签。 危险化学品的供用商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流通过程中由供应商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安全标签。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又称工作场所“安全周知卡”,是用于作业场所,提示该场所使用的化学品特性的一种标识。实验室用化学品由于用量少,包装小,而且一部分是自备自用的化学品,因此实验室安全标签比较简单。供应商安全标签是应用最广的一种安全标签。 2、供应商安全标签 国家标准GB/T15258—94《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对危险化学品供应商标签进行了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应包括化学品名称、分子式、编号、危险性标志、提示词、危险性说明、安全措施、灭火方法、生产厂家地址、电话、应急电话等有关内容。 名称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对于混合物还应标出其主要的危险组分、浓度及规格。名称要求醒目清晰。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通用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危化学品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应由供应者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用于提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的一种标识。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表述有关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安全处置的注意事项。 一.安全标签的主要内容与设计 名称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分子式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化学成分及组成标出主要危险组分及其浓度或规格。 编号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No.和CNNo.表示。 危险性标志用危险性标志表示各类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及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共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1、3、4项包含危险化学品,2、5项专指弹药,这里不作介绍。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 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以上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 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 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和使用。 本标准的4.1、4.2、4.3、5.1、5.2、5.4.1、5.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仝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二修订版),与其一致性程度为 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5258—199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与GB 15258—1 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4.2中标签内容作了调整; ——5.3中增加了“标签尺寸”; ——4.3中增加了“简化标签”; ——调整了附录A、附录B、附录C,根据GHS设计了安全标签样例、安全标签与运输标志粘贴样 例,提供了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防范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1年。 2009-06-21发布 2010-05-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 产品安全标签另有标准规定的,例如农药、气瓶等,按其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剧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LD50≤5mg/kg;经皮接触24hLD50≤40mg/kg;吸入 1hLC50≤0.5mg/L的化学品。

常见危险化学品分类与标志

根据标准(GB13690-1992)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包装标志,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的分类和包装标志。 一分类 第1类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 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1。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63℃的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点燃, 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 而自行燃

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 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第6类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50≤20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 ≤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第7类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第8类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 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二标志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和副标志11种,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

化学品的安全标签

安全标签 (一)什么是化学品的安全标签 化学品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应由生产销售单位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应包括物质名称、编号、危险性标志、警示词、危险性概述、安全措施、灭火方法、生产厂家地址、电话、应急咨询电话、提示参阅MSDS等内容。 (二)企业的责任 1、生产企业的责任 (1)必须确保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在出厂时加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签到每个容器或每层包装上,使化学品供应和使用的每一阶段,均能在容器或包装上看到化学品的识别标志。 (2)必须确保在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挂有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对不宜挂贴安全标签的系统,如管道、反应器、储罐等装置和设施,应确保采用颜色或其它标识方式警示其危险性。 (3)在获得新的有关安全和健康的资料后,应及时修正安全标签。 (4)确保所有工人都进行过专门的培训教育,能正确辨识安全标签的内容,对化学品进行安全使用和处置。 2、使用单位责任 (1)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应对包装上的安全标签进行核对。若安全标签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立即补贴。(2)购进的化学品进行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内时,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应贴安全标签。 (3)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应挂有作业场化学品安全标签。 (4)确保所有工人都进行过专门的培训教育,能正确辨识标签的内容,对化学品进行安全使用和处置。 3、经销、运输单位的责任 (1)经销单位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安全标签。 (2)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符合我国标准的中文安全标签。 (3)运输单位对无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一律不能承运。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编制和管理规范.doc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编制和管理指南 为指导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以下简称“一书一签”)及相关标志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一书一签”及相关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指南。 1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进口、使用和储存企业。 2 依据文件 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53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170号国际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GB/T 16483-2008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 17519-201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 GB 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6804-2011 《气瓶警示标签》 GB 15346-2012 《化学试剂包装及标志》

GB 20300-2006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6944-2012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12268-2012 《危险货物品名表》 AQ 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 3047-2013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 JT 617-2004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DB 11/061-201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 DB 11/755-2010 《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 DB 11/833—2011 《危险化学品地上储罐区安全要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公告2015年第5号《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47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 423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指南。 3.1危险化学品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公告的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危险化学品以及通过物理危险性鉴定被确定为 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 3.2供应商

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其危险特性

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其危险特性 作者:安全管理网来源:安全管理网点击: 23601 评论:1更新日期:2012年11月20日化工生产危险的原因: 1. 化工生产的物料绝大多数具有火灾、爆炸、毒性等危险性; 2. 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工艺条件苛刻,高温、高压、强腐蚀; 3. 生产规模大,积聚的危险物质数量大; 4. 生产设备高大等特点。 何谓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生伤亡、财产毁损、环境污染的化学品均属危险化学品。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分类 ?第l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有毒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 第二节爆炸品 ?爆炸品——指在外界触发因素作用下,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外界触发因素——如受热、压、撞击等 ?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声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按危险性分为5项。 ①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如梯恩梯(2,4,6-三硝基甲苯)、黑索金(环三次甲基三硝胺)、泰安(季戊四醇四硝酸酯)、苦味酸(2,4,6-三硝基苯酚)、硝化甘油等烈性炸药,无烟火药、硝化棉等火药,黑火药及其制品,爆破用雷管、非电雷管、弹药用雷管等火工品均属此项。

化学品安全标签GB15258-1999

本标准是为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和编写而制定的。安全标签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化学品安全标签已在欧美等工业国实行多年,目前已国际化。我国1994年批准了170号公约,同时颁布了本标准的第一版。根据3年多实际应用情况,现对前版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将原标准名称“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改为“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取消原标准有关标志的规定,将危险标志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 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所规定的标志相一致;取消防护措施图形符号、泄漏处置两大项;将储运和急救两项合并为安全措施一项,并在安全措施中增加安全处置信息;增加了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生产批号两项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5258-1994。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张海峰、彭湘潍、李雪华、李运才、张启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以及其它对人体和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6944-198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剧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LD50≤5mg/kg;经皮接触24h LD50≤40mg/kg;吸入1h LC50≤0.5mg/L的化学品。 3.2 有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5mg/kg<LD50≤50mg/kg;经皮接触24h 40mg/kg<LD50≤200mg/kg;吸入1h 0.5mg/L< LC50≤2mg/L的化学品。 3.3 有害品 急性毒性为:固体经口50mg/kg<LD50≤500mg/kg;液体经口50mg/kg<LD50≤2000mg/kg;经皮接触24h 200mg/kg<LD50≤1000mg/kg;吸入1h 2mg/L<LC50≤10mg/L的化学品。 4 标签 4.1 表示 安全标签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4.2 内容 4.2.1 化学品和其主要有害组分标识 4.2.1.1 名称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4.2.1.2 分子式 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4.2.1.3 化学成分及组成 标出化学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度。 4.2.1.4 编号 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 No.和CN No.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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