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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国内外公路桥梁养护概述-桥梁养护与加固

第一节国内外公路桥梁养护概述-桥梁养护与加固
第一节国内外公路桥梁养护概述-桥梁养护与加固

桥梁安全及养护管理制度

桥梁安全及养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金城江公路管理局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持桥梁处于完好工作状态并延长其试用寿命,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设置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或技术员)一人,保持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认真执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2004)中桥梁检查、养护的标准和规定,切实掌握桥梁的技术 状况,保障桥梁正常使用。 第二条桥梁养护工程师(或技术员)职责: 1.主持辖段桥梁(涵、隧道)的经常检查,并详尽记录检查结果。 2.根据经常检查结果,负责向上一级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本机构主管领导报告三类以上桥梁的病 害状况。 3.负责主持辖区内桥梁(涵、隧道)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及时上报辖区内桥梁(涵、隧道)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并根据上级审定的超重车辆通过桥梁方案,组织和指导超重车辆通过,其后详细检查有无破损,同时记录在案。 4.提出辖区内桥梁(涵、隧道)小修保养年(月)度工作计划。 5.参与辖区内桥梁养护大、中修、改善工程的竣工验收。 6.组织养护技术管理人员对辖区内桥梁作定期检查。 7.主持桥梁安全及日常养护检查工作,每季度检查一次,汛期加强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结果,负责向上一级部门报告桥梁病害情况和处理意见。

8.桥梁养护技术管理人员应及时指导所属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桥梁安全和日常养护检查工作,每检月至少查一次,特别加强雨季和汛期及灾后的巡查,对病害要做好记录,建立档案。 第三条对一般评定划定的各类桥梁,分别采取不同的养护措施: 一类桥梁进行正常保养;二类桥梁需进行小修;三类桥梁进行中修,酌情进行交通管制;四类桥梁需进行大修或改造,及时进行交通管制,如限载、限速通过,当缺损严重时应关闭交通;五类桥梁需进行改建或重建,及时关闭交通。 第四条桥梁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捡查和特殊检查。 经常检查:主要指对桥面设施、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 1.检查方式:采用目测为主,结合简单工具测量; 2.检查周期:根据桥梁技术状况而定,一般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汛期加强不定期检查。 3.主要工作:当场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现场要登记所检查项目的缺损类型,估计缺损范围及养护工作量,提出相应的小修保养措施,为编制辖区内的桥梁养护(小修保养)计划提供依据。 4.检查内容:执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第五条定期检查:为评定桥梁使用功能,制定管理养护计划提供基本数据,对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的全面检查,它为桥梁养护管理系统收集结构技术状态数据。

公路桥梁日常养护的主要方法及其内容

1. 引言 桥梁在整个公路交通运输中处于“咽喉”的位置,一般情况下桥梁的设计 和施工的要求相比公路其他普通路段要高的多,这也就促成了桥梁的承载能力 和工程质量要明显优于公路的其他部分。养护单位却因此在桥梁的日常养护和 维修加固中存在一定麻痹思想,认为日常养护的重点应当放在公路上而忽视了 对桥梁的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在桥梁建成的早期更是如此。但另一方面如今公 路交通异常繁忙且超载现象非常突出,如果桥梁早期疏于日常养护,在使用了 一定年限之后其损坏的速度将不断加快,这时再进行桥梁的维护加固不仅要花 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还会对桥梁的使用寿命造成重要影响。因此,在桥梁投入使 用之始就始终保持一定的检查和日常养护力度,一旦发现病害就及时进行维修 除险加固,是延长其服役年限并确保其始终按照设计状态服务交通运输的重要 前提。 2. 公路桥梁日常养护的主要方法及其内容 公路桥梁日常养护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检查与检验掌握桥梁的技术情况、交 通情况、病害及其发展情况,并根据所得出的数据结论对每一座桥梁提出针对 性的养护措施,确保桥梁的各部分能够经常保养和检查发现的病害及时得到处置。根据检查的技术手段大致可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等三种检 查措施。 2.1 经常检查的主要内容及目的。经常检查主要对桥面设施、上下部结构 以及附属构造物的技术情况进行目测判断。一般情况下桥梁经目测即可对外观、伸缩、支座等作出定性判断,目测检查之后还应将检查结果登入“检查记录”中,桥梁经常检查的密度和频率应保持在每月一次以上,如出现重大汛情或其 他可对桥梁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可进一步加大经常检查的密度。 2.2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及目的。如果在经常检查中发现桥梁重要部位的 技术状况达到三、四、五级时应马上安排定期检查,若桥梁技术状况良好也应 在三年内失少实施一次定期检查,新建桥梁交付使用后的第一次全面检查(等 同于定期检查)应安排服役满一年时。定期检查这项工作必须要由具备相应资 质的养护工程师来进行,主要的检查方法是对桥梁各部门进行近距离目测观察 和仪器观测为主,检查完成后要填写检查记录并判断病害原因和维修建议。 2.3 特殊检查的主要内容及目的。特殊检查主要针对对象是日常检查和定 期检查中发现的难以判明损坏原因及程度或技术状况判定为四类以上的桥梁。 一般主要是采取专用的设备进行现场测试和荷载试验以判断桥梁的健康状态和 技术情况,并通过检算分析形成鉴定结论。因所需技术要求较为严格所以一般 都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3. 公路桥梁日常运行中的常见病害及其维修工作要点 3.1 公路桥梁常见的两种病害类型。加强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可以延缓其 发生病害和损害的时间并减轻其程度,但并不能完全避免桥梁病害的发生,特 别是使用年限较长和超限超载较为严重的桥梁发生病害的更是在所难免。而公 路桥梁的常见的病害包括表层缺陷和结构裂缝两种类型。其中表层缺陷主要包 括由日常运行损害和自然条件所致的蜂窝、漏筋、麻面、锈蚀、老化和表层成 块脱落等。结构裂缝的成因主要有荷载引起、温度变化引起以及收缩引起等一 种或多种因素相互影响而造成,主要产生于下缘受拉区、腹板和桥梁。而桥台 特别是高度较大的桥台常常因行车荷载和压力作用产生开裂、错位等病害而对 桥梁技术情况和行车安全的危害较为严重,必须及时予以加固处置。

公路桥梁养护复习题及答案

《公路桥梁养护工》复习资料 一、填空: 1、对高等级公路养护的工作原则是_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机械。 2、小修保养工程是指_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工程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4、对公路质量的考核,划分为__优__、_良_、_次_和_差_四个等级。 5、路基的沉陷分为___路基沉陷______和_____路堤沉落_____两种情况。 6、沥青路面调查的内容包括__路面破损状况 __、__路面结构强度__、___路面平整度______和___路面抗滑能力__四个方面。 7、沥青路面的罩面是指_是在原有沥青路面上加铺一层沥青混合料面层,以周期性地恢复其被磨耗的厚度,同时可解决路面的一般破损,改善路面抗滑能力和平整度__。 8、GBM工程是指:公路标准化、美化。 11、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12、沥青路面的龟裂是指路面出现裂块、散落和变形明显。 13、沥青路面罩面按其使用功能划分为普通罩面、封层、抗滑层三种类型。 公路养护是以为中心环节的全面养护。 14、为客观反映路面病害程度,并具有可比性,将路面病害归纳为按面积计算和按长度计算两类。 15、沥青路面的改善技术有、、、。 16、当前公路养护工作总的指导方针是:建养并重、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提高质量、保障畅通。 二、选择: 1、对挡土墙出现的一般裂缝,处理方法是( C ) A、凿毛→堵塞; B、直接用水泥砂浆填塞;

C、凿毛→清缝→用水泥砂浆填塞; D、清缝 2、路基清除大坍方或一个段内的较集中的坍方是属于( B ) A、小修保养工程 B、中修工程 C、大修工程 D、改善工程 3、路面的横向凹凸不平,车轮通过频率较高的地方产生规则的凹槽,这种病害称为( C ) A、搓板; B、波浪; C、车辙; D、露骨。 4、沥青类铺装层的缺陷主要有( A、C、E );普通水泥砼铺装层的缺陷主要有(C、 D、F )。 A、泛油; B、高低不平; C、裂缝; D、磨光; E、松散、露骨 F、脱皮、露骨 5、沥青路面啃边病害是指( A ) A、路面边缘呈不整齐的破碎损坏; B、路面边缘不成直线; C、路面边缘圆滑; D、路面边缘缺口。 6、沥青路面松散病害是指:( B ) A、沥青材料脱离骨料分离出来; B、结合料散失或脱落,颗粒间失去粘结力 而松动; C、骨料脱离沥青材料分离出来; D、没有粘结力。 7、对于较坚硬、不易风化的岩石路堑边坡,当裂缝多而细时,采用()防护。 A、抹面 B、勾缝 C、灌浆 D、嵌补 8、当排水沟纵坡大于( B )时,应加固。 A、0.3% B、3% C、0.7% D、7% 9、提高公路技术等级的加固、加宽、加高大中桥梁是属于( D ) A、小修保养工程 B、中修工程 C、大修工程 D、改善工程 10、排水沟的水流在注入河流或其它沟渠时,应成( A )相交,使水流通畅,避免冲淤。 A、锐角 B、直角 C、钝角 D、无规定 11、沥青路面的横向凹凸不平,车轮通过频率较高的地方产生规则的凹槽,这种病害称为( C )

关于印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7]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适应公路桥梁养护发展需要,规范和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路桥梁养护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部对1991年颁布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91年颁布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道(含国家高速公路网,下同)、省道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其他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含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指定的高速公路行业管理机构,下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

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公路桥梁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五条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六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与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国道和省道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 收费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桥梁安全运营。 国道、省道的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公路养路费中列支,其中收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车辆通行费中列支。县道及其他公路上的桥梁养护管理经费筹集渠道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章管理责任划分 第八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明确本辖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并合理确定各自的工作职责。 第九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任务的有关公路管理机构、专门的桥梁养护管理单位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第十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监管单位是指依照有关规定,主管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及受其委托承担监管职责的公路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而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由管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桥梁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太佳高速公路东段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运行,依据《山西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太佳高速东段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各养护单位(养护工区)应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高速公路桥梁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等,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运行。 第四条各桥梁养护管理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太佳高速公路东段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 (一)省高管局是全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管单位,

负责对全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行业监管责任。 (二)建设管理处是高速公路桥梁(含主线桥、匝道桥、跨线桥等)养护管理工作的管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高速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三)养护工区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派出机构,负责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具体组织所管辖高速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建管处第一行政负责人同时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对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负总责;分管养护工程副处长为桥梁养护工程师,对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负技术管理责任。 第八条桥梁养护工程师实行定期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具体事项按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建管处桥梁养护工程师主要职责: (一)主持所管辖桥梁的经常检查与评定,负责组织桥梁定期检查与评定。并根据检查结果编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提出须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的申请报告,组织编制桥梁养护、维修、改建方案和对策措施。 (二)主持所管辖桥梁的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并及时上报辖区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

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制度

常德市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原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湖南省公路管理局《湖南省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公路桥梁养护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加强养护管理,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 性。 第二章管理责任划分 第三条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分级负责制。 农村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由管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第四条管养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任务的管理单位。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编制、上报、桥梁维修及危桥改造工程的计划与规划。 (二)负责桥梁经常性检查工作,及时上报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

(三)负责桥梁定期检查工作与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工作。 (四)负责桥梁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养护。 (五)负责超重车辆通过桥梁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以及桥梁养护管理信息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七)负责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等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第五条监管单位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主管县道、乡道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编制、上报所辖公路危桥改造总体规划。 (二)负责制定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监督、考核管养单位工作。 (三)负责组织对四类、五类桥梁进行复核检查。组织实施桥梁特殊检查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桥梁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负责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第六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是乡道、村道桥梁的管养单位,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是其监管单位;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是县道桥梁的管养单位, 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是其监管单位。 第七条农村公路桥梁管养单位应当明确负责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分管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保障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职责得以贯彻落实。每座桥梁要明确三个责任人:一名主管领导,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和一名养路工人。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蒙古自治区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路桥梁(指桥梁、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下同)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和规全区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保持桥梁处于完好工作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寿命,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提高路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桥涵养护规》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区所有公路的桥梁、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全区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含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下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技术措施,对所

辖公路桥梁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五条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部颁《公路桥涵养护规》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六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全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自治区公路局负责全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业务管理工作。 各盟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各盟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县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县乡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 收费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桥梁安全运营。 国道、省道的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公路养路费中列支,其中收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车辆通行费中列支。县道

公路养护桥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公路养护桥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有效防范桥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桥梁使用安全和公路畅通,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桥梁安全事故指辖区内的桥梁因监管单位、责任单位管理不到位或责任人失职,造成桥梁垮塌的事故。 第三条公路管理机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对辖区内的桥梁实行养护管理,保障桥梁使用安全,积极防范桥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桥梁加固和改造工程的从业单位应严格执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有关设计规范等,严把质量关,有效防范桥梁安全事故,保障桥梁施工安全和使用安全。 第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及其主管领导、桥梁养护工程师、桥梁加固和改造工程的从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对桥梁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第六条公路总段应当针对桥梁安全状况召开防范桥梁安全事故专题会议,由单位主管领导或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桥梁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七条公路总段、桥梁加固和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

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内的危桥、加固和改造桥梁安全事故进行防范。 第八条公路总段、公路段应对辖区桥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米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第九条公路段应确保辖区内桥梁安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履行相应职责,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路段桥梁养护工程师没有对辖区内的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没有检查记录。 2、公路段桥梁养护工程师对桥梁突然出现的较严重病害或明显加剧的病害没有及时发现,或没有及时上报公路段主管领导。 3、公路段对桥梁养护工程师上报的情形未组织人员到现场进一步调查、观测。 4、公路段未将有安全隐患的桥梁上报公路总段。 5、公路段未对四、五类桥梁按相关规定设置限载、限速标志 6、经过公路管理机构审批同意上路行驶的超重车辆通过桥梁时,公路段未按要求安排桥梁养护工程师到现场跟踪观测,或主管领导安排后桥梁养护工程师未到现场跟踪观测。 桥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路段主管领导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公路段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有关规定,对公路总段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桥梁养护工程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监管连带责任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浅谈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与管理

浅谈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与管理 摘要:公路桥梁是重要的基础设施,本文就如何加强桥梁的养护管理、维修加固、检测和改建工作,提高旧桥承载能力和安全性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公路;桥梁;日常养护 abstract: highway bridge is the important infrastructure, this paper discusses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bridge maintenance and management, repair, alteration detection and reinforcement work, improve the old bridge carrying capacity and safety issues. key words: highway ;bridge; daily maintenance 中图分类号:u41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桥梁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桥梁养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行车的安全与畅通。反映在公路运输上是交通量猛增,运输车辆的载重量加大,公路运输对公路桥梁的通过能力和承载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一些桥梁老化、破损现象日趋严重,许多桥梁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交通量需要。目前,承德市公路管理处所管养各类桥梁53043.844 延米/1271 座,其中大桥23505.43 延米/124 座,中桥16260.02 延米/289 座,小桥13278.394延米/858座。在2012 年桥梁定期检查中,一类桥36385.144延米/835 座,二类桥12235.01延米/350 座,三类桥1945.04延米/34 座,四类桥265.84延米/14 座,五类桥972.18延米/19座,汽-15及以下桥梁2526.8延米/86

4-《山东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山东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高速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依据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以下简称省厅公路局)管养高速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参(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养公路桥梁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五条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职责,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上级公路管理机构对下级

公路管理机构具有监管职能。 第六条高速公路管理处对管养公路桥梁主要履行以下养护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桥梁日常巡查,及时处置桥梁突发事件,保障桥梁运营安全。 2、负责桥梁经常检查工作,及时上报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 3、负责桥梁的小修保养工作。上报桥梁养护工程建议计划。 4、负责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以及桥梁养护管理信息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5、负责桥梁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第七条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路局)对辖区内桥梁主要履行以下养护管理工作职责: 1、制定本辖区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监督、考核高速公路管理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2、负责桥梁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3、负责桥梁定期检查与技术状况评定工作。组织实施桥梁特殊检查工作。 4、负责上报桥梁养护工程专项建议计划,组织实施桥梁中修、大修、改建工程。 5、负责超重车辆通过桥梁的有关工作。

公路桥梁管理工作制度

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前锋站省道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其他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公路管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公路桥梁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五条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六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管养单位负责本辖区域内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七条每年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桥梁安全运营。 第二章管理责任划分 第八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明确本辖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并合理确定各自的工作职责。 第九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任务的有关公路管理机构、专门的桥梁养护管理单位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第十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监管单位是指依照有关规定,主管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及受其委托承担监管职责的公路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而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由管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负责公路桥梁养护经费的投资决策单位未根据桥梁技术状况和管养要求安排相应投资而造成的桥梁安全事故,由投资决策单位和具体管养单位共同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第十二条公路桥梁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必须明确负责

甘肃省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最终)4

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保障桥隧安全与公路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桥梁(含涵洞、渡槽)和隧道(含棚洞)的养护管理工作。其他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桥隧养护管理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努力提高桥隧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省公路管理局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履行全省公路桥隧养护、加固维修改造的监管工作。 省属公路管理局具体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加固维修改造的管理及实施工作。

第四条省属公路管理局及其所属公路管理段(高养中心)、承担养护任务的养护公司(下称“养护公司”)应高度重视桥隧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隧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辖公路桥梁和隧道及时组织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隧安全。 第二章养护工程师制度与分级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路桥隧养护技术工作实行专职养护工程师制度。 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认真执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及时掌握桥隧的技术状况,保障桥隧正常运行。 第六条省公路管理局设置2名专职桥梁工程师。省属公路管理局及公路管理段(养护中心)、养护公司应分别配置1-2名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七条省公路管理局桥梁养护工程师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桥隧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监督检查养护管理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履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桥隧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按规定负责复核四、五类桥梁和A类隧道的评定结果,并审定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特殊检查报告。 2

2016政道路及桥梁养护经费

2016年度市政道路和桥梁养护经费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单位自评) 项目实施单位:闵行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项目主管部门: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目录 ◆摘要 (1) 一、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 (1) 二、项目资金安排和执行情况 (1) 三、项目产出类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 四、项目跟踪结果判定 (1) 五、项目存在问题概述 (2) ◆正文 (3) 一、项目概况 (3) (一)项目立项程序和依据 (3) (二)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整体绩效目标、目标完成计划和现阶段完成情况 (3) 1、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3) 2、整体绩效目标 (4) 3、绩效指标完成计划和现阶段完成情况 (4) (三)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情况 (5) 1、组织分工 (5) 2、实施方式 (5) 3、制度依据 (6) (四)项目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7) 1、2016年项目资金估算 (7) 2、预算及执行情况 (7) 3、近三年项目预算及执行情况 (8) (五)项目实施计划、产出及完成情况 (8) (六)上年度绩效评价改进情况 (9) 二、项目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9) (一)投入类指标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9) (三)产出类指标完成情况、偏差分析及全年预测 (10) 三、跟踪结果判定 (12) 四、影响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的主要问题及对产出类指标完成情况的预测 (12) (一)主要问题 (12) (二)项目完成情况和产出指标预测 (12) 五、建议和改进措施 (12)

2016年度市政道路日常养护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摘要 一、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 市政道路是供城市内交通运输及行人使用,便于居民生活、工作及文化娱乐活动,并与市外道路连接负担着对外交通的道路。通过对道路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相应的养护工作,目的是保障道路设施设备完好、运行通畅安全。 项目绩效目标是落实市政道路日常养护工作,建立“勤小修,免大修,不断行”的养护工作机制,实现市政道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常态化。 二、项目资金安排和执行情况 2016年度本项目区级预算资金总额为4,729.136万元,至2016年8月31日实际支出4,315.2721万元,预算执行率91.25%;相对应的镇级配套资金预算金额为1,317.9851万元,实际投入与执行为0。 三、项目产出类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本次跟踪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跟踪期内项目计划执行和产出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服务单位招投标执行情况: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7家养护公司和1 家监理公司,并完成合同签订。本年新增区管市政道路“闵开发”养护路 段尚未开展招标工作,目前仍沿用原服务单位。 2、日常养护工作完成情况:共完成车行道翻修106,966㎡,年度计划完 成率36.75%;人行道翻修63,608㎡,年度计划完成率103.24%;侧平石 翻排26,668m,年度计划完成率48.49%;栏杆油漆修复量16,890m,年度 计划完成率81.44%。各养护单位根据管理要求落实对道路、桥梁的日常巡 检工作,巡检频次达标率100%,桥梁检查率100%。 四、项目跟踪结果判定 经本单位自评,项目跟踪判定结果为运行基本正常。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现状与措施

277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现状与措施 林文国 漳州市公路局 摘 要:按照“科学决策、全面规划、协调发展、系统管理、加强养护、积极改善、提高质量、依法治桥、保 证畅通”的桥梁养护工作的指导方针,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充分重视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对桥梁开展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系统地掌握桥梁技术状况,较早地发现缺损和异常情况,提出养护措施。同时加大资金投入,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延长使用寿命,确保公路运输的安全。 关键词:公路桥梁;养护;管理 “要想富,先修路”,公路的大量建设,极大地改善了交通环境,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对交通运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反映在公路运输上,近年来,交通量增长迅猛,大件运输车和超重车增多,对公路的破坏程度越来越大。桥梁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桥梁养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公路运输对公路桥梁的通行能力和承载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一些旧桥陈旧老化,破损现象日趋严重,许多旧桥难以适应日趋增长的交通量需要。 1 管养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过去年代修建于各地城镇和各级公路上的桥梁,负担着十分沉重的交通荷载及繁重的交通量。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如建桥当时的资金紧缺,设计荷载及泄洪标准偏低,技术力量的缺乏,设计、施工管理的粗放,设计、施工技术水平较低和设备、手段、材料的落后,以致在设计上或多或少存在考虑不周的缺点,施工也留下大小不同的缺陷。当时社会发展较缓,缺乏前瞻和预见,桥梁投入运营使用之后,运营管理的长期滞后,管养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长期被忽视,管养费用被挤占、挪用,运营车辆长期普遍超载和严重超载未得遏制,桥梁的技术状态未得到及时、细致的观测掌握。 一部分公路旧桥,荷载等级低、使用年限长。按桥梁技术状况来评定,大多属三类桥梁。在寒冬酷暑、暴雨烈日、洪水冲刷、车船撞击的多年影响下,为数众多的桥梁,出现了各种大大小小的病害,如桥面铺装层开裂、栏杆断裂、伸缩缝损坏、桥头跳车、梁板或拱体裂缝、砼剥落、钢筋钢索锈蚀、钢结构裂纹锈烂、墩台断裂位移、挡墙倾斜错位、锥坡下挫坍塌、墩台基底冲空、桥头路基冲塌、河床冲刷、不均匀沉降导致桥台或拱圈产生附加应力而出现开裂、行车及台后土压力导致桥台出现开裂、凸肚等。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重点工程的建设,目前公路桥梁所承受的负荷有3个特点:①交通量不断增大;②重型车辆增加及超载现象严重;③超限运输的出现和增加。按现在桥梁和运输状况,桥梁的承载能力和通过的车辆荷载是公路与运输的矛盾之一。 2 存在问题 1.1 桥梁本身问题 1.1.1 公路交通量剧增,加快了桥梁老化的步伐。 1.1.2 超重车、集装车、大吨位车的出现加重了桥梁的负荷,加快了桥梁损坏。由于原桥设计荷载等级偏低,已不适应目前超重车、集装车、大吨位车增多的新情况,造成桥梁承受不了日益增长的负荷而成为危桥。 1.1.3 桥梁修建中有些质量较低,造成桥梁使用的“先天不足”。相当数量的桥梁,尤其是早期修建的桥梁,由于资金短缺,设计、施工标准低,加上技术管理薄弱,施工质量不能保证这些桥梁使用寿命,有些很快就会变成危桥。 1.1.4 桥梁在大自然风、霜、雨雪的侵蚀作用下以及环境污染的日益加重,造成桥梁自身老化破损,使得桥梁衰老加快,寿命缩短。 1.1.5 桥梁病害导致行车不顺畅,降低了行车质量,而且由于长期受到车辆的冲击,也影响桥梁的使用寿命。1.2 内业资料问题 技术档案资料不齐。由于多方面原因,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桥梁设施的技术档案不全、错漏甚至缺失。一部分旧桥在技术资料上一不知基底地质,二不知基础深度,三不知隐蔽部分的尺寸。在近几年的桥梁检测与日常管理中,虽对能通过现状实测得到的桥梁静态数据进行了修正与补缺,但由于桥梁的竣工、养护技术、巡检等其它资料的缺失,数据的准确性与可信度较低。这种现状不利于桥梁管养工作的开展。1.3 人员问题 1.3.1 桥梁巡查不够,导致桥梁病害不能及时发现,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 1.3.2 桥面不清洁,伸缩缝堵塞得不到及时清理,引起伸缩装置失灵而产生变形损坏。 1.3.3 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桥梁管理和养护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阻碍了桥梁养护管理水平的提高。1.4 养护经费问题 1.4.1 桥梁构件损坏不及时维修,养护维修大多仅停留在桥面系,如桥面铺装层、伸缩缝的一般性养护维修上,深层次的如桥梁结构性病害的维修和加固等工作开展得不多。 1.4.2 桥梁修建中有些质量较低,造成了桥梁使用的“先天不足”。在养护维修中又得不到及时处理,造成了病害的加剧和演变。

公路桥梁工程养护措施

公路桥梁工程养护措施 高速公路桥梁质量直接影响高速公路的安全。随着通车时间越来越长,车流量增大,桥梁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一些桥梁工程在建设期间,存在设计上的缺陷以及施工程序不规范等,给桥梁留下了病害隐患。 桥面铺装层病害及养护措施 1.沥青铺装面层 沥青混凝土铺装面层具有平整度好、噪声小、施工便捷等特点,在桥梁面层铺装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沥青混凝土铺装层也有怕水浸泡,使用寿命短等缺点。 常见病害主要有:泛油、骨料松散、麻面、裂缝,局部面层铺装有坑洞、脱皮。对于各种不同的病害,在日常养护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措施: (1)沥青罩面:对于大面积的沥青面层麻面、骨料松散等病害,可重新摊铺沥青罩面。若有泛油、油包现象,在罩面前,应先将泛油、油包部分铣刨,将多余的沥青油铲除之后,再进行沥青面层的罩面工作。部分小面积的麻面,可用沥青油沙在病害部分的表面

进行修补。 (2)沥青灌缝:对于沥青面层出现的裂缝,可用沥青油进行灌缝,这样可防止雨水渗入沥青底层,延长沥青面层使用寿命。 (3)沥青面层铺装的局部修补:对于沥青面层的局部坑洞、脱皮现象,可先将病害部分切割方正,清扫干净后,洒贴乳化沥青底油,用沥青料将坑洞补回。 2.混凝土铺装面层 混凝土铺装面层具有使用寿命长,维护工作量小等特点,但由于车流量增大、荷载增大以及施工质量等原因,混凝土铺装面层也存在相应的病害。主要病害类型有:磨光、裂缝、脱皮露筋、块板缺角、块板断裂、麻面等。 对于不同类型的病害在日常养护中采取不同的措施。 (1)局部修补:对于桥面混凝土铺装脱皮露筋、块板缺角等病害,可将存在病害部分切割方正,凿除已损坏部分并用清水冲洗干净充分润湿,用相同标号水泥混凝土或快速水泥修补。 (2)全部凿除,重筑铺装层:桥面铺装层如已严重损坏,或混凝土板块已严重碎裂,可采用全部凿除,重筑铺装层的方法修补。新铺的面层可采用普通水泥混凝土,也可采用钢纤维混凝土等其他材料。 (3)采用黑色路面改造桥面铺装:一部分桥面铺装混凝土由于受其桥梁结构自身特点的影响,损坏部分较多,局部修补无法解决,全部凿除又工期较长,影响交通,可采用沥青类材料修补桥面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只适用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第四条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第二章管理责任划分第五条公司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明确了本条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管理单位和养护单位,并合理确定各自的工作职责。第六条线桥梁养护单位是养护中心十处和桥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七条桥梁管理单位。第八条桥梁养护单位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而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由养护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管理单位承担监管责任。第九条桥梁养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必须明确负责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分管行政领导和具体技术人员,保证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职责得以贯彻落实。第三章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第十条线的桥梁管理单位和桥梁养护单位,应设臵专职的桥梁养护工程师,桥

梁管理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为孙汝胶,桥梁养护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是吴亚超和白银霞。第十一条桥梁养护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主持桥梁的经常检查性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提出须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的申请报告,组织编制桥梁养护、维修、改建方案和对策措施。(二)主持桥梁的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并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三)监督桥梁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协助做好桥梁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四)协助做好桥梁定期检查机特殊检查与评定工作。第十二条桥梁养护管理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监督检查养护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履行情况。(二)组织制定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三)按规定负责复核四、五类技术状况桥梁的评定工作。(四)制定重要桥梁的大、中修和改建工程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并组织审验其科学合理性。(五)监督、组织桥梁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组织并参与桥梁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六)负责所管辖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七)负责桥梁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系统运行以及桥梁养护报告编写等工作。(八)组织辖区内桥梁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来源:作者:交通部工程管理司日期:91-04-01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桥梁养护分级负责制度 第三章桥梁检查制度 第四章桥梁养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路桥梁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行车安全和畅通。为了加强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持桥梁完好工作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公路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县和县以上各级公路管理机构都要设置专职(或兼职)桥梁养护工程师(或技术员)一人,保持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经常监督检查桥梁的养护管理情况。 第三条各级桥梁养护工程师应认真执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桥梁检查、养护的标准和规定,切实掌握桥梁的技术状况,保障桥梁正常使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国、省干线公路的桥梁养护工作。县乡公路和专用公路的桥梁养护可参照办理。

第二章桥梁养护分级负责制度 第五条桥梁养护实行三级负责制: 1.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设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或技术员)。 2.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设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 3.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由总工程师兼管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也可授权公路养护处(科)设专职桥梁养护主管工程师,负责全省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段级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 1.主持桥梁(涵、隧道)的经常性检查,并详尽记录检查结果。 2.根据经常性检查结果,负责向上一级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本县段主管领导报告三类以上桥梁的病害状况。 3.负责主持辖区内桥(涵、隧道)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涵洞、隧道)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并根据上级审定的超重车辆通过桥梁方案,组织和指导超重车辆通过,其后详细检查有无破损,同时记录在案。 4.提出辖区内桥梁(涵、隧道)小修保养年度工作计划。 5.参与辖区内桥梁养护大、中修、改善工程的竣工验收。 6.协助上一级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作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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