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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考试秩序册2014.5

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

灌云县鲁河中心小学考点

2015年5月

目录●考点考试工作方案●考场规则(试行)

●监考老师须知

●考场分布示意图

●监考老师安排表

2015年上半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灌云县鲁河中心小学考点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组织机构

1.领导组

考点主任:陆庆章

考点副主任:胡为杰

2.考务组

组长:唐平

副组长:孙友旺

组员:吴琦孙朝科杨丽娟

3.巡视组

高伟陈刚

4.保障组

组长:张丙星

组员:于万青(保安)孙红(文印)陈刚(保密)

王加宝(司铃)徐敏(医务)杨文华(茶水)

二、考试时间

2014年5月16日上午9:00~10:30

三、考前准备工作安排

1.5月15日前完成考场编排工作。(负责人:唐平孙友旺)

2.5月15日午前核发准考证、桌贴、门贴、胶水等。(负责人:唐平)

3.,5月15日下午5:30前布臵好考场,5月15日上午8:00召开考务工作会议。

(1)每个考场安排考生30人。

(2)校门前挂红底白字的“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考试灌云县鲁河小学考点”横幅。门前摆放欢迎牌及彩旗。(负责人:王加宝)(3)办公楼前张贴“考场规则”、“考场示意图”,大门前悬挂印有举报电话的举报箱。(负责人:陈刚)(4)每个考场门口贴好考场代码、考试类别、本考场准考证起止号的门贴。(负责人:该考场班主任)(5)每个考桌右上角贴好印有考生姓名、座位号的桌贴。(考场按7788排座位)(负责人:该考场班主任)(6)布臵好考务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负责人:胡为杰)(7)做好外校考生集中地点指示牌,贴好外校考生休息室、考务办公室门贴。(负责人:孙友旺)(8)考场布臵完毕后关闭所有门窗,经巡视组检查后,在前后门贴上封条。(负责人:唐平)4.5月16日

(1)8:35工作人员集中考务办公室,布臵考试任务,明确考试纪律。(负责人:胡为杰)(2)8:40前打开各考场、休息室前门。(负责人:张丙星)(3)8:45监考教师佩带监考标志,领取试卷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准备工作。(监考标志:张丙星)(4)8:50分打铃,考生开始进入考场,监考教师A组织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字,监考教师B协助考生找准座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5)8:55监考教师A核准本考场不同级别的考生人数,分发考试用纸。

硬笔:

一至六级每名考生发放作品纸两张,收回作品一张;

(6)8:55监考教师B按每个考生所报的级别仔细分发好试卷,并统一向考生阐明不同级别的不同考试要求,必须特别强调:考生只能按考试要求书写考试内容,卷面上不能署名,也不能写准考证号,每个考生可以完成2张作品,最后由考生自己选择1张作品作为正式答卷,考试结束时由监考教师在正式答卷正面的右下方标有“监考老师贴条形码处”的长方形内贴上与考生准考证号相应的条形码,确保每个考生都能按照自己的报考级别顺利参加考试。

(7)9:00打铃,宣布考试开始。

(8)10:25告诉1-6级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5分钟,请考生做好结束前准备工作。

(9)10:30打铃,宣告1-6级考试结束,所有考生确定正式答卷后退场,监考教师认真核准考生准考证号,在考生确定的正式答卷正面右下方贴好相应条形码,认真填妥《考场情况记载表》,将所有答卷、考生签到表、剩余条形码、另一份作品和《考场情况记载表》带至考务办公室,经考点负责人仔细核对签字认可后,严格要求分封好试卷袋,考生签到表封入试卷袋,剩余条形码和《考场情况记载表》交考务人员。

四、举报电话:

江苏省考试院025-******** 连云港市考办0518-******** 灌云县自考办0518-******** 82829108

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

考场规则(试行)

1.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持本人的“准考证”进入考场,证件不符者不得入场。

2.考生迟到二十分钟后就不能入场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书法考试用具,如毛笔、墨汁(墨水)、砚台(墨碟)、毛毡、吸水纸、钢笔、圆珠笔、铅笔、尺子、橡皮、字帖、字典进入考场。九、十级考试不准带字典。

4.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签到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进入考场后,按座位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放在考桌的左上角,以便验核。

5.考生拿到试卷后,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级别、种类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人员说明情况。

6.考生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一律无效。

7.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人员一律不予解答。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人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并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9.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10.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对

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由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5月

监考人员须知

一、监考人员在监考时必须佩带监考胸卡,于开考前20分钟在考务会现场领取试卷。在领取试卷时,须认真检查,如发现试卷密封线破损、有拆封痕迹,应经主考人员签字证明无泄密情况后方可领取,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场情况记录单。

二、监考人员应提前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宣读考场规则。考前5分钟,当众拆封试卷袋,在检查本考场试卷份数是否正确后分发试卷。

三、发卷后,监考人员必须提醒考生在试卷指定位臵填写准考证号和相关内容。开考30分钟后,回收缺考人员试卷,按要求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并在试卷相应位臵上填写缺考人员姓名、报考学校、准考证号。

四、监考人员不得宣读试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在考生对试卷印刷不清处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应当众回答,但不得解答试题或暗示题意,也不得私下与考生交谈。

五、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时,必须严格执行考试有关纪律规定,将情况如实、详细地记入考场纪实并签字。对影响他人考试者,应立即终止考试,并劝其退场。对难以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主考汇报。

六、监考人员必须监守岗位,并应在考场内巡视,不得固定站在考生的座位旁,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谈笑、不得抄题、答题或将试卷传出考场。

七、有权制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有权制止任何人将本考场试卷或抄写的试题以及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带出、带入考场,确保

本考场试卷无丢失。

八、考试完毕后,监考人员应对本考场试卷进行清点,在检查无误后,将全部试卷装订,空白试卷附在其后,待主考检查签字后方可装订密封。

九、监考人员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致使考场纪律混乱,主考有权立即更换,并建议监考人员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监考人员必须关闭手机。

4 号楼东二楼

第一考场第二考场第三考场第四考场

二(4)二(3)二(2)二(1)东一楼

第五考场第六考场第七考场第八考场

一(1)一(2)一(3)一(4)西二楼

四(4)四(3)四(2)四(1)

第九考场第十考场第十一考场第十二考场

五(1)五(2)五(3)五(4)西一楼

第十三考场第十四考场第十五考场第十六考场

三(1)三(2)

2

第十七考场第十八考场

灌云县鲁河中心小学考点监考老师安排表

考场考场

地点

类别

监考

人员

起始考生

编号

1 二(4)硬笔

3级

30 30

孙友旺

唐华丽

07231700300101~

07231700300130

2 二(3)硬笔

3级

30 30

赵静

赵绍明

07231700300201~

07231700300230

3 二(2)硬笔

3级

30 30

周静

邵克兵

07231700300301~

07231700300330

4 二(1)硬笔

3级30 30

杨艳

沙井河

07231700300401~

07231700300430

5 一(1)硬笔

3级

30 30

孙朝科

王加平

07231700300501~

07231700300530

6 一(2)硬笔

3级

30 30

董志山

彭合军

07231700300601~

07231700300605

7 一(3)硬笔

3级

30 30

杨丽娟

孙海龙

07231700300701~

07231700300730

8 一(4)硬笔

3级

30 30

吴琦

房亚娟

07231700300801~

07231700300830

9 四(4)硬笔

3级

30 30

黄道华

杜小艳

07231700300901~

07231700300930

10 四(3)硬笔

3级

30 30

顾洁

徐明学

07231700301001~

07231700301030

11 四(2)硬笔

3级

30 30

杨云

孙祥

07231700301101~

07231700301130

12 四(1)硬笔

3级

30 30

龚绿叶

乔玲

07231700301201~

07231700301230

13 五(1)硬笔

3级

30 30

武秋林

王步伟

07231700301301~

07231700301330

14 五(2)硬笔

3级

30

于志坚

李苏静

07231700301401~

07231700301430

15 五(3)硬笔

3级

30 30

王苗苗

徐瑞

07231700301501~

07231700301530

16 五(4)硬笔

3级

30 30

周美宏

徐伦山

07231700301601~

07231700301630

17 三(1)硬笔

3级

30 30

龚成良

赵娟

07231700301701~

07231700301730

18 三(2)硬笔

3级

30 30

李中林

王林

07231700301801~

072317006301818

吴琦验收第一考场~第三考场,收取《考场情况记载表》、贴条形码纸。

黄道华验收第四考场~第六考场,收取《考场情况记载表》、贴条形码纸。

彭合军验收第七考场~第九考场,收取《考场情况记载表》、贴条形码纸。

聂建梅验收第十考场~第十二考场,收取《考场情况记载表》、贴条形码纸。

杨娟验收第十三考场~第十五考场,收取《考场情况记载表》、贴条形码纸。

王加宝验收第十六考场~第十考场,收取《考场情况记载表》、贴条形码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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