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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础知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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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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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DOC)

房地产基础知识 房地产 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以及附带的各种权益。从房地产存在的自然形态上来看,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房产和地产)。所谓“不可分离”,是指不能分离或虽能分离但分离后会破坏房地产的功能或完整性 房产可归私人所有,但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业主只有一定年期的使用权。因此,业主购房后,所拥有的是房产的所有权及该房产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权 房地产的特性 ?不可移动性;?独一无二性; ?寿命长久性;?数量有限性; ?用途多样性;?相互影响性; ?易受限制性;?价值高大性; ?难以变现性;?保值增值性。 房地产的特性 难以变现性;?保值增值性。 房地地产的类型 按建设程度划分: 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现房(含土地) 按程度划分 生地:是指不具有城市基础设施的土地,如荒地、农地; 毛地:是指具有一定城市基础设施,但地上有待拆迁安置的房屋的土地; 熟地:指具有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土地平整、能直接在上面进行房屋建设的土地; 在建工程:是指地上建筑物尚未建成、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房地产,该房地产不一定正在建设,也可能停工了多年; 现房(含土地):指地上建筑物已建成、可直接使用的房地产,它可能是新的,也可能是旧的)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分类: ?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通常又被称为民用建筑 按建筑结构的主要建材分类: 建筑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由承重构件(基础、墙、柱、梁、屋架、支撑、屋面板等)组成的体系 ?木结构?钢筋砼结构 ?钢结构?混合结构 ?钢与砼组合结构?塑料结构 ?薄膜充气结构 按建筑结构的主要结构形式分类: ?墙体结构?框架结构 ?框剪结构?拱结构 ?网架结构?空间薄壁 ?钢索结构?舱体结构 ?深梁结构 按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类: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

房地产培训基础知识大全

房地产基础学习资料 一、住宅的基础知识: 1、住宅、住宅小区的概念 住宅:就就是供人们居住并具备可供人们生活起居的功能与设施的房子。住宅就是人工建造而不就是自然形成的。 住宅小区:“居住小区”,就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7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按建筑结构分类的住宅 砖混结构住宅:“砖”,指的就是一种统一尺寸的建筑材料,也有其她尺寸的异型粘土砖、如空心砖等。“混”就是指由钢筋、水泥、砂石、水按一定比例配制的钢筋混凝土配料,包括楼板、过梁、楼梯、阳台、排檐。这些配件与砖做的承重墙相结合,可以称为砖混结构住。由于抗震的要求,砖混住宅一般在5层、6层以下。 框架结构住宅:就是指以钢筋混凝土浇捣成承重梁柱,再用预制的加气混凝土、膨胀珍珠岩、浮石、蛭石、陶粒等轻质板材隔墙分户装配而成的住宅。适合大规模工业化施工,效率较高,工程质量较好。经久耐用等优点,并且房间的开间、进深相对较大,空间分割较自由。目前,多、高层住宅多采用这种结构。其缺点就是工艺比较复杂,建筑造价较高。 钢混结构住宅:结构材料就是钢筋混凝土,即钢筋、水泥、粗细骨料(碎石)、水等的混合体。这种结构的住宅具有抗震性能好、整体性强、抗腐蚀能力强、经久耐用等优点,并且房间的开间、进深相对较大,空间分割较自由。目前,多、高层住宅多采用这种结构。其缺点就是工艺比较复杂,建筑造价较 3、按经济形态划分的9类住宅 商品房: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资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它不同于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所供给的福利性住宅,就是纯粹商品化的住宅。商品房的销售由市场决定其价格。 经济适用房: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与适用性的特点。经济

2014年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 (三)

2014年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三) 满分:100 分时限:120 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在机读答题卡上将你认确的答案的字母涂黑,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共30 题,每题1 分,共30 分。) 1 .法是由国家创制或认可并具有( )的社会规范。 A .国家强制力 B .普遍约束力 C .普遍约束力 D .国家强制性 2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在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A .个人 B .组织 C .公民 D .主体 3 .从( )上讲,法学体系属于意识的范畴,法的体系属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范畴。 A .性质 B .范围 C .具体的存在形式 D .范畴 4 .关于法律和国家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国家需要法律 B .法律先于国家而产生 C .法律不一定从属于国家 D .法律的产生与国家的产生没有必然联系 5 .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称为( )。 A .法系 B .法律体系 C .法学体系 D .法的历史类型 6 .普通法法系国家通常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是( )。 A .公法和私法 B .根本法和普通法 C .成文法和习惯法 D .普通法和衡平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各部、委、局可依法制定( )。 A .基本法律 B .行政法规 C .行政规章 D .自治条例 8 .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 )。 A .部门法 B .法律洲源 C .法律体系 D .法律历史类型 9 法律规范依行为模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 )。 10 .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的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 A .根本法和普通法 B .一般法和特别法 C .国内法和国际法 D .实体法和程序法 11 .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基本方略的是在( )。 A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B .党的十四大 C .党的十五大 D .1982 年宪法 12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 )适用我国法律。 A .原则上 B .一律 C .可以 D .不能 13 .对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的宣告( )。 A .必须公开进行 B .可以不公开进行 C .是否公开由法院决定 D .是否公开由审判长决定 14 .一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这是我国 主义法制基本要求中( )。 A .有法可依的要求 B .违法必究的要求 C .执法必严的要求 D .有法必依的要求 15 .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其通过时间是()。 A .1954 年 B .1978 年 C .1982 年 D .1988 年 16 .在我国,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 A .国务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房地产基础知识-法律法规

房地产法律法规 1.商品房现售应符合什么条件?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已通过竣工验收; ●拆迁安置已落实; ●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 2.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建设单位具有开发经营资格; ●持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期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3.商品房销售是否合法,消费者要看哪几证? 应当查看《国有土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若现房,还要看有无《产权登记备案证》。 4.什么是契税?商品房买卖现行税率是多少?应该什么时候交纳? 契税是在土、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定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权属者一次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商品房买卖现行契税交纳税率为2%。契税应在交易双方正式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一个月内交纳,逾期要罚交滞纳金。 5.什么是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因商事活动、产权转移、权利许可证照授受等行为而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证收的一种税。 商品房买卖买方应交印花税,税率为0.03%。 6.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房地产法规定,开发经营企业与承购人签定商品房正式买卖合同后,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7.开发企业发布房地产广告,内容上有什么要求? 发布房地产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开发企业名称,中介服务代理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号; 物业具体座落、类型、配套设施、平均价、起价等; ●需要载明位置图的应按比例载明; ●自管或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情况; ●优惠条件、按揭情况等; ●房地产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联系人、售楼电话。 8.房产登记和程序是什么? ●登记收件; ●登记的审查 ●缮证发证 ●归档和产籍异动整理; ●编制房产总登记簿 9.对于产权办理时间国家有什么规定? 2001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10.购买商品房,未成年人能否办理产权证? 目前,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办证大厅能够为未成年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是,由于《民法》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下公民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进行民事行为或活动。并且房地产交易行为属于一项复杂的民事行为,所以必须有监护人代为办理。同时规定,在产权人未满18周岁之前,不允许出售所购房屋,但产权人在重大疾病,出国等争需大量资金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11.什么是“两书”? “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它们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交付时,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2.商品房各部位的最低保修期限是多长时间? 根据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国家对房屋建筑的保修期有了新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土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2000年的保修办法中的关于最低保修期限规定比以往有了更严格的要求,体现出

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

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 房地产业是指;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是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带动性和风险性的产业。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房地产基础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房地产基础知识 1、房地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经营者与使用者的交易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束,由房地产经营者投资开发后,从事房屋出售、出租、土地转让、抵押等房地产交易的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在二级市场的基础上再转让或出租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国土局 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者职权,以及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一个政府部门。 3、商品房 是指开发商以市场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并经过国土局批准在市场上流通的房地产。它是可领独立房产证并可转让、出租、继承、抵押、赠与、交换的房地产。 4、开发商

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5、代理商 经政府批准成立,从事房地产的咨询、经纪、评估等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代办房地产的出售、购买、出租、承租及物业咨询评估报告、销售策划等业务提供有偿服务的企业。 6、土地类型 按其使用性质划分为居住、商业、工业、仓储、综合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及自由集资、微利房用地。 7、土地使用年限 是指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综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土地使用权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继续使用),如果不符合则该综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现政府对土地使用年限规定如下:居住用地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综合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 8、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按规定每年支付给予政府的费用。 9、房地产产权 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在具体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中,开发商拥有房屋、车库等的产权并独立

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教材

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教材 第一节房地产业与房地产市场 一、房地产的涵义 1、“房地产”顾名思义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在法律上一般叫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 2、“房地产业”,房地产业属于第三产业的范畴,是指从事房地产经营、开发、销售、租赁等活动而取得经济效益的行业。 二、房地产市场的涵义及其特点 1、房地产市场的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房地产市场,是指专门用来进行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交易活动的经营场所,主要指房地产交易所,广义的房地产市场,是指整个社会房地产交易关系的总和,而一个完整的房地产市场是由主体、客体、媒介体、价格、资金运行机制等因素构成的综合系统。 2、房地产市场特点: (1) 市场信息不充分,价格不公开,买卖方缺少沟通,有时不能真实反映物业价值。 (2) 市场区域性强,因其不动固定,无法流通,具有明显区域性。 (3) 市场对商品短期供求变化反映不灵敏,因其生产工期长,投资大。 (4) 市场垄断与竞争并存,土地地产国家垄断。 (5) 市场调节机制与计划调节机制共同作用。 3、房地产市场的分类 (1) 房地产市场分为地产市场和房产市场两大类。 按地产市场流通形式划分,可以分为土地买卖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 按房产市场流通形式划分房产市场可分为买卖市场,房屋租赁市场、房屋调换市场三种。 第二节房屋建筑基础知识 一、建筑业基础知识

(一)、房屋建筑分类: 1、房屋建筑用途分: ①生产性建筑; ②居住建筑; ③公共建筑 2、从房屋层数高度分: ①低层 1~3层(木结构、砖木结构) ②多层 4~6层(砖混结构) ③中高层 7~9层(钢筋混凝土结构) ④高层 10~30层(钢筋混凝土结构) ⑤超高层 40层以上(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3、按房屋建筑耐火性和耐久性程度分: ①一级 100年以上(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②二级 50~100年以上(砖混) ③三级 25~50年(平房) 4、房屋建筑结构分类: 按建筑结构材料材质分类: (1) 钢结构(房屋主要承重结构的基本构件都由钢材制作。一般有工业厂房、大跨度建筑、高层建筑等) (2) 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的主要承重结构的基本构件采用钢和钢筋混凝土材料制作。在有的高层建筑中,梁和柱采用钢材,电梯井或设备管道井采用钢筋混凝土的简体。 (3) 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是指用配有钢筋增强的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 (4) 混砖结构(房屋的楼层、屋顶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制作,墙体和柱采用砖或其它材料砌筑。混合结构分为两个等次:一种为混合一等,即楼层、层顶、楼梯及部分梁、柱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另一种混合二等,即采用预制作钢筋混凝土小梁薄板作为楼层的构件。砖混结构——以砖主) (5) 砖木结构(房屋的墙、柱用砖砌筑,楼板、屋架采用木料制作的为砖木结构房 屋) (6)木结构(老楼,一般为1——2层建筑) (6)其它结构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知识大全

法律知识大全 第一节法理学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 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上述各种法的渊源都具有法的效力,但它们的效力等级又是有差别的。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房地产政策法律法规基础知识(1)

房地产政策法律法规基础知识(1) 房地产政策及法律法规基础知识(1) 1.房地产的概念 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对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房地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永久性建筑物以及衍生的权利。广义的房地产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诸如水、矿藏和森林等自然资源。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地产指的是狭义概念的房地产。 2.房地产业的概念 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产业,属于第三产业。 3.土地使用权的几个概念 土地的特点:土地是自然资源,其具有以下特点: *固定性或不动性 *有限性 *不可再生性 *用途广泛性 *供应的稀缺性 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有三种方式:出让、转让与划拨 (2)出让 *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的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转让 *概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其权利年限有效范围内,将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转让的形式:出售交换赠与 (4)划拨 *概念: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使用年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法规定的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依据此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无限期取得、无限期使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城镇集体土地是否可直接进行房地产开发? 不能。《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依法统一征用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手续后,方可用于房地产开发。”所以说,在城市郊区或都市乡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的房产,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 5.房地产开发的概念 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房地产开发,一般是指从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到房屋开发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狭义的房地产开发,多是指建设前期的开发工作,即包括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及土地的“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部分。通常所说的房地产开发,是指广义的房地产开发。 三通一平:道路通给排水供电线路通场地平整 七通一平:道路通上下排水通雨污排水通电力通通讯通

房地产专业基础知识(全面)

1.房地产 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房产总是和地产联结为一体的,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房产:是指房屋经济形态,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在不同的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可以进行出租、出售或作其它用途的房屋。 地产:是指土地财产,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地产包括含地面及其上下空间,地产和土地的根本区别在也就是有无权属关系。 2.房地产业 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3.房地产开发 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4.地产开发 是将“生地”开发成可供使用的土地(“熟地”)。 5.房地产产权 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具体内容是指产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6.土地类型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其它用地50年; ——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20年; 7.三通一平 是指地皮在发展基础上的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8.七通一平 是指上下水通、电通、路通、排污通、通讯通、煤气通、热力通,场地平整。 9.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 ·协议出让 ·招标出让 ·拍卖出让 ·行政划拨 使用权有权出让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办理征用手续转化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转让。有偿出让的地块可以是生地也可以是熟地,还可以是连同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出让的土地。 ·生地:待开发的土地 ·熟地:完成市政设施的土地 10.房地产市场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11) 满分:100 分时限:120 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一、选择题(从下列各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或三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代号填在题干 后的括号内。答案选错或未选择全对,则该题不得分。每小题 1 分,共20 分) 1 .法律意识的内容包括( )。 A .对法律的基本看法 B .对行为合法性的评价 C .法律制度 D .审判程序 2 .公法和私法是( )。 A .前苏联法律的分类 B .当代中国法律的分类 C .西方法律的分类 D .古代中国法律的分类 3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决定特赦的权力属于(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国务院 D .最高人民法院 4 .我国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 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 .罢工自由 C .言论、出版、集会自由 D .宗教信仰自由 5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有条例中所列举的违反交通管理行为不 够刑事处罚的,可处以( )。

A .15 日以下拘留 B .劳动教养 C .200 元以下罚款 D .警告 6 .就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而言( )。 A .行政法就是指的行政法规 B .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 .行效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 .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法律规范 7 .在下列各项中,属于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的是( )。 A .犯罪动机 B .犯罪目的 C .危害行为 D .危害后果 8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有( )。 A .累犯 B .犯罪既遂 C .主犯 D .拐卖人口情节特别严重的 9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 A .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B .除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C .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D .如果其本国法律也认为是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10 .某甲破门入室行窃,正翻箱倒柜时,闻事主回家的脚步声,慌忙跳窗逃跑。某甲的行为是 (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既遂 11 .债的发生根据包括( )。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共七套)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共七套)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一) 第1 题 * 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关于“污泥处理的有关技术和要求”,以下不符合的是() A.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可采用卫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处置 B.经过处理后的污泥可供农田使用 C.采用延时曝气的氧化沟法、SBR法等技术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需达到稳定化 D.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二级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宜采取厌氧消化工艺进行处理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2 题 *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A.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 B.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 C.办理备案手续后和开工前 D.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前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3 题 * 根据《草原法》中有关草原自然保护区的制度,下列不属于可以建立草原自然保护区范围的是()。 A.具有代表性的草原类型 B.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 C.改良草地、草种基地 D.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经济科研价值的草原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4 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于成熟的用材林应当严格控制采取()方式,并应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A.择伐 B.皆伐 C.渐伐 D.采伐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5 题 * 根据《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采用暗沟或者管道方式向海域排放废水的,出水管口位置应当()。 A.在高潮线以下

B.在高潮线以上 C.在低潮线以下 D.在低潮线以上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6 题 *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A.物质文明建设 B.精神文明建设 C.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D.法制宣传教育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第7 题 * 邪教“教主”在群众面前神化自己,鼓吹自己是无所不能的“神”,号称拥有许多超自然的()。 A.神力和权力 B.能力和义务 C.功夫和力气 D.物质和能量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第8 题 *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

房地产政策及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1.房地产的概念 2.房地产业的概念 3.土地使用权的几个概念 4.城镇集体土地是否可直接进行房地产开发? 5.房地产开发的概念 6.房地产市场的内部结构如何划分? 7.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什么是经济适用房,有何特点? 9.为什么经济适用房价格相对偏低? 10.什么叫二手房? 11.商品房价格中都包括哪些因素? 12.商品房销售中的五证是哪五证? 13.什么是契税?商品房买卖现行税率是多少?应该什么时候交纳? 14.什么是印花税? 15.什么是两书?主要内容是什么?

16.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17.抵押贷款与按揭贷款是一码事吗? 18.只要在郑州市区购房都能入户吗? 19.购房入户的面积标准是什么? 20.屋顶花园、顶层露台、底层花园能赠送吗? 2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制度? 22.住房公积金为什么归个人所有? 23.什么是物业?什么是物业管理?什么是物业管理费?24.什么是维修基金?其主管部门是哪个单位? 25.我国目前现行的住房供应体系有哪几种? 26.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1.房地产的概念 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对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房地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永久性建筑物以及衍生的权利。广义的房地产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诸如水、矿藏和森林等自然资源。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地产指的是狭义概念的房地产。

2.房地产业的概念 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产业,属于第三产业。 3.土地使用权的几个概念 土地的特点:土地是自然资源,其具有以下特点: 固定性或不动性 有限性 不可再生性 用途广泛性 供应的稀缺性 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有三种方式:出让、转让与划拨 (2)出让 l 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房地产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1亩约等于( )平方米。【填空题】 667 2、1公顷等于( )平方米,约等于15亩。 10000 3、现在最常用的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三种。 按揭贷款 4、按用途房地产的类型可划分为以下5种:居住房地产、商业房地产、旅游房地产,工业房地产, 农业房地产 5、七通一平:就是指暖气通, 水通,排污通,通讯通, 路通, 电通, 天然气通,场地平整。 6、房地产又称不动产,就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两者具有整体性与不可分割性。包括土地,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房地产附带的各种权利。 7、商品房五证包含: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开工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8、商品房两书包含: 商品房质量说明书;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9、客户首次购房,首付需付几成? 20% |2成 |两成 10、做销售,一个中心就是: ;二个能力就是:应变能力、协调能力; 以客户为中心

11、客户买房三个重要原因:认可地段 ;认可( );认可价格。 产品 12、介绍产品着重:地段环境交通配套设施价格/价值房屋设计主要建材。 二、判断题 1、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2、净高就是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 3、一级市场就是指房地产发展商根据土地使用合同的要求将建好的房屋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或个人的市场。(×) 4、三通一平时指水通、电通、路通、道路平整(×) 5、得房率就是买房比较重要的一个指标,一般来说得房率越高越好。(√) 6、业主就是指物业的所有人,即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就是拥有物业的主人。(√) 7、层高小于或等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与地下室、半地下室不算建筑面积。(√ ) 8、中国工商银行规定,贷款年限最长可以贷30年,贷款人年龄不得超过60岁。( √ ) 9、房地产市场:主要包括地产买卖、租赁市场。含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与三级市场。(√) 10、进深指一间房屋两条横向轴之间的距离。(X) 11、客户心理变化5个过程: 注意→兴趣→欲望→决心→行动。(√) 三、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房地产就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她地上定着物,包括( D )与依托于之上的各种权益。 A、土地 B 、房屋 C、房地产 D、物质实体 2、建筑物包括房屋与( C )两大类。 A、其她地上定着物 B、建筑配件 C、构筑物 D、建筑设备 3、房地产的独一无二性就是由( B )派生出来的。 A、易受限制性 B、不可移动性 C、供给有限性 D、价值量大

房地产基础知识试题

房地产基础知识试题 房地产基础知识试题,帮助读者轻松过考,下面由为你分享房地产基础知识试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 房地产基础知识试题: 一、填空题 1、1 亩约等于( )平方米。【填空题】 667 2、1 公顷等于( )平方米,约等于15 亩。 10000 3、现在最常用的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三 种。按揭贷款 4、按用途房地产的类型可划分为以下 5 种:居住房地产、商业房地产、旅游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农业房地产 5、七通一平:是指暖气通,水通,排污通,通讯通,路通,电通,天然气通,场地平整。 6、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两者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包括土地,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房地产附带的各种权利。 7、商品房五证包含: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8、商品房两书包含: 商品房质量说明书;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9、客户首次购房,首付需付几成? 20% |2 成|两成 10 、做销售,一个中心是:;二个能力是:应变能力、协调能力; 以客户为中心 11 、客户买房三个重要原因:认可地段;认可( );认可价格。 产品 12 、介绍产品着重:地段环境交通配套设施价格/ 价值 房 屋设计主要建材。 二、判断题 1、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 ) 2、净高是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 ) 3、一级市场是指房地产发展商根据土地使用合同的要求将建好的房屋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或个人的市场。( ) 4、三通一平时指水通、电通、路通、道路平整( )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汇总解析四十三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汇总解析四十三笔者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公务员公共基础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于知识点较多,每篇文章只对几个知识点进行讲解。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笔者系列文章。愿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指法对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一种影响,它表明了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国家意志的实现。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 (一)指引作用 1.概念: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2.对象:指引自己。 3.分类:指引作用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义务性规范代表确定的指引,即法律明确规定人们应该这样行为(应为模式)或不应该这样行为(勿为模式),并且如果违反这种规定,就应承担某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授权性规范代表一种有选择的指引,即法律规定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可为模式)如果人们这样行为,将带来某种肯定性的法律后果。

(二)评价作用 1.概念: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2.对象:评价他人。 3.例:法院判决中对犯罪嫌疑人所定的罪就是一种评价。 (三)教育作用 1.概念: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2.对象:教育大多数。 (四)预测作用 1.概念: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2.对象:预测相互间。 (五)强制作用 1.概念: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 2.对象:强制违法者。 3.例:对违法行为施加的行政处罚、对犯罪行为施加的刑罚。 二、法的社会作用

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整理版)

第一章房地产法规概述 1.1房地产 1.1.1房地产的概念 房地产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理解记忆) 自然属性:①房地相对不可分性②不可移动性③经久性④土地的不可再生性与稀缺性经济属性:①商品性②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的二重性③土地自然资源、建筑地段与建筑物有不可分离的偶性 社会属性:①公平性、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②建筑物质整体性与产权多元化的使用分散性 ③房地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 1.1.2土地和房屋 房屋构成应具备的三个条件(理解记忆) ①必须有上盖②必须固定于土地上,有建筑基础③必须是合法的 1.1.3地产和房产 地产和房产的区别(理解记忆) ①地产可单独存在,而房产离开地产则不能单独存在,没有所谓的“空中楼阁”。 ②房产具有使用寿命,会不断损耗甚至自然灭失,作为一种资产存在折旧率;而地产却可永久利用,一般不贬值,更很少发生物权灭失的情况。 ③地产价格和房产价格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地价明显受级差地租规律的支配;而房价则取决于建筑成本和地价。 1.1.4房地产的分类 房地产按照不同分类方法进行的分类(理解记忆,能够举例)

⑴按用途分类 ①居住房地产:住宅、集体宿舍 ②办公房地产:写字楼 ③商业房地产:商业店铺、购物中心 ④旅游房地产:宾馆、饭店、度假村 ⑤餐饮房地产:酒楼、美食城、餐馆 ⑥体育和娱乐房地产:体育场馆、保龄球馆 ⑦工业房地产:厂房、仓库 ⑧农业房地产:农场、林场 ⑨特殊用途房地产:医院、汽车站、教堂 ⑩综合用途房地产:商住两用楼 ⑵按经营使用方式分类:销售房地产、出租房地产、营业房地产、自用房地产 ⑶按开发程度分类: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现房 1.2房地产业 1.2.1房地产业的概念 房地产业的定义(理解记忆) 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区别(理解) 1.2.2房地产业的结构 房地产业的行业结构(记忆)

房地产行业基础知识大全

一、房地产基础专业知识 1、房地产:指房产与地产的总称(又称不动产)。 2、房地产的三种存在形态: 单纯的土地、单纯的房屋、土地房屋的综合体 3、房地产的特征: a、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不可移,房屋也不可动); b、房地产地域的差别性(每宗房地产的价值都不同); c、房地产的高值、耐久性(价格贵、土地永久的); d、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性(货币贬值、房产保值、货币增值、房产增值); 4、房产:就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5、房屋分类: a、功能用途:居住用房(小区、高品住宅)、工业用房(厂房、仓库)、商业用房(门面、商场)、办公用房(写字楼)、行政用房(军事、学校等单位用房及城市); b、建筑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与其她; c、所有权归属:公房(直管公房与自管公房等)与私房; 6、地产:就是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使用、收益、转让等权利)。 7、土地分类: a、开发利用:生地与熟地; b、建筑功能:建筑用地与非建筑用地; c、用途:居住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交通用地、绿化用地、特殊用地等; 8、房地产业:指从事房产开发、经营、管理与服务的行业。包括: a、土地开发; b、房屋建设、维修、管理; c、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拔、转让; d、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 e、房地产抵押贷款; f、房地产市场; 9、土地使用权:就就是土地所有者根据土地分类对土地加以利用的权利(指依法对土地经营、利用与收益的权利)。土地公有制采取了两种形式:即集体所有制与国家所有制。a)农村土地采用了集体所有制,属于农民集体所有;b)城市土地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属于全民所有;任何个人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获得的方式: 划拔:无偿使用,如学校、医院、军事用地、机场等市政建设工程;

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宝典打印版

甘肃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宝典(一) 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与职权 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由以下法院组成:全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1)最高人民法院,其主要职权包括:一审管辖权;上诉管辖权;审判监督权;司法解释权;死刑核准权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①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审管辖权、庭外处理权、调解指导权。 ②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设区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职权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审管辖权、上诉管辖权。 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其职权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审管辖权、上诉管辖权、审判监督权、死刑核准权 (3)专门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是专门性质的审判机关。它按照特定部门或者特定案件而设立,管辖与该部门有关的案件或特定案件。 目前我国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等三种专门人民法院。 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和职权 (1)组织体系 ①全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县、不设区的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 ②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还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③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这表明,在人民检察院系统内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必须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垂直领导体制表现为:人事任免、业务领导。

最全房地产基础知识讲解

房地产基础知识 1、房产:房屋产权的简称。 2、地产:是指土地财产。 3、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 4、房地产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综合性产业。 5、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6、土地开发:是将“生地”开发成可供使用的土地。 7、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8、征用土地: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9、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对国家土地和集体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10、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指国家以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所有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1、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出售、交换、赠与和继承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12、地籍、产籍:是对在房地产调查登记过程产生的各种图表、证件等登记资料,经过整理、加工、分类而形成的图、档、卡、册等资料的总称。 13、生地: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

14、熟地:指已完成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 15、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 16、宗地图:是土地使用合同书附图及房地产登记卡附图。它反映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宗地权属界线、界址点位置、宗地内建筑位置与性质、与相邻宗地的关系等。 17、证书附图:即房地产后面的附图,主要反映房地产情况及房地产所在宗地情况。 18、物业管理:泛指一切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 19、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是代表物业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20、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 21、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 22、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 23、房地产交易形式:主要有两种:地产交易形式与房产交易形式。 24、建筑物:是指人工建造而成的房屋和构筑物,如墙体、楼地层、楼梯、门窗基础。 25、构筑物:是指建筑物中除房屋以外的东西,人们一般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如烟囱、水井、道路、桥梁等。 26、期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 27、期房的介定: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或竣工验收合格可以直接入住使用)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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