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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款支付审批管理制度

材料款支付审批管理制度
材料款支付审批管理制度

材料款支付审批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公司内的材料款支付行为,防范付款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确保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材料款分类

1、预付款:是指根据采购合同支付条款的约定或者根据公司与供应商的采购约定,必须由公司先支付给供应商一定数额的款项。

2、进度款:是指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必须由供应商履行一定交付义务或其他约定义务时,由公司支付给供应商的部分款项。

3、结算款:是指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在供应商全部履行完毕交付义务或其他约定义务后,由公司支付给供应商的最后一笔款项。

4、月结款:是指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由公司按月在规定的日子前支付给供应商上月交易材料的款项。

5、特殊材料采购款:是指因施工用材急切或采购量小,无法进行招投标采购或无法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经材料处进行货比三家询价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可以直接采购材料而依据采购约定需要支付的款项。

6、雇用设施款:是指材料处因临时解决材料装吊、运输等业务时,材料处雇用外部吊机、叉车、平板车、运输车、挖机等设施时所需支付的款项。

二、材料款支付管理部门

材料处作为材料款支付事务的发起人,依据材料采购合同或外部设施雇用款项支付约定,负责填写《材料款支付申请单》(附件一)或《雇用设施款支付申请单》(附件二),并依据本制度规定的汇签流程进行申请支付,同时必须做好支付相关附件单据的收集与审核。

项目部作为材料使用或雇用设施使用部门,负责确认支付申请单上所列明的支付明细事项,并签署确认意见。

督查处、土建公司作为材料款项或雇用设施使用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确认支付申请单上所列明的支付明细事项和相关附件单据的审核。

财务处作为材料款支付或雇用设施费用支付的最后把关部门,负责审核支付单上所列的支付明细事项、采购合同或雇用设施审批单以及相关材料单据(供应商出具的送货单、材料验收单、材料入库单等),负责审核所需支付款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雇用设施审批约定,负责鉴别供应商所提供的发票的真伪,负责检查支付单上各类数据的正确性以及做好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款项的支付工作。

公司领导负责支付款项的最终审批,审批后由财务处负责支付或开具相关票据给供应商,并做好签收记录。

公司总经理对材料款的审批不承担责任,由经办人、所有审核人员及分管领导承担责任。

三、材料款的支付审批流程

1、首先由材料处采购员依据采购合同约定或雇用设施费用支付约定,填写《材料款支付申请单》或《雇用设施款支付申请单》,同时负责收集支付申请单所需的附件单据,然后交材料处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

2、经材料处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由相关项目部进行审核签字。

3、项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督查处、土建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

4、督查处、土建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给财务处项目会计对支付申请单、相关材料单据(送货单、验收单、入库单)、发票等与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的采购合同、询价情况表、报价情况表等进行审核,检查款项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雇用设施审批约定,检查各类数据的正确性,无误后进行签字确认,然后上报财务处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则财务处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

5、财务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材料处负责人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6、公司领导审批签字后,由财务处出纳依据审批确定的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工作,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7、如果材料采购已支付预付款的,每次结算时,单次结算费用在预付款的额度内,材料处可以直接到财务处进行冲帐;如单次结算费用超过预付款额度的,必须依照本制度按流程进行审批。

四、其他规定

1、供应商为企业的,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必须明确由本单位提供正规的材料发票,发票上的开票单位名称与报价单、询价审批单、采购合同、送货单上的单位名称一致,方可支付结算;如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否则财务处有权不予支付结算材料款。

2、供应商为个人的,在签订采购合同中必须明确由个人提供一至两家指定的开发票单位,在结算材料款时,必须由指定开票单位提供的正规发票,否则,财务有权拒付该笔材料款:如指定开发票单位提供假发票或出现其他问题,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个人供应商担任。(如果是个人签订合同的,都必须签上个人的名字报销;其他条款,有出入的必须按合同规定执行,否则不予报销;结帐时或报帐时间手续要与合同条款一致,否则不予支付)。

3、供应商在提供发票时,发票上无法列明清单的,必须附上销售清单,出具清单的单位(个人)名称必须与合同中的单位(个人)名称保持一致。

4、部分材料款需用工资单抵冲的,必须填写一份材料支付申请单及一份工资单,工资单(必须有编号)中的金额必须与材料支付申请单的金额完全一致。

5、针对黄沙、石子开具相对应黄沙、石子发票较少的情况,由材料处负责与黄沙、石子供应商协商,按一定比例开具黄沙、石子发票,价格做相应的浮动,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6、材料处在结算材料时,凡涉及无材料询价审批单、无材料购销合同的款项暂不结算。

五、各类款项支付审批时所需附上的单据

1、预付款:询价审批单、采购合同、发票

2、进度款:询价审批单、采购合同、发票、送货单、验收单、入库单

3、结算款:询价审批单、采购合同、发票、送货单、验收单、入库单

4、月结款:询价审批单、采购合同、发票、送货单、验收单、入库单

5、特殊材料采购款:询价审批单、发票、送货单、验收单、入库单

6、雇用设施款:《雇用设施审批单》(附件三)或发票

六、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经公司制度调研与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修改亦同。

七、附件

附件一《材料款支付申请单》

附件二《雇用设施款支付申请单》

附件三《雇用设施审批单》

物料领用管理制度

物资领用制度 (一)凡属本公司自办工程或代办工程的材料领用,一律使用材料管理表,分开进口材料、国产材料一式五份单式填写。填表时表内应清楚地填上工程名称,成本中心,工程编号,施工单位,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并盖有工程部工程材料专用章,交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二)各部、分公司部门领用正常的维护材料时,只须填写货仓取货申请单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门或科室名称,成本中心编号,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後,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三)在填写工程材料管理表或货仓取货申请单时,将进口材料和国产材料分开单式填写,领取数量一栏必须要用规定字体填上领取的数量。如果需将原数量修改,应由授权人确认签名,否则物资部有权不给办理审核发料。 (四)坚持工程材料、维护材料专项专用的原则,不允许将工程材料、维护材料用在其他工程上。各分公司承接的代办工程,经工程部门审批後,物资部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代办工程需自购材料,要有工程部开具工程材料预算表,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後才给予购买。(五)各部、分公司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开单经本部门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後,再由人事部主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人员审批签名,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本单位拟定的年度材料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料,物资部有权不给予审核发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 □关於明确领用物资材料授权人及有关的规定爲了适应公司机构及人员的变化,现对各部门领用物资材料授权人做相应调整(授权人员表附後),原授权人的授权同时取消。并对授权人的领用物资材料许可权作如下的规定和说明: (一)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一律由物资供应部批准。售往特区外的物资材料,由总经理批准。 (二)赠送物品,由总经理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领取。 (三)办公用品器材的领用,由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 公司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 持续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厂家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货商提供的物料满足施工的规定要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工程施工材料物料采购时计划审批的价 格之审核、订购、验收、付款结算等除另有规定外悉以制度处理。第三条职责划分 1、由材料公司全面负责对各工程材料物料的采购工作 2、由分公司对项目部计划单的数量、要求进行详细审核把关 3、由工程部对各项目材料的质量技术要求把关 4、由核算中心对该工程材料的数量、规格、价格控制把关。 第二章采购计划审批 第一条采购计划的制定 1、各项目部根据材料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流程进行申报 2、由分公司根据材料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流程完成审批工作。 第二条选择供应商 材料公司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议价与相关部门评选确定后由部门领导审核。 1、供应商的选择需从批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取若选择材 料物资供应按“材料招标评定程序”进行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材料公 司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 第三条价格调查 1、已核定的物料材料公司必须经常分析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 本之依据 2、总公司各部门均有义务协助提供价格信息以利材料公司比价 参考 3、已核定之物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附上书面之原因说明 4、采购的数量或频率有明显增加时应要求供应商厂家适当降 低单价 5、材料公司随时掌握市场价的浮动数据以利于更好的把握市场。 第四条询价、比价和议价 1、根据采购物料的品种、规格、标准、数量和交付期的不同采购 人员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货商作为询价对象 2、采购人员根据过去采购的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成本预 算等情况确定采购目标价格 3、在得到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后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条件进行 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方面进行核对以保证供应商可以提供的物料符合公司实际的采购要求并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交付期、售

分账制管理制度

分账管理制度

分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工人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范围内建设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适用于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建设项目工人工资分账支付,是对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款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本制度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公用、交通、水利、通信、铁路、电力、园林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监督项目部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协调项目部的工人工资支付事宜。 公司相关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对“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和支付期限等作出明确约定,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工人工资拨付到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参照施工招标的《中标通知书》中单列的人工费金额除以中标金额计算;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参照比例为15%-20%。

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双方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对建设项目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对分包单位支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监督。 项目经理部依法将部分工程分包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四条执行,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工人工资比例。 分包单位对其所招用的工人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项目经理部按照分包合同约定,除分包单位委托总包代发的部分外,将工人工资通过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划转至分包单位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由分包单位支付给对应的工人。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工资计算方式、支付周期和支付日期,并按照约定支付工人工资。约定的工人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应当建立工人考勤、工资结算和支付等管理台账,存档备查,并将相关信息按月报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工人考勤、工资结算和支付等资料应当保存至工程竣工且结清全部工资后2年以上。 工人考勤明细表应当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工人考勤和工资结算明细表须经工人签名确认。 第七条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和工人工资账户的开户行宜选择同一家商业银行。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工人工资个人账户,禁止将工人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办理工人工资支付手续时,项目经理部应当向商业银

付款管理制度

付款管理制度 一、对外付款业务一般分为:“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 二、付款业务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如下: 1、付款业务的规定:公司日常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如:“资金业务付款”、“合 同履约付款),均应按本条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款(一切业务付款,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具体如下 2、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付款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 金额及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并附相关资料交财务部备案(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验原件流复印件)。 3、担保业务 4、提前终止业务合同,多收费用的退款业务,原则不予退款,如确需退款需附 有对方退款申请书、相关退费补充协议《退款申请表》 5、客户多交费用的退款业务:退款需附有对方的退款申请书 6、合同履约付款:需附发票、收据、采购计划、经济合同、协议书等交财务部 备案 7、付款业务没有涉及合同或协议的,必须在付款申请单的备注栏注明:“无合同” 字样 三、 1、付款申请单的内容,不得涂改。 2、对金额超过-----万的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3、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驶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4、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5、财务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申请单》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申请单》进行对照,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出纳办理付款。 6、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人)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出纳将银行汇款回单交财务会计作为会计凭证附件。 四、权责: 1、付款方式分为:预付,现付(货到付款)、月结(月结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与对方签订月结合同)月结的时间按合同付款

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重庆市庚子棠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筑材料采购与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公司“五集中一加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及公司相关规定,切实可行的做好项目工程和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强化材料成本管理,准确、及时地核算工程材料成本,规范项目部材料采购,协同管理好材料的收、发、存及规范材料核算,加强对材料供应商的管理,确实有效控制好工程材料成本,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特制定以下办法: 总则 项目材料采购货比三家,以质优价低为原则。 项目部材料现场管理,以计划为指导,材料供给及时不影响工程进度,工完料尽,做到材料不积压。 工程管理部严格执行公司“五集中一加强”制度,对材料采购计划、询价、采购、供给、调配进行统一管理。加强项目部之间互通有无,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材料使用效率。 材料计划分为总计划及分部计划:1、总计划:工程项目投标预算出来20天内(正常投标工程)或开工50天内(无投标情况下,分节点、分阶段报),项目部须向工程管理部提交本工程所需材料的总计划用量(依据为施工组织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此计划需经现场项目预算员计算→成本核算员审核→材料员编制→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上报。计划应及时准确,计划表中标明计量单位、数量、规格、型号和材料计划预期进场时间,有特殊要求的需做备注。2、分部计

划: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以总计划数量为基础,按月分批提出工程分项的材料采购计划表。此计划表需提前7天由项目预算员,按设计图纸计算施工消耗量,交项目部材料员制定计划表并报项目部成本核算员核定,交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工程管理部并注明进场时间(上报时间为每月28日前)在施工过程中,如因投标工程量清单不准确或者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材料计划总用量变化,项目部应及时对原报计划进行调整,并注明原因后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材料询价:根据工地材料所需计划,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价格信息,所有材料均需询价(询价表)后经评审组评审决定(询价评审表)方可采购。工程管理部全体人员均负有对材料询价及降低材料成本的责任(人人均可询价,确实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有权。同品牌同质量的材料价低者优先选用,如提供信息一经选用,将视降低成本多少给予提供材料询价信息人相应奖励)。询价人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能道听途说,如因询价人主观原因提供信息不真实,引起工程施工进度延误,将取消他的询价资格。材料询价必须提交书面询价报告表(普通材料询价厂家或供货商不得少于5家,特殊材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询价家数)。主材(钢材、水泥、商品砼)实行三级管理制度。为保证采购不被延期,按公司规定三级询价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询价需在1个工作日完成,公司企管办询价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公司企业办进行询价后做好三级填报,交公司职能部门审批。其它材料实行二级管理,项目部(需询价至少3家)、工程管理部材料部门分别组织询价,同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也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拨付人工费(工资款)时间及比例(金额)、未按期拨付的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实质性内容予以明确,并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拨付进度款时,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的分账比例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0%确定,按拨款进度划拨至工资专户中。预付农民工工资(劳务费)

水平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承担因未按期拨付人工费(工资款)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停工损失等全部责任,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第六条对未执行分账管理或者因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将人工费用拨付到工资专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本地区(施工地)就近同一家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名称统一为“法人名称+项目名称+农民工工资专户”或“法人名称+工资专户”。与开户银行约定配合实施工资专户代发工资工作。 专户的开设、使用和管理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工资专户资金不得提取现金,按项目仅限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开工前将工资专户相关信息和委托协议报送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逐月报送分账支付情况; 开户银行负责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日常监管,发现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要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确保专款专用。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现行法规、制度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规范财政资金支付业务流程,配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参照《*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的管理,以及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授权支付的管理。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其授权支付资金按照《*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区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包括工资统发、政府采购、其他直接支付等。

非试点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区财政将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再由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非试点单位的授权支付指未列入财政直接支付范畴的财政性支出。 第四条预算经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第五条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局汇总报送本级及其下属的分月用款计划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的本级开支,视为基层预算单位管理。 第六条预算单位按规定程序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性资金。 第七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坚持按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的原则。 第八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 第九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项目进度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分月编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额度在年度内可累加使用。 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按季分月填报。

材料领用管理办法

材料领用管理办法 签发人: 1、 目的:加强公司的基础管理,保持原始记录的可追溯性,保 障生产正常有序进行及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2、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材料领用的管理。 3、 管理内容: 1、 公司向外购买物资材料。 1.1公司采购部材料员根据销售部下发的《生产计划》和相关的技术资料,并结合现有库存量,计算出原材料、辅料物资领用量,填制《物资采购计划表》,并根据生产时间按时将生产所需物资采购到位。其余物资采购必须由部门领导审核、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才可采购到位。 1.2维备件、机物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其他物资,由需用人填制《物资采购计划表》,由主管领导批准后交采购部办理。 1.3工具类、仪器仪表类由需用人填制《物资申请计划表》,由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由采购部负责办理。 1.4对于新增物资,应由需用人或单位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为新物料申请采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由采购部负责办理。 1.5库房保管员凭《物资采购单》验收实物,检查实物是否与《物资采购单》所开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一致,如发现不符,及时反映,并找材料员核实解决。 1.6物料入库后,库房保管员凭材料领用单及时入账。入账应根据物资类别分别建账,在账卡上登记物料入库日期、料单编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等。 1.7库房保管员入账后,应及时将材料根据料单录入微机,进行成本

核算。 2、 物资材料领用。 2.1公司物资分常用物资和不常用物质,每天24小时都要使用的物资称为常用物资,超过24小时间断性使用的物资称为不常用物资。2.2生产各班组常用物资到库房领用材料,需由班长填写《班组材料领用单》,经车间主任签字后方可领料。不常用物资领用需由部门领导审核、主管经理签字方可领用,不常用物资金额超过1000元的物资领用需由部门领导审核、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方可领用,材料领用单一式2份,一份自存,一份交库房保管。 2.2库房保管凭《班组材料领用单》作为发料依据,并将领料班组、领料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型、领用数量登记入账卡。库房保管需对领用工具、仪器仪表的情况单独登记《个人借用计量器具登记卡》。2.3库房保管根据《班组材料领用单》录入微机,进行成本核算。 4、 考核办法 1. 对材料领用过程中,由于材料员原因,如未及时上交《物资申请计划表》、以及填制上述单据时有误,导致材料未及时 准确入公司库房的,一次罚款50元,导致生产障碍的,根据 公司扣款情况分摊。 2. 库房保管员未及时核实实物是否与料单一致,导致账实不一致,一项不符扣款10元。 3. 库房管理员应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一项不符扣款10元。 4. 各班组应在填写《班组材料领用单》后领料,如因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填写领用单,应在24小时内补填,未及时补填的, 一张单据扣款10元。 5、 本办法未尽事宜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一、 1、工程材料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工程成本控制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考验公司团队协作及个人素质。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流程管理,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2、分管采购副总,采购部、项目部、成本预算部、财务部、合同部在工程采购中分别承担相因责任,及时处理采购流程中所具体负责的工作内容。 3、各施工项目自开工前的备料及施工过程中的采购、入库、验收等均执行本办法。 二、 1、“舍远求近”凡各项目均应求近采购,能在本地市场建立良好供应商的,价格相差不大的,均在本地市场采购。 2、“直供”减少采购环节,一步到位,直接与厂商、一级代理商建立供求关系。 3、“询价、比价、论价”询价、比价必须三家以上。 4、零星采购的以品牌和供应商实力为准。 5、特种设备如报警主机等以公司联合办公会议决定为准。 三、 1、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①项目部及成本预算部根据标后预算,合同价款结合工程实际需要

进场一周后、两周内编制该项目总体采购计划。 ②项目部按照总采购计划结合现场施工进度,详细、全面分解“月 计划”以及10天一个周“询计划”。 ③零星采购计划要总体控制,月度不超4次,特殊情况除外。 ④项目部要提前10天送交采购计划表到采购部。 2、采购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审核采购数量、品牌、质量标准、到货日期,并考虑库存情况,着手在已建立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如采购计划有不可执行性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项目部,以便及时调整计划。 3、采购人员将可执行的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确定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名称对应的供货商、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和到货日期等。如货期不能满足需注明新的约定时间,同时积极联系第二供应商,确保及时到货。 4、采购金额达1千元以上,需签订采购合同,经合同部盖章后视为有效合同,可执行合同,并负责跟进,督促供应商按期到货。 四、 1、采购部签订合同后,编制资金申请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按照资金申请计划提供资金,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现款现货)。 五、采购决算规定: 1、各供应商结算材料款时必须开具发票,提供公司仓库开具的入库单,作为结算凭证。

资金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制度(doc 6页)

资金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制度(doc 6页)

山东九九有限公司 资金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制度 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资金付款内容日趋复杂,付款金额急剧增加,这无形中加大公司资金管理和运作的难度。同时由于资金付款涉及面广,不仅面向公司内部各个用款部门,而且还与众多的供应商和客户打交道,各方面处理不好,很容易引起误解,甚至会影响公司形象。从资产安全和服务好各相关部门及客户和供应商两方面考虑,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可行、效率的原则,对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作如下规定:1人员组织安排: 1.1财务总监从公司宏观角度负责公司资金运作和统筹调度,负责计划的审批和计 划外资金的协调和有关批准事项。 1.2资金处负责资金的具体计划安排,具体落实公司资金管理政策,同时负责对各 用款部门资金计划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1.3会计处负责具体实施各种批准的资金计划,办理具体付款事宜,向资金处提供 编制计划所需的帐户资金余额及供应商和客户欠款情况。 1.4 各资金用款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资金计划员,资金计划员名单应到资金处 备案,资金计划员接受资金处业务方面指导,并及时向自己主管领导汇报部门资金落实情况,同时负责客户协调沟通工作。 2 审批内容和审批权限 2.1 资金计划的审批 资金计划原则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和周计划。年度计划、季度机化和月度计划是方向目标性计划,但周计划必须是严密可执行的计划。 各种计划必须由各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和总经理书面审批,根据需要总经理、分管副总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处长以上人员代理审批,审批责任由授权人承担。资金处和相

关用款部门才能依据批准的计划严格落实。 2.2 付款审批单计划内资金项目在落实过程中,对于各用款部门按计划提交的付款审批单,总经理和各分管副总不在具体审批单上签字。但部门业务经办人和部门处长级负责人必须在付款审批单上签字。 财务总监和资金处长须在具体付款审批单上签字,特殊情况财务总监审批签字后,无资金处长签字或者有资金处长签字审批无财务总监及其书面委托人签字审批,付款审批单可直接交出纳办理,事后业务经办人必须补办有关手续。 总之,付款审批单必须由部门处长级别的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签字,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人员和资金处长或其授权的主管人员书面签字。出纳才能依据批准手续齐备的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 2.3 计划外的付款的审批 单笔计划外付款超过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元),周累计超过200万元上的(包括500万元)必须由总经理、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及上述人员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签字后,资金处审核签字后,会计处出纳予以及时办理。 单笔计划外付款在1万--50万元以上(不包括50万元),周累计付款在5万元---200万元(不包括200万元)之间的必须由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签字后,资金处审核签字后,会计处出纳予以及时办理 单笔计划外付款超过1万元以下(包括50万元),周累计付款在10万元(不包括10万元)之间的必须由部门处长级别的负责人和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签字后,资金处审核签字后,会计处出纳予以及时办理。 特殊紧急付款的可以由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安排付款,事后业务经办人必须及时补办手续,否则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和出纳承担相关责

材料领用管理制度.pdf

四川省XXXXXXX有限公司 材料领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物资管理,合理使用材料,控制生产成本,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一、凡属本公司生产车间维修材料、技改工程材料或代办工程的材 料领用,一律使用三联材料领用单,分一式三份单式填写。领用部门、 库房、财务各一份,以便统计、核对、做账。 二、除生产车间外各部门领用正常的维护材料时,需填写材料领用 单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门或科室名称,经部门负责人签名批准,由 供销部审核后,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三、生产车间领用材料应填写三联材料领用单,持领用单到库房 领取材料,领料单需填写材料用途、数量、规格、领料人姓名、分管副 主任以上签字可生效(中夜班急需用材料可由值班长签字生效)。如果领用手续不齐或需将原数量修改,应由授权人确认签名,否则供销部有权不给办理审核发料。 四、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 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库房处理,不准外流。所有工具实行丢 失赔偿的原则。 五、坚持技改工程材料、生产维护材料专项专用的原则,不允许将 工程材料、生产维护材料用在其它工程上。各部门承接的代办工程,经 工程部门审批后,供销部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代办工程需自购材

料,要有工程部开具工程材料预算表,经供销部负责人审批后才给予购买。 六、各部门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开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名后,再 由综合管理办主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人员审批签名,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 七、各部门要严格按本部门拟定的材料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和 超计划领料,供销部有权不给予审核发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其它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八、对各部门授权人领用物资材料权限规定如下: (一)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一律由供销部批准。 (二)赠送物品,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领取。 (三)办公用品器材的领用,由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四)车辆、电脑、复印机、仪器仪表、多功能电话机等,以及价 值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领用,属预算 内的应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相关部门购买;属预算外的报总经理批准,由供销部办理。 (五)技改工程施工材料的领用由生技部审批,领用工程材料时, 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工程名称或类别,交供销部审核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六)各部门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按照领料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不准在领料单上作任何更改,如填写错误,必须重新填写。对不符 合规定的领料单,仓库有权拒发。

材料采购模式及管理制度

材料采购模式及管 理制度

材料采购模式及管理制度 加强材料的管理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源,节约开支,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公司采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根据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部门、人员职责 材料采购由公司采购部集中负责采购,各项目工程由采购部指派专职采购员,采购员归属公司采购部直接管理。专职采购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对项目工程材料的采购、管理、协调;大宗材料、设备的询价、招标;采购档案建立、完善;供应商综合评价;处理合作纠纷等。项目工程配备专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材料的收料、检测、验收、存储、领发、回收;材料分类账的建立、分类、登记;计算材料的最低库存量,提请材料采购。 二、采购材料应遵循的原则 1、多家比价的原则。采购过程中,做到同样产品比价格、同样价格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信誉,同样的信誉比运距,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择优选择合格的合作单位。 2、大宗材料采购共同评审的原则。 单项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须由公司领导、工程项目经理、财务室、公司材料采购部门联合组成材料采购评审小

组进行评审,评审确定后,进入合同谈判直至签订合同。单项金额不超过1万元(1万元以下)由工程项目经理主导项目专职采购员、财务室、材料采购部门协商,按照采购程序采购。 国家预算内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采购材料。 3、清廉自持原则。不得在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回扣等,不得故意采购质次价高产品,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三、计划与采购 1、工程项目确定后,工程管理部门编制出工程预算,计算出工程用料数据,组织材料、技术(施工)人员制定材料采购计划,填写材料采购申购单,提交到公司采购部进行询价、比价。 2、公司采购部经询价、比价后,根据材料采购额度提交公司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召开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决定是否组成材料采购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采购。 3、各种材料的填报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使用部位及计划使用起止时间。 4、所有材料的申购必须使用项目部统一的材料申购单。 四、验收与保管 1、项目专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主要责任为验收、记账、监管工作。

农牧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doc

农牧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 ,厘清农牧民工工资与工程款的界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20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内政办字〔2018〕25号)等有关规定 ,制定农牧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赤峰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交通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类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类企业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本制度所称的行业主管部门是指赤峰市各旗县区交通运输行政专管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农牧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 ,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 ,下同)应当在项目开工前 ,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符合条件的国有银行或地方法人银行机构 ,开立工程款拨付账户和农牧民工工资账户 ,委托其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和支付农牧民工工资。工期在30日以内的工程项目 ,应当实行工程款与农牧民工工资单独记账 ,以货币形式当面结清农牧民工工资 ,登记台账保存3年备查。

第五条工程款拨付专用账户 ,采取单位名称加后缀形式命名(法人名称+工程款拨付账户+农牧民工工资账户)。专用账户开立前 ,开户银行应当与存款人及其关联方签订账户管理协议 ,明确专用存款账户业务范围及付款流程、付款依据等内容。专用账户资金专项用于工程款拨付。 第六条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将农牧民工工资与工程款项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将工程款拨付情况直接记入内蒙古实名制信息系统 ,未使用信息系统的 ,应当书面向当地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确认施工总承包企业已完工产值 ,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总承包企业上月工程款拨付银行支付凭证.作为拨付工程款的前置要件。 第八条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其他工程款专用账户的 ,施工总承包企业未设立工程款专用账户、未按时报送或虚报工程款专用账户信息的 ,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况予以联合通报 ,并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由涉及相关职责的职能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纳入诚信惩戒体系实施惩戒。 第九条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向总承包企业拨付工程款的 ,由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

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的支付行为,落实资金支付责任,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会计法》、《支付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可以随时用于对外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和其他可以用于对外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等。 第三条本公司资金支付的原则是:计划控制、权限划分、归口审批、集中分配支付、跟踪落实。 第二章资金支付的一般程序 第四条资金的支付申请:资金支付申请部门必须根据公司资金计划表安排本部门的具体资金分配。有业务经办人员填写付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在申请单上签字。 第五条资金的支付审批:所有资金的支付必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同意。第六条资金的支付结算:公司出纳人员根据支付申请单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手续。 第三章资金支付的职责分工 第七条公司对资金的公司对资金的支付业务实行受权批准制度,审批人应对资金支付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在受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第八条公司资金对外支付统一由财务办理。财务应加强资金的调度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手续严密,结算畅通,服务周到。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资金支付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第九条资金的支付业务的职责要求如下: 一、支付申请部门的职责: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公司规定管理有关原始单据,对原始单据进行分类、整理、自查、粘贴、汇总,保证手续齐全,填写业务内容、用途、金额、支付方式、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并在单据上签字。需要向收款单位索要发票或收据的,应保证在一周内将发票交财务。公司的分管副总经理根据公司的资金计划在责任权限内合理支配使用资金,对资金支付的计划、合理性负责,按照资金支付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并敦促下属人员做好业务单位或个人的工作,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 二、财会部门职责: 1. 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在月末做出相应的调整,落实未达账项。 2. 认真审查付款申请和有管原始单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复核资金支付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做到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3. 公司出纳人员必须保证资金支付的准确性,不得屋里拖延支付,不得刁难业务经办人或收款单位人员。对于出纳人员违反公司资金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将严肃处理。 4. 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一切不符合公司资金支付规定的申请,如果出纳人员工作失职,办理了不符合该规定的资金支付,一经查实,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四章资金支出的责任权限 第十条资金支出权限的一般规定

材料采购模式及管理制度

材料采购模式及管理制度 加强材料的管理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源,节约开支,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公司采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根据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部门、人员职责 材料采购由公司采购部集中负责采购,各项目工程由采购部指派专职采购员,采购员归属公司采购部直接管理。专职采购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对项目工程材料的采购、管理、协调;大宗材料、设备的询价、招标;采购档案建立、完善;供应商综合评价;处理合作纠纷等。项目工程配备专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材料的收料、检测、验收、存储、领发、回收;材料分类账的建立、分类、登记;计算材料的最低库存量,提请材料采购。 二、采购材料应遵循的原则 1、多家比价的原则。采购过程中,做到同样产品比价格、同样价格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信誉,同样的信誉比运距,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择优选择合格的合作单位。 2、大宗材料采购共同评审的原则。 单项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须由公司领导、工程项目经理、财务室、公司材料采购部门联合组成材料采购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确定后,进入合同谈判直至签订合同。单项金额不超过1万

元(1万元以下)由工程项目经理主导项目专职采购员、财务室、材料采购部门协商,按照采购程序采购。 国家预算内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采购材料。 3、清廉自持原则。不得在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回扣等,不得故意采购质次价高产品,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三、计划与采购 1、工程项目确定后,工程管理部门编制出工程预算,计算出工程用料数据,组织材料、技术(施工)人员制定材料采购计划,填写材料采购申购单,提交到公司采购部进行询价、比价。 2、公司采购部经询价、比价后,根据材料采购额度提交公司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召开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决定是否组成材料采购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采购。 3、各种材料的填报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使用部位及计划使用起止时间。 4、所有材料的申购必须使用项目部统一的材料申购单。 四、验收与保管 1、项目专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主要责任为验收、记账、监管工作。 2、材料到场后工程项目经理应组织建设方、监理单位与供应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材料进场报验单,交建设方、监理单位签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 银发[2001]430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 近年来,为维护支付结算秩序,防范和打击利用现金支取进行经济犯罪活动,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对于加强现金管理,作用十分明显。但近期,违规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又开始突出。少数金融机构违规进行大额现金支付,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大额现金交易逃废银行债务、偷逃国家税款,甚至引发一些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为进一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以及存款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打击利用大额现金支付进行的经济犯罪活动,促进银行转账结算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的管理各开户银行应继续严格执行已经颁布的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各项规定。为了便于企业生产和经营,对于企业单位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经人民银行批准,开户银行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可为开户单位办理现金收支。开户银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企事业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银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行政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单位转账结算起点以上的支付,必须使用转账结算。 二、严格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管理2002年2月1日以前,各开户银行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工作。在大中城市银行开户的单位,可保留3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在县及县以下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可保留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可保留10天以下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各开户银衍可按以上标准,重新核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并监督开户单位认真执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如需调整,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超库存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回笼。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督促金融机构对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形成制度,对于违规的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三、加强对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提取大额现金的管理开户行不得为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将经营性资金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提供方便,并为其通过储蓄账户办理结算。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督促开户银行将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资金从其个人储蓄账户及时划入基本存款账户进行结算,并不得为其通过储蓄账户支取大额现金提供方便。各商业银行必须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落实该规定。 四、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除继续执行人民银行已经颁布的有关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外,对于居民个人一次性支取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大额现金的,或一日数次支取累计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单独登记并于次日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五、严禁公款私存各开户银行应继续执行严禁公款私存的有关规定。对于单位付给个人小额劳务报酬等,如附有完税证明,开户银行可以为其办理转入个人储蓄账户的业务,否则,不予办理。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81284

江门市润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物资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各项物资管理,同时能及时将成本核算清晰,现将各部门日常使用的所有物资进行清点核算,经清点核算后,以后所有部门如需物资使用,必须经管理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领取使用。 1 目的 规范物资领用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各类物资领用的管理。 3 《领料单》、《物资使用表》填写 所有仓库物、料出库,一律填写《领料单》。 《领料单》、《物资使用表》应填写认真,字迹清晰、书写规范,不得有涂改痕迹。 《领料单》必须填写好:序号、领料单位、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领料人如实填写,“用途”栏中应具体写明实际用途。 《物资使用表》必须填写好:使用单位、序号、物料名称、领出数量/日期、收入数量/日期、签名确认所有相关的填写资料。 4 《领料单》、《物资使用表》审批 《领料单》填写完毕,由领料部主管审批同意后,在“领料签字”处签字。 签字后,再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在“负责人签字”处签字。 签字时,领用人及所属部门主管应初步核定用量,审定领料的必要性,防止多领造成浪费。 5 交旧领新 所有备品备件、整件、工具,以及发热带、墨轮、胶带、开关等配件、材料领用,实行交旧领新,仓库统一建账登记,保存旧物。 需提前领新,更换后才能交旧备件的,领料人须向仓库保管出具欠条,且领料人在更换后第一时间

内交回旧物,抽取欠条。 新增或特殊情况没有或不能交旧的,仓管员应在领料单右上角空白处注明原因、签字,经主管批准同意后生效。 6 仓库发料 仓管员凭《领料单》发放物资,而《物料使用表》做好出入记录。 发料时,仓管员对《领料单》中所填内容逐一检查,若发现缺项必须补填,若有错项须更换领料单,涂改无效。 仓管员发放的物资,须回收包装物的,仓管员督促领料单位完成回收工作并做好帐。 仓管员在清点产品货物时,定必同时要及时将所需物件清点数量,填写好《物资使用表》,定必要求所需单位进行签名确认。 《领料单》一式三联,仓库联留作存根备查;财务联留作财务管理;自存联留作内部记账或领用凭据;保存时间由各单位内定。 财务联由仓管员负责传递至财务。《领料单》、《物资使用表》每个月汇总各单位领出及归还详细数据,作追踪统计各单位费用。 7 其它 各单位已领取但未使用物资,不得擅自转让给其他部门,必须先办理退库手续核销后,使用部门按正常程序领用。 多领未用完的备件、物料,按退库处理。常用小型备件需留存的,建立出、入登记台账,落实保管责任,严防丢失。 所有单位随时将剩余的现场材料退到仓库,不能损坏,否则定必追究使用单位责任。 8 考核 未按规定填写《领料单》、《物资使用表》,每次给予责任人10元经济处罚。 违犯发料程序和其它要求的,给予责任人20—100元经济处罚。 模仿领导审批签字或私自涂改单位、数量,视情节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经济处罚,并给予行政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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