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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开票信息模板

增值税开票信息模板

受票方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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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工行通川区支行火车站办事处开户帐号:

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

(一) 新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销售商品时,如果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可以确认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 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一般认为,若保留货物所有权买卖时,货物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移,此时可不开具增税发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政策层面没有再就何为直接收款方式进行阐述,我们可以理解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销售货物,常见于零售市场层面。具体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形: 1.1先收取货款后交货的,以收取货款的当天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比如顾客到商店购买需要送货的商品,货物交付通常在收取货款之后,纳税义务应当为收取货款的当天。 1.2货物交付后,以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本条应当以孰先原则判断纳税义务的发生。如果在货物交付后未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

一段时间内直接收取货款,那就按收到销售款的当天为纳税义务的发生,如果在货物交付后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这时应当尚未收款),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为纳税义务的发生。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应当同时符合下面两个条件:第一,索取销售款项凭据中载明的金额必须具有确定性;第二,销售方凭借索取销售款项凭据,随时可以去结款,而不能再附加其他条件。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首先了解两个概念,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对单或对证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一般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委托银行收取货款。这两种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为纳税义务的发生:第一,货物已发出;第二,销售方到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先货后款,税法考虑纳税能力?按照顺序判断,有书面合同且约定收款日的以按合同约定收款日为纳税义务的发生;否则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先款后货,普通货物以发货当天为纳税义务的发生,但是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入库,对于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纳税义务的发生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这是先款后货的特殊情形。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常见问题(税控盘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常见问题(税控盘版) 软件登录类的问题 一、税控盘口令是多少? 默认是8个8。 二、登录软件时操作员下面的口令是多少? 初始化时未设置的情况下一般默认为空。 三、多次输入税控盘错误口令后提示pin锁定? 请您带税控盘去税局解锁,解锁成功后初始口令是8个8。 四、升级版网络配置的服务器地址是什么? 请您点击【系统设置】--【参数设置】--【网络配置】服务器认证模式:双向ssl认证,河南服务器地址是https://www.wendangku.net/doc/677477306.html, 端口443 抄报地址默认 /acceptFramework/UniAcceptService 发票填开类的问题 一、开具发票时提示:保存明细数据异常,商品名称、金额为空或数据无效? 选择商品名称后未输入金额无法保存,点击其他按钮时出现此提示,请您输入数量,单价后点击右上角对勾保存。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清单时增加劳务名称40条左右时提示取商品行序号失败,请将新商品行添加至列表下方? 请您点击右上角【撤销】按钮,然后点击键盘上的【↓】增加商品。 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何进行含税价和不含税价转换? 请您点【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选择发票种类,点击发票填开界面最上面一行菜单栏中的价格,可随意切换单价是否含税。 四、开票时提示:超过开票离线时长或金额? 1、存在未上传的发票,需要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未上传发票查询】--点击上传,上传完成即可开具 2、如不存在未上传的发票,查看【报税处理】--【状态查询】--选择发票类型看离线时长和金额是否为0。 3、如状态查询正常,请您核对开具的发票金额是否超出允许离线的金额。 五、已开发票查询中查询不到开具的发票信息? 遵循谁开发票谁查询,请您以当时开具此张发票的开票员名字登录软件查询,或以管理员身份查询即可。如管理员身份也查询不到,请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管理】修复后在查询。 六、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红字发票信息表?

企业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规范要求

有关开具发票相关事宜 为了公司各位销售能更好的与客户沟通,现将开具发票相关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一、发票分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 两者的区别: 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进项抵扣,而普通发票不能进行抵扣。 根据客户需要开票,一般情况下,客户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会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即可。 如查对方要求开专用发票,需要对方提供的信息有: 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如果开普票只需提供公司名称即可。 二、按税率分: 1、17% 2、11% 3、6% 4、3% 一般销售货物开17个点的发票。(针对一般纳税人而且) 提供服务类业务(除汽车修理业务)开6个点的发票。(针对一般纳税人而且) 例如:我司销售软件、硬件等都开具17个点的发票。如果是提供维护、二次开发、短信充值等服务开具6个点的发票。(具体是开增值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需根据客户要求定)备注:公司销售的软件一律按“集时通讯呼叫中心系统标准版V4.0"的内容来开票。(只有开这个内容,公司才能申请退税,各位在与客户签署合同请注意这点,与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三、科技局委托技术开发合同: 1、在科技局备案通过的技术开发合同,可开免税发票,也就是税率为0点的普票,开票内容:技术开发费。(属于普票,对方不可进行进项抵扣。一般如果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不会有影响。大家可以尽量向客户推荐签技术开发合同,给予客户一定的优惠。) 2、流程:与客户签技术开发合同(一式三份)-----到科技局备案(大概1周时间)-----审核通过拿回单到税局备案(1天时间)---公司开出发票 四、有关渠道开票情况: 1、直接与渠道结算的,按结算金额开票。如果对方不需要发票的,可让对方打朱总私户。 2、如对客户签,按合同开票给客户的,与渠道结算时,差额部分税金需渠道承担。具体结算方法如下: 例如:客户开票6万,与渠道结算价4万。渠道承担税金:(6-4)*6%=0.12万(我司对公支付渠道18800元,另:对方按打款金额开票给我司)

开具增值税发票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1: 开具增值税发票基本信息登记表

填表说明 1.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如工商登记或客户已经申请完成工商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以下简称“三证合一”)后的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有差异而造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进行进项认证或无法作为财务报销凭据而造成的损失,由贵单位自行承担。 2.如已经完成“三证合一”且已经完成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变更的,则“税务登记 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栏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如尚未完成“三证合一”或已经完成“三证合一”但未完成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变更的,则“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栏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 3.公司地址以税务登记信息为准,请贵单位填写税务登记时向税务机关提交的备 案信息。 4.联系电话以税务登记信息为准,请贵单位填写税务登记时向税务机关提交的备 案信息。 5.开户银行全称以税务登记信息为准,请贵单位填写税务登记时向税务机关提交 的备案信息。 6.开户银行账号以税务登记信息为准,请贵单位填写税务登记时向税务机关提交 的备案信息。 7.公司名称、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类 型发生变更的,请提供变更后的增值税纳税人的证明文件。 8.对于新增基本信息的客户,其应提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为: a.对于已经完成“三证合一”且已经完成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原件或加盖贵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原件或加盖贵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加盖贵单位公章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网上查询结果; b.对于尚未完成“三证合一”或已经完成“三证合一”但未完成纳税人识别号 信息变更的,需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原 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原件或加盖贵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事项

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事项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1、购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应核对无误,如有误,应退回开票单位重开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额应填写齐全,并与对应签订合同核对一致,如有误,应退回开票单位重开 3、收款人、复核、开票人要填写齐全,且复核和开票人不能是同一个人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打印字迹应清晰对格,不可以压到边界线,特别是密码区,不得有任何情况的压线、出格,如有误,应退回开票单位重开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情形: 1、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仍规定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仍规定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但对于没有合同,无法确认约定收款日期的,按会计法规的规定,在货物发出时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对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仍规定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对生产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明确比照分期收款方式来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以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对于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仍规定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企业在委托代销货物的过程中,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定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视同销售货物纳税人发生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v3.0概要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 数据接口规范V3.0 1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以下简称开票软件)的衔接需要,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V1.0和V2.0版。随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全国推广和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公布的接口已经不能满足需要,现对该接口进行更新升级,形成V3.0版。 本接口规范适用于是开票软件(金税盘版)与开票软件(税控盘版)的商品编码版本,配合手工导入开具、自动导入开具和发票明细导出功能使用。 2接口说明 2.1待开发票信息导入接口 通过开票软件中的手工导入开具和自动导入开具功能,将待开发票的信息批量导入到税控发票开票软件,完成发票开具。 选择手工导入开具时,首先选择要导入的XML文件,再对导入发票信息逐张开具并打印发票。 选择自动导入开具时,首先设置文件存储路径和轮询时间。自动导入开具功能开启后,系统自动轮询指定路径下的XML文件,自

动完成发票开具,并将开具结果写入指定文件目录。 2.2已开发票信息导出接口 通过开票软件中的发票明细导出功能,实现已开发票信息的批量导出,生成EXCEL文件或XML文件。 3接口定义 本接口规范内容包括待开发票信息导入接口和已开发票信息导出接口,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1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3.1.1修改说明 单据新增了Version节点,增加商品编码功能后的版本为2.0; 单据新增了Spbmbbh节点,增加商品编码功能后为税局下载的商品编码表版本号; 单据新增了Hsbz节点,用于区分营改增新增的5%不含税税率和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海洋石油)5%税率、1.5%税率、差额税; 单据商品明细中新增了Spbm(商品编码)、Qyspbm(企业商品编码)、Syyhzcbz(享受优惠政策)、Lslbz(零税率标识)、Yhzcsm (优惠政策说明),详细内容请查看接口规范中相关说明; 单据只允许对单行商品进行折扣,折扣行紧挨被折行之后,折

增值税发票开票指南-2018最新版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三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第二章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第一节纳税人开具发票基本规定 第二节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基本规定 第三节发票违章处理 第三章增值税发票开具特殊规定 第一节建筑服务 第二节销售不动产 第三节金融服务 第四节生活服务业 第五节部分现代服务 第六节交通运输服务 第七节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第八节其他开具规定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发布日期: 2017-04-26 来源: 前言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供纳税人参考。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第三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前言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供纳税人参考。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 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 76mm×177.8mm,均为单联。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收取管理制度规定

增值税发票收取管理规定 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财务系统分册 文件编号:鹏润-财—货款结算004 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 版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 机密等级:□机密■一般 合计页数:8页正文页数:6页 附件个数:1个 制度正文目录: 1. 目的:为加强分部货款结算工作中收取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与监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国美电器各分部财务部、采销部门。 2.2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采销中心;各分部。 3.名词解释: 无 4.职责: 各分部结算组负责审核管理增值税发票的收取及结算工作。 5.作业内容: 5.1增值税发票的审核要求 5.1.1发票信息要求 各分部结算组要将分部的税务登记信息详细的提供给供应商,并且在结算组的醒目位置用标牌标识分部的税务登记信息,列明增值税发票填开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如果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与分部结算组提供的税务登记信息不符,财务将对此类发票拒

收。已收到的发票检查其正确性,若有不符处及时将有错误信息的发票返还给供应商,如不按此执行,后果由收票人自负。 5.1.2发票的开具要求 5.1.2.1所收发票必须写明开票日期和国美电器分部详细、准确的税务登记信息。 5.1.2.2所收发票必须写明下列内容: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写明所购货物正确名称(如附清单注明附清单几份); 规格型号详细注明所购货物的规格及型号(如附清单此项可不填写但在清单上须注明); 正确填写所购货物的计量单位(如附清单此项可写批或不写但在清单上须注明); 数量栏写明所购货物的正确数量(如附清单此项可不写但在清单上须注明); 单价栏写明所购货物的正确单价,必须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如附清单此项可不写但在清单上须注明单价并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5.1.2.3金额处填写不含税金额(如没有清单此项等于所购货物数量与单价的乘积、也等于含税金额/(1+税率)),如果最高位前没有填满用¥号封住;税率处填写正确的税率;税额处填写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乘以税率后的积数,此项也等于[含税金额/(1+税率)]*税率,如果最高位前没有填满用¥号封住; 5.1.2.4价税合计大写处用正确的大写数字将金额写在相应位置,小写处正确写明价税合计小写金额;金额与税额的合计数为价税合计金额数; 5.1.2.5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处必须用开票单位增值税发票专用长条章盖讫,不得手写(指手写发票); 5.1.2.6发票上必须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1.2.7发票如果是税务局代开的,发票上应同时有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和供应商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1.2.8发票要求不得折叠、卷曲; 5.1.2.9 以上5.1.2.1-5.1.2.6条均要求清楚明晰,不得涂改,除备注栏外一律不得再添加内容,清单中只有金额一列的,合计数大小写必须与发票不含税金额一致,要求每页均填写当页合计数;如清单中有金额、税额各列的,各列合计数必须与发票上相应位置金额一致。清单填写及盖章要求与发票一致; 5.1.2.10清单如有涂改,请对方在涂改处加盖财务专用章或与开票人一致的人名章。 5.1.3对机打增值税发票的其他要求: 机打增值税发票分为带密码区机打发票和不带密码区机打发票两种; 带密码机打发票要求对方开具日期到付款日期时间不得超过90天,如在相应经办人员手中延误过期,财务将不予接收此票; 不带密码的机打发票暂时税务没有此类通知; 机打发票不得折叠、卷曲、不得粘贴附件、密码区不得有划痕。 5.1.4对不能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换要求:要求供应商同城3天内、异地7天内退换。 5.2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规定: 5.2.1增值税票已收而款未付: 结算会计在收到供应商增值税票时,不能立即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结算会计必须立即向供应商出具收到“增值税票”的收据; 收据由实际收到增值税票的结算会计开出,收据必须记载收据开具日、供应商名称、税票号码、税票金额、开票人签名确认、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票”收据作为供应商税票已交付的证明,实际结算时供应商代表必须交付“增值税票”收据后,才能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安装使用说明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安装使用说明 一、安装 1.本软件适用于Windows2000、XP及以上操作系统,开票信息导出Excel文件需要安装Microsoft Office 2003及以上版本。 2.点击用户电脑“开始”——“运行”菜单,输入“Regedit”,点击“确定” 按钮打开用户电脑的注册表,如果在HKEY_LOCAL_MACHINE——SYSTEM——CurrentControlSet——Service下存在.NetFramework项,则不需要运行dotnetfx.exe,否则运行dotnetfx.exe。 3.运行CRRedist2008_x86.msi文件安装相关打印插件。 4.将目录“开票软件”及其下所有文件拷至用户计算机。运行本开票软件请双击“普通发票开票.exe”。 二、使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包括系统管理、发票开具、发票管理三个模块。1.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包括系统设置和导入历史数据两个模块。 1.1纳税人识别号维护 第一次使用本系统时,在此输入用户的纳税人识别号,点击“确定”按钮后关闭程序,再重新运行。若用户在税务机关变更了纳税人识别号,请在此重新输入。 1.2发票代码维护 发票代码维护用于维护本系统可开具的发票代码。第一次使用本系统时,将纳税人所有可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名称添加到发票代码列表中。当纳税人购买的发票使用了新的发票代码时,也要将其添加到发票代码列表中。若要删除某种发票,请在发票代码中选中要删除的发票代码,点击“删除”按钮。 1.3品名维护 品名维护用于维护纳税人需要在发票中开具的品名。首次使用本系统时纳税

人可将所有品名添加到品名列表中,以后增加新的品名时同样可添加到列表中。若要删除不用的品名,请在品名列表中选中品名,点击删除按钮。 1.4购方单位维护 购方单位维护用于维护纳税人需要在发票中开具的购方单位。使用方法同品名维护。 1.5 导入历史数据 如果之前使用了老版的开票软件,首次使用本版开票软件时可导入老版中的数据(含发票库存信息和发票开具信息)。在“导入旧版本的数据库文件”窗口中找到旧版开票软件目录中的数据文件“fp.db”,单击“打开”按钮即可导入数据。系统会自动去掉重复的票段信息。 2.发票开具 发票开具包括开具发票和发票格式调整两个模块。 2.1开具发票 开具发票之前,请参考3.1节的内容先录入购买的发票票段信息。 选择菜单“发票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开具”进入发票开具界面。选择发票代码后,点击发票号码文本款可自动代出未开具的最小发票号码。填写相关的发票内容,在每一条项目中填写了数量和单价后,点击“金额”文本框可自动计算相应品名的金额。点击小写金额栏的文本框可自动生成小写金额和大写金额。同一张发票不允许出现两条或以上相同的品名。填完发票内容之后点击“开票”按钮,“打印发票”按钮可用,点击“打印发票”可将发票打印出来。 2.2发票格式调整 选择菜单“发票开具——发票格式调整”进入发票格式调整界面。由于打印机的型号不同,发票打印的位置可能有偏移,可在该模块中调整。调整的单位为毫米,横向调整中正数为向右调整,负数为向左调整,纵向调整中正数为向下调整,负数为向上调整。“打印方向”调整中可设置是纵向打印还是横向打印。单击“打印测试”按钮可测试打印效果。 3.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包括发票库存管理和开票信息管理。

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细则

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细则 前言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供纳税人参考。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第三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第一联为发票联,是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为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为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为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为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规定(定)20100411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让大家对增值税发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促进各业务部门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和认识,加快财务与业务部门之间增值税发票的衔接速度,提高财务对增值税发票的监控力度,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增值税发票的类型:增值税销项发票和增值税进项发票。 销项发票是可以理解为公司销售货物开具的给对方单位和个人的增值税发票,对于我公司来讲称之为销项发票,发票金额为销项金额,发票税额为销项税额。(所以以下内容主要对象是公司的销项发票)。反之称之为进项发票。 二、增值税销项发票的类别:目前公司有专用、普通、印制。 目前公司的增值税发票的类别有三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印制普票。以上三种发票均为增值税发票只是用途和形式不一样。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都是需要缴纳税款的。 三、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对象: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生产 工业企业或提供劳务年经营额在50万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年经营额在 80万以上的可以申报,申报后视企业情况有半年的认定期,俗称辅导期,在半年内经营额必须达到25万或40万元即该企业年经营额的一半,可 转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增值税 进项抵扣。未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则为小规模纳税人, 也就不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权利,也就不能进项抵扣了。企业除了要 交增值税外还需按照增值税缴纳额交纳7%的城市维护建设费和3%的教 育费附加等)。 2、增值税普通发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还包 括非增值税应税的非企业性单位,如医院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但均属 营业税应税范畴,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3、印制普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 4、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所以采购收到的增值税发票应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进项税额抵扣的,除非提供发票单位不是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开具时限

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677477306.html,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开具时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其记载的信息必须全面、准确、合法,能够满足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需要,满足税务机关的稽核检查需要。为此,税法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企业必须利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并按照以下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企业必须按下列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开具的专用发票将不能作为购货方扣税凭证: (1) 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

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纳税人应注意:发票不得带到外省开具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增值税发票开具流程

1、增值税发票如何开具(整个流程,购买发票、发 票增量、销发票及认证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有3联: 第1联记账联(销货方记账) 第2联抵扣联(购货方抵扣) 第3联记账联(购货方记账) 开发票时,首先将IC卡插入读卡器,然后进入开票系统中进行开具发票的操作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版的发票与打印的发票用纸必须是同一张发票。, 一张发票票面商品行数最多为8行。 一张发票票面不含税价不能超过开票限额。 一张发票只能开具一种税率的商品,由第一行商品决定。 发票的税额根据税率自动计算,无法修改。 注意:清单必须在发票查询中打印

抄税处理:每月1日之后,在报税期之内执行,报税处理----抄税处理”菜单项或导航图中的“抄税处理”,之后点击“确

定”按钮,系统自动将本期税额抄写到IC卡上,并提示“发票抄税处理成功”。 一般每月15日之前必须去国税局刷卡报税,否则金税卡锁死。刷卡成功后,进入开票系统,把报税成功标志读入系统。 选择抄税期对话框(征期抄税) 注意 抄本期税前,必须确保上期报税成功,并且IC卡上无购票或退票信息。 IC卡是购发票、开发票和抄税用的。 购发票时,持IC卡和发票领购本去税务局办理,购买回来后,将IC卡插入读卡器中,读入到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用以开具发票时所用。 2、购发票需要材料 发票领购本、IC卡、发票验旧清单(以前月份的可用自主卡验旧,本月的填写验旧清单表)。(任城区需打

印月度统计表加盖公章。) 3、发票增量月发票份数不够用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增量,在发票原有数量的基础上增加到多少份。 发票增量有两种方式,长期增加、当月增加。 需要材料:到税务局要发票增量申请表填写完以后到税管员那里审批。(商品购销合同、付款方式)。 4、认证发票 月底之前。 认证时携带当月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到国税局发票认证窗口办理(或自助机认证)即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180天内认证有效。正式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的必须在当月抵扣,辅导期当月认证下月抵扣。 例如某公司发票最大开票限额为10万元版的,单月需开具发票价税合计455681.25。问需开具几张发票? 例如我公司已开票价税合计11700,问我公司要认证多少发票合适? 1、已开票税额:11700/1.17=10000*0.17=1700

增值税开票系统操作说明书

开票系统 一、系统模块简介 系统登陆成功后,即进入系统操作主界面,本模块主要分三大模块,即“系统设置”、“发票管理”、“报税处理”三大模块,“系统设置”主要是对企业的日常客户信息和商品信息做增减,以方便后期发票填开时调取相关信息;“发票管理”模块主要实现增值税发票的读入、填开、打印、查询、作废等基本操作;“报税处理”模块主要实现远程抄报、远程清卡、状态查询和月度统计等基本操作。

二、系统设置简介 1、“初始化”平时基本不使用,“参数设置”为开票企业的基本情况,首次使用时即已设置好, 一般不要轻易更改,可点击查看 2、“客户编码”设置,用于增减企业常用往来客户单位的基本信息,主要方便后期发票填开时的客户信息调取。点击“添加”,并按顺序填写,为保证客户资料的一致性,系统不允许对客户资料修改,

如遇资料录入错误,只能“删除”后再“添加”。 2、点击“商品编码”,用于增减企业常用商品的基本信息,主要方便发票的填开时对商品信息的调用,点击“添加”,并按顺序填写,为保证商品资料的一致性,系统不允许对商品资料修改,如需改,只能“删除”后再“添加”。特别提示,因企业商品单价具有波动性,一般建议在此处设置时,单价按系统默认的0保存。

三、发票管理, 1、发票从税务局购买成功后,应进入此开票系统,点击“发票读入”,将从税务 局购得的发票读入开票系统。并核对读入系统中发票的种数、发票代码、发票号 码、张数与手里购入的纸质发票核对,确保系统中的数据与纸质发票一致。

2、发票读入后, (1)可点击“库存查询”查询系统中可用的发票种类和发票张数, (2)“发票分配”一般用于多点开票的单位, (3)“发票退回”一般用于企业注销退回未使用的发票,但在实际中,此两项功能基本很少使用。“发票分配”需向税务局申请并由软件提供商单独开通此模块,“发票退回” 在实际工作中未避免数据冲突,税务局一般要求企业将剩余发票在系统中通过填开作 废的方式处理。 3、点击“发票填开”,选择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将相应发票代码和号码的发票放入打印机,点击确认,按顺序填写完成后,点击“打印”,系统提示“发票保存成功”,根据需要选择打印机点击“打印”或“取消” 发票填开时,“购买方”和“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可点击旁边的图标在客户编码库和 商品编码库中直接双击选择调取,也可直接在填开界面手工录入,

增值税发票开具要点

增值税发票开具要点 增值税发票开具要点 1、防止产生滞留票。增值税转型后,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被排除在允许抵扣范围之外。需要提醒纳税人关注的是,不管购进的固定资产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均要求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取得专用发票后必须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认证,防止产生滞留票。 2、开具专用发票的时间。纳税人务必按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如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用赊销及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将货物分配给股东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3、使用期限。凡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正常经营的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但被取

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必须及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一般纳税人发生转业、改组、合并、分立、联营等情况,也必须在变更税务登记的同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 4、抵扣期限。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时间仅限于当月,且必须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对于上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如果上月没有申报抵扣,通常情况下在本月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将外购货物作为实物投资入股,或是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被投资者或是受赠者是一般纳税人,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被投资方,或者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5、免税商品不能开票。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规定仅限制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这里不包括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销售免税货物通常也是不准开具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没有领购使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也不在限制范围内,如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保管、开具、传递流程,规避增值税发票税务管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3.3《大连港集团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引》 4管理内容 4.1发票类型 4.1.1本办法指的发票包括开具、收取的各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4.2发票的领购、保管

4.2.1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财务部人员负责到税务局申请领购。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4.2.2 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财务部人员负责到税务局申请领购。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4.2.3 领购的空白发票、《发票领购簿》、IC卡由财务设专人保管存放保险柜,决不能丢失。发生丢失,由保管人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 4.2.4 发票由财务部税务管理会计保管,供水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可向税务管理会计申请分拨,税务管理会计通过金税系统对发票进行分拨,已分拨给供水部门的发票,由供水单位设专人保管,出现任何问题,由保管人负责。 4.2.5 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机构和个人购买发票,一经发现违规取得发票,将依照相应金额给予处罚,触及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3发票的开具 4.3.1除少量供水业务由供水部门根据已分拨的发票自行开具发票外,其他一切发票的开具,均应由财务部完成。 4.3.2财务部开具的发票需加盖“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1)”有效,供水部门开具的发票需加盖“大连建筑

新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开票时间差异

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77477306.html, 新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开票时间差异 发票的开具时间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按税法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了发票必然要征税,不需要开具发票的也要征税,关键是看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是否有根据地转移给了购买方、所销售的劳务其作用的对象或成果的所有权是否已能够明确确定是购买方的。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修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这与原《规定》相比,表面上看只有一句话,但实际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第三十三条关于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时间”的规定又有所不同,现分析如下: 一、新旧《规定》对专用发票开具时间政策实际涉及到的具体规定 (一)原《规定》第六条规定专用发票开具时间的规定: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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