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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附件2指标解释及核算方法

(一)基层表指标解释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物流统调1-1表)

组织机构代码(01):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具体填写规定如下: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法人单位名称(02):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03):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填写;

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04):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等。本栏分四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市、县(区、市)、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二部分:单位归属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村委会。位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填写所在村委会的名称。

第三部分:行政区划代码,仅仅填写六位代码,比如:处于北京市东城区的企业行政区划代码是110101。

第四部分:邮政编码。

行业类别(05):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本项分二部分填写:

(1)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栏。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军工企业兼生产民品的只填写主要民品的名称。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主要产品)名称。

(2)行业代码栏。调查企业免填,由所在地统计调查部门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物流企业服务范围(06):指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业务服务所覆盖的区域范围,包括本省

(自治区、直辖市)、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际三种选项。填报时,请分别在第二、三格中具体填写所覆盖的地(区、市、州、盟)个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个数或国家个数。

登记注册类型(07):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各种: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4)联营企业: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称为联营企业。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7)私营企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称为私营企业。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8)其他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9)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0)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设立的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内地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 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5)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6)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 %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 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开业(成立)时间(08):除筹建单位外,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1)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

(2)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如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3)改制企业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4)企业分立、合并分二种情况:一种是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按工商部门重新登记的开业的时间填写;另一种是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填写原企业开业时间;

(5)与外方或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领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隶属关系(09):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本表只要求填写其中的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和其他四种划分。

在填写隶属关系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2)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及集团军办的国有单位,划为中央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区办的国有单位,划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属单位。

(3)不属于第一二三类的企业均在隶属关系填“其他”

年末从业人员数(10):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年末实有人员数。年末从业人员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年末物流岗位从业人员合计:指在本单位物流岗位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年末实有人员数。除物流企业以外企业填报。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包括肄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包含以下两类人员的合计。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指具有国家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受聘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包括高级工程师(含一级飞行员、高级船长),农业推广研究员、高级农艺师,正副研究员,正副主任医师,正副教授、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正副译审,正副研究馆员,正副编审、高级记者、主任记者、高级编辑、主任编辑,一、二级律师、公证员,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高级工艺美术师,国家级教练、高级教练,一、二级艺术人员,高级政工师。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指具有国家规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受聘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包括工程师(含二级飞行员、船长、大副),农艺师,助理研究员,主治医师,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翻译,馆员,编辑、记者、一级校对,三级律师、公证员,一级播音员,工艺美术师,一级教练,三级艺术人员,政工师。

具有高级技师、高级工人员:包含以下两类人员的合计。

高级技师:指持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的人员。

高级工:指持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的人员。

具有中、高级物流师资格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颁发的高级物流师资格认证、物流师资格认证的人员。

基础设施(11)

自有仓储面积(平方米):指本企业拥有并用于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的面积,包括库房面积和货场面积。库房面积=内墙的长×宽-障碍物面积(不能存放货物部分的面积,如:柱子)。

自有仓储容积(立方米):本企业拥有并用于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的体积,包括各类罐、库等容积。

租用仓储面积(平方米):指租用本企业以外的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的面积。包括库房面积和货场面积。

租用仓储容积(立方米):租用本企业以外的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的体积。包括各类罐、库等容积。

装卸设备(台):专用于装卸搬运货物的设备。包括集装箱装卸桥、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带式输送机、叉车等。

物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套):指为提高经营管理的工作效率,对相关物流过程进行全面动态监控与管理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铁路专用线(条):指和铁路大动脉相连,归企业所有的为加速货物的集散而铺设的专用铁路线。

货运车辆(辆):包括普通货车和专用货车。

普通货车(辆):指只有一般构造的栏板式及平板式货运汽车,包括自卸车、半挂车等。

专用货车(辆):指具有特殊构造和专门用途的货运汽车,如集装箱专用车、冷藏车、罐车、活畜运输车、散装水泥车等。

冷藏车(辆):能进行冷冻运输的货运汽车。

集装箱专用车(辆):专用装载集装箱的货运汽车。

2、物流企业经营情况(物流统调1-2表)

组织机构代码:同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物流统调1-1表)01指标。

法人单位名称:同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物流统调1-1表)02指标。

货运量(01):指报告期内企业利用各种运输工具实际运送到目的地并卸完的货物数量。

周转量(02):指报告期内企业利用各种运输工具实际完成运送过程的货物运输量。计算公式为:

货物周转量=∑(每批货物重量×该批货物的运送距离)。

配送量(03):指报告期内企业根据用户的要求,对货物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

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货物数量。

流通加工量(04):指报告期内企业根据用户的要求,在货物从生产地到消费地过程中,经过企业包装、分割、计量、分拣、刷标志、栓标签、组装等作业的货物数量。

包装量(05):指报告期内货物从生产地到消费地过程中,企业按一定技术方法采用容器、材料及辅助物进行分装、集装等作业的货物数量。

装卸搬运量(06):指报告期内企业在指定地点以人力或机械载入、卸出运输工具,或对物品进行空间移动作业的货物数量。

吞吐量(07):指报告期内企业进入(仓库或港口)和送出货物总量。货物吞吐量=进入货物重量+送出货物重量。

主营业务收入(08):指报告期内物流企业通过物流业务活动得到的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计算填列。

配送收入(09):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货物配送业务所取得的业务收入。

流通加工收入(10):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货物流通加工业务所取得的业务收入。

包装收入(11):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货物包装业务所取得的业务收入。

信息及相关服务收入(12):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信息及相关服务业务所取得的业务收入。

货代业务收入(13):指报告期内企业从事货代业务取得的收入。

一体化物流业务收入(14):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一体化物流业务所取得的业务收入。

仓储收入(15):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货物仓储业务所取得的业务收入。

运输收入(16):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各种运输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含监管收入)。

装卸搬运收入(17):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装卸搬运业务所取得的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18):指报告期内企业从事物流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计算填列。

配送成本(19):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完成货物配送业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支付外部配送费和企业自身完成配送业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业务人员的工资福利、配送设施折旧、燃料与动力消耗、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业务费。

流通加工成本(20):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完成货物流通加工业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支付外部流通加工费和自有设备流通加工费。包括业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加工设施折旧、燃料与动力消耗、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业务费。

包装成本(21):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完成货物包装业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包装费和集装、分装包装费。包括业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包装设施折旧、包装材料消耗、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业务费。

信息及相关服务成本(22):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完成信息及相关服务业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支付外部信息及相关业务费和本企业内部信息及相关服务业务费。包括信息及相关业务的业务人员工资福利、信息及相关业务设施折旧、燃料与动力消耗、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业务费。

货代业务成本(23):指报告期内企业从事货代业务活动而发生的成本。根据“利润表”或会计科目中对应项的本期累计数计算填报。

一体化物流业务成本(24):指报告期内企业从事一体化物流业务活动而发生的成本。根据“利润表”或会计科目中对应项的本期累计数计算填报。

仓储成本(25):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完成货物储存业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业务人

员的工资福利、仓库设施折旧、水电费、燃料与动力消耗、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业务费。

运输成本(26):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完成货物运输业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支付外部运输费和自有车辆运输费。包括从事货物运输业务人员的工资福利、车辆(船舶、飞机、管道)折旧、燃料与动力消耗、过路过桥费、维修保养费、年检费、企业货物运输业务费。

装卸搬运成本(27):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完成货物装卸搬运业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业务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卸搬运设施折旧、燃料与动力消耗、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业务费。

物流人员劳动报酬(28):指报告期内从事物流工作的劳动者从本单位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津贴及各种补助。根据会计“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

主营业务利润额(29):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物流业务所取得的利润。该指标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填列。

主营业务营业税金(30):指报告期内企业从事物流业务活动,按规定向财税部门交纳的各种税金。包括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经营、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财务成本表中属于物流业务部分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养路费、排污费、水电费附加、上交管理费等。该指标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填列。

资产总计(31):指报告期末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流动性质一般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的期末数填列。

固定资产折旧(32):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历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的年末数填列。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33):指企业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

3、企业物流状况(物流统调1-3表)

组织机构代码:同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物流统调1-1表)01指标。

法人单位名称:同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物流统调1-1表)02指标。

购进总额(01):指报告期内企业从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供本单位消费使用的原材料、燃料、设备等物品的价值总量。

销售总额(02):指报告期内企业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物品价值总量。

货运量(03):指报告期内企业购进、销售货物中,由各种运输工具实际运送到目的地并卸完的货物数量。以重量单位吨计算(以下同)。

自运货运量(04):指报告期内由本企业自行完成运输的货物数量。

委托代理货运量(05):指报告期内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完成运输的货物数量。

企业物流成本(06):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购进、销售货物过程中发生的与物流业务相关的全部费用。

对外支付的物流成本(07):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购进、销售货物过程中,将物流业务以合同的方式委托给专业的物流公司运作所支付的费用。

配送、流通加工、包装成本(8):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购进、销售货物过程中,根据自身需要,要求物流服务提供方完成对物品的配送、流通加工、包装等作业所需支付的费用。

信息及相关服务成本(9):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购进、销售货物过程中,支付的信息处理

费用,包括支付的外部信息处理费用和本单位内部的信息处理费。

仓储成本(10):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购进、销售货物过程中,为储存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运输成本(11):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购进、销售货物过程中,由于物品运输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支付的运费、为运输发生的装卸搬运等辅助服务费、货运代理费等。

货物损耗成本(12):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购进、销售货物过程中,因物品损耗,包括破损维修与完全损毁而发生的价值丧失。同时也包括部分时效性要求高的物品因物流时间较长而产生的折旧贬值损失。

保险成本(13):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购进、销售货物过程中,为预防和减少因物品丢失、损毁造成的损失,与社会保险部门共同承担风险,向社会保险部门支付的物品财产保险费用。

利息成本(14):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购进、销售货物过程中,由于资金的占用而需承担的利息支出。

管理成本(15):指报告期内生产和使用企业的物流管理部门,因组织和管理各项物流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报酬、办公费用、教育培训、劳动保险、车船使用等各种属于管理费用科目的费用。

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

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 1.统计表统计期限内容为时期指标。时期指标的统计年度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2.统计表内所有价值量指标均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凡以外币形式计算的价值量指标,均以2019年9月30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写;所有价值量指标数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其他所有数字一律取整。 3.统计表内填写项,有对应财务记录的,据实填列。 从业人员情况(A) 1.广告从业人员:指单位内从事广告经营业务活动的人员。主营广告企业的全部人员为广告从业人员,兼营广告企业内专业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人员为广告从业人员。 2.管理人员:指广告从业人员中从事行政、财务等管理工作的非业务人员。 3.创意设计人员:指广告从业人员中从事广告策划方案研究制定,以及从事广告文案、画面、声像等创意设计的人员。 4.业务人员:指除创意设计人员以外的,从事市场调查、销售推广、客户服务、后期制作、媒介执行等工作的人员。 5.其他人员:指上述第2-4条之外的其他广告从业人员。 经营情况(B) 企业单位填报 1.营业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转让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总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计算填列。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则以主营业务收入加其他营业收入代替填列。 2.广告业务收入:指企业经营广告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3.营业成本: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从事业务活动而发生的成本。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计算填列。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以主营业务成本加其他业务成本代替填列。 4.广告业务成本:指企业营业成本中,用于广告业务的部分。

基层报表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基表三

基层报表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基表三 一、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二、主要指标解释 教财基表《企业办学民办学统计报表基层表》 教财基表填报范围: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央、地方)办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和成人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成人小学、幼儿园;公民个人、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办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和成人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和成人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企业办学民办学校中,凡涉及多类学校合在一起的,如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九年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经费收支可采取手工拆分和软件拆分两种方式填报;但凡涉及到幼儿园(学前班)的拆分只能采取手工拆分方式。 、手工拆分:填报单位按实际情况拆分,分别填入相应学校类别的报表中,其机构数按就高不就低只填报一个。 、软件拆分:由统计软件按学生数的一定比例自动拆分。 教财基表 .在职教职工。编制在学校或学校正式聘用(半年或一学期及以上,不含临时兼课教师),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企业办各类学校的教职工数的划分还需以工资关系为准。 ()年初数:填报统计年度月日在职教职工。 ()年末数:填报统计年度月日在职教职工。 .年末离退休人员:填报学校离退休人员年末数,包括已纳入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并发放离退休费用的退休人员。 .学生数。填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具有学籍的在校学生数,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实际在校学生数填列;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数。 ()年初数:填报统计年度月日的在册学生数。 ()年末数:填报统计年度月日的在册学生数。 说明: ——高等教育学校填报由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数,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普通本科生、普通专科生、高职生、函授夜大学生、来华留学生、中专生等。 高等教育学校学生数=博士生×+硕士生×+普通本专科生(高职生)+函授夜大生÷+来华留学生×+中专生÷。 ——技工学校在校生数填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正式学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学生。不包括短期技能培训的学生数。 .年末校舍面积: 按统计年度月日实际数填报。校舍面积指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各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及其他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已交付使用但未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及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借用(租用)的房舍或临时搭用的棚舍、房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并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房屋面积。 “其中:危房”填报统计年度月日校舍建筑总面积中由授权机关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进行鉴定,并出具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校舍面积,包括、、三个级别。 .年末固定资产总值: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总价值,即会计报表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数。 ()房屋和建筑物: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中按固定资产分类的房屋和建筑物原值。 ()专用设备: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中按固定资产分类的专用设备原值。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核算)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总产出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常住单位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既包括新增价值,也包括转移价值。它反映常住单位生产活动的总规模。总产出按生产者价格计算。 地区生产总值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三次产业三次产业的划分是世界上较为常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我国的三产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有货币形式的,也有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单位支出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生产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转移支付,因此视为负生产税,包括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等。 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实际计提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算,但是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对全社会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的基础,所以暂时还不能采用上述办法。 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税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等。 支出法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一种方法,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支出法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单体建筑物详细信息表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1]

单体建筑物详细信息表填报说明与指标解释1.建筑物编号:两位编码,以学校为单位按建筑物依次排序填报。如01、02、03……以此类推,不得重复,并注意在各表中的一致性。 2.建筑物用途代码:按单体建筑物具体用途选择填报,多栋相同用途的建筑物应单独填报,多种用途的建筑物按照主要用途填写。该指标按以下编码选择填报:“11-教学楼(含平房,下同)、12-综合楼、13-实验楼、14-图书馆(室)、15-体育活动室、16-礼堂、21-学生宿舍、22-食堂、23-厕所、24-锅炉房(开水房)、25-浴室、26-教工宿舍、31-办公楼、32-卫生保健室,41-其他用房,51-其他配套设施”。 3.建筑物名称:指单体建筑物的习惯称谓,名称中应包含该单体建筑物的主要使用功能含义,如教室、办公室等,对2层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物一般应命名XX楼,如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具有同一使用功能建筑物有2个以上单体建筑时,应在名称中填加序列数字或其他区别称谓,如教室一,教室二或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或东教学楼、西教学楼;具有2类及以上使用功能的综合用房,在名称中应包含两种主要使用功能含义,如教学实验楼、教学办公楼、办公宿舍楼等。

4.开工日期:指该单体建筑物开始建设的年月,应从建筑物基槽开挖当日算起。 5.竣工日期:指该单体建筑物按设计图纸和文件的内容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时间。 6.结构类型:指该单体建筑物的结构类型。该指标按以下编码选择填报: “1-土木结构、2-砖木结构、3-砖混结构、4-框架结构、5-钢结构、6-其他”。 土木结构:土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土建造(如夯土墙、土坯墙等),楼盖和屋盖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土木结构。 砖木结构:砖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砖木结构。 砖混结构:砖混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或球网等钢结构屋盖建造的房屋称为砌体结构房屋,也称为砖混结构。 框架结构:框架结构是指由钢筋混凝土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框架结构。包括框架-剪力墙结构,即在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增加了剪力墙,提高结构稳定性,也称框剪结构。

2014全国植保专业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填表说明)

全国植保专业统计报表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2014) 一、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发生、防治面积及挽回损失[农市(农植)1表] 1.全国范围统计的病虫草鼠对象。 (1)农作物病虫害在全国范围统计的农作物病虫害(除检疫对象)共306种(类),这些病虫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发生的都要统计。其他病虫统计对象由各省自定。 水稻病虫28种:〈1〉水稻稻瘟病(其中:穗颈瘟),〈2〉水稻纹枯病,〈3〉水稻白叶枯病,〈4〉水稻稻曲病,〈5〉水稻恶苗病,〈6〉水稻病毒病,〈7〉水稻线虫病,〈8〉水稻赤枯病,〈9〉水稻粒黑粉病,〈10〉水稻胡麻叶斑病,〈11〉二化螟,〈12〉三化螟,〈13〉稻纵卷叶螟,〈14〉稻飞虱(其中:褐飞虱、白背飞虱、灰飞虱),〈15〉大螟,〈16〉稻苞虫,〈17〉稻螨,〈18〉稻叶蝉,〈19〉稻赤斑黑沫蝉,〈20〉稻蓟马,〈21〉稻象甲,〈22〉稻负泥虫,〈23〉稻瘿蚊,〈24〉稻秆潜蝇,〈25〉稻螟蛉,〈26〉稻水蝇,〈27〉稻摇蚊,〈28〉稻蝗; 麦类病虫16种:〈1〉小麦锈病(其中:小麦条锈病、小麦叶锈病),〈2〉小麦赤霉病,〈3〉小麦白粉病,〈4〉小麦纹枯病,〈5〉小麦黑穗病,〈6〉小麦病毒病(其中:小麦丛矮病、小麦黄矮病),〈7〉小麦根腐病,〈8〉小麦全蚀病,〈9〉小麦霜霉病,〈10〉小麦黑胚病,〈11〉小麦线虫病,〈12〉小麦蚜虫,〈13〉麦蜘蛛,〈14〉小麦吸浆虫,〈15〉麦叶蜂,〈16〉麦杆蝇; 玉米病虫23种:〈1〉玉米大斑病,〈2〉玉米小斑病,〈3〉玉米丝黑穗病,〈4〉玉米锈病,〈5〉玉米纹枯病,〈6〉玉米褐斑病,〈7〉玉米灰斑病,〈8〉玉米弯孢菌叶斑病,〈9〉玉米尾孢菌叶斑病,〈10〉玉米青枯病,〈11〉玉米疯顶病,〈12〉玉米瘤黒粉病,〈13〉玉米根腐病,〈14〉玉米干腐病,〈15〉玉米茎腐病,〈16〉玉米顶腐病,〈17〉玉米病毒病(其中:玉米矮花叶病,玉米粗缩病),〈18〉玉米螟,〈19〉玉米蚜虫,〈20〉玉米叶螨(红蜘蛛),〈21〉玉米铁甲虫,〈22〉玉米蓟马,〈23〉玉米蛀茎夜蛾; 大豆病虫12种:〈1〉大豆锈病,〈2〉大豆霜霉病,〈3〉大豆病毒病,〈4〉大豆白粉病〈5〉大豆菌核病,〈6〉根结线虫病,〈7〉大豆胞囊线虫病,〈8〉大豆蚜虫,〈9〉大豆食心虫,〈10〉豆芫菁,〈11〉豆荚螟,〈12〉豆天蛾 马铃薯病虫13种:〈1〉马铃薯早疫病,〈2〉马铃薯晚疫病,〈3〉马铃薯环腐病,〈4〉马铃薯病毒病,〈5〉马铃薯黑胫病,〈6〉马铃薯青枯病,〈7〉马铃薯干腐病,〈8〉马铃薯疮痂病,〈9〉根结线虫病,〈10〉二十八星瓢虫,〈11〉蚜虫,〈12〉豆芫菁,〈13〉马铃薯块茎蛾; 其他粮食作物病虫8种:〈1〉高粱蚜,〈2〉粟灰螟,〈3〉甘薯天蛾,〈4〉甘薯黑斑病;〈5〉甘薯根腐病,〈6〉甘薯茎线虫病,〈7〉谷子黑穗病,〈8〉谷子白发病; 棉花病虫18种:〈1〉棉花苗病(其中棉立枯病、棉瘁倒病),〈2〉棉花铃病,〈3〉棉花枯黄病,〈4〉棉花炭疽病、〈5〉棉花角斑病,〈6〉棉花轮纹斑病,〈7〉棉蚜,〈8〉棉铃虫,〈9〉棉红铃虫,〈10〉棉红蜘蛛,〈11〉棉盲椿象,〈12〉棉小造桥虫,〈13〉棉大造桥虫,〈14〉棉花象甲,〈15〉棉花象鼻虫,〈16〉棉蓟马,〈17〉玉米螟,〈18〉烟粉虱; 油菜病虫7种:〈1〉油菜菌核病,〈2〉油菜病毒病,〈3〉油菜霜霉病,〈4〉油菜白锈病,〈5〉油菜蚜虫,〈6〉油菜甲虫,〈7〉油菜茎象甲; 花生病虫7种:〈1〉花生病毒病,〈2〉花生根结线虫病,〈3〉花生叶斑病,〈4〉花生炭疽病,〈5〉花生青枯病,〈6〉花生锈病,〈7〉花生蚜虫; 其他油料病虫7种:〈1〉向日葵菌核病,〈2〉向日葵锈病,〈3〉向日葵黄萎病,〈4〉向日葵列当,〈5〉胡麻枯萎病,〈6〉向日葵螟,〈7〉胡麻漏油虫; 苹果病虫18种:〈1〉苹果树腐烂病,〈2〉苹果炭疽病,〈3〉苹果轮纹病,〈4〉苹果白粉病,〈5〉苹果褐斑病,〈6〉苹果斑点落叶病,〈7〉苹果干腐病,〈8〉苹果锈病,〈9〉苹果叶螨,〈10〉山楂叶螨,〈11〉二斑叶螨,〈12〉桃小食心虫,〈13〉苹果小吉丁虫,〈14〉苹小卷

常用统计指标解释――国内贸易统计指标.

常用统计指标解释 -(17 --国内贸易统计指标 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指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新闻出版业、邮政业和其他服务业等,售予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之总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一、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 : 1. 售予城乡居民的各种生活消费品; 2. 售予入境旅游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各类商品; 3. 售予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和武警等机构的商品,以及以零售方式售予各类企业的商品。具体包括:用于非生产和社会交往的办公用品,如通讯设备、计算器具和设备、电讯网络设备、文印设备、音像视听器材和设备、纸张、本册、文具及装订文印材料、家具、日用电器、针纺织品、清洁卫生用品、文体用品、奖品、纪念品、礼品等; 供内部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燃料;用于办公设施修缮的各类配件、材料、工具等;用于取暖和防暑降温的设备、燃料、材料及食品等;专用于教学的用品和设备;非营利医疗机构的中、西药品、中药材和医疗设备器材;非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对外营业的内部食堂用的餐具、炊具、设备、清洁卫生工具和食品、燃料等;军队、武警用于其人员生活的衣着品和个人用品;其他各类非生产性设备和用品。 二、餐饮业出售的主食、菜肴、烟酒饮料和其他商品。 三、新闻出版业、邮政业售予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等机构的书报杂志、音像制品、邮品等。 四、其他服务业出售的食品、烟酒饮料、服装鞋帽、日常生活用品、医药保健用品、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玩具、殡葬用品以及其他消费品。 2. 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购、销、存总额

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业企业 (单位以本企业 (单位为总体的, 从国内、国外市场购进的商品总量,销售和出口的商品总量、库存商品总量等情况。该指标可以反映商品流转过程中商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之间的比例关系和存在的问题。 3. 商品购进总额 指从本企业 (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 (包括从境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总额。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业从国内、国外市场上购进商品的总量。商品购进总额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商品; (2从出版社、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购进的图书、杂志和报纸; (3从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购进的商品; (4从其他单位购进的商品,如从机关、团体、企业等单位购进的剩余物资,从餐饮业、服务业购进的商品,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从居民手中收购的废旧商品等; (5从国 (境外直接进口的商品。不包括企业(单位为自身经营用和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以及销售退回、商品升溢等。 4. 商品销售总额 指对本企业 (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 (包括对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总额。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业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的总量。商品销售总额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用的商品; (2售给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作为生产、经营使用的商品; (3售给批发零售贸易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 (4对国 (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不包括出售本企业 (单位自用的废旧包装用品;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 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购货退出的商品以及商品损耗和损失等。 5. 批发零售贸易业库存 指报告期末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 (单位已取得所有权的商品。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企业 (单位的商品库存情况和对市场商品供应的保证程

贫困户信息采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一、填表说明 1.本表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致贫原因、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条件,以及帮扶责任人信息等六个部分。 填表人、联系电话、户主签字、填表日期等内容为纸质版采集表归档使用,不录入系统。 2.指标类型及填写说明 (1)字符型:填写数字或汉字,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证件号码等。 (2)数值型:需填写数字,如务工时间、工资性收入等。 (3)选择项:需要勾选,如识别标准、贫困户属性等。 (4)是否项:需填写“是”或“否”,如饮水是否安全、是否通生产用电等。 3.有些指标,如是否独生子女户、是否双女户为部分省(区)选填指标,不需要的可以不采集,省里可以在纸质版采集时将该项内容剔除。 4.除选填项(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外,其他指标项不得为空。如没有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务工时间”填“0”。 二、指标解释 基本信息 1.联系电话(字符型) 一般为户主电话号码,也可以填写能够联系该户主的家庭成员、亲戚、邻居、村负责人电话。若为固定电话,需填写区号。 2.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字符型) 是指贫困户用于存取各类到户补贴资金所使用的具体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3.A17识别标准(字符型) 指贫困户所属范围,包括国家标准、省定标准和市定标准。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是指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省、市级农村扶贫标准是指某些省根据自身财力和农村低保标准,自行确定的省、市级农村扶贫标准。本指标由省级统一填报口径,由登记员填报。执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执行省级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省级农村扶贫标准。 4.A18贫困户属性(字符型) 包括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 “一般贫困户”是指狭义的贫困户,指家庭有劳动能力,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 “低保贫困户”是指享受了国家低保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低保贫困户享受国家低保和扶贫双重待遇。 “五保贫困户”是指享受了国家五保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五保贫困户享受国家五保和扶贫双重待遇。五保贫困户一般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 5.A19是否军烈属(是否项)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简称,在役军人因公牺牲,其家属称军烈属。 6.A20是否独生子女户、A20是否双女户(是否项) 是指具有《独生子女证》或《二女证》的农户或经县级计生部门甄别并出具证明的农户。 家庭成员信息 1.A1姓名(字符型) 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以本人身份证登记的名字为准,如无身份证,则以户口薄上登记的名字为准。

乡镇统计报表报主要指标解释

综合年定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一、年报一套表 (一)农村组织情况和从业人员情况 1、乡村户数: 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不包括乡村地区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 2、乡村人口: 指乡村地区常住居民户数中的常住人口数,即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 3、乡村劳动力资源数:指乡村人口中劳动年龄以上(16周岁)能够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乡村劳动力资源数=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数-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超过劳动年龄而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 4、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数:指在乡村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总数,即男性年龄在16-59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6-54岁之间的全部人口数。包括在校学习的学生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但不包括现役军人、在押犯人、户口在农村但领取国家工资的职工人口。资料来源可从农村人口统计报表中该年龄组内人口减去户口在农村但领取国家职工工资的人口。 5、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指在劳动年龄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有残疾(五种残疾标准,见国家统计局90年9月农村经济基本情况调查方案23页至24页)但能参加劳动的人不包括在内。 6、超过劳动年龄而实际参加劳动的人数:指男在59岁以上、女在54岁以上而实际经常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数。 7、乡村实有从业人员:指乡村人口中实际参加各种行业劳动并取得实物或货币收入的劳动力人数。包括劳动年龄内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和超过劳动年龄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数。 8、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是指直接参加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从业人员以及直接从事采集、捕猎劳动的从业人员。 9、工业从业人员:是指主要从事工业生产、服务、管理的从业人员。工业生产活动包括下列两个方面:(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

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附件9 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T-1)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一年。(T-2)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二年。 一、制造业指标解释 1、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和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际控投权)等应该列入会计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企业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经按合并报表原则处理后的合并营业收入。包括工业性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与旅游酒店服务等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 2、企业利润总额: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亏损以“-”号表示)。包括企业的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各种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3、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企业销售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总额。 4、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 5、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指企业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创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购买自制设备支出、其他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6、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指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支出。 7、资产负债率:指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也就是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例关系。参考公式:资产负载率=(总额/总额)*100% 8、年缴纳的税金:主要指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收之和。主要包括所得税、流转税、资源税、行为税等。 9、银行信用等级:衡量企业的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管理、履约情况、发展能力与潜力。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CCC级、CC级、C级和D级,共十个信用等级。 10、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指企业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当年)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科技项目,包括当年完成、年内仍在进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开发项目的性质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11、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指研究开发周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技术开发项目数。

工业企业主要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一、工业总产值的定义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本年内销售,只要是本年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2)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3)“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二)、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1)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本年内生产,并在本年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本年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

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年度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年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三)、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1)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2)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b、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2011年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填报说明 一、填表对象要求 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企业 一、名词解释 1.期初:年报报表中的期初是指年初,比如2011年年报中的期初是指2011年1月1日。 2.期末:年报报表中的期末是指年末,比如2011年年报中的期末是指2011年12月31日。 3.代偿回收额:填写本期实际回收的担保代偿金额。 4.担保代偿额:指担保机构发生代偿的金额,报表中担保代偿额的“本期增加值”指本年新增的担保代偿额,不扣除追偿额。 5.担保损失额:担保损失额指有诉讼判决书或仲裁书和强制执行书,或者其他足以证明损失已形成的证据,证明担保代偿已无法收回的部分。 6.委贷:委贷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发放的贷款。受托金融机构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从中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7.存入保证金:指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向受保企业收取的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构成担保机构的一项流动负债。 8.贷款担保: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小额贷款公司或信托公司)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债务时,由担保机构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主要包括企业融资类贷款担保及个人消费类贷款担保等。 9.票据承兑担保: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票据承兑所发生的债务予以保证的行为,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商业汇票担保及其他票据担保等。 10.信用证担保是指客户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时,融资性担保机构就客户依约偿债能力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11.信托计划担保:为保证购买信托计划的投资人利益,为信托计划的发行人,对投资人投资本金的安全以及约定的收益而担保的一种担保。 12.短期融资券担保:为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人提供担保,以保证债券到期本金、利息的及时偿还。 13.融资租赁担保:融资租赁担保是指承租人采用租赁方式取得设备时,委托担保人为出租人提供保证。当承租人未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给付租金时,由担保人代为给付。 14.非融资性担保:包括诉讼保全担保及履约担保,如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 15.履约担保:受保企业履行了其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之后,保证人将保证购销合同中有关货款支付、货物供应等结算条款或违约金支付条款得到执行的业务。

常用经济术语和统计指标解释

常用经济术语和统计指标解释 1.国生产总值(GDP) 指一个国家(地区)领土围,本国居民和外国居民在一定时期所生产和提供最终使用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从生产角度说,它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之和;从分配角度说,是这些部门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和固定资产折旧等项目之和;从使用角度说,它是最终用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流动资产以及净出口的产品和劳务。 2.总产出 指一个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生产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的总和,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总成果,即社会总产品。包括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总产出。 3.中间投入 指一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费和使用的所有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各种服务的价值。 3.增加值 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余额,反映一定时期各部门、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也就是本部门、本单位对国生产总值提供的份额。 4.国民生产总值(GNP) 等于国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净额和财

产收入净额(来自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红利、利息、地租等财产收入扣除支付给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的余额)之和。 5.世界上通行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它是世界上通行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 6.中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气、热水、煤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门: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

党员信息采集表(表样)及指标说明

党员信息采集表注意事项:1、需要填写日期的必须具体到日。

党员信息采集表指标说明 表一:基础信息 注意事项:籍贯必须填写到所在的县市。 表二:党籍信息 指标解释: 1、“上级党组织批准日期”是指上级党委或党工委批准时间,学生党员为上级党总支批准时间。 2、“加入中共组织类型”是指新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发展、其他组织推荐、特殊情况发展、重新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直接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直接批准重新入党者为中共正式党员、恢复党籍、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 3、“预备党员转正情况”是指按期转正和延长预备期转正。 表四:扩充项信息 指标解释: 1、“参加工作日期”是指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时间。 2、“其他党团”是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会员、中国民主同盟盟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中国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盟员、无党派民主人士。 表五:学位学历信息 指标解释:“教育类别”是指全日制教育或在职教育。 表七:单位、职务及工作岗位日期 指标解释:

1、“单位”和“任职机构”均为现在转入的单位。 2、“职务”一般干部填“科员”,其它按照任命文件填写。 3、“职务级别”包括科员、副科、正科、副处、处级等。 4、“批准任职日期”为任命文件下发日期。 表八:工作岗位信息 指标解释: 1、“工作岗位”是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有经济控制企业管理人员、公有经济控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非公有制经济控制企业管理人员、非公有制经济控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民办非企业管理人员、民办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固定工(含营业员、服务员)、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合同制工人(含营业员、服务员)、公有经济控制单位临时工、非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固定工(含营业员、服务员)、非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合同制工人(含营业员、服务员)、非公有经济控制单位临时工、从事农业生产人员、从事渔业生产人员、从事牧业生产人员、其他农牧渔民、军人、武警、学生、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 2、“新社会阶层类型”是指民营科技企业技术人员、创业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劳动者、私营业主、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 3、开始时间:写此岗位开始的时间。 4、一线情况:有级别的实职领导不填。有级别的非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及普通工作人员均填机关一线。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1、统计调查对象:除第一产业(农业)和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单位,均需上报各类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12个行业及其他房地产业1个大类。 2、上报网址:http://60.190.71.140:8010(温州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报表在线填报系统)。 3、上报时间:2007年年报2008年1月25日前上报。2008年定期报表:3月15日前上报1-2月份统计报表,6月15日前上报1-5月份统计报表,9月15日前上报1-8月份统计报表。 4、报表调整说明: 为与2007年新会计制度做好衔接,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调整了以下几个指标: (1)“财政拨款”调整为“财政拨入(补助)收入”,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行政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拨入经费”,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补助收入”;2006年对应“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拨款”。 (2)“人员支出”调整为“工资福利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工资福利支出”;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人员支出”。 (3)“公用支出”调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公用支出”扣除“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科目后的数据。 (4)“各种设备、交通工具及图书资料购置费”调整为“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对应数据都可以从当年“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相应科目加总得到。该指标由原来“公用支出”的小项调整为“商品和劳务支出”的并列项,对应的平衡关系也作了调整。 5、主要指标审核关系:

《学生基本信息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学生基本信息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篇一:学生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1 学生基本信息表 学校名称: 填表人:填表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带星号的为必填项): ★1.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2.性别:1-男,2-女。★3.出生日期:在公安户籍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时间日,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日期填2位数字。如:“20110101”。★4.出生地:学生出生所在的行政区划。请先查找出生地行政区划,并在代码后加6个0,如:“430105000000”。★5.籍贯: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现多用于父辈以上的居住地。★6.民族:学生的民族,以户口本为准。★7.国籍/地区:学生所属的国籍/地区。 ★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Z-其他。身份证件类型为Z-其他时,身份证件号可不填,但学校需提供学生在本校就读证明(需学生和家长签字,学校盖章,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身份证件类型

为Z-其他以外的证件类型时,身份证件号必填。★10.港澳台侨外:在大陆上学,持非大陆身份证明的学生的来源类型,分为:‘00-否,01-香港同胞,02-香港同胞亲属,03-澳门同胞,04-澳门同胞亲属,05-台湾同胞,06-台湾同胞亲属,11-华侨,12-侨眷,13-归侨,14-归侨子女,21-归国留学人员,31-非华裔中国人,41-外籍华裔人,51-外国人,99-其他。★11.政治面貌:分为:“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13-群众”。★12.健康状况:学生的身体情况,分为:“10-健康或良好、20-一般或较弱、30-有慢性病、40-有生理缺陷、50-残疾”。★13.照片:导入学生的照片。 14.姓名拼音:姓名全称的汉语拼音。 15.曾用名:曾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16.身份证件有效期:身份证件上显示的有效期限。★17.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所在行政区划。请先查找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并在代码后加6个0,如:“430105000000”。★18.户口性质: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的类别,分为“1-农业户口,2-非农业户口”。 19.特长:填写学生特长信息。 20.学籍辅号:填写各省本地的学生编号,用于地方系统与中央系统对接。★ 21.班内学号:学生班级内编码。★22.年级:学生就读年级。如:“小学2013级,中学2013级”。 ★ 23.班级:学生就读班级。4位入学年份+1位学段编号+2位班级编号,其中学段编号为1-小学,2-初中。如:2013101。★24.入学年月:入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时间,年填4位数字、月填

读懂中国经济发展必须掌握的100个常用统计指标解释

读懂中国经济发展必须掌握的 100个常用统计指标解释 1.什么是GDP?如何全面看待GDP? GDP是英文Gross Domestic Product的缩写,就是国内生产总值。省及省以下称地区生产总值或生产总值,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它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总规模,在诸多经济指标中居于中心地位,是反映经济运行状况最重要的指标,是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总体情况的晴雨表。 GDP核算的对象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常住单位,即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一定场所、从事一定规模的经济活动并超过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的经济单位。如美国公司在中国投资开办的工厂所创造的增加值要计入中国的GDP,而中国公司在美国投资开办的工厂所创造的增加值,要计入美国的GDP。 GDP核算的范围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的生产活动。GDP核算的生产范围包括三部分:第一,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或服务的生产,如机械设备制造企业生产的机械设备,娱 1

乐服务企业提供的娱乐服务;第二,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如农民自产自用的粮食;第三,自有住房提供的住房服务和付酬家庭雇员提供的家庭服务的自给性生产,如城乡居民自有住房服务。 GDP是世界组织和各国官方普遍认可、广泛采用的重要经济指标,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感叹GDP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之所以如此,当然是因为GDP自身的科学性和优越性所决定的:GDP涵盖了国民经济活动的各行各业,计算简便,可操作性较强。它采用“增加值”的概念,剔除了传统总量指标——社会总产值的重复计算,从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上分别统计的新增投入及附加价值,理论上说不重复、不遗漏,比较准确、全面地反映了一定时期内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总量,是政府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各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经济实力比较的重要指标。 当然,GDP的缺点也十分突出。 第一,GDP忽视了社会生产所消耗的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成本,相反,GDP计算中还记入不少与福利无关的费用(如环境污染恶化导致的居民“抵御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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