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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患者再次诊断管理办法

精神障碍患者再次诊断管理办法
精神障碍患者再次诊断管理办法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障碍患者再次诊断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符合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种情形(即有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危险的)的患者或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为保护患者及其监护人权益,我院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我院医务处为再次诊断的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再次诊断申请、指派医生、以及在我院住院的患者的再次诊断和医学鉴定的信息登记。

二、我院指派的进行再次诊断的两名精神科执业医师中,必须有一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临床专家。医务处建立再次诊断的会诊专家库,负责指派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临床专家参加医院内外的再次诊断。

三、在我院住院的患者申请我院再次诊断的参照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中精神状态鉴定收费。我院接受来自其它医疗机构的患者或其监护人的再次诊断申请,指派医生到其它医疗机构进行再次诊断的,按院外会诊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并由申请人负责往返交通或支付交通费用。

四、患者或其监护人应当自收到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或者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提出再次诊断的书面申请。

五、患者或其监护人要求在我院进行再次诊断的,由申请人向患者的主管医生提出,填写《再次诊断申请书),由主管医师上是所在科室主任(或科室主任委托代为负责的副主任)签字后,由主管医师当日提交给我院医务处。

医务处在接到患者或其监护人的再次诊断要求后,进行信息登记,在三个工作日内指派二名初次诊断医师以外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包括一名副高以上职称)进行再次诊断,并在再次诊断后3个工作日内向患者或其监护人出具再次诊断结论。

再次诊断结论原件一式两份,加盖诊断专用章,一份交由监护人,一份留存病历。

六、对提出再次诊断或医学鉴定的,主管医师应当及时做好相应病历记录,内容包括提出申请、接受申请、再次诊断、诊断结论等过程。

七、对再次诊断结论有异议的,患者或其监护人可以自主委托依法取得执业

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我院将依法公示经公告的鉴定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

八、患者或某监护人申请某它医疗机构进行再次诊断的,由患者本人或监护人自主向该医疗机构提交申请。

九、其它医疗机构接受在我院住院的患者或其监护人的申请,指派医生到我院进行再次诊断的,前来承担再次诊断的二名医师需持所在单位的介绍信或指派书,到我院医务科进行接洽、登记,我院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积极配合。

患者或某监护人应当将其它医疗机构的再次诊断结论复印件一份交给主管医生留存病历。

十、有关鉴定机构接受患者或某监护人的委托,来我院进行医学鉴定时,前来鉴定的鉴定人需持所在单位的介绍信或指派书到我院医务科进行接治、登记,我院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积极配合。

十一、来自其它医疗机构的患者或其监护人向我院提出再次诊断申请的,应向我院医务科递交申请书。医务科在接到申请书的七个工作日肉,指报两名没有对该患者进行过诊治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包括一名副高以上职称),持医务科出具的介绍信到该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再次诊断,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再次诊断结论。一

'再次诊断结论原件一式三份,加盖诊断专用章,两份交给患者或某监护人,一份留存我院医务科。

本管理办法自2014年4月30日起实施。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版)——妄想性障碍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版)——妄想性障碍 一、概述 妄想性障碍又称偏执性精神障碍,是一组以系统的妄想为唯一或 突出临床症状的精神障碍。妄想往往较为持久,甚至持续终身。妄想的内容多与患者的生活处境相关,常为被害、疑病或夸大性质的,也有与诉讼或嫉妒相关的,或表现为坚信其身体畸形,或确信他人认为自己有异味或是同性恋者等。该病较少见,患病率为 0.01%~0.03%,多在30 岁以后起病,以女性居多,起病通常较缓慢,病程迁延,多不被周围人所察觉,常不主动就医。患者往往存在一些不健全人格特征,包括固执偏见、敏感多疑、自我为中心,人际关系差、易将别人的行为误解为有敌意或轻视的含义。在不涉及妄想内容的情况下,患者常常并不表现出明显的精神异常,并有一定的工作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正常生活,一般也不出现明显的人格衰退和智能缺损。 二、病因、病理及发病机制 妄想性障碍的病因和发病机制尚不明确。遗传和环境因素的相互作用,包括不健全的人格特征和一些不良的精神心理应激因素可能参与该病的发病过程。社会孤立、有感觉缺陷、经济地位较低、移民、高龄、家族史阳性,以及一些器质性因素(如伴有意识丧失的头部创伤、发病前药物滥用)等可能是妄想性障碍发生的危险因素。 三、临床特征与评估 (一)临床特征 妄想性障碍以系统的妄想为主要临床表现(以被害妄想居多),

这些妄想常持续存在,但多为非奇怪的妄想,妄想内容与现实生活存在密切联系,似乎事出有因,言谈举止和情感反应与妄想相一致,尽管不可信,但却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并不像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妄想那么荒谬、离奇和易于泛化。典型病例常缺乏其他精神病性改变,但部分患者可间断出现情绪症状和幻觉,但这些情绪症状和幻觉通常只存在于与妄想信念相关的时期,且历时短暂、不突出,患者的一般功能受损通常不明显。 (二)评估 由于妄想性障碍患者常缺乏自知力,在进行评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当讨论触及患者的妄想症状时,检查者应保持理解的态度和对患者所关心事物的兴趣和耐心,这样可以减轻患者的不信任和回避,以便于进一步揭示妄想的内容;②需要评估患者对妄想内容涉及的对象可能造成的危险和愤怒程度,并制订相应的防范计划;③除精神科常规的症状评估外,对妄想性障碍的评估还需要注意收集相关的阴性依据,以排除其他可能的精神障碍。 四、诊断及鉴别诊断 (一)诊断要点 妄想性障碍是以一种或一组相关的妄想为特点,病程持续至少 3 个月(通常更长),不伴有抑郁、躁狂或混合发作等情绪症状,无精神分裂症的其他特征症状(如持续的幻听、思维紊乱、阴性症状),但如果感知障碍(如幻觉)与妄想有关,仍可考虑本诊断。除了与妄想直接相关的行为和态度外,其他言语和行为通常不受影响。这些症状不是另一种疾病或疾病的表现,症状不能归因于其他疾病(如脑肿瘤),并且不是由于物质或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如皮质类固醇),以及戒断(如酒精戒断)的作用。

西溪镇关于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doc

西政字〔2017〕68号 西溪镇关于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现实危害,努力打造“平安西溪”,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专项行动,请各单位按方案内容严格落实。 附:2017年西溪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4日

2017年西溪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 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现实危害,努力打造“平安西溪”,着力构建“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卫生为主、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格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央综治《关于近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中综委密电[2017]27号)、省综委等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浙综委办[2017]1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近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一)摸清患者底数。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彻底摸清本辖区范围内的全部人口(包括外来流动人口)中的所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逐一登记备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明确重点对象。对排查发现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逐一进行诊断和评估,对有肇事肇祸(倾向)和危险性等级3级及以上的患者全部纳入管理。 (三)落实救治救助。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对新发现的确诊患者、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及时进

行治疗、随访或收治住院,落实贫困患者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落实精神残疾人相关救助工作。 二、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排查活动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和残联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精神障碍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开展逐村逐户排摸登记,共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理、救助等相关工作。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综治部门:负责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治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将排查、救治救助工作纳入平安综治考评,加大考核力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摸登记、统计分析,组织专家组队疑似患者进行诊断、危险性评估、医疗处理和建立健康档案等工作,并将相关数据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 派出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摸工作,对接处警中涉及的流浪乞讨且查找不到监护人或无法查明身份的疑似患者进行送诊;会同卫生计生等部 门做好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和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在完善强制医疗条件的前提下,依法做好强制医疗收治工作。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 年版)-失眠障碍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 年版)-失眠障碍 一、概述 失眠障碍(insomnia disorders)是指尽管有适宜的睡眠机会和环境,依然对于睡眠时间和(或)睡眠质量感到不满足,并引起相关的日间功能损害的一种主观体验,可单独诊断,也可与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或物质滥用共病。失眠障碍的患病率为 10%~20%,其可能的

危险因素包括高龄、女性和失眠障碍家族史等。失眠障碍不仅会降低患者生活质量,影响个人的工作、事业发展,还会引发一系列躯体和精神疾病,已发展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心身健康问题。 二、病因、病理及发病机制 (一)分子遗传学机制 失眠障碍的遗传度为 30%~60%。候选基因研究指出,Apoε4、PER3、HLADQB1*0602 及5HTTLPR 基因可能与失眠有关。 (二)过度觉醒假说 失眠障碍患者可能处于高觉醒状态,表现为 24 小时新陈代谢率和心率增快、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和皮质醇水平升高、睡眠及清醒时脑电频率增快、白天多次小睡潜伏期延长。 (三)3P 假说 3P 假说又称Spielman 假说,是用来解释从正常睡眠到慢性失眠进程的认知行为假说。包括失眠的易感因素(Predisposing factor) (如年龄、性别和失眠易感性)、促发因素(Precipitating factor)(如生活事件和应激事件)和维持因素(Perpetuating factor)(如不良行为和信念)。 (四)刺激控制假说 该假说认为,如安静黑暗的环境是促进睡眠的相关刺激,而如使用手机或焦虑担忧是阻碍睡眠的刺激,当促进睡眠的因素不足或阻碍睡眠的因素增多即可导致失眠。失眠的刺激控制治疗就是要将阻碍睡眠的刺激与睡眠分离,并重新建立促进睡眠的刺激与睡眠之间的条件反射。 (五)认知假说 慢性失眠患者往往存在与失眠相关的不良认知模式,如容易出现

XX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情况汇报

XX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 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XX 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该方案,从方案下发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网格式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行动。现将近期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巡查工作摆到重视工作位置。我镇从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患者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接到工作要求后,及时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工作专班,并制定行动方案。于5月9日召开工作专班和村“两委”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排查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为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治救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全面排查,最大限度地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视线。全面掌握全镇各类精神病人员基数根据派出所、卫生院提供的信息名单基础上,排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工作专班从5月16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各村(居)“两委”干部逐门逐户按照“镇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对全镇范围内在册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开展一次“地毯式、全覆盖”排查,掌握底数信息。对排查出来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统一登记造册,建立管控

档案,尽最大能力做到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清、情况明,基本信息掌握得了,现实动态控制得住”,并及时消除社会隐患。工作专班至现阶段共排查出精神障碍患者188人(原在册187人)。其中三级以下157人,疑似三级以上9人,在册死亡3人,新发现精神障碍患者的6人,在册外出居住14人,排查建档166人。 3、明确责任,认真落实“三位一体”的包户责任。在通过前期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每一个排查出在家居住的精神障碍患者落实村(居)干部、民警和监护人“三位一体”的包户责任。对随访医生鉴定出有三级以上严重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拟定包户民警,并督促其监护人加强日常管控,防止发生伤人或危害社会稳定问题出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在总结前期走访经验的基础上,工作专班继续对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走访排查,努力做到排查走访对象“不遗不漏”。 2、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在排查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将及时组织人员对前期排查档案进行整理归类,并形成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前期摸排出的疑似三级以上精神障碍患者,我镇将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邀请专家对该类人员进行诊断复核。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版)——强迫症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版)——强迫症 一、概述 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OCD)是一种以反复、持久出现的强迫思维和(或)强迫行为为基本特征的精神障碍。强迫思维是以刻板的形式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的表象或意向,强迫行为则是反复出现的刻板行为或仪式动作。患者明知这些思维和(或)动作没有现实意义、没有必要、多余;患者有强烈的摆脱欲望,但却无法控制,因而感到十分苦恼。这类疾病在精神障碍中以病因复杂、表现形式多样、病程迁延为突出特点。 世界范围内报告的强迫症终生患病率为 0.8%~3.0%。国内报告的强迫症时点患病率为 0.1%~0.3%,终生患病率为 0.26%~0.32%。强迫症有两个发病高峰期,即青少年前期和成年早期,多发病于 19~ 35 岁,至少1/3 的患者在15 岁以前起病。儿童强迫症的患病率为2%~ 4%,多起病于 7.5~12.5 岁。儿童强迫症的男女比例为3:2,但从青 春期开始,男性和女性患病率基本相当。 二、病理、病因及发病机制 强迫症是一种多维度、多因素疾病,发病具有鲜明的生物-心理- 社 会模式特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生物学因素 1.遗传因素:是多基因遗传方式。强迫症患者的一级亲属患病率比一般人群高出 5~6 倍,而且其先证者如在童年确诊则有着更高的

患病风险。遗传度可能据原发症状的不同而相异。 2.神经生化因素:许多中枢神经递质如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等在强迫症患者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异常,特别是各种神经递质的失衡状态可能是强迫症的重要原因。 3.神经内分泌因素:患者在基础或刺激状态下丘脑下部-垂体激 素水平存在异常。 4.神经免疫因素:感染或免疫中介因素至少在部分强迫症患者亚群中起一定作用。 5.神经电生理学:强迫症对刺激的过度觉醒和过度专注有关,额叶皮层的过度兴奋所致。 6.神经影像学:由脑通路功能异常引起,主要是眶额皮质-纹状 体-丘脑环路异常。 (二)心理及社会因素 1.人格特点 强迫症的人格特点是过分追求完美、犹豫不决、敏感、人际关系欠佳、情绪不稳。经常把自己活动的目标拘泥于自身,偏重于自我内省,特别关注自已的躯体和精神方面的不快、异常、疾病等感觉,并为此而忧虑和担心,以自我为中心,被自我内省所束缚。 2.家庭因素 存在不良的家庭环境,主要是对于父母控制的给予和需求之间的不恰当,如家庭成员间亲密程度低、缺乏承诺和责任、对立和矛盾冲突较多、家庭规范和约束力不够、自我控制力差。 3.诱发因素 相当一部分患者起病有一定的心理因素,尤其是急性起病的患者。即使是慢性发病的患者也常常可以追溯到来源于日常生活中的各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2018年版) 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管理、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充分发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含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下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提高防治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本规范的服务对象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限于上述六种疾病。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 1.1 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研究制定辖区精神卫生政策和相关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综合管理、救治救助、人才培养、机构运行、保障等问题,负责组织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开展与督导。探索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和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康复服务模式,完善医院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对口帮扶”等工作制度,在辖区组织开展精神卫生科普宣传、患者诊断复核、病情评估、调整治

伪装精神病的识别

伪装精神病的识别 国家心理咨询师吴剑 2013年5月24日 所谓伪装就是指掩盖事实真相,表现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行为。在司法精神病鉴定工作中,识别被鉴定人是否伪装,还事实真相,维护司法公正,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由于伪装是一种特殊的心理行为,其表现形式极其复杂,又缺乏实验室客观检查支持,所以识别,检测伪装是一项长期而困难的工作,有关伪装的识别技术在实践中逐渐得到了高度重视。一些方法如:二项必选检查,简易精神症状自陈量表评定,测谎仪,简单常识检查,心理测评,生理生化测验等。但是在司法鉴定实践中还是要司法鉴定人综合被鉴定人有无家族史,作案时和作案后情况及诊疗史,临床表现,精神检查,其他医学辅助检查等各方面资料(综合法,是金标准),才能作出相对正确的诊断意见,其主观成分仍然比较突出。在精神检查中,给把鉴定人一些简单指令,如令其张嘴,伸手等,看其执行情况,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断其是否伪装,或者判断其是否伪装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这为指令执行检查方法。 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的鉴定条件。使用指令执行检查工具,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5项内容。1、让被试者回答自己的姓名(叫什么名字),2、令被试者张嘴伸舌,3、令被试者伸手让检查者摸脉,4、令被试者将检查者述说的一个5位数倒着说出来,5、令被试者用自己的右手小拇指经过脑后摸一下自己的左耳朵。记分5级,0-4分,对指令完全服从0,大部分服从1,部分服

从2,大部分不服从3,完全不服从4.满分20,分数高到低为伪装,部分伪装,无伪装。<7分无伪装,<14分部分伪装,≥14分为伪装。开始指导语是:刚才两个医生询问了你一些情况,现在我再向年了解一些情况。 二项必选检查(刘仁刚版)。有比较不合作,不合作,欠合作为伪装,合作为无伪装。 金标准是ccmd-3诊断无病和诈病标准为原则和依据。1、存在装病的动机和目的(凡是接受司法鉴定都考虑),2异常表现是否符合精神疾病的规律,3、起病、发病、病程、转归、异常表现的变化是否符合精神疾病的特点,4、既往有没有精神疾病史,包括家族史,5、作案过程,目的,动机,是否有精神病理性内容,6、精神检查是否有不合作,做作,夸大,装傻,伪装的情况,7、是否存在明显的因疾病获益的心理行为,8、是否能用原有疾病解释其症状,9、精神检查时的表现是否与其他资料上的内容和其社会功能相符合,10、被检查者是否承认伪装,11、不参照任何其他检查内容,如二项必选检查等,12、其他识别伪装精神病的方法。 主要标准是敏感性,就是金标准确诊为伪装,指令执行检查被诊断伪装的比例。特异性,就是金标准确定为无伪装组,指令执行检查被诊断为无伪装的比例。 伪装是一种有目的的掩盖事实真相,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行为。伪装不是一个诊断,是一种没有确定诊断标准的行为,伪装是人的一个复杂的认知心理过程,是一个尚未被阐明的高级神经功能。从对周围环境不

精神障碍的分类和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得分类与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得制定,就是精神病学领域近20年所取得得重大进展之一,它一方面促进了学派间得相互沟通,改善了诊断不一致得问题,有利于临床实践,另一方面在探讨各种精神障碍得病理生理及病理心理机制、心理因素对各种躯体疾病得影响以及新药研制、 临床评估与合理用药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一节基本概念 一、精神障碍分类得目得 疾病分类学得目得就是把种类繁多得不同疾病按各自得特点与从属关系,划分为类、种、型,以便归成系统。精神障碍得分类就是将纷繁复杂得精神现象,根据拟定得标准加以分门别类得过程.其意义在于:促进相互交流、合理得治疗与预防及预测疾病得转归。?二、精神障碍分类得基轴?分类就就是按某种规则将事物纳入一种类目系统得方法.疾病分类得基轴有多种,对疾病按病因、病理改变进行诊断与分类,就是医学各科所遵循得基本原则.但在精神医学实践工作中,只有10%左右得精神障碍病例得病因、病理改变比较明确,而90%左右得病例则病因不明。因此精神障碍得诊断与分类,无法全部贯彻病因学分类得原则。目前精神障碍分类得基轴主要就是依据症状表现。但必须指出,这种诊断只能反映疾病当时得状态,若主要症状改变,诊断可能随之改变,而且病因不同但症状相似得不同疾病会得出相同得诊断,但症状学分类有利于目前得对症治疗。?三、精神障碍得诊断标准 由于大部分精神障碍缺乏客观得诊断指标,不同得医师对同一疾病得理解与认识又有差异,导致临床医师对同一病人得诊断一致性差;而诊断不一致使研究结果无法比较与难以解释,这一直就是困扰功能性精神病研究得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制定统一得精神障碍诊断标准意义重大。 诊断标准就是将疾病得症状按照不同得组合,以条理化形式列出得一种标准化条目.诊断标准包括内涵标准与排除标准两个主要部分.内涵标准又包括症状学、病情严重程度、功能损害、病期、特定亚型、病因学等指标,其中症状学指标就是最基本得,又分必备症状与伴随症状。下面以我国目前得精神分裂症得诊断标准为例,说明各种标准得意义. (一) 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有规定;?1.反复出现得言语性幻听; 2.明显得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它荒谬得妄想;?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7。情感倒错,或明显得情感淡漠;?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9.明显得意志减退或缺乏.?(二)严重程度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三)病程标准:?1.符合症状标准与严重程度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与心境障碍得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心境障碍得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精神分裂症得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四)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与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缓解得精神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四、多轴诊断 所谓多轴诊断就是指采用不同层面或维度来进行疾病诊断得一种诊断方式。1975年Rutter首先提出儿童精神障碍得多轴诊断,Ottessen提出四轴诊断,即症状学、严重程度、病程、病因(躯体得、心理得、多种因素、原因未明)诊断精神障碍.在DSM系统中,从DSM-III开始使用多轴诊断,目前使用得DSM-IV共有5个轴,分别为:?轴I:临床障

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方案(最新)

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X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面开展排查工作,摸清基础信息(包括身份、监护人、亲属、单位、异常史、肇事肇祸史、办理医疗保险、精神医学诊断以及危险程度等情况),重新评估诊断,逐一登记建档,实现三个100%的目标(走访排查对象的人口覆盖率100%、患者在卫生计生系统的建档管理率100%、三级及以上重性患者在公安机关的列入管控率100%),为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患者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不遗不漏”。按照“镇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对全区在册和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排查,掌握底数信息。 ——坚持边排查边救治救助。一经排查发现并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登记建档的同时,即由综治、卫计、民政、公安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立即落实救治救助措施。

——坚持统筹协作。发挥综治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和公安机关的牵头推进作用,加强综治、公安、财政、人社、卫计、民政、残联、妇联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一体化排查监测机制。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贯彻《精神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单位、病历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坚持“双排查、双通报、双列管”。对风险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患者,现住地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均要将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实行“双排查、双通报、双列管”制度。外地户籍的常住患者由现住地派出所负主责,户籍地派出所配合;临时居住患者由户籍地派出所负主责,现住地派出所配合。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区级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建立综治部门牵头,公安、财政、人社、卫计、民政、残联、妇联等部门组成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分析、研究排查工作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通报排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排查、救治救助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抓好任务落实,提高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水平,减少和防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区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和综治年度目标考核。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

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2018年版)的通知 国卫疾控发〔2018〕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适应精神卫生工作发展需要,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请遵照执行。原卫生部发布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卫疾控发〔2012〕20号)同时废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2018年版) 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管理、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充分发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含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下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提高防治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本规范的服务对象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限于上述六种疾病。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 1.1 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研究制定辖区精神卫生政策和相关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综合管理、救治救助、人才培养、机构运行、保障等问题,负责组织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开展与督导。探索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和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康复服务模式,完善医院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对口帮扶”等工作制度,在辖区组织开展精

模板-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与管理实施方案职责分工

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与管理实施方案 职责分工 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与管理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的有关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x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组 长:xxx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组长:xxx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xxx 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成 员:xxx 县民政局局长 xxx 县财政局局长 xxx 县卫计局局长 xxx 县政法委副书记 xxx 县残联理事长 xxx 县司法局局长 xxx

县文广新局局长 xxx 县教体局局长 xxx 县人社局局长 xxx 县社区办主任各乡(镇)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 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统计汇总各类数据,提出工作意见及建议。 二、职责分工民政部门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 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收集、梳理所属福利机构和救助站收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相关信息;参与做好严重精神患者日常筛查、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专项资金列入预算,按时划拨专项经费,加强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卫计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精神(心理)卫生工 作规划,配合公安、民政部门做好街头流浪的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救治工作;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登记、诊断、危险性评估、医疗救助、患者信息采集及专治药物发放工作;协调各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对管辖区域内目标人群开展健康体检,健全健康档案,实时随访掌握居家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动态基本信息。 残联负责参与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残疾证办理 工作,统计精神残疾人员有关情况并及时通报公安、卫生计生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 年版)-分离性身份障碍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 年版)-分离性身份障碍 一、概述 分离性身份障碍(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既往被称 为多重人格障碍,患者身上存在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身份或人格,每一种都表现出一种独特的自我体验,有独特的与自身、他人和世界的关系模式。在患者日常生活中,至少有两种分离的身份能够发挥作用,并反复对个人的意识和心理进行控制,所有其他的分离性症状都可出现在患者身上:如遗忘、神游、人格解体、现实解体等,故症状异质性非常大。这些症状不能用其他精神疾病或躯体疾病解释,并导致个人、家庭、社会、教育、职业或其他重要领域中的功能受到严重损害。 人群中分离性身份障碍的患病率约为 2%,女性多见,有报道85%~97%的患者发病与个体经历严重童年创伤密切相关,身体虐待和性 虐待最为常见。 二、临床特征与评估 (一)临床特征 分离性身份障碍患者的临床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记忆的分离 患者有一段时间记忆缺失,这种缺失不是遗忘,因为当患者进入

到另一种身份时可能回忆起在其他身份中缺失的记忆片段;由于这种缺失不完整,进入一种身份时可能会受到另一身份相关片段记忆的干扰,患者为此感到非常困惑。 2.分离性身份的改变 患者常在不同或相同的时间体验不同的精神活动,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相对独立的人格特征及行为,不同或相同时间的不同人格特征彼此独立,可交替或同时出现。儿童青少年分离性身份障碍的表现可能是有一个生动的或自主想象与虚构的同伴陪伴,虚构的同伴可通过听幻觉控制孩子的某些行为。 3.其他症状 患者常伴有抑郁心境,一些分离性身份障碍的患者同时符合抑郁障碍的诊断标准。患者常有频繁、快速的情绪波动,但常由创伤后和分离症状所引起,与双相障碍中抑郁躁狂交替发作不一致。有些患者可能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相关的症状,如焦虑、睡眠障碍、烦躁不安、心境障碍等。 在分离性身份障碍中常见强迫性人格特征,也可并发强迫症状,如患者重复检查以确保没有人进入自己的房间,强迫洗涤来消除被虐待时肮脏的体验,重复计数来分散被虐待的焦虑等。 (二)临床评估 在临床检查中,下述问题有助于发现分离性身份障碍: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请让患者描述事件。要确保在此期间没有中毒事件的发生。 1.你是否感到在不同环境中自己的举止行为差异很大,像不同的两个人?觉得你不止是一个人?好像还多出了一部分或多出了另一面?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症状识别与处理原则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的症状识别及处理原则 一、定义 (一)、概念 ⒈ 癫痫是由多种病因引起的脑部疾病。患者脑部持续存在能产生癫痫发作的慢性病变,并出现相应的神经、精神临床综合征,以及社会学方面的后果。 ⒉ 癫痫与痫性发作 ⑴ 临床上每次或每种发作的过程称痫性发作(seizure) 一个癫痫病患可有数种痫性发作; ⑵ 由一组相似症状和体征组成的特定癫痫现象称为癫痫综合征。 ⒊ 癫痫性精神障碍 ⑴ 癫痫发作时表现感觉、运动、意识、自主神经、行为,以及精神功能等障碍或兼有; ⑵精神障碍是癫痫常见的临床表现,癫痫性精神障碍系从精神病学角度研究癫痫相关精神症状的诊断和治疗。 (二)发病机制 ⒈ 痫性放电(致痫神经元); ⒉ 痫性放电传播(同步放电); ⒊ 痫性放电终止(负反馈)。 (三)病因分类 ⒈ 继发于各种 CNS 病变:症状性癫痫; ⒉ 遗传相关因素:特发性癫痫; ⒊ 病因不明:隐源性癫痫(60%~70%)。 (四)诱发因素⒈ 视觉刺激;⒉ 过度疲劳;⒊ 睡眠;⒋ 内环境改变;⒌ 饮酒、物质滥用;⒍ 药物;⒎ 心理社会因素(应激、情绪)。 二、临床表现 (一)癫痫的分类 癫痫发作国际分类主要根据发作时临床表现与 EEG 特点: ⒈ 部分性发作:放电传播或 EEG 改变提示一侧半球局部神经元受累的发作; ⒉ 全面性发作:放电传播或 EEG 改变提示双侧半球同时受累的发作; ⒊ 不能分类的发作:资料不充足或不完整,不能分类或无法归类。 (二)部分性发作 ⒈ 单纯部分性发作⑴ 痫性发作中无意识障碍持续时间不>1 分钟, 起始与结束均较突然。①运动性发作;②感觉性发作(躯体感觉或特殊感觉);③自主神经性发作;④精神性发作。⑵ 运动性发作。⑶ 身体局部发生不自主抽动。⑷ 手指抽动-腕部-前臂-肘-肩-口角-面部发展称 Jackson 发作。⑸ 感觉性发作(躯体感觉或特殊感觉):一侧肢体麻木、针刺、闪光、眩晕。⑹ 自主神经性发作:出汗、立毛、呕吐、腹痛、排尿感、瞳孔散大。⑺ 精神性发作:错觉、复杂幻觉、情绪异常、记忆障碍。 ⒉ 复杂部分性发作表现⑴ 也称颞叶癫痫或精神运动性发作;⑵ 伴不同程度意识障碍;⑶ 痫性放电通常起源于颞叶、额叶、嗅皮质可先出现单纯部分性发作, 再出现意识障碍;⑷ 仅存在意识障碍,表现成人发作意识模糊或丧失,类似“失神”;⑸ 意识障碍+自动症;⑹ 自动症:是癫痫发作时或发作后处在

04第四章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一、目的及要求 1.掌握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的基本概念。 2.了解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制定的意义。 3.了解国际精神障碍分类系统及美国现行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4.了解我国目前所用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 二、各节应了解和掌握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基本概念 掌握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的基本概念。 2.了解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制定的意义,熟悉诊断标准中的主要指标。 常用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了解国际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了解美国现行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3.了解我国目前所用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了解CCMD-3的主要分类类别。 三、练习题 (一)选择题 【A型题】 1.关于制定诊断标准的主要目的,下列说法哪项不对 A.提高诊断一致性 B.便于医师或研究者之间的相互交流 C.能为不同理论学派的医师和研究者所接受 D.便于科研的病例选择 E.便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精神医学模式 2.有关等级诊断叙述,以下哪项不对 A.按疾病症状严重性成金字塔排列 B.如果病人既有分裂症状又有神经症症状,可以同时诊断 C.器质性精神障碍位于最顶端 D.如果既满足滥用,又满足依赖的标准,应诊断依赖 E.如果情感障碍与人格障碍并存,应首先诊断情感障碍 3.有关多轴诊断,错误的论述是 A.采用不同层面或纬度来进行诊断的一种诊断方式 B.由瑞士精神病学家Essen-Moller于1947年首先提出 C.可减少由于持不同病因学概念的医师间的诊断不一致和增加诊断的信息量 D.在DSM系统是五轴诊断,但以轴Ⅰ和Ⅱ为主 E.CCMD-3也是五轴诊断 4.对神经症的分类,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同目前的DSM-Ⅳ和ICD-10一样,CCMD-3也取消了神经症这一疾病类别 B.DSM-Ⅲ系统仍保留神经衰弱这一疾病类别 C.在CCMD-2-R中抑郁症候群被分为重症抑郁和抑郁性神经症,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疾病类别;而在CCMD-3中则进一步向ICD系统靠拢而进行了相应的更改 D.在DSM和ICD中,仍然保留了癔症这一疾病类别

CCMD3精神障碍诊断(完整版)

目录 引言 (3) 《CCMD-3》分类 (7) CCMD-3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19) 0 器质性精神障碍 (19) 00阿尔茨海默(Alzheimer)病[F00阿尔茨海默病痴呆] (19) 01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F01血管性痴呆] (20) 02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F02在它处分类的其他疾病所致痴呆] (22) 03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F02.8在它处分类的其他特定疾病所致痴呆] (28) 09其他或待分类器质性精神障碍[F06.8其他;F06.9待分类的其他脑损害、功能紊乱、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F09待分类器质性痴呆 (30) 1 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35) 10 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F10-F19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和行为障碍] (35) 11 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F55.8不产生依赖的物质滥用] (40) 2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41) 20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20] (41) 21 偏执性精神障碍[F22妄想型精神障碍] (43) 22 急性短暂性精神病[F23急性短暂精神病性障碍] (44) 23 感应性精神病[F24感应性妄想障碍] (45) 24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F25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45) 29 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F28;F29] (45) 3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F30-F39] (46) 30 躁狂发作[F30] (46) 31 双相障碍[F31] (47) 32 抑郁发作[F32] (48) 33 持续性心境障碍[F34] (49) 39 其他或待分类的心境障碍[F38;F39] (50) 4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50) 40 癔症[F44解离(转换)障碍] (50) 41 应激相关障碍[F43] (53) 42 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F43.8其他严重应激反应和适应障碍] (56) 43 神经症[F40-F49] (57) 5 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63) 50.1神经性厌食[F50.0] (64) 50.2神经性贪食[F50.2] (64) 50.3神经性呕吐[F50.5] (65)

如何早期识别精神病

与学校和学生一起成长作者:程方平班主任的在班级管理工作体现的能力主要是领导力(组织能力、交际能力、表达能力、亲和能力等)、教育教学能力和个人魅力。而这些能力的形成力的形成既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天形成的。班主任能力的提高只有在与学校和学生成长的过程中才能实现。所有的班主任都是从年轻、从新手开始的,既便是老班主任也会遇到许多新的学生教育问题。因此,班主任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交流非常重要。不仅新手要向老班主任学习,老班主任也要注意从新班主任那里汲取新鲜的感觉和思想。特别要注意班主任群体和整个学校文化氛围对自己工作的影响,其中的丰富内涵是不可限量的,只要用心观察和思考,必定会有所进步和成长。但要注意,不是所有的经验都是可以学的,一方面教师本人的学科背景、性格性别等因素,都是形成教育教学风格的重要基础,切不可东施效颦,心须要有自主化的改造;另一方面,“有效的”教育并不一定都是正确的,靠年龄、资历、阅历等强势对学生进行“收拾”,只能一时表面有效,难以令学生品服心服。所以,对他人的经验要能判断和选择,不可轻易效法,不能只从教师的角度单向推测。如此,积数年,班主任就能很快地

成长和成熟起来,并能形成适合自己的带班风格,在工作中得心应手。班主任的成长要靠亲身实践,也要靠读书学习,思考和感悟,这两大方面缺一不可。不可否认,班主任成长需要不断学习,除了向真实的工作和生活学习外,理论的学习、书本的学习也非常的重要。特别是结合工作中的困惑和问题学习,不公体会更深,受益也会更长远,能够积累真正有用有效的知识和能力。建设利于班主任成长的环境、土壤,既要靠学校领导的开明管理,也要靠全体教师的共同营造,还要有广大学生的响应和配合。应该说,与朝夕相处的学生在一起,班主任也可以向学生学到比其他教师更多的东西。即便是面对小学生,他们没有被尘世污染的天真、坦诚、想象、热情和朝气,都是能够长久影响班主任心态、情绪、理想、作为的积极动力。从古到今,有思想、有作为、有创新的教育家都知道“教学相长”的价值和作用,而这正是我们今天倡导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学校”“学习型班级”的重要生长点和有力支撑。 班主任的成长需要与学校、教师和学生一起成长,但最主要的还是教师的自我成长,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意识的提升、目标的明确、教育的丰富、内省能力的提高、

2019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总结精选

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 肇祸专项行动总结 春季是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高发期,组织开展“春季预防专项行动”是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有效措施。按照襄综治办【2015】8号《关于组织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该办自2015年3月10日开始,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 一、专题会议布置,专班人员落实。 接此通知后,党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布置,抽调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卫生院工作人员组成专班,负责对全区各村、社区“两肇人员”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切实做到不露一人。 二、开展集中筛查,落实专人管护。 区综治办作为此项活动的牵头部门,主动协调各村、社区治调主任及网格管理员,收集和掌握相关信息资料,做好“两肇人员”登记台帐,并按要求做到管护和帮扶到位,对需要救治的,协调落实到位,落实管护措施和管护人责任,强化预防效果。经初步摸排,我区共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已由家属控管到位,并由村委会干部及村民小组长组成专班长期进行监管,轻度患者*人,均由家属管护,村委会及村民小组长等协助监管。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出“两肇”事故。 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管理区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顾强为组长,区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及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综治办负责牵头协调,信息收集与整理归档,并按照一人一专班,一人一方案的要求,做好“两肇人员”防控工作,严防脱管漏管,切实把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落到实处。 截止目前,通过仔细排查,各社区共上报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人数40人,已鉴定精神等级的有25人,其中12人由家人负责监管,4人入院治疗。各社区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对排查发现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认真采集了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等相关资料,逐一填写了《××市严重精神障碍患患者基本情况登记表》,做好相关数据统计。 为了确保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有效控制,街道综治委健全和完善了四项制度: 一是定期排查机制。对辖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情况,各社区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汇总,一月一上报工作制度,坚持不懈。 二是会议通报机制。由街道综治委召开社区负责人联系会议,通报排查情况、因病施治。 三是严格保密机制。对于排查行动中掌握的信息,要求各社区必须严格保密,严格查询程序,不得向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传播扩散。

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

第十章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 ICD-11中采用了一组新的诊断类别,即躯体不适或躯体体验障碍(bodily distress disorder,BDD或bodily experience disorder,BED),取代了ICD-10中的躯体形式障碍类别。这个诊断类别下包括躯体不适障碍或躯体体验障碍、身体一致性烦恼两个特征类型。这一变化的内涵与2013年发布的DSM-5相似。由于ICD-11尚未公开发布疾病描述和操作性诊断标准,故本章疾病类别名称和诊断标准内容以DSM-5作为基本依据。 第一节躯体症状障碍 一、概述 躯体症状障碍(somatic symptom disorder,SSD)描述的是当患者有一个或多个躯体症状时,产生对这些躯体症状的过度困扰,出现过度的情绪激活和(或)过度的疾病相关行为,并由此导致显著的痛苦和(或)功能受损。患者的躯体症状既可以用一个已识别的医学疾病解释,也可以不符合任何医学疾病的诊断。也就是说,躯体症状障碍的识别和诊断并不强调躯体症状本身能否由器质性或功能性躯体疾病解释,而是强调当身体出现症状后个体的认知、情绪、行为等精神症状的特征、规律和后果。 关于躯体症状障碍发生率的研究资料较少,据之前对躯体形式障碍的研究推测,躯体症状障碍在普通人群中的发生率为4%~6%,在初级诊疗中的发生率为5%~35%。躯体症状障碍患者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更多,生活质量更差,使用医疗资源更多。 躯体症状障碍患者的相关危险因素可能包括:女性、低受教育水

平、低社会经济水平,童年慢性疾病史、虐待或其他创伤、共病躯体疾病(尤其老年患者)、共病精神障碍(尤其抑郁或焦虑障碍)、慢性病家族史等。 二、病因因素及心理病理机制 躯体症状障碍的病因和心理病理机制仍不清楚。已知人对躯体症状的感知会受到态度、信念和心理压力的影响。尤其当个人对躯体健康存在不切实际的观念、错误假设以及对躯体症状的过分关注、灾难化想象时,容易在出现躯体症状时激活过度的焦虑,这又令患者对躯体症状的感受更加敏感,并由此形成恶性循环。研究发现,成长发育时期对情绪的觉察能力低和负性情绪水平高的儿童更容易报告躯体症状,并且这一倾向会持续到成年。此外,童年时期家庭成员罹患慢性疾病,童年时期被忽视、受到躯体虐待也可能成年后更易报告躯体症状和频繁就医。还有研究发现,出现躯体症状后,如果存在慢性应激、不合理的应对方式、就医求诊失望、疾病角色加强、继发获益等因素有可能使症状更加持续,病情变得更加复杂。 三、临床特征与评估 (一)临床特征 躯体症状障碍患者的突出临床特征是躯体症状造成的痛苦感和对躯体症状或健康的过度思虑、担心和(或)行为并导致患者功能损害。在遇到以下线索时医生需要想到对患者进行躯体症状障碍的相关评估:①现病史描述不清、前后不一致或涉及多系统不适症状;②虽然进行了充分检查和解释,患者的健康焦虑仍不能缓解;③将正常的生理感受归因为疾病问题;④重复检查;⑤避免体育活动等回避行为; ⑥对药物副作用十分敏感;⑦对同样的症状反复看多位医生;⑧医患关系令医生感到很受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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