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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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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标 签】增值税起征点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黑国税函﹝2004﹞17号

【发文日期】2004-01-15

【实施时间】2004-01-1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转发给你们,各地接此通知后,抓紧对本辖区内个体双定户因2003年1月1日以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应免征而实际已征收的税款进行清查,在核实无误后应按照规定的税款退还程序予以退还。

因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而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时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对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税务机关不得为其代开专用发票。

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财政部65号令要求:从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未达起征点幅度调整到5000—20000元,具体幅度由各省制定。我省拟执行20000元的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明确如下:税款核定方面 (一)自2011年12月1日起,新开业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要填写《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纳税定额表》,个体监管岗人员要做好典型调查,属于免征的,给予政策性减免;应该缴纳税款的,要按照规定征税; (二)集中收款的商场,核定税额在600元以上的要按照核定的税额缴纳税款,不得享受减免; (三)未达起征点纳税人代开发票金额与其自行开票金额合计数连续三个月超过20000元的,要对其恢复征税; (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6号令《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要求,个体工商户应如实、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其开票收入和不开票收入,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税务机关一旦查实,将取消其未达起征点资格,并追缴未达起征点免税期间的所有税款。 三、发票方面 (一)从2011年12月1日起,达不到起征点的纳税人原则上核定定额发票,已经购领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 (二)普通发票代开方面

1、办理税务登记户代开发票在20000元(不含20000)以下的,暂停代开,应急服务组登记造册,记录联系电话后,待政策明确后,通知纳税人代开;代开20000元以上的,预缴税款后,可以代开。 2、未达起征点政策没有正式明确以前,临时经营纳税人单次代开金额在500元(不含税金额,不含500,含税票面金额为515元)以下的,暂时不予代开,留下代开申请人电话,正式文件下发后再通知纳税人代开;代开500元(不含税)以上的,预缴税款后,可以代开。 3、新的政策正式执行后,临时经营纳税人每次(日)代开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免税,一日代开金额合计超过500元的,要对所有当天代开发票收入全额征税。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资料

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 软件版本:V1.0 发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目录 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1 软件版本:V1.0 (1) 发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1) 目录 (2) 1. 系统安装 (4) 1.1 运行环境 (4) 1.2 系统安装 (4) 2. 系统初始化 (9) 2.1登录 (9) 2.2首页 (10) 3.发票开具 (10) 3.1发票开具 (10) 3.2红字发票开具 (14) 3.3发票作废 (16) 3.4调整打印参数 (19) 4、委托代开 (20) 4.1委托代开 (20) 4.2代开发票作废 (22) 4.3代开发票查询 (24)

5. 发票查询 (27) 5.1发票开具情况查询 (27) 6. 数据应用 (31) 6.1记账清单生成 (31) 6.2记账清单查询作废 (34) 7. 基础信息 (35) 7.1领购信息 (35) 7.2付款方信息 (36) 7.3开票项目说明 (39) 7.4用户设置 (41) 8. 网点管理 (43) 8.1网点设置 (43) 8.2发票分配 (44) 8.3发票接收 (46) 8.4发票退回 (47) 8.5发票收回 (49)

1.系统安装 1.1运行环境 安装之前,必须准备好软件与硬件环境,请仔细阅读。 软件配置: 操作系统:Win2000/XP/Vista/Win7/Win8/Win10 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 日期格式:YYYY-MM-DD(本项在“开始菜单>>设置>>控制面板>>区域选项>>日期标签页”中设置。) 硬件配置 CPU:Pentium3 742 及以上 内存:最小256 MB 内存 硬盘:200 MB 的可用空间 网络配置 直接连接互联网(拨号、DDN、宽带等) 通过局域网连接互联网 1.2系统安装 1.2.1.启动计算机 1.2.2.从网站下载安装包。 1.2.3.运行安装文件,详细如下:

网上领购发票办理流程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网上领购发票办理流程 一、网上领购发票流程 (一)纳税人登录“税企通”后进入网上办税大厅,使用预约发票领购功能,填写下单申请和邮寄信息。用户完成网上申请后,可凭回执上注明的业务受理号查询网上申购结果及发票邮件的寄递情况。 (二)网上领购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税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暂不能办理网上领购): 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2、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购领)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 6、广东省出口商品销售统一发票 7、广东省客运限额发票 (三)税务机关审核网上订单,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办理发票出库手续,并与邮政速递部门进行信息传递和发票交接; 1、纳税人已向税务机关办理票种核定; 2、纳税人已办理发票验旧手续; 3、纳税人无欠税、无逾期未申报及其他涉税违章行为或未办结事项。 (四)EMS(中山邮政速递公司)工作人员向纳税人派送纸质发票,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发票配送。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身份证原件签收。 二、办结时限 上午11点之前申领,EMS(中山邮政速递公司)下午送达,下午4点之前申领,次日上午EMS(中山邮政速递公司)送达。

三、费用 中山邮政速递送票上门时收取邮资每件15元起,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国税部门。 四、注意事项 1、“税企通”请登录中山国税局网站(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6e9130282.html,),进入“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下载安装最新版本(Ver 1.2版本以上)并完成免费注册,若之前已注册的仅需重新安装新版本。 2、纳税人应确保填写的网领信息准确完整,以确保正确投递。 3、需要补缴税款的企业应先到各分局办税大厅办理补税后方可申请网领发票。 4、纳税人涉及变更发票票种、数量的,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办理。 5、若因操作问题等原因,网领发票不成功的,请到各分局办税大厅发票发售窗口办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新版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新版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一、防伪纸张特征及适用范围 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用纸仍然采用干式复写背涂黑纸外,其它省国税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发票联、抵扣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均采用带“SW+广东国税”专用水印标识的防伪纸,纸张背面都有粉红色双重防伪线条,其效果图如下: 二、防伪油墨特征及适用范围 特征:防伪油墨在紫外灯下显桔红色。 适用范围: 1、发票联、抵扣联、税务机关存根联的发票监制章; 2、通用手工发票的发票联发票号码和定额发票发票号码。

新版普通发票式样及票面防伪特征 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新式样) (一)平推式发票 规格为210mm×139.7mm,联次:三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1、发票联的监制章和红色色块及文字采用防伪油墨印制; 2、发票联棕色色块由该面额的汉语拼音微缩文字组成(用6倍以上放大镜可看清),其外观图形因版面不同而各不相同; 3、发票联的发票号码和正确打印后的文字颜色呈紫蓝色。

(二)卷式发票 规格为76mm×127mm,联次:二联,依次为发票联、存根联。发票联的监制章采用防伪油墨印制。

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新式样) 规格为190mm×105mm,联次:三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1、发票联的发票监制章和号码采用防伪油墨印制; 2、发票联的棕色色块由该面额的汉语拼音微缩文字组成; 3、正确填写后,发票联的文字颜色呈紫蓝色。 三、《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新式样) 规格为175mm×77mm,联次并列为存根联、发票联。 1、发票监制章和号码采用防伪油墨印制; 2、特殊底纹:由不间断的线条随机组成的一组花纹; 3、底纹颜色:1-10元为红色,20元为绿色,50元为蓝色,100元为紫色。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相关数据,享受免税优惠。若有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若未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来源: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9万元以内,免征增值税 一、免税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下同),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季度销售额6万元至9万元的,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季度内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前月份仍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发票开具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的,应同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税款。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按规定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在一个季度内累计开票金额(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超过9万元的,应在超过9万元的当次,一并就累计代开普通发票的销售额计算预缴税款(季度销售额低于起征点的免税代开)。 三、纳税申报 (一)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 1.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下同)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5栏“小微企业免税额”填报。 (2)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6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填报。 2.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及核定销售额均不超过9万元的,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双定户纳税人)》第4栏“本期应纳税额”扣减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预缴税额后的值,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双定户纳税人)》第6栏“减免税额”。 (二)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4栏“本期免税额”填报。 (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示例

A0649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常见错误为号码位数不全纳税人名称(公章):应填写全称,常见错误为填写简称金额单 位:元至角分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接收人:接收日期: 【表单说明】 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 (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是指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本表“货物及劳务”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各项目应分别填写。 (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填写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应税行为适用5%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 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五)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六)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七)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填写本期发生应税行为适用5%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

北京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北京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北京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0元,销 售应税服务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增值 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增值税起征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 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 征收营业税。 增值税 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 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 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增值税(value-addedtax)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 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行价外税 划分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 简化税率:一般纳税人:17%、13%、11%、6%;小规模纳税人:3%;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1月17日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等地实施)。 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 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 划单列市)。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 围试点。按照规划,最快有望在十二五(2011年-2015年)期间完成“营改增”。 增值税根据试点方案,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为: ——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 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 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简易征收一般人:以销售情况定4%、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自2009年1月 1日起执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 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 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代销寄售物品、死当物品、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 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的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 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税款抵扣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

对未达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纳税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探讨

对未达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纳税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探讨 起征点又称征税起点,指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应当征税的数量界限(起点),营业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即应照章全额计算纳税。未达起征点是指计税依据数额在起征点的数量界限(起点)以下。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的制定,是国家鼓励和支持个体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国家对弱势群体相关税收政策的倾斜。因此,这一举措,极大地保持和促进了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个体工商户的普遍欢迎和赞同。 目前,四川省以及大部分省市销售货物增值税和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起征点政策均是月收入5000元、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起征点为月收入3000元,即凡是未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都享受增值税、营业税的税收减免政策。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80号)规定,“对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纳税人,除税收政策规定的以外,一律不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享受了增值税、营业税的税收减免政策的纳税人,还得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随着税收征管的不断加强,对未达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未达起征点户”)的管理难度也在不断增大,个体税收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纳税人特别是一些地处在边远乡镇街道经营的纳税人,要求对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下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呼声日渐强烈。我们带着这一问题,经过深入调研发现,对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确存在不少弊端,值得我们引起高度重视和认真思考。 一、目前征管中面临的问题 (一)税务机关面临的问题 1.征管难。一是地域广。按照总局和省局对税收征管的模式要求,我们在农村地区实行了按经济区划设地税所,实行“以申报纳税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 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这样,就带来了农村中心地税所管辖地域广的问题。目前,我市的一些区县局,一个所的管辖范围,少的管理四、五个乡镇,多的则要管理八、九个甚至十几个乡镇。离中心地税所最远的乡镇,有几十甚至上百公里的距离。而这些地处边远山区乡镇的个体工商户,绝大多数都达不到起征点。二是人手少。我市的一些农村地税所人员,一般在五、六个人,多的有十几个人。人员都是一个人要兼数个岗位,既要管理企业税收,又要忙于个体税收管理。要实现税收管理的精细化,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成本高。由于都是一些极小额的零星税收,有的一个乡镇一个月征收的税款不足千元,而征管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却非常的多。据调查,如果税务人员外出对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征税,一天下来可能就只能征到200-400元的税,但因此而发生的车船费、生活补助费等征税支出就要达到几十元甚至上百元。若算上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征收成本超过实际征收的税款。 2.定额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本来经营收入都很微簿,小本经营,对任何一点支出看得也比较重,虽然对其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在每月10-30元之间,数额不大,但纳税人还是看得比较重的,会尽量想办法少缴或者不缴,认为增值税、营业税这些主体税收国家都给减免了,都不征收了,剩下那么很少的个人所得税,地税部门还那么积极认真的在征收,太不讲情理了,这就给定额增加了难度。核定定额时,往往遭到个体经营业主的极力反对,甚至招来比邻业主的起哄或者围攻,诱发群体性事件发生。 3.执法难。实际征管中,比较多的存在欠税不交的情况,严重影响纳税申报率。但即便这样,税务机关也不便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主要原因:一是应交税额太小,不可能申请法院执行,即便申请,法院也不会受理。二是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程序复杂,收集证

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历程

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历程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发布时间:2011-10-31作者:杜旭冬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4号1993年12月13日) 第十八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财法字[1993]38号) 第三十二条条例第十八条所称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 (三)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 六、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 提高增值税的起征点:将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600-2000元提高到2000-5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500-3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提高到每次(日)150-2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9号)

企业代码的编制规定(广东国家税务局)-

企业代码的编制规定(广东国家税务局)- 纳税人信息表 199信息表的信息表编制说明应根据XXXX年末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填写。 1、纳税人识别号(Z1) 填写主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税务登记证号代码二、纳税人名称(Z2) 纳税人名称以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中文名称为准一般来说,要填写的中文字符数不超过40个,即最多80个字符,长姓名的可以适当减少。三、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Z3) 含4位数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XXXX),今年没有加工贸易,1表示今年进行来料加工,2表示今年进行来料加工,3表示今年进行来料加工和来料加工,15。海关特殊监管区代码(Z15) 仅适用于在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类等各类海关监管区注册的企业。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北京(2)22 B1 22e 1 23 E1 31 a1 31 B1 31 B2 31 B3 31 B4 31 b 531 b 631 C1 31 D1 31 E1 31 f1 32 B1 32 b 432 b 632 b 732 b 8 32 b 9 32 b32 b32 BC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江、吉林珲春出口加工区汾河综合保税区上海(11)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漕河泾出口加工区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上海嘉定出口加工区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上海青浦出口加工区外高桥

保税物流区洋山保税港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江苏省(21) 江苏南京出口加工区江苏无锡出口加工区江苏镇江出口加工区江苏常州出口加工区江苏扬州出口加工区江苏南通出口加工区江苏连云港出口加工区江苏吴江出口加工区江苏常熟出口加工区32BD 32BG 32BH 32BI 32 D1 32E 1 32E 2 32E 3 32E 3 32F 1 32F 2 32F 3 32F 4 32F 4 3333A 1 333B 33B 433 D1 33F1 33F 2 34B 1 34B 2 35A 1江苏淮安出口加工区江苏吴中出口加工区江苏泰州出口加工区江苏张家港保税港区江苏(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江阴保税物流中心(乙类)太仓保税物流中心(乙类)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乙类)浙江省(8)宁波保税区、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浙江宁波出口加工区、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浙江嘉兴出口加工区、梅山保税港区、杭州保税物流中心(乙类)宁波丽舍保税物流中心(乙类)安徽省(2)安徽芜湖出口加工区安徽合肥出口加工区福建省(8) 福州保税区35 a2 35 B1 35 B2 35 C2 35 D1 35 D2 35 f1 36 B1 36 B2 36 B3 36 f1 37 B1 37 b 437 b 6 37B 7 37 D1 37 D2 37 E1 37 f1 37 F2 37 F3 41 B1厦门保税区福建福州出口加工区福建泉州出口加工区厦门翔宇保税物流园区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福州保税港区江西省(5) 江西南昌出口加工区江西九江出口加工区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江西井冈山出口加工区南昌保税物流中心(乙类)山东省(十类)山东济南出口加工区山东威海出口加工区山东青岛出口加工区山东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烟台保税港区潍坊综合保税区青岛保税物流中心(乙类)日照保税物流中心(乙类) 淄博保税物流中心(乙类)

关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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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 统的公告》的解读 【标 签】电子发票应用系统,营改增 【业务主题】发票管理 【来 源】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有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 ,从2016年5月1日起将广东省(不含深圳、下同)提供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应税服务的纳税人纳入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的推行范围。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决定扩大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的推行范围。广东省国《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的公告》 家税务局出台了,就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 二、公告明确的内容 (一)全面推行范围和时间。从2016年9月1日起,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且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且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再使用广东省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一律使用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 (二)系统功能。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具有网络在线开票、发票作废、开具红字发票、生成记账清单、委托代开发票等功能,开票数据实时上传税务机关,定时自动验旧。 (三)下载地址。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免费下载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系统操作说明和软件操作视频教程。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相应技术服务热线获得支持。 软件下载地址链接:https://www.wendangku.net/doc/6e9130282.html, 技术支持电话:400-711-2366 关联知识: 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的公告

新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及附表填表说明

新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填表说明 一、计税依据 项目栏次 本期数本年累计 应税货物 及劳务 应税服务 应税货物及 劳务 应税服 务(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1 应税货物、劳务、服务的不含税销 售额,不包括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 资产和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 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 售额。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 人,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 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福 利额资料)第八栏数据一致 填写当年1月1日 至申报当期累计收 入 其中: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 发不含税销售额 2 到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 入,不含到国税机关或委托代征点 代开普通发票 填写当年1月1日 至申报当期累计代 开专用发票收入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 销售额 3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 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当年1月1日 至申报当期累计 数。本栏暂不填写 (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 不含税销售额 4(4>=5) 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不 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此栏不包括销售一般货物和劳务收 入 填写当年1月1日 至申报当期累计销 售已使用过的固定 资产和旧货收入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 含税销售额 5 使用税控开票机开具的销售使用过 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普通 发票注明的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 额 填写当年1 月1日至申报当期 累计数。本栏暂不 填写 (三)免税销售额6=7+8+9 填写免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出 口免税销售额 填写当年1月1日 至申报当期累计免 税收入。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7 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 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 政策的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不填写本栏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8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 (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的)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 他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个体工商 户和其他个人填写 其他免税销售额9 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 劳务、应税服务的销售额,不包括 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 税销售额和未达起征点免税销售额 (四)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 10 (10>=11) 填写出口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 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 的销售额 填写当年1月1日 至申报当期累计出 口免税收入。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 售额 11 使用税控开票机开具的免征增值税 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 填写当年1月1日 至申报当期累计

营业税起征点,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营业税起征点指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的免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征税对象全额计算征税。 1、起征点的比例税率 有起征点的比例税率是比例税率的一种。指对某些征税对象规定一个征税起点,征税对象实际数额不足征税起点不征税,达到或超过征税起点,就全部数额按比例计征的税率。例如我国现行营业税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从事临时经营的起征点为每次(日) 营业收入额15元至30元,幅度比例税率为百分之5 ~10,具体的起征点和适用税率由各省、市、自治区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规定。 2、营业税怎么算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种价内税。 不同的行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不同。交通运输业百分之三;建筑业百分之三;金融保险业百分之五;邮电通信业百分之三;文化体育业百分之三;娱乐业百分之五~百分之二十;服务业百分之五;转让无形资产百分之五;销售不动产百分之五。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将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并且将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所谓的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增值税的税率。目前有百分之十七,百分之十三、百分之十一、百分之六。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百分之三。在计算营业税的时候,注意所缴行业是否列入了营改增的范围。 3、哪些是小微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4、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5、小微企业增值税超过起征点怎么计税? 小微企业增值税超过起征点,需要按照当期收入的全额计征增值税。 6、小企业税收优惠有哪些?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申报指南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申报指南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为确保上述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我们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编写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申报指南》,供广大纳税人参考。?根据《财政部? 例一、销售货物及劳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 某超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2019年1月份销售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0.3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业务分析?:纳税人取得不含税收入为10.3÷1.03=1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免征增值税。 报表填写:销售货物开具普通发票相应收入应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例二.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 某餐厅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2019年1月份提供餐饮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0.3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分析:纳税人取得不含税收入为10.3÷1.03=1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免征增值税。 报表填写:提供餐饮服务开具普通发票相应收入应填写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粤国税发[2002]10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2.05.08 【实施日期】2002.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补充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7日实施日期:2007年12月17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的通 知 (粤国税发[2002]107号) 现将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对省局在《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发[2002]42号)中明确规定须进行纳税

评估的商贸企业,无论其属于分类管理哪一类别,均应按要求实行纳税评估。 二、各地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现有一般纳税人的分类进行清理,并于8月底前完成,同时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征管软件和稽核系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料档案库。 三、原《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粤国税发[2000]239号)自200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四、本办法出台后,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宣传贯彻分类管理规定,鼓励纳税人遵章守法,诚信纳税。 附件: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02年5月8日 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鼓励纳税人提高纳税信誉,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我省国税机关审批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暂认定一般纳税人),均按本办法规定实行分类管理。

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对基层征管工作的影响(改后)

调整起征点,减负与发展的双赢 ——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对基层征管工作的影响 定远县国税局蒋学峰袁舜 一、增值税起征点调整的基本内容与意义简析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切实减少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有关最新政策,从今年11月1日起,我省在政策范围内将增值税征点调至上限。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或每日销售额500元。 此次修改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起因是由于近年以来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众多小型、微型企业一直面临着生存考验,融资难和税费负担偏重等问题突出,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利因素。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10月作出决定,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从过往的经验来看,对企业最有效的减负方式就是直接降低税负标准,此次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提高,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减负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将直接缓解这类企业个人经营难、生存难的状况,有效消除不利因素,促进和谐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但增值税作为目前国税的主要税种,其起征点的大幅上调也给国税部门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如何转变思路应对调整,乃至利用此次调整的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效能能力、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将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二、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对国税工作的影响 此次增值税起征点的调整,笔者认为对国税部门工作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收入方面,个体税收大量减少,国税总体收入受损较小起征点调整后,其对征管方面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个体税源上。以定远县国税局为例,2011年,全县登记的纳税人共计5849户,其中个体纳税人5236户,占全部纳税人的89.5%,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1507户,占全部纳税人的25.7%,1-11月份共实现个体增值税款1318万元。而在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按照最高20000元销售额核定,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只有202户,仅占全部纳税人的3.45%,预计定远国税每年将因此直接减少增值税收入达750万元以上,虽然减税数额不大,但受惠面可观。 但是,由于增值税个体收入在国税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减少的收入仅占每年总收入任务的 2.5%左右。有鉴于近年来各地国税部门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购税等普遍增幅较大,个体增值税收入在国税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降低,因此相信此次增值税起征点上调后对各地税收任务的影响并不大。 (二)征管方面,管理模式急需调整,税收日常管理难度提升这一次增值税起征点的大幅提高,打破了自2009年增值税改革以来形成的固定征管格局,进而要求国税部门必须在征管机构、人员设臵、流程管理等方面重新配臵资源,以适应起征点提高后的税收征管新格局。而由于起征点调整后,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在总量中占少数,且地处分散,各征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则不可避免的向纳税人相对较多的城区集中,因此造成对农村和基层乡镇税收的控制监管力量

深圳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自助办税终端操作指引(一体机) 一、引言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环境,提高办税效率及服务水平,方便纳税人办税,我局在全市推广自助办税终端(ARM)设备,为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税服务。为使您更好的使用自助办税终端,请仔细阅读并保留本须知。 二、自助服务业务范围

三、使用步骤 1.选择终端登录方式:“领购簿登录”、“输入税号登录”、“条码扫描登录”; 2.选择“领购簿登录”时,在ARM机右边中间的磁条卡阅读器上刷发票领购簿,读 出您的税号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 3.选择“输入税号登录”时,通过ARM机操作界面上的软键盘输入您的纳税人识别 号信息,点击“确定”按钮; 4.选择“条码扫描登录”时,将条型码放在条码阅读区,系统自动识别出纳税人识别 号后,点击“确定”按钮; 5.根据语音提示输入8位机器操作密码;系统初始密码为税务登记证上的“国税编 码”。纳税人可点击“修改密码”按钮,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 6.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根据界面和语音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7.按提示完成操作后,取走并保留打印凭证,点击“退出”按钮。临走时注意带好税 控IC卡、税控盘、发票领购簿等随身物品。 四、业务功能操作流程 (一)税控IC卡报税 1.纳税人先通过外网申报本期税款,并在公司执行IC卡抄税,将开票数据写入IC 卡内。 2.在自助终端上进行IC卡报税操作,流程如下: (1)选择“领购簿登录”、“输入税号登录”或“条码扫描登录”方式; (2)选择“领购簿登录”时,在ARM机右边中间的磁条卡阅读器上刷发票领购簿, 读出您的税号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 (3)选择“输入税号登录”时,通过ARM机操作界面上的软键盘输入您的纳税人 识别号信息,点击“确定”按钮; (4)选择“条码扫描登录”时,将条型码放在条码阅读区,系统自动识别出纳税人 识别号后,点击“确定”按钮; (5)根据语音提示输入8位机器操作密码;系统初始密码为税务登记证上的“国税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设计

实用文档 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 软件版本:V1.0 发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目录 1系统安装 1.1 运行环境 (3) 1.2 系统安装 (3) 2系统初始化 (8) 2.1 登录 (8) 2.2 首页 (9) 3基础信息 (10) 3.1 领购信息 (10) 3.2 付款方信息 (11) 3.3 开票项目说明 (14) 3.4 用户设置 (16) 3.5 开票点设置 (18) 4发票开具 (19) 4.1 发票开具 (19) 4.2 红字发票开具 (22) 4.3 发票作废 (24) 4.4 调整打印参数 (27) 5发票查询 (28)

5.1 发票开具情况查询 (28) 5.2 提交验旧 (30) 6数据应用 (32) 6.1 记账清单生成 (32) 6.2 记账清单查询作废 (35) 7库存分配 (36) 7.1 库存分配 (36) 7.2 发票接收 (38) 7.3 发票退回 (39) 7.4 发票收回 (41)

1.系统安装 1.1运行环境 安装之前,必须准备好软件与硬件环境,请仔细阅读。 软件配置: 操作系统:Win2000/XP/Vista/Win7/Win8/Win10 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 日期格式:YYYY-MM-DD(本项在“开始菜单>>设置>>控制面板>>区域选项>>日期标签页”中设置。) 硬件配置 CPU:Pentium3 742 及以上 存:最小 256 MB 存 硬盘:200 MB 的可用空间 网络配置 直接连接互联网(拨号、DDN、宽带等) 通过局域网连接互联网 1.2系统安装 1.2.1.启动计算机 1.2.2.从下载安装包 1.2.3.运行安装文件,详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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