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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关联交易问题研究

信托公司关联交易问题研究
信托公司关联交易问题研究

一、本项目中的关联交易应该事前报告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信托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应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逐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事前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根据该规定,信托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均需逐笔向银监会事前报告。

但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关于同意对中信信托关联交易实行分类监管的函》(非银函[2012]66号),同意对中信信托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照事后报告、不再报告及事前报告三种类型进行分类监管。

其中,采取事后报告的有:(1)关联方以自有资金设立单一信托;(2)关联方(不包括中信信托本身)以自有资金认购集合信托份额;(3)与关联方之间的协定存款,固有资金在关联银行办理存款,以及信托资金在关联银行办理存款、资金收付;(4)聘请关联银行作为监管银行、保管银行;(5)与关联方开展的客户推荐、产品推介服务合作;(6)与关联方之间的顾问咨询、工程监理等合作;(7)固有资金、信托资金在关联证券公司办理账户开立、交易结算等经济服务类业务;(8)单一指定型信托的委托人指令将资金用于中信信托关联方(但该单一信托与中信信托的自营项目或受托管理的其他单一信托项目发生关联交易的,仍适用事前报告制)。

不再需要进行报告的有:(1)固有资金在关联银行办理账户开立、资金收付、结算业务,以及信托资金在关联银行办理账户开立、结算业务;(2)固有资金投资于关联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但应确保投资行为符合证券交易有关监管规定。

除前述事后报告和不再报告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应事前报告。

本项目中由中信信托在境内设立一个集合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中信信托持有境外BVI公司的股权收益权,并不属于前述的采取时候报告和不再需要进行报告的事项。且《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银监发[2008]45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未上市企业,应当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条件:……(六)未上市企业应与信托公司及其关联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关系,但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进行事前报告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除外。” 故,本项目中的关联交易应该事前报告。

虽然是事前逐笔报告,但各类监管文件中并没有提及“审批”或“批准”的字样,对于此处的“报告”,应理解为只要信托公司不违反各类监管文件中有关关联交易的禁止性规定,监管部门就会给予备案,且该类备案并不会对信托公司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二、疑问:本项目是否会被认定为“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本项目的初步设想是,由中信信托在境内设立一个集合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中信信托持有境外BVI公司的股权收益权。那么,“中信信托持有境外BVI公司的股权收益权”是否会被认定为属于中信信托的固有财产(自有财产),如果被认定为属于中信信托的固有财产(自有财产),那么可能会违反有关监管文件的规定而不被允许。因为《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计划,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四)不得以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关于修订《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21号)附件二信托公司监管评级操作细则(CICAP)第三部分合规管理(100分)(五)关联交易合规性:“3.信托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应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逐笔向监管部门事前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5分)5.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与集合信托财产进行交易。(5分)”

信托公司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x 年7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种业务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稳健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战略目标的影响,包括公司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其中,就合规风险管理公司另行制定《xx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办法》。 第三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指公司围绕总体战略和经营目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组织机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实现对各项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与其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包括董事会及其下设的专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同)履行风险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议批准公司重大的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确定公司的风险限额; (三)掌握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审议批准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置方案和措施,作出 风险控制决策; (四)确定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五)任命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风险负责人”),并确保风险负责人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六)督导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风险管理职责。 第六条高级管理层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一)制订公司的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并根据公司风险管理状况以及法律、法规的变化 情况适时加以修订;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第二章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第二条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第三条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安全、稳健发展。 第四条确保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准、及时。 第三章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 第五条健全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人员,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应互相配合、协调同步、紧密衔接,避免只管互相牵制而不顾办事效率的做法,导致不必要的扯皮和脱节现象。 第六条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必须讲究效率和效果,所有的控制制度必须得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涉及基金管理工作的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利。

第七条独立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的独立性指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应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接受部门领导监督。 第八条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的相互制约指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公司内部的各项业务,从申请到执行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相互监督和核查。 第九条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的成本效益指公司运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对投资、研究、交易影响范围广的关键点位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且必须进行严格控制,而对普通点有一定的监控措施就可以,不必投入过多。 第四章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第十条控制环境 公司管理层应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努力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明确又互相监督制衡。 第十一条风险评估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模板(详细版)

公司规章模板 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 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 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 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 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 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文件精神和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有效防范化解信托公司风险,推动信托公司转型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防范化解风险和推动转型发展并重的原则,全面掌握风险底数,积极研究应对预案,综合运用市场、法律等手段妥善化解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大局。明确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定位,培育“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托文化,推动信托公司业务转型发展,回归本业,将信托公司打造成服务投资者、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二、做好风险防控 (一)妥善处置风险项目 1. 落实风险责任。健全信托项目风险责任制,对所有信托项目、尤其是高风险项目,安排专人跟踪,责任明确到人。项目风险暴露后,信托公司应全力进行风险处置,在完成风险化解前暂停相关项目负责人开展新业务。相关责任主体应切实承担起推动地方政府履职、及时合理处置资产和沟通安抚投资人等风险化解责任。 2. 推进风险处置市场化。按照“一项目一对策”和市场化处置原则,探索抵押物处置、债务重组、外部接盘等审慎稳妥的市场化处置方式。同时,充分运用向担保人追偿、寻求司法解决等手段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3. 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信托公司股东应承诺或在信托公司章程中约定,当信托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时,给予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的,应在净资本中

全额扣减,并相应压缩业务规模,或由股东及时补充资本。信托公司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严重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 监管机构要区别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权利等监管措施。 (二)切实加强潜在风险防控 1. 加强尽职管理。信托公司应切实履行受托人职责,从产品设计、尽职调查、风险管控、产品营销、后续管理、信息披露和风险处置等环节入手,全方位、全过程、动态化加强尽职管理,做到勤勉尽责,降低合规、法律及操作风险。提升对基础资产的动态估值能力和对资金使用的监控能力,严防资金挪用。 2. 加强风险评估。信托公司要做好存续项目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掌握风险变化,制定应对预案。同时,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特定行业趋势、区域金融环境的整体判断,关注政策调整变化可能引发的风险。对房地产等重点风险领域定期进行压力测试。 3. 规范产品营销。坚持合格投资人标准,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投资人不得违规汇集他人资金购买信托产品,违规者要承担相应责任及法律后果。坚持私募标准,不得向不特定客户发送产品信息。准确划分投资人群,坚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对象,切实承担售卖责任。信托公司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卖者尽责”义务,在产品营销时向投资人充分揭示风险,不得存在虚假披露、误导性销售等行为。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增强投资者“买者自负”意识。在信托公司履职尽责的前提下,投资者应遵循“买者自负”原则自行承担风险损失。逐步实现信托公司以录音或录像方式保存营销记录。严格执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防止第三方非金融机构销售风险向信托公司传递。发现违规推介的,监管部门要暂停其相关业务,对高管严格问责。 4. 做好资金池清理。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对已开展的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业务,要查明情况,摸清底数,形成整改方案,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监管机构。各信托公司要结合自身实际,循序

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规范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操纵,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进展,爱护股东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操纵制度的目的是: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 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操纵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内部操纵的内容 第四条公司的内部操纵要紧包括:环境操纵、业务操纵、会计系统操纵、 电子信息系统操纵、信息传递操纵、内部审计操纵、风险评估体系操纵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 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在董事会下设立三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公司 将逐步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 业文化,调动宽敞职员的积极性,制造全体职员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六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 第 2 页共 10 页 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

职能;公司不 断完善操纵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操纵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治理人员下 达的指令能够被认真执行。 第七条公司的内部操纵活动涵盖了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 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成本和费用操纵、固定资产治理、存货治理、资金治理 (包括投资融资治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人力资源治理和信息系统治理等。 第八条公司不断完善印章使用治理、票据领用治理、预算治理、资产管 理、担保治理、资金借贷治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人制度、信息披露治理、信息系 统安全治理等专门治理制度。 第九条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操纵,加强对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操纵,并建立相应操纵政策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指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以及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和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部门,是指商业银行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团队或岗位。 第四条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合规风险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 第五条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并将合规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 合规是商业银行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并应从商业银行高层做起。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确定合规的基调,确立全员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在全行推行诚信和正直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促进商业银行自身合规和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七条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实施监管,检查和评价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有限公司内部治理制度

编制: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一、公司治理大纲. . . . . . . . . . . . . . . . . . . . 3 二、职员守则. . . . . . . . . . . . . . . . . . . . . 4 第一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5 第一章文件治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5 第二章档案治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7 第三章保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9 第四章印章使用治理制度度. . . . . . . . . . . . . . 10 第五章证照治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15 第六章证明函治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15

16 第八章办公用品治理制度. . . . . . . . . . . . . . . 18 第九章车辆使用治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0 第十章车辆治理补充制度. . . . . . . . . . . . . . . 21 第十一章交通费用补贴制度. . . . . . . . . . . . . . 23 第十二章考勤治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24 第十三章出差治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26 第十四章通讯治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9 第十五章公司宴请接待制度. . . . . . . . . . . . . 29 第十六章职职员作餐治理制度. . . . . . . . . . . . .32 第十七章借款和报销的规定. . . . . . . . . . . . . 32 第十八章职员招聘、调动、离职等规定. . . . . . . . .34

理性认识信托公司刚性兑付及风险管理问题

一、信托产品风险管理的特殊性――整体管理要求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投资者资金用于企业融资的途径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委托贷款、债券、信托产品等,各途径中金融机构的权责与法律关系有所不同。存款业务中银行与投资者为借贷关系,银行将获得的资金纳入自有资金运用,投资者资金与项目不对应,单笔项目的违约不造成兑付压力;债券(以公司债为例)、委托贷款业务中的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为基于事务管理的委托代理关系,金融机构仅负责代投资者处理事务;信托业务是基于财产管理的信托关系,信托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代投资者管理财产,需进行连续的、全程的管理。 各类业务中,信托产品的特殊性体现为:一是信托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受托财产,需要进行全程管理,面临着能否“兑付”的问题(虽然受托人对信托财产无必须兑付要求,但负有尽责管理义务)。二是在目前信托产品的运作模式中,融资人还款期限便是产品到期期限,融资人是否按时还款直接决定产品能否如期兑付。因此,在几类业务中,信托公司是唯一既需要全程管理资产,又在融资方违约时有即时财产兑付压力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在风险处置上有较大的特殊性及更高的要求。 基于上述特点,信托产品的运作流程不仅包括选择项目,还必然包括设定风险管理预案、在出现风险时挽回投资等。监管法规也强调了信托公司的整体管理义务。例如,《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43号】规定:“各信托公司应……逐笔分析业务合规性和风险状况,包括……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性、可靠性评价;抵质押等担保措施情况及评价;项目到期偿付能力评价及风险处置预案等内容。”《关于信托公司信政合作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55号】规定:“信托公司应加强对合作方资金实力、信用程度和综合偿债能力的跟踪分析……完善和落实多种形式的担保,并通过办理合法有效的质押登记、建立质押资金专户等方式,增强担保的法律效力和执行效果。”实质上,信托风险管理的特殊性也是信托产品相对于投资者直接参与民间融资的优势所在: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世上不存在无风险项目,普通投资者很难系统的识别风险,而信托公司可以通过信托计划汇集大额资金形成话语权,要求融资人提供足额的增信措施,并在融资人违约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近期出现风险的信托产品案例,多数是通过风险管理措施实现了兑付。可以说,一家金融机构的专业能力及核心价值之一,便体现为其识别及管理风险的能力。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规章守则-范本1.doc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范本1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界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对公司进行管理和决策;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落实董事会的相关决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2、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相关职能 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及管理现状,公司设有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技术发展中心、生产安环部、设备计量部、技术监督部、物资供应部、销售部、进出口部、仓储部等相关职能部室和生产分厂等,各部门按照独立运行、相互制衡的原则,通过相应的岗位职责,使各部门职能明确、权责明晰,避免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

3、公司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 公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按照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管理层人员目标责任制》、《公司管理部门目标责任制》、《公司技术部门目标责任制》、《生产部门目标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对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考核和奖惩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决策机构的规范运作、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 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统一协调控帀股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公司建立了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业绩考核及激励制度,并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以此规范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对外担保、签订重大合同等行为。定期取得控股子公司月度财务报表和生产经营管理分析资料,及时检查、了解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状况。对控股子公司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实行委派制并定期轮换。结合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对独立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分层管 理、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分别制定目标责任,并制订了一整套既能灵活适应市场需求又能保证公司统一管理的采购制度和营销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目标实现。 4、公司业务环节内部控制制度 1 销货及收款环节内部控制:根据化工行业市场状况及公司产品特点,为充分调动经销人员的积极性、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制定了《公司产品销售细则》,将产品销售市场划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引言:随着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中国银行业完全实现对外开放。合规风险逐渐成为除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之外的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因此,完善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已是我国商业银行当前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一、合规风险管理的内涵及作用 合规指银行遵循法律、条例、准则、相关的自律组织标准和行为的守则的活动。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合规”而可能遭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管理是指银行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的内部控制活动,它是构建银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和核心。 因银行业经营风险的特点,在吸取大量银行案件的教训后,银行业合规问题日益引起监管者和商业银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合规管理作为专门的银行风险管理技术也日益得到全球银行业的普遍认同。2005年4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银行的合规与合规管理部门》指导性文件,对银行的合规管理提供了框架性指导,以敦促并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起有效的合规政策和程序,推进银行机构的稳健经营。 合规建设在银行管理中的作用是指银行主动识别合规风险,持续修订合规管理制度,采取惩戒措施,避免违规事件发生,持续管理合规风险的动态过程。加强合规建设,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对于银行业市场化改革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意义。 二、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一直未将合规作为一个重要的风险源来管理,更没有将合规风险管理摆上应有的重要位置,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银行合规管理的一系列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合规风险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普遍比较淡薄 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理念上的偏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一是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管理。金融企业各级机构往往把目光局限于完成考核任务和经营目标,注重市场营销和拓展,忽视业务的合规性管理,有些营业机构甚至不惜冒着违规操作的风险以实现短期业绩,加大了银行合规经营风险。二是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商业银行往往偏重于对已发生或已存在的风险采取事后的管理处罚措施,试图以严厉的处罚遏制风险的出现,而对事前的防范和事中的控制措施却关注较少。三是重基层操作人员管理,轻高层管理人员约束。我国银行业在合规风险管理上存在着一个根深蒂固的错误理念,即重视对基层操作人员的管理,忽视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约束,似乎只有基层操作人员才有引发合规

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员工守则- 最全范本

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员工守则-最全范本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x月——x月) 上班时间早 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时间晚 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x月——x月) 上班时间早 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时间晚 17:30

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1)、加班费标准 公司规定加班费标准为10元/小时; 2)、加班费领取 加班费领取时间为每月24日(工资发放日)。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

齐齐哈尔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

齐齐哈尔北兴专门钢有限公司内部操纵循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治理,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操纵差不多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内部操纵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所称内部操纵是指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经营治理目标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操纵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要紧包括财务开支审批内部操纵制度、采购与付款业务程序内部操纵制度以及销售与收款业务程序内部操纵制度等三个要紧内部操纵制度。 第三条公司内部操纵体现了如下原则: (一)关键点操纵原则:涵盖公司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需要全体职员在生产经营的各个过程参与,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操纵点,将内部操纵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职员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操纵的权

力; (三)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设置各个操纵点时应合理考虑所得到的收益应大于操纵成本的差不多要求,假如无法确认操纵点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考虑满足既定操纵前提下,使操纵成本最小; (五)补偿性原则:假如公司在各个操纵环节中某一环节一旦失去操纵,在下一操纵点要适当得到补偿,以保证内部操纵运行的整体可靠。 第五条公司业务程序内部操纵点上一环节操纵点负责人有权指导、监督下一环节操纵点责任人,并对出现的错误和误差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下一环节操纵点责任人出现错误和误差所带来的损失除其本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其上级不责任人亦应承担相应责任的处罚。 第六条本制度需要公司财务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行政部门、保管部门等各部门及各岗位职责的有效发挥,确保公司内部操纵的有效运作。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合规1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合规 一、巴塞尔委员会划分了八大风险种类: (一)信用风险: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银行在信贷经营与管理过程 中,实际收益目标与预期收益目标发生背离,有遭受信贷损失的一种可能性。1.相似概念:信贷风险(在信贷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使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造成银行贷款本金、利益损失的可能性,是一种狭义上的信用风险。 2.二者的不同点在于其所包含的金融资产的范围,信用风险包含信贷风险,还包括其他表内、表外业务,如贷款承诺、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中的风险等等。(二)操作风险: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计算机系统或外部 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包括四类: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系统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外部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 相似概念:操作性风险:仅包括由人员因素,亦即由操作失误、违法行为、越权行为和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尽管操作性风险是操作风险中发生频率最高、占比最高的风险类型,但我们不能将操作性风险等同于操作风险。 (三)市场风险: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资产负债表内和表外头寸出现亏损的风 险。 市场风险广泛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市场风险发生时,往往涉及地区性和系统性的金融动荡或严重损失,因此,市场风险往往又被为系统性风险。市场风险一般不能通过资产多样化来分散和回避,因此市场风险又称为不可分散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 资产流动性风险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进而无法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与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 负债流动性指商业银行过去的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对其产生的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风险。 (五)法律风险: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国由于法律因素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包 括法律的内在缺陷、商业银行基于错误的法律理解或法律适用而实施的商业行为、监管机构的不当法律执行等因素导致商业银行遭受诉讼的可能性。主要关注商业银行所签署的各类合同、承诺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能力。 (六)国家风险:经济主体在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国际经贸与金融往来中,由于 别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凡是跨国境的信贷,不论其接受信贷的对象为该国政府、私人企业还是个人,都有可能遭受不同程度的国家风险,因而国险比主权风险或政治风险的概念更宽。国家风险包括主权风险和非主权风险。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与员工守则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与员工守则 第一章员工守则 一、遵守公德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二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五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协作 第六条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十一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十五条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风险管理)商业信托中风险的分析与防范

商业信托中风险的分析与防范 ——对金信信托危机的反思 去年发生了震惊全国的金信信托危机事件,一时间人心惶惶。虽然最后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危机得以化解,但是信托危机的根源并没有因此而被解决。针对金信信托所反映的问题,本文对商业信托[1]及商业信托中的风险、我国商业信托风险产生的比较独特的原因等进行了探讨,以期让人们进一步了解商业信托及其风险,并期望国家能够对症下药,解决导致信托风险的因素,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促进我国信托业的发展。 一、商业信托中的风险的法条解读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信托的性质并不了解。在金信信托危机发生之后,有些记者赶赴金华市进行调查时,发现人们认为把钱给(信托给)金信就像把钱存进银行一样,只是金信给的利息要高些。因此,在金信发生了危机之后,人们的反映是找政府,要求拿回自己的钱。政府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也是积极的出面组织资源解决个人信托给金信的资金。从这个过程来看,其实我们可以看出人们对信托是何物,信托中应有的风险和风险由谁来承担都不是很清楚。因此这一部分,我想根据我国的信托法的规定,尝试着分析一下信托中的风险以及风险的承担者的问题,以澄清一些所谓的常识问题。 (一)何为商业信托

根据我国信托法第二条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从这个定义中,一般人实际上很难理解什么是信托。按照英美法的理论来讲,信托中关键的是“双重所有权”: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权(实质上的所有权),受托人享有普通法上的所有权(名义上的所有权)。通过这样的一种制度设计,使得信托具有债务和破产的隔离的功能,并且使信托具有“隐匿性”的功能。债务和破产的隔离功能是指,当委托人将财产信托给受托人之后,信托财产即具有独立性,委托人、受益人的债权人不得追及信托财产对之进行处理来实现自己的债权,最多也就是可以处理信托权益(因为从名义上讲信托财产是受托人的);受托人自己的债权人也不得追及信托财产对之进行处理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因为信托财产的真正所有者是受益人)。我国信托法的第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和四十七条对此作出了规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受托人在经营信托财产的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必须由信托财产来支付。这可以从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可以看出:在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对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另外,由于在对外营运过程中,受托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的,因此具有很强的隐匿性。 我国信托法规定了三种的信托[2]:民事信托、营业信托、公益信托。其中营业信托就是我们所说的商业信托,是指委托人为自己何他人的利益,委托专门经营信托业务的商业机构为受托人从事商业活动而设立的信托。目前,我国专门从事

通过中融信托解密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

通过中融信托解密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 2013-12-12来源:作者:北京青年报 管理着天文数字的巨额资产、投资门槛动辄百万起步、产品收益率甩银行理财产品几条街……“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信托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因不愿抛头露面而蒙上神秘面纱。 信托公司怎么保证客户资产的安全?他们投资的项目能实现安全兑付吗?究竟有什么样的风险控制体系支撑业务的发展? 记者通过采访管理着4400亿资产且所有项目均实现安全兑付的中融信托,试图为读者解密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 以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 中融信托有关负责人认为,中融信托近年来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信托法律环境的日益完善,离不开监管机构及股东单位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管理层“业务发展,风控至上”的管理思想,以及多年来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而付出的不懈努力。 中融信托秉持“诚信、包容、创新、高效”的核心价值观,以“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为根本出发点,专注于信托业务的风险防范与化解。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公司现已组建了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制定了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及制度,加强了风险化解能力,形成了颇具中融特色的风险管理体系。 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据了解,中融信托风险管理条线包括7个部门,分别涉及信用风险审查、合规风险审查、法律风险审查、存续项目管理、稽核

审计等五个风控维度,同时还专门设立了专职房地产、证券类业 务后续管理的两个部门。 各条线风险管理部门根据业务类型及流程分工合作,紧密配合,严格审查、监督各类业务风险节点,确保各类风险可测、可控。 目前,中融信托风险管理条线共有员工350余人,占公司员工总 数四分之一,是行业中风险管理人员总数最多、专业人员占比最 大的信托公司。 科学的双重审批机制 据中融信托有关人士介绍,该公司根据信托行业实践经验,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建立了科学的审批机制,形成了多层次的审批 体系。其中,独立审批人制度为国内信托行业首创,受到业内广 泛关注。 从2013年初开始,中融信托为进一步提升项目风险审查专业 化水平及效率,陆续从大型银行、信托公司、房地产公司、专业 评估机构招聘数位资深专业人员担任独立审批人。 独立审批人根据各自的业务审查条线组建独立的审批团队,团队成员均拥有财务、审计、法律、金融等领域的丰富从业经验。 项目在报审后,首先由独立审批人团队进行风险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项目通过预审后才能提交至集体议事机构——信托业务 委员会审批。信托业务委员会对项目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 规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在确保项

浅析企业内部控制规章制度

企业内部操纵制度 内部审计篇 一、内部审计的差不多概念 (一)内部审计的概念 1)概念 2)目的 3)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比较(二)内部审计的进展时期 1)操纵

2)操纵结构 3)企业风险 4)企业风险治理流程(三)内部审计的角色1)监督者 2)检察员 3)协助者 4)咨询师 (四)内部审计过程1)理解期望 2)分析经营状况 3)确认程序与风险4)分析程序与风险5)汇报与跟踪(五)差不多审计方法1)与治理层讨论 2)实地观看 3)批阅书面资料 4)抽样测试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共同涉及的几大专业问题 1)审计通知书与审计业务约定书 2)审计打算 3)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4)内外部审计的评价、协调与专家的使用 5)审计抽样 6)审计证据 7)审计工作底稿 8)审计报告 9)审计质量操纵 三、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讲解 1)内部操纵审计 2)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 3)后续审计 4)内部审计督导 5)结果沟通 6)遵循性审计 7)分析性复核 8)风险治理审计 10)人际关系

11)内部审计的操纵自我评估法 12)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治理层的关系13)内部审计机构的治理 14)经济性审计 15)效果性审计 16)效率性审计 四、内部审计实施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1)符合性测试与实质性测试 2)重要性、审计风险与审计抽样 3)不同类型审计的专门考虑 内部操纵篇 一、内部操纵概论 (一)内部操纵的概念 1)内部操纵的一般概念 2)COSO报告的定义 3)内部操纵的种类 (二)内部操纵的属性 1)职责分工 2)实物接触操纵

3)内部核查 4)充分的书面记录 5)恰当的授权 (三)内部操纵的种类 1)按操纵性质分 2)按操纵内容分 3)按操纵地位分 4)按操纵功能分 5)按操纵时序分 (四)内部操纵的设计原则 1)相互牵制 2)协调配合 3)岗位匹配 4)成本效益 5)整体结构 (四)操纵点与操纵技巧 1)一般操纵点应建立在尽可能接近行动发生之处2)一般操纵技巧 总结:内部操纵的局限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经验做法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经验做法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经验做法 一.合规风险管理的功能“思想文化政策制度组织行为”的合规风险管理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并开始在我行经营管理实践中发挥功能,功能发挥的过程同时也是检验和修正上述框架的过程。我们已经认识到健全而又灵活的合规功能是银行从事业务的基本前提,合规的功能除了体现在战略层面外,还能广泛应用于日常业务运作的协助.顾问和监控;此外驱动合规功能发挥的因素还有银行产品的复杂化和业务间的不断交叉,这些都使得合规管理的功能更加重要也更加复杂。在我行的探索和实践中,合规风险管理初步发挥了以下功能一确保法律.规则和准则得到遵守的功能。只有遵守法律.规则和准则,才能避免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以及随之而来的声誉损失。不仅如此,法律.规则和准则本身对银行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内在规律的描述和总结,有其内在科学性。自觉学习.运用和遵守上述规则,有利于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避免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同时,提高驾驭风险的能力。但“术业有专攻”,银行高级管理层.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可能像法律.合规风险管理人员一样对法律.规则和准则有全面深刻的把握,他们既有可能判断失误,过失违规;也有可能裹足不前,错失良机。这就需要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对法律.规则和准则进行跟踪和解读,明晰尺度,并最终将其“翻译”成为极具操

作性的规程和手册,为建立长效的遵章守制机制奠定基础。此外,合规风险管理部门还通过积极揭示合规风险成为决策时的重要参谋,并促使管理层在决策时主动在监管要求.合规以及商业利益问寻求到均衡,以将违规风险降至最低。二整合流程,促进业务发展的功能。如同刘明康主席在首届合规年会上指出的“当前几乎所有中资银行的业务流程都存在重大弊端,仍只是部门银行,而不是流程银行”,我行正试图以合规为契机,整合流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流程中的位置和作用。为此,总行合规部负责对重要规章的审查,以及规章执行后的评价等,以确保不同部门颁布的规章能和谐统一,能够对同一业务有相同的规定,而不是相互矛盾使基层无所适从;我行还在规章制定中贯彻“问责制”原则,使行内规章符合法律上的逻辑规范。此外,合规部还积极介入部室职责划分和全行授权管理,积极创建“权责明确,衔接紧密,授权控权相统一”为特征的总行部室内部以及总行与分支行之间的关系。 “合规创造价值”的途径在于嵌入业务促发展。合规要敢于说“不”,但是合规不能只说“不”,如果一项业务只是某一点上存在不合规,不能因此就否认整个业务的可行性,应该力图将合规升华成为一种存在可能性的艺术,既“挑刺”,更要“拔刺”,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优化方案。只有这样,合规的价值才能体现,合规的功能才能发挥,合规部门才能得到全行的尊重。合规文化才能具有长久的生命力。三良好企业文化的培育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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