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检定人员管理,提高计量检定人员素质,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计量检定人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及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检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计量检定人员从事计量检定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取得计量检定员资格。

第五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专(含高中)或相当于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二)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具备6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三)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四)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要求考核合格。

第六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格申请书;

(二)考核合格证明。

第七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规定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八条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作出核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计量检定员证》;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计量检定员从事新的检定项目,应当另行申请新增项目考核和许可。

第十条《计量检定员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延长《计量检定员证》的有效期。

因丢失、损毁或工作单位更换,需要补办或变更《计量检定员证》的,应当向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申请和核准等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前款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为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7年。

第十二条具备相应条件,并按规定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的,可以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依照注册计量师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计量检定员证》或者《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二)依法使用计量检定设施,并获得相关技术文件;

(三)参加本专业继续教育。

第十五条计量检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活动,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证计量检定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真实完整;

(三)正确保存、维护、使用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四)承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与计量检定有关的任务;

(五)保守在计量检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篡改数据、报告、证书或技术档案等资料;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

(四)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计量检定员证》或《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第十七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计量检定人员管理档案,并将计量检定人员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十八条计量检定人员出具的计量检定数据,用于量值传递、裁决计量纠纷和实施计量监督等,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计量检定人员违反计量检定规程或者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计量检定人员依法执行任务。

第二十条未取得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擅自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是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授权的其他技术机构。

本办法所称计量检定活动,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活动。

第二十四条计量检定员资格申请书、考核合格证明和《计量检定员证》的式样以及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1987年7月10日原国家计量局公布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681269068.html,/fg/zdalsyb/detail2009435.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 ××××-201× 接触式压平眼压计 Applanation Tonometers (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接触式压平眼压计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Applanation Tonometers JJG ××××—201× 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XXXX年XX月XX日批准,并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压力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本规程委托全国压力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朱建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李飞(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胡安伦(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洪扁(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高明亮(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杨磊(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目录

接触式压平眼压计检定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接触式压平眼压计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本规程适用于光学-机械结构的接触式压平眼压计(以下简称压平眼压计),其测量原理是以可变的压力压平一定面积的角膜,根据所需的压力测定眼压。 2 引用文献 ISO 8612-2009 《眼科仪器-眼压计》 JJF 1059-199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 3.1 眼内压 intraocular pressure (IOP ) 人眼内的压力,简称眼压,单位kPa 。 注:眼压通常用mmHg 表示,1mmHg ≈0.1333kPa 。 4 概述 眼压计是在眼科诊断中,用于测量人体眼压的一种专用仪器。 压平眼压计的基本原理是Imbert -Fick 原理:一个表面干燥的弹性薄壁球形容器,其内部压力P t 、外部压力W 和被压平面积A 具有如下关系: ()1t P W A = 测量时,通常与裂隙灯配合使用,以可变的压力压平一定面积的角膜,根据所需的压力来测定眼压。 图1 压平式眼压计测量示意图

压力表计量校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实验室管理人员、计量标准负责人和检定、检验人员具体分工和职责。 1、实验室是本公司计量标准存放的地方,也是计量检定、检验人员进行量值传递的场所,因此实验室所有人员都应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主人翁的态度进行工作。 2、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计量法令,文件和有关校验规程,负责本室所属计量器具的送检、校验及维护。本室最高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计量部门在所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送检率达到100%,超期的标准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3、各项目的计量标准负责人要按程序文件的要求,保管、保养好各自计量标准器具及配套设备,确保计量标准的正确、完整、齐全。 4、计量检定及检验人员都应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和检定方法,正确维护、保养和使用计量器具,并能熟练操作。 5、计量检定员要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计量检定规程认真检定,负责把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标识固定在计量器具上,做好检定原始记录认真保存以备核查,做好实验室环境条件的监测和记录。 6、核验员要对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的正确性,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的规范化等给予校核,并在检定结果书上签字。 7、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遵守保密规定。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保存、修理、更换、改造、封存以及恢复使用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1、计量标准的使用必须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具有称职的使用、维护、保管人员,非检定人员不得任意使用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和配套施设要放置在固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得随意拆卸和组装。 2、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才有资格使用计量标准。检定人员在使用计量标准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或保存要符合技术条件要求。 3、标准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自检,经检定合格的标准器具方可使用,计量标准器检定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粘贴设备唯一性标志,在不影响读数的情况下,唯一性标志应粘在标准器醒目、易识别的显著部位。 4、发现计量标准器异常时应及时排除,若故障较大需要修理时,应再次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如不合格,降级作工作计量器具用。若需要报废更新,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填写更换申请表等,报计量标准考核部门审批。 5、标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使用完毕后或临时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电源部分应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坏或丢失者,追究责任,给予赔偿。 6、标准装置,器具应保持清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放置整齐,

电导率仪在线校准规范 编制说明-陕西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陕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电导率仪在线校准规范》 编写说明 规范起草组 2018年12月10日

陕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电导率仪在线校准规范》 编写说明 一、任务来源 本规范是根据《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同意制定微量进样器等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批复》(陕质量函〔2018〕28号)文件下达的计划安排进行的。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是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二、制修订时间 2018.5.30至2018.12.31。 三、目的意义 电导率仪按用途可分为实验室电导率仪和工业电导率仪。工业电导率仪可连续实时监测生产过程中水质的电导率,广泛应用于火电、化工、冶金、环保、医药等行业。其测量原理与实验室电导率仪相同,都是基于电导率和电导、电导池常数的关系。在电导池的电极间施加稳定的交流电信号,测量电极间溶液电导,根据输入的电导池常数得到电导率。仪器主要由电子单元、传感器和流通池三部分组成。电子单可实现仪器常数调节、温度补偿、测量精度显示、测量频率调整等功能。传感器包括电导池、传感器探头(电导率和温度部分)及数据传输线,可实现电信号在溶液和电子单元之间的长距离传输。流通池可实现传感器与被测溶液之间的循环。如果工业电导率仪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测量水质,常常会给电厂热力设备带来腐蚀、结垢和积盐的风险,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1]。鉴于该种仪表的重要性,电力行业在2009年制定了行业标准DL/T677-2009《发电厂工业化学仪表检验规程》,专门针对工业仪表规定了现场校准方法。其它行业如:食品、化工、制药、环保等行业的工业电导率仪还在沿用实验室JJG 376-2007《电导率仪》检定规程。本规范提出了解决工业电导率仪溯源问题的工业校准方法,为各相关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依据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国内外工业电导率仪校准方法研究现状 4.1检定校准面临的主要困难。 目前,由于国产工业电导率仪在电极寿命、二次仪表多功能控制、电极极端环境适应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还有待提升。国内许多大型生产企业,特别

黑龙江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黑龙江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JJG(黑)005—2017 使用中电子式交流电能表 Electrical Energy Meters of AC Power in Service (报批稿) 20XX-XX-XX 发布 20XX-XX-XX 实施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使用中电子式交流电能表 检定规程 JJG(黑)005—2017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Electrical Energy Meters of AC Power in Service 归口单位: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院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黑龙江省电能计量中心 黑龙江省电能计量中心牡丹江部 参加起草单位:哈尔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本规程委托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院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刘宇(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院) 曹宏宇(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宫游(黑龙江省电能计量中心) 宋殿学(齐齐哈尔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刁培忠(黑龙江省电能计量中心牡丹江部) 刘丹(齐齐哈尔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参加起草人: 李新辉 焦承安 杨迪(哈尔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本规程技术评审专家: 姓名单位职称 王瑄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梁浩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院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张华玉齐齐哈尔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关文举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陈闻新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目录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引用文件 (1) 3 概述 (1) 4 计量性能要求 (1) 4.1 基本误差 (1) 4.2 潜动 (1) 4.3 起动 (2) 4.4 时钟日计时误差 (2) 4.5 电能表批的极限质量水平 (2) 5 通用技术要求 (3) 5.1 信息 (3) 5.2 外观 (3) 6 计量器具控制 (3) 6.1 检定条件 (3) 6.2 其他影响量 (3) 6.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3) 6.4 检定项目 (4) 6.5 检定方法 (4) 6.6 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 (10) 附录 A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检定结果页式样(第3页) (12)

《热水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修订编写说明.解答

《热水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修订编写说明 一、任务来源 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根据全国流量容量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发[2003]007号“关于技术法规修订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院、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来水集团京兆水表有限公司、宁波东海仪表水道有限公司、山东计量测量研究院等单位组成了规 程修订小组,对JJG686—1990《热水表》进行修订。 自2000年国际建议O[ML R49-l:2000“用于测量可饮用水的水表第1部分计量与技术要求”批准发布以来,国际建议OIML R49和R72及国际标准IS04064又处于比较多的修改和协调中,其中一点是 否将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的内容合在一起。IS04064的修改表决迟迟未能通过,且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 表,影响到国内新的水表检定规程的批准和实施。因此,热水表规程的修订工作也曾等待观望了一段时 间。最后,考虑到相关国际建议和国际标准的出台时间计划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决定仍先按现有的 情况和条件对JJG686-1990《热水表》进行修改。 二、规程修订的必要性 JJG686—1990《热水表》规程在对热水表的制造、计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起了很积极的作用。但由 于当时条件所限,特别是国内无完善的热水介质的水流量标准装置,因此对热水表的性能研究和法制管 理处于一种不规范的状态。在大部分场合,制造单位和计量部门对热水表只能按冷水水表的方法进行试 验和检定,其可靠性得不到保证。 近年来随着供热行业的发展和热量表在国内的兴起,热水表的重要性也随着增长,特别是许多单位 引进或研制了热水流量试验设备,对热水表及热量表的计量检测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我国的计量管理工作正随着国家经济运作方式的变化而改变,水表作为一个重要的强制检定计量器 具也发生了变化,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我国作为水表产品的生产大国,出口量也逐年增加,进口 量特别是作为热量表的一部分的热水表或热水流量传感器也不少。开放市场后,这一计量器具市场的竞 争和机遇都会增大,因而在技术要求方面与国际接轨的要求也是很迫切的。因此,热水表规程在适应新 的形势方面有补充和修改内容的必要,修订热水表检定规程的任务是必要的和紧迫的。 三、XWD-150规程修订过程和计划 1、2003年10月组成起草组。 2、2004年1月至12月,调研工作和试验工作。 3、2005年1月7日,部分起草成员在北京商谈修订原则。 4、2005年2月26日,在宁波东海集团召开起草组工作会议。 5、2005年3月初形成征求意见稿,发往各省计量技术机构、水表和热量表制造单位、水表检定站、 热水表使用单位,征求意见。 6、计划于4月初根据回复意见,形成送审稿。 四、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依据及原则 OIML R72热水表(HOT WATER METERS) OIMLR49—1:2004 CD2用于测量可饮用水的水表第l部分计量与技术要求(草案第2稿) 07ML R49-2:2004 CD2用于测量可饮用水的水表第2部分试验方法(草案第2稿) ISO 10385—1 Measurement of water flow in closed conduits———Meters for hot mater—Part 1:

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的编写和使用习题与参考答案

一、思考题 1.检定规程与校准规范有哪些异同? 答:相同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国家校准规范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组织编写并批准发布,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不同地点:计量检定规程作为确定计量器具法定地位的技术法规,是评定计 量器具的计量特性的依据,也是为国家量值统一进行法制经管的依据;计量校准规范是作为计量器具开展校准依据的技术文件,各类实验室可根据工作的需要自行编写,本单位批准后即可使用。 2.编制计量检定规程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答:编制计量检定规程的一般原则是: 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适用范围必须明确,在其界定的范围内,按需求力求完整; ③各项要求科学合理,并考虑操作的可行性及实施的经济性; ④根据国情积极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发布的国际建议、国际文件及有关的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规范。 3.编写检定规程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编写检定规程的基本要求: ①应满足法制经管要求; ②检定规程中的各项要求应科学合理、经济可行; ③对技术细节应做出明确规定; ④应该优先采用国际通用的方法。 4.计量检定规程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计量检定规程应包主要内容有: ①封面; ②扉页组成;

③目录; ④引言; ⑤范围; ⑥引用文献; ⑦术语和计量单位; ⑧概述; ⑨计量性能要求; ⑩通用技术要求; ○11计量器具控制; ○12附录。 5.如何制定、修订计量检定规程? 答:制定、修订计量检定规程的流程: (1)计划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是由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给各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组织指起草单位进行制定、修订工作。 (2)制定起草单位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的要求,在调查研究、实验验证的基础上,提出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分送技术委员会委员、制造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 (3)审批、发布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审批、编号,以公告形式发布。 (4)复审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发布后,技术委员会应适时提出复查计划,可采取会审或函审对检定规程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继续有效。 6.确定检定周期的原则是什么? 7.编制计量校准规范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8.校准规范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组织办法》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第105号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经2007年12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1987年7月10日原国家计量局公布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检定人员管理,提高计量检定人员素质,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计量检定人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及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检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计量检定人员从事计量检定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取得计量检定员资格。 第五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专(含高中)或相当于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二)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具备6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三)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四)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要求考核合格。 第六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格申请书;

(二)考核合格证明。 ianc下简称计量检定证件第七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其主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八条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作出核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计量检定员证》;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计量检定员从事新的检定项目,应当另行申请新增项目考核和许可。 第十条《计量检定员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颁发《计量检定员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核换证申请。原颁发《计量检定员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换证。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申请和核准等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前款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为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7年。

计量检定中心管理制度

计量检定中心管理制度 1. 计量检定中心属限制性进入区域,为保证量值传递准确性,明确管理责任,杜绝各类事故发生,非本中心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2. 各校检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地面、操作台面不得有油污;不准穿粘泥、淋湿的衣鞋帽进入校检室;被检仪器须在外清理后方可在室内进行检定。 3. 校检室内严禁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活动,如吸烟、打牌、吃零食、打闹、放置无关杂物等。 4. 外来人员进入校检室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则,检定人员校检时必须认真执行本人所承担的技术操作规范,工作要集中精神,严禁玩忽职守。 5. 室内的仪器、仪表与设备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移动或携带外出。 6. 仪器设备需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并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磁、防震等工作,经常维护调试、及时保养,使仪器设备始终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7. 对校检室新进仪器设备要履行验收手续,填写验收记录,并做好设备台帐,妥善保存仪器帐册、说明书、使用登记册、维修情况记载等相关资料。 8. 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下班时应关门、关窗、关灯,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若发现异常或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所领导报告。

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 标准负责人 1. 在计量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标准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2. 掌握本标准计量设备的技术状态、能解决标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 建立标准装置的台帐和技术资料档案。 4. 合理安排计量标准器具的周期检定计划。 5. 对不符合检定规程要求的计量标准器具提出处理意见(降级或报废)。 6. 对违反计量检定规程或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者有权制止。 7. 对超期、未经检定及不合格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有权停止使用。 8. 对不合格的检测过程和检定记录有权否决 检定员、核验员 1. 遵守计量标准安全操作规定及设备维护要求。 2. 结合实际情况执行标准对实验室环境条件的控制规定,作好监测登记。 3. 完成标准负责人下达的计量标准器具的周期检定任务,确保计量标准器具的量值准确。

计量基础知识答案释义.doc

第一部分计量基础知识 一、填空题(共5题,每题2分,共10分,请将正确的答案填入括号中) 1.我国《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释义:《计量法》第十条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1.本条是对计量检定所必须依据的技术规范的规定。 2.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是指从计量基准到各等级的计量标准直至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程序所作的技术规定,它由文字和框图构成,简称国家计量检定系统。 3.计量检定规程是指对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检定周期以及检定数据处理等所作的技术规定,包括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4.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可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在本部门内施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在本行政区内施行。

部门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须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计量检定人员违反计量检定规程或者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 释义: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计量检定人员违反计量检定规程或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不得以暴力或威胁的方法阻碍计量检定人员依法执行任务。 3.对3548取两位有效数为(35×102 );对不确定度值0.3458cm,取两位有效数为(0.35 )cm。 释义:1.有效数字 从左起第一个非零的数字到最末一位数字止的所有数字都是有效数字。 2.有效位数 从左边第一个非零数字算起所有有效数字的个数,即为有效数字的位数,简称有效位数。如0.0025为2位有效数字;1.001000为7位有效数字;2.8×107为2位有效数字,对以α×10n形式表示的数值,其有效数字的位数由α中有效位数来决定。 4.某量测量值为2000,真值为1997,则测量误差为(3),修正值为(-3)。测量误差等于测量结果减去被测量的真值。 测量误差=测量结果-真值=2000-1997=3 测量误差等于负的修正值 测量误差=-修正值=-3 5.填写《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当用U p报告扩展不确定度时,应给出(p )的数值以及(γeff )。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之前必须进行样机试验,样机试验合格后才可以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样机试验合格给的报告就是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有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之后才可以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JJG 目录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定义 分类 网游名词 意思 玩法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定义 分类 网游名词 意思 玩法 展开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定义 JJG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在计量检定时对计量器具的适用范围、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检定周期以及检定数据处理等所作出的技术规定。 计量检定规程是判定计量器具是否合格的法定技术条件,是计量监督人员对计量器具实施计量监督、计量检定人员执行检定任务的法定依据。 分类 1、 JJG是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首写字母,如: JJG 205-2005 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pdf 2、有一些涉及部门或行业的,则属于行业标准的范畴,如: JJG(教委) 023-1996 原子吸收光谱仪计量检定规程 JJG(机械)84—1992 J703型轴承正弦测量仪检定规程 3、还有一些则是属于地方标准的范畴,如: JJG(吉)11—1990 量具测力仪检定规程 JJG(浙) 96-2007 混凝土配料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04 号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经2007年12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1999年2月14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李长江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活动,加强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确保计量器具量值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销售为目的制造计量器具,以经营为目的修理计量器具,以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量器具是指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计量器具。 第四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质监部门在省级质监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高效、便民的原则。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申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二)具有与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相适应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条件; (三)具有保证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量值准确的检验条件; (四)具有与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相适应的技术文件; (五)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 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的,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并具有提供售后技术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第八条申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应当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的有关材料。 第九条申请制造属于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重点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制造其他计量器具,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或者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依法确定的市、县级质监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修理计量器具应当向所在地县级质监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条质监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1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一条质监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不得另行附加任何条件,限制申请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第三章核准与发证 第十二条受理申请的质监部门应当及时聘请考评员组成考核组对申请人实施现场考核。 考核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向受理申请的质监部门提交现场考核报告。

江苏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江苏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JJG (苏)XXX S 20XX 外标式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External Standard Glass Liquid Thermometers (报批稿) 20XX- XX- XX 发布20XX- XX- XX 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外标式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External Standard ; … JJG(苏)XXXX- 20XX I I Glass Liquid Thermometers 归口单位:江苏省热工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 本规程委托江苏省热工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潘娟娟(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栾海峰(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王征(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 王建雷(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引言.......................................................... (I) 1范围 .............................................................( 1) 2引用文献 .........................................................( 1) 3术语 ............................................................( 1) 4概述 . (2) 5计量特性 ........................................................( 2) 5.1示值修正值......................................................( 2) 6通用技术要求 .....................................................( 2) 6.1刻度与标志.....................................................( 2) 6.2玻璃棒和刻度板 (3) 6.3感温泡、感温液和感温液柱 (3) 7计量器具控制 ................................................... ( 3) 7.1检定条件...................................................... ( 3) 7.2检定项目...................................................... ( 4) 7.3 检定方法..................................................... ( 4) 7.4检定结果的处理................................................ ( 5) 7.5检定周期. (5) 附录A外标式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证书格式 (6) 附录B外标式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结果通知书格式 (7)

5、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 对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进行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的文件为有效版本。 2范围 适用于本站质量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审批、发放和归档管理等环节,包括外来文件如计量检定规程和标准等的控制。 3程序 3.1文件的编号 3.1.1文件分类及代号 Q M:质量手册(QMM:管理要求;QMT:技术要求) QSP: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QTD:作业指导书 QRD:记录格式 3.1.2文件编号规则 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和质量记录格式取二位,作为顺序号;作业指导书和检定原始记录取四位,前二位为类别号,后两位为顺序号。 a.类别代号 A:计量检定规程; B:标准; C:试验大纲; D:操作规程:

E:量值传递或量值溯源图: F:周期检定计划; G:比对、验证计划; H:检定原始记录; I:仪器设备一览表; J:检定项目一览表; K:能力分析表; L:计量标准建标技术报告; M:其他相关文件。 b.年代号为该文件批准实施的年份。 3.2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发放 3.2.1对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起重要作用的各个场所,由办公管理员及时发放到位,保证有关人员使用现行有效的文件。 3.2.2文件的发放范围由质量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报主管站长批准。特殊情况下需要向上级有关部门、授权机构或客户提供有关文件时,要由站长批准。 3.2.3文件发放时要注明分发号和文件受控状态,并记录于《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由领用人签收。 3.3文件的保存 3.3.1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内审时应对各部门文件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3.3.2办公管理员应编制全站的受控文件清单,以便于检索;

黑龙江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黑龙江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JJG(黑)xx—20xx 指针式微差压表 Pointer Type Micro-differential Pressure Gauge (审定稿) 20XX-XX-XX 发布20XX-XX-XX 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指针式微差压表检定规程 JJG(黑)XX—20XX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Pointer Type Micro-differential Pressure Gauge 归口单位: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本规程委托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肖志伟(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王立群(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宋文文(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詹扬(齐齐哈尔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徐珊(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刘勇(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 迟彧靓(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参加起草人: 赵萍(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唐楠(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柳文新(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本规程技术评审专家: 姓名单位职称 杨新华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张华玉齐齐哈尔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吴颖大庆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吕静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张建波哈尔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目录 引言 (Ⅱ) 1 范围 (1) 2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计量单位 (1) 3.1术语 (1) 3.2计量单位 (2) 4概述 (2) 5计量性能要求 (2) 5.1准确度等级和最大允许误差 (2) 5.2零位误差 (2) 5.3静态零位 (2) 5.4示值误差 (2) 5.5回程误差 (2) 5.6指针偏转平稳性 (3) 6通用技术要求 (3) 6.1外观 (3) 6.2标志 (3) 7计量器具控制 (3) 7.1检定条件 (3) 7.2检定项目 (4) 7.3检定方法 (4) 7.4检定结果处理 (6) 7.5检定周期 (6) 附录A 微差压表检定记录格式 (8) 附录B 微差压表检定证书内页格式 (9) 附录C 微差压表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10)

计量器具检定规程

有限公司 游标卡尺检定规程 一、外观检查 1、检查方法:用专用擦布擦拭卡尺表面,保持卡尺表面清洁、无油污,目力观察卡尺。 2、在卡尺表面不有碰伤、锈蚀和其他缺陷; 3、游标刻线和数字应清晰、均匀,不应有脱色现象,游标刻线应刻到斜面下边缘; 4、卡尺上应刻有制造厂名和商标、出厂编号和分度值; 5、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卡尺,允许有不影响使用准确度的外观缺陷。 二、各部分相互作用检查 1、检查方法:目测和手动检查; 2、轻轻移动尺框,尺框沿尺身移动硬手感平稳,不应有阻滞或松动现象; 3、旋动各紧固螺钉,紧固螺钉的作用应可靠; 4、移动深度尺杆,深度尺不允许有窜动,尺身或尺框的配合间隙引起的外量爪不错位 三、各部分相对位置检定 1、目力观察或用2级塞尺进行比较检定; 2、游标尺标记表面棱边至主标尺标记表面的距离应不大于0.3mm; 四、测量面的表面粗糙度检定 用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对游标尺量爪的测量面和底座工作面的粗糙度进行比较检定 五、圆弧内量爪的尺寸和平行度检定 用经过技术监督部门检定的合格卡尺沿卡尺量爪在平行尺身的方向上测量.在其它方向上测量时,所测量之偏差应不超过标准值的上偏差,检定是在尺框紧固与松开的两种状态下各测一次。 六、刀口内量爪尺寸和两量爪侧面间隙 先将经过技术监督部门检定的合格卡尺固定在20mm,沿全长范围内测量刀口内量爪尺寸,尺寸偏差由测得值与检定用尺寸之差确定,其它方向测得值与检定用尺寸之差,应不超过内量爪尺寸的上偏差。 七、零值误差的确定 1、移动游标卡尺的尺框,使卡尺的两测量面接触,分别在尺框紧固和松开情况下观察游标零刻线和尾刻线与尺身相应刻线的重合情况,从而确定零值误差。 2、检定深度尺和高度尺的零值时,应将尺置于1级平板上,移动尺框,使量爪测量面与平板正常接触(有微动装置的使用微动装置),检查游标上的零标记和尾标记与主标尺相应标记的重合情况,确定零度值误差。 3、合度应在-0.030-+0.030mm范围内。 八、示值误差的检定

计量检定员度工作总结三篇

计量检定员年度工作总结三篇篇一:计量检定员年度工作总结 当新年的脚步悄然而至,20**的工作也宣告落幕了。为了在20**年能更好的前进,我们有必要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以便扬长避短,更好的完成工作。为检测中心的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是今年5月份来到检测中心工作的,前几个月我一直在计量室所属的民用三表检测站做水表的初次检定和在用水表的不准的投诉工作。虽然只有仅仅半年的时间,但是对于初涉职场的我来说,还是受益匪浅的。在20**年里,我自觉加强学习,虚心求教释惑,不断掌握方法积累经验,注重以工作任务为牵引,依托工作岗位学习提高,通过观察、查阅检定规程和实践锻炼,较快地完成任务。另一方面,遇到不懂的方面,虚心请教同事,不断丰富知识掌握技能,把握住了工作重点和难点。 回顾这几个月的历程,我在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对新的东西学习不够,工作上往往凭经验办事,凭以往的工作套路处理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争取圆满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我给自己定下了几个目标。首先要团结周围同事,着力增进工作合作力。能自觉服从组织领导,遵守组织纪律,能顾全事业发展的大局,不计

较个人的得失,做到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能自觉摆正自身位置,虚心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敢于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其次是加强学习,着力提升自身素质。在检测中心争创国家级检测中心之际,只有个人的业务水平提高了,争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岗位工作,除此之外,还要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加强了党纪政纪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中做到廉洁守法。再次是在工作中认真务实,着力提高工作绩效,计量检定工作是必须认真仔细,避免因主观原因而在工作中产生错误,在面对繁多的工作任务时,能端正态度,细心负责的完成工作,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新的一年又是一个新的开始,我希望在20**年里能在我热爱的工作岗位上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检测中心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篇二:计量检定员年度工作总结 在业务部工作以来,我一直从事计量检尺、计量测温与取样工作,下面就从专业技术角度,对我的工作做一次全面总结: 一、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岗位技能。 本人于20**年10月份正式参加计量工作,我被调至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351 96 工作用廉金属热电偶 1996年8月23日批准 1997年3 月1日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 目录 一技术要求 二检定条件 三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四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

附录 附录1 热电偶用补偿导线的检定方法 附录2 带补偿导线热电偶的检定方法 附录3 管式炉炉温温场测试方法 附录4 标准铂铑10—铂热电偶在0∽1300℃附范围内, 整百度的热电动势和温度对照表编制方法表 附录5 K、N、E、型热电偶热电动势允差表 附录6 S、K、N、E、J、型热电偶整百度点,微分热点动势表 附录7 S、K、N、E、J、型热电偶分度表 附录8 廉金属热电偶检定记录格式 附录9 检定证书(背面)格式 工作用廉金属JJ G351-96 热电偶检定规程代替JJ G351-84 本检定规程经国家技术监督局于 1996 年 8 月 23 日批准,并自 199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辽宁省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沈阳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合金厂 本规程技术条文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邵树成(沈阳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王振华(上海合金厂) 参加起草人: 张家怡(沈阳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任春岩(沈阳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雷宗杰(天津德塔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工作用廉金属热电偶检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长度不小于750mm的新制造和使用中的分度号为K的镍铬-镍硅热电偶、分度号为N 的镍铬-镍硅热电偶、分度号为E 镍铬-铜镍热电偶、分度号为J的铁-铜镍热电偶(以下分别简称K、N、E、J、X型热电偶)在-40~1300℃范为内的检定。 一技术要求 1热电极的名义成分如表1规定。 注:①不同分度号两镍铬极不可互换; ②不同分度号两铜镍极不可互换; ③镍铬—镍硅采用镍铬—镍铝分度表。 2 不同等极热电偶在规定温度范围内,其允差应符合表2表定。 表2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检定人员管理,提高计量检定人员素质,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计量检定人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及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检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计量检定人员从事计量检定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取得计量检定员资格。 第五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专(含高中)或相当于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二)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具备6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三)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四)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要求考核合格。 第六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格申请书; (二)考核合格证明。 第七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规定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八条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作出核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计量检定员证》;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计量检定员从事新的检定项目,应当另行申请新增项目考核和许可。 第十条《计量检定员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延长《计量检定员证》的有效期。 因丢失、损毁或工作单位更换,需要补办或变更《计量检定员证》的,应当向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申请和核准等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前款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为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7年。 第十二条具备相应条件,并按规定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的,可以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依照注册计量师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计量检定员证》或者《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二)依法使用计量检定设施,并获得相关技术文件; (三)参加本专业继续教育。 第十五条计量检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活动,恪守职业道德;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