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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管理细则

重庆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管理细则
重庆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管理细则

重庆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管理工作,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除煤矿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实施细则。其他文件与本细则不相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三条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负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重庆市安全技术培训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培考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二章培训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并经市培考中心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第八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年度和课时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报市培考中心审查、备案。

第九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考核发证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市培考中心或其委托设置的考点具体负责;审核由市培考中心负责。考核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

第十一条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统一由相关培训机构通过重庆市安全培训业务管理系统向市培考中心提交考试申请,同时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申请表(见附件二);

(二)体检证明(见附件三),如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规范体检表的,可提供盖有医疗机构和所在单位公章的证明(证明中注明是否可从事相应工种特种作业);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

(四)市培考中心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市培考中心自收到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通知培训机构并说明理由。市培考中心于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理论考试实行计算机网络考试;实际操作考试实行考官制,即由指派的考官在指定地点进行实操考试。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需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实操考官应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实际从事本专业、本工种10年以上;掌握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考试标准,具有较丰富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较强的安全操作技能。各相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向市培考中心推荐实操考官,经市培考中心培训考核合格,颁发《考官证》。实操考官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的安全技术和基本技能进行客观的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各考点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公布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三条市培考中心在考试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四条考试完毕后,由培训机构向市培考中心提交如下资料:

(一)重庆市特种作业人员实操成绩表(见附件五);

(二)重庆市特种作业人员成绩汇总表(见附件六);

(三)市培考中心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市培考中心收到培训机构提交的相关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市培考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培考中心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如特种作业操作证已到复审和延期复审期,须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办理补证手续。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市培考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培考中心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第四章复审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自本细则生效之日前到2年复审期限的,仍按每2年复审1次的规定进行复审;之后的,按每3年复审1次的规定进行复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提交延长复审期申请并经市培考中心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在期满前60日内,申请人应当到培训机构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由培训机构统一向市培考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重庆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申请表(见附件四);

(二)体检证明(见附件三),如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规范体检表的,可提供盖有医疗机构和所在单位公章的证明(证明中注明可从事相应工种特种作业);

(三)本人操作证原件;

(四)市培考中心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十九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第二十条申请复审的,市培考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市培考中心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市培考中心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者延期复审符合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细则经重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

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对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市培考中心通过重庆市安全培训业务管理系统对全市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管理,随时记录考核、发证、复审和监督检查的结果并面向社会实时查询,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培考中心撤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培考中心注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特种作业人员死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被依法撤销的。

第二十六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七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转借、出租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有关工作人员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培训机构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八条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民用爆炸物品作业的培训考核取证纳入特种作业目录进行管理。在危险化学品作业中,增加加油、加气及设备检修作业。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特种作业目录

2.重庆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3.重庆市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

4.重庆市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审申请表

5.重庆市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登记汇总表

6.重庆市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册

附件一:

特种作业目录

1电工作业

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1.1高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1.2低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1.3防爆电气作业

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

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

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2.2压力焊作业

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

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2.3钎焊作业

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

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

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登高架设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3.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4.1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指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的作业。

适用于化工类(石化、化工、天然气液化、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机械类(冷加工、冷处理、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食品类(酿造、饮料、速冻或冷冻调理食品、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农副产品加工类(屠宰及肉食品加工、水产加工、果蔬加工)生产企业,仓储类(冷库、速冻加工、制冰)生产经营企业,运输类(冷藏运输)经营企业,服务类(电信机房、体育场馆、建筑的集中空调)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4.2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指对4.1所指制冷与空调设备整机、部件及相关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与维修的作业。

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5.1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

指安装井下局部通风机,操作地面主要扇风机、井下局部通风机和辅助通风机,操作、维护矿井通风构筑物,进行井下防尘,使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局部通风,以预防中毒窒息和除尘等的作业。

5.2尾矿作业

指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抽洪和排渗设施的作业。

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尾矿作业。

5.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5.4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

指操作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及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机,包括竖井、盲竖井提升机,斜井、盲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5.5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

指在井下检查井巷和采场顶、帮的稳定性,撬浮石,进行支护的作业。

5.6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5.7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设备日常使用、维护、巡检的作业。

5.8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

指在露天和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6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6.1司钻作业

指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操作钻机起升钻具的作业。

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司钻(含钻井司钻、作业司钻及勘探司钻)作业。

7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7.1煤气作业

指冶金、有色企业内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

8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8.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

指光气合成以及厂内光气储存、输送和使用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一氧化碳与氯气反应得到光气,光气合成双光气、三光气,采用光气作单体合成聚碳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制备,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制备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2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指氯化钠和氯化钾电解、液氯储存和充装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氯化钠(食盐)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钠、氢气,氯化钾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钾、氢气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3氯化工艺作业

指液氯储存、气化和氯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取代氯化,加成氯化,氧氯化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4硝化工艺作业

指硝化反应、精馏分离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直接硝化法,间接硝化法,亚硝化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5合成氨工艺作业

指压缩、氨合成反应、液氨储存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节能氨五工艺法(AMV),德士古水煤浆加压气化法、凯洛格法,甲醇与合成氨联合生产的联醇法,纯碱与合成氨联合

生产的联碱法,采用变换催化剂、氧化锌脱硫剂和甲烷催化剂的“三催化”气体净化法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6裂解(裂化)工艺作业

指石油系的烃类原料裂解(裂化)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热裂解制烯烃工艺,重油催化裂化制汽油、柴油、丙烯、丁烯,乙苯裂解制苯乙烯,二氟一氯甲烷(HCFC-22)热裂解制得四氟乙烯(TFE),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热裂解制得偏氟乙烯(VDF),四氟乙烯和八氟环丁烷热裂解制得六氟乙烯(HFP)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7氟化工艺作业

指氟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直接氟化,金属氟化物或氟化氢气体氟化,置换氟化以及其他氟化物的制备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8加氢工艺作业

指加氢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不饱和炔烃、烯烃的三键和双键加氢,芳烃加氢,含氧化合物加氢,含氮化合物加氢以及油品加氢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9重氮化工艺作业

指重氮化反应、重氮盐后处理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顺法、反加法、亚硝酰硫酸法、硫酸铜触媒法以及盐析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10氧化工艺作业

指氧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乙烯氧化制环氧乙烷,甲醇氧化制备甲醛,对二甲苯氧化制备对苯二甲酸,异丙苯经氧化-酸解联产苯酚和丙酮,环己烷氧化制环己酮,天然气氧化制乙炔,丁烯、丁烷、C4馏分或苯的氧化制顺丁烯二酸酐,邻二甲苯或萘的氧化制备邻苯二甲酸酐,均四甲苯的氧化制备均苯四甲酸二酐,苊的氧化制1,8-萘二甲酸酐,3-甲基吡啶氧化制3-吡啶甲酸(烟酸),4-甲基吡啶氧化制4-吡啶甲酸(异烟酸),2-乙基已醇(异辛醇)氧化制备2-乙基己酸(异辛酸),对氯甲苯氧化制备对氯苯甲醛和对氯苯甲酸,甲苯氧化制备苯甲醛、苯甲酸,对硝基甲苯氧化制备对硝基苯甲酸,环十二醇/酮混合物的开环氧化制备十二碳二酸,环己酮/醇混合物的氧化制己二酸,乙二醛硝酸氧化法合成乙醛酸,以及丁醛氧化制丁酸以及氨氧化制硝酸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11过氧化工艺作业

指过氧化反应、过氧化物储存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双氧水的生产,乙酸在硫酸存在下与双氧水作用制备过氧乙酸水溶液,酸酐与双氧水作用直接制备过氧二酸,苯甲酰氯与双氧水的碱性溶液作用制备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异丙苯经空气氧化生产过氧化氢异丙苯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12胺基化工艺作业

指胺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邻硝基氯苯与氨水反应制备邻硝基苯胺,对硝基氯苯与氨水反应制备对硝基苯胺,间甲酚与氯化铵的混合物在催化剂和氨水作用下生成间甲苯胺,甲醇在催化剂和氨气作用下制备甲胺,1-硝基蒽醌与过量的氨水在氯苯中制备1-氨基蒽醌,2,6-蒽醌二磺酸氨解制备2,6-二氨基蒽醌,苯乙烯与胺反应制备N-

取代苯乙胺,环氧乙烷或亚乙基亚胺与胺或氨发生开环加成反应制备氨基乙醇或二胺,甲苯经氨氧化制备苯甲腈,以及丙烯氨氧化制备丙烯腈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13磺化工艺作业

指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三氧化硫磺化法,共沸去水磺化法,氯磺酸磺化法,烘焙磺化法,以及亚硫酸盐磺化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14聚合工艺作业

指聚合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聚烯烃、聚氯乙烯、合成纤维、橡胶、乳液、涂料粘合剂生产以及氟化物聚合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15烷基化工艺作业

指烷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C-烷基化反应,N-烷基化反应,O-烷基化反应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16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指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系统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8.17加油、加气及设备检修作业

适用于各加油站(场)CNG加气站及设备检修的作业。

9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中的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

9.1烟火药制造作业

指从事烟火药的粉碎、配药、混合、造粒、筛选、干燥、包装等作业。

9.2黑火药制造作业

指从事黑火药的潮药、浆硝、包片、碎片、油压、抛光和包浆等作业。

9.3引火线制造作业

指从事引火线的制引、浆引、漆引、切引等作业。

9.4烟花爆竹产品涉药作业

指从事烟花爆竹产品加工中的压药、装药、筑药、褙药剂、已装药的钻孔等作业。

9.5烟花爆竹储存作业

指从事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守护、搬运等作业。

10 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

对企业生产经营区域机动车辆驾驶的作业及对各种企业内机动车辆进行维护和修理的作业。

10.1 装载、挖掘机械驾驶作业

指在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驾驶装载机、挖掘机,对施工材料进行装卸、挖掘的作业。

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动力装置为内燃机和电动机的轮胎式装载机、轮胎式履带式挖掘机的驾驶作业。

10.2 筑路机械驾驶作业

指在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驾驶筑路机械进行筑路施工的作业。

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压路机、平地机、铲运机、路面冷洗刨机、摊铺机、综合作业机械车的驾驶作业。

10.3 自卸运输机械驾驶作业

指在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驾驶自卸运输车辆,对施工材料进

行装卸、运输的作业。

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三轮或四轮后倾自动卸车车辆、四轮前翻斗自卸运输车辆的驾驶作业。

10.4 推土机驾驶作业

指在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驾驶推土机进行生产作业区域施工材料平整、堆积、开沟的作业。

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履带式推土机的驾驶作业。

10.5蓄电池车驾驶作业

指在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驾驶轮式蓄电池车,对生产资料、人员运输的作业。

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蓄电池车(含货车、客车)的驾驶作业。

10.6 企业内汽车驾驶作业

指在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驾驶汽车,对生产资料、人员运输的作业。

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汽车(含客车、货车、牵引车)的驾驶作业。

10.7 企业内拖拉机驾驶作业

指在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驾驶轮式或履带式拖拉机,进行生产资料的运送、车辆的牵引和设备运输的作业。

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拖拉机(含轮式、履带式拖拉机)的驾驶作业。

10.8企业内机动车辆维修作业

指对企业内各种机动车辆进行维修和修理的作业。

适用于叉车、蓄电池车、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平地机、

铲运机、路面冷洗刨机、摊铺机、综合作业机械车、工程车、汽车、拖拉机、推土机、翻斗车和自卸运输车辆维修的作业。

11民用爆炸物品作业

使用爆破器材的爆炸能量来破碎岩石、金属,拆除建构筑物等的作业,包括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装药、连线、起爆作业,并在爆破后检查工作面,进行残、盲炮的处理,爆破器材的销毁、保管等工作。

11.1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装卸

指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装卸的作业。

11.2 民用爆炸物品操作

11.2.1岩土爆破作业

指在拉套矿山,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岩土开挖工程中进行爆破的作业。

11.2.2拆除爆破作业

指拆除建构筑物进行爆破的作业。

11.2.3 特殊爆破作业

指进行炉瘤、驾驶爆炸加工进行爆炸的作业。

12起重机械操作作业

指从事起重机械操作的作业。包括:浮式起重机操作和挂钩信号指挥、推矿机、皮带机、绞车操作等。

12.1 浮式起重机操作和挂钩信号指挥作业

12.2 推矿机、皮带机和绞车操作作业

指从事推矿机、皮带机和绞车操作的作业。

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试试题

山东华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司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试题 姓名时间分数 一、填空题(每题3分,共计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布,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行。 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取得_______, 方可上岗作业。 3._______负责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_______________相适应的、_____________安全技术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_________。 7.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教师须经__________,方可上岗。 8.国家局可以委托有关部门或机构审查认可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资格,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9.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_____________,应每年向国家局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情况的年度统计资料。 10.________________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二、选择题(每题3分,共计30分) 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罚款。 A.1B.2C.3D.5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项基本条件。 A.4B.5C.6 3.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企业方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A.岗位证书B.职业资格证书C.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D.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类。 A.15B.16C.17D.18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实行()制度。 A.教考分离B.教考一体C.边教边考 6.()推荐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材。 A.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B.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7.负责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认定。 A.地市级B.省级C.国家 8.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包括()项内容。 A.4B.5C.6 9.()按照培训大纲和推荐使用教材组织开展培训。 A.本单位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培训单位 10.考核单位自考核开始之日起,应在()日内完成考核。 A.14B.15C.16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计40分) 1.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是什么?

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重庆市南川区大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指导思想一、 搞好特种作业人特种作业人员是煤矿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仅是煤矿企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员安全技术培训, 也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为此我公司根据公司现有机制和保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状况制定了特种作业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标 安全素质达到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通过培训, 和操作技能达到一定水平,保证持证上岗,拒绝无证上岗,盲目操作现象。 三、培训计划、培训时间1 所属各矿每半年由公司组织,每年计划两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积极配合,时间定为每年开工的第一个星期和半年后的第一个星期,每次五天。、培训对象2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 )瓦斯检测工、通风员2()放炮员3()绞车工4( )信号及挂钩工5( )配电工、电钳工6( )安全检查工7( 培训要求3 )所属煤矿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穿插培训,培训完毕后进1( 参加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复训和补考,行各工种培训情况摸底考试, 复训着必须缴纳复训费用,复训不及格者停岗使用。 )除了当班特种人员外,其余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2( 轮换进行,否则将按违章论处。 3()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资料、考试成绩整理归档备查。

)根据区煤炭局、区煤炭局的培训计划,公司所属煤矿准时组织4( 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根据市矿安全监察局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表的安排,5( 公司所属各矿按时派人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4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1( 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2( 知识,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3(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培训。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5( )典型事故的安全分析6( 四、培训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由公司安全监管部和所属矿安监科负1

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试题

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试题 一、选择题(每题5分,共30分) 1、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者,方可上岗。 A.专业技术培训考试B.文化考试C.体能测试 2、气瓶的瓶体有肉眼可见的突起(鼓包)缺陷的,应如何处理?() A.维修处理B.报废处理C.改造使用 3、在焊接作业中,为保护操作者的安全,保护片一般累汁使用多久更换一次?()A.4小时B.8小时C.24小时 4、()是利用气体燃烧的火焰作为热源的焊接方法。A.气焊B.气割C.电焊 5、乙炔瓶的储藏仓库,应该避免阳光直射,与明距离不得小于()。A.5米B.10米C.15米 6、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分别是安全阀、压力表。()A.电表B.温度计C.水位表

7、在气瓶运输过程中,下列哪项操作不正确?()A.装运气瓶中,横向放置时,头部朝向一方。B.车上备有灭火器材C.同车装载不同性质的气瓶,并尽量多装 8、电焊时,若有其它人在场,应采取下列哪项安全措施?()A.放置警告牌以示警惕B.放置警告牌,在工作场所周围设置屏幕C.规定在场人士佩戴眼镜 9、搬运气瓶时,应该()。A.戴好瓶帽,轻装轻卸B.随便挪动C.无具体安全规定 10、下列哪类起重机械操作员不需持有合格证书?()A.汽车吊B.龙门吊C.葫芦吊 11、下列哪种燃料不准在锅炉炉膛里燃烧?() A.煤炭B.汽油C.油渣 12、可能导致锅炉爆炸的主要原因是什么?()A.24小时不停的使用锅炉B.炉水长期处理不当C.炉渣过多 13、爆破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是()。A.雷管和炸药B.雷管和导火索C.炸药和钢钎

14、硝化甘油类炸药属于()炸药。A.固体B.胶质C.液体 15、如果发现雷管内有灰尘应该()。A.用木条或铁丝掏B.用口吹C.用手轻轻倒出 16、起重机接近终点时,应该()A.及时断电,尽可能不动用行程限位器B.等待行程限位器动作C.加快起重机动作速度 17、机械式通风系统的维修主要包括()。A.清理管道B.清理除尘系统C.两者都有 18、下列使用电梯的事项,哪项不正确?()A.按安全警示标志操作B.7岁以下儿童可以独立使用电梯C.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使用载人电梯运载货物 19、使用直流电焊机施焊前,电压不得超过多少伏?()A.220B.200C.1 10 20、开启气瓶瓶阀时,操作者应该站在什么。位置?() A.侧面B.正面C.后面 21、充装气瓶时,以下哪项操作不正确?()A.检查气瓶内是否有剩余压力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第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上岗证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一、电工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2.必须穿绝缘鞋,戴好安全帽及防护手套和工作相关的防护用具。 3.使用基本绝缘安全用具操作,携带试电笔,不准使用无绝缘的金属工具,以免造成导线接地,短路及人身触电事故。 4.维修时不准直接接触带电体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并应设专人监护,严禁用手触摸带电设备及非绝缘部分。 5.在施工现场检修机械设备或线路,必须在配电室拉掉相应的控制开关,并悬挂“线路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6.巡视线路或检修配电子表箱,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均视为带电,当发现故障时,应有防止跨步电压及接触电压的措施。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7.对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要每周进行一次检查。 二、电焊工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2.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3.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进出应有完整的防护罩。

4.操作时应穿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清除作业点周围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5.高处作业时,必须专人监护、系好安全带,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严禁将焊接电缆挂在拨脖颈上。 6.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绝缘良好。 7.焊把线不要放在电弧附近或热的焊缝旁。不扎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利器物的措施。 8.电焊机电流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大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和防护面罩。 9.清除焊渣时,应佩带眼睛式面罩,防止焊渣溅入眼内或烫伤皮肤。 10.作业时必须有用火、设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护。 11.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焊把线分开。并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三、装载机司机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前应检查发动机的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液压管路及接头无松脱或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充足,制动灵敏可靠,灯光仪表齐全、有效方可起动。 2.机械起动必须先鸣笛,将铲斗提升离地面50㎝左右。行驶中可用高速档,但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3.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的场地上作业,作业区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清单

胡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二O一一年十月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主抓“管理、装备、培训”,提高职工素质,掌握现代化装备技术和过硬本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之一。为加强职工培训,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合我矿工作实际,现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制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现有自卸卡车司机44人,全部轮训领取了上岗证和合格证。 2、有粉尘检测员 3 人,已经通过资质单位培训,领取上岗证和合格证。 3、现有安全员5人,已有5人通过资质单位培训,领取了合格证和上岗证。 4、电工2人,均已受专业培训,领取了合格证和上岗证。但需要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训练。 5、挖掘机司机16人,全部轮训领取了上岗证和合格证。 6、潜孔钻司机6人,均已经培训,但需要复训。 二、培训安排 鉴于以上状况,我矿特殊工种培训任务很重,我们将积极主动地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努力提高特殊工种的素质。 1、采取送出去的方法,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培训或复训,使他们不仅能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还要有过硬的本领,能够在实际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2、采取请进来的方法,把有资质、懂技术的老师请到矿上,面对面的

给我矿部分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并严格进行考核,达到60分以上视为合格,不够60分的将重新培,再考核逐步实现高标准、高水平的转变,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3、利用班前、班后会,对部分工种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学习有关法纪法规,安全规程和技术措施,使他们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本领。 4、采取以师带徒的方法,选择技术水平高、业务水平强,又有责任心的人员对口教,在实际工作面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 5、采取“一帮一”的帮扶活动,使那此既懂一些,但又知道不多的人员更加熟练工作技能,掌握过硬本领,成为生产工作中的骨干。 三、培训容 1、特种设备安全思想教育。主要是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重要意义,在特种设备的使用中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利用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给社会、给企业、给家庭造成的损失,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2、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技术知识教育: ①一般安全生产、使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这是所有工人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都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使用技术知识,主要包括:A.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B.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C.生产、使用现场消防制度和规定;D.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生产规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设备在更新、技术在提升,这对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但有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存在认识偏差,尤其是对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企业对特种作业员工的培训只停留在自 己企业的师傅带徒弟的老观念上,由培训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事 故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此,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普及 教育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以为,要想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入手: 一、严格把关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在企业的安全生产 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相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教育和考核有着严格的规定和具体的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 培训教育与考核是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它不仅能提高特种作 业人员安全技能,实现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而且对于企业实现安全 生产也是必不可少的。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过程中,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特性 特种作业人员归属于技术工人,特种作业工种种类多,要传授 的安全生产知识涉及的专业广,而且有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素质 相对比较低,接受新知识的能力相对比较弱,这是特种作业人员安 全教育培训的特性。特种作业工种有电工作业等16种,每个工种都 有它自身的特性,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过程中,要根据不同 工种专业的特点,向工人传授该工种的专业操作技能,同时要结合 该工种作业过程中常出现的违章操作现象讲解违章操作的严重后果,以强烈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 特种作业人员工作的岗位是高危岗位,我们可以从下几个方面 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安全文化素质方面,特种作 业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后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知识 方面应有较多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 技能方面应有较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刻苦训练,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失误;应急能力方面,遇到异常情况时,作业人员能果断 正确地采取应急措施,把事故消除在初始阶段,防止事故的扩大。

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 培训计划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重庆市南川区大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特种作业人员是煤矿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不仅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保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为此我公司根据公司现有状况制定了特种作业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达到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达到一定水平,保证持证上岗,拒绝无证上岗,盲目操作现象。 三、培训计划 1、培训时间 每年计划两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半年由公司组织,所属各矿积极配合,时间定为每年开工的第一个星期和半年后的第一个星期,每次五天。 2、培训对象 (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瓦斯检测工、通风员 (3)放炮员 (4)绞车工

(5)信号及挂钩工 (6)配电工、电钳工 (7)安全检查工 3培训要求 (1)所属煤矿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穿插培训,培训完毕后进行各工种培训情况摸底考试,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复训和补考,参加复训着必须缴纳复训费用,复训不及格者停岗使用。 (2)除了当班特种人员外,其余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轮换进行,否则将按违章论处。 (3)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资料、考试成绩整理归档备查。 (4)根据区煤炭局、区煤炭局的培训计划,公司所属煤矿准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5)根据市矿安全监察局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表的安排,公司所属各矿按时派人参加培训。 4、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3)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 (4)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培训。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的安全分析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教育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38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教育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教育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的任务,它具有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影响面广的特点。因此,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才能上岗。 1、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1电工; 1.2电:气焊工; 1.3吊车工; 1.4厂内机动车辆(电瓶车、叉车); 1.5压力容器操作工;

1.6剪、冲、压工; 1.7耐压试验工; 1.8电梯工。 2、凡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由作业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有关部门审批、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工种的安全培训与实习。特种作业学员在实习期内严禁独立作业。 3、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详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中有关规定。 4、特种作业实习期限: 4.1电工:二年 4.2电、气焊工:半年 4.3吊车工:半年

特种作业培训试题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测试题 一、判断题(10 题,每题2 分,共20分) 1、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导致事故的,应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2、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区别在于未成年工年龄为16 周岁到18 周岁是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录用的,但要给予特殊保护;而童工的年龄小于未成年工,是法律禁止录用的。()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在生产任务重时, 从业人员可以先上岗,后培训。() 5、漏电保护器既能保护人身安全,还能对低压系统或设备的对地绝缘状况起到监督作用。() 6、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应少于3 米。() 7、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是有电的。() 8、《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可以依法立案侦查,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9、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用于扑救油类火灾,泡沫灭火器不得用于扑救金属火灾。() 1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二、选择题(20 题,每题3 分,其中1-12 题为单选题,13-20 题为多选题,共60 分) 1、《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A.安全宣传标语 B.安全宣教挂图C安全警示标志 4、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 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和管理能力。 A 生产经营 B 安全技术 C 安全生产知识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危险因素 B.事故隐患C设备缺陷 6、正确戴安全帽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帽衬与帽壳应有一定间隙不能紧贴;二是()。 A.应把安全帽戴正 B.必须系紧下颚带 C.不能坐在安全帽上 7、电焊机一次线长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最新版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一、施工用电安全注意事项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必须保证在有效期 内,且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进行复审,超出有效期的证 件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严禁无证操作。 2、电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绝缘工具(如绝缘 手套、鞋等),并要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更 换。 3、非电工人员严禁从事施工临时用电作业。 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TN-S接零、 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5、在TN-S接零保护系统中,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 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不得将工作零线和保护零 线支接。 6、任何用电设备必须设置末级用电保护(即开关箱), 不得将设备电源线直接从分配电箱中引出。 7、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 个开关箱或漏电保护器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 备(含插座)。 8、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要接好接牢保护零线。 9、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3V及36V以下)安全电压,潮

湿作业场所照明应使用24V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照明应使用12V安全电压。导线接头处用绝缘胶布包好。 10、电缆不得拖地,过路要进行套管理地处理。 11、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将动力开关箱断电 上锁。 12、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 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点作业。 1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普通简易碘钨灯(铁外罩)。 1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室内用护套线、多孔插排等。 15、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 不得低于2.5m. 16、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 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17、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 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紧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18、严禁将电线栓在铁钉、钢筋、钢管或其它导金属物 上。 19、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

[绩效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绩效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单位 湖南曙光培训学校 湖南曙光教育培训学校和湖南曙光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隶属于我国500强企业——曙光电子集团。固定资产2100万元,现有教职工63人,开设二十多种职业教育类专业。是省内规模较大、颇具影响力的全日制学历教育且集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于壹体的教育集团。 ◆职业培训、鉴定类: 全国总工会农民工定点培训基地; 湖南省安全技术监督局特种作业培训考证基地; 湖南省劳动厅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曙光站; 湖南工会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基地;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作业培训考证基地; 长沙市劳动局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 湖南省消防总队消防安全培训基地; 湖南省卫生厅营养师培训基地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培训基地 长沙市委组织部下岗党员培训基地; 长沙市劳动就业促进会副会长单位; ◆中等职业专科和中等技能专业 ◆高等学历教育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曙光学习中心; 中南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湖南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湖南商学院成人教育曙光站; 长沙理工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南华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开设培训项目简介如下: 1、电工 a、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认证班: ※学制:120课时 ※学习课程:电工基础、安装技术、低压电器电动机、电力拖动技术、电工仪表、变配电装置、电器安全技术、安全法规等 ※结业颁发全国通用IC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 b、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班:(初、中、高、技师级别) ※学制:120课时—6个月 ※学习课程:见详单 ※结业鉴定后颁发相应等级的全国通用国家资格等级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 考证费用 a、IC卡考证班:培训费4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500V安装60元500V维修60元10KV运行80元 加考等级证初级740元中级810元 b、电工初级班:培训费7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260元 c、电工中级班:培训费128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考证费320元 d、电工高级班:培训费168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380元 e、电工技师班:培训费280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560元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一、施工用电安全注意事项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且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进行复审,超出有效期的证件必须及 时进行更换,严禁无证操作。 (2)电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绝缘工具(如绝缘手套、鞋等),并要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3)非电工人员严禁从事施工临时用电作业。 (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TN-S接零、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5)在TN-S接零保护系统中,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不得将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支接。 (6)任何用电设备必须设置末级用电保护(即开关箱),不得将设备电源线直接从分配电箱中引出。 (7)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或漏电保护器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 插座)。 (8)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要接好接牢保护零线。 (9)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36V及36V以下)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照明应使用24V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照明应使 用12V安全电压。导线接头处用绝缘胶带包好。 (10)电缆不得拖地,过路要进行套管埋地处理。

(11)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2)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 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普通简易碘钨灯(铁外罩)。 (1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室内用护套线、多孔插板等。 (15)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16)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17)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1.4~1.6m。移动式配 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 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18)严禁将电线拴在铁扒钉、钢筋、钢管或其它导电金属物上。 (19)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设备。 二、起重吊装安全注意事项 (1)汽车吊必须经过检验部门年检合格方可使用,否则不准进入工地作业。 (2)吊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非本机司机禁止操作机械。 (3)指挥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应使用信号传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加入时间:2002-11-6显示次数:528 打印本页投票评论总则 根据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特种作业范围 1.1 电工作业 1.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1.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1.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 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 2.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2.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 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 3.1 申报“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的程序 3.1.1 申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资产运营部审核。

3.1.2 资产运营部初审后,通知申报单位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 3.1.3 申报特种作业人员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上有关内容逐项认真填写。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卫生处、资产运营部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交回资产运营部备案、存档。 3.1.4 资产运营根据有关规定填报“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 3.1.5 “学习证”下发后,由特种作业人员个人保管,证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超过时限“学习证”自行失效。 3.2 特种作业“学习证”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3.2.1 特种作业学员必须在其监护人严格的指导下从事实际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 3.2.2 特种作业监护人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具体规定详见“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的培训负有全面的责任。 3.2.3 特种作业学员每半年接受一次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学员的工作。 3.2.4 持有学员证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应向资产运营部提出正式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申请。(电工作业学员证除外) 3.3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 3.3.1 资产运营部根据年度特种作业培训与复审计划,按期安排相应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证与复审工作。 3.3.2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与复审工作,由资产运营部负责办理培训事宜。(联系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3.3.3 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间要求参加相应工种培训。 3.3.4 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北京市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精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项目部一级安全教育内容 我们建筑业和其他行业不同,有自己的特点:产品固定、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施工现场变换不定、临时工多、工期不固定,特别是现今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建筑业开放劳务市场后,建筑队伍不断地壮大,而且又多为年轻新手,安全知识极为贫乏,不安全因素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靠侥幸心理过日子,伤亡事故必然会发生。 所以,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的重要方法,开展安全教育更显出其重要意义,而且更有必要采取安全措施.以保证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和主要形式,其包括项目部一级教育、施工协作队二级教育和班组三级教育。今天,我向大家进行项目部一级安全教育: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的意义与安全素质教育。 一、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等: 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关心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问题提高到政治态度、阶级感情、党纪国法的高度加以认识而形成的概念。它表明在进行生产时,要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首位,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2、我国的劳动保护原则: ①“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它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它体现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明确要求我们的生产必须是安全生产,应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②“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也就是说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在生产与安全发生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doc5)(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XX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 第13号 现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予以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盛华仁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XX国境内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二章培训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第六条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 第七条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每5年由原审查、批准机构进行1次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和基本培训教材,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和组织编写。 第九条培训单位应将培训计划、教员资格等资料报送考核、发证单位备案。 第三章考核和发证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作业、锅炉司炉、起重作业(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桩机操作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在地方政府指定培训机构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后方准独立作业,持证上岗。 二、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两年到发证部门进行一次复审培训,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月须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质安部组织实施。 四、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五、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安全技术培训内容: (1)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隐患和有毒有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防范对策; (2)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3)本岗位涉及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安全操作要求; (4)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由项目部统一组织考试, 70分为合格,考试卷存档项目质安部。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试题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试题1 起重机械作业-司机 必知必会: (必知必会) 1. 吊钩无防脱钩装置不得使用。 标准答案:√ (必知必会) 2. 起重作业时严禁歪拉斜吊。 标准答案:√ (必知必会) 3. 滑轮出现有裂纹或翼缘破损不得继续使用。 标准答案:√ (必知必会) 4. 起重机作业前应进行安全装置的检查和试验。 标准答案:√ (必知必会) 5. 卷筒壁厚的磨损达到原厚度的50%应报废。 标准答案:× (必知必会) 6. 制动器的制动衬垫磨损达原厚度的()%时应报废。 A. 40 B. 50 C. 60 D. 70 标准答案:B (必知必会) 7. 起重机在()级及以上大风及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禁止作业。 A. 3 B. 4 C. 5 D. 6 标准答案:D (必知必会) 8. 导线截面尺寸面积越小,电阻阻值()。 A. 越大 B. 越小 C. 不变 D. 先变大后变小 标准答案:A (必知必会) 9. 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应报废。 A. 3 B. 5 C. 7 D. 10 标准答案:C (必知必会) 10. 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中包括集装箱专用吊具、电磁铁吊具、真空吸盘、()等可分吊具的重量。 A. 抓斗 B. 吊钩 C. 吊钩组 D. 挂索 标准答案:A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的对错,并在正确题后面的括号内打“√”错误题后面的 括号内打“×”。本大题共4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11.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 标准答案:√ 12. 《劳动法》特别强调从业人员的权利包括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都要载明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和工伤社会保险等事项。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试题

起重机械作业-司机考试题 时间120分钟 一、判断题,下列叙述对的化√,错误化X(每题1分,共 26分) 1. 吊钩无防脱钩装置不得使用。() 2. 起重作业时严禁歪拉斜吊。() 3. 滑轮出现有裂纹或翼缘破损不得继续使用。() 4. 起重机作业前应进行安全装置的检查和试验。() 5. 卷筒壁厚的磨损达到原厚度的50%应报废。() 6. 跨度是指支撑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7. 外层股的数目越多,钢丝绳与滑轮接触的情况越好。()8.几何形状简单的圆柱形物体,其重心位置在中间横截面 的圆心上。()。 9. 桥门式起重机大车运行机构分为分别驱动和集中驱动两 种形式。()。 10.重物在下降过程中突然溜钩是由于平衡阀控制压力太低。()。 11. 钢丝绳公称直径减小达到7%时应报废。()。 12. 轮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允许有坡度。()。 13. 两用桥式起重机是装有两种取物装置的起重机,两套起

升机构可以同时使用。()。 14. 桥门式起重机减速器正常工作时,箱体内必须装满润滑油。( ). 天车的起升机构制动器调整得过紧,会使钢丝绳受过大的冲15. 击负荷,使桥架的振动加剧。() 16. 桥门式起重机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1米以上。 ( ) 17. “紧急停止”的通用手势信号是:两小臂水平置于胸前,五指伸开,手心朝下,同时水平挥向两侧。( ) 18. 桥式起重机作业结束后,小车位于跨中位置。 ( ). 19. 货件上有人时提醒注意后进行起吊。 ( ) 20、吊钩防脱钩装置增至15%,可以正常使用()。 21、吊钩危险断面有磨损,可以进行补焊()。 22、零点保护是保护大车运行机构的()。 24、滑轮卷筒直径越小钢丝绳的曲率半径也越小,绳的内部磨损也越小。() 25.、齿轮减速器在使用中主要损坏形式是齿轮失效。() 26、卷筒上的钢丝上必须保证有不少于1 圈的安全圈。(), 二、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选择正确答案填到()内,每题1分,共20分)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 育培训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生产规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设备在更新、技术在提升,这对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有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存在认识偏差,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企业对特种作业员工的培训只停留在自己企业的师傅带徒弟的老观念上,由培训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此,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以为,要想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入手: 一、严格把关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在企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相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和考核有着严格的规定和具体的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与考核是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它不仅能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实现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而且对于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也是必不可少的。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特性 特种作业人员归属于技术工人,特种作业工种种类多,要传授的安全生产知识涉及的专业广,而且有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素质相对比较低,接受新知识的能力相对比较弱,这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特性。特种作业工种有电工作业等16种,每个工种都有它自身的特性,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工种专业的特点,向工人传授该工种的专业操作技能,同时要结合该工种作业过程中常出现的违章操作现象讲解违章操作的严重后果,以强烈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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