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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MSDS-甲醇

危化品MSDS-甲醇
危化品MSDS-甲醇

无水甲醇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无水甲醇

化学品英文名称:methyl alcohol

中文名称2:木精

英文名称2:methanol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甲醛、香精、染料、医药、火药、防冻剂、溶剂等。

2. 危险性概述

2.1 危险性类别:易燃液体、有毒品

2.2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2.3 健康危害:口服会中毒、吸入会中毒。皮肤刺激、呼吸道刺激、严重眼刺激。

2.4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害。

2.5 燃爆危险: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3.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混合物□

主要成分CAS RN 含量(%)

甲醇67-56-1 ≥99.5

4. 急救措施

4.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感,就医。

4.2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4.3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4.4 食入:催吐。2%碳酸氢钠洗胃,硫酸镁导泻。就医。

4.5 急性和迟发效应,主要症状:急性中毒大多数为饮用掺有甲醇的酒或饮料所致口服中毒。短期内吸入高浓度甲醇蒸气或容器破裂泄漏经皮肤吸收大量甲醇溶液亦可引起急性或亚急性中毒。中枢神经系统损害轻者表现为头痛、眩晕、乏力、嗜睡和轻度意识等。重者出现昏迷和癫痫样抽搐。少数严重口服中毒者在急性期或恢复期可有锥体外系损害或帕金森综合征的表现。眼部最初表现为眼前黑影、飞雪感、闪光感、视物模糊、眼球疼痛、羞明、幻视等。重者视力急剧下降,甚至失明。视神经损害严重者可出现视神经萎缩。引起代谢性酸中毒。高浓度对眼和上呼吸道轻度刺激症状。口服中毒者恶心、呕吐和上腹部疼痛等胃肠道症状较明显,并发急性胰腺炎的比例较高,少数可伴有心、肝、肾损害。

慢性中毒主要为神经系统症状,有头晕、无力、眩晕、震颤性麻痹及视神经损害。皮肤反复接触甲醇溶液,可引起局部脱脂和皮炎。

5. 消防措施

5.1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蒸气比空气重,沿地面扩散并易积存于低洼处,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5.2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

5.3 灭火方法: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5.4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6. 泄漏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抗溶性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喷雾状水驱散蒸气、稀释液体泄漏物。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7.1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7.2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7℃,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8.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8.1 作业场所职业接触限值:

MAC(mg/m3): 无

PC-STEL(mg/m3): 50[皮]

TLV-TWA(mg/m3): 200ppm

PC-TWA(mg/m3): 25[皮]

TLV-C(mg/m3): 无

TLV-STEL(mg/m3): 250ppm

8.2 检测方法: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热解吸-气相色谱法;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8.3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8.4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

8.5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8.6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8.7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8.8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9.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pH:无资料

熔点(℃):-97.8 沸点(℃):64.7

相对密度(水=1):0.79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1.1

饱和蒸汽压(kPa):12.3(20℃) 燃烧热(kJ/mol):723

临界温度:240 临界压力:7.95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0.82~-0.66 闪点(℃):12

引燃温度(℃):464 爆炸上限%(V/V):44.0

溶解性: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爆炸下限%(V/V):5.0 10. 稳定性和反应性

10.1 稳定性:稳定

10.2 禁忌物:酸类、酸酐、强氧化剂、碱金属。

10.3 避免接触条件:无

10.4 聚合危害:不聚合

10.5 分解产物:无

11.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甲醇属中等毒类。各种动物甲醇中毒通常出现呼吸加快,粘膜刺激,运动失调,局部麻痹和瘫痪,深度麻醉,痉挛,多因呼吸衰竭而致死。恒河猴急性经口染毒,出现代谢性酸中毒和眼底改变。

LD50:7300mg/kg(大鼠经口) 15800mg/kg(免经皮)

LC50:64000 ppm/4H(大鼠吸入)

刺激性:无

亚急性与慢性毒性:大鼠吸入50mg/m3,12 小时/天,3 个月,在8~10 周内可见到气管、支气管粘膜损害,大脑皮质细胞营养障碍等。

致突变性:微生物致突变:酿酒酵母菌12pph。DNA 抑制:人类淋巴细胞300mmol/L。

致畸性:鼠孕后6-14 天吸入最低中毒剂量(TCLo)20000 ppm/7H,致肌肉骨骼系统、心血管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发育畸形。大鼠、小鼠孕后不同时间给予不同剂量,可致内分泌系统、眼、耳、中枢神经系统、颅面部(包括鼻、舌)发育畸形。

其他:大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0):7500mg/kg(孕7~19 天),对新生鼠行为有影响。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CL0):20000ppm/7 小时(孕1~22 天),引起肌肉骨骼、心血管系统和泌尿系统发育异常。

12. 生态学信息

12.1 生态毒性:无

12.2 生物降解性:无

12.3 非生物降解性:无

12.4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

12.5 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13. 废弃处置

13.1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13.2 废弃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处置。

13.3 废弃注意事项: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14. 运输信息

14.1 危规号:32058

14.2 UN 编号:1230

14.3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有毒品

14.4 包装类别:Ⅱ类包装

14.5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14.6 运输注意事项: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15.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 2 月16 日国务院第591 号令颁布,2011 年12 月1 日起施行);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 号颁布,自1997 年1 月1 日施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

危险化学品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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