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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密相关标准

国家保密相关标准
国家保密相关标准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国家保密标准

国家保密标准由国家保密局发布,强制执行,在涉密信息的产生、处理、传输、存储和载体销毁的全过程中都应严格执行。

国家保密标准适用于指导全国各行各业、各个单位国家秘密的保护工作,具有全国性指导作用,是国家信息安全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密标准的制定过程是:国家保密局下达课题,以国家保密科学技术研究所为主承担,与相关单位合作,请有关专家参与讨论,重要标准发各省、各部门征求意见,国家保密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由国家保密局发布实施。

1. BMB1-1994《电话机电磁泄漏发射限值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话机电磁泄漏辐射发射、传导发射的限值和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党政专用电话网使用

的有线电话机(不包括无绳电话机、数字电话机),适用于需要保密通信的电话机。

2. BMB2-1998《使用现场的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检查测试方法和安全判据》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现场的信息设备电磁泄漏辐射发射、传导发射检查测试方法和信息安全判据。本标准适用于保密部门对信息设备进行现场保密检查。

3. BMB3-1999《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电磁场屏蔽效能要求、传导泄漏发射抑制要求和测试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对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性能进行检测。

4. BMB4-2000《电磁干扰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磁干扰器的辐射发射要求、传导发射及抑制要求、抗视频信息还原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以及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保护满足GB9254-1998A级、B级或其它等同标准要求计算机的电磁干扰器。

5. BMB5-2000《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对涉密信息系统的设备选用、使用环境和工程安装等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

6. BMB6-2001《密码设备电磁泄漏发射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密码设备电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限值以及等级划分。

7. BMB7-2001《密码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测试方法(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密码设备电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测试方法的总要求以及红黑信号识别的测试方法。

8. BMB7.1-2001《电话密码机电磁泄漏发射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话密码机电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测试方法以及红黑信号识别方法。

9. BMB8-2004《国家保密局电磁泄漏发射防护产品检测实验室认可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国家保密局电磁泄漏发射防护产品检测中心”及其分中心的检测实验室在组织管理、技术能力以及检测人员、检测场地、检测设备、设施配置等方面应达到的认可要求。本标识适用于申请获得实验室资格认可的单位的检查和评审,本标准供国家保密局认可实验室使用。

10. BMB10-2004《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网络安全隔离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隔离计算机、安全隔离卡及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安全隔离计算机、安全隔离卡及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的

开发和检测。

11. BMB11-2004《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防火墙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的防火墙产品或系统的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的防火墙产品或系统安全功能的研制、开发、生产、测试、评估和产品的采购。

12. BMB12-2004《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漏洞扫描产品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的漏洞扫描产品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的漏洞扫描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测试、评估和采购。

13. BMB13-2004《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入侵检测产品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的网络型和主机型入侵检测产品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的网络型和主机型入侵检测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测试、评估和采购。

14. BMB14-2004《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实验室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及其系统测评分中心的系统测评实验室在组织管理、技术能力以及系统测评人员、检测设备、设施配置等方面应达到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申请获得实验

室资格的单位的检查和评审,以及实验室的管理。

15. BMB15-2004《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安全审计产品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的安全审计产品的技术要求。本标准所指的安全审计产品包括网络审计、主机审计、数据库审计、应用审计和综合审计等产品。本标准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的安全审计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测试、评估和采购。

16. BMB16-2004《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涉密信息系统使用的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使用的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测试、评估和采购。

17. BMB17-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涉密信息系统的等级划分准则和相应等级的安全保密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对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也可用于保密工作部门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审批。

18. BMB18-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新建、改建

和扩建过程中工程监理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使用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开展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建设和工程监理,也可用于保密工作部门对涉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管理和指导。

19. BMB19-2006《电磁泄漏发射屏蔽机柜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磁泄漏发射屏蔽机柜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20. GGBB1-1999《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设备电磁泄漏辐射发射、传导发射的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重要企事业单位的涉密部门使用的信息设备。

21. GGBB2-1999《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设备电磁泄漏辐射发射、传导发射的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重要企事业单位的涉密部门使用的信息设备。

22. BMZ1-2000《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

本指南规定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技术要求,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

23. BMZ2-2001《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方案设计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保密方案包括的主要内容,可用于指导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方案的设计。

24. BMZ3-2001《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准则,适用于评测机构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性进行测评,以及保密部门对涉密系统的安全保密性进行检查,并指导用户和承建单位建设满足安全保密要求的涉密系统。

25. BMB9.1-2007《保密会议室移动通信干扰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该标准规定了用于保密会议的移动通信无线信号干扰器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26. BMB9.2-2007《保密会议室移动通信干扰器安装使用指南》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该标准规定了移动通信无线信号干扰器在保密会议场所的安装使用指南。

27. BMB20-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过程、管理要求和管理内容,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的设计单位、建设使用单位(主持建设、使用涉密信息系统的单位)对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也可用于保密工作部门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审批。

28. BMB21-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载体销毁与信息消除安全保密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涉密载体销毁和信息消除的等级、实施方法、技术指标以及相应的安全保密管理要求,适用于涉密单位、保密工作部门授权的涉密载体销毁机构对涉密载体销毁和信息消除,以及涉密载体销毁设备和信息消除产品的研制、生产和检测。

29. BMB22-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指南》

该标准规定了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工作流程、测评内容、测评方法和测评结果判定准则,适用于获得国家保密局授权的涉密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机构或单位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密测评,也可用于保密工作部门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获得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风险评估资质的单位和涉密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自评估的依据。

30. BMB23-2008《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方案设计指南》

该标准规定了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方案应包括的

主要内容,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主持建设、使用涉密信息系统的单位)和集成资质单位对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方案的设计,也可用于保密工作部门对涉密信息系统的审批管理。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国家保密相关标准

国家保密相关标准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国家保密标准 国家保密标准由国家保密局发布,强制执行,在涉密信息的产生、处理、传输、存储和载体销毁的全过程中都应严格执行。 国家保密标准适用于指导全国各行各业、各个单位国家秘密的保护工作,具有全国性指导作用,是国家信息安全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密标准的制定过程是:国家保密局下达课题,以国家保密科学技术研究所为主承担,与相关单位合作,请有关专家参与讨论,重要标准发各省、各部门征求意见,国家保密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由国家保密局发布实施。 1. BMB1-1994《电话机电磁泄漏发射限值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话机电磁泄漏辐射发射、传导发射的限值和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党政专用电话网使用的有线电话机(不包括无绳电话机、数字电话机),适用于需要保密通信的电话机。 2. BMB2-1998《使用现场的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检查测试方法和安全判据》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现场的信息设备电磁泄漏辐射发射、传导发射检查测试方法和信息安全判据。本标准适用于保密部门对信息设备进行现场保密检查。 3. BMB3-1999《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电磁场屏蔽效能要求、传导泄漏发射抑制要求和测试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对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性能进行检测。 4. BMB4-2000《电磁干扰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磁干扰器的辐射发射要求、传导发射及抑制要求、抗视频信息还原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以及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保护满足GB9254-1998A级、B级或其它等同标准要求计算机的电磁干扰器。 5. BMB5-2000《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对涉密信息系统的设备选用、使用环境和工程安装等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 6. BMB6-2001《密码设备电磁泄漏发射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密码设备电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限值以及等级划分。 7. BMB7-2001《密码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测试方法(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密码设备电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测试方法的总要求以及红黑信号识别的测试方法。 8. 《电话密码机电磁泄漏发射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话密码机电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测试方法以及红黑信号识别方法。 9. BMB8-2004《国家保密局电磁泄漏发射防护产品检测实验室认可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国家保密局电磁泄漏发射防护产品检测中心”及其分中心的检测实验室在组织管理、技术能力以及检测人员、检测场地、检测设备、设施配置等方面应达到的认可要求。本标识适用于申请获得实验室资格认可的单位的检查和评审,本标准供国家保密局认可实验室使用。 10. BMB10-2004《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网络安全隔离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2018法宣在线保守国家秘密法考试答案以及保密法全文

2018法宣在线保守国家秘密法考试答案以及保密法全文

保守秘密法 单选题: 1、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D 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后再采取保密措施。 2、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掌握保密(),签订保密(),严格遵守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C 教育培训,知识技能,承诺书规章制度 3、《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规定。 A中央军事委员会 4、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D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绝密级国家秘密。

9、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 C依法公开 10、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管理()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的保密工作。 D本机关和本单位,本系统 11、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年,机密级不超过()年,秘密级不超过()年。 B三十,二十,十 12、《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涉秘程度实行() B分级保护 13、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 B解密的条件 14、《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

A自行解密 15、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范围。 C最小 16、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国家秘密。 C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 多选题 11、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 B保密期限 C知悉范围 12、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关于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B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公司保密工作条例

公司保密工作条例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二.密级划分? 公司密级划分为:? 绝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 内部资料: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 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 合理划分、确立密级。该保密的必须保密,该公开的必须公开。? 三.密级的确立? 依据保密分级表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密级。?

公司各部门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由公司领导签发,确立后均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四.密级变更及解密? 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秘密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领导批准变更,或由公司领导直接变更。? 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但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原产生秘密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领导批准解密,或由公司领导直接解密。? 保密期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解密。? 五.保密管理? 实行全员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识系统培训,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露。? 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想备专人或兼管负责存管保密材料。? 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保密室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室内一切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案材料的安全。? 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页及进销毁。? 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的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页、废件及时销毁。? 绝密件由机要人员另行打印、复印。? 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外出工作须携带保密材料,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出国工作携带保密材料的,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外,还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

党政机关保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党政机关保密制度 篇一:《机关保密制度》 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传输的保密 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杜绝内部信息外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是指不用来存储、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储存介质。它包括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第三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禁止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 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四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第五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的保密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由芜湖市编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网保密管理制度规定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办审查批准。 四、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取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己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五、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和用户,应由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国家保密相关标准

国家保密相关标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国家保密标准 国家保密标准由国家保密局发布,强制执行,在涉密信息的产生、处理、传输、存储和载体销毁的全过程中都应严格执行。 国家保密标准适用于指导全国各行各业、各个单位国家秘密的保护工作,具有全国性指导作用,是国家信息安全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密标准的制定过程是:国家保密局下达课题,以国家保密科学技术研究所为主承担,与相关单位合作,请有关专家参与讨论,重要标准发各省、各部门征求意见,国家保密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由国家保密局发布实施。 1. BMB1-1994《电话机电磁泄漏发射限值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话机电磁泄漏辐射发射、传导发射的限值和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党政专用电话网使用的有线电话机(不包括无绳电话机、数字电话机),适用于需要保密通信的电话机。 2. BMB2-1998《使用现场的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检查测试方法和安全判据》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现场的信息设备电磁泄漏辐射发射、传导发射检查测试方法和信息安全判据。本标准适用于保密部门对信息设备进行现场保密检查。

3. BMB3-1999《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电磁场屏蔽效能要求、传导泄漏发射抑制要求和测试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对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性能进行检测。 4. BMB4-2000《电磁干扰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磁干扰器的辐射发射要求、传导发射及抑制要求、抗视频信息还原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以及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保护满足GB9254-1998A级、B级或其它等同标准要求计算机的电磁干扰器。 5. BMB5-2000《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对涉密信息系统的设备选用、使用环境和工程安装等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 6. BMB6-2001《密码设备电磁泄漏发射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密码设备电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限值以及等级划分。 7. BMB7-2001《密码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测试方法(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密码设备电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测试方法的总要求以及红黑信号识别的测试方法。 8. 《电话密码机电磁泄漏发射测试方法》

2020保密工作条例

2020保密工作条例 Signing a contrac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1777

2020保密工作条例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密级及保密期限 1.绝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2.机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3.秘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三条保密管理 1.实行全员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识系统培训,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露。 2.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想备专人或兼管负责存管保密材料。

3.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4.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5.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6.外出工作须携带保密材料,要经公司____批准。 7.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凡查阅公司密件,一律须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8.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保密纪律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保密纪律: 1.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外出; 2.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秘密; 3.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 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

国家保密标准

国家保密标准 国家保密标准与国家保密法规共同构成中国保密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保密防范和保密检查的依据,为保护国家秘密安全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也要做出中国保密管理的重要基础。 目录 作用 制定 已发布的国家保密标准 作用 国家保密标准由国家保密局发布,强制执行,在涉密信息的产生、处理、传输、存储和载体销毁的全过程中都应严格执行。 国家保密标准适用于指导全国各行各业、各个单位国家秘密的保护工作,具有全国性指导作用,是国家信息安全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 国家保密标准的制定过程是:国家保密局下达课题,以国家保密科学技术研究所为主承担,与相关单位合作,请有关专家参与讨论,重要标准发各省、各部门征求意见,国家保密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由国家保密局发布实施。 已发布的国家保密标准 1. BMB1-1994《电话机电磁泄漏发射限值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话机电磁泄漏辐射发射、传导发射的限值和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党政专用电话网使用的有线电话机(不包括无绳电话机、数字电话机),适用于需要保密通信的电话机。 2. BMB2-1998《使用现场的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检查测试方法和安全判据》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现场的信息设备电磁泄漏辐射发射、传导发射检查测试方法和信息安全判据。本标准适用于保密部门对信息设备进行现场保密检查。 3. BMB3-1999《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电磁场屏蔽效能要求、传导泄漏发射抑制要求和测试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对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性能进行检测。 4. BMB4-2000《电磁干扰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磁干扰器的辐射发射要求、传导发射及抑制要求、抗视频信息还原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以及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保护满足GB9254-1998A级、B级或其它等同标准要求计算机的电磁干扰器。

公司保密工作条例

公司保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集团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并指导下属公司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11系统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划分的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

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集团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集团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集团公司领导的变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集团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集团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专业公司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集团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商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九条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集团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集团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

保密守则

军人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五)不该传的秘密不传; (六)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七)不该存的秘密不存; (八)不随意扩大知密范围; (九)不私自复制、下载、出借和销毁秘密; (十)不在非保密场所处理涉密事项。 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守则一、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和军队利益的活动二、不私自在网上发布涉密信息三、不越权访问系统和涉密信息四、不在无安全保密设施的网络上处理涉密信息五、不擅自下载网上涉密信息六、不使用未经审查和禁用的软件七、不向他人泄露口令、密钥及安全保密措施八、不以军人身份在军外网络上进行信息交流九、不私自复制、留存、出借、销毁任何涉密载体十、不私自将网络、密码设备送往军外维修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传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人民警察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在私人交往或公开发表的作品

中涉及秘密。五、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六、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秘密。七、不擅自携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八、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普通邮政和计算机互联网络传递秘密。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一、公开的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二、在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确需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求对方承认保密义务。三、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包括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因工作确需携带或向境外传递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的,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可靠的保密措施;任何情况下,不得携带或向境外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四、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要注意场合,防止被窃听;不得在涉外公共场所及外方提供的场所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五、不得在没有保密措施的通讯工具中传递国家秘密;不得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六、在境外遇到危及所携带的国家秘密载体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销毁所携带的秘密载体,并及时向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七、发生泄密问题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十条保密守则(一)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四)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六)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七)

最新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 1 适用范围本保密标准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 审查不资质 单位日常保密管理。 2 定义 2.1本标准所称涉密人员,是指由于工作需要,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岗位合法接触、知悉和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 2.2本标准所称涉密载体,主要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彔音带、彔像带等。 2.3本标准所称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存储、处理、传输信息的系统或者网络。 2.4本标准所称信息设备是指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 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信息存储和处 理功能的设备。

3 保密标准 3.1 保密标准实施原则 3.1.1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栺标准,依法管理。 3.1.2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保密责仸落实到人。 3.1.3 具备健全的管理体系,保密管理不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 3.1.4开展保密风险评估不管理。 3.1.5建立保密管理的持续改进机制。 3.2 保密组织机构及职责 3.2.1保密工作领导小组3.2.1.1 资质单位应当成立保密工 作领导小组,为本单位保 密工作领导机构。甲级资质单位应当设置与职保密总监,保密总监为单位领 导班子成员。

3.2.1.2 甲级资质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保密总监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仸,副组长由保密总监担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乙级资质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保守秘密关系部队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部队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部队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四,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保密科长: 保密成员: 浙江卓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本公司在部队建设工程中的保密工作,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制度。 二、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6、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8、不在普通电话中传递秘密事项; 9、不携带秘密材料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公司由专人负责管理保密档案,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如发现属于部队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四,各类保密资料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保密科长: 保密成员: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及要求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 标准及要求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13485:2003《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本标准将取消并代替YY/T0287:1996和YY/T0288:1996。过去使用 YY/T0288:1996的组织可以按照条,通过删减某些要求来使用本标准。由于任何标准都会被修订,本标准出版时,本标准引用文件的最新的版本(包括任何修改)适用。 本标准是一个以GB/T19001为基础的独立标准,并遵循了ISO9001 GB/T19001的格式。 为了方便医疗器械行业的使用者,在本标准的正文中,与GB/T19001不同的内容采用黑色宋体字表示。 本标准中所加的“注”是为英文版国际标准的使用者所提供的附加信息,为等同采用国际标准,本标准仍保留了这些内容。 本标准中的附录A和附录B仅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提出。 本标准由SAC/TC221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国医械华光认证有限公司(原中国医疗器械质量认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明珠、陈志刚、武俊华、李慧民、秦树华、郑一菡、孟庆增、李朝晖、周雅君、刘宝霞、王慧芳、刘靖专。 0引言 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组织可依此要求进行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以及相关服务的设计、开发和提供。 本标准能用于内部和外部(包括认证机构)评定组织满足顾客和法规要求的能力。 “注”是理解或说明有关要求的指南。 值得强调的是,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产品技术要求的补充。 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一个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受各种需求、具体目标、所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过程以及该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或文件不是本标准的目的。 医疗器械的种类很多,本标准中所规定的一些专用要求只适用于指定的医疗器械类别。本标准第3章规定了这些类别的定义。 过程方法 本标准以质量管理的过程方法为基础。 任何得到输入并将其转化为输出的活动均可视为过程。 为使组织有效运作,必须识别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连的过程。 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将直接形成下一个过程的输入。 组织内诸过程的系统的应用,连同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及其管理,可称之为“过程方法”。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0.3.1 与ISO9001的关系 本标准是一个以ISO9001为基础的独立标准。

保密认证评分标准及操作方法

保密认证评分标准及操作方法

保密认证评分标准及操作方法

项目分值操作方法 保密责任(40分)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10分) 保证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1. 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和对自己职不清的,扣1分; 2. 对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不够清楚的,扣1分 3.对《保密资格标准》有关要求不够清楚的,扣1分; 4. 年度内未对保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的,扣1分。 4分 a)通过谈话,了解对《保密法》、《意见》和《办法》、《标准》及单位相关保密制度熟悉情况;对本单位保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知悉情况。 b)查看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有无保密工作内容,在上级相关文件和指示、会议讲话、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有无具体落实的批示和要求。 C)查看单位人事任命文件、人员工资发放表或会议纪要,了解保密工作机构设置、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现场检查保密条件保障落实情况,了解对保密12. 半年内未组织研究部署保密工作的,扣1分;

13. 对保密工作未作出批示并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的,扣1分 3分 a)通过谈话,了解是否全面掌握本单位的保密工作情况;是否知悉单位保密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采取了哪些组织协调落实措施。 b)查看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纪要、审查审批事项文字记录等,了解对保密工作作了哪些具体的批示和要求。 C)查看检查记录,了解是否每年组织2次保密专项保密专项检查(包括对单位负责人),是否及时研究和解决发现的问题。 d)查看有关记录,了解是否及时协调解决保密工作机构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 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14. 半年内未组织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的,扣2分; 15. 年度内未组织检查单位负责人保密工作情况的,扣1分。 3分 保证秘密工作机构履行职责 16. 关心支持保密工作机构工作不够的,扣1分;

员工守则之保密条例

员工守则之保密条例 员工手册主要是企业内部的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同时又涵盖企业的各个方面,承载传播企业形象,企业文化功能。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员工守则之保密条例,希望对你有用! 员工守则之保密条例1 第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决不泄露以下“保密范围”所界定的中广时代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范围 1. 公司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文件等。 2.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档案、决策等。 3.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工艺技术资料和设备技术资料等。 4. 在公司规定的保密阶层,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和决策等。 5. 公司财务帐目、报表、公司现金流量及有关资料、文件、 档案等。 6. 公司关于薪资、奖金分配原则及其方案。

7. 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 8. 公司客户资料(包括网络分布、名称、定单、特别要求等) 9. 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10. 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三条:守密准则 1. 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 2.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及其它性质的会议,不得对外发表事关公司的意见和*; 3.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传阅,复印、外借公司的文件、资料、档案,不得与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谈论公司机密; 4. 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亲属、朋友面前谈论公司机密; 5. 员工下班前将文件整理锁好,不得摆放在桌面,废弃文稿须检查后再行处理; 6. 凡离开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机密有效期内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第四条:保密须知 1. 员工应对自己工作内涉及保密的内容有明确的认识,对复制涉及保密内容的资 料软件报表、文件、单据等,应严格按照先批准登记后办理的保密

第八章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新版.doc

第八章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一、内容提要: 二、考试内容、在教材中的位置及大纲要求 第一节 概 述 1987年ISO /TCl76发布了举世瞩目的ISO 9000系列标准,我国于1988年发布了与之相应的GB /T 10300系列标准,并“等效采用”。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又于1992年10月发布了GB /T 19000系列标准,并“等同采用ISO 9000族标准”。1994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了修订后的ISO 9000族标准后,我国及时将其等同转化为国家标准。

为了更好地发挥ISO 9000族标准的作用,使其具有更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2000年12月15日ISO正式发布新的ISO 9000、ISO 9001和ISO 9004国际标准。2000年12月28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GB/T 19000—2000(idt ISO 9000:2000),GB/T19001— 2000(idt IS0 9001:2000),GB/T 19004--2000(idt ISO 9004:2000)三个国家标准。 一、标准的基本概念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ISO/IEC指南2—1991《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及其定义》中对标准的定义如下: 标准: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和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指导原则或特性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订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 我国的国家标准GB 3935.1—1996中对标准的概念采用了上述的定义。 显然,标准的基本含义就是“规定”,就是在特定的地域和年限里对其对象做出“一致性”的规定。但标准的规定与其他规定有所不同,标准的制定和贯彻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标准是“协商一致”的结果,标准的颁布具有特定的过程和形式。标准的特性表现为科学性与时效性,其本质是“统一”。标准的这一本质赋予标准具有强制性、约束性和法规性。 二、GB/T 19000--2000族核心标准的构成和特点(大纲要求了解) 1.GB/T 19000 —2000族核心标准的构成 GB/T 19000—2000族核心标准由下列四部分组成: (1) GB/T 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19000—2000表述质量管理体系并规定质量管理体系术语 (2) GB/T 1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2000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用于组织证实其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 (3) GB/T 19004—2000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 GB/T 19004--2000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指南,包括持续改进的过程,有助于组织的顾客和其他相关方满意。 (4) ISO 19011质量和环境审核指南 ISO 19011提供管理与实施环境和质量审核的指南。 该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分委员会(ISO /TCl76/SC3)与环境管理体系、

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考试题【最新】

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考试题 (共100分)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下简称《保密法实施条例》)对机关、单位保密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作出规定,要求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2和是提高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推动保密法规定的各项保密管理制度实施的重要手段。 3.根据工作职责,机关、单位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要担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分管有关方面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管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 4.《保密法实施条例》共章条。 5.保密事项范围是对保密法规定的国家秘密基本范围的具体化,是机关、单位定密的直接依据。

6.根据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简称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7.定密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需要专人负责。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 8.对本单位产生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应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9.定密授权应当以被授权机关、单位履行定密授权的情况进行监督。 10.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不能标明制发日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保密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计算。 11.专门负责定密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熟悉定密职责和保密事项范围,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

12.机关、单位对符合保密法的规定,但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的不明确事项,应当先行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并自拟定之日起10 日内报有关部门确定。 13.机关、单位对已定密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有不同意见的,在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前,对有关事项应当按照主张密级中的最高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4.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 15.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确保销毁的国家秘密信息无法还原。 16.机关、单位应当加强涉密信息系统的运行使用管理,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运行维护、安全保密管理和安全审计,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 17.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系统的密级,按照分级保护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

有关法律法规中涉及保密工作的条款摘录.

有关法律法规中涉及保密工作的条款摘录.

有关法律法规中涉及保密工作的条款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七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摘录) 第三十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摘录)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

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九十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摘录) 第四十二条……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摘录)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第一百零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一十条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

公司文件保密工作条例

公司文件保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总公司并指导下属公司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11系统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划分的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总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总公司领导的变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总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专业公司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总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

国家保密相关标准

国家保密标准 国家保密标准由国家保密局发布,强制执行,在涉密信息的产生、处理、传输、存储和载体销毁的全过程中都应严格执行。 国家保密标准适用于指导全国各行各业、各个单位国家秘密的保护工作,具有全国性指导作用,是国家信息安全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密标准的制定过程是:国家保密局下达课题,以国家保密科学技术研究所为主承担,与相关单位合作,请有关专家参与讨论,重要标准发各省、各部门征求意见,国家保密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由国家保密局发布实施。 1. BMB1-1994《电话机电磁泄漏发射限值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话机电磁泄漏辐射发射、传导发射的限值和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党政专用电话网使用的有线电话机(不包括无绳电话机、数字电话机),适用于需要保密通信的电话机。 2. BMB2-1998《使用现场的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检查测试方法和安全判据》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现场的信息设备电磁泄漏辐射发射、传导发射检查测试方法和信息安全判据。本标准适用于保密部门对信息设备进行现场保密检查。 3. BMB3-1999《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电磁场屏蔽效能要求、传导泄漏发射抑制要求和测试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对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性能进行检测。 4. BMB4-2000《电磁干扰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磁干扰器的辐射发射要求、传导发射及抑制要求、抗视频信息还原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以及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保护满足GB9254-1998A级、B级或其它等同标准要求计算机的电磁干扰器。 5. BMB5-2000《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对涉密信息系统的设备选用、使用环境和工程安装等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 6. BMB6-2001《密码设备电磁泄漏发射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密码设备电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限值以及等级划分。 7. BMB7-2001《密码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测试方法(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密码设备电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测试方法的总要求以及红黑信号识别的测试方法。 8. BMB7.1-2001《电话密码机电磁泄漏发射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话密码机电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测试方法以及红黑信号识别方法。 9. BMB8-2004《国家保密局电磁泄漏发射防护产品检测实验室认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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