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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制度

1.兜底保障政策
1、什么是“两线融合”?
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融合”。“两线”是指农村低保标准线和国家扶贫标准线。2017年湖南省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标准为每年3260元/人
2、农村低保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持有我县常住农村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每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我县2017年农村标准为每月每人260元/人)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3、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如何认定?
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中的特困对象。是指农村低保家庭中全部或基本丧失劳动力,无其它经济来源,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困难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4、社会保障兜底的对象有哪些?
社会保障兜底对象分为五类。一是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力的家庭;二是因残重贫困的家庭;三是因病重贫困的家庭;四是因灾或因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五是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因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
5、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有什么政策举措?
2016年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260元/月,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融合”。
(1)对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农村扶贫低保对象,按农村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2)
对未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收入月入人均收入之间的差额发放低保金。(3)对农村特困人员(原五保对象),原则上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3倍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2、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信用社)
为进一步做好扶贫贷款的发放工作,切实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金融扶贫服务,严格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对象,积极主动地开展金融产业扶贫工作,强力推进扶贫小额贷款的投放,真正地实施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实现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只是要求,现有我镇申报扶贫小额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办理流程做如下说明:
一、发放对象: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对象是符合“四有两好一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
二、扶贫方式:小额信贷、扶贫贴息、即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提供人平一万元,每户最多不超过五万元的扶贫贴息贷款,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
三、申报所具备条件
1、借款人及其关联必须在信用社及相关金融机构无贷款余额。
2、借款人及其关联人须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无贷款逾期和不良记录。
3、

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能作为贷款人申请贷款。
4、必须有涉农相关项目。
5、必须是在册建档立卡贫困农户。
四、申报所需提供的资料
1、贫困农户评级授信表。
2、祁东县贫困因农户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
3、借款人及在册人员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4、借款申请书、授信申请表。
五、扶贫小额信贷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核心内容是一授二免三优惠一防控。“一授”:专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量身定制了评级授信办法,突出诚信度。“二免”:免抵押、免担保。“三优惠”:利率优惠,贷款期限优惠,贷款贴息优惠。“一防控”:在每个县设立规模不少于200-300万的风险补偿初始基金。
六、扶贫小额信贷对贷款贴息有哪些规定?
(1)贴息范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展期贷款贴息。
(2)贴息额度:每户1—5万元的信贷资金额度内,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年限不超过3年。
(3)贴息原则:按先结后贴原则进行。对1年期以内贷款,可视性利随本清,一次性结息贴息,最后后本利全清。
(4)贴息流程图(附后)。
(5)报账时间:县里实行一季一报帐,省里半年一安排。

3、贫困农户小额信贷贴息流程图
贫困农户 1.提供信用社结息凭证原件2.填写贴息资金审批表(粘贴息凭证复印件)
村金融产业扶贫服务站 1.审核贴息资金审批表和结息凭证原件2.填报贴息到户名册表3.填报贴息资金申报表
乡镇扶贫工作站 1.审核各村上报的贴息资金批表、结息凭证原件、贴息到户名册表和贴息资金申报表2.汇总各村贴息资金申报表并上报县扶贫办
县扶贫办 1审核各乡镇上报的结息凭证原件、贴息到户名册表,审批贴息资金审批表2.汇总全县贴息到户名册表送县财政局和上网公布3.向省扶贫办、省财政厅提交贴息申报报告并附贴息资金汇总申报表、贴息资金申报表和县扶贫办汇总的贴息到户名册表
县财政局 根据县扶贫提供的贴息到户名册表,通过“一卡通”将贴息资金打到贫困农户
省扶贫办省财政厅 核准县上报的贴息资金申报和各县汇总的贴息到户名册表,并安排到县贴息资金

4.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政策
一、哪些人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
答:班前对象为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产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易地扶贫搬迁含义是什么?
答:是由差的地方搬到自然条件好的地方,提高生活水平。
三、易地扶贫搬迁的建设标准

是什么?
答:搬入地在县城及中心城镇的,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和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对于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各县自行确定建设标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规划及项目建设应由县政府统筹安排落实,安置房面积控制在人均25㎡。分散自建的到户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不得少于800元。
四、易地扶贫搬迁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建党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报省及市州备案。同步搬迁对象所需建房资金自筹解决,国家和省不予补助,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一并统筹规划。
五、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对建房有什么要求?
答:主要有六个方面要求:1面积控制,1人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人均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可适当增加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用途的辅助用房,2时间控制,当年项目当年完工。3“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和新房建成后3个月拆除旧房等,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金。4规划引导:新建住房应通过规划引导,实行相对集中建房,努力让贫困户既有新房又有新村。5自我管理:由村级组织农户搞好施工组织和管理。6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2—4万(一级贫困3万元,三级贫困2万元),五保户2—2.5万元,低保户1—3万元(一级贫困2-3万元,二级贫困1.5-2.5万元,三级贫困1-2万元),残疾人贫困户1-3万元(一级贫困2-3万元,二级贫困1-2万元,三级贫困1万元),特困贫困户补助金额上不封顶,但补助金额不能超过建房及修缮加固成本。

5.教育扶贫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评定及生活补助发放办法
一、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方位和对象
1、补助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经县教育局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中,具有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
2、补助对象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接受特殊教育学生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孤儿;父母有重大机泵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家庭困难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父母离异或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要确保享受资助。

二、贫困寄宿生补助标准
小学:1000元/年/生
初中:1250元/年/生
三、教育助学方面哪些政策措施?
答:(1)学前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1000元/人/年的入园补助。(资助面:贫困地区15%,一般地区7.5%)
(2)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对家庭经济困难生就读小学的补助生活费1000元/生/年,就读初中的补助生活费1250元/生/年(资助面:贫困地区40%,一般地区25%)。其中,对残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三免一补”政策。
(3)高中教育:1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为省示范性高中(含特色教育学校)1000元/生/期补助,其他800元/生/期。2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0元/生/年助学金(集体各地根据实际可分1-3档);3对残疾学生补助1400元/生/年;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补助1000元/生/年。4民族地区免教科书费(320元/期)

6.教育扶贫政策
(4)中职教育:1免学费;2对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2000元/生/年;3对纳入到“一家一”助学就业工程的贫困学生,另给予2000元/人/年生活费补助,共补2年,第三年推荐定岗实习并就业。
(5)高等教育;1本、专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分1—3档),助学贷款最高8000/生/年;2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博士10000元/生/年,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生/年。3一次性资助残疾人大学生;专科4000元/人;本科5000元/人,硕士及以上6000元/人;一次性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3000元/人(不分层次)。
五、“雨露计划”的扶持对象和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1)职业教育。对接收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已注册学籍的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在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教育“免”、“补”政策基础上,按照“应补尽补”原则,叠加给予每生每年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中职教育连续补助二年,高职教育连续补助三年,五年制高职教育连续补助四年。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的发放方式直接拨付给学生家庭。
(2)特困学生扶贫助学。对因贫困面临失学、辍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义务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给予2000元/年/人资助,资金从到县财政专项扶贫金中解决。
(3)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市级培训补助120元/人/天,县级培训补助100元/人/天。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标准。
(4)就业培训。半年

以上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助2000元。
(5)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经营管理型培训按320元/人/天补助;创业技术型培训按260元/人/天补助。其中;培训伙食费每人不低于80元/天。

7.健康扶贫政策
为了贯彻落实《祁东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及灵官镇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切实加快贫困村脱贫奔小康步伐,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防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结合院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为签约贫困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步诊治,推行分级诊疗,协调上级医院优先安排就诊。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要以签约贫困居民需求为导向。就诊时免收一半诊疗费,每年提供心电图、血糖、尿常规、肝、肾功能免费检查一次,积极为签约居民提供便民服务,如每年发放宣传手册一份,联系上级医院或成员单位预约就医,宣传上级组织的送医下乡活动。
三、健康综合服务。家庭医生提供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个性化服务,如健康咨询、康复协助及健康指导、转诊联系、预约就医等,为正在患病的签约对象开放绿色通道,方便签约对象就诊。提供县级医院专家团队信息,方便签约对象就诊。
四、医疗保障。(1)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确定;队建房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补助等渠道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确定。(2)贫困人口参与新农合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
五、大病保障。特困人员、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及新农合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大病报销比例提高5%。
六、医保补助。(1)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特大疾病救助范围;(2)全镇健康扶贫救助对象,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款”的办法,全面推行分级诊疗。
七、计生卫生服务。对计划怀孕妇女免费发放叶酸,对计划孕产妇给予240元/人的孕前优生免费检查,对计划结婚夫妇给予100元/对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对全省孕产妇给予140元/人的免费产前筛查,对农村孕产妇提供提供300元/人住院分娩补助,对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对35—64岁的已婚育龄农村妇女提供免费“两癌”(

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八、社会捐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港澳台海外人士捐助)。
九、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计划主要措施。一是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病专项救治,按照“三定两加强”原则,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集中救治,二是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签约健康管理。三是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实行倾斜性精准支付政策,落实“一站式”结算,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十、开通医院“绿色通道”在县城内所有定点的一二级医疗机构,优先为对象户提供预挂号、安排床位、检查、会诊等一站式服务。

8.精准扶贫“一二三四五六七”
一、”一个标准“
2014年脱贫标准为人均年纯收入要超过2650元。2015年脱贫标准为人均年纯收入要超过2850元。2016年脱贫标准为人均年纯收入要超过3026元。2017年脱贫标准为人均年纯收入要超过3260元。
二、“两不愁”
不愁吃、不愁穿
三、“三保障”
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
四、“四个切实”
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五、“五个一批”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六、“六个精准”
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七、“七大行动”
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交通扶贫、劳务协作对接、百县万村、万企帮万村。
9.帮扶责任人承诺书
一、积极主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向贫困户宣传党委、政府关于精准识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政策、协调落实好应享受的政策。
二、与贫困户面对交心谈心、为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落实“一户一策”、知道贫困户脱贫,以实际行动帮助贫困户,让贫困户满意,实现脱贫目标。
三、指导贫困户及时、精准、完整记录家庭收入和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等相关信息,填写好《扶贫手册》。
10.贫困户承诺书
一、积极主动配合镇、村干部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镇、村组织的会议、活动和技能培训。
二、牢记“勤劳致富”的道理,知党恩、感党恩、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主动发展生产、依靠双手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三、如实提供家庭情况、每月家庭收入、生产生活经营费用支出详细情况,不隐瞒实情,主动与帮扶责任干部联系。
11.“扶贫日”具体为哪一天?设

立的意义是什么?
国务院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具体活动由扶贫办商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扶贫开发构成的高度重视,所以设立“扶贫日”是继续向贫困宣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也是广泛动员社会各项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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