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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护理核心制度

护理核心制度

目录

一、护士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二、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三、查对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抢救工作制度

六、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七、值班、交接班制度

八、护理文件书写与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九、医嘱执行制度

十、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十一、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十二、护理查房制度

十三、护理会诊制度

十四、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十五、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准入制度

护士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二)护理部严格审查护士资质,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四)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不能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五)护士注册管理:

1、护士首次注册每年一次:

(1)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护理助产专业毕业,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者。

2、护士延续注册每五年一次:

(1)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有关规定。

(3)年度考核及继续教育学分合格者。

(六)护理部或科护士长要定期检查,严禁非注册护士独立执业和书写护理记录。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护理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对全院护理质量行使指导、检查、考核、监督和协调职责。

(二)制定护理质量标准、考核办法和持续改进方案。

(三)制定年度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和措施,有年、季、月质量分析以及信息反馈、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护理质量检查结果列为护士长考核重点,并与科室绩效挂钩。

(四)每年定期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质量和安全教育。

(五)检查护理质量标准落实情况,并有记录:

1、实施基础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基础护理合格率100%。

2、实施专科护理质量标准,落实专科护理常规,对危重、大手术和疑难病人作为重点管理,专科护理到位。

3、危重病人有护理计划,措施具体,记录完整规范,危重病人护理合格率≥95%。

4、护理单元备急救车、急救器材、药品,急救物品齐备完好率100%。

5、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四川省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试行)》,每年有定期的护理文件书写质量评价,合格率≥95%。

6、坚持对护理人员进行“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培训及考核,人人达标,有考核记录。

7、有重点护理环节的管理、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8、完善专项护理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各类导管脱落、病人跌伤、压疮等。

(六)关键环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有质量标准与质量保证措施,如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血液净化室、产房、手术室、供应室等。

(七)建立与规范护理缺陷管理制度,包括差错事故管理与报告制度、投诉管理制度等。

(八)建立和完善护理会诊、护理病历讨论和护理查房制度。

(九)建立质量可追溯机制,有年、季、月质量分析、信息反馈、整改措施、效果评价。每年定期与不定期对护理质量标准进行效果评价,并体现在持续改进的过程中。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和处理医嘱后应每班查对并签全名。

2、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前护士要重述,实施时双人核查并签名,并暂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经双人核对无误后再弃去。

4、整理、转抄长期医嘱执行单(输液、注射、服药、其它治疗等)后须经二人查对并签名。

5、医嘱必须每班查对,办公室护士每日与当班护士查对并双签名,护士长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不在时,须指定护士进行查对并签名。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一注意”。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十对: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有效期、时间和用法。

一注意:用药过程中,应严密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记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楚、不完整者,则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对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果是婴幼儿用药需询问父母过敏史。使用高风险药品(高浓度电解质、肌松剂、毒精麻药品、细胞毒性药品等)时,用前须双人核对并双签字,用后保留安瓿备查;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输液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时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做好“三查十对”。

“三查”:查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查对血袋有无破损渗漏;查血液颜色、质量是否正常。

“十对”:对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床号、血型、血袋(瓶)号、血液种类、剂量、血液有效期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仔细进行“三查十对”,确定无误后进行输血,并两人签名。

3、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统一处理。

(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严格执行卫生部《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1、核对病人:依次核对患者身份(科室、床号、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1)接病人之前,与病房护士查对。

(2)进入手术间之前,与巡回护士查对。

(3)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手术结束后病人离开之前,分别由麻醉医生、手术医生和巡回护士共同查对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字。

2、查对无菌包外3M指示带、包内灭菌指示卡显示灭菌是否合格,查看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完整、适用。

3、手术物品查对:

(1)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使用的器械、缝针、纱布、纱垫等须认真点清数目。

(2)把好四关: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清点数目相符。

(3)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四清点时,洗手巡回护士应对每件物品唱点两遍并准确记录。

4、手术取下的标本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随同病理检验单送检。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包装器械包时,查对物品是否齐全、配套,性能是否良好,清洁是否符合要求。

2、器械、敷料消毒灭菌前,查对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标签是否填写规范、完整。

3、器械、敷料消毒灭菌后,查看灭菌指示卡变色情况,并固定位置

放置。

4、发放器械及各类无菌包时,查对名称、数量及失效期。

5、收器械时,查对名称与物品是否相符,以及器械的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况。

6、一次性医疗用品入室时应查对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失效期、外包装足否完好,交接、发放时实行双签字。

(六)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查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的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治疗饮食、肠内营养查对品名、剂量、方法。

4、就餐前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分级护理制度

患者入院后,医护人员应根据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级别,并在病人一览表上作相应标记(特级以红三角、一级兰三角标记、二、三级不作标记)。

一、特级护理

(一)适用对象

1.对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及大手术后的患者;

4.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5.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设专人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急救药品、器材齐备完好,随时准备抢救。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和记录患者生命体征、病情变化和出入量。护理记录至少1小时记录一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输血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规范。

6.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

7. 严格做到书面、口头、床旁三交接班,交接好病人的病情、主要治疗、护理要点和其他特殊情况。

二、一级护理常规

(一)适用对象

1.对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根据患者病情做好护理记录。病情危重的一级护理患者根据医嘱记录出入量,病情记录日间至少2小时一次,夜间至少 4小时一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情稳定后至少每班记录一次。手术患者术后2小时内每30分钟记录一次,术后2——6小时之间每小时记录一次,术后6——12小时之间每2小时记录一次,12小时后记录同其他一级护理病人。自然分娩

后产妇2小时内每30分钟记录一次,回病房后6小时内至少有一次记录,有特殊情况随时记录。母婴同室区新生儿按照一级护理记录。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输血及时记录。

6.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7. 严格做到书面、口头、床旁三交接班,交接好病人的病情、主要治疗、护理要点和其他特殊情况。

三、二级护理常规

(一)适用对象

对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根据病情做好护理记录。病情稳定患者入院当班内完成首次护理记录;以后每3天至少记录一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输血及时记录。

6.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常规

(一)适用对象

对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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