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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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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4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山东金安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经营管理行为,促进控股子公司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

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它安排能实际控

制的公司。

(三)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

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控股子

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

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四)控股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母公司和其他

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五)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等

方面进行管理。

二、人事管理

(一)母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

利制定控股子公司章程,并依据控股子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母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母公司董事会确定或提名。

(三)控股子公司的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1.依法行使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2.督促控股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协调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

3.保证母公司发展战略、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

的贯彻执行;

4.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母公司在

控股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损害;

5.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母公司汇报任职控股

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向母公司报告规定的重大事项;

6.列入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的事项,应事先与母公司沟通,酌情按规定程序提请母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7.承担母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对母公司和任职控股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

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

侵占任职控股子公司的财产,未经母公司同

意,不得与任职控股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

行交易。

(五)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六)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

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

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

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提请控股子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按其章程规定予以更换。

(七)控股子公司应建立规范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将该制度和职员花名册及变动情况及

时向母公司备案。各控股子公司管理层的人

事变动应向母公司汇报并备案。

三、财务管理

(一)财务控制: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规模和方向、资产结构、资产安全、成本利润等

实施监督、指导和建议。

(二)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母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表,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母公

司递交年度报告以及下一年度的预算报告,上述报告包括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

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

表等。

四、经营决策管理

(一)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在公司

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规划。

(二)控股子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

制,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程序化。在报批

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

查、可行性研究、组织论证、进行项目评估,

做到论证科学、决策规范、全程管理,实现

投资效益最大化。

(三)控股子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

租出资产、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

重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应当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提交母公司董事会审议;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提交母公司股东会审议。

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上述交易事项的金额,依据公司章程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在公

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的范围内的,依据控股子公司章程规定由控股子公司董事会

或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审议决定。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街道征地拆迁工作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有效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调查登记工作制度 1、调查人员组成:征地拆迁现场实物调查必须由五个方面的人员组成(用地单位、拆迁事务所、被拆迁对象、街道指挥部工作人员、带组村(居)干部),即实行“五到场五签字”调查确认制度: (1)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及签字。 (2)被征地承包经营人到场及签字。 (3)被征地所在街道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 (4)征地拆迁事务所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 (5)项目用地单位代表到场及签字。 2、调查登记要求 (1)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

(2)公开测量、公开登记,做到不重不漏。 (3)表格填写清晰,杜绝随意涂改,全名签字盖章。 (4)现场绘制调查登记表上被征地拆迁房屋示意草图、填写尺寸数据,现场拍摄被其形状图片编号备查。 3、资料移交要求 调查登记资料必须一式三份,在现场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现场交给被调查人,另外两份及时移交专人签收管理(一份作原始资料存档备查,一份交内业工作人员录入汇总)。 二、公示制度 按长沙市103号令等相关拆迁政策规定,必须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地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主要内容包括: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五)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征地拆迁资金监督管理

(一)征地拆迁资金指工程建设中,用于征地拆迁的各类补偿费和与征地拆迁相关的有关税费和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经费、不可预计费等。 (二)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实行专户进出; (三)征地拆迁办根据征地拆迁协议、征地拆迁补偿表清单及征地拆迁进度,审核支付补偿费用; (四)对征地拆迁补偿费使用实施监管,拨付给银行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占用、挪用、不得漏付、错付、延付、多付、少付等。 (五)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进行检查,征地拆迁办按规定提交征地拆迁费用使用情况。 (六)工作人员因征地拆迁产生的工作费用必须开据正规发票,并有经手人、证明人、片区负责领导、财政所长、分管财政党政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报销,对单笔费用超过两千元的还必须由街道办主任审核。 (七)针对征地拆迁的奖励资金,必须有每个片区拟定奖励方案后报街道指挥部,经党政会议研究报区指挥部批准方可执行。

学校轮岗交流制度

**小学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 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工作,我校制定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均应交流; 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正、副校长,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职满8年的,均应交流。 3.教师交流不少于3学年,校长轮岗不少于一届(4年)。 4.到2020年,交流轮岗人数应达到符合交流轮岗对象的10%,其中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5.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参与交流,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二)实施范围。 交流轮岗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之间进行。普通教师一般就近进行交流,骨干教师交流以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为主。副职校领导可按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轮岗,也可按教师进行交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交流轮岗工作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轮岗范围。 (三)实施形式。 1.校际联盟。联合周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结对,教师校长交流在联盟学校内进行。 2.对口帮扶。做好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的结对帮扶工作。要着力发挥优质学校在办学思想、学校管理、

.. 教师队伍、教育科研等方面对薄弱学校的引领和扶持作用。 3.教师走教。以联盟校的中心校为中心,安排教师在农村教学点走教,也可安排一些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在农村或薄弱学校进行走教,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是确立健康有序的流动机制。师资调配工作是一项严谨科学的工作,科学流动必须做到谋划在先,统筹考虑区域内各校对管理干部和各学科教师的实际需求。同时,在师资调配过程中,既要做到按章办事,体现工作的严肃性,又要根据基层学校的实际需求,体现工作的灵活性,从而使区域内师资结构更加优化。 二是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师资流动见成效,关键在于有严格的监督机制作保障。必须事先拟定考核监督制度,细化量化考核目标,对流动者实行严格的考核,而不是因人而异凭感觉打分数,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要通过考核,把认真工作的校长和老师甄别出来,给他们相应的荣誉称号,以此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三是注重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师资流动这项有利于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举措,如要长期坚持,关键在于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其实,无论是校长还是一般教师,如果他们在流动过程中,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了应有的奖励和荣誉,抑或通过考核获得了岗位和职务晋升。 ’.

员工轮岗交流管理办法

XXX公司员工轮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给广大员工提供更广阔的职业发展平台,最大限度的发挥员工潜能,通过内部岗位轮换,促进员工熟悉和掌握相关岗位作业流程,有效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体现“人岗相宜,人尽其才”的人才理念,形成员工和公司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员工轮岗的原则:员工轮岗必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确保不影响轮岗相关部门工作正常开展,有利于提升参与轮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三条轮岗时限根据相关岗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岗位选定 第五条由人力资源部定期与各部门沟通,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选定出可以进行轮岗的岗位,经公司审批后,列入轮岗计划。

第六条轮岗岗位分为建议轮岗类(岗位风险防范及员工岗位锻炼,培养“多面手”员工需要)和个人意愿轮岗类(根据个人意愿及公司轮岗计划,统筹安排)。 第七条岗位轮岗分部门内轮岗和跨部门轮岗。具体轮岗要求如下: (1)部门内轮岗:原则上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岗位工作安排及员工综合绩效表现(计划轮岗前12个月绩效考核结果均在C(含)以上)安排员工内部轮岗。 (2)新进员工轮岗:新进员工试用期结束后,根据部门安排在部内相关岗位进行短期轮岗,了解内部业务运作流程。每个岗位轮岗时间不少于一周,具体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职能部门新进员工轮岗试用期结束后,除了安排部内轮岗外,由公司统筹安排到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轮岗,了解公司经营业务状况及熟悉业务流程。每个部门轮岗时间不少于两周,轮岗部门及轮岗时间安排由人力资源部协商用人部门及轮岗部门后实施。 (3)职能部门与业务部门间轮岗:加强机关与基层业务交流,由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轮岗需求,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轮岗计划统筹安排。

房屋拆迁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房屋拆迁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6766房屋拆迁管理制度 Model of house demoli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房屋拆迁制度包括房屋拆迁管理体制、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及房屋拆迁暂停办理户口制度三种情况,下面具体介绍有关房屋拆迁的三种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房屋拆迁制度包括房屋拆迁管理体制、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及房屋拆迁暂停办理户口制度三种情况,下面具体介绍有关房屋拆迁的三种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房屋拆迁管理体制: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国家建设部主管全国的城市房屋拆工作,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房屋拆迁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地房屋拆迁工作。各省、自治区建委(或建设厅)和城市的房地产管理局(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如拆迁办公室)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行为

获得行政许可、拆迁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具有一次性、局部性的特点,它只对特定的项目,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有效。实施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维护国家和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途径。 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的批准文件,拆迁人制作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和上述文件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批准文件是否齐全,拆迁范围和对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用于拆迁的资金是否已经落实,临时周转房是否准备充足,拆迁的期限和步骤是否切实可行等。 拆迁主管部门经审查认为拆迁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之后,应及时给拆迁人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必须严格按拆迁许可证所规定的内容实施拆迁行为,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的,应及时取得拆迁主管部门的许可。 (三)房屋拆迁暂停办理户口制度:拆迁主管部门在批准

员工轮岗管理制度.

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岗位轮换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相关流程,使岗位轮换有制度可依,更好的指导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意义加强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的计划性、组织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轮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组织机构成立公司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轮岗对象公司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岗位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 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轮岗。 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财务、质检、工程、仓储等,具体岗位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

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 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部门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在80 分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第四章轮岗的原则 1、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工作绩效。 第五章轮岗时间 1、部门内部轮岗 部门负责人根据轮岗岗位的工作内容、强度及复杂度确定轮岗时间,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及工作定额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 岗位轮换时间,报总经理批准,原则上应不少于一个月。 2、跨部门轮岗 轮岗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轮岗岗位工作内容、复杂度及需轮岗人员的知识、经验、能力确定轮岗时间,报人力资

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十二、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 3 工作程序 3.1需要拆除的设备包括: 3.1.1报废设备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的设备。设备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a、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恢复性能的; b、设备性能无法满足生产工艺需求,而大修或改造的费用超出原值的50%不经济的; c、国家强令淘汰的高耗能设备; d、由于生产工艺的提高,不能满足现生产工艺的不需用并且无处可利用的设备。 3.1.2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1.3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1.4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设备设施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申请拆除报废。 3.2.2由企管部按公司《设备报废流程》对各使用单位提出的报废申请进行报废处理。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3.2.4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交企管部核实,报主管经理审批。 3.2.5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公司设备采购(验收)流程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经企管部审核后报主管经理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企管部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

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企管部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管理部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企管部批准确认可行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设备的更新与改造、闲置、调拨、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4 相关文件 变更管理制度 设备报废流程 5 记录 设备台账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常德 征地拆迁 公寓楼安置管理办法

常德市江北城市规划区公寓楼安置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7月25日常德市人民政府常政发〔2009〕1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常德市江北城市规划区公寓楼安置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江北城市规划区实施公寓楼安置的范围 东至马家吉河,南至沅江及丹洲防洪隔堤,西至《常德市金丹路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范围,北至柳叶湖、沾天湖、花山河南岸所围合的区域。 市江北城市规划区上述区域外的村(社区)、组,成建制、成街区被征用和转用的区域。 实施公寓楼安置的范围内,禁止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一户一宅基地式住房。 第三条市政府成立公寓楼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和武陵区人民政府、鼎城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公寓楼安置管理政策制定、规划布局、资金调度等方面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公寓楼安置办),负责日常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公寓楼安置小区(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相应成立公寓楼安置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寓楼安置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公寓楼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全程参与公寓楼建设质量监管,并做好政策宣传、安置对象统计申报、选房入住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第四条公寓楼安置小区(项目)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优化环境、维护稳定、选房入住,以及小区物业管理向社会化过渡前的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建设开发业主负责公寓楼安置小区(项目)的建设和公寓楼整体移交前的管理等工作,提供公寓楼竣工报告、住房质量保证书、

关于对敏感岗位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

关于下发《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司 2014年5月29日

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敏感岗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岗位交流工作机制,适应公司快速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敏感岗位人员是指在敏感岗位履行对公司人、财、物管理职责,具有决策权、审核权、执行权或具有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资金管理、二次资源回收等业务的管理职能或业务处置权或容易发生违规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分工 第四条敏感岗位的认定分级。 (一)敏感岗位的认定。敏感岗位主要是指岗位职责涉及人事、财务、物资、设备、供应、销售、招投标、工程、取样、检验、化验等重要领域的关键环节,岗位工作及作业面临较高廉洁风险的岗位,岗位人员工作质量对公司效益、形象及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岗位;能够对外履行签订合同的岗位、具有管理职能的岗位都是敏感岗位敏感岗位。 (二)敏感岗位的分级。依据岗位职权性质与覆盖范围、裁量自由权大小、风险程度和腐败危害等因素,敏感岗位可划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敏感岗位廉洁风险最高,C级敏感岗位廉洁风险最低。A级敏感岗位范畴:具有人、财、物管理的决策权、审核权、执行权或易发生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岗位。B级敏感岗位范畴:具有物资采购、招投标、产品销售、商情信息、客户服务、资金管理、工程建设、设备材料计划、二次资源回收等业务处置权或易发生较大违纪行为的岗位。C级敏感岗位范畴:具有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业务职能或易发生一般性违纪行为的岗位(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计量、审核、取样、验质、仓储保管等操作性岗位)。 敏感岗位的认定由单位根据敏感岗位等级评定标准,按照责权力清晰、流程优化、管

拆迁办岗位职责

拆迁办岗位职责

襄阳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拆迁办岗位职责 拆迁办主任: 一、工作计划管理、制度与流程优化 1、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编制本部门工作计划,并负责落实和监督; 2、组织编制和完善本部门内部制度与工作流程,并负责监督贯彻执行。 二、拆迁工作管理和监督 1、组织项目拆迁前的工作安排会议,分派拆迁工作任务; 2、督促拆迁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完成拆迁任务; 3、组织制订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4、优选拆迁服务机构; 5、协调拆迁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及部门; 6、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各项目拆迁工作; 7、处理拆迁相关问题。 三、其他日常工作 1、负责拆迁办工作安排,指导下属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下属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负责定期向直接上级汇报工作,接受检查和监督。

拆迁办副主任: 一、拆迁工作管理和监督 1、负责落实项目拆迁前工作安排会议定工作; 2、根据项目拆迁工作量合理分派工作任务; 3、指导拆迁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完成拆迁任务; 4、组织拟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5、协助选择拆迁服务机构; 6、协调拆迁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及部门; 7、处理拆迁相关问题; 8、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各项目拆迁工作。 二、其他日常工作 1、负责指导、督促下属人员完成各项工作; 2、负责下属人员业务培训; 3、负责定期向直接上级汇报工作,接受检查和监督。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 一、实施现场拆迁工作 1、负责核实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组织实施前期摸底调查,初步掌握被拆迁对象基本情况; 2、协助拟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3、学习相关政策、掌握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相关规定; 4、负责拆迁现场全过程复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5、协助拆迁专班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广泛宣传拆迁政策; 6、建立并移交拆迁工作档案,负责被拆迁产权证的收回工作; 7、协助办理补偿款拨付,并核对资金往来情况; 8、定期汇报拆迁工作情况,对已完成拆迁项目编写项目拆迁工作报告。 二、其他日常工作 1、负责相关资料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整理; 2、负责定期向直接上级汇报工作,接受检查和监督。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如何破解征地拆迁十大难题

如何破解征地拆迁十大难题 一、十大难题破解 征地拆迁难,但随着城市建设扩张、经济社会发展,征地拆迁又是在所难免。一个近年来常见的问题是,由于征地拆迁无法顺利推进往往成为困扰重点项目及时落地的重要原因。如何破解这一全国性的难题,在征地行为与失地农民间找到平衡点,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热点和政府部门工作的重点。据此,笔者梳理出影响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的十大难题,并提出了一些粗略的对策建议,供有关方面参考。 难题一:前期工作准备滞后问题 有的地方城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仓促,由于经济拮据或认识上的差距,未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但为突出“为官一任”的政绩,在工业上大量圈地上项目,在城建上大量拆民房建广场,导致建设项目临时上马,未有科学性,建设方案几经调整、变更,在计划中没有给征地拆迁安排必要的时间量。因征地拆迁资金不到位或是安置房建设滞后,许多农民不知自己的土地需要征用、房子需要拆迁,刚种植上农作物或修缮好的房屋又因补偿问题而纠缠不清。因此,笔者认为,在城市建设中一定要摆脱“先建设后规划”或“边建设边规划”的常规经营模式,对整个城市进行高标准、高规格、有特色的统一规划,明确重点项目建设地点,提前向全社会公布建设时间,让建设单位尽早完成项目设计、资金筹集、安置用地、拆迁过渡房等准备工作,做到“五先五后”,即先规划、后用地,不搞“拍脑袋工程”;先公示、后宣传,不搞愚民政策;先审批、后用地,不搞违规行为;先建房、后拆迁,做到“零过渡”;先法治、后“德治”,不搞强迫命令,避免前期准备滞后,因先用后征、边用边征出现土地闲置,或拆迁群众无安置用地和过渡房等难题;同时也让被征地拆迁群众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因临时种植农作物或修缮房屋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难题二:群众思想难以统一问题

员工轮岗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流程责任人: 流程拟定人: 上一级流程: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年月日

本流程文件涉及的利益相关部门 文件修订记录 文件发放范围

1.0 目的: 为开发员工潜能,扩大员工知识领域,拓展职业生涯空间,进行全面锻炼提升并做好公司人才培养、储备拟提拔对象,特制定此办法。 2.0 意义: 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培养员工的换位思考意识,使员工更能全方位多角度思考及解决公司问题,进而提升员工的大局观。 3.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全体轮岗员工。 4.0 轮岗组织机构职责: 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定轮岗管理制度、轮岗计划,负责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 施轮岗计划; 2)各中心一级部门长负责执行监督轮岗制度、轮岗计划、轮岗决策,反馈在轮岗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集团总裁负责轮岗制度、轮岗计划以及轮岗决策的核准。 5.0 轮岗对象 公司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人力中心负责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轮岗 特定岗位:如采购、财务、审计、大区经理、SQE、媒介营销经理等岗位,实行强制轮 岗,具体岗位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 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 部门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 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在80分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6.0轮岗原则 1、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工作绩效。 7.0 轮岗时间 1、部门内部轮岗 部门长根据轮岗岗位的工作内容、强度及复杂度确定轮岗时间,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人力HRBP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及工作定额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 换时间,人力CHO进行复审并报总裁批准,原则上轮岗时间应不少于一个月。 2、跨部门轮岗

轮岗管理办法完整版.doc

新港检测站员工轮岗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员工人才培养机制,及满足员工职业发展需求,特制定?员工轮岗计划实施办法?。 第二条意义 (一)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培养员工的换位思考意识,使员工更能全方位多角度思考及解决公司问题,进而提升员工的大局观。 (二)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为公司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从而满足企业高速发展的人才需求。 (三)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员工拓展自身的知识、技能,从而提升员工自身的价值,为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及晋升奠定基础。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原则上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但结合公司实际,从业务厅前台班组试点实行,根据实施情况再推至相关部门。 第二章轮岗定义、类型及标准、 第四条定义 员工轮岗计划是指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在部门内、及部门与部门之间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及系统性的横向流动,以达到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为目的的一种人才培养机制。 第五条公司指派型轮岗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并结合员工现有岗位胜任力及培养潜力,对符合轮岗标准的员工指派到相关岗位进行轮岗。 第六条员工申请型轮岗 员工能长期稳定胜任本岗位工作,在获知相关岗位出现空缺时,可自主申请轮岗,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轮岗。 第七条轮岗标准 根据员工轮岗的跨度,员工轮岗可分为部门内轮岗,部门与部门之间轮岗。 第八条轮岗标准 (一)在现有岗位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 (二)能胜任现有岗位工作职责,且无工作重大失误及相关行政处罚; (三)对于自主申请轮岗的员工,除满足以上二项外,还应征求班组长、业

务主管及副站长、站长、行政主任和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轮岗。 第三章轮岗考核期及轮岗期限 第九条轮岗考核期 (一)轮岗员工到新岗位有3个月的考察期,该班组长可根据轮岗员工新岗位的工作表现适度缩短及延长轮岗员工的考察期,但是最短不低于2个月,最长不高于6个月。 (二)轮岗考察期间,严格按本岗位正常工作职责及标准对轮岗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条轮岗期限 轮岗期限为每月轮岗,轮岗期满后,根据员工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并结合公司岗位编制及岗位空缺,或对轮岗员工延长轮岗期限,或由公司指派、员工申请进一步轮岗,或由公司对轮岗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第四章轮岗手续办理 第十一条轮岗前准备 (一)根据?轮岗计划表?实施轮岗的员工进行评估; (二)制定拟轮岗员工轮岗后,原岗位的员工继任计划。 第十二条手续办理 请填写?轮岗申请表?,报行政部存档,?月度轮岗考核评估表?也一并报行政部存档。 第十三条审批权限 员工轮岗申请审批权限可参考管理层由低到高逐级审批权限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轮岗计划表? 、?轮岗申请表?、?轮岗岗位月度评估表?。

拆迁现场管理办法

京建拆〔2006〕573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建设、拆迁、评估、拆除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拆迁现场管理,推进“依法、阳光、文明、有情”拆迁,打击拆迁现场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市建委制定了《北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办法》 二○○六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拆迁现场办法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7月10日印发 北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促进依法、文明拆迁,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拆迁现场,是指拆迁人或者其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屋拆迁及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进行被拆迁房屋评估、居民和单位拆迁、房屋拆除施工等相关工作的场地。 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 第三条拆迁现场实行拆迁人负责制。拆迁人应当加强拆迁现场管理,并对拆迁现场依法、文明进行评估、拆迁服务、房屋拆除施工承担主要责任。拆迁人应当确定拆迁现场管理责任人,并报区县建委(或房管局,下同)。 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屋拆迁及房屋拆除施工单位(以下统称受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规范进行评估、拆迁服务和拆除施工作业,并对其具体实施的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本市拆迁现场管理,按照属地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建委负责。区县建委应当加强拆迁现场监督检查,督促拆迁人和相关单位落实拆迁现场管理各项措施。 第五条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具备国家或者本市建设、国土主管部门核发的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受托的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市建委核发的拆迁资质证书;承担的拆迁项目必须限定在资质许可范围内。 受托的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国家或者本市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的拆除工程范围和拆除方式必须限

征地拆迁管理制度-三分部

中交二公局九景衢铁路JQJXZQ-5标项目部三分部征地拆迁管理办法(初稿) 中交二公局九景衢铁路JQJXZQ-5标项目部三分部 二零一四年二月七日

征地拆迁办公室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中交二公局九景衢铁路五标项目部三分部铁路工程管理,适应施工生产需要,规范征迁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管段内征迁工作。征迁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建设中的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弃土场、拌合站、临时便道及临建场地等施工用地。 (2)征地红线范围内,以及妨碍工程实施的建(构)筑物、地面附着物及有关管线等。 3、工作职责 3.1、设置征迁办,设立专门办公室,配置必要的人员和现代化办公设备。 3.2、征迁人员责任心强,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应长期保持稳定。 3.3、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省部纪要》和《征地拆迁实施协议》, 加强与九景衢铁路五标指挥部征地拆迁办公室和属地省征地拆迁管理小组以及地方政府的工作联系,做好本管段征地拆迁和当地政府优惠政策的工作落实。 3.4、督促各施工工区认真复核施工用地图纸、资料,提报控制性重点工程先行施工 用地申请和施工用地计划以及临时用地并及时上报审核,积极协助指挥部办理建设用地的移交工作。 3、做好征地拆迁的基础工作,及时掌握本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土地拆迁工作推进的动态台帐,填报各类报表。 4、协调督办各工区的征地拆迁工作,监督和协调铁路涉及的自然保护区,文物、森林、环境、水文等保护工作。 5、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路地共建活动,自觉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和生活习惯,努力创造和谐的铁路建设外部环境。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拆迁公司管理制度

庐江县天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拆迁公司管理制度之一生产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总结安全工作。 四、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按“三定”的原则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五、组织对轻、重伤事故及重大人身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组织全员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运用现代化管理。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否决权。 九、参与重大工程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重的保证安全措施的编制工作。 十、严格遵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三同时”“四不放过”的原则。 拆迁公司管理制度之二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 二、做好安全生产宣传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关经验。 三、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重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五、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积极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七、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 九、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拆迁公司管理制度之三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公司及安全科的领导下,负责施工拆迁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经常开展安全检查。 三、掌握生产情况,研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按照拆迁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督促、检查有关人员,贯彻执行情况。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六、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现象,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七、参加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设备、电气机械及防护装置的检测和验收工作。 八、协助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和登记报告工作。 拆迁公司管理制度之四安全制度 一、推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化管理,接受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管理和检查。 二、拆房现场必须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拆迁项目负责人应亲临现场组织指挥,确保安全、科学规范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优质、高效的完成京沪高速铁路六标段征迁工作,按照项目部的全面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1.2征迁工作的依据是: 12.1征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物权法》、《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1.2.2铁道部与江苏省、上海市区人民政府签定的省部《会谈纪要》、《京沪高速铁路江苏省境内征地拆迁实施协议》、《京沪高速铁路上海市境内征地拆迁实施协议》。江苏省铁办[2008]5号、6号文件。 1.2.3 经铁道部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及设计院与地方政府商定的有关附件。 1.2.4本标段沿线省、市及各地市在征地、拆迁、电力改造、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1.2.5京沪高铁苏州指挥部指挥部与地方各级政府商定的会议纪要及有关文件。 1.2.6京沪高铁苏州指挥部《征地拆迁工作安排和要求》,京沪高速铁路征地拆迁研讨班主题资料。 2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部设征迁办,全面协调、管理本标段内征迁工

作。各工区设置工区征迁办,负责本工区征迁工作和与施工用地相关的内外协调工作。 3工作内容 3.1征迁办主要工作内容是: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配合业主、协助地方,紧密围绕施工进展情况,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征地拆迁、三电迁改、地下管线迁改、地方协调、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为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2具体包括:根据施工用地需要,编制审核用地、征(改)迁计划,征迁资料汇总,代表经理部处理征迁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协调、指导、督促项目部各工区贯彻落实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协调工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关系。 4工作职责 4.1征迁办工作职责 4.1.1执行京沪高速征迁培训班的有关培训内容。 4.1.2执行省铁办的有关文件规定(苏铁办[2008]5、6号文),落实京沪高铁苏州指挥部征迁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4.1.3严格按照京沪高铁苏州指挥部审核通过的清点核量规定的签字人来确认现场的清点成果,并例行签字手续。 4.1.4由于此次征地拆迁费用由地方筹资以入股的方式计入投资,征地拆迁的清点核量工作须经多方签证认可,程序复杂,周期较长,项目部征迁工作要做到遵循程序、不越位。 4.2项目部征迁办工作职能范围划分:

轮岗制度

专卖管理办公室轮岗制度 轮岗制度 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对人事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组织部门作为管干部的干部,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更应该走在其他部门的前面,作更多的探索的尝试。近些年来,我们虽然在加强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有了一定提高,年龄、文化等结构有了一定改善,但也还存在着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一些干部长期在一个股室工作,工作环境狭窄、思路不宽、全面工作能力不强;二是,一些有人事权的“热点”岗位干部由于长期在这个岗位上工作,求其办事的人多,在廉洁奉公方面容易产生了一些问题;三是,有些股室干部性格与岗位配置不够合理,影响了积极性的发挥。就这些问题,部长办公会多次开会研究,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单靠思想教育和岗位培训是不够的,还必须从有利于优化干部结构,有利于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出发,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进行岗位轮换工作,让组工干部得到多岗锻炼,铸造复合型组工干部,成为组织工作的“政策通”,使组工干部真正成为“过得硬”的干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交流轮岗的原则。为深化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养和锻炼干部,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组工干部队伍的优化、廉洁、高效,确保组织部门“一池活水”,实施组织部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交流轮岗的原则要遵循的原则是: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原则;发挥特长,量才适用的原则;提高干部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原则;关心爱护干部、构建和谐组工的原则。 2、针对实际,突出重点。内部轮岗的主要对象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的;在一个股室工作时间长的;长期从事组织工作与长工期从事干部工作的交流;从事业务性强与从事协调性强的交流;并重点突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办公室工作三大职能股室。 3、坚持适才适用的原则,轮岗工作不能简单的为轮岗而轮岗,而要考虑股室的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具体情况等多种因素。适才适用,就是在轮岗中既要考虑轮岗的需要,又要根据每个干部的才能把其安排在比较合适的岗位上。新岗位与原岗位跨度不易过大。在这次轮岗工作中我们从工作经历、能力水平,逐人分析,看其轮岗后是否能担任新的工作。 4、轮岗前充分沟通。在轮岗实施前,事前充分沟通是非常必要的。制定一个完善的沟通计划,由部长分别与被轮岗对象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当事人对轮岗的意见或建议,减少硬性安排带来的阻力。沟通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让参与轮岗的人员理解轮岗的要点及意义,愉快地接受新的岗位安排,并尽快适应新岗位。 5、交流轮岗的程序。首先是研究拟交流轮岗的对象。根据干部德才表现,对照交流岗位条件,召开部长办公会或部务会,提出拟交流轮岗的对象。其次是决定任免。召开部长办公会或部务会,正式研究形成干部交流轮岗方案。三是对决定进行轮岗交流的干部,由领导找

员工轮岗管理制度

员工轮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发展空间:通过轮岗,全面激励员工充分发挥和提高员工知识、技能、经验和能力,进一步拓宽员工职业发展空间,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达到人适其岗、岗得其人; 多岗锻炼,培养多面复合人才:通过轮岗,开拓员工视野,培养员工多面能力、积累多方经验,为企业培养复合型人才奠定基础; 合理配置,规避企业用人风险:通过轮岗,有助于培育员工遵纪守规、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防范管理风险或道德、法律风险。 制定本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锻造一支合格的职业经理人队伍。 第二条轮岗原则 常规性轮岗与惩罚性轮岗相结合;定期轮岗与适时轮岗相结合;法人公司内部轮岗与集团内部轮岗相结合;培育与监督相结合;原则上同级岗位、同类工作之间进行轮岗。岗位轮换管理工作遵循计划性、组织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管理岗位员工,试用期和在本岗位工作不足半年者原则上不参加轮岗。集团操作层生产工人或勤杂人员另行规定。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成立集团轮岗工作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为组长,集团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原则上由集团七部一室负责人、各法人公司执行总监和总经理、各法人公司人事系统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组织全集团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各法人公司对照本制度可成立本法人公司轮岗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各法人公司须在集团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规划下开展员工岗位轮换工作。集

团各法人公司员工岗位轮换工作方案和执行计划,须经所在公司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所在公司总经理、执行总监审定,提交集团七部一室审查,集团总裁批准方可执行。 第五条集团人事监察部负责具体制定和落实集团员工轮岗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全面配合集团董事长、总裁工作。监督、检查集团各法公司员工岗位轮换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和评估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第六条集团七部一室负责人密切配合集团董事长、总裁、集团人事监察部做好本部、室及本系统员工岗位轮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的执行、检查与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集团各法人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科学制定和执行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集团各法人公司执行总监负责全面监督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的落实执行情况,并为本公司员工轮岗工作提供参谋和指导。各法人公司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各法人公司经理办公会成员组成。 第八条各法人公司人事部负责具体制定本公司员工轮岗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跟踪检查、监督轮岗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及时做好反馈和评估工作。 第九条各法人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负责制定本部门(本项目部)员工轮岗工作计划、实施细则(包括可轮岗的人员、轮换的工作内容、轮换的时间,以及准备轮岗所需的技能培训、作业指导书、工作任务书等资料)。集团全体员工需按所属公司、部门(项目部)制定的轮岗计划和要求认真完成个人轮岗工作。 第三章轮岗范围及时间 第十条集团范围内所有管理岗位员工均属于轮岗对象,由集团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各法人公司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实施轮岗计划。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 铁总计统…2014?97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进一步深化铁路建设路地合作机制,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在组织实施、协调、监管等方面工作优势,依法合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铁路投资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坚持并创新铁路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铁路的机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的机 一1一

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运输需要,路地双方发挥自身优势,落实各自责任,切实做好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等工作,共同推进国家铁路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作为工程建设实施推进的主体,对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负责;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对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拆迁实施、补偿安置、社会稳定及各项手续完善负责。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总公司与地方政府合资(合作)建设的铁路。其他铁路可参照执行。 二、政策措施 (三)确定征地拆迁组织推进模式,新开工项目按征地拆迁费用合理包干组织实施。新开工路地合资(作)项目通过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按照双方核定批复征地拆迁费用包干完成。建设单位已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费用为基础,与地方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实施协议,督促地方政府按建设工期和费用包干要求组织实施。 (四)依规计算征地拆迁费用,足额纳入项目估(概)算。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按规定合理计算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估算或总概算,批准后作为项目突施、投资控制和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的依据。征拆费一2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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