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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囊异常的产前超声诊断

胆囊异常的产前超声诊断
胆囊异常的产前超声诊断

·综述·胆囊异常的产前超声诊断

王银李胜利陈琮瑛

胎儿系统超声检查中胆囊未列为常规观察的内容,但胎儿胆囊发育异常的可能性仍然存在,虽然较为少见,但有些非常严重。文献报道胎儿胆囊异常的发生率约为0.15%[1],包括胆囊缺如或发育不良、胆囊结石、双胆囊、胆囊位置异常、胆囊形态异常等。但在胎儿产前超声检查中,一些比较常见的胎儿胆囊异常(胎儿胆囊不显示、胆囊增大等)其临床意义超声医师及产科医师并不十分清楚。正确、全面地认识胎儿胆囊的胚胎发育、胆囊异常的产前超声诊断及其预后问题,有利于指导临床优生优育咨询。笔者对胎儿胆囊的胚胎发育、产前超声扫查方法及胎儿胆囊异常的产前诊断现状和临床意义综述如下。

一、胎儿胆囊的胚胎发育

胆囊属于肝外胆道系统的一个器官,约在受精后第5周,胆囊和胆囊管从肝憩室的尾支发育而来,肝憩室的起始部发育为胆总管,头支则发育为肝板和肝内胆管。最初肝外胆道系统上皮增生,管腔暂时闭塞,直到受精后12周,胆囊才开始腔化。因此理论上12周以前超声不能显示胎儿胆囊[2](图1)。超声最早显示胎儿胆囊在12 14周[3-5],15周能测量大小,16周时能分辨出胆囊底、体、颈部[3]。

注:图a示受精后第4周末器官芽形成,肝憩室开始演变;图b示受精后第6周胆总管、胆囊及胆囊管、肝总管及左右分支已形成,但此时胆总管尚未发生转位

图1胎儿胆道系统胚胎发育示意图

DOI:10.3877/cma.j.issn.1672-6448.2011.11.020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0671043);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2006BAI05A04)

作者单位:518028南方医科大学附属深圳市妇幼保健院超声科

通信作者:李胜利,Email:lishengli63@126.com

二、胎儿胆囊超声扫查方法

观察胎儿胆囊有无异常首先要显示胎儿胆囊,在显示胎儿腹围切面后,探头略向胎儿尾侧偏斜即可显示胎儿胆囊(图2,3),然后以胆囊为中心略旋转探头,寻找胆囊的最大切面。正常胆囊长轴呈梨形,横切面呈类圆形,位于上腹部,脐静脉腹腔段右侧,胆囊与脐静脉鉴别困难时可用彩色多普勒超声加以鉴别。

注:显示腹围测量切面后,探头略向胎儿尾侧偏斜即可显示胎儿胆囊(箭头方向)

图2胆囊扫查方法示意图

注:在显示腹围横切面(图a)的基础上,声束平面向胎儿尾侧略偏斜或平行下移,即可显示胆囊水平横切面(图b),胆囊位于腹腔右侧,胃泡位于左侧。略微旋转探头可显示胆囊最大长轴切面(图c)。LIVER为肝脏;IVC为下腔静脉;AO为腹主动脉;UV为脐静脉;ST为胃泡;L为左侧;R为右侧

图3胆囊显示方法

三、胎儿胆囊的大小

1.胎儿胆囊大小及测值:产前系统超声检查中不常规进行胎儿胆囊大小测量,但有研究认为在某些染色体畸形儿中可检出胆囊增大[2],因此测量胎儿胆囊可作为染色体异常的一个预测指标[3,6]。有学者研究正常胎儿不同孕周胆囊的参考值范围,胆囊大小的测量方法为:在胆囊的最大长径切面上测量胆囊的长和宽(图4A),转动探头90?,显示胆囊的横切面后测量胆囊的厚径(图4B)。目前国内尚无产前测量胎儿胆囊大小的报道。

注:胆囊长轴最大切面(图a)测量胆囊长(“+1+1”之间)、宽(“+2+2”之间),胆囊横切面(图b)测量胆囊厚径(“++”之间)。LIVER为肝脏;GB为胆囊;UV为脐静脉;ST为胃泡

图4胆囊大小测量超声声像图

Hata等[5-6]的研究认为在妊娠30周以前,胎儿胆囊的大小与孕龄呈线性增加,之后胆囊的大小就比较稳定。Goldstein等[3]1994年连续观察了183例妊娠13 40周正常胎儿的胆囊,得出妊娠15 40周评价胎儿胆囊大小的参考值(表1),包括长径、横径、周长和面积,并作相关性与回归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妊娠15 40周,胎儿胆囊的长径、横径、周长、面积与孕龄呈正相关关系。Moon等[4]测量了1417例正常胎儿胆囊的大小,包括长、宽、厚、面积[面积=3.14?(宽径+长径)?2?2]、体积(体积=0.523?宽径?厚径?长径),得出韩国人妊娠12 40周正常胎儿胆囊的参考值范围(表2),并认为胆囊的长度和面积与孕周的相关关系较胆囊的宽、厚、体积与孕周的关系更密切,韩国人胎儿胆囊的长径与白种人和美国黑人胎儿胆囊的长径没有明显差异(P=0.915)。

表1183例不同孕周胎儿胆囊大小参考值范围(珋x?s)

妊娠龄(周)长径(cm)横径(cm)面积(cm2)周长(cm)

15 191.0?0.40.1?0.10.2?0.22.1?0.8

20 221.5?0.40.4?0.10.5?0.23.1?0.7

23 241.8?0.40.5?0.150.8?0.33.7?0.7

25 262.2?0.50.6?0.151.1?0.44.3?0.9

27 302.2?0.40.7?0.11.2?0.44.65?0.8

31 342.5?0.40.7?0.21.45?0.55.1?0.9

35 402.7?0.40.65?0.31.45?0.55.3?0.8

注:摘自Goldstein I,Tamir A,Weisman A,et al.Growth of the fetal gall bladder in normal pregnancies.Ultrasound Obstet Gynecol,1994,4(4):289-293.

产前超声检查分级

(一)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 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主要适合于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 估测孕周、评估胎儿大小、确定胎方位、怀疑异位妊娠、胎动消失、怀疑羊水量异常、胎头倒转术前、胎膜早破、胎盘位置及胎盘成熟度评估。 检查内容 (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 双顶径、头围、股骨xx、腹围。 (5)胎儿附属物: ①胎盘: 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②羊水量: 测量羊水最大xx。 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丘脑水平横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股骨长轴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 注意事项 (1)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主要进行胎儿主要生长参数的检查,不进行胎儿解剖结构的检查,不进行胎儿畸形的筛查。 (2)若检查医师发现胎儿异常,超声报告需做出具体说明,并转诊或建议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 (二)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

按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基妇发[2002]307号)规定,初步筛查六大类畸形: 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 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除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适应证以外,还适用于有以下适应证: 孕妇阴道出血、孕妇下腹痛等。 检查内容 (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 双顶径、头围、股骨xx、腹围。 (5)胎儿解剖结构检查: ①胎儿头颅: 观察颅骨强回声环,观察颅内重要结构,包括大脑半球、脑中线、侧脑室、颅后窝池;②胎儿心脏: 显示并观察四腔心切面,怀疑胎儿心脏畸形者应建议进行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或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Ⅳ级);③胎儿脊柱: 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可加做脊柱冠状切面及横切面扫查; ④胎儿腹部: 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⑤胎儿四肢: 显示一侧股骨并测量股骨xx。

湖南省超声诊断质量控制规范与考评标准

湖南省超声诊断质量操纵规范及考评标准 湖南省超声诊断质量操纵规范及考评标准 目录 超声诊断质量操纵差不多要求…………………………………………… 1 心脏血管超声检查规范………………………………………………… 4

腹部超声检查规范…………………………………………………… 6 妇产科超声检查规范………………………………………………… 17 浅表器官超声检查技术规范………………………………………… 19 介入性超声技术临床操作规范……………………………………… 23 介入超声检查预约单………………………………………………… 26 超声介入前列腺预约单……………………………………………… 28

介入超声手术同意书………………………………………………… 29 关于胎儿超声检查的讲明…………………………………………… 30 超声科医师职责及工作制度………………………………………… 40 超声质量评估内容、标准与方法…………………………………… 42 超声诊断质量操纵差不多要求 一、医院要求 开展临床超声诊断的医疗机构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专业技术项目准入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拟开展超声诊断项目的申请报告;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开展该项技术项目的人员资质和技术条件; 4、开展该项技术相应的设备、设施配备情况。 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一)独立从事临床超声诊断的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2、具有超声物理基础,超声解剖基础,熟悉超声设备并通过二甲以上医院正规培训,并考试、考核合格,获得超声医学接着教育学分和超声诊断上岗证。 3、从事介入超声医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主治或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②有3年以上临床诊疗工作经验; ③经2名具有临床介入超声技术资质、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推举; 4、承担中、晚期妊娠系统常规胎儿超声诊断的医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

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 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 产前超声检查是应用超声的物理特性,对胎儿及其附属物进行影像学检查,是了解胚胎、胎儿主要解剖结构的大体形态最常用、无创、可重复的方法。超声检查的应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的质量。然而,由于超声技术的局限性,产前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畸形,也不能对胎儿以后的发育做出预测,所以超声诊断不能等同于临床诊断。产前超声检查指南对从事产前超声检查医师的资质、仪器设备提出要求,并对各阶段产前超声检查的时机、适应证、内容进行了规范。 基本要求 一、机构的设置1.产前超声筛查机构的设置:产前超声筛查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开展。2.产前超声诊断机构的设置:产前超声诊断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具有产前诊断技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 二、人员要求1.产前超声筛查医师条件:(1)从事Ⅱ级或以下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Ⅲ级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系统培训。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助理执业医师可以从事Ⅰ级产前超声检查。(2)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器官的正常超声图像,对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有一定的了解和识别能力。2.产前超声诊断医师的条件:与卫生部枟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枠中产前超声诊断医师要求一致。(1)从事产前超声诊断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系统培训;②在本岗位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系统培训。(2)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器官的正常与异常超声图像,能鉴别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 三、设备要求1.产前超声筛查设备要求:(1)开展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及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的超声科(室)应配备实时二维超声诊断仪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开展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及孕11~13+6周颈项透明层(nuchaltranslucency,NT)超声检查的超声科(室)应配备高分辨率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在穿透力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使用频率高的探头。(2)具有完整的图像记录系统和图文管理系统,供图像分析和资料管理。2.产前超声诊断设备要求:(1)超声科(室)应配备高分辨率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在穿透力允许条件下,尽可能使用频率高的探头。(2)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具有完整的图像记录系统和图文管理系统,供图像分析和资料管理。 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枟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枠,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2.未取得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在进行产前超声筛查时,发现可疑病例应出具超声报告,同时应将可疑病例转诊至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 3.规范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管理,经产前超声检查发现胎儿有严重畸形需终

胎儿先天性膈疝的产前超声诊断及预后分析18例

胎儿先天性膈疝的产前超声诊断及预后分析18例 发表时间:2019-08-16T11:02:07.730Z 来源:《中国保健营养》2019年第3期作者:董世霞宝秀丽 [导读] 【摘要】目的:讨论胎儿先天性膈疝的声像图表现、发生时间、合并异常、产前及产后转归、预后评价。方法:回顾性分析2013年6月至2019年6月期间,我院产前超声检出的胎儿先天性膈疝18例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13医院特诊科辽宁葫芦岛 125000) 【摘要】目的:讨论胎儿先天性膈疝的声像图表现、发生时间、合并异常、产前及产后转归、预后评价。方法:回顾性分析2013年6月至2019年6月期间,我院产前超声检出的胎儿先天性膈疝18例,分析所有病例声像图表现特点、发生时间、合并异常。其中5例行两次以上产前超声检查,3例行胎儿MRI检查,2例出生后行超声检查,对照产前膈疝形态及大小变化。分析18例随访结果。结果:8例先天性膈疝中,发生左侧膈疝的16例,右侧膈疝的2例,无双侧者。5例单纯膈疝,4例合并心脏畸形,2例合并单脐动脉,5例合并羊水过多(1例伴脑积水),2例合并胸腹腔积液。其中13例因合并畸形引产,余5例出生后仅2例手术后存活,另3例生后死亡。结论:产前高分辨超声能准确诊断胎儿先天性膈疝,并能通过测量LHR(肺头比)及O/ELHR(检测部位的肺头比与同部位正常胎儿的预期肺头比比值,即实测肺头比容积与预期肺头比比值)估测胎儿预后情况。胎儿先天性膈疝常合并其他 畸形,且围生儿病死率高,不合并其他畸形及产前超声估测预后好的胎儿出生手术后存活,发育健康。 【关键词】胎儿;膈疝;超声诊断;预后 【中图分类号】R1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9)03-0120-02 先天性膈疝(congenital diaphragmatic hernia, CDH)是由于膈肌发育缺陷导致腹腔内容物疝入胸腔的一种先天性畸形。腹腔器官可经膈肌缺损疝入胸腔,引起一系列病理生理变化。根据病变部位不同膈疝又分为胸腹裂孔疝、食管裂孔疝和胸骨后疝。胸腹裂孔疝最为多见,约占CDH的85% ~90%,且病变严重,多在出生后立即出现明显的呼吸道及消化道症状。 CDH发病率国外报道1∶5000~1∶2000,我国发病率略低,散发,家族性,发病率不到2%。男女发病比例约为1∶2,左侧膈疝明显多于右侧,合并畸形,发生率为30% ~70%。本文旨在回顾性分析胎儿先天性膈疝的超声声像表现、发生时间、合并异常、产前及产后转归、预后评价。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回顾性分析2013年1月到2019年6月期间,我院产检及外院转诊的8068例胎儿中先天性膈疝18例。 1.2 仪器与方法均采用飞利浦IU22,行腹部及容积探头三维超声检查,探头频率分别为2-5MHz,4-8MHz,分析其声像图特点、合并胎儿异常及胎儿预后因素。 2 结果 18例首次检出孕周24-38周,其中28周以上10例,有8例是在24-26周发现,6例是30-32周发现,4例是35-38周发现。发生左侧膈疝的16例,右侧膈疝的2例,左侧明显高于右侧;5例单纯膈疝,无其他异常及合并畸形,超声通过测量2例LHR大于1.4,3例LHR小于0.6,5例均出生,3例死亡,2例生后超声见胸腔包块较之前变小,手术后存活,随访1年发育健康; 4例合并心脏畸形,2例合并单脐动脉及羊水过多,5例合并羊水过多伴其中一例脑积水,2例右侧膈疝合并胸、腹腔积液,其中2例单脐动脉及1例心脏畸形行MRI检查通过测量肺容积估测胎儿预后差,13例超声测量LHR 13小于0.6,13例均因合并畸形及异常引产。由此可见,胎儿先天性膈疝一般于中晚孕期发现,易合并其他畸形且围生儿期病死率高,预后较差,但超声的预后估测对于临床手术和治疗提供了较高参考价值。下图为胎儿胸腔短轴切面及冠状切面,左侧胸腔内可见包块,为胃泡和肠管回声与左房相邻,心脏及大血管受压右移,心脏几乎位于右侧胸腔,腹腔未见胃泡声像,左侧膈肌不连续。 3 讨论 3.1胚胎期膈肌发育缺陷,腹腔器官疝入胸腔,并压迫正在发育的肺;纵隔和心脏受压移向对侧, 挤压对侧肺,最终导致双侧的继发性肺发育不良;另一种说法是肺发育不良是原发性;还有“双重打击” 假说(2000,Richard)。常伴有肺血管数目减少、血管间质增生、肺小动脉中层肌壁肥厚等肺血管结构异常,导致持续性肺动脉高压。纵隔和心脏移位可影响胎儿静脉回流及羊水吞咽,严重者可导致胎儿水肿,并可能出现胸腔积液、腹水和羊水过多等。 3.2常规影像学诊断随着围产医学的发展,越来越的CDH已经可以在宫内得到诊断,超声检查目前仍是首选的影像学检查手段。随着检查仪器性能的提高和技术进步,在早孕期,即可能通过超声检查显示膈肌影像,但超声检查显示膈肌的完整性则比较困难,因而也难以识别膈肌缺损。另一方面,由于扫查切面不同,即使超声影像能够显示完整膈肌也不能完全排除膈疝的可能性。超声检查对于CDH的宫内诊断一般是通过超声发现胸腔内存在腹腔器官影并伴有纵隔、心脏移位等间接征象推测而来。(1)左侧膈疝超声征象:在胸腔横切面不能清楚显示左肺结构。但左胸腔可能见到较大的胃及较小不均回声的肠管断面影,中晚孕期腔内含有液体并出现胃肠蠕动,有利于对胃肠器官的识别。左胸腔还可能见到脾脏和部分肝脏(肝膈疝)。胎儿的纵隔和心脏均有不同程度向右移位。腹围减小,腹腔内无相应的器官影像。(2)右侧膈疝超声征象:胸腔内不能清楚显示右肺结构,但可见到另外的实质性器官。因肝脏与肺脏的回声差异较小,早孕期不易识别,可根据器官内的血管走行判断是否为肝脏。右侧膈疝由于肝脏阻挡,肠管常较少疝入胸腔。纵隔、心脏向左移位,腹围也有减小。中晚孕期胎儿出现呼吸样运动时可能见到器官的矛盾运动,即健侧的腹腔器官向下移动时,患侧器官向胸腔方向移动或由腹腔进入胸腔。右侧膈疝诊断时间通常比左侧膈疝稍晚。双侧膈疝非常少见,并常伴发多种畸形。有个别病例,疝内容物可能一过性自行回复到腹腔,甚至有的在产时因子宫收缩致胎儿腹压增高、腹腔器官疝入胸腔后才能诊断。故在不同时期检查结果不一致时应进行随访。对CDH的宫内诊断除了确定膈疝的存在,同样重要的是在诊断后进一步评估疾病的严重程度、估计预后,并尽可能为宫内及在生后采取何种治疗态度和处置方案提供依据。本症预后与下列一些超声检查征象相关:膈疝发现的孕周膈肌缺损的部位和大小、腹腔器官疝入胸腔的多少及有否肝膈疝、肺脏发育不良的程度、有无明显心脏结构和功能异常及其他严重合并畸形、是否出现胎儿水肿及羊水量多少等。如在早孕期发现膈疝伴颈项透明层增厚,说明胸腔压力升高,肺发育受损,预后不良;中晚孕期发现的膈疝预后相对好。据报告一组肝脏位于腹腔的CDH生存率为93%,而肝膈疝组预后不良,生存率仅为43%。胎儿超声心动图可观察肺动脉高压情况。CDH合并严重畸形及染色体异常者预后不良。如超声探测到胎儿水肿、胸腔积液、腹水及羊水过多时,提示胎儿心功能不全,预后险恶。近年,MRI检查已逐步用于对胎儿结构异常的宫内诊断。MRI检查视野大,能在同一平面显示胎儿胸腹部情况;软组织分辨率高,基本能够显示膈肌是否完整;在测量胎儿肺容积、评估肺发育不良程度方面也具有优势。但由于客观条件所限,MRI检查目前还不能作为产前筛查结构异常的主要手段,仅用于个别病例。MRI与超声检查联合应用将能进一步提高CDH 宫内诊断的检出率和影像学检查的临床价值。 3.3肺发育程度的评估影响CDH预后因素包括肺发育不良程度、肺动脉高压程度、左/右侧膈疝、肝脏位置、检出时的孕周、合并其他畸形及染色体异常。在诸多影响CDH预后因素中,肺发育不良程度可以视为核心因素。目前的研究与临床实践证明,采用高分辨率的二维、三维超声及MRI检查已经可以进行胎儿肺发育程度的定量分析,直接或间接评估肺循环阻力,并作为预测胎儿预后的指标。 3.4超声检查通过二维超声测定肺/头比值是宫内评估CDH肺发育程度的最常用指标,肺/头比值为在二维超声平面中健侧肺面积与胎儿头围的比值。测取方法:在四腔心平面测量健侧肺脏两个互相垂直的长径,其乘积作为肺面积;在标准的双顶径平面测量头围;肺面积除以头围即为肺/头比值。有报告产前超声测定肺/头比值<0.6者无存活、>1.4者经手术治疗全部存活,肝脏疝入胸腔者预后差。孕22~24周左侧CDH胎儿超声检查及随访也显示,存活率与肺/头比值及有否肝膈疝这两个指标相关。存在肝膈疝胎儿的存活率为50%,其中肺/头比值1.0~1.6者存活率为66%,而肺/头比值>1.6者存活率为83%。由此可见,上述两个指标联合应用可以增加预测的准确性。在评价肺的发育程度方面,可能三维的肺容积测定比二维的肺面积测量更有意义,但目前尚没有足够资料证明三维超声检查的实用性,临床应用较少。除了形态学检测,也有报告通过超声心动图观察胎儿肺动脉高压情况,在监测胎儿心功能方面超声多普勒甚至优于MRI。目前,肺/头比值和是否存在肝膈疝仍被认为是通过超声检查、在宫内预测CDH预后比较可靠和最常用的两个相关联的指标。 3.5影响先天性膈疝(CDH)预后的主要因素是肺发育不良和肺动脉高压,目前各种出生后治疗手段均不能直接、立即改变已经存在的肺发育不良状态,故无法从根本上改善严重CDH的预后。宫内诊断并适时进行干预可能成为CDH有效的一种治疗手段。

产前超声诊断

产前诊断 北京协和医院超声诊断科孟华 写在课前的话 出生缺陷是严重影响我国人口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做好产前超声诊断,及时、准确地查出胎儿畸形,终止无意义的继续妊娠,可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降低婴幼儿和围生儿死亡率,对于产前筛查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11-14周胎儿超声筛查 (一) 11-14w 胎儿筛查目的 这个周数主要的超声筛查目的在于,首先是确认胎儿是否存活,其次是通过头臀长判断准确的妊娠孕周,因为在 8-12 周时通过头臀长来判断孕龄是最准确可靠的。此外在这一时期还可以除外严重的胎儿畸形,如体蒂异常、无脑儿、前脑无裂畸形等等。最后还通过超声软标记来进行筛查,这些软标记包括 NT 、鼻骨。 (二)颈项透明层 NT 、颈背部皮肤厚度 NF 颈部淋巴水囊瘤 - cystic hygroma 颈项透明层 NT 、颈背部皮肤厚度 NF 的增厚以及颈部淋巴水囊瘤,是颈部皮下水肿或淋巴管发育异常的表现,同在染色体异常、心脏畸形、骨头系统异常是发生率明显增高。其中 NT 、 NF 增厚也可能是正常胎儿在发育过程中的一过性表现。遇到这些指征的时候应该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 (三)颈项透明层: 11-14w ( CRL45 -85 mm ) 颈项透明层 NT 的在 11-14 周时,标准的测量方法需要在头臀长 45 -85 mm 时进行测量,要特别注意区分胎儿的皮肤和羊膜的不同的回声,要在完全的一个正中矢状心位上来进行测量,由于 NT 测值非常小,通常只有一两个毫米左右,因此测量的标准化是非常重要的。 (四) 21 三体 NT 筛查

目前通过 NT 能够有效的在 11-14 周之间筛出 21 三体,现在在 11-14 周时不论颈后皮下积水是否有分割,均一律使用颈项透明层 NT 这一个词来代替。染色体及其它病变与NT 的厚度密切相关,而不是形态。到了孕中期增厚的透明层通常会消退,但少数会演变为颈水肿或水囊瘤,但是否消退并不影响它对染色体异常风险的评估。 (五) 21 三体胎儿的孕早期筛查 在 11-14 周之间, NT 的厚度是随着头臀长的增加而不断增加的, NT 越厚,越有 21 三体的胎儿的可能就越大,也就是似然比越高。目前通过孕妇年龄、孕妇的血清血筛查,以及超声 NT 筛查已经能在这一时期检出大约 80% 到 90% 的 21 三体的胎儿。 (六)病例 这是一个通过 NT 筛查出 21 三体的例子,胎儿早孕期 NT 是增厚,明显增厚的,是3.8 mm ,而到中孕期时仅仅发现膜部有一个小的室缺,大概在 5 mm 左右。如果仅凭膜部的小的室缺,一般不会建议她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但是由于早孕期发现 NT 明显增厚,所以建议她进行了羊穿。 二、中晚孕期胎儿超声诊断 (一)评价胎儿生长发育的常用超声径线 中晚孕期用于评价胎儿生长发育的常用超声径线主要包括双顶径、头围、股骨长、腹围等,这些径线的测量特别要注意它的标准化的切面和标准化的测量方法。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

产前超声检查技术规范 超声产前诊断是产前诊断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包括对胎儿生长发育的评估、对高危胎儿在超声引导下的标本采集和对某些先天性缺陷的诊断。 一、基本要求 (一)超声产前诊断机构的设置 超声产前诊断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国家级、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 (二)超声产前诊断人员的要求 从事超声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符合《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中有关要求。 (三)设备要求 1.超声室应配备高分辨率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2.具有完整的图像记录系统和图文管理系统,供图像分析和资料管理。 二、管理 1.对胎儿有可疑发育异常者,必须进行全面的超声检查,并做必要的记录。 2.严禁非医疗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3.产前诊断超声报告,应由2名经审批认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发。 三、超声产前诊断应诊断的严重畸形 根据目前超声技术水平,妊娠16周~24周应诊断的致命畸形包括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 四、技术程序 1.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的医院应在孕妇妊娠16周~24周进行常规超声检查,主要内容应包括:胎儿生长评估和胎儿体表及内脏结构发育的检查。具体操作步骤应按医院超声检查的诊疗常规进行。如疑有胎儿生长发育异常,应立即转诊到经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医|学教育网整理。 2.对《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高危孕妇,应进行早期妊娠超声检查,对发现的异常病例应转诊到经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 3.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对转诊来的可疑病例以及产前筛查出 的高危孕妇,应在妊娠24周前对胎儿进行全面的超声检查并做详细的记录。 4.对无结构异常的腔室容积改变,需随访后再做诊断。 5.胎儿标本采集应严格按照介入性超声操作常规进行。

产前超声筛查诊断技术规范(试行)

河北省先天性心脏病产前超声筛查诊断 技术规范 (试行) 为加强全省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治工作,根据《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33 号)、《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3 号)、《卫生部关于印发<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卫基妇发〔2002〕307 号)、《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河北省产前筛查技术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冀卫妇字〔2007〕17 号)、《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河北省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冀卫妇〔2009〕24 号),结合全省产科超声检查工作现状,制定本规范。 一、筛查、诊断分级 为提高我省先天性心脏病(简称先心病)产前超声筛查率,全省先心病产前超声筛查、诊断推行三级服务体系。I级即一般先心病产前超声检查,由县级以上非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医疗机构承担;口级即先心病产前常规筛查,由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许可的产前筛查机构承担;川级即先心病产前系统筛查,由省卫生计生委许可的产前诊断中心、分中心承担;W级即胎儿超声心动图专项检查,由河北省胎儿先心病超声诊断中心、河北省产前诊断中心承担。 二、人员要求 (一)1级 1.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资格; 2.接受过产前超声筛查诊断系统培训、先天性心脏病产前超声检查

系统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3.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器官的正常超声图像,对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内脏和心脏畸形有一定的了解和识别能力。 (二)n 级 1.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资格;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妇产科超声工作 5 年以上; 3.接受过产前超声筛查诊断系统培训、先天性心脏病产前超声检查系统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4.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器官的正常与异常超声图像,能鉴别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内脏和心脏畸形。 (三)川级 1.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资格;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妇产科超声工作 5 年以上; 3.接受过产前超声筛查诊断系统培训、先天性心脏病产前超声检查系统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4.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器官的正常与异常超声图像,能鉴别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内脏畸形;能识别各种简单、复杂先天性心脏病的特征和表现;熟知先天性心脏病在整个孕期的特点和变化规律,了解胎儿超声心动图的局限性;能够综合应用各种超声心动图技术包括二维、M 型、脉冲多普勒、连续多普勒、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三维等,对正常和异常的胎儿心血管系统作出评价;掌握胎儿发育过程中各个阶段心血管系统的解剖和生理发育进程;掌握胎儿心律失常的超声心动图特点并能作出

妇产科超声检查指南及报告书写示范

妇产科超声检查指南及报告书写示范

妇产科超声检查指南及报告书写示范 第一部分妇科 张晶 妇科超声检查指女性盆腔超声检查。女性盆腔超声检查有其适应征,应予掌握。检查途径有经腹壁、经阴道、经直肠及经会阴4种。临床常用的途径为前2种。对未婚女性经腹壁盆腔结构显示不清者需经直肠途径检查,外阴部或阴道下段病变可经会阴扫查。对有些患者经腹壁和经阴道途径相结合扫查。超声检查诊断的准确性与操作者的技术、临床经验及解剖学基础知识等因素有关,检查时应遵循一定的扫查顺序,以避免漏诊。 一、检查适应征 因月经异常、腹痛、腹部不适、盆腔包块、肿瘤手术后、常规体格检查及宫内节育器定位等均为超声检查的适应征。 二、二、超声仪器 采用实时扫描超声仪,依据仪器条件可用高档黑白超声仪或彩色多普勒超声仪。扫查时宜选择合适的头频率,同时注意分辨力与穿透力的相互关系。经

⑤实性肿物在二维切面上肿物内实性部分≥80%。实性肿物内也可有乳头样突起突向实性肿物中的小囊内。 (3)肿物内分隔 ①完全分隔分隔从肿物一侧囊壁跨过囊腔至另一侧囊壁; ②不全分隔有的切面可见薄的条状组织从肿物一侧囊壁跨过囊腔至另一侧囊壁,但在某些切面上隔不连续。 (4)实性部分为有回声的组织成分。卵巢肿物有弥漫性厚壁,有正常卵巢间质和规律分隔者不能定义为实性部分。 (5)实性乳头状突起囊性肿物内起自囊壁并向囊腔内突出,高度≥3mm的实性部分。畸胎瘤内囊壁上或囊内的高回声乏血管区不能定义为乳头状突起。同样,子宫内膜异位囊肿内囊壁上的“软泥样”回声区也不能定义为乳头样突起,这些只能定义为内壁不光滑。对实性乳头样突起也应观察表面是否光滑。(6)囊壁光滑与否囊内壁上有乳头样突起时定义为内壁不光滑。 肿物形态规则与否:实性肿物应观察轮廓规则与否。

胎盘植入的产前超声诊断分析 罗伟

胎盘植入的产前超声诊断分析罗伟 发表时间:2017-04-18T15:32:25.087Z 来源:《健康世界》2017年第4期作者:罗伟牟薛康严继东陈波王林李孜 [导读] 探讨后路经椎弓根内固定结合椎体成形术治疗老年人胸腰椎骨折临床疗效。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骨科医院 611330 摘要:目的:探讨后路经椎弓根内固定结合椎体成形术治疗老年人胸腰椎骨折临床疗效。方法:80例老年人胸腰椎骨折患者,随机分为试验组与对照组,各40例。对照组予以后路经椎弓根内固定治疗,研究组予以后路经椎弓根内固定结合椎体成形术治疗,分析对比两组治疗效果。结果:两组患者治疗后与治疗前比较,脊柱后突Cobb’s角、椎体前缘高度压缩率、椎体后缘高度压缩率均得到明显改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后路经椎弓根内固定结合椎体成形术治疗老年人胸腰椎骨折,可以有效恢复伤椎完整形态及力学强度,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关键词:后路经椎弓根内固定术;椎体成形术;胸腰椎骨折 [中图分类号] R57 [文献标识码] A 胸腰椎骨折在临床中是较为常见的一种脊柱创伤,因为老年群体骨质疏松,极易出现胸腰椎骨折,随着人口的老龄化和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老年人胸腰椎骨折发病率持续上涨趋势,降低生活质量[1]。应用传统保守治疗时需要较长时间卧床,易引发静脉血栓、坠积性肺炎等严重并发症,临床中实施后路经椎弓根钉复位固定术治疗,往往存在较高失败率,且无法使得椎体高度恢复到理想状态,特别对对老年患者,治疗效果更不明显[2]。近年来,由于骨科微创技术的发展,椎弓根内固定结合椎体成形术治疗胸腰椎骨折得到发展和临床应用,效果明显。我院应用后路经椎弓根内固定结合椎体成形术治疗老年人胸腰椎骨折,取得显著成效。现报告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资料从我院2011年4月-2015年3月收治的老年人胸腰椎骨折患者中抽选80例,随机分成试验组主对照组,其中,试验组40例,女性、男性分别15例、25例,年龄段60-82岁,平均(7 2.6± 3.9)岁;病发原因:24例车祸,16例高空坠落;对照组40例,女性、男性分别16例、24例,年龄段61-83岁,平均(72.7±3.8)岁;病发原因:25例车祸,15例高空坠落。80例患者的病发原因、男女例数等资料无区别,P>0.05。 1.2方法 80例患者均借助X线、CT等方式进行检查,并将手术禁忌患者排出在外。40例对照组患者实施后路经椎弓根内固定手术,而40例的试验组患者则于对照组基础上联合椎体成形术,操作:手术操作前期实施全身性麻醉处理,并帮助患者取俯卧位,根据术前的手术流程常规铺设消毒巾,于患者椎棘突的中心部位行手术切口,长度为10.0cm,确保损伤椎、椎板、关节突等充分暴露在外,然后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进针点,在X线设备的帮助下放置椎弓根螺钉,数量为4枚,促使损伤椎体恢复正常的高度;根据病情的变化情况行椎板的检验处理,确保椎管内的缺陷骨块复位;于透视设备的帮助下查看是否存在严重的压缩现象,行钻孔处理,放置专用的椎弓根穿刺套管,拔出内芯,若患者针口部位大量渗血,需立即调整针的方向;若患者不存在活性性的出血现象,需实施骨水泥的注射处理,并借助X 线设备观察骨水泥的灌注情况。当然,骨水泥灌注过程中应禁止出现压力过大现象,待所灌注的骨水泥接触患者的椎体后壁后,需立即停止灌注。植入引流管,依次缝合手术创口,术后2-3天拔出引流管,2周左右拆线。此外,临床术后还需叮嘱患者适当卧床休养,以2-3周为宜,且术后1周左右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引导其康复训练。术后3月行X线摄片复查。 1.3疗效评定 1.3.1疾病效果标准:症状消退,椎体高度、椎管容积恢复正常,不存在后凸畸形,为优;症状减少,椎体高度、椎管容积等逐渐恢复,Cobb′ s高度处于5-10度之间,为良;症状未变化,Cobb′ s高度在10度以上,为差。 1.3.2临床指标统计两组患者手术操作前后的损伤椎前缘高度、Cobb′ s角。 1.4统计学方法借助SPSS14.0软件行相关数据的处理,其中,疾病效果属于计数资料,临床指标属于计量资料,分别借助%、x±s表示,并分别实施卡方、t检验,P<0.05,有区别。 2结果 2.1疾病效果评估调查结果表明,两组患者术后的优良率有区别,X2=5.541,P=0.019,包括:试验组优20例,良17例,差3例,优良率为92.5%;对照组优10例,良19例,差11例,优良率为72.5%。 2.2临床指标评估调查结果表明,两组患者术前的损伤椎前缘高度、Cobb′ s角无区别,P>0.05,术后指标有区别,P<0.05,数据见下表。 3讨论 胸腰椎骨折是一种常见骨科疾病,以老年人为主,危害生命健康。保守疗法均将制动作为治疗原则,需长时间的卧床休养,易诱发血栓、肺炎等病症;而前路手术虽可有效切除骨折块,但手术创伤大、术后康复缓慢,逐渐被限制性使用[2-3]。后路经椎弓根内固定术式操作简便,但由于老年患者易合并骨质疏松,给椎体的重建增加难度,增加固定失败率。这种情况下,椎体成形术问世,不但可重建患者的椎体高度,复位椎体,还可增强脊柱的稳定性,加快损伤骨组织的愈合速度,预防断裂。邵长庆[4]报告显示,两种术式均可改善患者的椎体高度、突角,但联合术式组患者的内固定失败率则相对较低。经后路经椎弓根内固定术结合椎体成形术治疗后,患者可以使得椎体恢复理想生物力学强度,伤椎得到合理复位,避免早期椎体出现的不稳定性,使得患者能够早期下床活动[5]。本结果显示,试验组患者经由上述两种术式处理后,疾病优良率高于对照组,且术后的损伤椎前缘高度、Cobb′ s角也和对照组有区别,P<0.05,说明:临床给予老年人胸

胎儿肢体畸形的产前超声诊断 李鹰

胎儿肢体畸形的产前超声诊断李鹰 发表时间:2018-11-21T11:51:01.870Z 来源:《航空军医》2018年16期作者:李鹰 [导读]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近年来我国畸形胎儿发生率逐渐提升,若新生儿出现肢体畸形问题。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妇幼保健院湖南蓝山 425800) 摘要:目的:探究胎儿肢体畸形的产前超声诊断价值。方法选取我院于2015年8月至2017年8月收治的921例处于16~33周的孕妇作为本次临床研究资料,采用产前超声检查与连续顺序追踪超声法对孕妇怀中胎儿进行检查,在详细记录肢体畸形胎儿情况后,将其与孕妇引产后实际结果进行比对,判断产前超声诊断正确率。结果在本次临床研究中,发现为孕妇进行产前超声诊断时,诊断准确率更高,在 921例孕妇中,仅出现1例漏诊情况,在判断为胎儿肢体畸形的孕妇中,出现3例部分漏诊情况,尚未出现误诊情况,总漏诊率为0.44%。结论超前超声诊断准确率更高,在诊断过程中能够尽早发现胎儿所存在的胎儿畸形问题,因此将超声诊断应用于产前检查中具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胎儿;肢体畸形;产前超声诊断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近年来我国畸形胎儿发生率逐渐提升,若新生儿出现肢体畸形问题,不仅给新生儿家庭带来较重的心理负担与经济负担,同时也影响新生儿健康程度,不利于其健康成长,基于此,就要提高胎儿肢体畸形检出率,保证胎儿健康程度[1]。基于临床研究与临床证实,发现产前超声检查是筛查胎儿是否存在肢体畸形的首选方式,该种方式不会对孕妇产生危害,但同时检测准确度相对较高,为了判断超声诊断在产前胎儿肢体畸形中的诊断价值,笔者开展本次临床研究。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此次临床研究资料选取了我院自2015年8月至2017年8月收治的921例孕妇,孕妇年龄区间为20~43岁,平均年龄为31.1±2.1岁,孕周16~33周,平均孕周26.9±3.0周。孕妇之间一般资料有可比性,但是p>0.05无统计学意义。 1.2 方法 (1)做好超声检查仪器准备工作,本次检查使用了Voluson730成像系统,采取多普勒超声仪器为孕妇进行检查。(2)检查过程。在具体检查过程中引导孕妇采取侧卧位或平卧位方式,对孕妇腹部进行检查。首先,检查胎儿生长径线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工作,随后针对胎儿头部、面部、脊柱、躯干以及四肢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医务人员需严格遵循上述检查环节。在对患者进行肢体检查过程中,医务人员需采取顺序连续超声追踪检查方法对孕妇进行扫描,通常医务人员需要从近端开始,由近端逐渐蔓延到远端,在观察过程中需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以保证从胎儿肢体长轴切面进行检查时,能够准确发现胎儿是否存在肢体畸形的不良情况。与此同时,在对胎儿进行超声检查时,还需要详细观察胎儿在母体中呈现出的姿势。在上述检查过程中,医务人员可以配合短轴切面进行观察,针对超声异常部位,临床诊断人员应使用三维超声技术对其进行深层次的检查。若在诊断过程中出现由于胎儿肢体被遮挡或被压迫造成的观看不清问题,医务人员则需要引导孕妇转变体位,保证检查效果更理想。(3)记录与核实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医务人员需要详细记录胎儿状态,针对在观察过程中出现的肢体畸形胎儿,则需要完整记录观察情况;在检查后,医务人员需要通过对观察过程进行回顾与分析,判断自己当时所记内容是否存在异常,为降低肢体畸形误诊率与漏诊率,当医务人员发现异常时,需要及时与孕妇进行合理沟通,并引导其接受再次超声检查。在确定胎儿为畸形胎儿后,为孕妇实施引产,核实引产结果与超声检查结果是否相同。 1.3 临床观察指标 此次临床观察的指标为孕妇引产结果与临床观察结果。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5.0软件分析数据,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3 讨论 胎儿肢体畸形情况在临床中并不少见,若不能为孕妇提供准确率高的检查与诊断结果,则会影响我国新生儿健康质量,因此做好临床中胎儿肢体畸形产前诊断工作十分重要[2]。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现阶段人们已经将超声波技术应用于临床中多方面诊断之中,

产前超声筛查规范

产前超声筛查诊断常规及操作规范超声检查是产前筛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包括对中期妊娠胎儿发现其生长发育异常或可疑、严重的体表和重要脏器畸形及羊水过多或过少,并及时转会诊。 一、基本要求 (一)产前超声筛查机构的设置 我院是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开展筛查技术的二级医院。 (二)产前超声筛查人员的要求 从事产前超声筛查的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产前筛查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还应接受北京妇幼保健院组织的产前筛查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培训和考核,并接受超声技术的专门培训和操作考核,两项考核均通过并获得考核合格证书。 (三)设备要求 1.独立的超声检查室至少一间。 2.超声室配备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包括图像存储设备)。 二、管理 1.建立科室工作制度,对每一位接受产筛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 2.严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3.进行常规产前超声检查时发现或可疑胎儿异常要出具超声报告,同时必须将可疑病例转诊至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 4.产前筛查超声报告应由符合条件的展业技术人员签发。 5.追踪产前报告诊断回执。

三、产前超声筛查标准 应当遵循整体标准,其原则是要掌握适应症,在最低的超声暴露条件下获得必要的超声信息,做好产前筛查工作,达到规范要求的标准。 指标:主要要求在妊娠18~24周时对严重的致命的胎儿畸形进行筛查(包括无脑儿,脑、脊膜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 四、技术程序 (一)原则 1、在孕妇妊娠18周~24周进行常规超声检查,主要内容应包括:胎儿生长评估和胎儿体表及内脏结构发育的检查。如疑有胎儿生长发育异常,应立即转诊到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 2、对《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高危孕妇,应进行早期妊娠超声检查,对发现的异常病例应转诊到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 (二)具体内容 1、中晚期妊娠常规超声筛查 检查的适应症包括:估计孕周,间隔三周以上胎儿生长评估,评价胎儿体表与内脏结构,羊水评估,胎盘定位及分级,确定胎位等。 检查内容: 胎儿头部:测量双顶径、头围,观察是否无脑儿、有无脑积水或

初探产前超声诊断教学

初探产前超声诊断教学 摘要:产科超声诊断隶属于超声诊断学,提高产科超声教学的质量有利于提升医师产前超声诊断和筛查技术水平。本文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我认为产科超声教学应密切结合胚胎学、解剖学,注重正常结构的辨析,了解典型胎儿结构异常的超声表现,关注临床症状和病史,以及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 关键词:产前诊断;超声检查;教学 超声诊断学是医学影像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病理学和超声图像为一体,将各学科有机地结合,从观察图像的角度来认识各种病变,理解病变的发生和发展规律,从而提示疾病的本质[1],最终协助临床医师进行诊断和治疗产科超声诊断隶属于超声诊断学。而产科超声在产前诊断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关系到围产期死亡率和围产期发病率的高低。北京市已颁布了超声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等技术规范,严格规范了产前超声检查技术。目前,从事产前超声检查医师的技术水平良芳不齐,因此,对这些医师进行产前超声检查技术的培训非常重要。如何能够更好地进行产科超声的教学,提高教学效果?是提升产前超声筛查技术水平的关键。但在产科超声诊断教学中应尽量避免一些误区。比如:(1)忽略正常结构,一味强调异常结构;(2)

课件制作过于繁琐,重点不突出;(3)缺乏总结等。针对这些误区及在产科超声教学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几点总结。 一、正确认识胎儿的正常解剖结构是产科超声检查的基础 人体解剖学是超声诊断学的基础,只有很好地了解人体正常的断层结构,才能正确认识超声图像中的组织结构,有利于鉴别异常图像,就如一座高楼需要一个坚实的地基一样,正常胎儿结构的超声图像是进行产科超声筛查和诊断的基础。如果对胎儿的正常结构不了解,就有可能对异常的结构不认识,或者将正常的结构误认为异常结构。比如: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孕妇妊娠20周左右,在外院超声诊断为“脑积水”,而我们的超声检查显示颅内结构正常。这是因为胎儿在20周前,大脑实质的回声呈低回声,有时甚至呈无回声,如果不了解这一点,同时将大脑侧裂误认为侧脑室的外侧壁,则会造成“脑积水”的错误诊断。因此,在产科超声诊断教学中,正常胎儿的超声图像应该占有重要地位,避免一味强调异常结构而忽视正常结构的辨析。只有正确认识正常胎儿的超声滋床医学或序图像,才能够在检查的过程中有目的地进行分析比较,避免误诊和漏诊。 二、用多媒体课件作为教学手段 多媒体教学方式是利用计算机、投影仪、网络等现代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完整版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 文件规定医院应宣教孕妇16~24周按医院诊疗常规进行超声楂,主要为胎儿生长评估和体表及内脏结构发育检查。对可疑的孕妇应转诊至有条件进行胎儿系统超声检查的单位,在24孕周前进行全面超声检查。 超声应诊断的致命性畸形包括: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单腔心、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 一、对人员的要求 从事超声检查的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承担中、晚期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的医师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超声专业职称,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 2、在本岗位上从事科超声检查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的人员。 二、设备要求 承担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的单位,应具有实时超声诊断仪及一台以上超声诊断仪,配有图像记录设备。 三、不同孕期超声检查的目的和内容 卫生部全国产前诊断专家组建议超声检查分以下4个层次。 第一层次:一般产科超声检查。 是对胚胎和胎儿进行大致的生长发育评估,不是以检测胎儿畸形为目的,但对产科临床仍能提供一些有意义的诊断信息。仅要求双顶径、股骨长径及腹围的测量,位置、胎位及羊水情况的评估。适合条件较差的基层医院或在条件较好的医院已进行过系统超声检查的孕妇。

第二层次:常规产科超声检查。 即完成一般产科超声检查内容外,还应对胎儿主要脏器进行形态学观察,如颅内某些重要结构,,腹腔内肝、胃、肾等脏器的观察以及对胎儿严重致死性畸形进行粗略的筛查。 第三层次:系统胎儿超声检查。 该层次检查对超声医师、仪器设备、检查所需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时孕周大小均有严格要求。不是所有超声医师、所有医院都能进行该层次超声检查。应在具有产前诊断资格的医院、由取得产前超声诊断资格的超声医师检查,但并不排斥其他医院进行第三层次超声检查。通过该层次超声检查,达到提高胎儿畸形检出率,降低严重缺陷儿出生,提高我国人口素质的目的。 第四层次:针对性超声检查。 该层次检查包括胎儿超声检查。通常在前3层次检查的上开展,针对某一特定系统器官要求或目的进行针对性检查。 (一)妊娠超声检查 1、超声检查的适应证: (1)宫内孕的确定(宫内有无孕囊、孕囊内有否探及卵黄囊、胚胎,并观察其大小)。 (2)妊娠的诊断(观察孕囊个数、胚胎数)。(3)评估孕周(月经龄,检测孕囊大小)。(4)胚胎是否存活(孕7周后观察原始心管搏动)。(5)疑有宫外孕(观察宫外有无包块,盆腔有无积液)。(6)阴道出血、葡萄胎、盆腔肿块、子宫畸形、辅助绒毛活检。此外,还应观察双侧卵巢内有无黄体囊肿或其他异常,子宫有无肌瘤等。 2、检查方法经腹超声检查和经阴道超声检查 3、检查项目(1)胎囊(三径线标准测量、形态、位置)。(2)胎芽(胎芽长度或头臀长度、胎心搏动)。(3)子宫、附件(肌瘤位置大小、宫腔积液、附件包块)。(4)子宫直肠窝(子宫直肠窝积液)。 (二)中晚期妊娠常规超声检查

江苏省产前超声检查操作规范(试行)

江苏省医学会超声医学分会江苏省超声医学工程学会江苏省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 江苏省产前超声检查操作规范(试行) 产前超声检查是应用超声的物理特性,对孕妇和胎儿进行影像学诊断,为妇产科临床医师提供诊断依据之一,更好地进行出生缺陷干预。近年来,产前超声检查已经普及,超声仪器不断改进,检查技术日益提高,超声队伍不断壮大。在实际工作中,胎儿畸形的检出率明显提高,为临床诊断胎儿畸形和确定中止妊娠提供了证据。但是,社会对优生优育的要求几近完美,超声检查并不能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因为围生医学明确胎儿是一个独立的生命,胎儿解剖学、生理学和病理学有其不同于成人的特点,而且个体差异普遍存在,因此,超声检查不可能发现所有畸形。为进一步提高产前超声诊断水平,提高畸形的检出率,更好地为妇产科临床提供诊断依据,有必要加强产前超声检查胎儿畸形的质量控制。江苏省医学会超声医学分会、江苏省超声医学工程学会和江苏省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特组织我省产科超声领域的知名超声专家,研究制定《江苏省产前超声检查操作规范(试行)》。 一、机构的基本条件: 必须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有与检查目的匹配的超声检查设备,并有经过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超声医学)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执业医师方可开展产前超声检查工作。一级医院助理执业医师可以出具超声检查报告。 二、江苏省产前超声检查分为四级: 1、一般产前超声检查(第一层次):由具备服务能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级妇幼保健站及以上单位承担; 2、常规产前超声检查(第二层次):由二级及以上医院承担; 3、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第三层次):由有关三级医院和市级妇幼保健院承担; 4、针对性胎儿超声检查(第四层次):由有关三级医院和市级妇幼保健院承担。 开单医师应该按照要求分层次开单,并将以上分级内容告知孕妇。 三、早孕期超声检查操作规范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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