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要点复习

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要点复习

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要点复习
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要点复习

一、法的形式(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

7类制定法形式:

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1.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由国务院裁决

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地方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

1.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选择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裁决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

4.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裁决公布后的30天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条):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变更要办理登记并公告

2.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行政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成立之日起,机关法人中的一种,机关法人包括行政法人、立法法人等

事业法人:需要登记的,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如学校、医院等

社会团体法人:需要登记的,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三、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表现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对应总公司),项目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子、母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1.法人是基本主体。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五: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1.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授权后,组织和领导全面工作。

2.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一、代理的法律特征及种类

1.代理:指代理人在被授予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2.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权限范围、被代理人名义、具有法律意义行为、后果归属被代理人

3.代理的主要种类:委托代理(如律师)、法定代理(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2岁小朋友)、指定代理(人民法院指定)

二、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法律关系

1.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1)不得委托代理: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全部转包、禁止全部肢解转包),主体结构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另外,结婚不可代理

(2)须取得法定资格:招标代理机构(营业场所、资金、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评标的专家库),其资格有国务院或省建设行政主管认定。

委托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有钱、有人、有技术)

(3)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书(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委托代理终止:代理届满、事务完成、取消委托或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者的法人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有如下:

(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涉及到违约责任)

(3)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取消指定、监护关系消失、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

两层法律关系:一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二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1)转托他人代理需被代理人同意:选任他人代理称为复代理,复代理基于代理称为本代理,本代理中的代理人转托的代理人称为复代理人

(2)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不具有代理权(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已终止),如被代理人对行为追认,则无权代理转为有权代理,如不追认,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代理人承担损失。

表见代理:无权、有效代理

表见代理构成要件:足以相信具有代理权、本人存在过失、相对人为善意

(3)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第三人故意行为、违法代理行为。(谁错谁承担)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权利来自于物权中最基本的权利---所有权

一、物权的主要种类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1.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2.所有权: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所有权

法律限制: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1)占有权:对财产掌握、控制,如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对托运人的财产权享有占有权。(意志、利益分离)

(2)使用权:对财产利用、运用

(3)收益权:新增经济价值,如果实、租金、利息、利润。本身是一项独立的权能。

(4)处分权:对财产处置。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

2.用益物权:对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3.担保物权:他人或自己的都可以设立,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担保财产优先偿还的权利)

4.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

(1)土地所有权:国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城市郊区、宅基地、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有土地上。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以依法享受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设立的地方: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设立的方式:出让(有偿、有期)、划拨(无偿、无期)方式

设立的时间:自登记时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符合规定:书面合同、使用期限约定,不得超剩余期限、变更登记、附属物一并处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非住宅的,依法办理。

(3)地役权:有偿、约定的。为了便利,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地役权的设立: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可以登记,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变更、消灭:登记生效,不登记不生效。国有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地役权除外(合同生效设立,未登记不可对抗第三人)。例子,房屋买卖合同导致物权转让。

2.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占有、交付生效。船舶、航空器、交通工具,未登记的,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4.物权的保护: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无权占有需返还;妨害物权,排除妨害、消除危险。造成损毁的,恢复原状;侵害的,需要赔偿。

一、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1.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的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债权主体的相对性,债权内容的相对性、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二、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和常见的种类

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1.合同(交易买卖)---合同之债,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

如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的订立,买卖合同订立

2.侵权---侵权之债

如建设工程中,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

(1)建筑物、构筑物及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坠落伤人,难确定侵权人----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之债

无法律义务,自觉为他人服务,与受益人之间的债关系

4.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之债

无法律或合同依据,如施工支付汇款错误

5.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

一、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智力成果,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明权

1.特征: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

二、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侵权责任

1.常见种类: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

2.专利权:

(1)保护的对象--发明创造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予条件:1.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0年,申请日起计算

3.商标权

(1)商标专用权:只有财产权,人身权受著作权法保护,使用权和禁止权两方面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保护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核准注册日算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4.著作权:文字作品、图形作品、建筑作品

(1)著作权主体:单位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

(2)著作权的保护期:公民作品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作品完成日算起,法人作品为50年

5.保护:民法、行政法、刑法保护

建设工程专利权的保护:人民法院当自接受申请时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

6.侵权责任

(1)民事责任:建设工程中,赔偿损失:实际损失--所获利益---参照知识产权许可---人民法院确定

专利权:1万-100万;著作权、商标权:50万以下

(2)行政责任

专利:没收违法所得,4倍以下罚款;20万以下罚款

一、担保和担保合同规定

1.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2.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二、建设工程的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

1.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

(1)保证合同的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期限,保证方式,担保范围,保证期间,其他。

(2)保证的方式:一般保证(债务人不履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承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资格:法人、公民都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分支、职能部门不能为保证人。

(4)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债权给第三人,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债务人转让债务,应取得保证人同意,否则无效

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担保种类:施工投标保证金、施工合同履行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对应投标人、中标人、招标人、承包人)

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

1.抵押权:不转移占有,约定可以抵押的财产:

(1)建筑物,附着物(不动产抵押)

(2)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

(3)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抵押)

(4)生产设备、原材料等(动产抵押)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动产抵押)

(6)交通工具动产抵押(动产抵押)

不得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医院等公益目的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的,有争议的

(5)查封、扣押、监管的

(6)依法不得抵押的

不动产抵押,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登记时设立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不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质权:转移占有欠A扣B,约定

3.留置:转移占有,欠A扣A,约定,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4.定金:给付定金不履行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书面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一、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1.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

2.投保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

被保险人:工程承担一定风险的有关各方,业主,工程所有人,承包,分包,技术顾问等

3.保险期限:工程动工或设备运抵之时起始,至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时终止。

一、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

违宪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国家赔偿责任

二、民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

1.民事责任种类:违约、侵权责任(民---民)

2.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返还财产、修理、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三、行政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

1.行政处罚(官--民):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官--官):警告、记过、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违法是失职行为

四、刑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

1.承担方式:刑罚(国家--罪犯)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一、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形式:颁发“施工许可证”,批准“开工报告”

1.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1)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

抢险救灾、临时性房屋建筑、农民自建底层住宅

(3)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4)军用房屋建设工程的特殊性

2.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资金、市场预测、设计图纸、现场条件具备三通一平

二、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1.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1)已经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2)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城区)

(3)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满足施工需要:图纸、技术资料

(6)有保证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7)已经落实建设资金: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1年的,不得少于3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监理+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延期开工、核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1.申请延期的规定

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2.核验施工许可证

在建工程中止施工的,1个月内报告,恢复施工时,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满1年的,恢复前,建设单位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开工报告,不予延期

不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一、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1.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2)有专业技术人员

(3)有技术装备

(4)有已完成工程业绩

2.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变更

(1)申请:首次申请、增项申请的建筑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

(2)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届满60日前申请办理延续,有效期延续5年

(3)变更:资质证书中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建设主管部门)

4.企业资质证书的撤回、撤销、注销:撤回(合法所得)、撤销(非法所得)

1.注册建造师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后,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项目负责人。

2.考试合格后,人事部门颁发执业资格证书。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本人保管,适用。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3年,多专业之一期满要办理续期注册。

4.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5.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

(2)解除合同关系

(3)注册有效期未延续注册

(4)年龄超过65周岁

一、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

1.可以担任两个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约定工程验收合格、非承包方原因停工超过120天、经建设单位同意。项目竣工验收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

二、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施工管理文件+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必须要有签字盖章

2.合同中多专业工程,由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3.专业工程独立发包,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涵盖该专业工程的,可以担任该专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4.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文件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分包企业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2Z2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5分左右)

⊙建设工程发包:建设单位将任务通过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的方式,交付具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按约支付报酬的行为

⊙建设工程承包:具有法定从业资格单位依法承揽任务,签订合同,取得报酬,完成工程任务的行为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招标投标: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通过法定程序和方式吸引承包单位公平竞争,择优完成任务的行为。

1.建设工程法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

(1)招标范围+规模

⊙公用事业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体育、卫生、商品住宅等

⊙招标的项目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2)可以不招标的项目(不宜招标---直接发包)、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向3个以上的法人、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3)总承包招标和两阶段招标

对技术负责或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可以分两阶段招标:

⊙投标人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交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

(4)交易场所

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2.招标基本程序、禁止肢解发包等

(1)招标基本程序:9步

⊙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上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通报行政监督部门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具备营业场所、资金、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评标专家库,其资格由国务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许可、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不得投标或代理投标、不得为投标人提供咨询

⊙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内,书面形式通知

编制投标文件的期限:合理时间,招标文件发出---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不足顺延

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标底:招标人自行决定,一个项目一个标底,保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资格审查

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确定提交时间,不得少于5日,通过预审资格的申请人不得少于3人,否则重新招标

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

⊙开标:

开标时间: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可委托公证机构

投标人少于3个,不得开标,重新招标

⊙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足见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专家,成员5人以上的单数,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明白保密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在开标时公布,作为评标的参考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个,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中标和签订合同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内容: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与招标投标文件一致

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终止招标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发布公告或书面通知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要退回

(2)禁止肢解发包

提倡实行总承包,禁止全部肢解分包;责令改正,处罚款工程合同价款的0.5%-1%

(3)招标人不得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3.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

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不收地区或部门限制,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投标人合并等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

(2)联合体投标

⊙特殊的投标人组织形式,适用于大型或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2个以上法人或组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需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前组建

(3)投标文件

⊙内容: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机械设备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前,可以补充、修改、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书面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拒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支票

⊙保证金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两阶段招标的:第二阶段提出提交投标保证金。撤回投标文件,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撤销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保证金

4.禁止串通投标和其他不当竞争

5.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标投标投诉处理

(1)公示中标候选人:收到评价报告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满足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投标价格最低)

(3)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4)报告投标投标情况: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15日内,提交书面报告至行政监督部门

(5)履约保证金(约定):中标人提交,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6)投诉与处理:知道之日起10日内投诉,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书面处理决定。

二、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包括:总承包、共同承包、分包等制度

1.总承包的规定

⊙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

(1)工程总承包的方式:EPC(设计-采购-施工)\DB(设计-施工)\EP(设计-采购)\PC (采购-施工)

(2)总承包企业的资质: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必须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

(3)建筑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取得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从事范围+等级的总承包业务

(4)总承包单位的责任:联合体一体(共同协议)、总分包一体(分包合同),连带责任

2.共同承包的规定

⊙2个以上具有承包资格的单位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规避承包风险

(1)使用范围

大型、结构复杂,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风险大的

(2)共同承包的资质要求: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防止资质挂靠

(3)共同承包的责任:联合承包协议,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有权向任何一方请求赔偿,

3.分包的规定

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

(1)分包工程的范围:分包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全部转包,禁止全部肢解转包,主体结构必须由施工总承包自行完成

⊙合同约定的或招标人同意,可以分包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分包工程发包人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担保

(2)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

⊙专业工程分包:有资质的,建设单位认可,主体不得分包,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

⊙劳务作业分包:有资质的,不需建设单位认可,主体中的劳务可以分包,分包单位可以劳务再分包

(3)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界定

⊙转包:全部转给他人,是必须禁止的,依法分包是允许的

⊙违法分包:分包给不具有资条件的、不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主体结构分包、分包单位再分包

分包单位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没有设立的,视为转包行为。

(4)分包单位的责任

连带责任:法定+约定连带责任,中标人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

二、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的标准

分5大类:资质、承揽业务、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三、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

1.诚信行为的公布

(1)公布的时限: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6个月--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为3年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整改结果,有实效的,企业提出,经批准,可以缩短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最低不得少于3个月

⊙违法行为记录公告:行政处理决定作出后20个工作日对外公告,公告期限6个月,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除外

(2)公布的内容和范围

当地公布(省建设厅)+全国公布(建设部统一)

2Z20401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1.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名称等、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办法

3.施工合同的内容:11点

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工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保范围、质保期等

4.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转包、不得违法分包、主体结构自行完成、接受检查、交付工程、无偿修理

(2)发包人:不得违法分包、提供施工条件、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工程、支付工程价款

2Z204012 建设工期和支付价款

1.建设工程工期

开工及开工日期、工程暂停施工、工期顺延、竣工日期

(1)开工及开工日期

⊙承包人按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延期请求: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书面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同意延期:工程师收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不答复视为同意延期

⊙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承包人未提出延期开工要求

(2)暂停施工

⊙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暂停施工----书面复工---工程师48小时内答复---未答复自行复工

⊙发包人原因--赔偿损失+顺延工期;承包人原因---承担费用+工期不顺延

(3)工期顺延

⊙非承包人原因,经工程师确认,工期顺延

如:发包人未提供图纸等、未能支付工程预付款、未提供指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周内停水等累计停工超8小时、不可抗力

承包人在情况发生后14天内,书面提出报告,工程师14天内予以确认。

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知识归纳

能力。3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当事人死亡不必然导致债的消灭,第一部分 5、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只有在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中才会自己的劳动收入导致债的消灭周岁,以以上不满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18具有人身权和为主要生活来源:。知识产权基本特征31、。1、注册建造师的概念(注册) 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专有性地域性初始、延;6、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精神病人行为能力的判断:不能辨;;2 时间性续、变更、增项。认为无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为限制注册四类 人身权内容:发表权(不是著作权、3、注册建造师的有效期:3年32行为能力“发行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法人条件:。74、变更注册时有效期的计算:延续 完整权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产或者经费;。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且盖章情形5、: 发明人或设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质量合格文件:如有职务发明专利权主体33、。 计人所在单位(但是,约定为大)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6、 发明、实用新专利权的保护对象:34工程必须由本专业一级建造师担任。、8、法人与其他组织的最主要区别:能型和外观设计基本。:包括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7、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发明20年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情况、;35、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等(公9、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 违法违规行为、被投其他10机机构(分公司)、个人独资 企业。企示)。不良行为: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胜诉权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业的内设机构不是其他组织,、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36如人力资实体权利县级以上不消灭消灭;源部、财务

二级建造师考试重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考试重点总结

1建筑结构 1.梁内力的规定轴力通常以拉力为正、压力为 负;轴力图必须标正负号 隔离体有顺时针转动趋势为正、逆时针为负

力图必须标正负号 2.梁的截面高度愈大,抗弯截面系数就愈大, 梁的正应力就愈小 3.三較拱是静定拱,水平推力与拱高成反比, 愈平缓的拱,支座承受的水平推力愈大,反之愈 4.超静定结构在荷载作用下的内力与各杆EI、EA的相对比值有关,而与各杆El、EA的绝对值无关 5.预应力混凝土屋架适用于跨度为18?36米的房屋 6.弯距图线与剪力图线的关系是下■正、上■负 7.普通钢筋混凝土的自重为24-25kN/m3 8.砖砌体的自重为18-20kN/m3 9.钢材的自重为78.5kN/m3 10.木材的自重为4-9kN/m3 11.粘土砖尺寸为240*115*53;每M3砌体为 512块砖 12. 一般上人屋面的活载标准值2.0kN/m2 不上人0.5 屋顶花园3.0 (不包括池墙)13. 住宅

中挑出阳台的活载标准值2.5kN/m2 (人员密集3.5), 一般比室内大 14.风压的基本期是50年(离地10M, lOmin 最大风速,平方除1000确定风压Wo) 15.雪压的基本期是50年 16.荷载设计值大于标准值 17.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时,不考虑荷载分项系数 18.承载能力极限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 19.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根据不同设计要求分别 采用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进行设计20. 荷载准永久值小于标准值(积灰荷载除外)21.砌体刚性和刚弹性方案房屋的横墙厚度不 宜小于180 22.一般多层住宅设计不考虑撞击力和龙卷风;必须考虑风载和活荷载 23.土压力和自重属静荷载(亦指恒载、永久荷载);风压和积灰是活荷载 24.可变荷载包括屋面积灰荷载、雪荷载、风荷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 一、下列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法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 、须经有关机关批准 B 、有技术负责人 C 、承担有限民事责任 D 、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3.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 有法定代表人。 2、甲施工企业与乙签订了机动车买卖合同,该车辆所有权自( )时发生移转。 A 、交付 B 、合同成立 C 、合同生效 D 、车辆完成登记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上 B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可以采取转让方式 C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应一并处分 D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选项A,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选项B,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选项D,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4、在施工合同中,就施工行为而言,债权人是() A 、建设单位 B 、设计单位 C 、施工企业 D 、监理单位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对于支付工程款,则相反。 5、关于商标专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有形财产权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

目录 建造师管理制度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民法 合同法 担保法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劳动法 民事诉讼法 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定义和一般规定*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 (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 (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 (1)资格证书签发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只不过3年之后才提出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证明; (2)注册不得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注意一级有初审程序,不是直接向建设部提出。 (二)延续注册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三)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复习点总结

29、债重要发生依照: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39、专利权保护期限:创造;其她。 2、抵押特点:不转移对财产占有。质押特点:转移对财产占 13、实现留置权时:留置不能少于两个月(鲜活易腐动产除外) 20、物权保护方式:确认权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损失补偿。 安全生产允许证颁发部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央企由住建部颁发)3、申请施工允许证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2)在都市规划区建筑工程,已经获得规划允许证;(注意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与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区别) (3)需要拆迁,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规定; (4)已经拟定建筑施工公司; (5)有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献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详细办法;(哦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工程已委托监理) (7)建设资金已经贯彻;(建设工期局限性一年,贯彻工程合同价50%,超过一年为3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她条件。(如公安机关消防审核) 4、不需要申请施工允许证工程类型(六类)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定限额如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如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如下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暂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建筑工程 领取施工允许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施工允许证自行废止。6、施工允许证中断施工及复工规定 工程勘察资质: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劳务资质。 工程监理公司资质: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事务所资质。 22、必要实行监理工程 1,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2.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建设工程,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运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工程,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二级建造师考试各科重点知识整理资料

二级建造师考试各科重点知识整理资料 《法律法规》有关数字常考知识点 《建设工程法律知识》高频考点: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建筑工程》考前速记知识点口诀 《施工管理》常用公式汇总 《施工管理》高频考点知识汇总 《施工管理》考点整理(项目目标动态控制) 《施工管理》重点知识必备 《市政工程》“不”字型考点 常见计算题计算方式 法规科目与“权”相关速记考点 市政备考要点:模板支架和拱架施工安全措施《公路工程》高频考题(经典案例》《公路工程》重要考点: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要点

《法律法规》有关数字常考知识点 一、知识产权相关保护期限 1.专利权保护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3.著作权 自然人:终生加死后50年; 合同作品:最后一方死亡后50年。 二、施工许可证 1、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2、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三、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1、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2、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①名称、②地址、③注册资本、④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四、注册管理的规定 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五、必须招标的范围 1.国有资金:(1)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 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2.必须招标的规模:(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 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 民币以上的;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 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 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六、评标委员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含5人),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七、合同的签订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020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题库及答案

精选考试类文档,希望各位考生都能考出一个好的成绩! 2020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题库及答案

1.关于施工许可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小型工程限额的调整,应当报国务院建设主管 B.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C.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应当申请取施工许可证 D.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答案】A P46 2.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诚信典型和连续( )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能够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A.3 B.2 C.5 D.6 【答案】A P104 3.根据《招标投标法》,中标通知书自( )发生法律效力。 A.发出之日 B.作出之日 C.盖章之日 D.收到之日 【答案】A P81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 )。 A.在上班途中遭遇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者本人伤害的

B.患职业病的 C.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D.高空作业跌落的 参考答案:A,第232页。 5.关于留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留置权属于债权 B.债权人不负责保管留置物 C.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 D.留置权基于法定而产生 参考答案:D,第34页。 6.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合同不可以转让 B.保险人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费C.保险合同中的危险具有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D.被保险人应当与投保人一致 参考答案:C,第35页。

202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试题及答案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有关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取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依照施工合同,甲建设单位应于9月30日支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6月1日,乙单位向甲单位提出支付祈求,则就该项款额诉讼时效() A.中断 B.中断 C.终结 D.届满 【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了规定或者批准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时间重新计算。本题属于因乙单位向甲单位提出支付祈求而中断情形。 2.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为()年。 A.1 B.2 C.3 D.4 【答案】C 【解析】建造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下列规范性文献中,效力最高是()。 A.行政法规

B.司法解释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答案】A 【解析】行政法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具备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律规范性文献,涉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法律系统性解释文献和对法律合用阐明,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具备法律规范性质。在司法实践中具备重要地位和作用。 4.没有法定或者商定义务,为避免她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而发生债称为()之债。 A.合同 B.侵权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答案】D 【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义务,而是自觉为她人管理事务行为。 5.依照《物权法》有关规定,以建筑物抵押。抵押权自()时设立。 A.合同订立 B.备案 C.交付 D.登记

202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某些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一、建造师有关管理制度考点解析 1、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区别。 2、注册建造师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 3、注册建造师有效期:3年 4、变更注册时有效期计算:变更先后相加持续计算 5、必要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献;(2)质量合格文献。 6、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工程必要是本专业一级建造师 7、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涉及基本状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8、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解决、行政惩罚等。 9、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10、互相告知义务: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解决成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将注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 二、法律体系和法基本形式考点解析 1、法律部门 普通涉及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保法、刑法与诉讼法。 2、详细法律部门归属 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3、法律形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献、国际公约。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国内法形式。 4、各法制定机关: 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较大市人大

及其常委会; 5、法效力级别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三、宪法考点解析 1、公民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奉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补偿权 2、基本权利详细内容 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 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 3、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 四、民法考点解析 1、什么样社会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关系;为民法所调节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其她组织 4、何谓自然人:自然人不但涉及公民,还涉及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5、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6、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重要生活来源。 7、精神病人行为能力判断:不能辨以为无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以为限制行为能力 8、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如何参加民事活动: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批准;无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9、法人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名称、组织机构和场合;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0、法人与其她组织最重要区别: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技巧

二级建造师考试阅卷流程及阅卷老师忠告 一、建造师阅卷流程: 1.考试结束后,各省把试卷集中送到建设部。 2.建设部把所有考试试卷押送到统一阅卷处。 3.随机抽取一万份考生试卷预评。 4.根据一万份考生的成绩,检测过关百分比,如过关16%。 5.再对照建设部制定的过关率看是高或是低,再一次进行预评。(建设部如制定5%,而实际是16%,那么把全国不会的案例题分值增大,这样全国考生的分数就下降了,直至降到与建设部制定的过关率相吻合即可)。 6.正式评卷。(每一个考生的试卷需经两位阅卷老师阅卷,阅卷之后直接放入计算机。如果一位阅卷老师给你得18,另一位阅卷老师给你16分,计算机自动计算求平均值最后给你17分。如果一位阅卷老师给你10分,另一位阅卷老师给你18分,计算机自动弹出对话框说老师阅卷有问题,那么你的试卷再评一次,结果还是悬殊太大,计算机就认为你的答题有问题,把你的试卷调出来交给一级建造师考试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给你多少分就多少分了)。 7.整个阅卷过程十天就结束了,然后交给建设部。 二、建造师实务阅卷老师的忠告: 1.字不能离密封线太近,密封后评卷人不容易看; 2.字不能写太粗太密太乱,最好买支极细笔,字越大越工整越好,这样字看起来舒服,评卷人也愿意给多点分; 3.当本页不够答题要占用其他页时,在下面注明:转第×页;因为每个评卷人仅改一题,你转到另一页他可能看不到了; 4.要答对得分点,否则,字再多也不得分,当然,字多了,容易出现得分字眼; 5.问为什么的?前一问答案多为否定,不问为什么的,前一问答案多为肯定; 6.不明确用到什么规范的情况就用“强制性条文”或者“有关法规”代替,在回答问题时,只要有可能,就在答题的内容前加上这样一句话:根据有关法规,或根据强制性条文。通常这些是得分点之一;例: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承重墙上开门洞,合法吗?为什么?答案:不合法(1分),在在承重墙上开门洞违反了有关法规(2分)。如你答:不合法,承重墙上不能开门洞。你的

2019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2019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 A 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006年1 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要点复习

一、法的形式(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 7类制定法形式: 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1.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由国务院裁决 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地方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 1.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选择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裁决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 4.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裁决公布后的30天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条):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变更要办理登记并公告 2.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行政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成立之日起,机关法人中的一种,机关法人包括行政法人、立法法人等 事业法人:需要登记的,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如学校、医院等 社会团体法人:需要登记的,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三、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表现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对应总公司),项目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子、母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1.法人是基本主体。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五: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1.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授权后,组织和领导全面工作。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攻略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攻略 (1)深刻理解和灵活运用相结合的复习方法 应考者对大纲和考试用书中涉及到的知识点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还应深刻理解和特别注意区别“目”中相关“条”知识点的概念、 特点和具体方法的灵活应用,在考试时灵活应用这些知识点。 (2)重点和全面兼顾相结合的复习方法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为纲目式结构。综合考试大纲与专业考试大纲均按章、节、目、条的层次编写。考试大纲中,“章”反映的是“学科群”、“节”反映的是“学科”、“目”反 映的是“知识能力结构”、“条”反映的是“知识点”。其中“目”按掌握70%、熟悉20%、了解10%的比例和顺序来表述。 要求“掌握”的是重点内容,也是命题的重要考点,要求应考者能灵活应用,复习时应考者对这部分内容要理解得详细、深入;要求“熟悉”的内容是重要内容,应考者除弄清楚各个知识点的原理、 内容、依据、程序及方法外,还要注意与其他易混淆的知识点做对比,加强记忆;要求“了解”的是相关内容,考试深度较浅,考题更 直观,易得分。根据以往执业资格考试的经验,重点与非重点知识 点均会出题,因此,应考者应遵循突出重点和全面兼顾的复习原则,考试前全面复习甚至通读多遍考试用书是很有必要的。在此基础上,有必要抓住重点及重要内容等要点进行重点复习。 (3)以系统性知识了解为基础,以知识考点为重点的复习方法 考试大纲是国家对二级建造师综合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是命题的依据,是应考者复习范围和复习内容的依据,也是考 试用书编写的依据。考试用书是对考试大纲中知识点的解释,是对 问题的回答,不涉及“为什么”和过程推导。考试用书的编写方式 其章、节、目、条的编码与相应考试大纲完全保持一致,内容完全 是针对考试大纲的知识点编写的,它不同于一般系统阐述一门学科

最新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附答案)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涉及到的考点有很多,比较难集中。因此,对这些高频考点的知识点进行了分篇整理。以下是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八,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 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的主观过错): (1)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试100,超高通过率的考证平台,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无效合同的; (6)其他。 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随时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无效合同; (6)被追究刑事责任。 2.预告解除(劳动者不能继续劳动的后果)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3)原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未能达成变更合 同。 ?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机构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一、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主要是由于行为人自己的大意、缺乏经验或者信息不通造成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是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而损害国家利益,作为无效合同。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但未损害国家利益,作为可撤销合同处理,这充分体现了充分尊重被欺诈人、被胁迫人的意愿。 (二)撤销权的行使

2017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解析答案

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裁决。 A.最高人民法院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参考答案】B 【解析】考查法的效力层级。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教材P6 2.关于建设工程中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工程合同诉讼只能委托律师代理 B.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主要是法定代理 C.建设工程中应由本人试试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D.建设工程中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可直接转托他人代理 【参考答案】C

【解析】考查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教材P11 3.建设用地使用权自()时设立。 A.土地交付 B.转让 C.登记 D.支付出让金 【参考答案】C 【解析】本体考查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参见教材P17 4.甲公司是某混凝土预制构件的专利权人,乙公司未经授权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甲发现后,对乙提起侵权之诉。经查,乙共销售侵权产品800件,因乙的侵权行为,甲少销售600件。甲销售专利产品每件获利2000元,乙销售亲去哪产品每件获利1000元,乙应赔偿甲()。 A.60万元 B.80万元 C.120万元 D.160万元

【参考答案】C 【解析】本体考查的是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种确定方法:①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②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③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④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按照①机损:600×2000=120万元。参见教材P28 5.甲建设单位与乙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约定设计费用200万元,甲按约定向乙支付了定金50万元。如果一在规定时期内不履行设计合同,应该返还给甲()。 A.50万元 B.80万元 C.90万元 D.100万元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物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的额的20%。50+200×20%=90万元。参见教材P34。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

哪个部门是建造师的监督管理部门?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全国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各专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本专业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各省建设厅和同级的各专业部门负责本省和本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 二级建造师的考试是全国统考吗? 答: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省辖市组织命题考试的制度。同时,考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 一次注册的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答:3年,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多专业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其中一个专业注册期满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是否需要办理延续注册? 答:需要 除施工管理文件外的其他文件是否需要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 答: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其他文件是否需要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目前尚没有规定。没有规定就意味着不需要。 所有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都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吗? 答:不是的,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而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不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仅在本辖区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吗? 答:是的,如果继续教育不满足要求,将不能延续注册。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内容包括哪些? 答: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是否有权对其进行查处。 答:有权查处。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我国的法律体系是如何划分的? 答: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我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 1、宪法2、民法3、商法4、经济法、5、行政法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8、刑法9、诉讼法。 什么是法律? 答:法律包括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广义上的法律,泛指《立法法》调整的各类法的规范性文件;狭义上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狭义上的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 什么是行政法规?

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整理

20XX年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整理:施工安全管理策划 一、施工安全管理策划的原则 (1)预防性 (2)全过程性 (3)科学性 (4)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5)动态控制 (6)持续改进 (7)实效的最优化 二、施工安全管理策划的基本内容 1.安全策划的依据 2.工程概况 3.工程及场地布置 4.施工过程中危险因素的分析 5.主要安全防范措施 6.预期效果评价 7.安全措施经费 (1)安全教育及培训的设备、设施等费用; (2)主要生产环节专项防范设施费用; (3)安全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4)检验、检测设备及设施费用; (5)事故应急求援措施费用。 三、施工安全管理目标策划 1.安全目标; 2.管理目标; 3.工作目标; 隐患整改达达到“五定”要求,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必须把好安全生产的“七关”要求,即:教育关、措施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验收关、检查关。 20XX年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整理:施工安全管理实施 一、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的基本要求 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必须考虑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的措施。 对于有毒、易燃、易爆等项目的施工作业,必须考虑防止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可按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编写。 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管理 (1)一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完成,并经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2)对于重大工程或较大专业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复核,由公司技术部或公司部工程师委托技术人员审批,并在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备案。 (3)大型、特大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报公司技术部、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审核,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在上述公司的三个部门备案。 (4)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完成报批手续后报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备案。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变更 (1)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时,原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变更,否则不准施工(2)施工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原因所致,确实需要修改原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原编制人同意,并办理修改审批手续。 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 2.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做到“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基中“四口”为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五临边”为未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周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及上下跑道、斜道的两侧边。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现场大门和围档设置; 市区主要路段不宜低于2.5m;一般路段不低于1.8m. 2.现场封闭管理; 3.施工场地的布置; 施工现场大门内必须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设置施工现场安全“五标志”,即:指令标志,禁止标志,警告标志,电力安全标志和提示标志。 4.现场材料、工具堆放; 5.现场生活设施布置; 6.现场防火布置; 坚决执行现场防火“五不走”的规定,即:交接班不交待不走,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用电设备不拉闸不走,可燃物不清干净不走,发现险情不报告不处理不走。 7.现场综合治理; 五、施工安全检查 1.施工安全检查的内容;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题库及答案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题库及答案

1.关于施工许可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小型工程限额的调整,应当报国务院建设主管 B.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C.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应当申请取施工许可证 D.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答案】A P46

2.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诚信典型和连续( )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能够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A.3 B.2 C.5 D.6 【答案】A P104 3.根据《招标投标法》,中标通知书自( )发生法律效力。 A.发出之日 B.作出之日 C.盖章之日 D.收到之日 【答案】A P81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 )。 A.在上班途中遭遇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者本人伤害的

B.患职业病的 C.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D.高空作业跌落的 参考答案:A,第232页。 5.关于留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留置权属于债权 B.债权人不负责保管留置物 C.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 D.留置权基于法定而产生 参考答案:D,第34页。 6.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合同不可以转让 B.保险人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费C.保险合同中的危险具有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D.被保险人应当与投保人一致 参考答案:C,第35页。

7.下列法律后果中,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是( )。 A.解除合同 B.继续履行 C.罚款 D.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B,第41页。 8.根据《行政诉讼法》,下列情形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B.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C.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D.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答案】A P348 9.关于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和解只能发生在诉讼前 B.当事人申请仲裁后,不可以自行和解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2009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部门。 A.民法 B.商法?C.经济法 D.诉讼法 2.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 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3.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是()。 A.合同 B.扶养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4.根据《物权法》规定,下例关于抵押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在建工程可以作为抵押物?B.即使抵押物财产出租早于抵押,该租赁关系也不得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物? C.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D.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5.根据《物权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物权的转让,自()起发生效力。 A.买卖合同生效 B.转移登记 C.交付?D.买方占有 6.某工程项目建设工期为三年,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开工前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A.20%?B.30% C.50%?D.80% 7.建筑施工企业确定后,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项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激射行政主管部门申

请领取()。?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施工许可证 D.安全生产许可证 8.按照建筑法规定,以下正确的说法是()。 A.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可以允许所属法人公司以其名义承揽工程?B.建筑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之上承揽工程 C.联合体共同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D.施工企业不允许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9.关于建筑工程的发包、承包发式,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B.未经发包发式方同意且无合同约定,承包方不得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C.联合体各成员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D.发包方有权将单位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等工程分别发包给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 10.甲乙两建筑公司组成一个联合体去投标,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而遭遇建设单位索赔,各自承担索赔额的50%。后来甲建筑公司施工部分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索赔20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是甲公司的原因导致,故建设单位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B.因约定各自承担50%,故乙公司只应对建设单位承担10万元的赔偿责任?C.如果建设单位向乙公司主张,则乙公司应先对20万元索赔额承担责任? D.只有甲公司无力承担,乙公司才应先承担全部责任 11.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项目是()。?A.施工企业在其施工资质许可范围内自建自用的工程B.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工程? C.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工程 D.经济适用房工程 12.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联合体()。 A.可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B.必须由相同专业的不同单位组成 C.各方应在中标后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D.是各方合并后组建的投标实体 13.按照建筑法及其相关规定,投标人之间()不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 A.相互约定抬高或者降低投标报价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