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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异动简易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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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异动简易教程

(仅供参考,如系统更新以系统为准。)

2、点击申请按钮。

1、打开日常管理中

的学籍异动申请

3、点击学校名称输入框,会弹出选择学校窗口。

4、输入学校名称关

键字,点击查询

5、选择学校名称。

6、点击选择按钮,会回到上一窗口。

8、

检查学生信息是否正确重点身份证号。

11、选择要上传的材料,并确定

14、确定无误后,选择审核

意见,并确定。

如遇系统更新,程序变动,以系统为准。

14、确定无误后,选择审核意见,并确定。

学籍异动申请

注意已办理了转学申请异动的学校,请进行学校审核,先由转入的学校审核通过,再由转出的学校审核通过,最后由区县级审核通过。 学籍异动申请的前提是要通过区县级审核通过的学籍。 10.5 学籍异动申请 学校用户对学生异动,发起申请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查重校验后,异动生效。 异动类别: (1)高中阶段:休学、复学、转学、退学、开除、留级、跳级、死亡、失踪、恢复入学资格、出国、回国复学、其他离校; (2)义务教育阶段异动类型包含:休学、复学、转学、留级、跳级、死亡、失踪、恢复入学资格、出国、回国复学、其他离校。 对应关系如下: 选择【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进入学籍异动查询界面如下图

点击“申请”按钮进入学籍异动申请界面。如下图 点击进入如下: 在学校名称处删除当前学校名称后输入学生转来的学校名称后点查询,如下图:

点如下: 再点如下 在学生姓名处输入需要办理学籍异动的学生姓名,点击查询查出该学生信息。选择移动类型(注意:学生转学异动由转入学校发起经教育局及转出学校审核完成)、异动原因及异动时间。如下图

点击保存,发起异动申请。如下图。 学籍异动编辑页面对本次异动作出修改。如下图 选中未经审核的申请,点击“删除”按钮。可以删除本次异动申请。 10.6 学籍异动学校审核 学校用户对学校发起的学生的学籍异动申请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选择【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进入学籍异动学校审核界面。如下图默认列出未经学校审核的所有异动申请。 选中一条记录,点击审核弹出异动审核窗口。学校填写审核意见及审核意见补充。 点击确定按钮,将审核意见提交到教育局审核。 10.7 学生调班 学生调班,主要针对本学校内的在校学生调班业务。 选择【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生调班】进入调班界面。如下图

学生学籍异动-成绩更新审批表格及操作流程说明

学生学籍异动-成绩更新审批表格及操作流程说明

学生学籍异动、成绩更新审批表格及操作流程说明 1、《学生考试课程缓考申请表》表号:2008-001 (3) 2、《学生体育课选修申请表》表号:2008-002 (3) 3、《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表号:2008-003 (3) 4、《学生课程免考申请表》表号:2008-004 (4) 5、《学生因故缺考申请表》表号:2008-005 (4) 6、《学生课程自学修读申请表》表号:2008-006 (5) 7、《学生课程重做申请表》表号:2008-007 (5) 8、《学生期末成绩复核申请表》表号:2008-008 (6) 9、《学生试读申请表》表号:2008-009 (6) 10、《学生休学(退学)申请表》表号:2008-010 (6) 11、《学生复学(转专业)申请表》表号:2008-011 (7) 12、《学生专业内转班级申请表》表号:2008-012 (7) 13、《学生离校手续程序表》表号:2008-013 (8) 14、《学生延长修读学期申请表》表号:2008-014 (8) 15、《学生办理结业(肄业)证书申请表》表号:2008-015 (8) 16、《学生办理学业证书申请表》表号:2008-016 (9) 17、《课程总评成绩权重更动申请表(教师用)》表号:2008-0179 18、《学生成绩更正申请表(教师用)》表号:2008-018 (9)

1、《学生考试课程缓考申请表》表号:2008-001 审批流程: 学生: 资料准备: 上海市三级甲等医院病情或病假证明,或相关机构、单位公文、证明,或特殊原因请假的准假证明一份。 下载并填写《学生考试课程缓考申请表》一份。 提出申请: 送专业班级辅导员确认佐证材料;送学生所在系负责人签署意见;送教务处批准。 教务处: 教务处核对审批资料,教务处处长审批。 处理学生缓考课程考试调整方案及评分方法,网络反馈缓考学生课程开课系、部办公室。 学期结束时依据获准方案核定并更新学生总评成绩,上网发布。 课程开课系、部办公室: 将获准方案转达至任课教师,及经由辅导员告知学生本人。 2、《学生体育课选修申请表》表号:2008-002 审批流程: 学生: 资料准备: 未能与其他学生同等参加体育课训练、考核的学生本人身体状况证明(上海市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或相关机构、单位证明,或特殊原因证明)一份。 下载并填写《学生体育课选修申请表》一份。 提出申请: 送专业班级辅导员确认佐证材料;送学院医务室签署体质状况确认意见;送体育教研室负责人签署知会意见;送教务处批准。 教务处: 教务处核对审批资料,教务处处长审批。 处理学生获准体育课选修方案及评分方法,网络反馈学生所在系办公室、体育教研室。 学期结束时依据审批意见确认学生体育考核成绩,并上网发布。 学生所在系办公室: 将审批结果经由辅导员告知学生本人。 3、《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表号:2008-003 审批流程: 学生: 资料准备: 免修课程申请理由陈述书一份。 相同或以上层次的教育机构出具的与免修课程名称、规格相同的,包括课程使用的教材、考纲、学分(或学时),以及课程考核有效成绩证明(自免修学期两年 前以内)的佐证资料一份。 学习笔记一份。

学籍异动操作详细说明

邓州市中小学生学籍异动操作说明(试行) 一、县内转学流程(教育部电子学籍) 1、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2、转出学校进行审核。 3、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二、市内、省内转学流程(教育部电子学籍) 1、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2、转入学校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3、转出学校进行审核。 4、转出学校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三、跨省转学流程(教育部电子学籍) 1、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2、转入学校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3、转出学校进行审核。 4、转出学校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注:因个别省学籍系统未建立完成,所以个别省学籍暂不能办理。 四、留级管理 根据中小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原则上不得留级,确因特殊情况需留级的,由个人写出申请,学校提交报告

由中心校统一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局基础教育科)办理,留级比例不超过该校本级段人数的3%。 五、休(复)学程序 1、学生到学校提出申请(个人申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费用票据),学校审查后在网上提出申请,同时填写休学申请表,并加盖学校公章,由中心校统一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局基础教育科)办理。 2、休学时间一般为1年,毕业班原则上不办理休学。休学时间结束后由家长提交复学申请,学校系统上操作复学,中心校上报基础教育科审批复学。 六、有关要求: 1、我市所有转入学生由接收学校的中心校于每年3月份、9月份统一提交转学申请表、转学花名册到教育主管部门(局基础教育科)集中办理学籍异动(转学)办理审核手续(即纸介申请表、花名册审批)。 2、网上转学时需提供纸介转学申请表。双方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收到完善的纸介转学申请表后方可在学籍系统上办理学籍异动(转学)手续(即系统上办理电子学籍)。 3、我市市内转学由转入学校所在中心校提供花名册和转学申请表,转出学校所在中心校不再提交转学申请表和花名册。跨市、跨省转出学生办理学籍由家长于每年3月份、9月份提交转学申请

学籍异动操作规范

学籍异动的条件及操作规范 (1)转学 ①条件: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市跨乡(镇)迁移,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 ②监护人所需提供的材料:书面申请、户口簿、房产证、监护人工作变动证明。 ③程序:申请人持学生学籍卡向拟转入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规定的转学证明材料,经拟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登陆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填写转学审批表,并在网上提交转学申请,同时将该审批表打印四份,由申请人持表到转入学校所属教育局局、原籍学校及原籍学校所属教育局逐一签章审批。申请人转学所提供的材料转入、传出学校都要复印留存以备查。 学校不得为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不得接受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并由学校提供同意转入证明。 ④网上操作 省内转学流程 1.转入学校管理员输入学生的学籍号和身份证号,搜索后填写 申请表,递交审批 2.转入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 3.转出学校管理员审批

4.转出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学生学籍状态在转出学校为 “转出”,在转入学校为“转入” 如果该学生之前被汇报流失,则在省内转学流程结束后流失状态结束。 约束条件:仅允许对学籍状态为正常、转入、流失的学生启动省内转学流程。 跨省转入流程 1.转入学校填写申请表,递交审批 2.转入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 3.转入学校所在市管理员审批,学生信息进入学籍库,学籍状态为“正常” 约束条件:转入时将验证是否违反身份证号唯一性原则 跨省转出流程 1.转出学校填写申请表,递交审批 2.转出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 3.转出学校所在市管理员审批,学籍状态变为“注销” (2)借读 ①条件: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亲属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 ②监护人所需提供的材料:书面申请、暂住证、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户口簿。 ③程序及有关说明:具体办理程序参见转学程序。在施教区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含外省人员)的子女,监护人凭相关证件先到居住地所属小学登记,由居住地所属小学上报市局

学籍异动流程图

学籍异动流程图

一、学籍异动 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学籍上的非程序化变动,主要包括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转学(转入及转出)、提前毕业、留级等,是学籍管理领域的常用术语。 1.休学 休学是指因病或事或其它原因暂时停止上学,学籍还保存在该学 校。休学期满后返校继续学习。 到教务处找教务处主管处长签署意见 将审批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领取离校通知单,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将离校通知单连同学生证一并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并领取休学证明 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休学审批表》 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学院(系)领导签署意见

指学生停止一段时间之后再回学校重新上学。 持复学证明到校园卡管理室办理校园卡 持复学证明到信息中心办理上网手续 持复学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 持复学证明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报到 找专业主任和教学秘书制定《课程修读计划表》 到教务处找教务处主管处长签署意见 到计财处 交本学期学费 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领取复学证明 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复学审批表》、《课程修读计划表》 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学院(系)领导签署意见

学生凭退学证明,并携带办理后的“退学审批表”、“成绩单”,到学生档案室领取个人档案,并将“退学审批表”、“成绩单”,装入个人档案 到教务处找教务处主管处长签署意见 将审批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待学校领导批准后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办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连同学生证一并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并领取退学证明 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退学审批表》 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学院(系)领导签署意见 到学生所属学院(系)办公室、团总支、公寓办,信息中心、计财处、图书馆、教材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学籍异动流程图

一、学籍异动 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学籍上的非程序化变动,主要包括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转学(转入及转出)、提前毕业、留级等,是学籍管理领域的常用术语。 1.休学 休学是指因病或事或其它原因暂时停止上学,学籍还保存在该学校。休学期满后返校继续学习。 到教务处找教务处主管处长签署意见 将审批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领取离校通知单,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将离校通知单连同学生证一并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并领取休学证明 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休学审批表》 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学院(系)领导签署意见

指学生停止一段时间之后再回学校重新上学。 持复学证明到校园卡管理室办理校园卡 持复学证明到信息中心办理上网手续 持复学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 持复学证明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报到 找专业主任和教学秘书制定《课程修读计划表》 到教务处找教务处主管处长签署意见 到计财处交本学期学费 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领取复学证明 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复学审批表》、《课程修读计划表》 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学院(系)领导签署意见

学生凭退学证明,并携带办理后的“退学审批表”、“成绩单”,到学生档案室领取个人档案,并将“退学审批表”、“成绩单”,装入个人档案 到教务处找教务处主管处长签署意见 将审批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待学校领导批准后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办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连同学生证一并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并领取退学证明 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退学审批表》 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学院(系)领导签署意见 到学生所属学院(系)办公室、团总支、公寓办,信息中心、计财处、图书馆、教材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最新全国学籍网转休学操作程序。

说明 除转学外,休学、复学、退学等操作方式一样,只是异动类型不一样。 1、(1)休学,学校提出学籍异动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 —学籍异动学校申请],会出现一个页面,页面中包括:学生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等,,然后点击中间右上角“申请”按钮,会出现一个显示页面,在显示的页面中有“学生姓名、学籍号”项,在其中一项中输入转入学生的姓名或学籍号后,页面会自动显示学生的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此页面“异动类型”选项中,选择“休学”,并输入异动日期及异动原因说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佐证材料,点击确定,等待学校审核。说明:在本次异动未经审核时,点击“修改按钮”将再次进入学籍异动编辑页面对本次异动作出修改;点击“删除”按钮,可以删除本次异动申请。注意:休学程序为:学校申请——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家长须持有医院证明、休学表一式四份(如下)按程序办理,任何学校或家长不得办理虚假休学,否则处理并上报市局。 附件2 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附:证明材料 (2)学籍休学学校审核,[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申请],出现页面后,选中一条记录,点击审核弹出异动审核窗口,学校填写审核意见及审核意见补充,并上传佐证材料,点击“确定”按钮,等待教育局审核。注意:如学校审核后如发现异动申请错误,

则需要教育行政部门驳回,驳回后学校在申请页面对教育局驳回的异动信息进行修改,保存后需学校再次审核;等待教育局审核。如学校删除该条异动,则在该页面直接删除即可。休学的时间必须在半年或一年,否则不予以休学。 2、转学。转学分为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和跨省转学。主要说一下县内转学和同省跨县转学。 (1)县内转学流程: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然后学校审核——转出学校审核——县教育局审核。也就是说,学生转学异动由转入学校发起,经转出学校、教育局审核,完成转学流程。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进行。具体操作为:转入学校端,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出现页面后,点击中右下角“申请”按钮,在显示页面的检索学生项,通过“学校名称”、“姓名”的组合查询方式,查询出要转入的学生,在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项中核实无误后,在学生异动信息项中的类别中,选择“转学(转入)”,并填写其它相应的异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材料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审核未通过,则需要转入学校在异动申请页面查找该学生,点击“修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重新提交申请。转出学校端,【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在转出学校的异动审核页面,选择需要审核的转学学生,点击“审核”按钮。然后等待教育局审核。 (2)同省跨区县转学。流程为:转入学校申请并审核——转入学校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县教育局审核,只要由一方

学籍系统转学操作步骤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转学 操作步骤 学生转学异动由转入学校发起,经转出学校、教育局审核,完成转学流程。根据系统设计,转学过程分三种情况,分别为: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跨省转学。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 三类转学流程图:

--------------------------------------------------------------------------------学生转学----转入学校端操作步骤: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在显示页面的检索学生项,通过“学校名称”、“姓名”的组合查询方式,查询出要转入的学生,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项中核实无误后,在学生异动信息项中的异动类别中,选择“转学(转入)”,并填写其他相应的异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转学材料,上传材料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审核未通过,则需要转入学校在异动申请页面查找该学生,点击“修 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重新提交申请。 1. 2.

3. 4. 5. 6.点击学校名称后的方框会弹出选择学校对话框,如下图 7.在学校名称中输入“南江”关键字,点“查询”,在查询出的学校列表中选中转出学校名称,再点“选择”,即可选中学校

8.输入学生姓名后点查询,选择异动类别(转学),点异动日期并选择日期,点“保存”。如果查询不到学生,请确认:(1)原学校是否建立有该生的电子学籍;(2)学校名称是否正确(可以有的教学点的学生学校名称填到村本部了);(3)姓名是否有误(如“淞”误录为“凇”)。 9.在弹出“是否上传证明材料”对话框中,如有转学证明的点“是”并上传材料,也可直接点“否”完成转学(转入)的申请。 10.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后,还要对申请进行学校审核。

学籍异动细则(最新)

冀州市教育体育局 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异动实施细则(试行) 各乡镇学区中心校、市直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依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情况,对学籍异动有关流程做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转学流程 (一)、冀州市域内学生转学流程: 1、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进城务工人员相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学申请表》),前往转入学校联系。 2、转入学校同意后,在《转学申请表》上盖章,同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上传转学证明材料,提交转学申请并审批核准,然后到转入学区中心校办理核准手续。转学证明材料包括:户籍迁移证明、进城务工人员相关证明、户口本等。 3、学生监护人持《转学申请表》等材料到转出学校和转出学区中心校办理核准手续,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上办理学生转学业务。 4、学生监护人持转入学校、转入学区、转出学校、转出学区盖完章的《转学申请表》交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或

学区的学籍管理员持《转学申请表》、《冀州市中小学转学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电子稿、转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集中到教体局办理转入手续。 (二)、外县(市、区)学籍学生转入冀州市流程: 1、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进城务工人员相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前往转入学校联系。 2、转入学校同意后,在《转学申请表》上盖章,同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上传转学证明材料,提交转学申请并审批核准,然后到转入学区中心校办理核准手续。转学证明材料包括:户籍迁移证明、进城务工人员相关证明、户口本等。 3、由转入学校或学区的学籍管理员持《转学申请表》、《冀州市中小学转学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电子稿、转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集中到教体局办理转入核准手续。 4、学生监护人持转入学校、转入学区、转入教育局盖章的《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转出教育局办理转出手续。 (三)、冀州市学籍学生转到外县(市、区)流程 1、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进城务工人员相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前往转入学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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