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艺拉丁舞教师聘用合同
甲方:千艺拉丁舞培训负责人胡玉培
乙方:教师
为保证我校拉丁舞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甲乙双方就各自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教学及管理上的培训。
2、甲方有权利针对乙方的教学工作作出奖惩。
3、甲方需按时支付乙方基本工资及课时提成。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上岗前需接受甲方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乙方在上课时间不允许迟到早退(迟到一次罚款二十,早退予以辞退并承担随之产生的安全问题责任)
3、乙方有权在上岗前知晓基本工资及课时费用并按月结算,具体细则如下:
基本工资为每月1000元(其中包含招生指标每月10人)注:此条只适用于本暑假!
招生指标达不到的10人按比例扣除基本工资,超出10人每生奖励50元。
课时提成为2小时/50元,3小时/70元。学期课时费另定。
4、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组织的招生汇演活动,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所带班级每学期学生流失率达到30%,扣除全额基本工资,每期学生增长30%,奖励 500元。
6、乙方至少在我校带两期学生,续约需提前一个月与甲方签订合同。
7、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物品及私自上小课。
8、乙方请假每月仅允许请假一次,且必须安排好课程,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家长。
本合同系双方自愿签订,即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签约时间:2015年7月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