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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功能翻译理论看_越狱_字幕翻译的得与失_81_85

从功能翻译理论看_越狱_字幕翻译的得与失_81_85
从功能翻译理论看_越狱_字幕翻译的得与失_81_85

omitting them directly due to the special consideration given to Chinese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its cultural features.

Just as has been clarified in the “Introduction”, this thesis is focused on studying the subtitle translation which is done by the amateur or non-professional “subtitling groups” rather than the professional people. The cases are targeted at the popular foreign films or TV plays available on the Internet. Therefore, it still leaves us much space for further study in this field. Just like the Functionalist Approaches which involve an evolving process, the research on subtitle translation which is either done by professional or non-professional people is bound to march forward. The author of this thesis looks forward to more fruitful efforts in this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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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knowledgement

I am greatly indebted to my supervisor, Professor Sun Kaixiang, who has given me patient guidance, useful suggestions and great support in the process of writing this thesis. I benefit much from his valuable instruction and consistent encouragement in the three-year postgraduate study. My heartfelt gratitude also goes to the teachers who have given me inspiring instructions.

Last but not least, I would like to give my special thanks to Professor Jin Dailai who offered me many opportunities to practice interpreting during my past three years’ study in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

In addition, I would also like to extend my sincere thanks to my parents, my relatives and dear friends who have always been giving me great support in my study.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苏珊·巴斯内特和安德烈·勒菲弗尔(2001:l)认为,西方翻译研究发展史的显着特点之一就是对等,这一曾经至关重要的概念,逐渐淡化,并最终消解。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翻译活动更加频繁,各种文本类型的翻译需求迅速增加,非文学文本成为翻译研究的重要考察对象,德国功能翻译学派应运而生。这个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卡塔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汉斯·弗米尔(Hans J. Vermeer)、贾斯特·赫尔兹-曼塔利(Justa Holz-M?ntt?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为翻译理论研究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其代表理论有: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即文本类型理论(text typology);弗米尔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赫尔兹-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由于多元体系翻译观的影响,与原文文本至高无上观念紧密相关的等值标准逐步被侧重目标系统(target system)的观念所取代。 1.2.1功能翻译学派的理论基础 卡尔·布勒于1934年提出了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对功能翻译理论有深远的影响,为赖斯的文本类型学和弗米尔的目的论奠定了基础。 1.2.1.1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模式 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包含以下组成因素: 语境(context):语言的“表现功能”,涉及符号与世界的关系; 说话者(speaker):语言的“表达功能”,涉及符号和说话者的关系; 受话者(hearer):语言的“感染功能”,涉及符号与受话者的关系; 符号(sign)。 布勒根据语言工具模式中的组成成分及其关系,区分了三种语言功能:信息功能(the information function)、表达功能(the expressive function)、感染功能(the appellative function)。他进而提出依据文本主要功能对文本进行分类(张美芳2005:65)。有一些文本明显试图影响读者的观念,一些文本意在产生某种美学效果,另一些则只是传达信息。布勒据此区分出三大文本类型:意动型文本(conative)、表达型文本(expressive)和信息型文本(representative)(周桥2006:81)。 1.2.1.2雅各布逊的语言功能模式 雅各布逊发展了布勒的语言工具模式,提出了语言功能模式。这个模式有六个组成要素:信息、语境、信息发送者、信息接收者、接触渠道、代码和话语功能。他根据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把话语功能分成五类:信息功能、表情功能、感染功能、寒暄功能和诗学功能(张美芳2005:67)。 1.2.2译功能翻学派的主要理论 赖斯的文本类型理论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弗米尔则以文本目的(skopos)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发展了功能派最主要的理论:目的论(the skopos theory)。而曼塔利比弗米尔更进一步地拓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的领域。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 1.2.2.1赖斯的文本类型学

德国的翻译功能主义学派

德国的翻译功能主义学派 马梦琪 一、功能派翻译理论 如果我们谈论当代德国的翻译学派,特别是自70年代以来德国最具影响的翻译学派,首先想到的一定是翻译的功能学派,也就是深具德国特色的翻译目的派。这是20世界7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一个学派,功能主义学派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行为,单靠语言学不能解决翻译的所有问题。翻译目的决定翻译实践中采用的翻译策略和方法,译者应优先考虑的是文本的功能和译文所要达到的功能预期。翻译功能学派代表人物有赖斯、汉斯·威密尔等。 二、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的背景 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是与语言学同步发展的。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待翻译。在六七十年代盛行的是尤金?奈达(EugeneA.Nida)的对等理论。1964年奈达提出了翻译过程三阶段的模式:分析、转换和重组。他还详尽地论述了自己提出的与形式对等相对立的“动态对等”概念,指出:“动态对等是指译文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信息的反映基本相同。”虽然在80年代奈达又修正了“动态对等”论并提出了“功能对等”概念,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兼顾,但是奈达在解释翻译的性质时说:“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可见,尽管奈达主张内容第一,形式第二,并把这种翻译方法叫做社会语言学方法,却依然是把翻译圈定在语言层次的范围之内,而没有认识到翻译的本质不仅是纯语

言方面的转换,而是建立在语言形式上的不同文化间的交流。然而,20世纪60-70年代的语言学理论一统天下,欧洲翻译理论界并没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的解决。随着翻译实践和研究的发展,语言学派也逐渐意识到其内在的弱点。出于对这种纯语言学翻译理论的不满,70年代西方已经出现了面向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趋向,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更多地关注译文和译文读者,更多地关注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活动,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当时盛行的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赋予了翻译更多的涵义。 三、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发展的四个阶段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Reiss)、汉斯·威密尔(Hans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HolzMan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其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categoryoftranslationcriticism),汉斯·威密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理论(Skopostheorieandbeyond),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oftranslation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plusloyalty)。 第一阶段:凯瑟林娜.赖斯(KatharinaReiss,1923-),毕业于海德尔博格大学翻译学院。在她1971年出版的论着《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翻译质量评价的类型及标准》中首次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brief)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

电影字幕翻译的原则

英语知识 影视作品字幕翻译是多媒体翻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引起中外翻译界的重视。电影字幕翻译由于受到时间和空间的双重限制,而且电影字幕翻译需要达到简单流畅的效果,这些特点客观上要求译者必须准确把握语句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努力实现电影要求呈现的语言效果。 电影字幕英译实际上是语言和文化同时转换的过程。通过译文,译者必须最大限度地向译人语观众直接传递有效信息,包括语言信息和文化信息。影片中的字幕既能够体现讲话者的身份地位和社会背景,又能反映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主流文化。地域和文化上存在的差异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语言共通性的实现,因此,天译时代翻译公司认为:在进行字幕翻译时,译者一方面必须认真考虑译语和源语在文化上的差异,同时还要考虑译文能否被译人语观众接受和认可。 小结:电影字幕翻译与一般翻译不同,必须经历从口语到书面语的转换过程,由于电影具有瞬时性的特点,往往又受到时空的制约,因此,无法在字幕上加注解释,所以,译者必须使用最简练的文字表达最丰富的意思,才能使电影字幕翻译达到最佳的效果。 作为一个会议口译译员,应该全面发展,不仅能搞同声传译工作,也要能搞即席传译工作,二者缺一不可。 由于同声传译比即席传译更加容易学习和掌握(这点恐怕同很多人的想象相反),所以,作为初学者,在掌握即席传译技术以前,最好先搞一段时间的同声传译工作。也就是说,应该先到只使用同声传译的会议上去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只使用同声传译的会议是很少的。由于工作需要,绝大多数会议总免不了要建立若干个委员会、工作组、起草组等附属机构。这些机构往往在没有同声传译设备的小会议室里开会,这就需要进行即席传译了。遇到这种情况,所有搞同声传译工作的译员,都可能被抽调到这些附属机构中去担任即席传译工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文体翻译的功能主义分析

摘要:文体学的语言学派认为:文体即变异。本文以功能主义目的(Skopostheorie)为理论框架,对世界名著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的两个中译本的文体进行分析和比较,发现由于译者所处时代不同,翻译目的各异,在文体的传译上采用了不同的策略和方法。本文的结论是:在文体翻译方面应打破固有的对等观念,代之以译文是否满足特定翻译目的作为评判文体翻译好坏的标准,允许和鼓励不同风格类型译本的存在。 关键词:变异;功能主义;翻译目的;等值;合适翻译 一﹑《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文体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是美国19世纪杰出作家马克·吐温的现实主义代表作。小说伟大之处在于作者大胆运用了大量美国下层人民的日常用语、俚语、方言土话,包括黑人英语。作为现实主义的先驱者,马克·吐温这一开创性文风至今还深深影响着美国文学的创作。美国作家海明威(Earnest Hemingway)称赞说:“所有的现代美国文学源于马克·吐温的一本叫《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小说?这是我所拥有的最棒的书”[1] 。英国著名诗人艾略特(E.T.Eliot)则评论说:“《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开一代文风,乃英语的一项新的发现”[2]。说到《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文体,首先要明确的是文体的定义。事实上,文体的概念可以从多种角度加以阐发:它既可指一个时代所流行的风格,比如19 世纪的“现实主义”,也可以指一个作家的独特风格,譬如“莎士比亚风格”。利奇(G. Leech)和索特(M. Short)在其合著的《英语诗歌的语言学指导》(A linguistic Guide to English Poetry,1969)一书中则从语言学的角度把文体定义为“对常规的变异”(deviation from norm),并列出语音变异、词汇变异、语法变异等八种变异类型[3]。秦秀白认为“常规”与“变异”是相比较而存在的两个概念,并指出:“如果我们把语音、词汇和语法等方面的规则看作是语言的常规,那么违背这些规则的表达方式就是变异”[4]。“人们既然认为RP(Received Pronunciation)是英国英语的标准发音,那么伦敦方言(Cockney)当然就是对常规的一种变异,…伦敦佬?的风格自然也体现在这种变异之中”[5]。由此可见,变异来自于违反语言常规,而文体则产生于变异之中。经过分析, 我们发现《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中大量出现的黑人英语(BEV)主要在语音、词汇以及语法三方面存在违反标准美国英语(SAE)通用规则的现象,从而构成三个层面的变异,即:语音变异、词汇变异和语法变异。这三大变异也是《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独特文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文体翻译实例分析将在这三个层面上展开。 二﹑功能主义目的论 功能主义目的论(Skopostheorie)由德国学者弗米尔(Hans J. Vermeer)等人创立。目的论主要体现为四大法则和一个标准。其中,最高的法则是“目的法则”。目的论认 为“决定任何翻译过程的首要原则是整个翻译行为的目的”(theprimeprincipledetermininganytranslationprocessisthe purpose (Skopos) of the overall translational action)[6]。翻译目的的具体化即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理论上由翻译的发起人(initiator)根据自身需要给出,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由发人和译者共同商定[7]。目的论第二法则是“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所谓语内连贯是指译文不能造成读者理解上的困难, 并且必须在译入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具有意义[8]。目的论的第三法则是“语际连贯”。语际连贯指的是原文与译文之间的连贯性,或者互文性,有点类似传统的“忠实”(fidelity)或者“信”(faithfulness),但是不同的是,语际连贯不是独立的原则,而是受制于“语内连贯”以及“目的法则”。也就是说,译文忠实的程度和形式既不能影响读者的理解,又不能违背翻译行为的目的[ 9 ] 。目的论的第四法则是“忠诚法则”(loyalty)。作为补充性的法则,“忠诚”指的是译者必须有责任心,当好翻译各参与方的协调人。忠诚法则的提出是为了避免译文受翻译目的的盲目驱使而无限制背离原文[10]。此外,目的论还提出评价译文质量的标准应该是“合适翻译”(adequa cy)。合适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传统的“对等”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仲伟合

?国外翻译理论?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仲伟合 钟 钰 翻译早在公元前就已成为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从公元前罗马帝国的翻译学家们对“词对词”翻译与“意义对意义”翻译展开辩论至今,翻译理论领域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特别是近代,随着人类认知能力的发展,新的翻译理论不断涌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德国就出现一派翻译理论———功能派翻译理论。功能派认为翻译(包括口、笔译)是一种行为。其理论的重点表现在如下三方面:(1)对翻译实质的阐释(2)对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分析(3)功能翻译原则的提出。本文拟从这三方面入手,介绍功能派翻译理论。1.功能派的形成及重要理论谈到功能派,就不得不提及三位功能派翻译理论杰出的贡献者凯瑟林娜?雷斯(K atharina Reiss )、汉斯?威密尔(Hans.Vermeer )、贾斯塔?赫滋?曼塔利(Justa H olz Manttari )。雷斯首先于1971年在她的著作《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 ssibilities and L imitation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一书中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当时,雷斯的理论建立在对等理论基础之上。因此,这种关系实际上指的是原文与译文的功能对等。雷斯的学生威密尔则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以文本目的(skopos )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发展了功能派的主要理论:目的论(skopostheory )。威密尔所提出的目的论(sko 2postheory )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skopos 是希腊词,意思是“目的”。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那么目的从何而来?“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initiator )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发起者出于某个特殊原因需要译文。在理想状况下,他会给出需要译文的原因,译文接受者、使用译文的环境、译文应具有的功能以及与原因有关的细节等。所有这些构成了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翻译要求向译者指明了需要何种类型的译文,而译者并非被动接受一切。他可以参与决定译文的目的,特别是当发起者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其它原因对译文目的不甚明了的时候,译者可 以与发起者协商,从特殊的翻译情况中得出译文目的。除了目的法则之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连贯性法则(coher 2ence rule )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 )。连贯性法则指的是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 )的标准。所谓语内连贯是指译文必须能让接受 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忠实性法则指原文与译文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 )。语际连贯类似于通常所说的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 的理解决定。而曼塔利比威密尔更进一步地拓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的领域。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2.翻译的基本概念与实质在以上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主要人物和目的论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功能派将目的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这一点也体现在功能派对翻译概念的定义和对翻译实质的阐释中。 功能派认为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 )和翻译(translation )是两个不同概念。翻译行为这个概念是由曼塔利提出的。功能派赋予行为(action )以特殊的涵义:行为具有目的性。功能派沿用了学者莱特(G eory Henrik Von Wright )对行为的定义:“行为是有目的地把事物的一种状态改变或转化到另一种状态。如果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行为也可被称为相互行为(interaction )。曼塔利将“翻译行为”定义为“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为。”“而翻译只是以原语文本为基础的一种翻译行为。”具体一点说,翻译是一种转换,在这种转换中,交际性的语言符号或非语言符号(或两者兼有)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如果说翻译行为指译者在跨文化交际中可做的工作,那么翻译就是他转换文本时所做的工作。例如,一名译者建议他的德国顾客不要把寄给新加坡一家小公司的信翻译成英文,而是译成中文,因为该译者知道新加坡虽然是个双语国家,但小公司里的人不一定熟识英文。他的行为属于翻译行为,而当他具体把这封信转换成中文时,他的行为就称为翻译。 7 4《中国翻译》1999年第3期 C hines e T r anslato rs Jo u rnal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简介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简介 一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的背景 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是与语言学同步发展的。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待翻译。在六七十年代盛行的是尤金?奈达(Eugene A.Nida)的对等理论。1964年奈达提出了翻译过程三阶段的模式:分析、转换和重组。他还详尽地论述了自己提出的与形式对等相对立的“动态对等”概念,指出:“动态对等是指译文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信息的反映基本相同。”虽然在80年代奈达又修正了“动态对等”论并提出了“功能对等”概念,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兼顾,但是奈达在解释翻译的性质时说:“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可见,尽管奈达主张内容第一,形式第二,并把这种翻译方法叫做社会语言学方法,却依然是把翻译圈定在语言层次的范围之内,而没有认识到翻译的本质不仅是纯语言方面的转换,而是建立在语言形式上的不同文化间的交流。然而,20世纪60-70年代的语言学理论一统天下,欧洲翻译理论界并没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的解决。随着翻译实践和研究的发展,语言学派也逐渐意识到其内在的弱点。出于对这种纯语言学翻译理论的不满,70年代西方已经出现了面向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趋向,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更多地关注译文和译文读者,更多地关注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活动,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当时盛行的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赋予了翻译更多的涵义。 二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汉斯?费米尔(Hans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其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费米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理论(Skopostheorie and beyond),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 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模式,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理想的翻译应该是:原文本与目标文本在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对等关系。这本《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值得强调的是她的这种理

影视字幕翻译战略

影视字幕翻译战略 全球化的飞速发展促进了各国之间的频繁交流,也促进了传播技术的不断更新,使得平面媒体主导的传播模式正在逐渐转向视听媒体主导的传播模式。而影视作品作为文化的主要载体和媒介之一,是跨文化交流的重要形式。随着越来越多外国影片的引进和国产电影的输出,影视翻译这一领域正逐渐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字幕翻译作为影视翻译的一种,因其时效性和经济性在互联网和家庭影院中越来越趋于主导地位,但是目前针对字幕翻译的研究大多是从关联理论模式、文本类型角度、跨文化交际领域和德国功能主义目的论出发,而电影艺术的本身是传播信息和交流文化,因而从传播学角度研究影视的字幕翻译具有十分广阔的空间。本文以美国影片《给朱丽叶的信》为例,用传播过程模式和信息理论分析字幕翻译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障碍及其导致的各种困难,比较了互联网上较大、实力较雄厚的破烂熊和无极字幕组的翻译策略,进而提出字幕翻译所应遵循的原则。 一、字幕翻译及信息传播 本文所探讨的字幕是语际字幕,即“在保留影视原声的情况下将源语译为目的语叠印在屏幕下方的文字”。(李运兴,2001:38)Gottlieb认为,“外国影视剧的字幕翻译不仅是语言之间的转换,而且是从源语口语到译语文字语篇的转换,是一种在‘真实的时间’里呈现的一种动

态文本类型”,(Gottlieb,1994:101)因而,他将字幕翻译又称为“对角线翻译”,以区别于在同一语言中从口语模式到书面文字的语内“垂直翻译”。这种将影视源语声道提供的符号转换为语言视觉通道的对角线翻译是字幕翻译的独特特点。在媒体传播时空的制约下,译者要考虑字幕文本的声画同步,要求翻译后的字幕与转瞬即逝的源语对白在大致相同的时间内完成信息传递,同时不影响下一个场景字幕的出现。在这种特殊的信息传播模式中,译者、信息、媒介、受众都会对字幕翻译策略产生不同的制约,影响传播效果。文化专有项是跨文化传播中信息量负载最大,最具传播难度的部分,本文以《给朱丽叶的信》中的文化专有项为例,探讨如何在跨文化传播中得到最佳传播效果。 二、注释与信息的适度 注释法是文学作品翻译中处理文化专有项的一种重要且常用的手法,一般表现为文外作注,即文本内容直译,而把有关文化缺省的说明放在文本之外的注释之中。(董海雅,2007:111)王东风指出,文外作注是“用以解决文化缺省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方法,特别是在处理文化缺省比较密集的语篇时”。(王东风,1997:58)钱绍昌从翻译的角度归纳了影视语言的五个特点:聆听性、综合性、瞬时性、通俗性和无注性。(钱绍昌,2000:61)由于其论述的范围仅限于配音译制片,未涉及字幕翻译的规律与要求,笔者在多部字幕译作中看到字幕中出现注释的形式,而其中精短的注释并不一定全部对字幕阅读以及理解

赖斯的功能翻译主义理论

1 20世纪70年代,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四大代表性人物及其理论是: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即文本类型理论,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的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赫尔兹-曼塔利(Holz-Manttri)的翻译行为理论,诺德(Christiane Nord)的翻译功能加忠实理论 9 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1923 年出生于德国, 著名的学者, 翻译理论家。精通德语和西班牙语。曾执教于海德堡大学、维尔茨堡大学和美茵茨大学。赖斯于1971 年首次出版的《翻译批评: 潜力与制约》被认为是功能翻译理论形成的前奏吴艾玲。在这本书中她首次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提出了文本类型学。 赖斯在1984年和弗米尔合作出版的《翻译理论基础》 4 二、赖斯文本类型翻译理论的形成 20世纪60年代, 比较有名的有德国的奥陀# 凯德(K ade, 1964) , 他研究的是实用性文本的翻译1, Rudo lfW a lter Jumpe lt ( 1961) 研究的是科技翻译, 尤金# 奈达(N ida, 1964) 研究的是5圣经6 翻译, Ro lf K loepfer ( 1967) 研究的是文学) ) ) 散文和诗歌的翻译?, Ra lph -Ra inerWutheno ( 1969) 研究的是古代文献的翻译?。赖斯经过对他们的作品和翻译理论进行认真研究后发现, 他们的共同缺点是: 把自己在某一方面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推广到其它的文本翻译当中去了, 把它说成是唯一的、通用的翻译标准。这是以偏概全, 很不科学的。她认为,能够解决所有类型文本的方法并不存在, 所以翻译必须首先分清文本类型, 以文本类型选择翻译手段。文本类型学不仅仅是译者在选择翻译策略的前提和依据, 而且也是评论翻译的标准。其实, 在当时已经有学者开始注意到了分类翻译的问题。W1 E1 Suskind就提倡应用文和文学翻译的分类?, 这显然太粗化了。西班牙学者希亚莱丽( E lsa Tabern ig de Pucciare ll,i1964) 提出三分法?: ( 1) 科技文献; ( 2)( 2) 哲学文献; ( 3)

功能派翻译理论

功能派翻译理论 一·主要观点: 1.理想的翻译应该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 2·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即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此外,翻译还应遵循“语内连贯法则”(the intratextual coherence rule)和“语际连贯法则”(the intertextual coherence rule),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入语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有时称作“忠实法则”(the fidelity rule)。 3·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把翻译看作包括文本、图片、声音、肢体语言等复合信息传递物(message-transmitter compounds)在不同文化之间的迁移,用“翻译行为”(translatorial action)来代替翻译(translation) 将翻译分为工具翻译(instrumental translation)和纪实翻译(documentary translation),工具翻译的目的是在译语文化中实现新的交际功能,而纪实翻译是对作者和源语文本的读者之间的交际所做的记录 二·代表人物,代表作及突出观点: 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模式,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理想的翻译应该是:原文本与目标文本在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对等关系。这本《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值得强调的是她的这种理论观仍是建立在以原文作为中心的“等值”基础之上的,其实质指的是寻求译文与原文的功能对等。 2. 汉斯?费米尔(HansVermeer)的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 赖斯的学生费米尔则进一步打破了对等理论的局限,摆脱了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提出以文本目的为翻译活动的第一准则,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目的论。目的论的核心概念是: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费米尔根据行为理论提出翻译(包括口译、笔译)是一种人类的行为活动,并且具有人类行为活动的一般共性——这是一种受特定背景影响的有目的的活动。费米尔提出“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而“任何行为都具有目的”,“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语篇”。

赖斯的功能翻译主义理论

赖斯的功能翻译主义理论 1 20世纪70年代,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四大代表性人物及其理论是: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即文本类型理论,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的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赫尔兹-曼塔利(Holz-Manttri)的翻译行为理论,诺德(Christiane Nord)的翻译功能加忠实理论 9 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1923 年出生于德国, 著名的学者, 翻译理论家。精通德语和西班牙语。曾执教于海德堡大学、维尔茨堡大学和美茵茨大学。赖斯于1971 年首次出版的《翻译批评: 潜力与制约》被认为是功能翻译理论形成的前奏吴艾玲。在这本书中她首次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提出了文本类型学。 赖斯在1984年和弗米尔合作出版的《翻译理论基础》 4 二、赖斯文本类型翻译理论的形成 20世纪60年代, 比较有名的有德国的奥陀# 凯德(K ade, 1964) , 他研究的是实用性文本 的翻译1, Rudo lfW a lter Jumpe lt ( 1961) 研究的是科技翻译, 尤金# 奈达(N ida, 1964) 研究的是5圣经6 翻译, Ro lf K loepfer ( 1967) 研究的是文学) ) ) 散文和诗歌的翻译?, Ra lph -Ra inerWutheno ( 1969) 研究的是古代文献的翻译?。赖斯经过对他们的作品和翻译理论进行认真研究后发现, 他们的共同缺点是: 把自己在某一方面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推广到其它的文本翻译当中去了, 把它说成是唯一的、通用的翻译标准。这是以偏概全, 很不科学的。她认为,能够解决所有类型文本的方法并不存在, 所以翻译必须首先分清文本类型, 以文本类型选择翻译手段。文本类型学不仅仅是译者在选择翻译策略的前提和依据, 而且也是评论翻译的标准。其实, 在当时已经有学者开始注意到了分类翻译的问题。W1 E1 Suskind就提倡应用文和文学翻译的分类?, 这显然太粗化了。西班牙学者希亚莱丽( E lsa Tabern ig de Pucciare ll,i1964) 提出三分法?: ( 1) 科技文献; ( 2)( 2) 哲学文献; ( 3) 文学作品。赖斯对这种/ 哲学文献0 分类不满, 她认为, 了解哲学家的哲学理念只能算是一般性翻译的策略。也就是说, 无论什么类型的文本, 译者都必须吃透作者的思想, 所以不能把它说成是翻译哲学文献的专利。 另外, 还有Peter B rang ( 1963 ) 也主张三分法à, 他借鉴苏联有名的翻译理论家A1 Fedorov 的理论, 把文本分成: ( 1) 新闻、评论、正规体的文本、科技文献; ( 2) 组织和政治文件(包括经典马克思著作、社论和演说) ; ( 3) 文学作品。在第一类里, Brang 认为关键在于掌握专业术语, 而赖斯却认为这是任何文本都需要的, 换句话来说, 要想让译文能被看懂, 就必须解决术语问题。赖斯很不赞成把组织和政治文件单独列成一类, 认为这类文本只能算是第一类和第三类的混合。比如说, 演讲辞, 它既要像第一类文本一样重在信息的传递, 又要像第三类文本那样保留修辞的艺术性和文学性。对于第三类, Brang 认为, 这类文本除了可以用于口头语外, 还可以表现为各种各样的文体和句法形式; 可是赖斯认为, 新闻报道也具备这几个要点, 所以这种分类是片面的。再者, 文学是一个大概念, 它包含散文、戏剧、抒情诗等, 它们各自有自己的特色, 不该混为一谈。 奥陀# 凯德á 和R1 W1 Jumpelt? 认为翻译除了分实用型文本翻译和文学作品翻译之外,还应该进一步分类。他们接受了美国语言学家 J1B1Casagrande 的四分法: 实用类、审美- 艺术类、语言类、人种志类。Karl Thieme 根据文本接受群的不同作出四分法: 宗教类、文学类、官方类、商业类。法国语言学家穆南( G eorgesM oun in, 1967 ) 根据文本的功能把它分成七类?lv: 宗教翻译和科技翻译(根据内容)、

功能派翻译理论综述

2010年1月第29卷第1期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 l ofH e ilongji ang Coll ege of Educati on Jan .2010Vo.l 29No .1 收稿日期:2009-11-03 作者简介:迟明彩(1985-),女,黑龙江东宁人,2008级硕士研究生。 功能派翻译理论综述 迟明彩 (哈尔滨师范大学西语学院,哈尔滨150080) 摘 要: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自古以来的语言形式对等的局限性,把翻译定义为 一种有目的的行为。它是对传统/等值0观的一个重大突破和重要补充,并为翻译理论研究开辟了一个新视角。通过综述功能翻译理论的发展以及主要理论可以更有助于我们了解翻译行为的本质,使我们的翻译实践有更好的衡量标准,提高翻译水平和翻译质量。 关键词: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目的法则;忠诚原则 中图分类号:H 0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0)01-0130-02 一、形成阶段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流派始于70年代的德国,它的出现 是以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的5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6(P ossi b iliti es and Li m itatio n of Translati on C riticis m )一书的出版为标志的。语言学的翻译理论基本上把翻译看做一个类似密码转换的活动。这种以原语文本为中心的基于等值或对等的语言学的翻译理论注重的是原语文本以及在译语文本中保存原语文本的特征。然而,等值理论被功能翻译理论者认为不但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而且在某些情形下是不必要的。德国的功能翻译理论经过了两代翻译理论家的发展(Nord ,1997)。第一代的德国功能翻译理论倡导者中有三个里程碑式的人物:第一个里程碑式人物是凯瑟林娜)赖斯和她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在她的5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6一书中,把功能的范畴引入了翻译批评。虽然没有摆脱以等值为中心,但其翻译批评模式是建立在源语文本与译语文本的功能关系基础上的。赖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当与原文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与原文对等,即她所谓的/综合性翻译0(i n tegra l co mmun i cati ve perfor m ance)。功能翻译理论的第二个里程碑式人物是汉斯)威密尔。他是赖斯的学生,但是他对以文本为中心的等值论的决裂要比他的老师彻底得多。他创立了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翻译目的论(Sko post heory)。威密尔的这种摆脱翻译的语言学方法的想法在他的5普通翻译理论框架6(F ra m e work for a Genera lT ransl a ti on Theory ,1978)一书表露无遗。他认为仅仅靠语言学是不能建立翻译理论的,因为翻译不仅仅是一个语言过程,因此必须探寻其他方法。威密尔认为翻译是将一种语言中的语言和非语言交际符号转移到另一种语言中去的活动。因此,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威密尔认为人类行为是有目的的、发生在一定情境下的行为,所以翻译是一种有目 的、应达到一定结果的行为。由此,威密尔确立了他的/翻译目的论0。Skopos 是一个希腊词汇,意思是目的。在翻译中决定翻译目的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受众或称为预期的目的语接受者或听众,每一个翻译作品都是针对预期中的听众的。很显然,源语文本在目的论中的地位比在等值论中的地位要低。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第三个重要的代表人物是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 olzM anttari 。她也是一位从事翻译培训的教师和翻译学者。她将功能翻译理论继续向前推进了一步。她避免使用翻译这个名称,而将翻译的外延扩大至各种跨文化转换。曼塔利的理论也是建立在行为理论的基础之上的。翻译行为是她的核心基础理论。她区别了/翻译translati on 0与/翻译行为translatio na l actio n 0两个概念。曼塔利认为/翻译(translatio n)0是一个狭义的概念,它涉及原语文本的使用。而/翻译行为(transl a ti ona l acti on)0则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涉及译者为翻译所做的一切,包括在翻译过程中给予文化或技术上的参考意见。 第二代德国功能翻译理论倡导者包括Christiane Nord ,M a rgret Amm ann ,Paul Kuss m au,l H ans H o n i ng ,Kupsch 2Losre 2it ,H e i drun W itte 等,其中尤以克里斯蒂安)诺德为代表,她是德国马格德堡理工大学(P olytechn i c ofM agdeburg)应用语言学和翻译学教授,因为她不但著有翻译工作者培训理论和方法方面的作品数部,而且是德国功能翻译派里首位用英文著书5目的性行为)))析功能翻译理论6(Translati ng As a Purpose f u l Acti vity 2Functi ona list Approaches Exp l a i ned ,1997,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分析和总结功能翻译理论的学者。诺德主张功能与忠诚相结合/f unc ti on plus l oya lty 0(Nord ,1997)的翻译原则,从而完善了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二、功能翻译的核心理论和概念 11目的论(sko post heory) ) 130)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_仲伟合

·国外翻译理论·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仲伟合 钟 钰 翻译早在公元前就已成为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从公元前罗马帝国的翻译学家们对“词对词”翻译与“意义对意义”翻译展开辩论至今,翻译理论领域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特别是近代,随着人类认知能力的发展,新的翻译理论不断涌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德国就出现一派翻译理论———功能派翻译理论。 功能派认为翻译(包括口、笔译)是一种行为。其理论的重点表现在如下三方面:(1)对翻译实质的阐释(2)对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分析(3)功能翻译原则的提出。本文拟从这三方面入手,介绍功能派翻译理论。 1.功能派的形成及重要理论 谈到功能派,就不得不提及三位功能派翻译理论杰出的贡献者凯瑟林娜·雷斯(Katharina Reiss)、汉斯·威密尔(Hans. Vermeer)、贾斯塔·赫滋·曼塔利(Justa Holz M anttari)。雷斯首先于1971年在她的著作《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 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 of Translatio n Criticism)一书中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当时,雷斯的理论建立在对等理论基础之上。因此,这种关系实际上指的是原文与译文的功能对等。 雷斯的学生威密尔则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以文本目的(skopos)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发展了功能派的主要理论:目的论(skopostheory)。威密尔所提出的目的论(sko-po stheory)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skopos是希腊词,意思是“目的”。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那么目的从何而来?“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initiator)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发起者出于某个特殊原因需要译文。在理想状况下,他会给出需要译文的原因,译文接受者、使用译文的环境、译文应具有的功能以及与原因有关的细节等。所有这些构成了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翻译要求向译者指明了需要何种类型的译文,而译者并非被动接受一切。他可以参与决定译文的目的,特别是当发起者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其它原因对译文目的不甚明了的时候,译者可以与发起者协商,从特殊的翻译情况中得出译文目的。除了目的法则之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连贯性法则(co her-ence rule)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 连贯性法则指的是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 tex tual coherence)的标准。所谓语内连贯是指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忠实性法则指原文与译文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语际连贯类似于通常所说的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决定。 而曼塔利比威密尔更进一步地拓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的领域。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 2.翻译的基本概念与实质 在以上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主要人物和目的论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功能派将目的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这一点也体现在功能派对翻译概念的定义和对翻译实质的阐释中。 功能派认为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和翻译(translation)是两个不同概念。翻译行为这个概念是由曼塔利提出的。功能派赋予行为(action)以特殊的涵义:行为具有目的性。功能派沿用了学者莱特(G eory Henrik Von Wrig ht)对行为的定义:“行为是有目的地把事物的一种状态改变或转化到另一种状态。如果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行为也可被称为相互行为(interaction)。曼塔利将“翻译行为”定义为“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为。”“而翻译只是以原语文本为基础的一种翻译行为。”具体一点说,翻译是一种转换,在这种转换中,交际性的语言符号或非语言符号(或两者兼有)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如果说翻译行为指译者在跨文化交际中可做的工作,那么翻译就是他转换文本时所做的工作。例如,一名译者建议他的德国顾客不要把寄给新加坡一家小公司的信翻译成英文,而是译成中文,因为该译者知道新加坡虽然是个双语国家,但小公司里的人不一定熟识英文。他的行为属于翻译行为,而当他具体把这封信转换成中文时,他的行为就称为翻译。 47 《中国翻译》1999年第3期 Chines e Translato rs J o 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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