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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制造和检定规程、说明

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制造和检定规程、说明
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制造和检定规程、说明

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制造和检定规程、说明书、标签样

稿中常见共性问题

程鲁榕、萧惠来一个新药从最初的发现到后续的研究与开发,经过了大量的药学研究、非临床动物研究和临床研究,在通过了各个专业的技术审评环节后,走到最终批准上市经历了长期艰苦的科学研究,而所获得的研究成果,并能够与社会和用药者见面的结晶就浓缩在申请人最终提供的“药品的质量标准(化学药品)”或“制造和检定规程(生物制品)”、“说明书”和“标签”这三份文件中。这些文件对于保证药品的质量控制,指导临床医生和患者安全和有效用药的意义重大。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尚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直接影响了药品的临床安全和有效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加强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于2006年3月10日发布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全面展开了相关内容的修订工作。在2007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的第十一章“药品注册标准和说明书”中的第三节,专门对“药品名称、说明书和标签”作了相应的规定,要求“申请人应当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准确性负责”。随后又相继出台了《药品说明书规范细则(暂行)》、《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暂行)》,以及药品审评中心组织起草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说明书指导原则(草案)》。

作为技术把关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高度重视这些文件的科学性和指导性作用,在审评环节中设立了专人对这三份文件进行最终的校核。尽管前期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这些文件的校核中仍发现了许多问题,尤其是说

明书中的问题最为突出,由于标签中的许多内容来自说明书,所以其连带的问题同样不少。这些问题反映了某些申请人:1)对这三份文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认真遵照执行;2)对文件的书写不认真、不严肃,不注重科学性和严谨性,有的说明书甚至将未批准的、与适应证无关的用法用量等内容写入其中;3)书写不规范,错、漏字等问题较严重。

本文将在校核工作中发现的一些常见共性问题整理归纳如下,结合个人对其中问题的一些看法与大家共同讨论,希望申请人今后在提交此类文件时能够引起的重视,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

1一般性问题

下面将涉及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校核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在这些文件中描述不一致的问题汇总如下:

1.1文件的规范性

由于这三份文件均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而且关系到药品的质量可控性和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所以这些文件的书写要求规范、科学。文字描述应精炼,表达内容应严谨;段落层次应清楚,逻辑性强。在校核的这三份文件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文件的书写格式、段落分割、标点符号等并未按中文的书写要求,例如,每一段落前的首句应空两格而采用的是英文书写的顶格格式;标点符号,尤其是翻译的文字,有的套用的是英文的标点符号,如中文对于并列句应使用分号,而英文使用的是逗号。以下归纳了某些常见的共性问题:

1.1.1项目完整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和《药品说明书和

标签管理规定》,每一份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应项目应完整,在校核中发现有的文件中存在漏项情况,例如说明书中遗漏了[药理毒理]或其中有关的毒理内容、[包装]项;质量标准中遗漏了药品名称的汉语拼音和(或)英文名称、[有效期]项,以及进口药品遗漏了[复核单位]等。尤其是标签中的项目要求,很多申请人未按照局令24号的要求提供所要求的项目和内容,所以建议申请人在提交文件前,应按照相应的规定,逐项核对,以免遗漏。

1.1.2用词规范性

用词的规范反映了在专业上的科学和严谨,由于许多文件是多年前已经形成的,其中有些药学名词与医学名词已废弃,并已规范使用。

总体上,涉及药学内容的用词,由于有《中国药典》作为参照,所以相对问题较少,但是也仍然存在个别问题,如理论塔板数、吐温、系统适应性、吸收度,目前在《中国药典》中已分别规范为理论板数、聚山梨酯、系统适用性、吸光度;另外《中国药典》已发布了2010年版,目前提交的质量标准文件有的仍参考的是2005年版。有的未标注参考的是哪一年版的。在书写上常发现将2010“年版”写成2010“版”等。

在说明书中的规范化问题较多,例如有的主、谓、宾语次序颠倒;有的词句逻辑性差,不知所云;有的用词口语化,如“发抖”(应用“寒战”),“肝病”(应用“肝脏疾病”);“来”评估、“来”减少、“来”逆转这些词实际上“来”字是多余的。文件中出现问题较多的是有关医学规范用词,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的第七条要求“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应当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规范化汉字,增加其他文字对照的,应当以汉字表述为准。”“第十条:药品说明书对疾病名称、药学专业名词、药品名称、临床检验名称和结果的

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颁布或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由于涉及的专业术语内容太多,所以在此仅列举其中最常见的某些用词(以下括号外的为目前规范用词,括号内的为曾用或错误用词):适应证(适应症)、禁忌证(禁忌症)、综合征(综合症)、并发症(合并症)、心肌梗死(心肌梗塞)、脑梗死(脑梗塞)、脑卒中(中风)、剖宫产(剖腹产)、死亡率(病死率)、变态反应(过敏反应)、发热(发烧)、水肿(浮肿)、瘙痒(搔痒)、心律失常(心率失常)、肌内注射(肌肉注射)、肝硬化(肝硬变)、同工酶(同功酶)、血红蛋白(血色素)、白/红细胞(白/红血球)、三酰甘油(甘油三酯)、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谷草转氨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谷丙转氨酶)、抗生素(抗菌素)、革兰阴性/阳性(革兰氏阴性/阳性)、大肠埃希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孢菌(绿脓杆菌)、成分(成份)、组分(组份)、机制(机理)。建议申请人在提交文件时,可参阅最新版的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和(或)“英汉医学词汇”,也可参考中国核心期刊中的规范要求。

1.1.3计量单位、数字及符号

在校核中出现的问题最多的是法定计量单位及其符号用法不规范或不统一,例如在同一文件中,μg/kg有的用中文书写,有的用单位符号;在同一文件中,活性单位有三种写法,即IU、AXaIU、AXaIU/kg。建议在使用上可参阅《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第3版,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

数字的表达很不统一,通常用阿拉伯数字(除非有特殊要求);超过4位数字时,每3位空1/4格,不用逗号分隔,如:3219000。

多数文件中表示时间单位的符号不统一。如果拟用缩写表示,通常可将“天、小时、分钟、秒”分别用“h、d、min、s”表示;年、月、周则用汉字。

应注意上、下标的标注,如C max,T max、t1/2、131I,32P。

单位书写也很不规范,在同一文件中有多种写法。通常要求:1-2%应为1%~2%;10mg-20mg应为10~20mg;Diamonsil C18(150mm×4.6mm,5μm),而不用(150mm*4.6mm*5μm)等。

有的要求小写的字母如“kD”写成了“KD”等。

1.1.4表格和图

在提交的质量标准和说明书的文件中均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后者,例如同一文件中或文件之间的表格形式各异,且不规范,例如多数表、图无表序、表题。表题与图题应简明扼要、力求简短,尽量不使用标点符号。表格建议应按照目前发表论文所要求的,使用三线表。通常正文与图、表的内容不应重复,文字已经表达的尽量不再用图表。表中文字的排列要求通常是主语在左侧,自上而下逐行排列,谓语在上方横向位置,自左向右排列。表题和表中的内容应有自明性。表中引出的标注内容应在表的底线下方注明。

1.1.5其他问题

对于根据英文资料翻译的文件,问题最多的为译文的专业性、准确性不够。存在语法不当、词不达意,错、漏字和专业表达不准确等。建议对于翻译的内容,提交药品审评中心前应请专业人员审核。

对于文中的缩写字母,多见的问题为:首次出现的缩写无中文词义;有的标注了中文词义及其缩写,但是在文件中反复出现中文词义及其缩写;有的首次出现未标注而在后面出现时标注;有的使用的为非目前规范的缩写,例

如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缩写应为“AST”,已经不使用“SG0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缩写为“ALT”,已经不使用“SGPT”。

在某些文件中,药品的通用名称和商品名混用;有些则使用商品名(应避免使用)。

有为数不少的申请人提交的标签为影印件,不但字迹不清楚,由于属非可编辑文档,所以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无法修改。而退回申请人修改后,返回的文件又无法完全拷贝到所需编辑的文档中,所以往返多次,不但增加了工作量,而且延误了审评时限。因此在提交文件前,一定要确认其为可编辑和修改的文挡,而且复制时不会丢失其中的内容。

2某些项目中的共性问题

由于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各个文件中内容有着密切的相关性,有的内容要求在三份文件中的描述必须一致,但是,从提交的文件发现,在三个文件中均涉及的[药品名称]、[性状]、[规格]、[贮藏]、[企业]等项目的内容描述,在各个文件中有的不完全一致,以下列出的问题项目有的涉及到三个文件之间,有的涉及两个文件之间内容的共性问题。

2.1[药品名称]

在三份文件中均可能涉及药品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汉语拼音名称”。实际上出现的问题只要提交之前能够认真参照《中国药典》中的拼写进行核对,以下列出的问题都可避免。主要问题包括:1)两个或三个文件之间的药品名称写法不一致;2)有药品名称拼写漏字或添字、错字;3)词或词组的首个字母未大写;4)词组之间的空格或连接未按照《中国药典》的规范要求;5)质量标准的抬头的药品名称中,无汉语拼音和(或)英文名称;有的汉语

拼音(应在先)和(或)英文名称(应在后)位置颠倒。

2.1.1中文名称不一致

质量标准和说明书的药品中文名称不一致,如说明书中为“XXX分散片”(此为正确),而质量标准中的为“XXX片”;有的应该连写的未按《中国药典》的规范要求书写;有的拼写错误等;以下列举了常见的某些问题:

2.1.2汉语拼音名称不规范或错误

-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

原文拼写:Chong Zu Ren Gan Rao Suα-2b Zhu She Ye

正确拼写:Chongzu Reng Ganraosuα2b Zhusheye

-注射用复方维生素

原文拼写:Zhusheyong fufang weishengsu

正确拼写:Zhusheyong Fufang Weishengsu

-氯沙坦

原文拼写:LvShatan

正确拼写:Lüshatan

-猪纤维蛋白粘合剂

原文拼写:Zhuyuan Xianweidanbai Nianheji

正确拼写:Zhu Xianweidanbai Nianheji

-多维赖氨酸糖浆

原文拼写:Duo Wei Lai An Suan Tang Jiang

正确拼写:Duowei Lai’ansuan Tangjiang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原文拼写:Bingxing Ganyan Bingdu Kangti Zhenduan Shijihe(Meilian Mianyi fa)

正确拼写:Bingxing Ganyan Bingdu Kangti Zhenduan Shijihe (Meilianmianyifa)

-人血白蛋白

原文拼写:Ren Xue Bai Dan Bai

正确拼写:Renxue Baidanbai

-外用溶液

原文拼写:Waiyong Rongye

正确拼写:Waiyongrongye

-肠溶片

原文拼写:Changrong Pian

正确拼写:Changrongpian

-咀嚼片

原文拼写:Jujue Pian

正确拼写:Jujuepian

-缓释胶囊

原文拼写:Huanshi Jiaonang

正确拼写:Huanshijiaonang

2.1.3英文拼写不规范或错误

-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

原文拼写:Interferon alfa-2b injection

正确拼写:Recombinant Human Interferonα2b Injection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原文拼写:Recombinant Human Granulocyte Factor Injection

正确拼写:Recombinant Human Granulocyte Colony-stimulating Factor Injection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

原文拼写:Recombinant Coagulation Factor VIII for Injection

正确拼写:Recombinant Human Coagulation FactorⅧfor Injection

-人血白蛋白

原文拼写:Albumin from Human Plasma

正确拼写:Human Albumin

2.2[性状]

性状应包括药品的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件之间的描述不一致。通常以质量标准为准,但是有时质量标准的内容也有错误。

-盐酸西替利嗪片

质量标准: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说明书: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标签: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兔抗人胸腺细胞免疫球蛋白

说明书:本品为白色疏松体粉剂(此与质量标准一致)

标签:白色冻干粉

-缬沙坦胶囊

质量标准: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和粉末。

说明书: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标签: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

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衣层上开有激光小孔,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白色(应为类白色)。

2.3[规格]

规格是指每支、每片或其他每一单位制剂中含有主药(或效价)的重量或含量或装量。生物制品应标明每支(瓶)有效成分的效价(或含量及效价)及装量(或冻干制剂的复溶后体积)。表示方法一般按照中国药典要求规范书写,有两种以上规格的应当分别列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件之间的规格描述不一致,或标注的分子式书写不一致,以及分子式中的元素阿拉伯数字未标注下标等。

-司他夫定胶囊

质量标准:5mg

标签:5mg(按C10H12N2O4C计)

-注射用头孢地嗪纳

说明书:按C20H20N6O7S4计算(1)0.25(2)1.0g

标签:1.0g(按C20H18N6Na2O7S4计算)

2.4[贮藏]

贮藏的具体条件应按要求书写,并注明具体温度。生物制品应当同时注明制品保存和运输的环境条件,特别应明确具体温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件之间的贮藏条件描述不一致;有些同一品种在《中国药典》使用的为遮光,而提交的文件中使用的为避光等。

-安立生坦薄膜衣片

说明书:在15~30℃温度下保存。

质量标准:遮光,密封保存。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说明书:遮光、密闭保存。

质量标准:遮光,密封保存。

-盐酸表柔比星

质量标准:遮光,密封,在2~8℃冷藏。

标签:2~8℃冷藏

2.5[包装]

该项应包括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及包装规格,并按该顺序表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件之间的描述不一致;未按所要求的顺序表述等。

-依达拉奉注射液

说明书:玻璃安瓿

标签:6支/盒

-非那雄胺片

标签:同标签中的中、英文标注的不同,如“10Tablets”和“7片/盒”。

-氢溴酸加兰他敏缓释片

说明书:药用PVC/PVDC硬片、铝箔包装;10片/板X1板/盒。

标签:药用PVC硬片、铝箔包装;10片/板X1板/盒。

2.6[生产企业]

该项要求国产药品内容应当与《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内容一致,进口药品应当与提供的政府证明文件一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件之间的描述不一致。

-贝美前列腺素滴眼液(进口产品)

质量标准:美国Allergan Sales LLC

说明书:ALLERGAN

2.7[企业地址]

-贝美前列腺素滴眼液

说明书:8301Mars Drive,Waco,TX76712,美国

标签:8301Mars Drive,Waco,7X76712USA

-塞克硝唑

申报表: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科益工业园

标签: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东科技园3-3号4楼

3结语

以上列举了在校核的样稿文件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反映了申请人在提交文件前没有认真负责地对这三份文件(包括与最初申请表中内容的一致性校对)进行统一的、前后提交内容的校核。由于在药品审评的过程中,有的企业名称或生产地址等内容发生了变更,因此在后面提交的这些文件中的内容与前期提交的申请表中的内容已发生了改变,而对这些变更应在提交

文件时进行说明,有些变更还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性文件,如企业的名称变更;有些变更,如生产地址发生了变更则可能需要退回重新进行GMP认证等。

存在的这些问题一是反映了在已上市的许多说明书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原说明书不完善、不规范、动态修改不及时;二是反映了申请人对于提交的说明书没有认真修订或跟踪最新信息进行修改,如有些进口的说明书,在FDA或EMEA的说明书已经添加了“黑框警告”或在“不良反应”项增加了新的内容,但是,所提交的说明书中没有增加该部分的内容。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的第一百四十四条指出:“申请人应当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及时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发现这些问题后,有可能由于某些文件中的重要内容需要申请人增补,或有些需对文中的某些词义、文字进行确认或修订,或重新提交。这一过程不但增加了审评人员的工作量,需要反复与申请人多次联系确认,有的甚至根据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不到申请人或联系人已更换单位。这些问题对于申请人而言,原本可以在时限内完成的工作而拖延了审评时限。所以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前详细了解相关法规和规定要求:

1)对“质量标准”部分的内容,可参考《中国药典》同品种或类似品种的规范要求进行认真地核对;

2)参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规定的相关要求。对于书写说明书中涉及技术部分的内容,建议可参考权威机构最新发布的说明书,并请相应临床专业的医生进行最终文件的审核,因为不同疾病的专业术语表达有其特殊用语。有些翻译的文件,需要逐字逐句推敲,以免准确性与原文有差异。阐述的内容应准确、易懂,既要医生明白,也需要让病人了解,避免因阐述

不清楚,如用法描述不清楚可能造成临床用药操作有误而影响安全和有效用药。另外,应注意及时增补最新发现的不良反应等重要内容,因为这些内容的及时增补告知可以提高临床的安全和有效用药,避免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和可能涉及的法律纠纷等问题。对申请人而言,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不但可保护医生开具处方和患者用药的知情权益,同时也是申请人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申请人应该明确了解任何药品都存在不良反应,说明书中任何可能涉及发生不良反应的项目,都应尽量书写规范、完善,不应遗漏已知的相关内容。

3)《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指出“药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对于药品的内、外标签的内容要求在第十七、十八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药品的标签中要求的项目不应漏缺。申请人应审核标签所描述的内容,并应与说明书中的内容基本一致。其内容的繁简程度应参照局令24号的具体要求。

生物制品生产用动物细胞制备及检定规程

生物制品生产用动物细胞制备及检定规程Requirements for Preparation and Control of Animal Cell Substrates Used for Production of Biologics 本规程适用于生产和/或检定疫苗等生物制品的细胞培养,其中包括二倍体细胞、传代细胞和原始细胞培养。本规程对这些细胞的性质、质量及安全性检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A 对各类细胞培养总的要求 1 细胞库的建立 来自人或动物的细胞,已经通过全面检定,并得到国家药品管理当局批准,方可用于生物制品生产及检定。 1.1原始细胞库 由一个原始细胞群体,发展成细胞系(株)或经过克隆培养而形成拘泥的细胞群体,通过检定证明适用于生物制品生产及检定。为了保证能持续使用而建立原始细胞库。目的是使得制品每一生产周期,都能提供一个已标定好的相同质量的细胞源。因此,在特定条件下由有一定数量、成分一致的细胞,按一定量均匀分装于安瓿,于液氮或-100℃以下冻存备用,即为原始细胞库。 1.2主细胞库(MCB) 取原始细胞种子,通过相应方式进行细胞传代,增殖一定数量细胞,将所有细胞均匀混合成一批,定量分装安瓿,保存于液氮或-100℃以下备用。这些细胞必须以其自身的特定质控要求进行全面检定,全部合格后即为主细胞库,为建立工作细胞库用。 1.3工作细胞库(WCB) 工作细胞库的细胞由主细胞库细胞传代扩增而来。主细胞库之细胞经传代增殖,达到一定代次水平的细胞,全部合并成一批均质细胞群体,再按要求的细胞数量分装安瓿,保存于液氮或-100℃以下备用。冻存时细胞的传代水平须确保细胞复苏后传代增殖的细胞数量能满足生产一批或一个亚批产品。此时传代的水平必须在该细胞用于生产限制最高代次之内。工作细胞库细胞,必须按该细胞的检定要求,逐项进行全面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 1.4生产用细胞培养 取出冻存的工作细胞库中一个或多个安瓿,混合后培养,传递一定代次后供生产制品使用。其代次不得超过对该细胞用于生产的最高限制代次。从工作细胞库取出的细胞种子增殖出来的细胞,不再回冻保存和再用于生产。 1.5体外培养细胞龄的计算 二倍体细胞龄以细胞群体倍增计算,以每个培养容器细胞群体细胞数为基础,每增加一倍作为一世代,即1瓶细胞传2瓶(1:2分种率)再长满瓶为一世代;1瓶传4瓶(1:4)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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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生产用水应符合饮用水标准,直接用于制品的水应符合注射用水标准。所用各种化学药品应符合《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材料试行标准》,未纳入试行标准者应不低于化学纯。 1.2 制造工艺 1.2.1 采用低温乙醇法,可加适宜稳定剂。若加防腐剂硫柳汞,其含量不得超过0.009%(g /ml)。 1.2.2 分批 每批制品最少应由100名以上免疫献血员的血浆混合制成。同一制造工艺、同一容器溶解、稀释的制品作为1批;用不同滤器除菌过滤或不同机柜冻干的制品分为亚批。 1.2.3 半成品检定 除菌过滤后每批半成品应进行理化检定、抗体效价测定、无菌试验及热原质试验,其方法及要求同成品检定。 1.2.4 冻干 除菌过滤的制品应及时分装,并按《人血白蛋白(低温乙醇法)制造及检定规程》中1.2.5项进行冻干。制品温度不得超过35℃。 1.3 剂型与规格

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附件3 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 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是指从自体外周血中分离的单个核细胞经过体外激活和扩增后输入患者体内,直接杀伤肿瘤细胞或病毒感染细胞,或调节和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在临床上已完成安全性和有效性认证,并符合伦理要求,只涉及自体T细胞和NK细胞作为治疗手段的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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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中药质量标准起草说明编写

《中国药典》中药质量标准起草说明编写细则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药质量标准起草说明是说明标准起草过程中,制订各个项目的理由及规定各项指标和检测方法的依据;也是对该药品从历史考证,药材的原植(动、矿)物品种,生药形态鉴别,成方制剂的处方、制法,以及它们的理化鉴别,质量控制,临床应用,贮藏等全面资料的汇总。 一、编写原则: 1、起草说明不属于药品法规,也不是药典的注释,而是制订各个项目的说明。内容、文字,特别是名词、术语应力求与药典一致。计量单位等统一按药典“凡例”中规定要求编写。 2、起草说明包括理论性解释和实践工作中的经验总结。尤其是对中药的真伪鉴别及质量控制方面的经验和实验研究,即使不太成熟,但有实用意义的也可编写在内。 3、每一篇起草说明均应写明作者、审核人的单位、姓名、职称或职务、日期。 二、编写格式及要求 (一)中药材 1、来源(历史沿革) 扼要说明始载于何种本草,历来本草的考证及历代本草记载中有无品种改变情况,目前使用和生产的药材品种情况,以及历版药典的收载、修订情况。 2、【名称】 对正名选定的说明,历史名称、别名或国外药典收载名。

原植(动)物 原植(动)物形态按常规描写。突出重点,同属两种以上的可以前种为主描述,其他仅写主要区别点。学名有变动的应说明依据。 生境野生或栽培(有无GAP基地)。 主产地 主产的省、市、自治区名称,按产量大小次序排列。地道药材产地明确的可写出县名。 采收时间 采收时间与药材质量有密切关系的,采收时间应进行考察,并在起草说明中列入考察资料。 采收加工 产地加工的方法,包括与主要主产地不同的方法或有关这方面的科研结果。 3、【性状】 (1) 正文描述性状的药材标本来源及彩色照片。 (2) 增修订性状的理由,由于栽培发生性状变异,应附详细的质量研究资料。 (3) 未列入正文的某些性状特点及原由。 (4) 各药材标本间的差异,多品种来源药材的合写或分写的原由。 (5) 曾发现过的伪品,类似品与本品性状的区别点。 (6) 性状描述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4、【成分】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

生物制品统一名称规程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种、毒种管理规程 生物制品国家标准品的制备和标定规程 生物制品分批规程 生物制品分装规程 吸附百日咳菌苗、白喉、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吸附百日咳菌苗、白喉类毒素混合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 钩端螺旋体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冻干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冻干皮上划痕用鼠疫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冻干皮上划痕人用布氏菌病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治疗用布氏菌病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短棒状杆菌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流行性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冻干流行性乙型脑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森林脑炎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人用浓缩狂犬病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冻干麻疹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格 冻干流行性腮腺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血源乙型肝炎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冻干黄热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吸附精制白喉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 吸附精制破伤风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 成人用吸附精制白喉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 吸附精制白喉、破伤风二联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精制抗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 精制抗蛇毒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

精制抗炭疽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 精制抗狂犬病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 原料血浆采集(单采知浆术)规程 人胎盘血白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人血白蛋白(低温乙醇法)制造及检定规程人血丙种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冻干组织胺丙种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 冻干人凝血因子Ⅷ浓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制造及检定规程 冻干人纤维蛋白原制造及检定规程 冻干基因工程α1b干扰素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基因工程α2a干扰素制造及检定规程

质量标准起草说明的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起草说明的技术要求 -------------------------------------------------------------------------------- (一)品种制修订的历史沿革 1 、写明品种最初来源、各级标准收载情况及修订情况。 2 、若为不同品种合并统一的应注明两标准主要区别和合并理由(如同方异名等)。 (二)名称 1 、有无变更的历史情况。 2 、未后缀剂型名的,应增加剂型名。 3 、不符合命名原则,除含有“灵”、“精”等外,含有“降糖”、“降脂”、“降酶”、“减肥”、“健美”等暗示疗效和有误导作用及不实之词的均应更名。 4 、须进行更名的应按命名原则推荐至少 2 个以上并经过查询没有与已批准标准中的名称重名的名称供审核用。企业确有理由不宜更名的,可随起草标准草案一并上报审核。 (三)处方 1 、变更的历史情况及原因(濒危、毒性、正名、分列等) 2 、与药典炮制方法不同的炮制品要注明。 3 、药典多品种来源的如仅用其中 1 个或几个来源的应明确,并在标准正文页尾加注(如芥子用白芥子)。所用药材品种,应该引起起草单位的重视。如贯众:药典收载品种为绵马贯众,主要作用是驱虫,故用于治疗感冒的贯黄感冒颗粒中的贯众应明确基源,若涉及基源变更的,需提供历史延用证明性文件或资料。

4 、下列品种应特别注意核查和明确方中用药: 五味子、南五味子;粉萆薢、绵萆薢;寒水石、北寒水石;大青叶、 蓼大青叶;黄柏、关黄柏;金银花、山银花;葛根、粉葛;土木香、藏木香;山楂、南山楂;败酱草、北败酱草;刘寄奴、北刘寄奴;板蓝根、南板蓝根;牛膝、怀牛膝;金钱草、广金钱草;山豆根、北豆根;橘红、化橘红;苦地丁、紫花地丁、甜地丁;紫草、硬紫草;前胡、紫花前胡等。 有的药典新分列品种如金银花,原生产工艺是金银花和山银花按一定比例合并投料的,则应在处方中分列,并明确各自的处方量;如果仅用一种,应以原研单位意见为主;又如海带和昆布,现合并为昆布,可在处方中直接做相应修订并说明即可。 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规定的药材不能随意替代,如山麦冬川射干、龙血竭不能替代麦冬、射干、血竭等投料。 5 、含马兜铃酸成分的品种,国家已规定的关木通( 木通) 、青木香( 木香) 、广防己( 防己) 统一替换,替换后要完善相应的质量标准,除此之外,含马兜铃、天仙藤、寻骨风、朱砂莲的品种还需按补充申请的要求,补做相应工作后报批。 牛黄、麝香必须在标准中明确天然还是人工,熊胆须明确为熊胆还是熊胆粉。 6 、处方中提取物名称应规范,凡与已有国家药品标准一致的,一律靠国家药品标准。只适用于特定品种的提取物,一般以药材名加提取物命名,其标准附在该制剂下,注意黄芩提取物与黄芩苷、苦参提取物与苦参碱等不可混淆。

人血白蛋白(低温乙醇法)制造及检定规程

人血xx(低温乙醇法)制造及检定 规程 本品系由乙型肝炎疫苗免疫健康人的血浆或血清经低温乙醇法分离提取,经60℃10小时加温灭活病毒后制成。白蛋白含量96%以上,含适宜稳定剂,不含防腐剂和抗生素,专供静脉输注。主要用于治疗创伤性、出血性休克、严重烧伤以及低蛋白血症等。 1制造 1.1制造要求 1.1.1新鲜分离的液体血浆、过期血分离的血浆、半成品、成品检定剩余血浆、轻度溶血或脂肪血浆、去除其他血浆蛋白的组分,均可用于制备。所用之血浆或血清的来源应符合《原料血浆采集(单采血浆术)规程》。 1.1.2血浆或血清应尽可能保持无菌,否则应及时投料制造或低温冰冻保存。 低温冰冻保存血浆量长保存期不应超过2年。 1.1.3制造工作室应符合工艺流程。冷库及各种生产用具必须专用,严禁与其他异种蛋白质混用。制造工作室的建筑应便于清洁、消毒、防霉。在制造过程中为防止制品污染热原质,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如降低操作室温度,注意无菌操作等。各种直接接触制品的用具,用后应立即洗净,用前须经除热原质或灭菌处理。 1.1.4生产用水应符合饮用水标准,直接用于制品的水应符合注射用水标准。 所用各种化学药品应符合《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材料试行标准》规定,未纳入试行标准者应不低于化学纯。 1.2制造工艺

1.2.1采用低温乙醇法。应含适量的稳定剂(每g蛋白质用0.16mmol辛酸钠或 0.08mmol辛酸钠和0.08mmol乙酰色氨酸钠)。 1.2.2热处理 每批制品必须经60±0.5℃加温10小时处理。热处理可在除菌过滤前或分装后24小时内进行。 1.2.3分批 同一制造工艺、同一容器混合的制品作为一批。不同滤器除菌过滤或不同机柜冻干的制品应分为亚批。 1.2.4半成品检定 液体制剂于除菌过滤后应做理化检查(残余乙醇含量≤0.03%)及热原质试验,并应按亚批抽样做无菌试验。直接分装时应留样做上述试验。 1.2.5冻干 除菌过滤后制品应及时分装、旋冻、冻干。制品的冻干工艺可根据机器性能特点制定,但应保证制品制备质量及保存质量符合要求。在冻干的全过程中,制品温度最高不得超过50℃。冻干的全过程必须在严格无菌条件下进行。 1.3剂型与规格 1.3.1剂型分为液体及冻干两种。 1.3.2规格 按蛋白质浓度分为5%、10%、20%或25%四种。每瓶(支)蛋白质装量为2g、5g及10g。冻干制剂每瓶蛋白质装量为5g及10g。 1.4制品重滤和再制 1.4.1无菌试验不合格,无肉眼可见混浊或沉淀,可立即再除菌过滤一次。

《中药新药质量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中药新药质量硏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起草背景 质量研究是中药新药研究的重要内容,对生产过程控制、确走药品关键质量属性、建立质量标准和保障药品质 量稳定可控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尚未有专门的中药新药质量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中药新药质量硏究,满足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要求,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 )组织研究制走了《中药新药质量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原则X 二、起草过程 2018年5月,CDE启动了本指导原则制定工作,成立了指导原则起草专家组。随后召开了专家参加的指导原则启动会,确定了指导原则的框架和基本要求。会后由专家起草了指导原则初稿。

2018年11月,召开了第一次指导原则专家讨论会,对指导原则初稿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修订”会后形成了指导原则修订稿。通过广泛征求企业、研发单位等业界专家意见, 经多次讨论修改,形成了本指导原则的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起草思路 本指导原则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以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为目标,指导研究者通过对药材/饮片、关键中间体和制剂及全过程的质量研究,构建符合中药特点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中药新药质量稳定可控。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药品质量研究的主体责任意识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中药质量研究提供参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生产企业对药品的质量负有主体责任,应加强中药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研究和质量控制。 (二)坚持传承与创新 中药新药在进行质量研究时应尊重传统中医药理论与实践,创新硏究思路和方法”重视基于传统经验的质量识别

茳芒决明子质量标准起草说明

起草说明 1. 【名称】 1.1药材的收集与鉴定 取得七组样本:编号1-7。1-3产地山东、4和7产地江苏、5产地云南、6产地广西。依据《中药大辞典》(南京中医药大学编著第二版)及《山东省中药材标准》除样本7不符合外其他均鉴定为豆科植物茳芒决明Cassia Sophera L.的干燥成熟种子。 1.2建议名称 据《中药大辞典》(南京中医药大学编著第二版)其来源植物为豆科植物茳芒决明Cassia Sophera L.,药用部位为干燥成熟的种子且经常和望江南子混淆混用,望江南子该品种有毒。定名应准确到种到用药部位,以防混淆,故建议药材名称如下: ●药材正名:Cassia Sophera Semen ●中文名:茳芒决明子 ●汉语拼音名:Jiangmangjuemingzi 1.3 参考文献 [1] 《中药大辞典》(南京中医药大学编著第二版)2168页茳芒、3134页望江南子 [2] 《山东省中药材标准》2012年版望江南 2. 【来源】 2.1原植物简介 豆科决明属植物茳芒决明为灌木或半灌木,高1~2m。分枝多,通常被毛。偶数羽状复叶,互生,叶柄近基部有1个腺体;托叶卵状披针形,早落;小叶5~10对,叶片卵形、长卵形至椭圆状披针形,长1.7~4.2cm,宽0.7~2cm,先端急尖或短渐尖,基部近圆形,边缘有刺毛,上面绿色,下面被白粉,有臭气。伞房状总状花序,有少数花,顶生或腋生;花萼筒短,花托状,萼片5,倒卵形或近于圆形;花黄色,花瓣5,直径约2cm,倒卵形;雄蕊10,7枚发育,3枚退化;雌蕊1,子房柄密被白色硬毛,花柱先端弯曲。荚果近圆筒形,膨胀,边缘棕黄色,中间棕色,长7~9cm,疏生毛。花期7~9月,果期10~11月【1.2】。 2.2 药用部位 茳芒决明的干燥成熟种子【1】。 2.3 采收季节 10~11月果实成熟时采收【1.2】。

关于《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关于《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修订的背景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范》)自2003年颁布实施以来,已有15年历史。随着我国药品研发的快速发展和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药物临床试验及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申办者、研究者、伦理委员会等药物临床试验参与各方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于《规范》的理解不准确,对于受试者的权益、安全保障不足,直接影响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的可靠性。现行《规范》与人用药品注册技术管理国际协调会(ICH)的相关指导原则间存在差异,以及国内外药物临床试验领域新概念的产生和新技术的应用,迫切的需要对原有内容做出相应的修改和增补,适应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修订的过程 为落实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根据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立法计划,自2016年起我局委托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开展课题研究,在参考ICH GCP(E6R2)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形成了《规范》的初稿,经2016年3月、2016年4月两次局长专题会研究后,分别在广州、上海和北京召开了

由医药企业、药物临床研究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等代表参加的会议,广泛听取意见。牵头组织专家组深入讨论,征求直属单位及省局等各方意见后形成了《规范》修订稿。2016年11月送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征求意见。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在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依程序进行TBT通报。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药品研发企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行业协会、直属单位和省局等单位及个人反馈的意见建议1245条,其中,与修订直接相关1121条,其他涉及咨询等内容124条,意见主要集中在伦理委员会(184条)、研究者(446条)、申办者(335条)。TBT通报方面,未收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评议意见。 根据2017年2月局长专题会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和相关方代表专题讨论收集到的意见,修改意见采纳675条,不采纳446条。根据2017年5月和2017年9月两次局长专题会要求,广泛吸纳国际更多临床试验相关的法规和技术指导原则,包括:ICH 临床试验有效性的其他16个指导原则,欧盟的受试者保护、美国的利益冲突管理、日本对临床试验机构要求等临床试验管理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2017年10月两办发布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我局在《规范》的修订中增加了创新意见的相关要求,并兼顾了药品注册相关规定的内容衔接,如试验药物的制备与正在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正在起草的《临床试验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内

心安宁片质量标准起草说明

心安宁片质量标准起草说明 【处方】葛根213g山楂244g 制何首乌183g珍珠粉3g 【制法】以上四味,制何首乌加水煎煮三次,第一次4小时,第二、三次各3小时;山楂加水煎煮二次,第一次4小时,第二次3小时;合并以上水煎液,静置,滤过,滤液浓缩至稠膏;葛根粉碎成粗粉,与稠膏搅匀,烘干,粉碎成细粉,与珍珠粉和适量的辅料混匀,制成颗粒,干燥,压制成1000片,包糖衣和薄膜衣,即得。 【性状】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棕色至棕褐色;气微,味甘。 【鉴别】(1)取本品十片,去糖衣研细至细粉0.3g,加乙醇25ml,超声处理30分钟,滤过,作为供试品溶液。取葛根素对照品适量,加乙醇制成每1ml含0.186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取不含葛根的阴性样品,按供试溶液的制备方法,作为阴性对照溶液。取山楂对照药材0.3g,按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方法,作为对照药材溶液。照薄层色谱法(通则0502)试验,吸取上述四种溶液各5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氯仿-甲醇-醋酸乙酯-水(9;5:5.5:1)为展开剂,展开,展距为11cm,取出,晾干。置于紫外光(365nm),观察荧光。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阴性对照品溶液无此斑点。 (2)取本品20片,去除糖衣研至细粉,取2g,精密称定,置锥形瓶中,加甲醇30ml超声处理40分钟,放冷,滤过,滤液置50ml容量瓶中,用少量甲醇分次洗涤容器和残渣,洗滤液滤入同一容量瓶中,加甲醇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20ml蒸干,残渣加盐酸水溶(1→10ml)20ml,置水浴中加热回流40分钟,迅速冷却,用乙醚40ml分3次(20、10、10)于分液漏斗中振摇提取,合并乙醚提取液,蒸干,用甲醇溶解残渣并转移至25ml量瓶中,加甲醇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再用0.45μm微孔滤膜滤过,作为供试品溶液。取大黄素、大黄素甲醚适量分别加甲醇制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取不含制何首乌的阴性样品,按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方法,制成阴性对照溶液。取何首乌对照药材1.0g,按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方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照薄层色谱法(通则0502)试验,吸取上述5种溶液各4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石油醚(30~60)-醋酸乙酯-冰醋酸(9∶2∶0.1)为展开剂,展开,展距12cm,取出,晾干。置紫外光灯(365nm)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对照药材色谱相应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阴性对照溶液无此斑点。 (3)取本品30片,去糖衣研细至细粉,取2.0g,加氯仿30ml,震荡40分钟,滤过,滤液浓缩至约1ml,作为供试品溶液。取齐墩果酸对照品适量,加氯仿制成每1ml含1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取不含山楂的阴性样品,按供试溶液的制备方法制备,作为阴性对照溶液。取山楂对照药材1.0g,按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方法制备,作为对照药材溶液。照薄层色谱法(通则0502)试验,吸取上述四种溶液各5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氯仿-乙醚(1:0.8)为展开剂,展开,展距为11cm,取出,晾干,喷30%硫酸溶液,于105℃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置日光灯下检视,供试品色谱在与对照品、对照药材色谱相应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阴性对照品无此斑点。 【检查】应符合片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1)。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应性试验以Nova-PakC18柱(4μm,150mm×4.0mm)为基柱,以甲醇-水(25∶75)为流动相;流速:0.8mL·min-1,检测波长250nm,柱温:35℃。理论板数按葛根素峰计算应不低于3000。 对照品溶液制备精密称取葛根素对照品8.26mg,置于10mL量瓶中,加蒸馏水适量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浓度为0.826mg·mL-1的对照品溶液。分别精密吸取上述对照品溶液

森林脑炎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森林脑炎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森林脑炎疫苗系用森林脑炎病毒“森林”株接种于地鼠肾 单层细胞,培育后收获病毒液,加入甲醛溶液将病毒灭活后制成。用于预防森林脑炎。 1 毒种 1.1 毒种来源 卫生部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保存之冻干毒种“森林”株。每3~5年会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应用新分离的流行株病毒攻击,检测“森林”株的保护力,以了解该毒株的有效性。 1.2 毒种检定 1.2.1 无菌试验 毒种启封及每次传代后,均需做无菌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1.2.2 病毒滴定 每正代必须用小白鼠进行脑内滴定。滴度 ≥9.0Lo gLD50/1.0ml方可用于生产。 1.2.3 纯毒试验

生产前须用小白鼠脑内法做中和试验鉴定毒种的特异性,中和指数必须在500以上。生产中如对毒种有怀疑,应及时进行鉴定。 1.3 毒种传代 分正亚代传递。传递代数正代不得超过15代,传代时选用体重10~12g健康小白鼠或乳鼠。每次毒种传代不得少于3个鼠脑。脑内接种病毒,72小时后选择眼结膜正常,有典型战栗、痉挛、肢体麻痹的小白鼠,处死后无菌取脑,并进行无菌试验。如发现污染者,应及时废弃。 1.4 毒种保存 鼠脑毒种收剖经无菌试验后立即保存于-60℃以下,无菌试验通过后方可使用。亦可将鼠脑毒种研磨乳化制成10%脑悬液,分装小瓶,冻存于-60℃以下,无菌试验合格后备用。 冻干毒种保存在2~8℃。 森林脑炎病毒“森林”株属二类毒种,必须设专人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使用前、后记录清楚。 2 疫苗制造 2.1 细胞制备

2.1.1 地鼠 选用2周龄左右的健康地鼠。如发现肾脏异常或有乳糜状腹水,应废弃。 2.1.2 细胞消化及培养 处死地鼠,无菌取肾,加入适量胰蛋白酶液消化。用营养液分散细胞,制备细胞悬液,分装培养瓶,于37℃进行培养。营养液中牛血清含量不得超过8%。 2.1.3 外源因子检查 每生产批细胞留5%(或不少于500ml)悬液作为对照细胞检查外源病毒。该细胞除不接种病毒外,细胞尝试和处理均与生产过程平行进行。至原液收获之日,用显微镜观察,应无病变发生。并用0.2%~0.5%豚鼠红细胞(4℃保存不超过7天)进行血吸附试验,置4~8℃30分钟判定结果;再置20~25℃30分钟再次判定结果,均应为阴性。如有可凝病变或血吸附可疑阳性,在同种细胞上继续盲传,如传出病毒,该批细胞制备的疫苗应予废弃。 2.2 病毒接种和培育 2.2.1 生产毒种配制

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

汉桃叶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 姓名:汪岩学号:S2010210 专业:中药学 汉桃叶质量标准 【中文名】汉桃叶 【汉语拼音】Hantaoye 【拉丁名】Scheffera arboricola Hayata 【来源】汉桃叶为五加科植物白花鹅掌柴(Scheffiera kwang siensis Merr.ex Li)的根或茎、叶,又名广西鹅掌柴,气微,味微苦涩,全年可采,切段晒干或烘干。 【产地】广西 【性状】 植株性状:常绿矮小灌木,略带蔓性。全株无毛。茎圆柱形,幼枝绿色至绿褐色,有细纵纹及明显环状叶痕。老茎灰棕色,栓皮灰白色或呈脱落状。1掌状复叶,小叶5~9片,叶柄长6~12cm,基部扩大抱茎;叶片纸质或咯革质,长圆形至披针形,长5~12cm,宽1.5~5 cm,最宽处在叶基上部1/3处;先端渐尖或少数或尾状渐尖,基部楔形,全缘,边缘向下表面略卷。叶片上面深绿色,有光泽,下面略淡;网状叶脉向上,下表面稍凸出,侧脉叶柄长5~7对。伞形花序顶生,圆锥状排列。苞片卵形,长叶柄长8~l0mm。花序具花叶柄长5~8朵,总花梗长叶柄长4~l0mm,小花梗长2~5mm。花萼光滑或具稀疏毛,全缘。花瓣5,白色或紫色,长1~2mm;雄蕊5,花丝长2~2.5 cm;子房下位,5室,花盘略凸起,柱头5,直立。核果圆形至卵圆形,长约5mm,宽4~5mm,外具棱线。花期2~3月,果期3~5月。生于山坡、灌木丛。 药材性状:茎枝圆柱形,常斜切成厚片或段,长1~3cm,直径0.4~3cm。外表灰白色至淡黄棕色,具纵皱纹及点状皮孔,有的可见半环状叶痕,栓皮常片状脱落。质坚实而稍轻。断面黄白色,皮部薄,木部宽广,致密坚实,放射状纹理明显,髓部质松,或成空洞。叶多切碎,完整者为掌状复叶。小叶柄长为掌状复叶,小叶披针形,革质。先端渐尖,有光泽;,羽状网脉于两面明显凸出;小叶柄长1~3cm。小叶片革质,完整者长圆形至披针形,长5~12cm,宽1.5~5 cm;先端渐尖,基部楔形,全缘并稍向下反卷。上表面灰绿色或灰棕色,下面色略淡。中脉及羽状侧脉向上、下两面凸出。气微,味微苦涩。 【鉴别】 显微鉴别:茎横切面:木栓层为10余列木栓细胞,有的内壁增厚。皮层较宽广,有散在分泌道和石细胞群,近木栓处石细胞连接成环,壁稍厚。较粗的茎皮层内尚有外韧型维管束,其韧皮部外侧有发达的纤维束。中柱鞘纤维束呈半圆形或类圆形。韧皮部较窄,亦有分泌道及纤维束。形成层成环。木质部射线宽1~4列细胞。导管多角形,直径约至50μm。髓部外侧有少数分泌道,薄壁细胞内含有草酸钙方晶及簇晶。叶主脉横切面:上、下表皮各1列,外被角质层,上表皮下有下皮细胞1列,直径较表皮细胞大3~4倍;下表皮有气孔。栅栏细胞短,类长方形,2~3列,海绵组织疏松,二者细胞内均含草酸钙簇晶与方晶。叶肉组织内偶有分泌道分布。中脉上、下表皮各有数层厚角细胞,栅栏细胞通过中脉;维管束外韧型,外围纤维群;薄壁细胞内含草酸钙方晶。分泌道散列。叶上表皮细胞多角形,壁厚,稍平直,略有增厚,无气孔。下表皮细胞垂周壁略呈波状,气孔直轴式。 理化鉴别:本品生药粉末0.5g,以乙醇回流0.5~1小时,滤过,滤液浓缩至1ml;,供下列试验: (1)取滤液点于滤纸上,喷雾高锰酸钾一碳酸钠溶液(0.5%高锰酸钾溶液及1%碳酸钠溶

《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20》全文及起草说明

附件7 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或生产 企业(以下简称为持有人)根据对已上市中药的认知,基于风险控制和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要求,针对在生产、质量控制、使用等方面拟进行的变更开展研究和评估工作。 本指导原则涉及事项包括:变更生产工艺、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变更规格或包装规格、变更注册标准、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有效期或贮藏条件、变更制剂生产场地。对于其他变更,应根据其具体情况,按照本指导原则的基本原则进行相应工作。 按照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风险和产生影响的程度,本指导原则对所述及的变更划分为三类: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重大变更是指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中等变更是指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可能有中等程度影响的变更。微小变更是指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基本不产生影响的变更。对于变更类别可能不清晰的,持有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和研究评估结果确定变更类别,进行相关研究。 本指导原则以国家颁布的相关法规及技术指导原则为基础,基

于风险控制和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要求,通过研究、总结、吸收近几十年来中药生产过程中变更研究的经验和成果,根据中药特点,从技术评价角度列举了目前中药常见变更事项及其分类,阐述了对已上市中药拟进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应开展的相关研究验证工作。各项研究工作的具体要求可参见相应的指导原则。 持有人作为变更研究和研究结果自我评估的责任主体,应按照本指导原则的原则和要求,充分考察研究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影响,在对研究结果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进行变更的实施。 本指导原则所列变更分类是基于对所列情形的一般考虑,仅反映了当前对变更涉及的技术问题的基本认知。对于具体的变更,持有人应结合产品特点,根据研究结果确定变更类别。此外,由于已上市中药变更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本指导原则内容无法涵盖所有变更情况,而且随着工艺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能出现新的变更情况,需要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而不断更新。如果通过其他科学研究获得充分的证据,证明变更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可以不必完全按本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变更研究。鼓励持有人借鉴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协调会( 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Harmonis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ICH)相关指导原则中的“质量源于设计”、“设计空间”、“既定条件”等理念和方法,在加强对产品工艺、质量研究的基础上,开展变更管理相关工作。

人体细胞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人体细胞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一、序言 体细胞治疗是指应用人的自体、同种异体或异种(非人体)的体细胞,经体外操作后回输(或植入)人体的治疗方法。这种体外操作包括细胞在体外的传代、扩增、选择以及药物或其他能改变细胞生物学行为的处理。通过体外操作后的体细胞可用于疾病的治疗,也可用于疾病的诊断或预防。体细胞治疗具有多种不同的类型,包括体内回输体外激活的单个核白细胞如淋巴因子激活的杀伤细胞(LAK)、肿瘤浸润性淋巴细胞(TIL)、单核细胞、巨噬细胞或体外致敏的杀伤细胞(IVS)等等;体内移植体外加工过的骨髓细胞或造血干细胞;体内接种体外处理过的肿瘤细胞(瘤苗);体内植入经体外操作过的细胞群如肝细胞、肌细胞、胰岛细胞、软骨细胞等等。 由于体细胞治疗的最终制品不是某一种单一物质而是一类具有生物学效应的细胞,其制备技术和应用方案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专门性,因此不能象一样生物制品那样制订出适合于每一种方案的具体标准,本指导原则只提出一个共同的原则,具体的申报资料和应用方案应依照本技术指导原则加以预备、申请和实施。对每个方案的整个操作过程和最终制品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实施)标准操作程序,以确保体细胞治疗的安全、有效。 二、申报资料 (一)体细胞治疗制剂的名称、选题目的与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或生产使用情形 1.申请表 2.体细胞治疗制剂的名称及命名依据 3.选题的目的和立题依据 4.国内外有关该制剂的研究现状、生产及临床应用情形(包括专利查询情形) 5.临床应用的风险性评估 (二)体细胞的采集、分离和检定 1.体细胞类型和供体的情形

须指出细胞来源是属于自体、同种异体、异种依旧细胞系。必须提供细胞的组织来源及细胞类别的确证资料,其中包括形状生化或表面标志等。 (2)供体 若体细胞来源于同种异体,需说明供体的年龄、性别,供体必须符合国家对献血员的要求,并提供测试的方法及符合条件的依据。供体必须通过检验证明HBV抗原、抗HCV、抗HIV-1/2、梅毒抗体、细菌、霉菌均为阴性,必要时需说明供体的既往病史、家族史等临床资料。关于那些需通过激活体内免疫功能发挥作用或需体细胞在体内长期存活的体细胞治疗项目,除ABO血型外,还必须对供体做HLA-I类和II类分型检查,并证明与受体(病人)相匹配,同时提供检测方法和依据。 若体细胞来源于动物,必须提供动物的来源,遗传背景,健康证明(如重要病原体,包括人畜共患疾病的病原体),饲养条件,应用此类体细胞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3)细胞系 若采纳细胞系进行体细胞治疗,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主细胞库、种子细胞库及生产细胞库三级细胞库的建立及治理。应详细记述细胞的来源、鉴别标志、储存、估量使用寿命,在储存和复苏条件下稳固性的依据。生产细胞库不应含有可能的致癌因子,不应含有感染性外源因子,如细菌、霉菌、支原体及病毒。 2.体细胞的采集 应对采集体细胞的技术方法的安全性、可行性、稳固性进行充分论证,应提供体细胞采集技术的标准操作程序,应说明采集体细胞的地址/环境,所用的设备和设施、储存和运输的环节和条件,预防微生物及病毒等有害因子污染的方法,预防共用设备和设施可能带来的交叉污染等措施。 3.体细胞的分离 应详细规定分离体细胞用的方法、材料及设备,应提供在此过程中所用的各种材料的资料,假如是购买的原材料,应有供应商/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说明及分析合格证明。 当应用单克隆抗体进行有关操作时,应参照国家药品治理当局有关规定进行。

羚羊角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

羚羊角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 【出处】《神农本草经》 【拼音名】Lingyangjiao 【别名】九尾羊角、角、羱羊角 【名称】Saiga tatarica L.--脊椎动物门Vertebrata,哺乳纲Mammalia,偶蹄目Artiodactrla,洞角科Bovidae。 【来源】牛科动物赛加羚羊Saiga tatarica L.的角。陆栖兽类。体形中等。身长100~140厘米。肩高雄兽为70~83厘米,雌兽为63~74厘米。体重雄兽为37~60公斤,雌兽为29~37公斤。头大。鼻吻显然膨大,故有"高鼻羚羊"之称。鼻孔亦大,且能灵活伸缩和左右摆动,鼻上皮呈皱摺状,上有毛覆盖。额前部分较隆突。眼大。耳短,略圆。四肢细小,蹄低而长。尾短细,下垂。雌兽有乳头4对。夏毛短而密,紧贴皮肤。全身呈棕黄色或栗色。四肢外侧及尾如同身色。脸面部色较淡。背脊中央有狭长的一条,呈肉桂色。颈下方、胸腹部及四肢内侧和臀部为黄白色。冬毛粗长而厚,色较淡,为沙黄色或淡灰黄色。胸腹、四肢内侧几呈白色。唯尾下肛门和腹股沟周围无毛,整年裸露。 雄兽具角,长于眼眶之上,向后微倾。角基部为棕黄色,上部黄白色如腊。角基部之横切面几呈圆形。角之表面约有20个轮脊,轮脊间相距约1~2厘米。角上部至尖端处光滑无轮脊。角全长约28~37厘米。雌兽无角,仅有短的突起。幼兽7个月时即开始长角。 【原动物】赛加羚羊 【药材及产销】本品为羚羊的角。 国内产量不大,今大部系从苏联进口,销全国各地,以上海、杭州、北京、天津、汉口等大城市销量较大。 【性状】角呈长圆锥形,长25~40厘米。全体略呈弓形弯曲,表面光滑,但有细纵纹。通体光润如玉,白色或黄白色,透视有血丝和血斑,基部稍呈青灰色。全角有纵直细纹,除尖端部分外,生有10~20个隆起的环脊,用手握之有舒适感。角的基部圆形,有骨塞名"羚羊塞",约占全长的一半或三分之一。骨塞坚硬而重,横截面四周呈齿状而与外面的角质层密合。全角除去骨塞外均半透明,对光透视角内无骨塞部分中心有一条扁三角形的小孔,直通尖端,俗名"通天眼"(或冲天眼),为羚羊角的鉴别特点。质坚不易折断。气无,味淡。 以角肉丰满、色润、有光泽、质嫩、无裂纹、显有鲜红血斑(称全活羚羊)者为佳。

《中药新药质量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药新药质量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质量研究是中药新药研究的重要内容,对生产过程控制、确定药品关键质量属性、建立质量标准和保障药品质量稳定可控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尚未有专门的中药新药质量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中药新药质量研究,满足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要求,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组织研究制定了《中药新药质量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二、起草过程 2018年5月,CDE启动了本指导原则制定工作,成立了指导原则起草专家组。随后召开了专家参加的指导原则启动会,确定了指导原则的框架和基本要求。会后由专家起草了指导原则初稿。

2018年11月,召开了第一次指导原则专家讨论会,对指导原则初稿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修订,会后形成了指导原则修订稿。通过广泛征求企业、研发单位等业界专家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形成了本指导原则的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起草思路 本指导原则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以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为目标,指导研究者通过对药材/饮片、关键中间体和制剂及全过程的质量研究,构建符合中药特点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中药新药质量稳定可控。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药品质量研究的主体责任意识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中药质量研究提供参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生产企业对药品的质量负有主体责任,应加强中药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研究和质量控制。 (二)坚持传承与创新 中药新药在进行质量研究时应尊重传统中医药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思路和方法,重视基于传统经验的质量识别方法的应用和传承。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中药新药

质量标准起草说明的技术

质量标准起草说明的技术要求A -------------------------------------------------------------------------------- (一)品种制修订的历史沿革 1 、写明品种最初来源、各级标准收载情况及修订情况。 2 、若为不同品种合并统一的应注明两标准主要区别和合并理由(如同方异名等)。 (二)名称 1 、有无变更的历史情况。 2 、未后缀剂型名的,应增加剂型名。 3 、不符合命名原则,除含有“灵”、“精”等外,含有“降糖”、“降脂”、“降酶”、“减肥”、“健美”等暗示疗效和有误导作用及不实之词的均应更名。 4 、须进行更名的应按命名原则推荐至少 2 个以上并经过查询没有与已批准标准中的名称重名的名称供审核用。企业确有理由不宜更名的,可随起草标准草案一并上报审核。 (三)处方 1 、变更的历史情况及原因(濒危、毒性、正名、分列等) 2 、与药典炮制方法不同的炮制品要注明。 3 、药典多品种来源的如仅用其中 1 个或几个来源的应明确,并在标准正文页尾加注(如芥子用白芥子)。所用药材品种,应该引起起草单位的重视。如贯众:药典收载品种为绵马贯众,主要作用是驱虫,故用于治疗感冒的贯黄感冒颗粒中的贯众应明确基源,若涉及基源变更的,需提供历史延用证明性文件或资料。

4 、下列品种应特别注意核查和明确方中用药: 五味子、南五味子;粉萆薢、绵萆薢;寒水石、北寒水石;大青叶、 蓼大青叶;黄柏、关黄柏;金银花、山银花;葛根、粉葛;土木香、藏木香;山楂、南山楂;败酱草、北败酱草;刘寄奴、北刘寄奴;板蓝根、南板蓝根;牛膝、怀牛膝;金钱草、广金钱草;山豆根、北豆根;橘红、化橘红;苦地丁、紫花地丁、甜地丁;紫草、硬紫草;前胡、紫花前胡等。 有的药典新分列品种如金银花,原生产工艺是金银花和山银花按一定比例合并投料的,则应在处方中分列,并明确各自的处方量;如果仅用一种,应以原研单位意见为主;又如海带和昆布,现合并为昆布,可在处方中直接做相应修订并说明即可。 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规定的药材不能随意替代,如山麦冬川射干、龙血竭不能替代麦冬、射干、血竭等投料。 5 、含马兜铃酸成分的品种,国家已规定的关木通( 木通) 、青木香( 木香) 、广防己( 防己) 统一替换,替换后要完善相应的质量标准,除此之外,含马兜铃、天仙藤、寻骨风、朱砂莲的品种还需按补充申请的要求,补做相应工作后报批。 牛黄、麝香必须在标准中明确天然还是人工,熊胆须明确为熊胆还是熊胆粉。 6 、处方中提取物名称应规范,凡与已有国家药品标准一致的,一律靠国家药品标准。只适用于特定品种的提取物,一般以药材名加提取物命名,其标准附在该制剂下,注意黄芩提取物与黄芩苷、苦参提取物与苦参碱等不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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