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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的查报告

关于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的查报告
关于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的查报告

关于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的查报告

一、失地农民的产生和现状:失地农民的产生和现状:

(一)城市化必定向农民征地,因而导致失地农民产生。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民的田地被征占。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87~2000 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26.44万公顷(3395 万亩),其中通过行政手段征地160 万公顷(2400 万亩)这些仅是依法审批的征用数,。尚没有把那些违法侵占、突破指标和一些乡村私下卖地包括在内。据统计,违法占地占合法征地的比例一般为20~30%,有的地方甚至高达80%。这意味着1987~2000 年实际征占耕地数为4000 万亩以上,按人均占有耕地0.8 亩计算,那么建设占用耕地导致失地农民有5000 万之多。按照我国目前城市化进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今后每年需征用农民土地280~300 万亩,若按照城效农民人均占耕地0.8 亩计算,就意味着每年新增加420 万失地农民,十年后失地农民总数将达到 1 亿。由此可见,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

(二)失地农民的现状。城市化进程中产生失地农民是正常现象,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帮助失地农民解决面临的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市场经济建设带来了企业用工方式的市场化,政府传统行之有效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逐渐失灵,于是失地农民问题开始呈现。目前对失地农民安置虽有货币补偿、就业安置、住房安置、划地安置、建立社会保险等形式,但最主要还是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由于对失地农民货币安置只能解决失地农民近忧,难以化解远虑,从而导致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由于我国目前大多数地方对失地农民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的"要地不要人"的城市化模式,失地农民处境艰难,他们的基本生活、就业、子女入学、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缺乏解决的有效途径,他们的长远生计更是得不到制度保障。福州市2000 年征地安置人员为例,其货币安置比例高达82%。浙江省对10 个建设用地项目进行抽样调查表明,在安置的3379 人中,除172 人进入社会保障体系外,其余均为货币安置,其比例高达94.1%。然而,由于征地制度的缺陷

和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导致补偿标准过低,补偿安置费的克扣和分配使用的不合理、安置方式简单和责任不明造成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许多失地农民处于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状态,有些地方的失地农民已到了面临"无路可走,无地生存"的困境。

二、失地农民权益损失分析

(一)农民所拥有的诸多权利和利益,都是附着在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之上,直接或间接地与土地相关联。失去了土地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他们那些与土地关联的权利和利益存在的基础和实现的条件,因而导致那些权利和利益的损害或完全流失。失地农民失去了生活保障、就业机会,失地农民失去了一项重要的财产土地。还会失去与土地相关的其他一系列权益。土地是农民集体赖以存在的物质载体,农民的诸多权利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与所拥有的土地相关。如政府对农民的技术、资金、农资等方面的支持都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获得这种支持的机会。

(二)现有政策、法律的缺陷导致了失地农民应得的权益补偿受到侵害。当前,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还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并且在实际征地过程中,农民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导致的直接恶果是农民的权益受到极大的损害。

(三)法定安置途径的缺陷,导致失地农民失去了再次就业机会。

(四)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使失地农民丧失了基本的"国民"待遇。

三、体现政府的效率和公平,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设体现政府的效率和公平

(一)明确土地是农民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强化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二)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

(三)完善就业保障机制,妥善安排失地农民就业,保证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机制,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

(五)改革征用土地的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征地补偿安金费的监管。

资料来源:

[1]宋斌文,樊小钢,周慧文. 失地农民问题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问题[J]调研世界, 2004, (01) .

[2]温家宝.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依法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在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J]国土资源通讯, 2005, (01) .

[3]张时飞,唐钧,占少华. 以土地换保障: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可行之策[J] 红旗文稿, 2004, (08) .

[4]孔祥智,王志强.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补偿[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4,

(05) .

[5]高勇.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探讨[J]经济学家, 2004, (01) .

[6]周琳琅. 城市化进程中失土农民就业的障碍及对策[J]学术交流, 2003, (12) .

[7]陈信勇,蓝邓骏.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制度建构[J]中国软科学, 2004, (03) .

[8]卢海元. 土地换保障: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的基本设想[J]中国农村观察, 2003, (06) .

关于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政策的案例分析

关于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政 策的案例分析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城市化大步推进,一大批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因而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因政策、制度缺陷等因素影响,失地农民多权益受到侵犯而被损害和流失,为了使城市化不受征地影响,同时又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必须对现行的土地管理政策、土地征用和补偿进行调整,强化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征地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和加强征地补偿费的监管。本文通过对使用案例分析方法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达到政策实施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效果。 关键词:案例分析、城市化、失地农民、政策变革 一、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方法论述 (一)、案例分析方法的沿革 案例分析方法(Case Study)最早源于美国,它于1870年由哈佛大学的兰德尔(Landell)教授首创。1919年,哈佛大学商学院在课堂上开始使用,收到了意外的效果。到了1944年,该校的公共行政研究生院潘德顿(Pandleton)教授把这种方法又运用到了行政管理学中。自诞生以来,案例分析方法在西方的各个学科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案例分析方法被引入中国以来,在经济分析与工商管理教

学与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案例分析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方法,有利于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人才,从而推动中国公共管理质量与水平的提高,适应21世纪中国公共管理的需要。 (二)、公共政策案例的特点和类型 1、公共政策案例的含义 公共政策案例就是公共管理领域内某个管理问题或政策问题的描述和记录。 2、公共政策案例的特点 (1)公共性是公共政策案例的基本特点。 (2)管理性是公共政策案例的另一重要特征。 3、公共政策案例的类型 (1)完全公共政策案例。即记录了某个公共问题政策全过程的案例。 (2)实时公共政策案例。即描述记录正在进行着的公共政策的案例。 (3)未来公共政策案例。即公共政策过程即将开始,案例是对目前正在进行政策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的论证与情报工作的记录。 (三)、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涵义及意义 1、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涵义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是案例分析方法的一种。它是指运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公共政策案例进行辨析,发现和解决公共政策问题,以促进对公共政策认识和研究的深化,改进公共政策实践的一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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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保护调查报告1000字左右 【篇一】农村环境保护调查报告 现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问题愈来愈凸显其重要性。不仅仅是大城市等供工业发达的地方存在环境问题,而今,农村的环境污染也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 经济的发展也给生态环境已经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例如,家里的水不再清澈,泛黑的池水长满水草,随处漂着肮脏的杂物,水里还会出现好多死鱼的现象。查其原因,因为我们村里有了几个小型工厂,化工厂的排污是主要原因。近些年来,农村频频出现这种情景。除此之外,此刻农村开始现代化,居民集中居住,工业增长和依托工业的现代化农业快速发展,所以带来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污染以及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很多的生活污水和乡镇工业废水排入我们周边的水域,从而造成大面积的水域受到污染。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农家使用农药和化肥,以及日常生活的污水,而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伤害,农药、化肥、工业废水中包含很多有害的化学物质,所以,使很多水域造成严重的化学性污染,并且这些难以处理的。 再加上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很多的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从而农村固体垃圾污染加重。目前我国农村每年有很多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并且这地固体垃圾大部分是那些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废旧电池之类的有害物质。 还有,最重要的是白色污染问题。白色污染”的危害:

(一)视觉危害: 散落在环境中的塑料废弃物对破坏了市容景观。如散落在自然环境、街头巷尾、江河湖泊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漫天飞舞或悬挂枝头的超薄塑料袋,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 (二)潜在危害: 1、塑料地膜废弃物在土壤中大面积残留,长期积累,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 2、抛弃在陆地上或水中的塑料废弃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食后,会导致动物死亡。 3、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废弃物质量轻、体积大,很难处理。如果将它们填埋,会占用很多土地,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分解。 4、部分的塑料包含毒性,如果用作餐具或食品包装的材料,这样对人体的健康不利。 5、使臭氧层变薄。 我们对“使臭氧层变薄”这一危害尤其感兴趣。因为塑料废弃物一般存在于地面,而臭氧层存在于天空中,两者相隔那么遥远,怎样会有关系呢经过翻阅资料,查阅书籍并问了一些教师得出:白色污染经过太阳的发照射而把塑料中很多的毒物排入大气层,大气层上头是臭氧层,这样使臭氧层的气体逐渐变薄。我们大家都明白太阳是一种温度可到达上万度的天然发光和发热的“大火球”。当钢铁还未靠进它几千米,就已经化为气体。这么高的温度怎能不破坏地球为了地球不受到大幅度破坏,臭氧层可真是立了大功了。当太阳辅射时,它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的调查报告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法学本科调查报告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的调查报告 指导教师: 论文作者:王萌 学校:大连广播电视大学 专业:法学 学号: 年级: 完成时间: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的调查报告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一个影响面非常广泛的社会问题,是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民生问题,是涉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为了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作者在汇总了诸多资料后,归纳了诸多方面,形成此调查报告。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在北京、浙江和四川等地的调查,在征地或变相征地的过程中,被征地农民的经济损失是非常大的,甚至面临生计断绝的尴尬境地。举一现实例子,四川省蓬安县一位58岁的老农算了这样一笔账:过去因为住得靠近县城,包了城里几家机关食堂的潲水来养猪、养鸡,老俩口一年收入可达上万元。现在土地被征,得了个“城镇居民”的虚名,付出的代价却是不能养猪、养鸡了。虽然得到一万多元的各种补偿,但仅相当于过去一年的收入。年龄大了,就业根本就没有指望,日常生活还不敢动用这笔补偿款,因为万一有个病痛还全指着它。所以,现在生活的窘迫就可想而知了。农民土地被征最早可追溯到10年前,因征地产生的问题一直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由于失地农民大多只能得到一个“城镇居民”的虚名,再加上依照政府的传统思维,农民失地是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这样的认识误区导致征地成为对这部分农民的“最后的剥夺”。 就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现状而言,具权威性且统一性的文件仅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各地政府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采取的政策措施也各有不同,根据某省某县地方政府的调研,归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模式有以下四种: 集体养老保障。大部分农转非村和城郊村,集体经济发展比较快,管理比较规范,集体出资发放基本养老生活费。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大部分村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如养老金交纳人均每月30元左右。一些村给予一定补助,但是有补助的村,农民参保积极性普遍较高,无补助的村,农民参保积极性普遍较低。有的村因经济困难等中途停止了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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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环境污染的调查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2107-79 关于农村环境污染的调查 报告(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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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以及具体管制的不健全,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5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30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然而,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发展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得到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却在与日俱增。 三、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受农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农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环境污染,加大了治理的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影响到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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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路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形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保意识 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针对失地农民保障意识不强、思想顾虑较多的实际情况,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建立咨询中心、开展上门服务等形式,通过作比较、算大账等直观方法,面对面地进行沟通交流和答疑解惑,引导失地农民正确认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争取他们的支持配合。 (二)健全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保配套制度 各地应设置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及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发放和管理,就业培训的实施等;建立适当水平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除了要为失地农民建立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外,还要为失地农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将参加社保作为土地征用的前置条件,安置费由土地管理部门直接移交给社保部门。 (三)加大保障资金的筹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应建立专门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所需资金可以在政府土地出让金中按3%~5%的比例提取筹集,实行专款专用;积极寻求征地补偿资金的多元化发放渠道,确保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到位,应尽量避免征地补偿资金的一次性发放。为应对未来的支付风险,在多渠道筹措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同时,必须不断加强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并积极探索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的新方式,提高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收益率。 (四)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失地农民就业 具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在目前条件下,应多管齐下,积极稳妥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问题。二是加强对失地农民的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地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和形式,将符合用人单位需要的订单式培训与推荐就业相结合。三是鼓励支持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建议把失地农民的就业纳入下岗工人再就业工程范畴,享受工商、税收、贷款、场地、用电等方面的创业优惠政策,使他们也像下岗工人一样能得到政府实实在在的经济扶持。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基本思路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从征地源头开始 要真正规避失地农民的风险,必须整体性地审视整个征地过程,从征地的源头开始进行制度设计。首先,必须改变现行征地制度,商品化运作土地,政府必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现行征地制度下,土地最终按照市场价格流转到用地单位时,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与农民毫无关系。应对此进行根本性调整,将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失地农民的安置,以保证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为真正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和发展问题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其次,完善征地程序,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为征地的前置条件。要从维护失地农民权益和规范政府行为出发,在征地程序上把好失地农民补偿安置关,将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为征地的前置条件,把矛盾解决在显性表现之前。 最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与土地流转过程,监督敦促交易双方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划入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这样做一是可以减少动员农民参保的大量口舌工作;二是省却了大量的核定缴费工作;三是保证了失地农民的参保率;四是征地单位和农民都了解资金的

农民权益保护

失地农民法律保障问题研究——从社会公正视域 摘要:失地农民法律保障问题的产生是任何一个国家从不发达状态向发达状态迈进的必然结果。现代社会中, 挂会公正基本规则要求对失地农民问题进行新的诠释。针对失地农民构建确保扛会公正的土地利益分享法律机制、 劳动就业利益分享法律机制、劳动利益保护法律机制、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农村土地的市场化补偿机制,是当下失地农 民问题的初步解央之道。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公正;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法;社会法 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是任何一个国家从不发达状态向发达状态迈进的必然结果,或者说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只要考察一下当今世界较发达国家走过的社会发展轨迹,我们就可以毫无疑义地得出上述结论。所以,社会各界大可不必为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而?莫名惊诧?,在研究此问题时,需要一些真正意义上的?大历史观?。其实,细致考察我国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和发展轨迹,就可以发现该问题也是符合上述规律的。因为我国失地农民问题的真正产生是在20世纪80一90年代,而其最初发源地也是在江苏、浙江以及广东等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只是后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在十三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以来,失地农民问题几乎成为全国都在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本文试图从社会公正的视域来对失地农民法律保障闯题进行相关的研究。以期抛砖引玉。 ~、社会公正基本规则与失地农民问题 现代社会中社会公正基本规则的完整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平等、自由、社会合作的理念依据和现代化进程以及市场经济的现实依据。【1p6其中,平等理念要求政府应将失地农民问题作为一个主要的社会问题看待。应该充分重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充分重视失地农民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的特殊贡献和牺牲,并通过诸如失地农民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的增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歧视的消除、面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政府作用的充分发挥以及社区管理的转变等印姻诸多方面来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自由理念要求尊重失地农民对于国家所做的贡献和牺牲,并要求国家在土地征用和征收过程中应在法律及政策制定上,体现出对失地农民的特殊照顾。详言之,就是要改革目前征地补偿费分配机制混乱、补偿机制单一、差别待遇明显、产值计算不准确以及实现角色转换的各种机制缺失等弊端,日】充分尊重和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社会合作理念要求失地农民在主张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充分认识到社会发展必须靠相互的合作和沟通始能完成。?个体人只有在社会中进行有效的社会合作,才有可能实现自身的价值。竹【啦!失地农民亦应适当理解和包容政府,并积极支持政府合法合理的社会发展规划。社会公正的基本规则包括基本权利的保证规则、机会平等的规则、按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以及社会调剂的规则。【lp2瑾基本权利的保障规则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现代社会所讲的基本人权亦即生存权的规则。 显然,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就像马斯洛在其著名的?需求五层次论喇中所讲的第一层次亦即?生理需求?~样不可或缺。机会,?实际上是指社会成员发展的可能性空问和余地?。{113,对于失地农民而言,保障其失去土地之后的基本发展机会,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只有这样的保障才有可能使其拥有基本发展的权利,不至于因为国家的?土地征收?或者?土地征用?的公权行为而阻隔或者?断裂?。按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和社会调剂的规则,显然要求由国家对失地农民因做出了特殊贡献和牺牲而进行符合其比例的分配。这种分配不仅体现在初次分配中,还包括在第二次分配中,甚至也包括在最后的?结果公平?条件下不遗余力的照顾失地农民的权益。从某种程度而言,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从社会公正的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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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制度、模式与方向 摘要:社会保障安置是对失地农民的一种可持续安置方式。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安置的运行存在着不可持续性、低水平性、一元性、不稳定性等特征。未来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眼:在保障内容上,应从养老保障和生活保障渐进性地扩展到其他方面;在保障资金筹集上,应将土地出让过程中所有可得的收益尽可能回归农民;在保障机制设计上,应充分考虑保障机制的安全性、长效性和渐进性;在保障立法上,应促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从行政规范性文件走向法律层面。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 一、引言 如何对失地农民进行合理有效的安置是失地农民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被征地农民安置方式不断创新,由原来的农业安置、招工安置和货币安置发展到留地安置、入股安置、住房安置、移民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多种方式。根据国土资源部2007年中国征地移民工作指南及监测体系建设课题《我国征地工作调研分析报告》,1978年以来,全国土地征用共安置农业人口约7280余万人。其中,700多万被征地农民已纳入了基本生活保障或养老保障制度范畴;1200万被征地农民实现了异地安置,600万被征地农民通过招工转非得到了安置,2000万被征地农民通过调整土地得到了农业安置,其余2780万人以货币安置为主,辅以其他形式的安置。 以上各种安置方式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发挥了积极的社会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如招工安置方式由于安置企业生产经营的不稳定以及被安置失地农民的素质不高,存在失地农民被安置后就下岗的状况,失业风险较大,大部分失地农民不愿接受;农业安置方式因土地承包法的限制引致矛盾重重而难以操作;留地安置方式只能在耕地多的地方实行,并且农地资源分配存在困难;土地入股安置方式往往面临未来巨大的风险。一次性货币补偿(俗称“一脚踢”)安置是近年来在社会上普遍推行的一种方式。这种安置方式按平均产值的N倍给付,简单易行,操作方便,但仍难以保障失地人口的长远生计。可以说,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失地农民群体呈现日益庞大的趋势,失地农民的分散性个体风险也逐渐演变为群体性风险。仅仅对失地农民进行一些“快餐式”安置会对他们未来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埋下了深深的隐患。因此,失地农民问题的解决需要正视问题本身并积极探讨可持续的安置方式。而社会保障安置应当是一种相对具有可持续性的安置方式,值得尝试和探索。

环境作文之农村环境保护调查报告

农村环境保护调查报告 【篇一:关于农村生态环境的实践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生态环境的实践调查报告 姓名:李娟 学院:人文学院 班级:汉语言091班 学号:5000209081 中文摘要: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 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的总称, 是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生态环境问题是指 人类为其自身生存和发展,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对自然环 境破坏和污染所产生的危害人类生存的各种负反馈效应。人是生态 系统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人类活动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一方面,人类活动增大了向自然索取资源的速度和规模,加剧了自 然生态失衡,带来了一系列灾害。另一方面,人类本身也因自然规 律的反馈作用,而遭到“报复”。因此,环境问题已成为举世关注的 热点,有民意测验表明,环境污染的危胁相当于第三次世界大战,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生态环境问题都已成为制 约经挤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导言: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农民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这有悖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 本目标。作为世界上著名的农业国,我国农村地域占国土面积的比 例是较高的,农村地域辽阔广大,搞好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于 幅员辽阔广大的农村乃至受其牵连或影响的城市的生态环境的改善 和占总人口70%以上的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生态型、园林式、国际 性旅游休闲度假区”的城市发展定位,坚持环保优先、城乡统筹发展,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把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农村环保的 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断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 力度,着力解决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活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 农村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实现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持续快速发 展目标。 正文:经过调查,农村生态环境存在很大问题:

申请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报告

申请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报告 关于申请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棠委会本次会议报告我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依法征迁,大力度维护失地农民权益。为进一步维护失地农民经济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区建立土地规划 委员会管理制度,所有涉迁项目必须上会研究。制定严格的征迁安 臵补偿、安臵区及配套等统一建设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和1 人均收入增长情况,及时调整和提高征迁补偿标准,最大限度地保障征迁群众的利益。严格执行征迁工作程序,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对于不按规定履行征地程序的、不落实失地农民安臵补偿和 养老保障政策措施的,不予受理审批征地。此外,为确保失地农民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落实到位并及时足额支付,在每年的预算中,土 地出让支出预算优先安排征地拆迁资金预算,依法依规及时支付农 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资金现 象发生。 (二)实施就业帮扶,多举措施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优先组织失地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失地 农民掌握一技之长,推行与用工企业对接的订单式培训、定向输出,拓展失地农民转移就业渠道,提高就业率。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失地 农民就业,为失地农转城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建立完善小额 贷款担保政策,降低担保门槛,提高贷款额度,为失地农民创业提 供资金支持。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失地农民,积极安排公益性岗位,

如城-管、治安、交通协管、环卫、巡防员等,对失地农民进行就业 安臵。2012年以来,全区已累计扶持失地农民就业创业112人,专 门针对失地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258人次,发放培训 补贴37.74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1笔,发放贷款资金248万元。 (三)落实社保制度,多渠道保障失地农民生计。为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区政府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于2012 年12月出台《xx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细则(试行)》,2 将全区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低于全区人均耕地面积30%以下的年 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农民纳入养老保障,年满60周岁及以上 的直接享受养老保障。设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从2017年 4月28日以来依法征收耕地,按每亩3万元的标准收取。失地农民 年满60周岁可每人每月可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养老金待遇 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建立物价上涨调整机制,失地农民养老金从90元/月,提高至目前的132元/月。此外,对经 济困难的部分失地农民优先纳入低保范围。2012年以来,全区应参 加养老保障的失地农民10969人,目前已参保10969人,参保率为100%,其中3243人领取被征地养老金1138.55万元,平均月养老金 约217元;应征收专项资金涉及的土地面积9365.62亩,应落实专 项资金2.7亿元,已划入财政专户资金2.45亿元,入库率为 90.74%。在专项制度保障的同时,我区还积极将失地农民纳入城乡 养老保险体系予以保障。截至2017年,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的失地农民人数9385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人数1877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启动以来,虽然相关制度措施逐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但此项工作开展还不到位,社会 保障效果还不太明显。 (一)宣传发动有待进一步加强。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方面的政策宣传还不到位,各职能部门间工作合力还未形成,基层工作人员特 别是部分村居主干作对政策不熟悉,面对群众的政策咨询

关于农村环境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环境调查报告 篇一:关于农村环境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环境调查报告 一、现代化的农业生产造成了各类污染。 (一)生活垃圾污染 1农民的环境意识较差,农村生活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柴草乱堆、污水乱流、粪土乱丢、垃圾乱倒、杂物乱放、畜禽散养”等问题普遍存在,不仅影响镇容村貌,还对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一定的污染。 2垃圾成分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可以就地化解、循环使用的,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得塑料和电子等产品产生的难以降解的废品占比例越来越大。 3农村成为城市垃圾的转移地。由于农村天地广阔、管理松散,往往成为城市转移生活、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工业、医疗卫生垃圾的选择地。 4村镇布局不合理,环卫基础设施、垃圾收集房基本配套,生活垃圾绝大部分未能实现无害化处理,造成某些乡镇特别是中远郊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多在生活区、生产区、农田、河边等处堆积。据统计城市人口每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量是0.8—1公斤,农村的人均生活垃圾量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比城市应该低一些,但是农村人口众多,垃圾又得

不到及时处理,日积月累垃圾量非常惊人。 (二).水污染 目前,我国城市供水水质有20%不达标准,而农村供水的不达标率则是50%。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饮用水的污染主要来自无机亚硝酸盐及农药、腐植酸、藻毒素、氯化消毒副产物等四类有机物。许多研究表明,饮用含有病原体或有机物污染的饮用水对人体的健康危害巨大,往往会给人带来血液性疾病,并与肝癌、胃癌、食道癌的发生存在相关关系。目前,由于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农村人口饮用水和灌溉水在水质、水源保证率以及用水方便程度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农民反映强烈。主要表现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目前各乡镇污水管网基本不配套,绝大多数无序排放。大量的农村人口仍饮用苦咸水、受化肥农药和细菌污染的污水;沿河、湖圩区灌溉水受到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农村大量的手压井遇到一般干旱年份便无水可取,饮用水水源保证率不够。 造成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是工业、生活排放废水及农业退水污染。农业退水污染是因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所致。此外,集约化养殖业对水环境的污染问题也日益突现,畜禽粪尿直接排入,生活垃圾的随意丢放,进一步加剧了水体污染。 二.农业面源污染 (一)畜禽粪便污染

关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关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2010-12-29 河南城建学院李海洋 摘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的生存、发展和就业的权利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而目前的安置模式普遍存在补偿数额低,风险不确定等因素不能很好的解决失地农民面临的问题,只有通过"土地换保障"的思路才能妥善的安置失地农民,让他们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一系列成果。 关键词失地农民、土地换保障、社会保障 随着国家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如何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显得日益紧迫。失地农民由于失去土地,在生活上如果得不到合理的保障,不仅会造成社会隐患也会阻碍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一、失地农民的现状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城市空间迅速扩大,为保证城市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大量的土地被征用。目前,我国已有被征地农民4 000多万(章安友,2004)。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从2001年到2010年,全国还需要安排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其中90%以上为集体土地需要征用。按照目前全国人均耕地水平和现阶段每征用1亩耕地大约造成1.4个农民失去土地进行测算,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将有近2 600多万被征地农民需要陆续安置,年均需要安置失地农民260万人左右。 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随之也流失了与土地相关联的一系列权利。因为土地被征用之前,农民主要靠土地来养活自己,土地是他们的立命之本,失去土地就相当于失去了生活的基本来源;而且农民一直是以土地为劳动对象,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工作;再者,土地本身就是一笔财富,如果农民利用的好是可以为他们带来增值的,这就意味着农民失去土地后也就失去了一项经济价值极高的财产权利;最后,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了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这会间接导致村级干部的寻租行为。可见,土地的丧失会对农民带来不利的影响,如果不及时有效地安置好这些失地农民将会阻碍国家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 二、建立失地农民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开题报告)我国农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以A市为例

我国农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以A市为例 行政0809(08730543)李晶 1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速度明显加快,城市的快速扩张侵占了大量的良田,导致了短时间内产生大批失地农民。中国农民世代依靠土地维持生计,受制于中国农民的知识结构和生产生活技巧,加上生活习惯被改变,农民失去土地导致的问题十分突出,失地农民知识能力无法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步伐,加上国家政策和相应保障机制的缺失,农民在获得城市户口的同时却无法享受城市户口的待遇,农民权益的侵害时有发生,导致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甚至有部分农民因此而难以维持生计。 A市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东连嘉兴市,南邻海宁,西毗德清县,杭州余杭区,西北接湖州南浔地区,北界江苏吴江。至2008年底A市辖9个镇,3个街道,178个村民委员会,41个社区。A市地处东南沿海属于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水丰沛,日照充足。但是,由于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尤其是桥梁道路建设等公益事业用地以及越发火热的发地产开发项目和大型工厂的建设,A市失地农民越来越多,政府在增加了财政收入的同时给社会的治安稳定带来了新问题。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没有保障,没有依靠,徘徊在城市的边缘,成为种田无地、投资无钱、就业无路、保障无门的“四无”状态的农民,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更不利于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 本文所指的失地农民多指因失去土地导致生活质量下降的农民,如何保障这部分群体的利益以及成为这个社会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本研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2文献综述 2.1我国失地农民的概念 康岚在《失地农民被征用土地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一文中指出,失地农民是指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城乡建设征用农用地所产生的失去土地集体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农业人口。综观目前对这一类失地农民社会问题的研究,大多数研究建立在“社会排斥”和“社会融入”这两个相互补充的理论概念之上。有关失地农民社会排斥的研究,

关于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

2012年第04期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No.04,2012 第28卷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 Vol .28(总292期) Total No .292 收稿日期:2012—01—01 作者简介:王丽萍(1969—),女,黑龙江佳木斯人,佳木斯大学公共外语部,副教授,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宋琦(1961—),女,黑龙江佳木斯人,佳木斯大学社科部,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项目简介:2011年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 (YJSCX2011—367HLJ )。关于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 王丽萍1 ,宋 琦 2 (1、2.佳木斯大学社科部,黑龙江佳木斯154007) 摘要:针对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现状,分析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失地农民权益的途径。关键词:城市化进程;失地农民;权益保护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2)04—0151—02 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稳定的增长, 而产生失地农民也是必然现象。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提速,失地农民的数量急剧增加,由于种种原因,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形成了庞大的弱势群体。所以, 失地农民的权益保护问题是城市化进程中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 一、失地农民的现状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1年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指出,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用了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 失地农民数量迅速增加。目前,中国失地农民的总量约5000万人, 而且仍以每年300万人左右的速度递增。依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到2030年,失地农民将增至1.1亿人左右。抽样调查显示, 失地农民生活困难的占60%,有81%的失地农民对未来生活担忧,其中担忧经济来源的失地农民占63%,担忧养老问题的失地农民占72.8%,担忧医疗问题的失地农民占52.6%。农民的生存与发展、 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没得到妥善解决,农民上访中有60%与土地有关,其中30%又跟征地有关。 二、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1.土地所有权不明确 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具体可分为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村集体经济 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所有。出现了所有权主体的混乱。在征地过程中, 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不清晰,导致征地过程中最终的土地处分权完全集中在乡镇政府手里,对于土地转让,农民只能被迫接受, 而且由于监管不严,中间多出现腐败现象。征地多出于政治考虑或当地的招商引资考虑,并没有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引发了诸多的社会问题。 2.征地制度不健全 (1)征地界限不明,征地程序不规范 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界定公共利益包括哪些,政府部门拥有了对公共利益的解释权。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提高政绩,把商业性和公益性的土地征用混杂在一起,不顾农民利益低价征地,并且征地程序不规范。我国征地主要包括申请和实施两个法律程序。申请程序是政府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实施程序是项目的论证及相关手续。但是作为被征地的主体,拥有土地使用经营权的农民, 却没有参与征地过程,整个过程只有政府在主导。这就使得农民在补偿安置中没有他们的声音, 农民的权力和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导致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受损。 (2)补偿费分配不合理,补偿标准低 我国目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很混乱,加上户籍管理的不规范, 人口的总数及各自应分配的费用很1 51

2020农村环境保护调查报告范文

2020农村环境保护调查报告范文农村环境是新农村建设亟需关注的重要内容。农村环境保护不仅是关系到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面貌、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体现。为了解农村环境状况的基本情况,我借助今年假期,对我的家乡淮南市潘集区的农村进行了一次调查。通过大约一周时间的调查,我对所调查的农村环境现状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直观的了解,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经过实地走访调查,我深刻的认识到了环境工作在农村建设的艰巨性和重要性。现在,我对以下几个重点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调查分析: 一、农村环境现状 在调查中感受到了各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可喜成绩,特别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地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积极探索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积极促进农村环保工作的开展,以循环型、节约型、生态型农业为理念,树立了一批很好的样板。 1、创建生态文明村,已成为农村环保工作的亮点。各地按照“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许多村庄经过综合治理,硬化了村庄主干道;村落周围

建立绿化带;修建垃圾收集设施及排污水沟;清洁能源被广泛推广;家庭禽畜养殖实行圈养,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得到无害化处理和化利用。 2、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已开始得到治理。许多地方采取科 学划定禁养区,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通过积极建设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化。 3、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各地 加大了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对重点流域、区域的电厂企业、食品酿造企业、化工工业进行了深度治理和结构调整。面源污染防治得到重视。重点开展了农村化肥、农药使用情况调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开展农村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有机肥料加工厂,将畜禽粪便加工成高效有机复合肥。 4、农村沼气和秸秆综合利用等农村节能减排技术得到推 广。近年来,各村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投资主体作用和农村信用 社的融资主渠道作用,有效破解了沼气建设的资金瓶颈。把沼气建设与生态家园富民行动、村村通、植树造林、扶贫开发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新农村建设方面进行了有 益探索。 近年来,为从根本上解决秸杆对农村带来的污染,为秸杆的

失地农民办理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办理规定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手续。被征地农民参保应提供以下资料:(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二)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三)填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四)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经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证》。(三)终止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达到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各被征地村(社区)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核定待遇。为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就业与社会保障机制,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失地农民就业与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发号)有关规定,就《失地农民证明书》的发放,制定本办法。 一、《失地农民证明书》的发放对象

根据《县失地农民就业与社会保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失地农民证明书》的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县农业常住户口,在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因县城城区规划、工业园区和国家及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等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家庭承包耕地全部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使用,被征地时按政策规定拥有或可以分配责任田且征地时年满18周岁以上的农村在籍人口。 二、《失地农民证明书》的办理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符合失地农民认定条件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县失地农民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国土资源所、县农业局各一份); 2、申请认定人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认定人员家庭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征用土地情况证明材料。 (二)村委会初审。村委会受理申请后,组织人员登记并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情况,并成立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及其他人员参加的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对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应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7天以上,广泛听取意见,提出初审见,上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经评议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 (三)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核。乡镇土管人员通过入户丈量、核查土地使用资料等方法,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耕地征用情况进行核实,签署审核意见。

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摘要]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地农民的规模越来越大,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着补偿标准低、分配混乱、部分失地农民丧失“国民待遇”等问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使他们平等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0)05-0062-05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土地被征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失地农民的数量越来越庞大,由于各种原因,因征地而引起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使他们能够享受到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需要。 一、我国失地农民的基本状况 失地农民一般是指在城镇化过程中失去全部或大部分

土地的农民。农民失地的问题早就存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都征用了大量的农地。但是,由于当时实行的是集体经营土地方式,没有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90年代初曾发生过两次“圈地热”,失地农民问题就已经产生,但在政府计划安置下,农民失地的问题和矛盾没有激化。直到2000年以后发生了第三次大规模“圈地热”,城镇扩张、工业区等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急剧膨胀,加之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多的土地以种种合法的或非法的、公开或隐蔽的形式变为城镇建设用地,导致了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并形成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由于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使他们成为一个弱势群体和被边缘化的群体,同时,也成为产生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农民失地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后,便成为各界关注的社会问题。 严格地说,农民失去土地的途径很多,而城镇化是农民失地的主要根源。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失地的主要形式有以下两种:一是城市近郊大量土地被征用。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民从土地上被剥离出来,成为失地农民,并且规模迅速扩大。土地被征用是当前农民失地的主要途径,也是产生失地农民的主要原因。二是隐形市场化带来的土地流失。主要是指由于法律上某种“漏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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