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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矿井测量管理办法

xxx矿井测量管理办法
xxx矿井测量管理办法

xxxxxxx公司

矿井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矿井测量管理,更好地发挥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测绘保障作用,杜绝因测量工作失误造成安全隐患,依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等技术标准,结合xx公司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各生产矿井。

第三条xxx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各矿井的测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各矿井对其测量工作及其完成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四条各生产矿井必须具备以下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1、部门和个人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业务联系制度;

3、测量成果质量、安全隐患定期分析排查制度;

4、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管理制度;

5、测量仪器、工具管理制度;

第五条矿井测量工作采用统一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

第六条矿井井下最远点的点位误差以不超过±1.2m为限,能够满足打钻注浆、抢险救灾等特殊采矿工程的需要。

各矿可结合矿井实际,采用误差预计的法,确定合适的测量精度和测量法。

第七条各生产矿井应当组织并完成下列测量工作任务。

1、井田区域控制测量,近井网(点)测量;

2、矿井联系测量、井下各等级控制测量;

3、井巷工程施工测量、贯通测量;

4、地表与岩层移动观测、“三下”采煤观测;

5、各种矿井测量图的测量、编制、填绘;

6、职责围的技术报告、报表、图纸的填报;

7、测量成果资料档案和管理。

第八条重要矿井测量工作开始之前,必须对所要使用的仪器、工具进行检验和校正。矿井应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保养、校正,每年必须对所使用的仪器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保证其精度满足要求。

所有测量作业,包括外业和业,都必须独立进行两次以上或有多余观测(有检核条件),坚持复测复算。

第九条主要测量工作(项目),如近井网点测量、矿井联系测量、井下基本控制测量、矿区地形测量、地表及岩层移动观测等完成后,都必须具有专项测量工程设计及技术报告、计算资料、成果表和测量原始记录资料。

第十条各矿井每年进行一次矿井测量技术总结,并编制年度矿井测量技术总结报xxx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十一条矿井井上、下永久性测量标志,实施挂牌管

理,标志牌上应标明本点的点名、底板高程等信息。

任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井上、下永久性或临时性测量标志及其标志牌,确需移动时,永久性测量标志必须经本单位测量业务部门同意和矿总工程师批准,临时性测量标志必须经本单位测量业务部门批准。

井上下各类测量标志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当测量标志经批准确需移动或被破坏时,必须及时进行补建补测,保持测量标志完好。

第十二条生产矿井必须具备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煤矿测量手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完整的测量成果成图资料。

第十三条矿井测量业务部门必须适时做好各类测量预报(包括贯通通知书、过老空、老巷通知书及其它安全生产业务联系通知书),并及时送达各有关人员和单位。

第十四条矿井测量业务部门必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测量成果质量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分析,并将分析排查结果报xxx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十五条xxx公司生产技术部对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井测量工作及其成果、成图,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落实。

第十六条矿井必须配备足够的测量技术人员和满足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保证能够正常开展矿井测量技术工作。

第二章井下控制测量

第十七条井下控制测量应当依照《煤矿测量规程》和《煤矿测量手册》的规定,分级布设,各级井下控制导线必须布设成闭合导线、附合导线或复测支导线。

第十八条井下永久性测量标志,应当设在井下水平和主要上下山巷道中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的地点,采用金属预制标芯,稳固埋设。井下所有导线点用红漆涂红,并以导线点为中心画一个直径20cm的圆。

第十九条井下基本控制(首级控制)测量,对于井田一翼长度大于1000m的矿井,采用7″级导线精度;500~1000m的矿井,采用15″级导线精度;小于500m的,可采用30″级导线精度。

各等级控制导线不得采用半测回数据进行计算并作为导线最终成果。

第二十条井下控制导线应随开采围的扩大及时延伸:基本控制导线应每隔300m~500m延长一次,采区控制导线应随巷道掘进每30~100米延长一次。掘进工作面距水、火、瓦斯等危险区边界60m前,亦应及时延伸井下控制导线。

第二十一条延伸井下控制导线时,必须依照《煤矿测量规程》的限差规定,对起测导线点进行检查测量,并在记录簿上记录检查测量数据。

第二十二条井下经纬仪导线的测角、量边、量高的法

和次数,必须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相应规定,当井下测量条件困难时,必须采取保证测量成果精度的相应措施。

第二十三条井下测量原始记录,应使用正规的、专用记录本,记录容必须能正确反映现场作业实际情况。记录项目除应包括经纬仪导线各测站的观测数据外,还应包括:测前检查、重测或改动原因、示意图、测量地点、测量日期、观测者、记录者、使用的仪器等容。

当采用电子记录时,应及时将原始数据导出,并按资料管理要求妥善保存。

第二十四条井下经纬仪导线的计算,必须使用正规的计算手簿、计算用纸或经过检验可靠的计算软件,由两人以上分别独立进行,即分别独立检查和摘录原始观测数据、分别独立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必须经逐点核对无误。

计算资料或计算手簿容应包括:测量地点、测量日期、计算者、对算者、计算日期、计算略图、观测数据来源、起算数据来源、各导线点平面坐标、高程等。

第三章巷道开口和中腰线标定

第二十五条巷道开口,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签字的开口通知书,否则,测量人员不得标定,巷道不得施工。

第二十六条开口通知书应提前三天送达测量业务部门,特殊情况时,也应有足够的测量准备时间,以保证测量数据和结果的正确性,否则,应予延期标定。

第二十七条标定巷道开口之前,矿测量业务部门必须对开口通知书的有关数据进行检查核对。

第二十八条井巷开口主要容应包括:巷道名称、巷道用途、开口位置(平面坐标和高程)、掘进位和坡度、巷道设计长度、标定日期,测量数据检核者及矿有关部门签字、矿总工程师签字。通知书要求按规定格式填写,做到容齐全、清晰、准确。

第二十九条标定巷道开口前,必须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收集有关测量资料,对测量资料进行检查,对设计图纸进行检查核算,确认测量资料和设计数据无误。

二、计算标定数据,实地检查所利用测点的正确性。

三、存在下列问题时,不得进行实地标定,巷道不得开口施工。

1、对设计图纸和数据有疑问或设计数据有错误。

2、设计巷道将穿跨老空老巷及水、火、瓦斯等危险区,存在安全隐患,而无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条巷道开口位置和向的标定必须独立进行两次。

新开口巷道,在掘进4~8m时应重新进行标定。

巷道中腰线延伸时,必须对原来的和新设置的中腰线点进行检查。

巷道每掘进100m,应至少进行施工导线测量一次,并对中腰线点进行检查调整。

中、腰线点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40m。

腰线点间的距离不得大于40m,且在巷道帮上画出腰线。

用激光指向仪指示中、腰线时,测量部门要根据标定数据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标定通知书。通知书要标明激光距巷道中、顶、底、腰线的尺寸,说明法线距离或铅垂距离并附有示意图。施工单位要根据测量部门提供通知书尺寸进行施工。

巷道中腰线点必须有明显标志,中腰线标定后,中腰线点应在现场交由施工队管理。当怀疑中腰线点移动或发现激光偏差时,施工队应及时通知测量业务部门,人为破坏的,应追查责任并及时纠正。

第三十一条井下经纬仪导线测量数据和标定、检查测量数据,必须正确记录在原始记录本上。

第三十二条未经测量业务部门标定而擅自施工的巷道,出现的安全或质量事故,由批准施工的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对此类巷道,测量业务部门应及时向矿领导报告,并

实测填图。

第三十三条各类停掘、恢复掘进和变更设计通知书,有关部门都必须提前向矿测量业务部门送达经矿有关领导签字的“变更设计通知书”、“停掘通知书”、“复工通知书”。

测量业务部门在接到上述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变更、复工标定工作,对停掘的巷道,必须在收到“停掘通知书”两天,测量停掘位置并填绘在施工进度图上。

第三十四条施工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测量业务部门必须发放安全或业务联系通知书,通知矿总工程师和安监、通风、调度、掘进等部门以及施工单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一、掘进工作面距将要穿、跨老空、老巷或距水、火、瓦斯等危险区边界20~30m(突出区煤巷掘进60~80m),快速掘进50m(突出区煤巷掘进100~120m)之前。

二、掘进工作面距各类保安煤柱边界、矿井技术边界20m(快速掘进50m)之前。

第四章贯通测量

第三十五条重要贯通工程(指通过两井间、或贯通路线闭合长度在3000m以上的井巷工程贯通测量,下同)施工案,一般应由矿施工主管部门提前二个月通知测量业务部门,由测量业务部门做好贯通测量的准备工作。

第三十六条重要贯通测量必须编写“贯通测量设计书”,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报上一级测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七条贯通测量必须独立进行两次。最后一次标定贯通向之前,必须完成两端导线的复测复算和精度评定,并达到贯通测量设计要求。最后一次标定贯通向时,剩余贯通距离不得小于50m。

贯通测量的预计误差一般采用中误差的两倍,误差预计中的各项测量中误差,原则上应采用本矿积累和分析的实际数值。

第三十八条重要贯通测量最后一次标定前,应向上一级测量业务主管部门通报贯通测量情况,其容包括:贯通工程名称、施工式、剩余贯通距离、贯通测量精度。

第三十九条当贯通巷道剩余20~30m(突出区煤巷掘进60~80m)、综掘巷道剩余50~60m(突出区煤巷掘进100~120m)时,测量业务部门必须及时填写“贯通通知书”,通知矿总工程师及生产、安监、通风、调度、开拓掘进等部

门和施工单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第四十条重要贯通测量在巷道贯通后,必须及时连测两端导线,计算各项闭合差,评定贯通精度,编写贯通测量技术总结,报上级测量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由生产矿和其它施工单位共同施工贯通工程时,由生产矿负责、其它施工单位协助进行贯通测量工作。其它施工单位单独施工贯通工程时,贯通测量工作谁施工谁负责,矿负责协调工作,创造必要测量条件。

当生产矿和其它施工单位对贯通测量工作发生意见分歧时,由上级测量业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四十二条贯通工程的允偏差做如下要求:

横向偏差不得超过0.5m,纵向偏差不得超过0.3m,采区皮带(运输)巷道的横向偏差不得超过0.3m。

第四十三条巷道贯通后,矿井应当组织贯通测量工程验收,对贯通精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可根据贯通测量工程大小,由矿井给予相关人员一定奖励。

第五章采掘工程平面图的交换

第四十四条为掌握矿井采掘动态、进行矿井技术设计、技术改造和矿井正常生产活动,各生产矿井都必须按规定绘制并定期报送交换图,交换图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的基础上进行绘制。

第四十五条交换图绘制的其它技术要求,执行《煤矿测量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等技术标准。

第四十六条生产矿井测量业务部门负责本矿交换图的填绘、校审和与上级测量业务部门的交换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交换图填绘后,首先由矿测量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审,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查并签字后报出。

第四十八条矿井交换图在每季度(本季度未下月5日前)与xxx公司生产技术部进行交换,交换份数目前暂定为壹套纸质图,交换式和份数需变化时,以xxx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十九条各生产矿井对所报交换图的质量负直接责任。交换图必须清晰、全面、准确地反映出截至上报之日矿井井下所有采掘工程实际情况,杜绝错填、漏报或虚填、瞒报现象的发生。

第六章测量成果成图及资料档案管理

第五十条各矿应建立计算机软件、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保持计算机硬件、软件运行正常,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删除和丢失,确保测量数据的安全;各矿每季度对测量图及测量数据进行一次备份。

第五十一条生产矿井应当实现测量资料档案化管理,所有资料应分门别类、装订成册、统一编号、装入专门卷柜,有索引有目录,查找便。

第五十二条矿井测量成果资料包括:基本矿图、专用矿图、井上下各种测量原始记录、计算、成果台帐、技术报告,测量信息系统软件,存储在计算机硬盘及其它存储介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图纸资料、数据报表、报告、文函等。

各矿应制定测量成果资料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工作,做好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防蛀、防盗、工作,避免测量成果资料丢失、损坏、泄密。

第七章考核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除纳入安全“双基”和质量标准化考核体系外,各矿井的测量工作凡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对矿井主要负责人罚款100元/处(次),总工罚款200元/处(次)。

第五十四条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的视为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将按照《xxx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xxx〔2013〕193号)进行责任追究。

矿井贯通测量报告

矿井贯通测量报告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一、工程概况: **矿为解决井田北翼146采区的通风问题,以保证采区接替和提高矿井的生产能力,根据146采区、 北二风井设计方案,分别在-120水平北大巷开凿146轨道上山,在***处开凿北二风井。轨道上山起坡标高为,坡度30°,掘至±0水平起平掘±0车场,再向南掘±0总回风巷。北二风井地面井口标高为+,坡度-25°,掘至±0水平后起平,掘±0回风巷,两项工程成直线贯通。 按《规程》规定,贯通相遇点水平重要方向的允许偏差为高程方向上的允许偏听偏差为该贯通工程导线全长4540m,属于测量范围内的重要贯通工程。 二、贯通测量的基本情况:

三、贯通测量方案选择 1、导线施测路线: 本项工程为两井重要通风通工程,导线分别从地面平面控制导线10″级(N2近3、N2近2、N2近1)开始经北二风井至±0水平平巷。井下由导线15″级基点(S7 S6S5)往北经-120北大巷、146轨道上山、上部车场、±0回风巷,施测15″级导线。在此基础上按设计标定巷道中线和坡度,掘井待巷道贯通后自成闭合。 2、导线点的布设: 临时点用涌铁片,其规格厚2mm,宽20mm,长40mm,孔径 15mm;永久点20mm长的圆铁,孔径15mm,导线点全部设置在巷道顶板砌碹好和坚固的岩石上,选点时根据巷道的具体情况,尽量布置长边。 3、测量仪器的选择及水平角观测方法和限差: 本工程选用苏光J2经纬仪,采用测回法观测水平角。每站采用一次对中,左角两个测回的方法测量,测量时,测回间变换度盘90°,仪器站上垂球对中,前后视用觇标垂球对中,按规程》规定的限差要求,用一测回中半测回互差不大于20″,两测回间互差不大于12″。

煤矿测量管理规定制度

塔甸煤矿测量管理规定 矿属各单位: 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实现测量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其更好地为我矿安全生产、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掘巷道中腰线管理规定: 1、各开、掘队技术员为中腰线管理具体负责人员。开掘区队应根据工程科下发的业务联系通知单,在开工3天前向地测部门提出放线申请并填写信息联络单,由于滞后所造成的不能给线由区队负责。 2、区队遇到中腰线损坏需要再次放线的情况,应第一时间告知地测部门。 3、区队应做好施测前的准备工作并应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测量,测量结束后要及时、准确地掌握相关巷道施工数据。 4、若出现测量人员到达现场而现场不具备放线条件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每一次扣技术主管考核分1分;不能准确掌握相关巷道施工数据的扣技术主管0.5分;测量人员不能及时服务区队,影响生产的罚测量组成员每人200元,情节重的由矿领导从处罚。 5、施工单位应对给定的导线点和中腰线点进行格管理与保护,任人不得随意破坏,对出现破坏中腰线点的情况,给予相关单位2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员罚款200元,并罚该区队队长、书记、技术员各100元。 6、巷道中腰线应格根据现场和生产技术科设计巷道参数放设。

7、中线点应成组设置,每组不少于3个测点,点间距应不小于2m。开拓巷道腰线点应根据巷道设计断面尺寸定在拱基线,掘进巷道腰线点距底板1.6米。 8、新开工巷道中腰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测量技术人员给定中腰线,当巷道掘进40至60m时,由测量人员再次测设给定巷道中腰线。 9、各开拓、掘进队技术人员在巷道施工30~40米时,延长中线一次,不沿煤层掘进的巷道每10米延长腰线(给定坡度巷道)一次。检查发现一次没及时延设中、腰线扣技术员考核分0.5分,罚该区队队长书记、技术员各100元。 10、施工巷道所使用的中线点、腰线点、导线点应保存完整,以便再次使用。检查施工巷道的中线点、腰线点、导线点损坏一个除按规定处罚外另扣区队技术考核1分。 11、若需施工放线由采掘区队技术人员以书面式与测量人员联系,测量组应在两天给定。测量人员放线时,区队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协调配合,并给予检校合格后,测量人员可离开。 12、用激光指向仪指示巷道掘进向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激光指向仪必须安装牢靠,控制光束的中线点一般不少于3个,点间距以大于30m为宜。每班应检查激光光束光斑是否居中,确认无误后可使用。测量人员以联络单形式给出技术参数后,由施工单位对其进行校核、安装使用,测量人员定期进行校正检测。 ②巷道每掘进80-100m时,区队技术人员应及时延设一组中腰线点,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 (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 第四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 需要申请立项,设立矿山企业的,应当根据划定的矿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

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 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 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 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 第七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第1条为切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有效的保护和使用矿产资源,治理矿业环境,整顿矿业秩序,加强我矿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更好地落实我矿制定的“三率”考核指标及其方法,也便于市、县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对我矿实施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责任制度 1、技术科对全矿治理开采煤炭资源和保证全矿回采率指标达到要求,负直接责任。 2、因地测工作失误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技术科负责,因设计不当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设计和审查批准者负责;因不按设计施工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采掘工区队长负责;因施工措施不当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技术科负责。 3、在掘进过程中,由于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按设计继续施工,将造成不合理损失时,该区队技术员要及时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该区队技术员负责。 4、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超出设计规定的顶底煤和浮煤损失,以及超出设计规定的煤柱损失,由综采工区技术员负责。 5、每个工作面每月的产量统计,瞒报或虚报由调度室负责。 6、穿采工作面煤质数据,不及时或不按实际测定造成回采计算失误者,由调度室负责。 7、采掘人员不按规定做好煤厚记录或煤厚数据记录不实者,由采掘人员负责。 第3条业务管理与监督 1、技术科是我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负

责全公司矿产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规的行为以及其责任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及时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汇报。 2、每月制定生产计划时,由储量管理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出每个工作面的回采率计划。 3、储量管理人员要根据国家有关的规定,及时准确地算出当月各工作面的回采率,做出奖惩的依据。 4、地测人员根据要求,及时准确地探测煤厚,并建立专门的台帐。 5、当发现不合理丢煤或即将丢煤时,由技术科下达《丢煤通知书》,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采掘工作面要限期整改。 6、采掘工作面结束前,储量管理人员要参加矿组织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参与确定停采位置和搬迁问题的处理意见。 7、矿其它有关科室人员均有权制止随意丢煤炭资源的行为,并有权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8、凡该小组中的有关单位,每月把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向该小组汇报,并由该小组整理汇总向总工程师汇报。 第4条奖惩规定 1、煤巷掘进过程中,随意丢失顶底煤,厚度大于0.5米,长度大于5米的巷道,必须返工处理,若不及进行处理,对区队主要领导及责任者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按回采工作面考核回采率指标,对各综采工区的煤炭回收情况进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罚。 3、储量管理人员如不及时准确地算出每月工作面回采率,对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通用安全)工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docx

1 ---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工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安全保卫职责,规范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人员、财产、声誉的 安全。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厂区内安全保卫的管理,包括通行出入控制、防盗管理、 特发事件处置等。 3、定义 4、职责 4.1 安全保障部、企业管理部负责该程序的编制、修订和监督执行。 4.2 保安人员具体实施该程序,并确保实施的有效性。 4.3 其他部门依据该程序要求,配合安全保障部、企业管理部的监督管理工作。 5、程序 5.1 保安基本行为准则 5.1.1 保安代表公司形象。要以礼貌热情、友好合作的精神风貌执行任务。

5.1.2 外来闲杂人员,非当班人员等不得滞留于保安室。禁止在保安室内吸烟、睡觉、聊天、耍手机、打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当班保安须始终保持 保安室的卫生清洁,物品须有序摆放。 5.1.3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的保安制服,着装干净整齐。保持良好站立姿势和精神状态,工作认真负责,接人待物彬彬有礼。 5.1.4 当班期间保卫人员不得喝酒、吵闹、聊天,不得私自离岗,离岗必须 内领导请假,吃饭时应有 1-2 人守班,不准在门口堆放有碍公司形象的物品。 5.1.6 人员进出厂门,保安须在保安室门口立岗做好迎送工作,检查所有人员是否佩带出入证。 5.1.7 注意检查厂、库区外围墙、铁丝网,报警器、监视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变 化情况,发现破坏及时报告。如发现紧急嫌疑,应采取应急防范和制止措施,并 及时汇报。 5.1.8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巡逻制度,坚守值班岗位。 5.1.9 对重点要害部门进行重点巡逻检查,切实起到防止盗窃、破坏和处理突出事件的作用。 5.1.10 必须按公司规定关门,负责公司门口卫生。 5.1.11 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要求,坚持原则,严禁徇私舞弊,杜绝玩忽职守。

隧道贯通测量报告

炮台山隧道贯通测量报告 1、前言 由于测量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带有误差,因此贯通实际上总是存在偏差的。隧道贯通接合处的偏差可能发生在空间的三个方向中,即沿隧道中心线的长度偏差,为纵向贯通误差;垂直于隧道中心线的左右偏差,为横向贯通误差;和上下的偏差,为高程贯通误差。纵向贯通误差只对贯通在距离上有影响,对隧道的质量没有影响,而后两种方向上的偏差对隧道质量有着直接影响。 2、工程概述 新建铁路原州区至王洼线第三合同段的炮台山隧道地处黄土梁峁区,隧道进口位于山前陡坎上,出口位于清石河右岸台地上。隧道长度1548m,隧道起止里程DK19+634-DK21+185。隧道进出口段埋深较小,多在6.6-47m之间,其余段落隧道埋深较大,最大埋深可达120m。隧道位于线路纵坡 6.0‰和 4.3‰的单面下坡上,除DK19+704-DK20+013位于R-600m的曲线上和 DK20+641-DK21+151位于R-800m的曲线上,其余段落位于直线上。隧道进、出口道路均被深沟所阻,只有乡村道路可以绕行到达,交通困难。 3、贯通误差测量 3.1贯通测量方案 炮台山隧道施工采用进出口双向掘进。隧道贯通后,在隧道贯通面上钉一临时桩,用隧道进口洞内的控制点,和隧道出洞洞内的控制点,各自向临时桩进行测量,分别测取临时桩点的平面坐标,将两组

坐标的差值分别投影到贯通面上和隧道中线上,则贯通面上的投影即为横向贯通误差,在中线上的投影即为纵向贯通误差。高程贯通测量是测定实际的竖向贯通误差,通常采用水准测量方法,从隧道进口和出口附近的水准点开始,各自向洞内进行,分别测出贯通面上同一点的高程,即获此点的两个高程之差。依据【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2009)中表6.1.4关于隧道贯通误差规定: 2 相向开挖长度大于20km的隧道应作特殊设计 炮台山隧道全长1548m,故横向贯通误差限差为100mm,高程贯通误差限差为50mm。 3.2贯通误差的测定 纵横贯通误差的测定。采用GPT7501全站仪,采用由炮台山隧道进口两个控制点ZD14和ZD16引入的控制点ZD14-23和ZD14-21,测量贯通面的临时桩L1坐标为X(3997968.145),Y(496282.256),H(1658)。隧道出口两个控制点GPS12-2、GPS12-1引入的控制点ZD8-8和ZD8-7,测量贯通面的临时桩L1坐标为X(3997968.107), Y(496282.273), H(1658.004)。得到△X=0.038,△Y=0.017,△H=0.004。将两组坐标分别投影到贯通面上、隧道中线上和高程上,临时桩L1进口测的里程为20+685.981,距中

新2011年矿山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煤矿测量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测量数据的精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为了加强煤矿测量的管理及业务保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生产一线,避免因测量工作失误给矿井造成损失,特制定本规定,若与上级规定发生冲突,立即进行更改。 第二章测量工作程序 第一条矿井基本控制测量 1、井下控制测量应当依照《煤矿测量规程》和《郑煤集团公司地质测量管理规定》的规定分级布设,各级井下控制导线必须布设成闭合、附合或复测支导线。 2、基本控制导线定向基点至少应埋设四个,基点应埋设稳固并进行挂牌管理。 3、利用基本控制导线进行测量时,必须对控制点进行点与点之间的长度、角度检查,确认误差在允许范围内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测量工作。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井上、下永久性和临时性测量导线点及标志,若确需移动时,必须经地质测量部批准。 第二条测量人员必须严把开口关 1、巷道开口,必须有开拓掘进部填写的、经矿总工程师签字的开口通知书,否则测量人员不予标定。 2、开口通知书应提前三天送达地质测量部,特殊情况时,也应以联系通知单形式通知地质测量部,以保证测量部门有足够时间准备资料,确保井下标定的正确性,否则应予延期标定。 3、在巷道标定开口位置之前,地质测量部必须对开口通知书的有关数据进行检查核对。 4、巷道开口通知书必须采用由集团公司制定的统一格式,其主

要内容包括:巷道名称、巷道用途、开口位置(平面坐标和高程)、掘进方位和坡度、巷道设计长度、开口日期。通知书内容要填写齐全、清晰、准确。必需有测量数据检核者及矿有关部门、矿总工程师的签字。 5、标定巷道开口前,必须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1)、首先收集有关测量资料,对测量资料进行检查,对设计图纸进行检查校对,确保测量资料和设计数据正确无误。 (2)、如对设计图纸和数据有疑问,测量部门应及时与设计、开拓掘进部门联系,并提请矿总工程师研究决定。在问题未解决之前,不得进行标定,施工单位不得开口施工。 6、巷道开口位置和方向的标定必须独立进行两次。 7、新开口巷道,在掘进4~8m时应重新进行标定。 8、在实测过程中必须有三人以上测量人员参加,观测者必须按照测量程序(后—前—前—后)进行观测,施工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测量工作,保证测量工作顺利完成。 第三条严把延线关 1、煤巷掘进工作面每向前掘进50~60m必须延伸测量,岩巷掘进工作面每向前掘进70~80m必须延伸测量,在巷道中腰线延伸时,必须对原中腰线点进行检查,严格核实上次测量导线点之间距离和角度,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导线测设。 2、巷道中腰线点标定后必须设有明显标志,并在现场交由施工单位管理。 3、施工单位在掘进过程中,延线时有效起始点不得少于3个,并且施工单位负责每间隔50m悬挂里程牌,同时加强维护管理,始终保持牌面干净整洁。 第四条严把变向关 1、严格按照设计及时下发变向通知书,若需变动,必须经设计部门和矿总工程师批准。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规定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2018)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规定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2018) 各盟市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规范和完善我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7〕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制定完成《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规定》《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现印发执行,并将相关事宜一并通知: 一、我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继续实施设点受理审查,自治区级发证权限探矿权、采矿权各类业务受理及审查设在盟市国土资源部门,盟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要求填报初审情况报告表,不得再委托下放。其中,自2018年8月1日起,探矿权(含未按规定提升勘查阶段在延续时缩减勘查区面积)、采矿权延续委托盟市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审批,不再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确认,办理结果信息数据应上传自治区登记入库。 二、盟市国土资源局接收矿业权登记申请资料时应做好登记工作,建立工作台帐。根据《行政许可法》,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齐材料达到受理要求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准予行政许可的,要下达行政许可通知或颁发行政许可证件;不予行政许可的,要下达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三、矿业权登记中涉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7〕24号)执行。 四、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清理过期矿业权,对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按要求申请延续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纳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向社会公告。 五、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业权注销申请,以及吊销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应在审批程序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全国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提交注销、吊销数据。 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登记管理权限,于每年的12月底前通过配号系统完成本部门审批登记的有效矿业权确认,并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登记发证有效矿业权基本信息公告常态化管理。 七、建立矿业权审批检查制度,对三级矿业权审批审查情况、审批档案归档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反馈矿业权审批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以便进行调整,使矿业权管理工作流程更顺畅,

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内部资料注意保 泰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A0修订王树林王全华杭国荣 版本 修改号修订页次编制审核批准批准日期实施日期号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即国务院第421号令)和公安部《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即公安部第93号令)的要求,为了做好本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部工作职责 公司设立安全保卫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安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文件规定,并对本单位职工进行 宣传教育。 2、调查了解本公司内部保卫治安工作情况,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

员工作职责,为公司提供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措施和建议。 3、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内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 4、领导保安班依法按制度开展工作,加强对门卫值班和港区巡查的督查力度,确保公司人身、财产安全,保一方平安。 5、直接参加治安事故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事故或案件要及时上报当地公安机关,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值班人员要十分注意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公正严明,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有权督促检查本公司职工的安全着装及言行举止,维护企业整体形象。 6、服从领导,听从安排,模范遵章守纪,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港区巡查人员工作职责

1、港区巡查人员是代表公司领导对港区安全、内保工作进行巡查检查,有权监督检查车间班组及相关部门的安全防范状况和指导工作。 2、巡查人员应具备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以对公司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做好工作。工作中切实做到耳聪、目明、手勤、腿勤。 3、巡查人员必须熟知港区重点部位、危险区域和易发时段的安保状况及防范措施,把握重点,控制要害,及时发现隐患、线索,果断采取控制措施。 20% 5、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行驶。对违章驾驶的,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 五、现金、票据、印鉴等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制度。 1、公司的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千元以上资金往来应使用支票或转账。发工资需提取大笔现金时要专人专车,并在当天发放完毕。财务部严禁存放大

试析小型矿井贯通测量的注意事项

试析小型矿井贯通测量的注意事项 现阶段,矿产资源是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提高矿井的效益,保证矿井的发展,贯通测量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它作为矿井测量工作中的一部分,其质量的优劣对矿井的生存与发展均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本文分析了小型矿井贯通测量的注意事项,文中对贯通测量的概况进行了介绍,同时阐述了其具体的注意事项,旨在为小型矿井的稳步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 标签:小型矿井贯通测量注意事项 0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小型矿井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贯通测量的重要性得到了认识与关注,为了保证矿井的可持续性发展,要保证贯通测量工作的质量,因此,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并对其进行及时、有效地解决。同时,贯通测量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保持高度的使命感与责任感,结合小型矿井的真实情况,选择相应的测量方案,再运用科学的测设方法,在此基础上,矿井贯通测量的误差才能够降到最小值。 1贯通测量的概况 1.1贯通测量的含义 贯通测量主要是贯通巷道,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挖掘工作面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工作面,则要将各个通道进行汇合,其汇合点为预先设计的某一地点。对于小型矿井来说,贯通测量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着矿井的有序、稳定与安全工作,它对于井下与地面二者的工作均有着极大的影响,因此,要保证贯通测量的高效性与准确性,一旦存在重大失误,其产生的后果将不可预测、不堪设想。但在实际工作中,因贯通测量失误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仍在不断发生,因此,要关注贯通测量的注意事项,并将矿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进而保证小型矿井的可持续性发展。 1.2贯通测量的任务 针对不同矿井的贯通类型,要选用具有针对性的测量方案与测设方法,此时的方案与方法均要具备合理性与科学性,同时对于贯通误差也要进行预计。在方案与方法选定后,计算与实施测设,在此基础上,掌握贯通导线点的高程与坐标,此时测量工作基本完成。在此项工作结束后,要对测量结果给予高度的重视,通过测量结果的分析与研究,明确其测量的误差值,判断其是否符合误差预计的要求,一旦实际的数值过大,要对测设工作重新展开,在保证测量结果的基础上,以相关的数据为依据,计算与标定巷道的相关要素,此时,要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巷道的要素进行适当的调整,如:延长其腰线或者中线,在确定各个要素后,还要对其进行定期的检查,保证其准确性。巷道贯通后,对于其中存在

神东煤炭集团煤矿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矿山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为了实现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煤矿测量工作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煤矿测量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根据《煤矿测量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煤矿测量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在《规程》中有详细规定,本制度不再重复,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 第二条煤矿测量工作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矿山测量工作依据、内容、方法和质量标准,测量资料的提交与管理,检查与考核等。 第三条煤矿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矿区地面和井下(露天坑)测量控制系统,为煤矿各项测量工作提供起算数据。 (二)依据设计文件,进行采掘(剥)工程测量工作,并在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对采掘(剥)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利用测绘资料,解决煤矿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种测绘问题,并为煤矿灾害的预防、救护提供有关的测绘资料。 (四)测绘各种煤矿测量图,满足煤矿生产、建设和规划各阶段的需要。 (五)定期进行矿井“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露天矿“二量”(开拓煤量、回采煤量)和露天矿采剥量的统计分析;正确反映煤矿采掘(剥)关系现状。

(六)建立地表、岩层和建(构)筑物变形观测站,开展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规律、采矿或非采矿沉陷综合治理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地测公司、各矿井。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全公司矿井测量技术管理工作。生产管理部作为公司煤矿测量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煤矿测量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第六条地测公司是煤矿测量业务的主要责任单位,地测公司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煤矿测量业务的副经理是煤矿测量业务的具体负责人,地测公司应该根据各矿的采掘工程数量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煤矿测量技术人员。 第三章测量外业管理 第七条地测公司要严格督促各驻矿地测站准确、及时、无误的完成各矿井测量工作。各驻矿地测站是地测公司派驻各矿的服务单位,不仅受地测公司管理,同时也受矿方管理。总工程师是地测站在矿的直接领导。 第八条地测公司要严格要求各驻矿地测站认真对待日常测量放线工作,必须做好各种检核工作,防止矿井测量工作出现失误,导致巷道掘进出现偏差。 第九条严禁地测公司及其下属部门私自承揽工程,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第十条工程标定 (一)工程标定开口前,要求矿方给驻矿地测站下达委托书和设计图纸,委托书和设计图纸要求签字齐全。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年%月"%日国务院令第%&"号发布自 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 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四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需要申请立项&设立矿山企业的&应当根据划定的矿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二"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四"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五"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9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2012年10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55号令公布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统筹安排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我国矿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矿产资源规划,是指根据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和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对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作出的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 第四条矿产资源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体现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的区域性、差异性等特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风险勘查领域,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第六条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矿产资源规划做好衔接。 第七条矿产资源规划包括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专项规划。 第八条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包括国家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设区的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国家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当对全国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战略性总体布局和统筹安排。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当对国家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细化和落实。设区的市级、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当对依法审批管理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管理矿种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作出具体安排。 下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当服从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第九条自然资源部应当依据国家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一定时期国家关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重大部署编制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同级矿产资源专项规划。 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应当对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等特定领域,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由行政部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出入管理 一、员工出入厂区,应及时进行相应的登记记录,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二、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行政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三、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四、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流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

无误后登记放行。 五、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到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六、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进入手续。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接待员人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行政部负责临时接待。 七、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八、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及时登记,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行政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九、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十、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一、保安人员应根据安环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生产区域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贯通测量报告

贯通测量报告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总部:我项目部承建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第六工作段展览馆竖井隧道工程右线于2015年4月15日整体贯通,贯通后项目部立即组织测量人员进行了贯通测量,并报请中铁二院驻地监理及测量监理组织进行复测,现报告如下: 一、测量依据、技术标准 1.国标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2.国标GB50308—20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3.CJJ8—99《城市测量规范》。 二、测量用仪器设备 全站仪莱卡TS09PLU1”R500 、三脚架、对中杆棱镜、仪器经鉴定精度为0.22mm/Km。 三、测量 洞外控制测量采用GPS导线测量,在隧道施工前已布设,施工洞内采用精密双导线控制施工测量。展览馆竖井隧道右线分别在YDK25+451.456处与展览馆大里程隧道下一标段贯通。本次贯通测量展览馆竖井隧道右线小里程采用已知控制点L1和L2为起始边,在贯通面附近设一临时桩RH1,大里程段采用已知控制点SJ1和SJ2为起始边测量贯通点RH1,其贯通测量线路示意图如下:

已知点 已知点 测点 贯通面 已知点已知点 小里程 大里程 贯通测量示意图 测量操作过程中各项指标均符合规范性标准要求。贯通测量成果如下表所示: 点号X坐标Y坐标Z高程 坐标差 (mm) 贯通误差(mm)△X △Y 横向纵向高程 展览馆竖井隧道小 里 程 L1 L2 RH1 2940067.609 470382.190 1034.596 -2 -7 5 6 3 大 里 程 RH1 2940067.611 470382.197 1034.593 SJ1 SJ2 四、结论 贯通误差符合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CJJ8—99《城市测量规范》的精度要求,所以隧道内的加密导线能够满足隧道整体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中铁十九局团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第六工作段项目部 2015年4月18日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地前提条件,是技术管理工作地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矿井规模的逐步扩大,搞好测量工作,提高测量水平,成为防止测量事故发生,合理开发矿山资源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操作,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巷道测量 1、地测科在接到给线通知单后,要根据任务要求,收集和分析有关测量资料,对原始资料进行解算,并现场踏勘,制定测量方案;如果实际情况与通知单内容有冲突,要二次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 2、测量时如需影响测量区域内施工作业时,及时通知调度室。 3、测量仪器入井前必须派专人对测量仪器进行检查,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入井使用,在操作中发现仪器有问题,应及时停止测量工作,禁止带病作业。 4、测量时,测量人员必须按照《煤矿测量规程》相关限差要求进行施测,记录人员要保持记录本清洁工整,草图清楚,数据真实可靠,前后视人员要服从指挥调度,确保测量有序进行。 5、记录本和计算台账要求封面、目录、施测示意图、业码、起算数据来源、操作人员、记录人员、前视人员、后视人员、测量日期、对算日期、计算人员、对算人员等内容齐全。由于各种原因,记录错误时,应划掉并注明原因。所有记录、计算禁止涂

改,如写错应划掉在上方重写;记录本和计算薄的计算者和对算者要求本人签字。 6、新开工巷道起算数据的抄录,要由两人单独抄录,并进行现场检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应量边检查起算点,违反此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7、开口定向标定工作应独立进行两次,重要巷道在开口前用全站仪粗略定向,掘进5—8米后及时进行二次精确定向工作,标设中腰线,并留设一组固定中线点(不少于3个)。 8、出井后,实测资料要及时交由地测组组长进行整理,备注草图和说明,并对实测数据进行计算,并将测量结果进行展绘,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9、计算结果由地测组组长及地测工程师进行对算并实行签字程序,对算完成后交予地测科科长进行审核,经检核合格满足工程精度要求并符合相关规程规定后方可作为下次测量计算的起算数据及成果点使用,同时上报技术总监。 10、内业计算完成后,应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生产施工进度图,达到随测随填。 11、单位工程结束后,实地标定值都应与设计资料比较,计算误差是否在限差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 12、地测科成员必须对井下各地点工作面情况准确掌握,严格按照技术科提供的数据和要求进行施测,对于与要求不符的时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定稿版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 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四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需要申请立项,设立矿山企业的,应当根据划定的矿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二)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四)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五)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六)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规定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规定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的科学性,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编、调整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矿产资源规划概念和定位】 本办法所称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或地区根据区域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和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对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区土地复垦等在时间、空间、总量和结构上做出的总体安排和部署。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指标应当纳入同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 第四条【规划的地位和效力】

矿产资源规划是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和改善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第五条【规划体系】 矿产资源规划按照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省级、市(地)级和县级;按照规划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省级规划以国家级规划为依据,对国家级规划确定的目标与任务、布局方案、规划内容进行分解、落实、细化,对法律法规授权管理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进行统筹安排和部署。 市(地)级和县级规划以国家级、省级规划为依据,对国家级和省级规划确定的目标与任务、布局方案、规划内容进行分解、落实、细化,对依法管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具体安排。 总体规划是对全国或者某一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区土地复垦等在时间、空间和结构上做出的总体安排和部署。 专项规划是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特定领域以及对重点矿种、重要成矿区带、重要矿产地、重点区域编制的规划。 区域规划是对跨行政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等全部活动编制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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