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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情形下的工程款结算规则

非正常情形下的工程款结算规则
非正常情形下的工程款结算规则

非正常情形下的工程款结算规则

[作者]刘书光(河南成务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6.04.28

【阅读提示】正常情形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完毕,进行工程款结算时,要么是竣工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要么是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不予结算工程款。但实务中具体情况复杂多变,工程款结算往往伴随着诸多问题,会有各种不正常情形,那么在这些不正常情形下,工程款该如何结算?本文在梳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判例的基础上,将非正常情形下的工程款结算总结为以下七大问题: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但施工过程中,工程发生了变更,如何结算工程款?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工程未完工,如何结算工程款?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已完工,如何结算工程款?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工程未完工,如何结算工程款?五、“黑白合同”情形下,如何结算工程款?六、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后,发包人长期不回复,如何结算工程款?七、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如何结算工程款? 【问题解答】 情形一:建设工程合同有效,且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但施工过程中,工程发生了变更时的工程款结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进行处理,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情形二:建设工程合同有效,但工程未完工时的工程款结算实务中,这类情形一般都是,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价格低于定额价,履行过程中,土建完成后,发包人违法解除施工合同,然后将安装工程交由其他人完成。这类情形下,已完工程如何结算?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和安装,其中,土建阶段工程利润率低,安装阶段工程利润率高,对总承包人而言,其目标利润主要在安装阶段取得。土建完成后,如果发包人违法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原本希望安装阶段利润弥补土建阶段投入,以盈补亏的目的就无法实现。而对于发包人而言,其又可将安装工程以相对低价再发包出去,又变相获得了收益。针对这类情形下的结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新裁判规则认为,发包人违法中途解除施工合同,综合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司法判决的价值取向等因素,可以突破合同约定,以定额价计算已完工程价款。 按照此裁判规则,是否突破合同约定方式以定额价结算工程款,要综合当事人的过错。在发包人违法解除合同的场合,按定额价结算已完工程价款,体现了对守约的承包人利益的保护,但在承包人违法解除合同的场合,为体现对守约的发包人利益的保护,则不宜突破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案例1: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一终字第69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点:发包人违法中途解除施工合同,综合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司法判决的价值取向等因素,可以突破合同约定,以定额价计算已完工程价款。

情形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已完工时的工程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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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及第三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二)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三)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仍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情形四: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未完工时的工程款结算

针对此问题,《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指导性案例》(201403/59:135)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伟法官在《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无效、工程尚未竣工且未经验收,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同意并主张参照合同约定支付的,一般应

当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一文中进行了明确解答。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尚未竣工且未经验收,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同意并主张参照合同约定支付的,

应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一般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原因有二:(一)建设工程结算工程款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这是合同法乃至民法诚实信用原则在建

设工程领域的体现。

《解释》第二条规定的角度是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请求权应否得到支持,而出于对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请求权的限制,该条设置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前提条件,主要考虑是没有价值就不补偿;对于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其

是否合格处于不确定状态),是否支付工程价款实际上成为发包人的一项权利,发包人可以依法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

情形五:黑白合同时的工程款结算

本文所称的“黑合同”是指未经招投标程序,发包人和承包人私底下签订的未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或者变更

登记的合同,“白合同”是指经过招投标程序,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的合同;此种情

况下的“黑白合同”结算可细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先履行合法的招投标程序签订“白合同”用于备案,后双方私底下又签订了一份用于

实际履行的“黑合同”,此时的工程款如何结算?

此种情况下的“白合同”因履行了合法的招投标程序,应为有效合同,而双方私底下签订的“黑合同”因未履行招投

标程序,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合同;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

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履行了非法的招投标程序签订了一份用于备案的“白合同”,在招投标程序之前或之后,双方又私下签订了一份“黑合同”,此时的工程款如何结算?

此种情况下,黑白合同均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均属无效,两份合同都是“黑”合同,应以实际履行的合

同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案例2: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一终字第117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适用的前提是备案

的中标合同为有效合同。在中标无效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存在所谓“黑白合同”一说,两份合同都是“黑”合同,此

时应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案例3: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申字第1922号民事裁定书

裁判要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适用于另行订立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均有效的情况,本案的两份合同均违法了司法解释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

合同,不具备适用上述二十一条的前提条件;双方一直按照另行订立的合同进行实际施工,故而,按照双方实际履行

的合同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并无不当。

(三)非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地方要求进行了招投标,双方签订了用于备案的“白合同”,在招投标

程序之外,双方就工程问题又私下签订了“黑合同”,此时的工程款如何结算?

此种情况下,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黑白合同”的效力具体分析如下:

1、如果履行了合法的招投标程序,则双方签订的“白合同”应为有效合同;

2、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主进行招标的,仍应当受《招标投标法》约束,如果履行了非法的招投标程序,则所谓“白”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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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所谓“黑”合同而言,不属于法定必须招投标项目的工程,在承包方具备法定资质等级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情

况下,双方自主签订的协议有效。故如没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黑”合同仍为有效合同。

那么,在合同一个有效一个无效情况下如何结算就非常清晰了:“白”有效,“黑”无效,按“白”结算;“白”无效,“黑”有效,按“黑”结算。容易起争议的是“白”“黑”皆有效的场合,多数意见认为,在市场秩序和意思自

治价值判断时,应优先考虑当事人真实意愿,对于非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双方进行招投标往往只是形式

意义上的招标,并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而双方私下签订的“黑合同”往往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作为

双方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案例4: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

裁判要点: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主进行招标的,应当受《招标投标法》约束。

不属于法定必须招投标项目的工程,在承包方具备法定资质等级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双方自主签订的协议

有效。

情形六:施工人提交结算报告后,发包人长期不回复时的工程款结算

此种情况下的工程款结算,最高人民法院针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关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是否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复函》明确指出: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约

定了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可

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格式文本中的通用条款第33条第3款的规定,不能简单地推

论出,双方当事人具有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一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一致

意思表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能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故只有在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逾期不答复才能视为认可。

对此,应特别提醒,1999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条约定内容是,“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

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

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该条并未明确约定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故有上述最高法院复函意见。但是2013版《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

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

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鉴于此,我们认为在使用2013版施工合同场合,如没有排除性约定,发包人收到

竣工结算文件后逾期不答复应视为认可。

情形七:违法建筑的工程款结算

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被视为“违法建筑”,针对违法建筑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没有明确

的法律规定,但在众多司法判例当中,已经基本形成一致意见,认定“针对违法建筑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为无

效合同”,对于违法建筑的工程款结算应区分如下情形:

(一)违法建筑质量合格,工程未被拆除;

1、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区分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发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承担次要责任;

3、有损失的,按照过错责任承担;

4、承包人应承担法定保修义务。

案例5: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宁民终字第2108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点:建设方就涉案建设工程在未取得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和规划许可证等行政批准手续的条件下,与施工方

签订施工合同,该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建设方在未取得该行政批准手续,施工方在未见

到和要求被告提供该行政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对该施工合同的无效和由此产生的后果,双方均应

承担责任。双方的施工合同签订后,第三人对涉案工程进行了施工并完工,之后建设方予以接收并投入使用。建设方

应参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施工方工程款,施工方有权参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要求建设方支付工程款。

(二)违法建筑质量合格,建筑已被拆除;

1、承包人返还工程款;

2、区分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发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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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损失的,按照过错责任承担。

案例6: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14023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点: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

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青龙湖公

司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发包建设工程,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长兴旺公司在承包工程时未认真审查青龙湖公

司的相关手续,应当承担次要责任。长兴旺公司为青龙湖公司建造工程而进行了投入,其投入已物化为建筑工程固定

土地上,且长兴旺公司建造的工程已被土地管理部门责令拆除,不具备返还的条件,青龙湖公司应当依照过错赔偿长

兴旺公司的损失。

(三)违法建筑质量不合格,且不可修复;

1、承包人返还工程款;

2、根据合同无效责任及质量不合格责任综合判断过错责任;

3、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比例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案例7: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13)绍齐民初字第464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点:依照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1)恒业公司(施工方)应当全额返还兴美达公司(建设方)已支付的工程款;(2)案涉工

程坍塌及被拆除而产生的损失,应当由兴美达公司与恒业公司按过错责任比例进行承担;(3)兴美达公司可纳入本案赔

偿的其他损失应按前述确认的过错比例由恒业公司负责赔偿。

来源:河南成务律师事务所(微信号chengwulvshi)

刘书光(河南成务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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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第三节: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七)

(六)现浇混凝土楼梯(编号:010506) (七)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编号:010507)

(十一)预制混凝土屋架(编号: 010511) (十二)预制混凝土板(编号:010512)

(十三)预制混凝土楼梯(编号:010513) (十四)其他预制构件(编号:010514) 【2007真题】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关于现浇混凝土工程量计算正确的说法是()。 A.有梁板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上层楼板上表面 B.无梁板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上层楼板下表面 C.框架柱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上层楼板上表面 D.构造柱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顶层楼板下表面 【答案】A 【解析】B错误,无梁板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C、D错误,构造柱按

全高计算,嵌接墙体的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2007真题】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关于工程量计算正确的说法是()。 A.现浇混凝土整体楼梯按设计图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连接梁B.散水、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 C.电缆沟、地沟和后浇带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D.混凝土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E.混凝土压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答案】ABDE 【解析】C错误,电缆沟、地沟按设计图示以中心线长度计算,后浇带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010真题】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分项工程工程量的计算,正确的有()。 A.预制混凝土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B.灰土挤密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C.石材勒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D.保温隔热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E.砖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答案】ABD 【解析】C错误,石材勒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E错误,砖地沟按设计图示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十五)钢筋工程(编号:010515) 钢筋工程包括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钢筋网片、钢筋笼、先张法预应力钢筋、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预应力钢丝、预应力钢绞线、支撑钢筋(铁马)、声测管。

工程量计算公式及规则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公式 土石方工程 一、人工平整场地: S=S底+2*L外+16 二、挖沟槽: 1. 垫层底部放坡: V=L*(a+2c+kH)*H 2. 垫层表面放坡 V=L*{(a+2c+KH1)H1+(a+2c)H2} 三、挖基坑(放坡) 方形: V=( a+2c+KH)* ( b+2c+KH)*H+1/3*K2H3 圆形: V=∏/3*h*(R2+Rr+r2) 放坡系数 类别放坡起点人工挖土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坑上作业 一、二类别 1.20 1:0.5 1:0.33 1:0.75 三类土 1.50 1:0.33 1:0.25 1:0.67 四类土 2.00 1:0.25 1:0.10 1:0.33 土石方工程 1.0.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 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 其他有关资料。 1.0.2 土方工程 1 平整场地: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 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 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4 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5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6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7 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地面发生水平运输,则另计一次水平运输。 8 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一增加工日。 表一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 ┃深度(以内)│2m │4m │6m ┃ ┠─────┼────┼────┼────┨ ┃工日/100m3│ 4.72│ 14.96│ 22.24┃ ┗━━━━━┷━━━━┷━━━━┷━━━━┛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gb50500-2008)

GB 50500-2008 附录 D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一、实体项目 D.1 土石方工程 D.1.1 挖土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1 的规定执行。 表 D.1.1 挖土方(编码:040101) 计算 按设计图示断面乘以长度 以体积计算

GB 50500-2008 D.1.2 挖石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2 的规上执行。 表 D.1.2 挖石方(编码:040102)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3 的规定执行。 表 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编码:040103) D.1.4 其他相关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 挖方应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应按压实后体积计算。 2 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宽7m 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 倍以上应按沟槽计算。 2) 底长小于宽3 倍以下,底面积在150m2以内应按基坑计算。 3)过上述范围,应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GB 50500-2008 D.2 道路工程 D.2.1 路基处理。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1 的规定执行。 表 D.2.1 路基处理(编码:040201)

GB 50500-2008 D.2.2 道路基层。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2 的规定执行。 表 D.2.2 道路基层(编码:040202) 2

D.2.3 道路基层。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3 的规定执行。 表 D.2.3 道路面层(编码:040203) 黑色碎石 3.石料最大粒径 1. 沥青品种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建筑物首层面积(首层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以m2计算。 2、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基础垫层底面积是指垫层及地基相接的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m3计算。 4、人工挖桩孔土方按图示桩的不同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含扩大头进入持力层部分)以m3计算。 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m3计算。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的钻孔总长度以m计算。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10、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场地回填以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室内回填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 厚度计算;基础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计算。 二、说明 1、土壤及岩石(普氏)的分类可按(附表一)确定。 2、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3、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

4、挖土方适用于±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的挖土或山坡切土,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以上的挖土,其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 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5、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等。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基础垫层底表面是指垫层及地基相接的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6、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可按预裂爆破项目编码列项。 7、土方开挖中,根据施工要求的放坡、操作工作面和机械挖土进出施工工作面的坡道等增加的工程量,可包括在挖基础土方报价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常见图形公式汇总

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图片] 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法 (1)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2)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1)、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面积” 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弧线部分不好处理,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不好计算。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2)、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量。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量合并于总土量中。 2、开挖土计算法 (1)、清单规则: ①、计算挖土底面积: 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外放长度”计算。) 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 ②、计算挖土的体积:土体积=挖土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 ①、利用棱台体积公式计算挖土的上下底面积。 V=1/6×H×(S上+ 4×S中+ S下)计算土体积(其中,S上为上底面积,S中为中截面面积,S下为下底面面积)。如下图 S下=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挖土底边线的面积(包括工作面、排水沟、放坡等)。 用同样的法计算S中和S下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一、实体 项目 D.1 土石方工程 D.1.1 挖土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1 的规定执行。 表D.1.1 挖土方 (编码:040101) D.1.2 挖石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2 的规上执行。 表D.1.2 挖石方 (编码:040102)

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3 的规定执行。 表 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编码:040103) D.1.4 其他相关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 挖方应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应按压实后体积计算。 2 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宽7m 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应按沟槽计算。 2) 底长小于宽3倍以下,底面积在150m2以内应按基坑计算。 3)过上述范围,应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D.2 道路工 程 D.2.1 路基处理。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1 的规定执行。 表 D.2.1 路基处理(编码:040201)

D.2.2 道路基层。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2 的规定执行。 表 D.2.2 道路基层(编码:040202)

D.2.3 道路基层。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3 的规定执行。

D.2.4 人行道及其他。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4 的规定执行。 表D.2.4 人行道及其他(编码:040204)

工程量计算规则大全

工程量计算规则大全 1)内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 内墙面抹灰工程量,等于内墙面长度乘以内墙面的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内墙面抹灰高度:无墙裙的,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有墙裙的,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板条天棚的内墙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lOOmm计算。 (2)外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 ①外墙面抹灰工程量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外墙面高度均由室外地坪算起,向上算至:平屋顶有挑檐(天沟)的,算至挑檐(天沟)底面;平屋顶无挑檐天沟、带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压顶底而;坡屋顶带檐口天棚的,算至檐口天棚底面;坡屋顶带挑檐无檐口天棚的,算至屋面板底。跨出檐者,算至挑檐上表面。 ②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 ③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装饰线以延长米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 ④栏板、栏杆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计算。 ⑤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餐应再乘系数1.30. ⑥雨篷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篷顶面带反滑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l.20,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雨篷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⑦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小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外墙装饰抹灰工程量计算。 ①外墙各种装饰抹灰均按图示尺寸以实抹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的面积,其侧壁面积不另增加。 ②挑檐、天沟、腰线、栏杆、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均按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的外墙面积内。 (4)块料面层工程量计算。助你成功 ①墙面贴块料面层均按图示尺寸以实贴面积计算。 ②墙裙以高度在1500mm以内为准,超过1500mm时按墙面计算,高度低于300mm时,按踢脚板计算。 (5)墙面其他装饰工程量计算。 ①木隔墙、墙裙、护壁板,均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②玻璃隔墙按上横档顶面至下横档底面之间高度乘以宽度(两边立挺外边线之间)以平方米计算。

工程计量-第三节-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三)

表5.3.8工程量计算表 二、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编号:0102)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对项目特征中“地层情况”的描述按表5.3.2和表5.3.6的土石划分,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按单位工程各地层所占比例(包括范围值)进行描述或分别列项;对无法准确描述的地层情况,可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自行决定报价。项目特征中的“桩长”应包括桩尖,空桩长度=孔深-桩长,孔深为自然地面至设计桩底的深度。(一)地基处理(编号:010201) 如图5.3.4所示。在图5.3.4(a)中每个点位所代表的处理范围为A×B(矩形面积),共20个点位,所以处理范围面积为20×A×B;在图5.3.4(b)中,每个点位所代表的处理范围为A×B(菱形面积),共14个点位,所以处理范围面积为14×A×B。 预压地基是指在地基上进行堆载预压或真空预压,或联合使用堆载和真空预压,形成固结压密后的地基。堆载预压是地基上堆加荷载使地基土固结压密的地基处理方法。真空预压是通过对覆盖于竖井地基表面的封闭薄膜内抽真空排水使地基土固结压密的地基处理方法。

强夯地基属于夯实地基,即反复将夯锤提到高处使其自由落下,给地基以冲击和振动能量,将地基土密实处理或置换形成密实墩体的地基。 振冲密实是利用振动和压力水使砂层液化,砂颗粒相互挤密,重新排列,空隙减少,提高砂层的承载能力和抗液化能力,又称振冲挤密砂石桩,可分为不加填料和加填料两种。 褥垫层是CFG复合地基中解决地基不均匀的一种方法。如建筑物一边在岩石地基上,一边在黏土地基上时,采用在岩石地基上加褥垫层(级配砂石)来解决。

工程量计算公式规则汇总模板

直线内插法 也就是已知A1、A2、B1、B2、C1求C2,在C2单元格里输入: =(B2-A2)/(B1-A1)*(C1-A1)+A2 即可,使用时可直接将上一行复制到C2格内。 圆的周长=2πr 弧是圆的一部分, 因此 弧长=圆的周长*( 弧所正确圆心角度数/360°) =2πr*圆心角/360° 因为2π=360° 因此 扇形圆心角=弧长/半径 所得单位是弧度数,要换为角度数 圆面积=r2π半径*半径*π圆周长2乘以πR 圆形公式是: S=πR2(π是圆周率约等于3.14、R2是半径的平方) 扇形是圆的一部分, 因此扇形面积=半径×半径×圆周率×圆心角度数÷360 公式是: S=n/360πR2 ( 2) S=1/2LR

( L是弧长, R是半径n是圆心角) L=2π r n/360°=π r n/180°(r=半径*n=圆弧的角度的绝对值)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 1) 清单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 2) 定额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 1) 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 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 2) 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 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 1) 、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 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 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

面积”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 弧线部分不好处理, 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 不好计算。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 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 2) 、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方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 1) 、清单规则: 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 2) 、定额规则: 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 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 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 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建筑物首层面积(首层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以m2计算。 2、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基础垫层底面积是指垫层与地基相接的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m3计算。 4、人工挖桩孔土方按图示桩的不同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含扩大头进入持力层部分)以m3计算。 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m3计算。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的钻孔总长度以m计算。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10、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场地回填以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室内回填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基础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计算。 二、说明 1、土壤及岩石(普氏)的分类可按(附表一)确定。 2、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3、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 4、挖土方适用于±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的挖土或山坡切土,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以上的挖土,其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 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5、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等。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基础垫层底表面是指垫层与地基相接的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6、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可按预裂爆破项目编码列项。 7、土方开挖中,根据施工要求的放坡、操作工作面和机械挖土进出施工工作面的坡道等增加的工程量,可包括在挖基础土方报价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八)

(6)钢筋工程量计算的基本方法: 钢筋工程量计算首先计算其图示长度,然后乘以单位长度质量确定。即: 钢筋工程量=图示钢筋长度×单位理论质量(5.3.1) 钢筋单位理论质量可根据公式(5.3.2)计算确定(d为钢筋直径,单位mm),或查表5.3.13确定;也可根据钢筋直径计算理论质量,钢筋的容重可按7850kg/m3计算。 钢筋单位理论重量=0.006165×d2(kg/m)(5.3.2) 1)纵向钢筋图示长度的计算。 在计算纵向钢筋图示长度时,需要考虑以下参数: ①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规定) 表5.3.14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注: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大于C25时,表中保护层厚度数值应增加5mm。 2.钢筋混凝土基础宜设置混凝土垫层,基础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从垫层顶面算起,且不应小于40mm。 ②弯起钢筋增加长度。 弯起钢筋的弯曲度数有30°、45°、60°,如图5.3.24所示。弯起钢筋增加的长度为S-L,不同弯起角度的S-L值见表5.3.15。

表5.3.15弯起钢筋增加长度计算表 注:弯起钢筋高度h=构件高度-保护层厚度。 ③钢筋弯钩增加长度。 钢筋的弯钩主要有半圆弯钩(180°)、直弯钩(90°)和斜弯钩(135°),如图5.3.25所示。 对于HPB300级光圆钢筋受拉时,钢筋末端作180o弯钩时,钢筋弯折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的2.5倍,弯钩的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的3倍。 按弯弧内径为钢筋直径d的2.5倍,平直段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倍确定弯钩的增加长度为:半圆弯钩增加长度为6.25d,直弯钩增加长度为3.5d,斜弯钩增加长度为4.9d。 当平直段长度为其他数值时,可相应换算得到弯钩增加长度,如斜弯钩平直段长度为10d时,弯钩增加长度为11.9d(4.9d-3d+10d=11.9d)。对于现浇混凝土板上负筋直弯钩,为减少马镫筋的用量,直弯钩取板厚减两个保护层。 【2010真题】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直径为d的I级钢筋做受力筋,两端设有弯钩,弯钩增加长为4.9d,其弯起角度应是()。 A.90o

斜屋面、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斜屋面、工程量计算规则及 公式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斜屋面、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2017-09-20广联达客服 1、平屋面工程量 (1)屋面面积;(2)找平层;(3)保温层;(4)屋面卷材防水;(5)铁皮;(6)UPVC雨水斗;(7)铸铁落水口;(8)UPVC弯头;(9)排水管。 2、屋面工程量计算方法 (1)屋面面积瓦屋面、型材屋面(包括挑檐部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见屋面坡度系数表)以斜面积计算。 ①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面积。 ②屋面小气窗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的面积不增加,但天窗出檐部分重叠的面积计入相应的屋面工程量内。 ③瓦屋面的出线、披水、稍头抹灰、脊瓦加腮等工、料均不另计算。 (2)屋面防水面积屋面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①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延尺系数按斜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由于屋面泛水引起的坡度延长不另考虑。 ②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面积,其根部弯起部分不另计算。 ③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内。天窗出檐部分重叠的面积应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并入卷材屋面工程内。如图纸未注明尺寸,伸缩缝、女儿墙可按25cm,天窗处按50cm计算。 ④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隔缝,以延长米计算。

(3)屋面抹水泥砂浆找平层的工程量与卷材屋面相同 (4)屋面保温层的工程量与卷材屋面相同。 (5)屋面工程量中铁皮、UPVC雨水斗,铸铁落水口,铸铁、UPVC弯头、短管,铅丝网球按个计算。 (6)屋面排水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长度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下皮算至设计室外地平以上15cm为止,下端与铸铁弯头连接者,算至接头处。

《市政工程》计算规则

第一章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一、土方工程。 (一) 一般土方。 1.土方的挖、运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2.一般挖方包括道路土方,底面宽度超过7m、长度超过底宽3倍、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上的土方开挖。 3.土方分类为综合土和四类土,一般情况下,执行综合土定额。土方中砾石含量超过10%时,可套用四类土;碎、砾石含量超过30%时,按地四类土乘以1.43系数。 4.人工挖土、运土定额系指工程量小、运距近和不适宜用机械施工的土方工程。除以上情况外,均执行机械土方定额。对于机械挖不到的方或需要人工配合修整挖土时,可套用人工挖土定额。区分比例为机械挖土按90%计算,人工土方为10%,人工辅助挖土按相应定额乘以1.5系数。 5.机械土方分为推土机推土(最大推距不能超过80m)、铲运机铲运土方和挖掘机挖土。 6.机械土方现场运输指现场分段施工需回填时可利用的土方,不包括耕植土、流砂、淤泥、垃圾、杂填土和冻土。 (二) 沟槽土方。 1.沟槽土方,底宽小于7m,底长>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2.沟槽土方挖土深度步距分为2m、4m、6m、8m。深度超过8m时,每增深1m,按上步定额乘以1.12系数。 管道结构宽() 混凝土管道 基础90o 混凝土管道 基础>90o金属管道 构筑物 无防潮 层 有防潮 层 50以内40 40 30 40 60 100以 内 50 50 40 250以 内 60 50 40 250以 上 80 80 60 算: (1)沟槽深度在1m内,不放坡,不设撑。 (2)沟槽深度在2m以内时,放坡系数按1∶0.25;3m以内放坡系数按1∶0.33。 (3)沟槽深度在4m以内时,设置疏撑,放坡系数按1∶0.05。 (4)沟槽深度超度4m,可设密撑,放坡系数按1∶0.05。 (5)沟槽沿线电杆、树木、管线勾头的加固计入措施费用。 注: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 (三) 基坑土方。 1.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底面积在150m2以内,按基坑计算。 2.机械挖基坑土方参照机械挖沟槽土方定额。 (四) 竖井土方。 1.竖井土方包括挖顶管工作坑、交汇坑土方、排水沉井下沉挖土挖泥等项目,不包括隧道沉井挖土和地下连续墙大型支撑基坑土方。 2.工作坑、交汇坑土方深度超过8m时,每增深1m,按8m定额乘以1.05系数。 (五) 暗挖土方。 1.暗挖土方系指土质隧道开挖。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城镇排水

2016定额(城镇排水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上海市城镇给排水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城镇排水管道工程(SHA8-31(02)-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同意修编<上海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沪建交[2012]1057号)的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及《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的基础上,按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包括项目划分、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与本市建设工程实际相衔接,并结合多年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工厂化预制拼装技术的推广应用,而编制的量价完全分离的定额。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也是编制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可作为工程投标报价或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三、本定额是上海市排水管道工程专业统一定额。适用于城市公用室外排水管道工程、排水箱涵工程、圆管涵工程及过路管工程,也可适用泵站平面布置中总管(自泵站进水井至泵站出口间的总管)及工业和民用建筑室外排水管道工程。本定额适用于以上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及上海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现行排水管道通用图、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五、本定额共分四章: 第一章开槽埋管 第二章顶管 第三章窨井 第四章措施项目 六、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

工程造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2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1、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面积” 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弧线部分不好处理,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不好计算。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2、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方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 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 ①、计算挖土方底面积: 方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外放长度”计算。 方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 ②、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 ①、利用棱台体积公式计算挖土方的上下底面积。 V=1/6×H×(S上+ 4×S中+ S下计算土方体积(其中,S上为上底面积,S中为中截面面积,S下为下底面面积。如下图 S下=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挖土底边线的面积(包括工作面、排水沟、放坡等。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定额的土石方挖、运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夯填方按夯实后体积计算,松填方按松填后的体积计算。如需体积折算,应按下表系数计算。 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度体积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1.00 1.30 0.87 1.08 0.77 1.00 0.67 0.83 1.15 1.49 1.00 1.24 0.93 1.20 0.81 1.00 二、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实际平整面积,以“m2”计算。 三、土方工程量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时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工程量:人工、机械凿石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石方爆破可按设计 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允许超挖量可参考: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 四、管道沟槽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沟槽长度:主管按管道的设计轴线长度计算,支管按支管沟槽的净长线计算。 (二)管道沟槽的深度:管道沟槽的深度按基础的形式和埋深分别计算。带基按原 地面高程减设计管道基础底面高程计算,设计有垫层的,还应加上垫层的厚度;枕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底高程加管壁厚度计算。

(三)管道沟槽的底宽:沟槽的底宽按施工方案计算,如施工方案无规定,排水管道底宽按其管道基础宽度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给水燃气管道沟槽底宽按其管道外径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支挡土板的沟槽底宽除按以上规定计算外,每边另加0.1m。每侧工作面增加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径(mm)非金属管道(m)金属管道(m)构筑物(m) 100-500 0.20 0.15 无防潮层有防潮层 600-1000 0.25 0.2 0.25 0.40 1100-1500 0.30 0.25 1600-2600 0.40 0.35 (四)管道沟槽的放坡:管道沟槽的放坡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的坡度计算,如施工方案无规定且挖土深度超过或等于1.5m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人工开挖机械开挖 在沟槽坑底在沟槽坑边 1:0.30 1:0.25 1:0.67 五、沟槽放坡挖土边坡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土方不扣除,但井位加宽、枕基基坑、集水坑挖土等不再计算。排水管道沟槽为直槽时的井位加宽按直槽挖方总量的1.5%计算,给水、燃气管道的井位加宽、接头坑、支墩、支座等土方,按该部分土方总量的 2.5% 计算。 六、在充分发挥机械作用的情况下,对机械不能施工,需人工辅助开挖的部分(如死角、沟底预留厚度、修整边坡等)可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可按 下表规定计算,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0: 土方工程量(m3)≤1万≤5万≤10万≤50万≤100万 >100万 人工挖土工程量(%) 8 5 3 2 1 0.6 注:表中所列的工程量系指一个独立的施工方案所规定范围的土方工程总量。

(完整版)天津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天津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控制价和编审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与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生产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作说明,但基价中已予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规定和说明: 1.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的《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考虑了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在施工现场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考虑。 2.人工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参照天津市劳动力价格水平综合测算的。按技术含量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96元;二类工每工日77元;三类工每工日61元。 3.人工单价是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以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其中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4.人工工日消耗量带有括号者表示该项不作为计算垂直运输的基数。 八、本基价中材料费的规定和说明: 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和材料采购保管费。主要材料为构成工程实体且能够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在本基价中逐一列出消耗量;零星材料费为不构成工程实体且用量较小的材料,以“元”为单位在本基价中列出;材料采购保管费是指施工单位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并包括工地仓库的储存损耗。 2.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 3.材料的消耗量包括按国家消耗量定额标准规定的正常施工消耗和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或加工地点运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的堆放损耗和运输损耗及不可避免的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2012年天津市建材市场材料价格综合取定的价格,包括了由材料供应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堆放地点的费用。 5.材料采购保管费按照材料价格的2.1%计取。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0.875%,施工单位留1.225%;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 1.68%,施工单位留0.42%。 6.工程建设中部分材料由建设单位供料,结算时退还建设单位所购材料的材料款(包括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讲义第五章工程计量第三节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一

第三节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 一、土石方工程(编码:0101) (一)土方工程(编码:010101) 平整场地、挖一般土方、挖沟槽土方、挖基坑土方项目划分的规定:

表 注:1.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 土壤的不同类型决定了土方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施工方法、功效及工程成本,所以应掌握土壤类别的确定,如土壤类别不能准确划分时,招标人可注明为综合,由投标人根据地勘报告决定报价。 表 注:1.沟槽、基坑中土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表 注:本表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2-101-95整理。

注:1.本表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整理。 2.管道结构宽:有管座的按基础外缘,无管座的按管道外径。 (二)石方工程(编号:010102)(同“土方”,本处省略)) (三)回填( 编号:010103) 回填包括回填方、余方弃置等项目。 1.回填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余方弃置 础施工图见图级为C20。砖基础为普通页岩标准砖,M5.O 水泥砂浆砌筑。独立柱基及柱为C20混凝土,混凝土及砂浆为现场搅拌。回填夯实(按表据工程量计算规范确定相关清单项目的工程量。

注解:四棱台公式:(1/3)h[S上+S下+√(S上S下)] 二、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编号:0102) 对无法准确描述的地层情况,可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自行决定报价。项目特征中的“桩长”应包括桩尖,空桩长度=孔深-桩长,孔深为自然地面至设计桩底的深度。 (一)地基处理(编号:010201)

工程造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 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墙基槽长度以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

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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