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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等级划分

人防等级划分
人防等级划分

人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来划分的

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等8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

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

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下面可以看下人防等级的划分的相关知识

人防的分类

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

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久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搭配调节

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讯信息. (2)中心医院同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食物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常用规范介绍(五)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主讲:周建峰

内容提要:

1.人防工程分类

2.人防主体设计

3.人防口部设计

4.实例讲解

5.自由提问

一、人防的分类

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

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3.人防工程分类:

按功能分

(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

(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

(4)专业队装备部;

(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

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

(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

(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

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

(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

(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

·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

·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

·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

·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

(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

(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

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

1.防护单元:

(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

(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

配套工程≤2400m2。

2.抗爆单元:

(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

(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400m2;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1000m2;

配套工程≤1200m2;

(3)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高层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位;

(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可在临战时砌筑(图3.3.3)。钢筋混凝土墙厚度≥200厚;砖墙厚度≥370,高度方向@500配3Ф6通长钢筋。

3.净面积标准和净高:

一等人员掩蔽所1.3m2/人,房间净高≥2.4m,梁底≥2.0m;

二等人员掩蔽所1.0m2/人,房间净高≥2.4m,梁底≥2.0m;

专业队员掩蔽所3.0m2/人,房间净高≥2.4m,梁底≥2.0m;

专业装备掩蔽部小型车辆25-45m2/台,中型车辆50-80m2/台,梁底管道底净高为车高+0.20。

4.防护单元之间的关系:

(1)各防护单元建筑设备自成体系,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设置防护密闭隔墙,当相互之间连通时,应在两侧设置防护密闭门。对防护单元而言,防护密闭门根据本单元的抗力要求,设置在本单元的外侧,此处墙的厚度根据门的构造形式而定,一般≥500(图3.3.4)。

(2)防护单元内部不应设缝,相邻防护单元之间设缝需要开连通口时,要增加一段小走道,以便设置防护密闭门(图3.3.5)。

5.防护单元和地面的关系:

(1)人防顶板底层一般不高出室外地面;

(2)6级人防,当上部为砖混结构(上海规范或6层以下不超过18m的框架结构)可高出≤1.0m;

(3)5级人防,当上部为砖混结构(上海规范或6层以下不超过18m的框架结构)并有取土条件时,可高出≤0.5m,并在临战时覆土(图3.3.7)。

6.防护单元与管道的关系:

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需划出人防防护单元,当条件限制需穿过其顶板时,只允许水、暖、空调冷媒等,直径不大于75mm的管道穿过,且应予取防护密闭措施(管道封堵图)。

三、人防口部设计

1.人防口部是指防空地下室主体与地表面连接部分,包括人员出入口、物资出入口、进排风口。

2.清洁区和染毒区

有防毒要求的人防防护单元最内侧的一道密闭门以内,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为清洁区,此密闭门以外能抵御预定的核爆动荷载作用的区域为染毒区。染毒区应包括下列房间或通道:

(1)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除尘室、滤毒室、简易洗消间或洗消间。

(2)医疗救护工程的分类可及所属的急救室、厕所、染毒衣物间。

(3)柴油发电机室及其进排风机室、贮油室。

(4)汽车库停车部分。

(5)战时无需防毒的房间或通道。

3.出入口的数量和要求

(1)每个防护单元不应少于两个出入口(不包括连通口),战时使用的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不应采用竖井式。

(2)人员掩蔽部中相邻两个防护单元可在防护密闭门外共设一个室外出入口,两者防地面超压不同时,其设的室外出入口应按抗力高的等级设计。

(3)消防车库、大型物资库应分别设置两个室外出入口,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宜分别设置两个室外出入口,并宜设置在不同的方向并保持最大距离。

(4)室外出入口敞开段宜布置在地面建筑倒塌范围以外。

(5)地面建筑倒塌范围

4、4B级人防上部建筑为砖混或钢筋混凝土时,倒塌范围为建筑高度;

5、6级人防上部砖混倒塌范围0.5建筑高度;5、6级人防上部为钢筋混凝土不考虑倒塌范围。

(6)倒塌范围以外的室外出入口宜采用单层轻型结构,倒塌范围以内的室外出入口应采用防倒塌栅架。

(7)备用出入口可采用竖井式,宜与通风竖井合并设置,竖井平面净尺寸不宜小于1.0?1.0m,如有倒塌范围内时,应设防倒塌栅架。

4.出入口通道、楼梯和门洞尺寸应满足平时和战时的需要,并和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尺寸有关。

(1)门洞最小尺寸,人员掩蔽所门洞宽0.8,门洞高1.8,走道宽1.2,走道高2.2,楼梯宽1.0;医疗工程和专业队员掩蔽所门洞宽1.0,门洞高2.0,走道宽1.5,走道高2.2,楼梯宽1.2。

(2)人员掩蔽所战时出入口门洞宽度之和按每100人0.375m计算,每入樘门通过人数不超过500人。

(3)常用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门前通道尺寸(图3.4.11)。

5.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毒通道和洗消间的设置

(1)医疗工程、专业队员、一等人员掩蔽所设主要出入口,设一道防护密闭门、二个防毒通道和洗消间、二道密闭门。次要出入口设一道防护密闭门,一个防毒通道,一道密闭门(图3.4.14)。

(2)二等人员掩蔽所、有防毒要求的配套工程设一道防护密闭门、一个防毒通道和简易洗消间、一道密闭门(图3.4.15)。

(3)汽车库等不需要防毒的配套工程只设一道防护密闭门。

(4)防毒通道应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密闭门与密闭门的通道组成,并应在通道内设置能满足换气次数要求的通风换气设备,在满足使用前提下缩小通道容积。

(5)人防门设置由外向内的顺序为: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护密闭门应向外开启,密闭门宜向外开启。

(6)洗消间设置位于防毒通道一侧,由脱衣、淋浴、检查、穿衣室组成。从室外至内部的顺序为防护密闭门、第一防毒通道、脱衣室、淋浴室、检查穿衣室、第二防毒通道、第二道密闭门。医疗救护工程:脱衣室、淋浴室、穿衣室,每一淋浴器6m2。其他工程:脱衣室、检查穿衣室、每一淋浴器3m2,淋浴室

每一淋浴器2m2。

(7)简易洗消间设置宜在防毒通道一侧单独设置,其使用面积宜为5~10m2,亦可与适当加宽的防毒通道合并设置。

6.进、排风口、防爆波活门、扩散室、扩散箱、滤毒室和进风机房

(1)进排风口宜在室外单独设置。

(2)设有洗消间或者简易洗消间的防空地下室,其战时排风口应设置在室外主要出入口。只有一个室外出入口时,进风口宜在室外单独设置。5、6级人防室外确无进风条件时,可结合室内出入口设置进风口,但防爆波活门外侧等采取防堵塞措施(图3.4.19)。

(3)不设洗消间和简易洗消间的防空地下室,当只有一个室外出入口时,战时进风口宜结合室外出入口设置,战时排风宜通过厕所排出。

(4)进、排风口、活门、扩散室和扩散箱等消波设施(表3.4.21)

(5)门式悬板活门的嵌入深度(图3.4.22)正面冲击波嵌入200;侧面冲击波嵌入300。

(6)扩散室横截面净面积≥9倍悬板活门通风面积,当有困难时横截面净面积≥7倍悬板活门通风面积,净宽与净高0.4≤bs/hs≤2.5,通风管与扩散室的连接口在侧墙上时应设在后三分之一,通风管与扩散室的连接口在后墙上时应设有弯头中心距离后墙后三分之一(图3.4.23)。常用扩散室的内部空间最小尺寸,表3.4.23。

(7)扩散箱宜采用不小于3mm的钢板制作(图表3.4.24)。

(8)滤毒室设置在染毒区,滤毒室门宜为密闭门,设置在密闭通道或防毒通道内。进风机室应设置在清洁区。150人以下的二等人员掩蔽所,滤毒室和进风机室可合并布置为滤毒风机房,滤毒风机房宜设在清洁区,并应设密闭门(图3.4.25)。

7.洗消污水集水坑

防护密闭门外,防爆波活门外应设洗消污水集水坑。

四、早期核辐射的防护

包括顶板厚度(包括覆土)、外墙顶部防护角、室外出入口通道最小长度、室内出入口通道最小长度、室外出入口临空墙最小厚度、室内出入口临空墙最小厚度。

1.防空地下室室内早期核辐射剂量的设计限值(戈瑞)

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0.1GY;人员掩蔽所、配套工程中有人员停留的部位0.2GY;防空专业队装备掩蔽部、配套工程中存放电子设备、医药物资的房间5.0GY。

2.4以及4级以下室内剂量为5.0GY的房间或通道可不进行防旱期核辐射验算。

3.防空地下室覆土厚度

防空地下室上部为地面建筑时,hf≥hs-ξ2d1(hf-覆土最小厚度;hs-土体最小防护厚度(m)(表3.2.3);ξ2-材料换算系混凝土和石砌体1.4/砖砌体1.0;d1-顶板混凝土厚度和上部地面面层厚度)。

4.防空地下室上方设有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时,满足下列要求时可不覆土。

(1)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外墙战时没有门窗等孔口。

(2)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顶板满足dg=(hs-ξ21d1)/ξ2g(dg-顶板或外墙最小厚度;ξ21-地下室顶板材料转换系数;ξ2g-管道层顶板材料转换系数)。

(3)高出室外地面的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外墙厚度算法相同。

5.全埋式防空地下室外墙顶部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其最小防护厚度ts应满足(图表3.2.5)。

6.非全埋式6级防空地下室,室外地面以上钢筋混凝土外墙厚度不应小于250mm。

7.室外出入口的90°转弯数量和最小长度

(1)6级防空地下室其通道长度或拐弯数可按建筑需要。

(2)5级以上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不宜采用直通室。

(3)5级防空地下室,当具有一个90°拐弯时,通道长度可按建筑需要。

(4)4级和4B级防空地下室,当通道具有一个90°拐弯、净宽不大于2m时,应满足(表3.2.7)规定,

如通道宽度大于2m时,按表3.2.7规定的长度乘以(0.8?通道宽度-0.6)。

8.室内出入口的90°转弯数量和最小长度

(1)5级以上防空地下室,室内出入口不宜采用无90°拐弯形式。

(2)当室内出入口具有一个90°拐弯时,其内通道(防护密闭门至最后一道密闭门之间的通道)最小长度应满足(图表3.2.8)。

9.室外出入口临空墙的最小防护厚度,应满足(表3.2.9)规定。

10.附壁式室外出入口临空墙的最小防护厚度应满足图(表3.2.11)。

11.室内出入口临空墙的最小防护厚度应满足(表3.2.10)。

12.当临空墙厚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加大钢筋混凝土墙厚度或采用增加砖砌复合墙体,砖墙复合墙体折算厚度乘0.7系数。

13.临空墙内侧的房间,战时不得作为人员工作或掩蔽使用。

五、平战转换

1.平战转换的要求应根据人防使用性质和当时人防部门的要求决定。

2.平战结合人防工程设计包括平时功能设计,战时功能设计和平战转换设计。

3.平战转换设计包括使用功能转换设计、防护功能转换设计和内部设备系统的平战转换设计。

4.人防工程战时使用的出入口、孔口的防护设备必须按防护要求在工程施工时一次安装到位。

5.上海地区转换要求

(1)专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设备安装口、采光窗等临战时的封堵措施,应保证战时的抗力、密闭、防早期核辐射等要求,在施工时应做好将预留预埋构件。

(2)平时不使用的内部设备、设施和除尘滤毒装置应做到设计到位,可暂不安装,做好隐蔽工程和预埋预留。

(3)二等人掩蔽所、物资库和汽车库内的贮水间(箱)平时不使用时,可采用装配式水箱在战时构筑,但需事先做好预留预埋。

六、附图

1.图表和示例

2.中国电信人防施工图

3.江苏大学人防施工图

人防工程分类与项目划分标准

一、工程分类

按建筑形式分类

人防工程按建筑形式分为掘开式人防工程和暗挖式人防工程,其中掘开式人防工程又分为单建式和附建式两种,暗挖式人防工程又分为坑道式和地道式两种。

(1)、掘开式人防工程

掘开式人防工程是指采用掘开方法修建的工程,即在施工时先开挖基坑,而后在基坑内修建工程,主体建好后再按要求进行土方回填。掘开式工程按其建筑形式可分为:

①单建式人防工程,是指人防工程独立建造在地下土层中,工程结构上部除必要的口部设施外不附着其它建筑物的工程。

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一般受地质条件限制较少,作业面大,便于施工,平面布局和埋置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

②附建式人防工程,也称结建人防工程,是指按国家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

附建式人防工程是其上部地面建筑的组成部分,一般同上部建筑同时修建,不需要单独占用城市用地,可以利用上部建筑起到一定防护作用,同时对上部建筑起到抗震加固作用。

(2)暗挖式人防工程

暗挖式人防工程是指在施工时不破坏工程结构上部自然岩层或土层,并使之构成工程的自然防护层的工程。暗挖式人防工程按其所处地形特征的不同可分为:

①坑道式人防工程,是指在山丘地段用暗挖方法修建的人防工程。这种人防工程有较厚的自然防护层,因而具有较强的防护能力,适宜修建抗力较强的工程,岩体具有一定承载作用,能抵抗核爆炸动荷载和炸弹冲击荷载,主体厚度可大大减薄,因而较之掘开工程节省材料,如采用光爆锚喷技术,则更加节省,降低造价。工程室内外一般高差较少,便于人员车辆进出,口与口之间一般具有一定高差,有利于自然通风。工程室内地坪一般高于室外,也有利用自流排水。凡有条件的城市应尽量修建坑道工程,坑道工程由于作业面少,一般建设工期较长。

②地道式人防工程,是指在平地采用暗挖方法修建的工程,这种工程具有一定的自然防护土层,能有效地减弱冲击波及炸弹杀伤破坏;在相同抗力条件下,较掘开式工程经济,且受地面建筑物影响较小。地道工程由于受地质条件影响较大,工程通风、防水排水都较困难,需要采取可靠措施。

人防工程按照结构材料的不同,还可分为钢筋混凝结构工程、混凝结构工程、砖结构工程、砖混结构工程、锚喷支护工程。

按项目建设性质分类

人防工程建设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续建、扩建、加固、改造、口部处理和维护管理等项目。

(1)新建工程是指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新建项目应包括建设项目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在使用功能上有内在联系,实行统一投资、统一建设和各单项工程。

(2)续建工程是指以前年度已经正式开工(包括停建、缓建项目),而跨入报告年度内继续施工的工程项目。

(3)扩建工程是工程为扩大工程战备、社会或经济效益,而增建的工程面积和增建的单项配套工程等。

(4)加固工程是已建工程为提高防护等级和防护能力,或对危及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的工程消除隐患等原因,而对工程结构进行和加固处理或采取的其它加强措施。加固工程一般不改变原工程规模。

(5)改造工程是指已建工程为提高其战备、社会或经济效益,对工程局部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一般对工程原结构形式和规模不做大的变动,改造项目新增加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一般不超过原工程建筑面积的10%,5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一般不超过50平方米,超过上述范围时,应列为扩建工程项目。

对尚未竣工的停建、缓建工程项目进行的续建、改建不属于改造工程范围。

(6)口部处理是指已建工程经上级批准工程决算后遗留的未完口部工程,新、续建项目中的口部工程不属于口部处理工程范围。

(7)维护管理是指对已完工程进行正常的维护和管理,主要包括维护保养设备、设施,修补吊顶、墙壁、地面和处理一般渗漏水、排水排污、防潮除湿,修补工程外部的防洪、排水和伪装设施等。

已进行过工程决算的停建,在其维护现状阶段,对工程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也属于工程维护管理范围。

按战时使用功能分类

人防工程按战时使用功能可分为指挥通信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五大类。

(1)指挥通信工程:即各级人防指挥所。人防指挥所是保障人防指挥机关战时能够不间断工作的人防工程。

(2)医疗救护工程:医疗救护工程是战时为抢救伤员而修建的医疗救护设施。医疗救护工程根据作用不同分为三等:一等为中心医院,二等为急救医疗,三等为救护站。

(3)防空专业队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是战时保障各类专业队掩蔽和执行勤务而修建的人防工程。

防空专业队是按专业组成担负防空勤务的组织。他们在战时担负减少或消除空袭后果的任务。由于担负的战时任务不同,防空专业队分为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通信、运输和治安等七种专业队组成。

(4)人员掩蔽工程:战时供人员掩蔽使用的人防工程。根据使用对象不同,人员掩蔽工程分为两等。一等人员掩蔽工程是为战时留城的地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和重要部门用于集中办公的人员掩蔽工程。二等人员掩蔽工程是为战时留城的一般人员提供掩蔽的工程。

(5)配套工程类:战时用于协调防空作业的保障性工程。此类建筑主要有:区域电站、供水站、生产车间、疏散干(通)道、警报站、核生化监测中心等。

人防工程按防常规武器或防核武器分为若干不同防护等级的工程,各类工程的防护等级应按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规定进行确定。

按项目投资规模分类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按其投资规模分为大、中、小型项目,各类型工程投资规模限额按照人防工程计划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并实行分级管理。

(1)大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

(2)中、小型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家和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3)零星项目可不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其项目建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二、项目划分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下列标准划分:

(一)大型项目: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各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

(二)中型项目:投资规模在6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的各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

(三)小型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含)以上,600万元以下的工程。

(四)零星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

人防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3 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1基本规定 3.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3.1.2人防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 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3人防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3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4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6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3.2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3.2.1人防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3.2.2人防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人防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表 3.2.3 分项工程应按防护单元、系统、层(段)划分。混凝土分项还应按底板、側墙、柱、顶板划分。 3.2.4新建、扩建、改建的一条坑道、一条地道、一个掘开式工程、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规程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 检验规程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规程 第一章总则 1.1 本规程共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和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两部分。 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规程制定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 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规程制定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9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人民防空指挥工程设计标准》(RFJ1—9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122—88)、《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通风管道》(JC646—1996)。 1.2 本规程规定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1.3 本规程适用于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及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验。 第二章检验工作程序

2.1 检验应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进行。受检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方可实施检验。 (1)检验委托申请(2)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合格证)(3)施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4)自检报告 2.2 检验中应使用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检验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检验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2.3 经检测部门检测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送人防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受检单位及检测单位存档。 第三章检验 第一部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 3.1 本部分规程规定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3.2 本部分规程适用于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中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和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的检验。 3.3 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3.3.1 保证项目及检验方法 1 安装防护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实物和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2 预制的防护设备的门扇(或封堵板、活门等)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防办…2009?100号 各省辖市人防办、发展改革委、特价局(办)、监察局、财政局、建委、规划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扩权县(市):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征管工作,促进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和济南军区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民防空发展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及国家和我省有关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等规定,现就防空地下室建设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收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应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由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负责;省直(含中央驻郑)单位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由省直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人防部门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批准的城市人防工程规划,审批防空地下室防护类别和等级,不得随意降低人防工程防护等级和减少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以期实现布局合理的工程防护体系。

对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申请易地建设。经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审核并报经上一级人防部门批准后(省直单位和中央驻郑单位报省人防办批准),由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向建设单位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后,统一就近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审批大厅审 批窗口,实行一站式管理。建设、规划、消防等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前须审查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修建防空地下室有关手续或缴纳防空地下 室易地建设费,对不按规定规划、设计修建防空地下室,又不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部门不得办理消防许可证。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 (一)征收范围 人防重点城市(含县城、重点乡镇)的市区及规划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重要目标防护区、城市新区、工业城、商贸城、大学城等)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指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征收标准 根据我省防空地下室实际造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其中,6级以上(含6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标准为: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90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70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重点乡镇)每平方米1500元。6B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标准为: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20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110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000元。为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6B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面积按: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按地上总建筑面积为5%;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含县城、重点乡镇)按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收费标准执行。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 第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1.0.3条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 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 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 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2.1.2条人防工程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2.1.3条人防工程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2.1.4条人防工程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第2.1.6条商场的营业厅、医院的病房、旅馆的客房以及会议室、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 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宜设置在地下一层。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地下一层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入口处。 第2.1.7条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灭火剂钢瓶室、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第2.1.8条人防工程不宜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如必须设置时,应

城市人防专项规划的基本资料

一.认识人防 1,人防的定义 人民防空,是指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消除 空袭后果所采取的行动,简称人防。外国多把民众参与实施的 战时防空与平时救灾相结合,称为民防。 2,人防标志 ?该标志由文字和图案两部分构成,其基本含义是中国人民防空。 ?CCAD是中国人民防空的英文缩写:Chinese civil air defence。 3,人防工程的防护性能 能抵抗一定威力杀伤兵器的破坏,即能在拟定的核武器、化学武 器、生物武器、常规武器袭击和袭击后的城市发生次生灾害情况 下,保障人员、物资的安全。 我国人防工程建设的方针和原则:

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原则: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 4,人防的任务: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5,人防的防护措施: a)一是群众自身采取的防护措施,通过接受人民防空 教育,熟悉和掌握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在特殊情况 下的求生技能等,达到自救互救、自我保护的目的; b)二是政府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的防护措施,主要是 按照人防的要求,修建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设施,做 好城市人口疏散和安置的准备,制定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和抢 修方案,组建群众防空组织等,达到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 全的目的。 6,人民防空法规定的有关权利和义务 a)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得到的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包括防空袭 疏散、掩蔽、医疗救护和救助,必需的生活供给,接受人民 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等。 b)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依法履行的人民防空的义务,包括参加 人民防空建设,负担人民防空费用,执行人民防空勤务,保 护人民防空设施,参加群众防空组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 训练,开展相互救助等。

人防门分类

B是国标的意思,建设部的!H是活门框,表示门框可以拆卸,拆掉后,和地平!M是密闭门的意思,F是防护的意思,S是双扇的意思,G是钢结构的意思,L是临空墙的意思。MBGCC是密闭观测窗的意思。 BFM防护密闭门,BHM活门槛密闭门、BM密闭门、BMH防爆波活门、GHSFM钢结构活门槛双扇防护密闭门、GSFMG连通口双向受力双扇防护密闭门、FMDB型钢内封堵(老式的,又叫连通口双向受力双扇防护密闭封堵板)、LFMDB临空墙防护密闭封堵板,再给你介绍几个JSM降落式双扇密闭门,FMP防护密闭屏蔽窗,HLF平时出入口钢筋砼预制梁封堵。 型号不同价格不同,比如BM1020和BM1520,价格不同,而BM2020就是双扇的了。 根据地下室等级要求,核6常6,和核5常5,门的型号也不一样。 B 是标准的意思 F 是防护的意思 H 是活门槛的意思 G 是钢结构的意思 S 是双扇的意思 后边的G是隔断的意思 L 是临空墙的意 D 是堵的意思 B 是板意思 BFM——B标准、F防护、M钢筋混凝土密闭门 BHM——B标准、H活门槛、M钢筋混凝土密闭门 BM——B标准、M钢筋混凝土密闭门 BMH——B标准、MH防爆波活门 MBGCC——密闭观察窗

GHSFM——G钢结构、H活门槛、S双扇、F防护、M钢筋混凝土密闭门FMDB——F防护、M密闭、D封堵、B钢板 LFMDB——L凌空、F防护、M密闭、D封堵、B钢板 从上可看出,人防门按材质分: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 按门槛分:固定门槛和活门槛 另外固定人防电站的密闭墙(不抗爆炸力,起密封作用)上设密闭观察窗;凌空外墙洞口设凌空防护密闭封堵钢板,两个人防单元间洞口设防护密闭封堵钢板;通风口设防爆波通风活门; 从外观就可以bai看出来,固定门槛du是打混凝土时直接高出zhi成形地面150mm,活门槛是不高出地面的dao,和成形地面一个平的,在门框下槛上做一个活动的钢门槛,用螺丝固定 的。固定门槛是打混凝土时直接高出成形地面150mm(建设部),活门槛是不高出地面的,和成形地面一个平的,在门框下槛上做一个活动的钢门槛,用螺丝固定的,战时安装上,平时用膨胀螺丝固定在门后边, 人防门活门槛,此类门的特点是平时不安装门槛,地面平整,便于人员和车辆通行,临战时快速安装门槛,以满足防护和密闭功能要求,迅速地实现平战功能转换。 此类门适用于平战结合的地下商场、医院、仓库、地下停车车库等人防工程的出入口。 扩展资料: 1、普通单、双扇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 此类门定型最早,已被广泛选用。其特点是结构简单,运行可靠,维护方便,适用于各类人防工程的出入口。但由于它有门槛,所以对人员、车辆出入频繁的工程,如平战结合的地下商场等,已较少采用,而改用相应尺寸和载荷等级相同的活门槛门或降落式门。 2、活门槛单、双扇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 此类门的特点是平时不安装门槛,地面平整,便于人员和车辆通行,临战时快速安装门槛,以满足防护和密闭功能要求,迅速地实现平战功能转换。

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结合的建议

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结合的建议 近些年来,城市化的进程正在迅速加快。面对新的形势,人防工程不仅有助于抵御灾害,同时也提升了城市建设的综合质量,也体现了国家对民生建设的重视。因此要进一步促进人防工程建设,就必须利用自身特点及优势,紧密结合城市建设,不断改善与提高自身在城市中的作用,体现存在的价值,谋求稳定、长远的发展,最终构筑平战兼顾、功能完善、防护能力强大的人防工程体系。 1建设人防工程的现存问题 根据国际战略格局及战争方式的变化,为了打赢高技术、高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需要,国家确立了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1月1日施行)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2003年11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提出了各个城市全面建设人防工程的要求,而在此大背景下,城市建设在落实人防工程配套建设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有些甚至影响到了先进城市建设理念的落实和推广。 1.1人防建设意识淡薄,人防知识缺乏 目前,国内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国人更多的是关注经济效益及物质生活,缺乏可持续发展及统筹全局的战略眼光,忽视环境保护、人文素质、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内容,也包括居安思危的国家安全理念。在大多数城市建设行为中,人防工程建设被视为负担,并通

过各种手段回避及减少建设任务。普通民众对人防地下室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发现和监督或是发现了不予理睬。相对消防、环保等建设内容,人防工程建设的基本意识还未在人民大众中形成。 1.2人防工程建设还处于被动和无序的状态 由于人防工程是根据上诉法规在一般城市建设开发中进行强制性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建设本身存在一定的被动性,长期的被动性建设则带来了无序的局面,人防工程的布局存在区域性的不均衡,人防工程类型存在严重的不齐全,使得人防工程建设无法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大大降低了综合防御效能。 1.3相关技术落后、人防设备更新缓慢 自从2000年以来,与人防相关的技术措施,设备材料等鲜有更新换代,与目前快速发展的社会背景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也与相关企业及部门每年在人防建设中获得的利益不成正比,这导致了人防工程造价高,综合效益低的不利局面,制约了人防工程建设的发展。 1.4相关政策不完善 城市建设在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和理念,从之前的节能、环保,到后来的绿色建设,再到现在的海绵城市,城市建设形态在不断完善提升,但是由于人防相关政策的滞后或者不完善,导致了开发建设者在权衡利弊之后,选择了人防建设成本较低的方式,放弃了较先进理念的设计方案。例如:某大型综合体项目,设置了大面积空中绿化带,

人防工程常识及技术要求

人防工程常识及技术要求 ?一,人防工程的防护对象。 ?战争是人类最大的敌人,其破坏力远远超过瘟疫、地震、海啸等,在极其恶劣的战争环境中,人防工程需要面对哪些危险?核武器(原子弹、氢弹、中子弹等) ?常规武器(炮弹、导弹、炸弹等) ?化学武器(各类化学毒剂) ?生物武器(细菌、生物战剂等) 1,核武器,又叫原子武器,是人类世界目前最为恐怖的武器,其杀伤破坏作用,是由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光辐射、核电 磁脉冲、早期核辐射和放射性沾染,四种杀伤因素造成的。 2,化学武器是以毒剂的毒害作用杀伤有生力量的各种武器、器材的总称,是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按化学毒剂的毒害 作用把化学武器分为六类:神经性毒剂、糜烂性毒剂、全身 中毒性毒剂、失能性毒剂、刺激性毒剂、窒息性毒剂。 3,生物武器,旧称细菌武器。生物武器是生物战剂及其施放装置的总称,它的杀伤破坏作用靠的是生物战剂。其基本特 点: 致病性强、污染面积大、传染途径多、成本低。有人将 生物武器形容为“廉价原子弹”。 二,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建筑、结构 1.采用热轧钢筋 人防工程钢筋混凝土防护结构,必须采用热轧钢筋,不得采用

冷轧带肋钢筋、冷拉钢筋等经冷加工处理的钢筋。钢筋除锈也不能用冷拉方法。冷拉除锈既不能控制拉伸率,也不能控制强度,易造成钢筋脆变,在承受核爆动荷载作用时,达不到设计承受能力,将会使结构遭到脆性破坏。 2.人防工程的底板、墙板、顶板和防倒塌楼梯板在两层钢筋网之间,应设梅花形布置的拉结筋,其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不大于500mm,弯钩直线段长度不小于拉结筋直径的6倍且不小于50mm。 3.钢筋的焊接接头,焊接长度通常为土建的倍,两焊接接头间距不得小于钢筋直径35倍且不小于500mm。同一截面的钢筋接头受拉区不宜超过50%,受压区不限。 4.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在正常环境下,不宜小于25mm;在高湿度环境下,不应小于50mm。由于人防工程结构处于地下潮湿环境,为防止钢筋锈蚀,提高结构的耐久性,钢筋保护层厚度应适当提高。 5.人防工程中施工缝和后浇带应留置合理,尽量避开人防口部。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于300mm。 后浇带不得穿越人防金属门框,且应做好结构加强及防水措施。在施工期间后浇带跨内的模板和支撑不能拆除,否则可能引起各部分结构的承载能力和稳定问题。 6.人防围护结构上不得随意留设孔洞,预留的孔洞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找到依据,并做好防护措施。容易忽略的地方有:

江苏省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Code of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for urban 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2011-xx-xx 发布2011-xx-xx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江苏省民防局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 (DB XXXXX-2011) 主编部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民防局 施行日期:2011年X月X日

前言 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解放军理工大学主编,南京市地下工程设计院、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共同编制了《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征求了省市规划管理部门、规划设计单位、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意见。 本规范重点确定了城市各级别居住区的人防工程配建面积指标,对各类人防工程功能与布局做出规定,并对城市居住区详细规划中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的表达形式做出了规定。 本规范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因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和人防工程建设实践存在差异,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人防工程系(地址:南京市海福巷1号,邮编:210007)。 本规范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部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编单位: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 参编单位:南京市地下工程设计院 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

人防详细审批流程

北京市民防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办理流程 一、总体流程 (一)流程图 说明: 依法需办理的其他事项 行政许可事项 市民防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告知)

(二)环节设置 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 (1)前置条件 建设单位申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 ②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 (2)环节内容 工程科按建设项目内容出具咨询意见,初步确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 (3)环节时限 此咨询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 (4)收费标准 咨询服务不收费。 2、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 (1)前置条件 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或者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 ②已取得《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 (2)环节内容

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下列内容: 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 ②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或易地建设审查。 (3)环节时限 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总时限13(8)个工作日,其中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8个工作日或易地建设审查3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审查工作不收费。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1640元。 3、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 (1)前置条件 对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 ①已取得《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 ②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环节内容 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依据国家和本市的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专项技术审查。 (3)环节时限

人防工程的分类分级81866

人防工程的分类分级 人民防空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以及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也是实施人民防空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人防工程包括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一、人防工程的分类 (一)按施工方法和所在环境条件分类 按施工方法和所在环境条件,人防工程可分为:坑道式、地道式、掘开式和附建式。 (1)坑道式:建筑于山地或丘陵地,其大部分主体地面与出入口基本呈水平的暗挖式人防工程。 (2)地道式:建筑于平地,其大部分主体地面明显低于出入口的暗挖式人防工程。 (3)掘开式:采用明挖法施工建造,其上方没有永久性地面建筑物的人防工程,也称单建掘开式。 (4)附建式:具有战时防空功能的地下室。即采用明挖法施工建造,而且在其上方建有永久性地面建筑物的人防工程。 )按战时使用功能分类 按战时使用功能,人防工程可分为:指挥通信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五大类。 (1)指挥通信工程;即各级人防指挥所。人防指挥所是保障人防指挥机关战时能够不间断工作的人防工程。

(2)医疗救护工程:医疗救护工程是战时为抢救伤员而修建的医疗救护设施。医疗救护工程根据作用的不同可分为三等,一等为中心医院,二等为急救医疗,三等为救护站。 (3)防空专业队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是战时保障各类专业队掩蔽和执行勤务而修建的人防工程。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防空专业队伍包括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通信、运输七种。其主要任务是:战时担负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火灭火、防疫灭菌、消毒和消除沾染、保障通信联络、抢救人员和抢运物资、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平时协助防汛、防震等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4)人员掩蔽工程:战时供人员掩蔽使用的人防工程。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人员掩蔽工程分为两等,一等人员掩蔽工程是为战时坚持生产和工作的留城人员掩蔽的工程;二等人员掩蔽工程是为战时留城的居民提供掩蔽的工程。 (5)配套工程:战时用于协调防空作业的保障性过程,主要有:区域电站、供水站、食品站、生产车间、疏散干(通)道、警报站、核生化监测中心等。 二、人防工程的分级 (一)抗力分级 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主要用以反映人防工程能够抵御敌人核、生、化和常规武器袭击能力的强弱,是一种国家设防能力的体现。抗力等级按防核爆炸冲击波地面超压的大小和不同口径常规武器的破坏作用划分。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与其建筑类型之间有着一定的关系,但没有直接关系。即

防护工程人防门图片参数

1页 1. 钢结构密闭门 技术说明: 一、 技术参数:本钢结构密闭门按照《人防工程 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05》制造,门洞尺寸 可根据工程要求选用,密闭性能:超压50Pa 时,漏气量≤0.267m 3/h 。 二、 安装要求:本钢结构密闭门采用先立框后安 装门扇的施工方式,门框同墙体混凝土同时 浇筑,浇筑时门框不得倾斜,门框前后左右 垂直度误差2mm ;门扇待混凝土凝固后安 装,安装时零部件不得漏装、反装。安装调 试完成后,门扇应开启灵活,无自开自闭现 象。密封条应压缩均匀,转动部位加润滑脂, 外露部位喷涂面漆。 三、 维护保养:为延长密封条使用年限,应在外 露表面经常涂抹滑石粉;门扇转动部位每年 加注一次润滑脂;外露金属表面漆膜脱落时 应及时修补。 2 钢结构防护密闭门 技术说明: 一、 技术参数:本钢结构防护密闭门按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05》 制造,门洞尺寸可根据工程要求选用,抗力等级分为:0级 5.4MPa,1级 3.6MPa ,密闭性能:超压100Pa 时,漏气量≤0.566m 3/h 。 二、 安装要求:本钢结构密闭门采用先立框后安装门扇的施工方式,门框同墙体 混凝土同时浇筑,浇筑时门框不得倾斜,门框前后左右垂直度误差2mm ; 门扇待混凝土凝固后安装,安装时零部件不得漏装、反装。安装调试完成后,门扇应开启灵活,无自开自闭现象。密封条应压缩均匀,

转动部位加润滑脂,外露部位喷涂面漆。 三、维护保养:为延长密封条使用年限,应在外露表面经常涂抹滑石粉;门扇转动部位每年加注一次润滑脂;外露金属表面漆膜脱落时应及 时修补。 2页

城市人防工程规划设计分析

城市人防工程规划设计分析 发表时间:2016-12-19T09:33:42.033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28期10月上作者:朱瑞贞[导读] 摘要: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涉及面广、影响因素众多、动态性突出,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 广东正盾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摘要;城市人防工程规划评价研究在我国还处于空白 ,对人防工程规划实施的影响因素开展评价研究对于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和修编具有重要意义。引入项目质量管理中的PDCA循环,阐述了人防工程规划实施影响因素评价的地位,构建了人防工程规划实施的影响因素评价指标体系, 并进行解析。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详细阐述了城市人防工程规划实施影响因素评价的原理、方法和步骤,并运用该评价方法对遵义市上版人防工程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指出弱势影响因素。对于开展城市人防工程规划评价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关键词:人防工程;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城市人防规划主要是用来指引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地下空间战时开发利用的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实际的工作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在这一过程中一定不能随意的修改或者是不按照规定的要求去执行。可持续的开展人防工程建设是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同时其也可以非常好有效的拓展城市的空间,城市的环境也会在这一过程中得到有效的保护,这也成为了保证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 1.当前在人防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人防工程管理搞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状况的好坏,影响平战效益的发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结建”工程的大量修建,工程布局分散、管理单位多元化等现状,给人防工程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维护管理工作难以落到实处。(1)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多元化和一些管理单位经济效益状况不好,给管理工作带来的难度。由于企业转制,原来由国有或集体企业管理的人防工程,现在交由个体私营企业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没有计划指标约束,也没有经济往来作纽带,管理难度非常大。人防主管部门到这些单位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时,吃“闭门羹”是常有的现象。特别是有的单位经济效益不好,人防工程成为单位的“包袱”,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 (2)建设和管理单位的分离,造成人防工程管理责任单位难以确定。如某小区“结建” 工程,建设单位将工程建好以后,交给物业公司管理,建设和管理出现脱节,建设单位将小区“结建”工程交给物业公司管理后,基本上不闻不问;而物业公司由于是受委托经营,维护管理基本上没有落实。 (3)维护管理资金不足或难以落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难以落到实处。公用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经费,国家按每平方米2元钱进行补贴,尚且不能满足实际维护管理所需资金。单位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资金好坏,主要取决于单位效益状况。有些企业效益不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就落实不了。小区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问题比较突出,许多建设单位将防空地下室建好后,以租赁方式将防空地下室停车位变相卖给小区业主,收益归建设单位所有。然后将防空地下室交给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按月收取的停车费用尚能解决一些新建人防工程维护维修的一般性问题。 (4)有些单位钻法律的空子,变相出让人防工程产权,使管理责任转移。在目前国家对人防工程权属未予明确的情况下,人防工程只能进行租赁或转让使用权。有的建设单位在出租或转让人防工程使用权时,签订20 年的租赁合同,有的干脆就签“长期租赁”,变相把人防工程产权出让了,造成产权纠纷。 (5)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工程维护管理成本高。目前,安徽省关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尚未制定优惠政策,滁州市只是对平战结合的用水、用电给予一些优惠。比如:照明用电按非居民照明电价,通风、除湿、抽水用电按照非工业用电执行。这些优惠政策只针对非经营的,而经营性的人防工程管理成本比地面商铺高,更需要给予政策支持,以促进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也符合人防建设方针。 (6)人防防护门等防护设施平时维护责任难以落实。人防防护门等防护设施属于外加工产品,生产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保质期合同一般是一年。按照国家人防办《关于颁布〈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一年以后的维护管理应该由建设单位负责,定期对防护设施注油、刷漆以确保金属部件无锈蚀损坏,但实际上建设单位都没按规定实施。 2.城市人防工程规划和设计要点 (1)根据人口分布布局城市人防工程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人口超过千万的大中型城市在越来越多,而且城市人口的分布并不均匀,城市具有不同的功能分区,有商业区、工业区和居民区之分。居民区人口最多,工业区相对要少一些,但是也不绝对,由于城市人口流动较大,都过着早出晚归的生活,所以居民区在夜晚时人口最为集中,白天的时候工业区和商业区人口会明显增多。所以不同的时间段城市人口分布存在较大区别。这种人口流动的特点给城市人防工程的建设带来了很大挑战。由于面积大,再加上人口分布不均匀,流动性很大,要求城市人防工程在规划和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复杂情况,合理布局人防工程。规划的目标应该是使不同区域的人们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抵达防空洞。防空洞的的密度和大小都要根据附近人口分布情况合理配置,人口密度大的地方,在人防工程设计时就要相应扩大规模,或者增加数量,以确保战争时期能够为所有居民提供保护。(2)根据城市战略地位合理规划人防工程 我国城市虽然众多,但是真正具有战略意义的城市却有限,且多数都位于东南沿海,例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就属于这样的城市。北京是我国的政治中心,同时是北方乃至全国的经济中心,上海和广州都是经济中心。在这些城市中集中了许多军事设施、工厂、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在战争时期这些设施是敌人轰炸的重点目标,因此这种大中型城市所面临的战争威胁更大。所以,相应的这些城市的人防工程也承担着更为艰巨的任务。所以,在城市人防工程规划和设计上也应该提高工程施工标准,增强工程的坚固度,提高工程的密度。对于一个具体的城市来说,城市的不同区域所面临的威胁程度也是不一样的,例如战略设施比较集中的地方,所受的威胁会更大一些,而那些缺少战略目标的区域,所受的威胁也会相对较小。因此,在城市人防工程规划设计时应该充分考虑这种因素,根据所受威胁程度的情况来决定人防工程的大小和密度等。 (3)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相协调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国人防2009-324号 核心提示: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国人防〔2009〕324号关于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 国人防〔2009〕324号 关于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 通知 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民防局),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做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对于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监督,提升人防工程整体防护功能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抓好落实。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发至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主题词:人防工程防护设备 [质量检测] 管理 抄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办公室。(共印380份)承办单位:国家人防办公室联系人:丁果玄电话:66766315 余下全文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战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各项功能得到正常发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从内容上可分为常规检测和专项性能检测。常规检测是防护设备加工、安装质量的检测,包括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使用性能、材料和外观质量等项目;专项性能检测包括:密闭类防护设备的密闭性能检测,活门类防护设备和密闭阀门的通风性能检测,活门类消波系统的消波性能检测,屏蔽类防护设备的屏蔽性能检测,抗力型防护设备的抗力性能检测。 第四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凡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的机构,应按本规定取得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认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五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人防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验研究与质量检测中心在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下, 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技术研究工作,负责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新产品的试验定型与系列化工作; (二)负责制订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测、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承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防护设备试生产和增项产品的质量检测,承担各级人防部门委托的仲裁检测业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施工质量保证书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防护门)施工质量保证书 由(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施工安装的工程(项目名称)人防地下室安装施工工程,对施工安装质量做以下保证: 一、我公司保证是国家人防办公室批准的具备人防防护设备专项资质定点生产企业,产品经国家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图集而生产,所提供的产品须是本单位制作,出厂前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维护说明书,在产品显著位置固定标有厂名、产品型号等内容的铭牌。产品合格证和铭牌应按国家人防办公室规定的格式制作,出厂编号采用钢码打印并与设备唯一对应。 二、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等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我单位所使用的由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已经所在人防主管部门审核,图纸中所设计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符合标准图集要求,并按审查图纸及相关变更提供所有人防防护设备。 四、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和安装不得二次转让,由于某种原因,确因不能执行合同,应报人防主管部门同意后,与建设单位协商后确保人防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方可终止合同。

五、按国家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的安装的有关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合同约定的工作,并修补施工及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缺陷。 六、指派项目负责人一名,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及质量控制。 七、接受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八、防护设备产品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后1年。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在质保期内产生的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我公司无偿履行维护保养责任。质保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有偿维护保养 九、项目负责人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人防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实体验收的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盖章) 年月日

人防工程监理规划(含细则)

人防工程监理规划(含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翰佳星级商务酒店地下人防工程 2、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北侧,西侧紧临格兰云天酒店 3、本工程为拟建抗力等级5/6级人员掩蔽所3752㎡及兼顾人防地下室5753.13㎡;地下人防建筑面积4450㎡,抗力等级为常5、常6、战时用途为人员掩蔽所、平时用途停车库使用,基本满足政策规定要求。 二、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协定,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范围为地下室人防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商定及业主所委托的权限范围,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施工准备阶段: 1、根据土建合同或经业主同意,审查确认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认真复核施工图,参加施工图会审,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4、协助业主与施工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5、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等,并提出监理意见。 6、审查施工单位的材料或者设备采购清单和选用厂家的质量。 7、检查开工前的定位放样复测资料,复查并督促落实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施工阶段: 1、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部位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旁站监理,签署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结构、防水工程、孔口防护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防火设备安装工程等)质量评定表的监理意见。 2、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 3、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 4、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 5、及时向业主报告施工图纸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协助业主签发施工联系单。 6、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自检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7、监理施工单位的各种材料的抽样试验,并签证钢材试件、砼试件、砂浆试件的证单。 8、监督施工单位仿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对重大质

人防等级划分

人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来划分的 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等8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 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 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下面可以看下人防等级的划分的相关知识 人防的分类 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 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久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搭配调节 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讯信息. (2)中心医院同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食物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常用规范介绍(五)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主讲:周建峰 内容提要: 1.人防工程分类 2.人防主体设计 3.人防口部设计 4.实例讲解 5.自由提问 一、人防的分类 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 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3.人防工程分类: 按功能分 (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 (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 (4)专业队装备部; (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 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 (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 (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知识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知识 1 定义: 人民防空工程规划是指在一个城市内,根据国家对不同城市实行分类防护的人民防空要求,确定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总体规模、布局、主要建设项目、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方案以及规划的实施步骤和措施的综合部署,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依据。 2 性质 2.1人防工程规划是与城市总体规划配套的专业性规划,通常是城市防灾规划的一个重要部分。经批准后,它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一个法规性文件。 2.2人防工程是落实城市防空袭预案的一个重要文件。防空袭预案中有关工程保障的要求,通过贯彻、执行人防工程规划而得以实现。 3政策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3.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3.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 3.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3.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统一组织实施。 3.4省人防办、省建设厅,河北省县(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4.编制意义 4.1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确定了城市在规划期内的人防工程发展水平、建设重点、布局和步骤,是搞好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增强城市功能的主要保证; 4.2人防工程规划可以保证人防工程建设有重点、有序、合理发展,避免随意性、不均衡性,减少浪费,提高工程利用率; 4.3人防工程规划可以保证人防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特别是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保持协调一致,对城市建设和人防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5.编制的技术依据 5.1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 人防工程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编制的,它必须体现总体规划对人防建设的要求;同时,人防工程规划也是在总体规划所规定的城市发展的背景下展开工作的,它离不开总体规划中所提供的城市的有关资料。从城市总体规划中可以了解城市当前及规划期内多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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