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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资料

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资料
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资料

关于配电室的门

根据以下这三本书《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电气专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中的规定,把有关电气专业对建筑专业的要求,摘录出来,放在一起,供大家参考。

配变电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

3.3.2第13条配电室内通道应畅通无阻,不得设门槛。

3.3.2第14条配电室应设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通往配变电所其他房间的门应为双向门。

3.3.2第15条高压开关柜下设有地沟时,其地沟深度应考虑电缆弯曲半径及电缆数量,一般为1.0~1.5m,宽度不小于0.8~1.0m,当设有可以进人的电缆夹层时,其净高不小于1.8m。

3.9.1配变电所对建筑专业的要求

1、配变电所各房间的耐火等级按下列要求选择:

1)油浸变压器室为一级;

2)非燃或难燃介质的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少油断路器)、高压电容器室(油浸式电容器)、控制室、值班室等不应低于二级;

3)低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真空断器或非燃介质断路器的高压配电室、低压干式电容器室,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2、有充油设备的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的甲级防火门。

3、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甲级防火门。

4、低压配电室、无油高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的门,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

5、配变电所各房间之间的通道门宜为双向开启门或向低压侧开启。

6、配变电所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7、配变电所开向室外的门窗、通风窗等应设有防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室内的设施。

8、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以设能开启的窗,但临街的侧墙不宜开窗。

9、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室的门宽及高,应按最大运输件加外部尺寸。

10、配电室长度大于7m时,应设有两个出口,并宜设置在配电室的两端,两个出口的距离超过60m宜增加一个出口。

11、当配变电所设在楼上或地下室时,应设有设备运输吊装孔,其吊装孔的尺寸应能满足最大设备运输的需要。

12、油浸变压器室的内墙宜为砖墙勾缝、刷白,配变电所其他房间为抹灰刷白。

13、配变电所各房间地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或水磨石地面,有通风要求的变压器室和电容器室,应采用抬高地坪的方案,变压器室的地面应设有坡向中间通风洞2%的坡度。

14、设置在地下室的配变电所,为防止地面水的侵入,要求配变电所的地面抬高不小于100~300mm。

15、配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考虑防水、排水措施。

配变电所《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电气专业

4.2.1第8条配变电所不宜设在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正上方或正下方,当贴邻时其隔墙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配电间《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

第6条配电间的门应向外开,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配电间的墙壁应是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配电间是指安装楼层配电箱、控制箱、垂直干线、接地线等占用的建筑空间。)

弱电间《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

21.2.2 弱电间的位置选择:

1、弱电间应与配电间、电梯间、水暖管道间分别设置。

2、弱电间应设在便于管理、交通方便的位置,弱电间不宜临贴外墙。

3、弱电间的位置应方便各种管线的进出,尽量靠近控制室、机房,位于布线中心。

4、兼作综合布线系统楼层交接间时,弱电间距最远信息点的距离应满足水平电缆小于90m的要求。

5、根据建筑面积、系统出线的数量、路径等因素,每层设置一个及以上弱电间。每层弱电间应在与上下层对应的位置。

21.2.3 弱电间对建筑专业的要求:

1、弱电间的面积(净空)。

1)不进人的弱电间面积不宜小于1.0m(宽)x0.3~0.4m(深);

2)进人的弱电间面积不宜小于1.5mx2m,有三面墙可敷设竖向管线(槽)或安装设备,竖向管线不宜遇到建筑横梁;

3)兼作综合布线系统楼层交接间的面积不应小于5m2, 兼作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的面积不应小于10m2。

2、弱电间地坪宜高出本层地坪30mm。

3、弱电间的检修门应往外开,门的高度宜与同层其他房间门的高度一致,但不应低于1.85m,宽度不小于0.8m。

4、应根据系统设备的需求,采取防静电、防尘措施。

21.2.7 弱电间对消防、安防、通信的要求:

1、弱电间的设置应符合国家防火规范的要求。

2、弱电间的墙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检修门应采用不低于丙级的防火门。

3、弱电间应设置自身的安全防护装置。

4、弱电间应设置与上级管理部门通信的装置。

机房《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

21.3.1 机房是指办公楼、综合楼、住宅小区等民用建筑内各智能化系统的主机设备、通信设备、综合布线系统设备、布线管槽、接地干线等占用的建筑空间。

21.3.3 机房的位置选择

1、机房不应设于变压器室、汽车库、厕所、锅炉房、洗衣房、浴室等产生蒸汽、烟尘、有害气体、电磁辐射干扰的相邻和上、下层相对应的位置。

2、远离易燃、易爆场所。

3、机房应设在便于管理、交通方便的位置,机房不宜临贴外墙。

4、机房的位置应方便各种管线的进出,尽量靠近弱电间、控制室。

21.3.10 机房(电气专业)对消防、安防、通信的要求:

1、机房的消防设置应符合国家消防规范的要求。根据机房的规模、等级,配备卤代烷或二氧化碳等灭火装置,禁止使用自动喷淋系统(这一条针对电气的所有房间)。

2、机房应设置自身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门禁、紧急报警等设备,并纳入同类系统的统一管理。

3、机房应设置与控制室(或上级管理部门)的通信装置。

配变电所《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4.9.1(强条)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电压为10(6)kv的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9.2(强条)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火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变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它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2.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它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一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4.配变电所位于地下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5.配变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6.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4.9.3配变电所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4.9.4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加0.3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5m。

4.9.5当配变电所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向结构专业提出荷载要求并应设有运输通道。当其通道为吊装孔或吊装平台时,其吊装孔和平台的尺寸应满足吊装最大设备的需要,吊钩与吊装孔的垂直距离应满足吊装最高设备的需要。

4.9.6当配变电所与上、下或贴邻的居住、办公房间仅有一层楼板或墙体相隔时,配变电所内应采取屏蔽、降噪等措施。

4.9.7电压为10(6)kv的配电室和电容器室,宜装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临街的一面不宜开设窗户。

4.9.8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并应装锁。相邻配电室之间设门时,门应向低电压配电室开启。

4.9.9配变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含有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4.9.10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屋内的设施。

4.9.11长度大于7m的配电装置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

当配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装置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4.9.12配变电所的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当配变电所

设置在地下层时,其进出地下层的电缆口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4.9.13电气专业箱体不宜在建筑物的外墙内侧嵌入式安装,当受配置条件限制需嵌入安装时,箱体预留孔外墙侧应加保温或隔热层。

柴油发电机房《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6.1.13第3条土建

1)机房应有良好的采光与通风;

2)发电机间宜有两个出入口,其中一个应满足搬运机组的需要。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应采取隔声措施,门外开启;发电机间与控制室、配电室之间的门和观察窗应采取防火、隔声措施,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应开向发电机间;

3)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4)当机房噪声控制达不到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时,应做消声、隔声处理

5)机组基础应采取减振措施,当机组设置在主体建筑内或地下层时,应防止与房屋产生共振;

6)柴油机基础宜采取防油浸的设施,可设置排油污沟槽,机房内管沟和电缆沟内应有0.3%的坡度和排水、排油措施;

7)机房各工作房间的耐火等级与火灾危险性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发电机间火灾危险性类别---丙耐火等级---一级

控制与配电室火灾危险性类别---戊耐火等级---二级

储油间火灾危险性类别---丙耐火等级---一级

配电室泵房对水专业的要求

1.配变电所中消防设施的设置,一类建筑地下室的配变电所宜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固定式灭火装置,二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可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手提式灭火装置。

2.设在地下室配变电所的电缆沟电缆夹层应设有防水、排水措施,其进出地下室的电缆管线均应设有挡水板及防水砂浆封堵等措施。

3.有值班室的配变电所宜设有厕所及上下水设施。

4.电缆沟、电缆隧道及电缆夹层等低洼处,应设有集水口,并通过排污泵将积水排出。

5.配变电所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配电室泵房对暖通专业的要求

1.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5℃。进风和排风的温度差不宜大于15℃。

2.在采暖地区的值班室、控制室及兼作值班室的低压配电室应设有采暖设备,采暖温度不低于18℃,配电室的最低温度不低于5℃。

3.变压器、电容器室,当采用机械通风时,如周围环境污秽或有酸、碱、粉尘等,宜加装空气过滤器。

4.配变电所设置在地下室时,宜采用机械通风设施。其通风道应采用非可燃材料制作。

5.当控制室、配电装置室设有采暖设备时,其管道宜采用钢管焊接,并不应有法兰、螺纹和阀门等。

6.设置在地下室的配变电所,应保证运行和卫生条件,当不能满足要求

时,宜设置通风换气系统或空调系统。

7.装有六氟化硫的配电装置和变压器的房间,其排风系统应考虑有底部排风口。

8.设置在地下室的配变电所的干式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控制室、电容器室宜设置吸湿机。

9.设置在地下室的配变电所,根据消防要求,应设有排烟系统。

配电室泵房水泵房的设置要求

1.泵房建筑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

2.泵房应有充足的光线和良好的通风,并不致于结冻。

3.当采用固定吊钩或移动支架时,其净高不小于3.0m,当采用固定吊车时,应保证吊起物底部与吊运的越过物体顶部之间有0.5m以上的净距。

4.泵房内应有地面排水措施,地面坡向排水沟,排水沟坡向集水坑。

5.泵房大门应保证搬运的水泵机件进入,且应比最大件宽0.5m。

6.泵房采暖温度一般为16℃,无人值班时采用5℃,每小时换气次数3~4次。

7.电机容量大于55kW时,水泵基础间的净距不得小于1.2m;

电机容量在55kW至20kW时,水泵基础间的净距不得小于0.8m;

电机容量小于20Kw,水泵吸水管直径小于100mm时,泵组一侧与泵房墙面之间可不留通道。

两台相同泵组可共有一个基础,该共用基础侧边之间及距墙面间应有不小于0.7m的通道。

泵房的人行通道不得1.2m。配电盘前应有1.5~2.0m的通道。

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 总则 1.0.1为使低压配电设中,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节约能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经济合理、配电可靠和安装运行方便,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交流、工频1000V 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1.0.3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预期接触电压 prospective touch voltage 人或动物尚未接触到可导电部分时,可能同时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压。 2.0.2约定接触电压限值 conventional prospective touchvoltage limit 在规定的外界影响条件下,允许无限定时间持续存在的预期接触电压的最大值。 2.0.3直接接触 direct contact 人或动物与带电部分的电接触。 2.0.4间接接触 indirect contact 人或动物与故障状况下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接触。 2.0.5直接接触防护 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 无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6间接接触防护 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 单一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7附加防护 additional protection 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之外的保护措施。 2.0.8伸臂范围 arm’s reach 从人通常站立或活动的表面上的任一点延伸到人不借助任何手段,向任何方向能用手达到的最大范围。 2.0.9外护物 enclosure 能提供与预期应用相适应的防护类型和防护等级的外罩。 2.0.10保护遮栏 protective barrier 为防止从通常可能接近方向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2.0.11保护阻挡物 protective obstacle 为防止无意的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配电室防火要求

配电室防火要求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 (一)探测器选择 (1)根据GB 50229-2019《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第11.5.25条规定,配电装置室和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查阅GB50052、GB50053、GB50054,10kV配电室、低压配电室和变压器室未规定必须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2)11.5.26条规定,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应选择点型感烟探测器,变压器室应选择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或吸气式感烟探测器。 (3)11.5.27条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4)11.5.28条规定,有人值班的变电站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主控制室。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1.1条规定,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 (二)探测器设置 (1)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2.2条规定,设置感烟和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

径按下表确定。 (3)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根据公式 N=S/A计算取整,S为探测区域面积(㎡),A为探测器的保护面积(㎡),由上表查得。 (4)点型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5)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设置在顶棚下方时,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m,保护半径应符合上表的要求,探测器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m~1.5m。 (三)手动报警按钮 (1)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1条规定,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

消防设施的设置一般规定

8 消防设施的设置 8.1 一般规定 8.1.1 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8.1.2 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8.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 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 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 其他高层建筑; 4 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地下建筑(地下室)。 8.1.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大于15m或单罐容量大于2000m3的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 8.1.5 总容积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固定水冷却设施,埋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可不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总容积不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不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移动式水枪。 8.1.6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8.1.7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

kV配电房设计要求

10kV配电房设计相关要求10kV配电房是供配电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设计的优劣对终端用户用电质量造成极大影响。本文对10kV配电房的设计规范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共同交流以便提高。 一、配电房的优点 1.变压器装于室内,不受日晒雨淋等自然因素的影响,防止坏人破坏和偷盗变压器铜心,用户放心,可延长变压器使用寿命,且有防老鼠人内造成电气事故的功能。 2.用户计费总表装于室内,上锁交由供电部门直接管理,用户无法入内,只能维护管理装于室外各分路的计费分表。 3.高压.低压均采用架空线,成本低,易安装,维护检修方便,易发现和排除故障,线路对地距离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二、10kV配电房设计规范 1.配电房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设置在尘埃少.腐蚀介质少.干燥和震动轻微的地方,并宜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2.配电房的布置必须遵循安全.可靠.适用和经济等原则,并应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试验和监测。 3.配电房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它的管道通过。室内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配电屏的上方不应敷设管道。 4.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宜抬高,室内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室

外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5.同一配电房内并列的两段母线,当任一段母线有一级负荷时,母线分段处应设防火隔断措施。 6.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6m时,屏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其间尚应增加出口。 7.配电房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它部分不应低于三级。 8.配电房长度超过7米时,应设两个出口,宜布置在配电房的两端。当配电房为楼上楼下两部分布置时,楼上部分的出口应至少有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口。配电房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9.配电房的顶棚.墙面及地面的建筑装修应少积灰和不起灰;顶棚不应抹灰。 10.当严寒地区冬季室温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时,配电房应采暖,炎热地区的配电室应采取隔热.通风或空调等措施。 11.位于地下室和楼层内的配电房,应设设备运输的通道,并有良好的通风和可靠的照明系统。 12.配电房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其防护等级不宜低于《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4208-84)的IP3X级。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还

配电室门窗消防规范要求

关于配电室的门 根据以下这三本书《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电气专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中的规定,把有关电气专业对建筑专业的要求,摘录出来,放在一起,供大家参考。 配变电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专业 配电室内通道应畅通无阻,不得设门槛。 配电室应设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通往配变电所其他房间的门应为双向门。 高压开关柜下设有地沟时,其地沟深度应考虑电缆弯曲半径及电缆数量,一般为1.0~1.5m,宽度不小于0.8~1.0m,当设有可以进人的电缆夹层时,其净高不小于1.8m。 1、配变电所各房间的耐火等级按下列要求选择: 1)油浸变压器室为一级; 2)非燃或难燃介质的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少油断路器)、高压电容器室(油浸式电容器)、控制室、值班室等不应低于二级; 3)低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真空断器或非燃介质断路器的高压配电室、低压干式电容器室,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2、有充油设备的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的甲级防火门。 3、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甲级防火门。 4、低压配电室、无油高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的门,

不宜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标准。 5、配变电所各房间之间的通道门宜为双向开启门或向低压侧开启。 6、配变电所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7、配变电所开向室外的门窗、通风窗等应设有防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室内的设施。 8、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以设能开启的窗,但临街的侧墙不宜开窗。 9、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室的门宽及高,应按最大运输件加外部尺寸。 10、配电室长度大于7m时,应设有两个出口,并宜设置在配电室的两端,两个出口的距离超过60m宜增加一个出口。 11、当配变电所设在楼上或地下室时,应设有设备运输吊装孔,其吊装孔的尺寸应能满足最大设备运输的需要。 12、油浸变压器室的内墙宜为砖墙勾缝、刷白,配变电所其他房间为抹灰刷白。 13、配变电所各房间地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或水磨石地面,有通风要求的变压器室和电容器室,应采用抬高地坪的方案,变压器室的地面应设有坡向中间通风洞2%的坡度。 14、设置在地下室的配变电所,为防止地面水的侵入,要求配变电所的地面抬高不小于100~300mm。 15、配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考虑防水、排水措施。 配变电所《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电气专业

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38171)

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 参考国标DB11/ 527—2008 西安秦人品牌设计有限公司关注企业目视化设计制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室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变配电室设备设施、变配电室运行、变配电室人员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井下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9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60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五防 function of five-precaution 包括防止误拉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或推拉小车);防止带电挂地线(合接地刀闸); 防止带地线合开关(合刀闸);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4 一般要求 4.1 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变配电室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变配电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 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并依法开展变配电室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 4.2变配电室从业人员应贯彻落实本单位有关变配电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熟悉

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汇总表(消防设施的设置篇)

消防设施的设置 要点:1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条文解释:建筑室外消火栓系统包括水源、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供水管网和相应的控制阀门等。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其他高层建筑; 4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地下建筑(地下室)。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大于15m或单罐容量大于2000m3的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

总容积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固定水冷却设施,埋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可不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总容积不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不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移动式水枪。 备注: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

配电室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 第6.2.1条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第6.2.2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第6.2.3条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第6.2.4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第6.2.5条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第6.2.6条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 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条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10 对有关专业的要求 4.10.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和高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10.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变压器室的门应为防火门: (1)变压器室位于高层主体建筑物内。 (2)变压器室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 (3)变压器位于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

(4)变压器位于地下室或下面有地下室。 (5)变压器室通向配电装置室的门。 (6)变压器室之间的门。 4.10.3 变压器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4.10.4 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加0.30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30m。 4.10.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挡油设施或设置能将油排到安全处所的设施: (1)变压器室附近有易燃物品堆积的场所。 (2)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3)变压器室位于民用主体建筑物内。 4.10.6 配变电所中消防设施的设置:一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宜设火灾自动报警及固定式灭火装置;二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可设火灾自动报警及手提式灭火装置。 4.10.7 当配电装置室设在楼上时,应设吊装设备的吊装孔或吊装平台。吊装平台、门或吊装孔的尺寸,应能满足吊装最大设备的需要,吊钩与吊装孔的垂直距离应满足吊装最高设备的需要。 4.10.8 高压配电室和电容器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户下沿距室外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0m。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4.10.9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并装有弹簧锁。装有电气设备的相邻房间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或向低压方向开启。 4.10.10 配变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4.10.11 当变压器室、电容器室采用机械通风且周围环境污秽时,宜加空气过滤器。 4.10.12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等应有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屋内的措施。 4.10.13 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均应抹灰刷白。配电装置室、变压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最新版】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民用建筑物内配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 2)应方便进出线; 3)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 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 5)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2、安装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超过630kVA的变配电室可布置在建筑主体内首

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 3、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不带可燃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5、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距室外地坪不低于1.80m 的自然采光窗,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不临街的自然采光窗; 6、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长度大于60m时,应增加一个出口; 7、变压器室、配电室的进出口门应向外开启;

8、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应设置防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9、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10、变配电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11、变配电室、控制室、楼层配电室宜做等电位联结; 12、变配电室重地应设与外界联络的通信接口、宜设出入口控制。 1、设在高层建筑内的配变电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2、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通向配电室或变压器室之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3、配变电所内部相通的门,宜为丙级的防火门;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消防设施标准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消防设施标准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1.消防车道: (1)酒店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有消防车道,车道尽头有回车道。 (2)消防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与酒店建筑物外墙之间的间距大于5米。 (3)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储沟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辆的压力。 2.消火栓: (1)酒店设有室外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房和自动喷水装置。 (2)室内消火栓栓口出水方向与设置的墙面成90°角,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给水管网设水泵接合器,并有明显标志。 (3)酒店客房及其他营业场所和公共走道均设有自动喷水装置。 3.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1)报警区域按楼层划分,探测区域按独立房间划分。 (2)区域报警控制器应设在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安装在墙壁上的报警控制器,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小于1.5米。 (3)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设有手动报警按钮,设置部位明显,便于操作,安装在墙上时,距地面高度为1.5米。从一个防火区

域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米。 (4)消防控制中心有显示安全保护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和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 (5)消防中心严禁其他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通过,送回风管的穿墙处设有防火阀,工作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小于1欧姆,或用专用接地干线引至接地体,接地干线应用铜蕊绝缘导线电缆,其线蕊截面积不少于16平方毫米,接地板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蕊绝缘软线,其线蕊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 4.安全疏散设施: (1)消防电梯:机房与井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墙分隔,井底有排水设备,有消防队专用的操纵按钮,底层前室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并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 (2)疏散楼梯:通往疏散楼梯的太平门为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并有明显的指示标志,楼梯间为封闭式,设有正压送风和排风设施,每间客房内均有通向疏散楼梯的线路指示图。 5.应急照明装置: (1)应急照明装置设在墙上或顶部。 (2)各营业场所、通道及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泵房、配电室和电话总机房均设有应急照明装置,其最低照明不低于0.5勒克斯,照明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消防控制中心、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519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一、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要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整、灵敏、有效。 三、要经常检查变压器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到来之前,要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进行一次检测。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

配电室防火规范

配电室防火规范

配电室防火规范 概述 带有低压负荷的室内配电场所称为配电室,主要为低压用户配送电能,设有中压进线(可有少量出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设备的设施,分为高压配电室和低压配电室。高压配电室一般指6kV-10kV高压开关室;低压配电室一般指10kV 或35kV站用变出线的400V配电室。 配电室建筑要求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六章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如下: 第6.2.1条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 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第6.2.2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第6.2.3条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第6.2.4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第6.2.5条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第6.2.6条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条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配电室防漏措施 配电室渗漏防治应坚持多道设防、排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采用全面设防、节点密封、复合防水等多种手段。 1、控制墙体的裂缝:在当今施工技术水平下,无论采取什么结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1.消防车道: (1)酒店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有消防车道,车道尽头有回车道。 (2)消防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与酒店建筑物外墙之间的间距大于5米。 (3)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储沟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辆的压力。 2.消火栓: (1)酒店设有室外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房和自动喷水装置。 (2)室内消火栓栓口出水方向与设置的墙面成90°角,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给水管网设水泵接合器,并有明显标志。 (3)酒店客房及其他营业场所和公共走道均设有自动喷水装置。 3.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1)报警区域按楼层划分,探测区域按独立房间划分。 (2)区域报警控制器应设在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安装在墙壁上的报警控制器,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小于1.5米。 (3)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设有手动报警按钮,设置部位明显,便于操作,安装在墙上时,距地面高度为1.5米。从一个防火区域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米。 (4)消防控制中心有显示安全保护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和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 (5)消防中心严禁其他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通过,送回风管的穿墙处设有防火阀,工作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小于1欧姆,或用专用接地干线引至接地体,接地干线应用铜蕊绝缘导线电缆,其线蕊截面积不少于16平方毫米,接地板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蕊绝缘软

线,其线蕊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 4.安全疏散设施: (1)消防电梯:机房与井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墙分隔,井底有排水设备,有消防队专用的操纵按钮,底层前室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并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 (2)疏散楼梯:通往疏散楼梯的太平门为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并有明显的 指示标志,楼梯间为封闭式,设有正压送风和排风设施,每间客房内均有通向疏散楼梯的线路指示图。 5.应急照明装置: (1)应急照明装置设在墙上或顶部。 (2)各营业场所、通道及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泵房、配电室和电话总机房均设有应急照明装置,其最低照明不低于0.5勒克斯,照明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泵房和配电室的照明应保持同正常状态。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 二、插头与插座; 三、连接片 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 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 二、继电器、接触器; 三、半导体电器; 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 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绝缘导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尚应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 第2.2.2条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四、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表2.2.2

变配电室防火防汛责任制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15 变配电室防火防汛责任制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515 2 / 2 变配电室防火防汛责任制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和做好变配电室的防火防汛工作。 2、各班值班长是当值内防火防汛工作的负责人,值班员要协助值班长做好防火防汛工作。 3、运行中要加强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4、要认真掌握防火灭火技术。 5、管理保存好各种消防器材。 6、变配电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7、搞好防火检查,落实好防火措施。 8、雨季要做好高压配电室和中央变配电室的防汛工作,落实好防汛措施。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配电室防火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7524 配电室防火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配电室防火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严禁外人进入配电设备间,禁止在房内会客。 3、配电室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不得随意乱拉电源线。 4、严禁带有毒物品进入。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定期检查配电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6、熟悉各种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发生火情立即扑救、及时报告,保护现

场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清起火原因。 7、爱护消防设备,保持灭火器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8、凡违反此规定者,按消防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配电室防火规范

配电室防火规范 概述 带有低压负荷的室内配电场所称为配电室,主要为低压用户配送电能,设有中压进线(可有少量出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设备的设施,分为高压配电室和低压配电室。高压配电室一般指6kV-10kV高压开关室;低压配电室一般指10kV 或35kV站用变出线的400V配电室。 配电室建筑要求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六章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如下: 第6.2.1条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第6.2.2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第6.2.3条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第6.2.4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第6.2.5条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第6.2.6条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条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配电室防漏措施 配电室渗漏防治应坚持多道设防、排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采用全面设防、节点密封、复合防水等多种手段。 1、控制墙体的裂缝:在当今施工技术水平下,无论采取什么结构形式的外墙,都很难完全避免裂缝的产生。另外配电室外墙本身存在大量的窗洞、门洞、脚手架洞、预留管线洞、窗楞洞等薄弱部位,外墙防渗特别注意这些薄弱点。再有提高墙体材料的抗渗能力对墙体防渗有很大的帮助。选取合理的砌体材料用于外墙砌筑,对砌块间的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1、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配置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0平方米曾配泡沫灭火器1个,非施工层必须视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器材。 2、材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增加)。 3、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 4、木制作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没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5、电工房、配电箱: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6、电机房: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7、油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没增加50平方米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8、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 9、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机架室;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10、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 11、值班室: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灭火器1个及一条直径为65mm长度为20m 的消防水带。

12、集体宿舍:每25平方米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如占地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应按每500平方米设立1个2平方米的消防水池。 13、厨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3个,每增加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14、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

配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配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31

配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1、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除工程部工作人员外,非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不得入内。 2、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室内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消防安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能。 4、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扑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5、所属电缆层或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确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

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7、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室内必须配备应急事故照明灯。 8、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防止雨、水、小动物侵入室内,尤其雨季要常检查,防止雨水灌入电缆沟内流入变配电房。 9、要经常保持室内设备周围环境清洁,并保持所有通道畅通,要定期对所有电器设备进行清扫和检查。 10、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性能,并掌握操作方法,要熟悉室内及周围存放灭火器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 11、做好配电房日常检查记录。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变配电室设计

某小区:高层33F两栋,两个单元,一梯四户;20F三栋,一个单元,一梯五户;多层5栋,两个单元,一梯两户。还有办公楼1栋(18F)1.6万平米,公寓两栋,17F,约1.7万平米/栋。请问:变配电室面积大约多大,需要几台多大变压器?谢谢! 根据楼主提供的资料估算如下: 住宅大约644户,其他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 住宅需要4台800kva变压器(按每户6kw计) 其他需要4台800kva变压器(按80w/m2) 变电所需要建在负荷中心的位置,很有可能是分散布置并非全都放在一起。 估算暂且分为住宅区,公寓区和办公区考虑。 住宅区4台变压器预计需要200平方米。 公寓区约需100平方米。 办公区约需100平方米。 (每台变压器可按10平方米计,配套高低压柜所占的面积,可以按每台柜子4个平方米计算)。 必须先做负荷计算,根据负荷性质考虑需要系数和同时系数,计算出总视在功率后,再根据建筑物分布位置确定变电所数量,变电所应设置在负荷中心。还需要考虑每台变压器的负荷率。 因本人不了解楼主的总平面布置,只能按大区分配估算。对于房地产项目,变压器容量以不超过800kva为宜。仅供参考。 规范规定变配电室不得位于厕所等长期积水房间的正上方或正下方或相邻,但现在的高层住宅,变配电室设在地下室,地上住宅一套面积不大,要想变配电室正好错开厕所,经常很难做到。那么能不能设置在地下室正上方为草坪或小区公共地面的区域??? 如果不能,那这个位置基本选不了,请大家谈谈各自的看法及设计经验, 另外关于柴发机房,各位的排烟井一般是升到建筑的最高处还是在一层就排到室外了呢? 进风井是和排风井同侧布置还是在柴发两侧(两头)布置呢?从合理性讲排烟应高空排放,进排风应分开布置,但实际上我看到很多设计图都是放在一起并排布置的,也没有单独的排烟井, 请大家谈谈看法, 设置在地下室正上方为草坪或小区公共地面的区域这样不安全 排烟井一般是升到建筑的最高处这样有利于控制废气及地面的空气质量 进风井和排风井同侧布置有可能是从美观及施工的方便性考虑,建设单位可能在设计时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各个方面着想而设计的,当然也有设计人员的风格问题存在吧,我认为分开设置在美观来说会差一点吧 变配电室不能够放在厕所下方,是国家规范中的强制条文,主要出于电气安全考虑,没什么商量 的余地。 高层住宅的低下室通常只做派接,真正的供电电源多是在附近设置箱式变电站或合适的地方设置 室外独立变电站。 变配电室设在地下室上方或公共地面是可以的,只要方便进出线通道方便,另需注意变压器躁音对住宅的影响! 我不怎么认同一楼的看法! 问题1:高层住宅小配电室一般在一楼独立的位置!就算在地下,现在一般有防空地下室!问题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1、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非施工层必须视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器材。 2、材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增加。 3、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 4、木制作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5、电工房、配电房,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6、电机房:配备灭火器汪少于1个。 7、油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8、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 9、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机驾室,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10、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

11、值班室: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灭火器1个及一条直径为65mm 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12、集体宿舍:每25平方米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如占地面积超过1000Mguh 方米,应按每500平方米设立1个2m平方米的消防水池。 13、厨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3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14、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 消防器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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