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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书

村级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书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住所:住所:

根据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办公室和萧山区政府办公室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留用地和实施开发性留用地安置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留用地意见》)中关于撤村建居的10%发展留用地政策精神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甲方已取得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项目地块的留用指标。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以下称项目)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暂定为“”项目,以有权机构批准名称为准。

1.2项目性质:留用级建设项目,拟开发建设等综合设施。

1.3项目用地位置和面积:位置市区村,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约亩,四至范围和实际面积以规划部门核发红线和土地管理部门测绘为准。

1.4 土地用途和年限:,具体用地比例根据用地规划确

定,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综合用地使用年限50年。

1.5土地性质和使用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1.6项目用地的具体土地条件和建设规划指标,以政府审批的文件为准。

第二条合作方式

2.1根据《留用地意见》的规定,甲乙双方共同设立实施本项目开发建设的项目公司(名称另定)。项目公司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登记设立。项目建设依据的所有文件和审批手续均以项目公司名义办理报批并获得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项目开发建设由项目公司全权独立实施。

2.2本项目用地出让所需交纳的级差地租以及相关税费由甲方支付,同样,依据有关政策可以获得的级差地租的返还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以此净地方式与乙方合作开发建设本项目。

2.3甲方以该项目土地全部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项目地块的价格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同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乙方负责该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投入。

2.4项目公司的运作及管理由乙方全权负责,但项目建设概念性方案、实施性方案及以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或者建设项目进行抵押等重大事项,须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第三条项目公司的组建、治理、清算

3.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为:杭州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3.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 %,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足额交付;乙方出资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 %,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足额交付。

3.3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二名,乙方推荐三名。董事长从甲方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为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4项目公司总经理、高级财务人员由董事会根据乙方的提名聘任。

3.5项目公司设监事会,设监事三名,由甲方推荐二人担任,乙方推荐一人担任。

3.6目标项目开发完成后,项目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清算解散,甲、乙双方各自的出资由项目公司返还给各方,项目公司无力返还的,由乙方负责赔付。甲、乙双方其他权利义务按本合同进行结算,不按出资比例分享红利、项目公司剩余资产及其他财产权利,也按出资比例分担风险和亏损。甲方除负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权利义务外,不承担其他义务,也不享有其他物权及财产权利。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包干投入项目开发建设的成本及费用,按本合同享有物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条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1.1按期足额向项目公司缴付出资。

4.1.2完成项目地块合法出让手续,并全面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税费清缴义务,享有政府部门依政策返还的级差地租。

4.1.3负责对项目地块进行价格评估、价格公布,并就本合同约定的合作开发事项及合作内容,履行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经街道、区政府批准同意等民主决议及审批手续。

4.1.4甲方负责项目土地合法受让至项目公司名下的工作及所有费用,包括土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动(拆)迁安置、征地(含代征部分)、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交纳土地级差地租及领取土地使用权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净地方式交给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4.1.5做好村民及土地周边相邻关系的处理及协调工作,保证项目开发建设不受任何非法的阻碍。

4.1.6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享有财产权利。

4.2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按期足额向项目公司缴付出资。

4.2.2负责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办理项目的报建及审批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本项目,以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标准交付房屋(建设周期为三年,自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在项目公司名下之日起计算至项目符合交付条件时止)。

4.2.3负责投入除土地成本以外的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及费用,并

承担项目公司的债务、亏损及风险。

4.2.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乙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或者实际经营管理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4.2.5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享有财产权利。

第五条物业分享及结算

5.1项目竣工验收合同并符合交付条件后,甲方分享51%份额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乙方分享49%份额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5.2甲、乙双方各自所得房产具体位置应在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后予以明确落实并由双方确认,原则上竖向分割或按幢分配。在分配过程中,如有面积差异的,甲、乙双方按市场价格以货币形式予以找补。

5.3甲、乙双方在物业析产、转让、租赁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均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担保

6.1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人民币。该定金在本合同物业析产登记完毕、项目公司清算注销且无违约情形时,由甲方无息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6.2对于乙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义务及责任,由乙方保证人负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乙方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内。保证范围

为主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使用

7.1除土地成本以外的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及费用均由乙方筹措并承担。

7.2乙方就本项目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达到项目用地评估价值的50%,且在乙方向甲方和/或项目公司提供甲方认可的、额度不低于项目用地评估价值一倍的反担保后,项目公司可以项目用地或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向银行申请取得贷款。如银行贷款资金仍不足解决项目公司的资金问题或项目公司未能取得抵押贷款的,乙方应当立即追加投入资金,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7.3乙方应当在银行贷款还款期限以及项目物业析产登记前负责归还所有银行贷款,否则,因此导致项目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停工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4项目公司的资本金、乙方投入项目的其他资金、银行给项目公司的贷款,必须用于项目建设。

第八条合同解除

8.1甲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乙方通知期履行后三个月内仍未依约履行的。

8.2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1违反本合同约定及项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在建项目对外进行抵押或者设定其他担保的;

8.2.2违反本合同约定及项目公司章程的规定擅自作出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8.2.3违反本合同约定将股权或者实际经营管理权利或者义务转让第三方的;

8.2.4乙方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原因,致使项目非正常停止运运达三个月以上的;

8.2.5承建项目施工的企业停止施工三个月以上;

8.2.6项目实际运作进度迟于项目进度计划六个月以上;

8.2.7因乙方的原因或者乙方未能使项目公司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息,致使项目资产或者乙方的股权被查封、扣押的;

8.2.8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经甲方通知期履行后三个月内仍未依约履行的。

8.3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如有异议应当在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无异议或者超过三个月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通知到达之日起解除。双方应当自通知到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按8.4条约定对项目清算处理完毕。

8.4因解除本合同而进行项目清算处理时,项目公司返还乙方实际投入的全部资金,乙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以1:1的价格转让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乙方不再享有项目公司的股东权利及其他财产权利。项目公司的资产归乙方退出后的项目公司所有。

第九条违约及赔偿

9.1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每日3000元的违约金,迟延履行超过90日的,违约方应当按第9.2条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且对方有权解权本合同。

9.2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支付2000万元的违约金或者适用定金罚则。

9.3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第十条其他

10.1根据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在对方物业分配时,如乙方所得房产超过49%,超出部分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因政策规定只能以甲方名义办理房地产权证,因此,甲方承诺该部分房产使用权益归乙方所有,将该部分房产的他项权证做在乙方名下,并由乙方保留相关的房地产权证(具体位置待项目竣工后由双方确认,并由甲方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如今后政策调整,该部分房产证可独立做在乙方名下时,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10.2甲方所有部分的物业租赁给乙方,租赁年限为十年,自物业析产登记在甲方名下之日起计算,租金为元/平方米/月。

10.3项目公司章程及其他申请登记、批准、备案的合同、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后继变更或补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应经本合同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上述变更或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合同下的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合同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如各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正本和生效条件

本合同应由本合同双方签署四份文本。每份文本均为本合同正本,本合同各方各执文本二份。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自对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按《留用地意见》的规定完成民主决议及批准程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由对方授权代表于首页记载之日期在浙江省杭州市签订。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保证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

1、甲方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2、乙方股东会决议

3、乙方保证人关于同意提供保证的股东会决议

留用地村企合作项目三方监管协议(惠州市18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留用地村企合作项目三方监管协议(惠州市18 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协议)仅为合同示范文本,供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村民委员会 (或村民小组)结合实际参照使用。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调整或者增加,但主要的条款格式和内容不建议删减; 二、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中的空格部分可以填写对应的相关内容,如无需填写内容, 应当填写“无”或者用“ /”表示无内容; 三、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的条款或内容中未作规定而合同(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进行约定的,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中增加补充条款或者添加相关内容,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迳向区国土分局、区法制局咨询或反映。 留用地村企合作项目三方监管协议 (示范文本) 协议编号: 甲方(村集体组织): 地址: 负责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乙方(合作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丙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惠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使用与合作开发建设管理规定》(惠城府〔2016〕19号)、惠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使用与合作开发建设管理补充规定(惠城府 〔2018〕36号)、《建设方案》,甲乙丙三方就合作项目的监管,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共同声明: 1、本监管协议独立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乙双方所签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与丙方无关,丙方对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各自全权负责法律文书等权益证明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的审查,丙方不负责审查。 3、丙方对履约保证金的监管并不意味着对任何方的付款义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丙方仅对甲方的申请及提供资料作形式上审查。 4、乙方承诺并保证监管资金来源及用途合法,资金在被甲方保管期间,如发生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或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扣划等不可抗力情况,致使甲方无法协助完成资金划转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均不得采取妨碍、影响监管功能实现的任何行为。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如实向丙方报告村企合作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物业分配比例、交付使用时间等村企合作合同履行情况。

计算机合作开发合同范本标准版

计算机合作开发合同范本标准版 Standard version of computer cooperative development contra 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计算机合作开发合同范本标准版 前言: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本文档根据技术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_______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完成______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二条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______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合作方式 1.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 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 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第五条知识产权 1.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甲方: 乙方: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开发建设和销售商

住房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经本协议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由甲方全 权负责市县镇路号地块的拆迁,这些地块 达到整平并四周砌好围墙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拆迁地块、整平及砌围墙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程营造、房屋销售、工程维修。 1.2本协议当事人双方同意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是本协议项 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该公司下设项目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该公司设法人兼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工程部长1名,财务部长1名,综合部部长1名。 1.3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等事项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管理。1.4这些地块的开发建设及销售模式经协议当事人协商可采用以下方式之一或组合的模 式: (1 )将地块划成方块的方式出售。 (2)建设成商品房成品出售。 1.5该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第二条、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乙方派员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项目部由人组成,乙方派员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房地产开

土地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书范本

XXX村土地合作开发项目框架协议 甲方:XXX村民委员会 乙方:XXXX有限公司 XX村“万水花园”项目是解决**村村民住房问题,经**村两委成员在2011年3月19日在昆阳街道办事处政府三楼举行竞争性谈判,并于2011年3月25日投票选定云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土地合作开发的合作方,该决议于2011年3月31日经全体村民大会通过。 现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位于**以北,**以南地块(城规土地编号A-9-**,A-9-**)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供共同履行。 一、合作开发地块范围及现状 甲方所有的地块标的物(以下简称为:开发地块) 该宗地块位置:**以北,**以南地块(城规土地编号A-9-**,A-9-**)。

净用地共计100.8亩。 二、合作开发地块的性质及权属 目前两块土地性质均为集体土地,属村民集体所有;土地尚未收储,未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三、合作开发方式 1.甲方提供上述开发地块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合作办理两块土地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项目全部开发资金由乙方负责解决。 2.乙方承诺给甲方村民人均40㎡商品房(以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的村民花名册为准),全村共计总面积不超过84000㎡,该40㎡的商品房甲方村民以2206元/㎡的价格购买(按土地挂牌价100万元/亩),土地招拍挂时土地价格每上下浮动1万元/亩,房价每平方米上下浮动4元。 3.村民在购房时,以户为单位,若单套面积超过按照应该给的人均40㎡计算的总面积,在1㎡以下的(不含1㎡),乙方承诺无偿赠送;若在1㎡(含1㎡)以上3㎡(不含3㎡)以下的,村民以上述第二款议定价格向乙方购买;若在3㎡(含3㎡)以上的,村民以当时该楼盘的市场价向乙方购买。

土地开发合作协议书

土地开发合作协议书 土地开发合作协议书 甲方:荆州市荆州区郧城镇荆北村委会 乙方:湖北正昌集团 荆州市人民政府年月日便已批准同意乙方申请亩企业留用地建设汽车市场,而甲方因筹集开发资金困难至今仍有亩没有开发用地,现为了经济合作社的快速发展,让村民从发展中尽快获利,根据国家及省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及精神,结合甲方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位于亩土地使用权与乙方或乙方关联的公司合作投资开发项目(暂定),现就具体合作方式及开发所产生的效益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方将其位于亩(土地使用权证;具体位置以四至图为准)的土地交由乙方或乙方关联的公司建设开发项目,该项目的开发建设标准按主管部门批准为准,乙方或乙方关联的公司是上述所有土地开发权的唯一享有者,对上述所有土地的开发和管理运营享有全部权利并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目前合作项目用地需要整理清场,为保障双方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当甲方取得补办土地使用权证后,甲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场地清理(具体为青苗赔偿、建筑物搬迁等),乙方支付清场费,使之具备可以进场施工建设的条件,同时甲方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交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土地使用证补办完成后日内,乙方支付人民万元给甲方,作为合作项目的定金。 第二条效益分配 双方本次合作采取实物分配的模式,具体方式为:

1、在项目竣工后建成的房产中,甲、乙双方分配的房产按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占成,即甲方可分配获得不超过平方米的房产,其中,商铺平方米,住宅平方米,剩余的商铺和住宅房产均归乙方所有,若因容积率提高,增加修建的房产归乙方所有。 2、上述分配的房产均为毛坯房。双方分配房产时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各项税费根据有关规定由双方自行负担。 第三条土地费用 上述所有土地现状为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根据荆州人民政府确定的该片区控制性规划,上述项目用地的容积率现为2.0,用地性质应由建设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办理变更为国有出让住宅和商服用地的费用需补交的40,出让金及土地登记等费用,由乙方代甲方垫付,甲方同意在合作项目竣工之前还清乙方垫付的出让金等费用。甲方若不能按时还清,愿将应分得的房产按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的价格相应抵偿乙方垫付的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协助乙方人员清理场地,解决场地遗留问题,并在该用地边界上筑起1.8米高的围墙。 2、负责办理土地权属及使用性质调整报批,项目施工建设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等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并提供与办理手续相关的证明材料,使本协议书第一条全部土地变更为项目开发所需要的用地条件(土地来源为国有出让,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容积率不低于2.0等)。 3、确保土地权属清晰,不涉及任何诉讼,仲裁程序和债权债务纠纷,也未设定任何抵押。保证乙方开发权的唯一性和完整性,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与其他开发商签订任何合作合同及协议。

村企合作开发土地项目意向书-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土地

村企合作开发土地项目合同(样板) 甲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土湖村松山下经济合作社 乙方:竞得人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合理开发村组土地资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拟甲方出地、乙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本着互惠互利、公开平等、真诚合作的原则,在事先征得甲方户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前提下,经多次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土地概况 1、项目土地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土湖村松山下地段,总面积8950平方米,土地为征地留用地,土地证号:惠阳国用(2016)第0100415号。 2、项目土地的具体界址、面积、用地性质均以办证后国土部门出具的红线图及相关文件标示的面积及位置为准。 3、项目土地由乙方自行清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合作方案 (一)合作模式 双方一致同意采取村企合作方式开发项目土地,甲方负责按土地现状提供项目土地,甲方将项目土地使用权委托交易机构挂牌转让,乙方摘牌竞得项目土地后负责提供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在项目开发建设完成后,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项目房产,项目开发盈亏与甲方无关。 (二)项目资金投入 1、乙方负责提供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拆迁补偿费用、项目土地委托挂牌和摘牌的费用、项目土地办证过户至项目公司名下的税费、项目规划、设计、报建的费用、项目的全部建安费用、项目验收、确权至村民名下等一切开发建设费用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增容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地下车位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如有)由乙方承担。 2、项目土地竞买时乙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价款在扣除政府职能部门收取的

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武汉市交通(集团) 乙方: 为了满足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合作开发位于地段的项目,并就共同合作开发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规模: 其中项目占地面㎡, 规划建筑面积㎡。 4、项目用途: 5、项目证件及所需手续: 第二条、项目合作形式: 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发。 2、其中甲方以其所有的位于的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权号)

出资:乙方出资人民币,买断该项目开发经营权,甲方收取固定回报。 第三条、合作期限: 自签约之日起至本项目销售完毕时止。 第四条、合作期间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并在本协议鉴定之日起 月内完成有关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规划许可证。 2、确保所提供的建设目的使用权属真实及无其它争议性;确保该土地使用权无其他所涉债务债权。 3、确保本建设项目的真实及无其它争议性;确保建设项目无其它与第三方纠纷。 4、负责办理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报建、协助办理、施工许可、确权及建筑施工用临时占道,用水、用电等其他开始建筑施工等所有所需要手续。并自行承担上述所需开工手续前的全部费用,该费用不计入本项合作甲方的投入内,由甲方另行解决。本项合作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月内完成。 5、负责办理项目地段上现有建筑物的全部拆迁手续。负责建筑物内现有办公场所,住户搬迁,安置补偿工作与全部拆迁工作,确保将该建筑项目用地完整、干净、无纠纷交乙方能施工建设,并自行承担完成上述拆迁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拆迁安置补偿费),该费用不计入本项目合作甲方的投入内,由甲方另行解决。本项工作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月内完成

各类土地合作开发合同文档

2020 各类土地合作开发合同文档CONTRACT TEMPLATE

各类土地合作开发合同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共同以乙方名义在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项目名称暂定为。 二、合作条件: 1、甲方提供待开发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 2、乙方保证对外提供全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需资料,保证本企业注册真实、合法,经营范围符合房地产开发要求。 3、由乙方办理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证照手续及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各种行政审批事项,甲方积极予以协助。 4、房地产开发过程,乙方选任设计施工企业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条件。

5、房地产开发的楼盘设计,建筑面积,样式,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面积亩,使用期限年,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无抵押,不受其它权利人追究。如因房产经营销售需要办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由乙方出资并办理,甲方予以协助。 四、本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自年月日竣工,合作开发终止。乙方负责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间,由甲、乙双方各派驻会计,共同负责楼房的销售资金。甲方按开发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元/?O 提取作为本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自本合同同签订之日支付元,开发房地产销售至一半支付元,开发楼房工程完工乙方结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损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赔偿乙方。 2、因乙方资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赔偿甲方损失。 3、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或资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应支付甲方收益的10%赔偿甲方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 目录 第一条定义 第二条开发项目 第三条开发分工 第四条协作事项 第五条协调配合 第六条经费支付 第七条税费承担 第八条风险承担 第九条保密事项 第十条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成果归属 第十二条合同维护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第十九条合同份数 第二十条签订地点和日期

合同编号: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 甲方: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甲乙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 项目事宜,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条定义 为避免双方理解上的分歧,双方对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 1.1“技术开发”指项属于(请选择填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1.2“合作开发”指甲乙双方为完成一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共同投资,共同参与研究开发,共享成果,并且共担风险。 1.3“技术开发成果”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1.4“可行性研究”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 1.5“新技术开发”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1.6“新产品开发”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和工业化、商业化特征。

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编号:FS-DY-20126 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花园”项目的合作开发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项目立项名称“*******花园”,占地面积*******平方米,经十堰市规划局批准,预计建设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别墅,建筑密度

17.5%,容积率0.36%,绿化率51.3%(其中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提供项目后续建设所需的土地、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预计投资资金为人民币***********元。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花园”项目51%的开发经营权,甲方享有“*****花园”项目49%的开发经营权,并由双方按照该比例分享项目所获的利润。 2、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均以中小企业融资的进行投资,中小企业融资财务费用均按月息1%的标准进入项目成本核算。 3、乙方确认甲方前期已中小企业融资投入本金6800万元到合作项目上。 4、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可以用甲方的产权、土地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但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在本合作项目,但不影响项目开发的前提下,必须优先偿还按开发经营权比例多出资本金的甲方投资。

(完整版)土地合作开发协议书

土地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响应莆田市人民政府大力推进“三旧”改造的号召,积极发挥自身的地理优势, 致力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经与乙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就合作开发“三旧”土地达成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模式 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全新公司运营。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并协助乙方办理一切开发手续;甲方不参与新公司经营、管理,采取固定预期收益的形式与乙方合作开发。 2、乙方负责出资组建公司,并负责开发、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合作的利益分配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共须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收益总金额万元(以实际测量证载面积为准,面积如有变动,则金额相应调整)。 2、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的预期收益款,第一期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个月内支付总额的;第二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第三期土地收益款在支付。 3、该土地项目开发至结束过程中,产生利润的分配,甲方占%,乙方占% 。 4、政府按“三旧改造”政策返还给甲方的款项(包括各项优惠政策带来的收益和土地出让金等)和竞买者支付给甲方的拆迁补偿及租金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上述款项应在收到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支付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 5、甲方对已收取乙方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如各种原因造成合作开发土地不能转为项目用地时,甲方需要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四条、土地交接甲方须在乙方支付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时,须在个工 作日内将本项目土地的相关证件及资料交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有完整合法的关于项目用地用于开发的手续。 2、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用途变更、设臵及办理招拍挂条件等手续。 3、鉴于乙方前期投入大量资金,甲方承诺,无论乙方在招拍卖会上以任何价格拍得土地,甲方仅向乙方收取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万元亩。 4、甲方收取乙方土地预期收益款后向乙方开具发票,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金由负责。 5、甲方收取乙方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后,甲方须协助乙方解决土地上现在建筑物迁移问题,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 1、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项。 2、土地交接后,合作开发土地所产生一切债务及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项目用地转换功能等开发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甲方拒绝协助办理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理土地交接,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 的一切损失。 3、若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三期付款时间内未能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方面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损失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留用地村企合作项目三方监管协议(惠州市2018版)

留用地村企合作项目三方监管协议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协议)仅为合同示范文本,供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结合实际参照使用。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调整或者增加,但主要的条款格式和内容不建议删减; 二、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中的空格部分可以填写对应的相关内容,如无需填写内容,应当填写“无”或者用“/”表示无内容; 三、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的条款或内容中未作规定而合同(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进行约定的,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中增加补充条款或者添加相关内容,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迳向区国土分局、区法制局咨询或反映。 留用地村企合作项目三方监管协议 (示范文本) 协议编号: 甲方(村集体组织): 地址: 负责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乙方(合作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丙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惠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使用与合作开发建设管理规定》(惠城府〔2016〕19号)、惠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使用与合作开发建设管理补充规定(惠城府〔2018〕36号)、《建设方案》,甲乙丙三方就合作项目的监管,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共同声明: 1、本监管协议独立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乙双方所签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与丙方无关,丙方对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各自全权负责法律文书等权益证明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的审查,丙方不负责审查。 3、丙方对履约保证金的监管并不意味着对任何方的付款义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丙方仅对甲方的申请及提供资料作形式上审查。 4、乙方承诺并保证监管资金来源及用途合法,资金在被甲方保管期间,如发生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或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扣划等不可抗力情况,致使甲方无法协助完成资金划转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均不得采取妨碍、影响监管功能实现的任何行为。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如实向丙方报告村企合作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物业分配比例、交付使用时间等村企合作合同履行情况。

留用地项目合作开发方案

留用地项目合作开发方案 一、甲乙方三方签订设立A公司的协议 甲乙丙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A,甲方为履约保证金出资方(预计3000万),乙方为周律,丙方为张律,关键条款如下: 1、A公司取得留用地开发权的履约保证金全部由甲方支付,由甲方担任A公司的法人和执行董事。 2、由丙方负责引入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B,丙方持有A公司股权为10%-20%。(以A公司分配权益占总建筑面积的5%为计算基准,丙方持有A公司的股权为10%;如引入的B公司独有分配权益少于60%的,即A公司分配权益超过5%的,丙方在A公司的股权比例递增,当A公司分配权益达10%以上,丙方持有A公司的股权增加到20%)。 3、应甲方要求,如丙方未能在6个月内引入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B合作,则由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二、A公司与经济联合社签订开发协议,取得留用地开发权 1、留用地开发收益权由A公司享有,但A公司有权利引入大型房地产公司共同合作开发。 2、A公司负责出资建设完成留用地项目中总建筑面积的35%交付给经济联合社,并在签约后支付3000万的履约保证金。

三、A公司与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B合资设立项目公司C 1、C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亿,项目预计总投入约20亿元。 2、A公司持有C公司的股权约为7.692%—15.384%,对应分配给A公司的商品房面积为总建筑面积的5%—10%,该建筑为带装修的商品房。 3、C公司的出资全部和留用地项目建设开发由B公司负责(请进一步细化)。 4、A公司负责C公司的招拍挂中标。 四、C公司通过招拍挂中标取得留用地的合法开发权 1、C公司的运营和留用地项目开发建设实际由B公司负责。 2、B公司同意土方工程和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给甲方。

项目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项目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中介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 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3.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第三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四条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甲方: 乙方:

村企合作开发建设合同书(返还物业加货币补偿方式)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村企合作开发建设合同书(返还物业加货币补偿 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返还物业+货币补偿方式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协议)仅为合同示范文本,供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结合实际参照使用。合同双方凹以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 调整或者增加,但主要的条款格式和内容不建议删减: 二、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中的空格部分口J以填写对应的相关内容,如无需填写内容,应当填写“无”或者用“/”表示无内容: 三、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的条款或内容中未作规定而合同(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进行约定的,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中增加补充条款或者添加相关内容,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迳向区国土分局、区法制局咨询或反映。 目录 第一条留用地概况 第二条合作方式 第三条返还物业建设要求 第四条建设期限及产权证的办理 第五条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第七条双方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事项

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范本完整版

合作开发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 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_________ 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 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书通用模板——【范文】.doc

合同编号: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书通用模板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Word模板A4打印标准格式可随意修改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书通用模板 标准版技术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XX: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XX: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

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 2.技术内容: 。 3.技术方法和路线: 。 第二条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 。 2.工作进度:

。 3.研究开发期限: 。 4.研究开发地点:

房地产土地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范本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 房地产土地合作开发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负责人: 为促进甲方村民集体经济的发展,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一致协商,就甲方土地征转开发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土地概况 甲方提供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宗地编号为: ______ ,面积平方米约合 _______ 亩(宗地四至及界止点坐标见附件1《出让宗地界址图》,最终以国土资源局测绘为准)。 二、项目实施甲方以法定条件和程序向政府国有土地管理部门报请集体土地使用权转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配合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乙方以招拍挂的方式依法申请使用该征收的国有土地,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 三、净地出让价金 乙方以每亩_____ 万元整( ____ 万元整)的净地出让价格获得本协议项下宗地的国有土地 使用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金、青苗补偿费、陵墓迁移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其他补偿费。 四、定金支付及返还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 万元整( _____ 万元整),分两次付清: 本协议 订立之日起日内支付甲方____ 万元作为土地补偿费用,由甲方一次性补偿给村民,甲方应

在一个月内合法收回村民土地使用权;收回后,凭收地协议及向国土资源局上报相关征地补偿等 手续,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____ _万元,用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和乙方土地使用权等各相关 手续的费用支出,直至国有土地使用权办至乙方名下。 2、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支付 土地补偿款后日内,甲方应返还乙方定金。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将土地用途变更为建设用地; 2、土地用途变更为建设用地后,甲方应依法将该土地使用权办至乙方名下;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实现其权利,不得以任何方法和手段侵害乙方权益。任何情况下, 甲方都无权出卖、抵押、占用任何房屋或建筑。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建设项目及施工必须符合县人民政府规划要求。 2、乙方建设项目地点不得违反县国土资源局及县规划局规划。 3、乙方对建设项目拥有完全的自主权,自行决定图纸设计并自行建设,甲方不得干扰或干 涉。 六、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本协议项下的宗地出让事项已经村民会议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讨论,并经到会人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符合民主议定程序。(村民会议决议见附件2)并保证,在征地过程中本集体的任何成员或其他任何个人均不提出不同意见或采取任何干扰征地实施的措施。甲方本集体任何人或单位以及之外的任何人,不管以何种理由干涉征地,甲方均有排除妨碍的责任。

村级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书

村级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书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住所:住所: 根据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办公室和萧山区政府办公室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留用地和实施开发性留用地安置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留用地意见》)中关于撤村建居的10%发展留用地政策精神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甲方已取得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项目地块的留用指标。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以下称项目)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暂定为“”项目,以有权机构批准名称为准。 1.2项目性质:留用级建设项目,拟开发建设等综合设施。 1.3项目用地位置和面积:位置市区村,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约亩,四至范围和实际面积以规划部门核发红线和土地管理部门测绘为准。 1.4 土地用途和年限:,具体用地比例根据用地规划确

定,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综合用地使用年限50年。 1.5土地性质和使用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1.6项目用地的具体土地条件和建设规划指标,以政府审批的文件为准。 第二条合作方式 2.1根据《留用地意见》的规定,甲乙双方共同设立实施本项目开发建设的项目公司(名称另定)。项目公司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登记设立。项目建设依据的所有文件和审批手续均以项目公司名义办理报批并获得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项目开发建设由项目公司全权独立实施。 2.2本项目用地出让所需交纳的级差地租以及相关税费由甲方支付,同样,依据有关政策可以获得的级差地租的返还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以此净地方式与乙方合作开发建设本项目。 2.3甲方以该项目土地全部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项目地块的价格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同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乙方负责该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投入。 2.4项目公司的运作及管理由乙方全权负责,但项目建设概念性方案、实施性方案及以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或者建设项目进行抵押等重大事项,须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第三条项目公司的组建、治理、清算

留用地项目合作开发相关问题探索

留用地项目合作开发相关问题探索 ———以杭州为例 [摘要] 杭州市是国内较早实施征地留用地制度的城市之一,自1999年试行留用地制度以来,经过不断完善补充,留用地制度已逐步得到了完善和规范,并具备了较强的操作性。但是留用地制度并未在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所规定,属于地方政策性很强的制度,因而在留用地开发过程中应当注意把握地方政府对留用地制度的态度及相应政策文件。本文试图阐述杭州留用地发展历程,并简单介绍杭州留用地开发模式,最后分析一些个人认为在留用地合作开发过程中应当注意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留用地杭州合作开发留用地项目 一、留用地制度发展历程 所谓留用地制度是指政府在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时,按照征地面积的一定比例核定留地用地指标,让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第二、三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安置失地农民,给被征地农民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土地收益来源。 在留用地安置模式出台之前,各地对于失地农民安置的主要以货币安置为主,因而对于失地农民而言,原先的安置模式缺乏长远的生活保障。留用地安置模式则通过村集体对留用地进行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使被征地农民分享部分土地增值收益,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保障了失地农民长远生计,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安置失地农民的安置模式,留用地安置自20世纪80年代初在深圳特区建设初期进行探索性尝试后,浙江、湖南、广东、福建等省份的部分城市对这一制度逐步规范,初步形成了杭州模式、咸嘉模式、温州模式、惠州模式等典型模式。 杭州市是国内较早实施征地留用地制度的城市之一。自1999年杭州市试行留用地制度以来,经过不断完善补充,留用地制度已逐步得到了完善和规范,并具备了较强的操作性。 杭州市留用地政策主要由以下政府政策性文件所组成,并由此确定了10%留用地制度: 1、1998年11月26日,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颁布《关于在市区开展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市委办[1998]126号)规定,撤村建居后,原农村集体土地经依法征用后,转为国有。 2、1999年4月2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土地管理局《杭州市撤村建居集体所有土地处置补充规定》的通知(杭政办〔1999〕13号)规定,为解决撤村建居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生产、生活问题,可由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区人民政府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在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留用地范围内留出部分土地,其面积控制在可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总面积的10%以内。留出的土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明确土地的用途,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让和出租。留用地在实施非农建设时,免收各项规费,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各区政府以及土地、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预留土地的管理。在未确定建设项目前,留用地不得抛荒。 3、2001年9月1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2001〕1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15号)规定,在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范围内经市政府批准的开发性安置用地,除工业用地外均应征为国有并实行有偿使用,其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的55%缴纳,所缴纳出让金按该宗开发性安置用地的征地面积与出让面积的比例返还给原集体土地所有者。凡出让面积占征地面积65%及以下的,按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凡出让面积占征地面积在65%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其出让金的返还相应减少1.5个百分点;凡出让面积占征地面积95%及以上的,按所缴纳出让金的55%返还。凡撤村建居发展留用地,均应转为国有并实行有偿使用。土地出让金缴纳和返还,参照开发性安置用地的政策执行。所有开发性安置用地、撤村建居发展留用地和拆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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