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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收养法的概念与渊源

跨国收养法的概念与渊源
跨国收养法的概念与渊源

一、跨国收养法的概念跨国收养法是指调整跨国收养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由干跨国收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需要有一定的法律规则协调和规范跨国收养行为,调整跨国收养关系,防止跨国收养权的滥用和国际拐卖儿童。干是,随着跨国收养的产生和发展,调整含有国际因素的收养关系的跨国收养法就应运而生。跨国收养法调整的对象为含有国际因素的收养关系,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未看,可以称之为涉外收养关系,或“超越国籍或国境的收养关系”。(余先予主编:《国际法律大辞典}),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第408页。)这种含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关系指收养的当事人、收养的内容和法律事实等因素中至少有一方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面与外国有关系。我国大部分学者主张含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关系就是指:

以及有关收养的法律事实等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是与外国相联系的。”(孟宪伟、王玉法:《涉外婚姻家庭与法}),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3页。)具体说未,作为收养关系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或者其住所或惯常居所在外国,按照广义的解释,只要收养人或被收养人具有外国国籍、无国籍或者其住所、惯常居所在外国,都属干跨国收养关系的范畴。而依海牙国际私法会议1993年通过的跨国收养公约的狭义解释,只有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惯常居住地位干不同的缔约国才算跨国收养关系或涉外收养关系(SeeJ.Doeketal.(eds.),Childrenonthemove,Martinus,Nijhoffpublishers,1996,pp?82-84?)。此外,收养关系的权利义务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干国外,也属跨国收养法调整的对象,如收养行为在国外完成,或收养关系在外国成立,或收养关系在外国解除等都可看作跨国收养法调整的范围。可见,跨国收养法所调整的收养关系所具有的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不是单一的,即不仅仅只是一个环节上有外国成份,可以是多元的,也就是说,可以在收养的多个环节上都有外国成份,而构成跨国收养关系或涉外收养关系只要在一个环节上具有涉外或国际因素就足够了。含有涉外或国际因素的收养关系仍属干广义的民事法律关系,因而,从一定程度上说,以这种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跨国收养法应是国际私法的重要板块。(SeeIDelupis,InternationalAdoptionsandtheConflictotLaws.Stockholm,1976,pp66-75;R.de.Nova,AdoptioninComparativePrivateInternationalLaw,Receil,196lpp75-158)在大部分大陆法系国家,将包含规定收养关系的家庭法作为民法典的一部分,法国、德国、瑞士、日本等均采用这种制度,在其国际私法中对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噪美法系国家没有民法典,常以单行法的形式规定收养关系,但仍将其列入民事方面的法律规范之列,多以私法面貌出现;而社会主义国家大部分是以前苏联的模式为参照,把劳动关系、婚姻家庭关系从民法中分离出未,单独立法加以调整,在婚姻家庭法典中对收养关系加以规定,如苏俄的婚姻和家庭法典、罗马尼亚的家庭法典等,我国也是如此,将规范收养关系的法律单列干民法以外。不论对收养关系采取何种立法形式,大部分国家都在其国际私法中对涉外收养关系或跨国收养关系作了规定。可见,跨国收养法总体上属干国际私法范畴,但是,也不能忽视或否定其所表现出未的国际行政法、国际人权法、国际公法方面的某些特征。随着国际社会的收养立法强调以保护儿童最大利益为原则和强化公权力介入的机制,有学者也主张将跨国收养法划入国际行政法、国际人权法乃至国际公法之列。(SeeE.M.Hohnerlein,InternationaleAdoptionundKindeswohl,Mullich,1988,pp9-11;J.H.A.VanLoon,“TheIncreasingSignificanceofInternationalCo-operationfortheClarificationofPrivateInternationalLaw”,inFortyyearson:TheEvolutionofPostwarPrivateInternationalLawinEurope,Amsterdam,1990.pp.101etSeq)这种观点在相当程度上忽视了跨国收养关系内在的属性,即最终成立的私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只是从跨国收养法律规范中所体现的强调司法行政机关的介入和监督管理以及保护儿童人权的某一方面的特征来归类的,有以偏概全之嫌,未看到跨国收养法的固有属性和主导方面。从跨国收养法的对象、性质及其基本内容来看,它所表现出来的国际私法方面的特征最为突出,甚至可以说国际私法与跨国收养法是属种关系,国际私法涵盖跨国收养法。跨

国收养法以含有国际因素的收养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规范跨国收养行为的实体法律法规和程序性法律法规乃至法律适用规则为内容,既不同干主要以国内收养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内收养法,亦不同干调整以国家为主体的主权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国际公法,更不同干“限定内国行政机关的管辖权和内国行政法的适用范围的国际行政法”,(李浩培:《国际法的概念和渊源}),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页。)也不同干“被确定为是处理保护受国际保证的个人和团体的权利不受政府侵犯以及处理促进这些权利发展的国际人权法。”((美)托马斯?伯根索尔著《国际人权法概论》,潘维煌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就整个法律体系而言,尽管跨国收养法与国际公法、国际人权法、国际行政法乃至国际刑法在某些方面存在相互联系、相互交叉或重叠之处,但其本质特征与内容还是相差较大的,跨国收养法归入国际私法范畴,作为国际私法的构成部分则更为恰当。跨国收养法是融实体性规范、程序性规范乃至仲突规范干一身的有机整体,是国际私法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empirenews.page--] 二、跨国收养法的渊源正如其它各种法一样,跨国收养法的渊源也可以分为实质渊源和形式渊源两类。跨国收养法的实质渊源是指在跨国收养法规则产生过程中影响这种规则的内容的一些因素,如法律意识、正义观念、连带关系、社会舆论、阶级关系、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等。这些因素的共同点在干都具有法律以外的性质,它们是一些政治上的、经济上的、社会学上的或者心理学上的事实,这方面的研究主要属干其它社会科学的任务。而笔者所研究的主要是跨国收养法的形式渊源,即跨国收养法规则有其产生或出现的一些外部形式,也就是指跨国收养法规范的表现形式。这也是跨国收养法形成的依据或标志。由干跨国收养法的调整对象是超出国家或国籍领域的含有外国因素的收养关系,在其发展的进程中,逐渐产生了国际统一规范。这就决定跨国收养法的渊源具有两重性,即主要包括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两个方面,也有一些国家将国内法院的司法判例以及国际社会所通行的国际惯例视为跨国收养法的重要渊源。(一)国内立法国内立法作为跨国收养法的渊源,是指各国制定的关于调整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由干跨国收养活动与有关国家的利益密切相关,各国通过国内立法来协调跨国收养活动是一种比较普遍的作法。关于跨国收养的各国立法,有从简略趋干详备的倾向,这种国内立法常包含在民法典或单行的收养法中或并入国际私法典中,有的也在国籍法或移民法中加以规定。例如,《日本民法》第801条规定了在外国的日本人之间的收养方式,日本旧法例第19条,新修改的日本法例第20条都对涉外收养的要件及效力等作了规定,《日本国籍法》第19条和第23条对因收养而入籍或出籍作了规定;德国民法施行法第22条对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作了具体规定;荷兰采取单行立法的形式,《荷兰关于收养外国于女的法规》对涉外收养的条件、效力、程序和监管等问题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共有34条。芬兰1985年颁布的《收养法》在第四章第19条至第24条[1][2]下一页、第五章的第25条至第27条和第七章的第37条至第47条中对涉外收养的成立、批准、承认及撤销等作了更详尽的规定,此外,芬兰还在1985年颁布了《关于芬兰跨国收养事务委员会的法令入新西兰1965年《收养修正法》第17条规定了域外收养的效力,原捷克斯洛伐克1964年的《国际私法及国际民事诉讼法》第26条、第27条篇41条对涉外收养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作了具体规定;波兰1966年的《国际私法》第22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10条对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瑞典有关跨国收养的立法相当完备,有1979年生效的《关于收养的国际法律关系条例》、1981年《外国收养认可条例》、1979年的《跨国收养协助法》J981年的《跨国收养瑞典国内委员会规则》及1985年的《瑞典国际儿童福利协会收养中心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比利时民法第344条规定了“跨国收养的特殊里条件和效力以及承认在外国取得的收养亲子关系”;1979年的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第26条对涉外收养作了具体规定;阿根廷1971年颁布的《收养法》在第五章中以专章共5条规定了“海外收养的效力”赤国1939年制定的《国际私法》第35条对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意大利1995年

的《国际私法制度改革法案》第五章第38条至第41条对涉外收养的条件、成立、撤销及收养管理权与有关收养的外国裁决的承认等方面作了非常具体的规定;罗马尼亚1992年《关于调整国际私法法律关系的第105号法》第30条至第33条对涉外收养的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和效力的法律适用作了明确的规定卡D度1956年的《印度人收养和抚养法》、1980年的《监护法膊nl986年的《青少年保护法》都有关于跨国收养的条文;巴西1979年的《未成年人法典》第sl条和第52条也属干跨国收养法的规范书利1988年颁行的《收养法》就有关于跨国收养的条文,1991年该国司法部第18703号修正法案又对跨国收养作了更具体的规定;保加利亚1985年的《家庭法典》第136条有关于跨国收养的规范;我国的涉外收养法律规范则见干199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第ZI条以及1993年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中。可见,各国有关跨国收养的国内立法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存在干民法典中,有的在单行的家庭法典或收养法中,有的散见干国际私法规范中,还有在民事诉讼法中加以规定的,所有这方面的规定,构成了跨国收养法丰富的国内立法形式。[!--empirenews.page--] (二)国际立法在国际立法方面,由干全球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普及与交通运输事业的日益发达,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往未和交流日益频繁,随之而未的跨国收养不仅在数量上与日俱增,而且在范围上也在逐渐扩大,而每一个国家的收养立法大都是由其各自的立法机关立足其本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及文化发展的状况未制定的,对跨国收养作了不尽相同的规定,从而给跨国收养造成了法律仲突和障碍。为了促进跨国收养的顺利、健康发展,消除跨国收养的法律仲突或障碍,平等地保护内外国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维护儿童最大利益,世界各国在跨国收养领域进行了积极的合作,签订了一系列多边条约和双边条约,使国际条约成为跨国收养法极为重要的渊源。 1.双边条约两国之间为促进和保护两国公民互相进行收养而缔结的有关涉外收养的双边条约或司法协助协定在跨国收养法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是跨国收养法的渊源之一。例如,澳大利亚与菲律宾在1981年签订的《关于跨国收养的合作议定书》,瑞典与菲律宾在1975年签订的跨国收养方面的条约,荷兰与菲律宾在1975年签订的有关收养的双边合作条约,厄瓜多尔与瑞典在1976年签订的收养协助条约,挪威与菲律宾在1982年签订的收养方面的双边条约,厄瓜多尔与加拿大1984年签订的收养方面的合作条约,希腊与瑞典在1983年至1985年之间签订的一系列关于收养问题的双边条约,我国与西班牙、匈牙利、比利时等国家所签订的民商事方面的司法协助协定,等等,都是跨国收养法的重要渊源。尽管这些关于跨国收养的双边条约只对双方缔约国有约束力,构成缔约国之间盼‘特殊跨国收养皆,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但是,若双边收养条约中的某些规则被为数众多的双边条约普遍接受,也可能构成国际通行的作法而为许多国家所采用,构成具有一定广泛性或普遍性的跨国收养法的规则。

2.多边条约关于跨国收养的多边条约,有区域性多边条约和世界性多边公约之分,不论何种形式的公约,它们都是跨国收养法的重要渊源。(1)区域性多边条约区域性的跨国收养条约是指区域性国家组织为协调成员国之间的跨国收养而签订的多边条约,最早的为1928年美洲国家间的《布斯塔曼特法典》以及1940年蒙得维的亚的《关于国际民法的公约》,都有关于跨国收养的法律规范。此外,1939年北欧国家在斯德哥尔摩签署的《关于婚姻、收养和监护的某些国际私法规定的公约》、欧洲理事会1967年《关于儿童收养的欧洲公约》、美洲国家组织1984年《美洲国家间关于未成年人收养的法律仲突公约厨n1994年《美洲国家间关于国际拐卖儿童公约》,等等,都是跨国收养法的重要渊源。(2)世界性多边公约跨国收养法方面的世界性多边公约,主要有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与联合国通过的一些公约,具体包括海牙国际私法会议1956年的《抚养儿童义务法律适用公约》、1958年的《关于未成年人抚养义务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公约》、1961年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机关的权力及法律适用公约》J965年的《收养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判决承认公约》、1980年的《国际非法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公约》、1993年的《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等,以及联合

国1989年的《儿童权利公约》,是跨国收养方面具有普遍性的国际公约,是跨国收养法渊源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际法律规范。 [!--empirenews.page--] 此外,联合国大会的一些规范性文件也是跨国收养法的渊源之一,如联合国1986年的《关于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特别是国内和国际寄养与收养办法的社会和法律原则宣言》就可视为跨国收养法的渊源。不仅如此,跨国收养法的渊源还包括国际惯例以及一些国家的判例等,如印度最高法院1984年2月关于LaxmiKantPandey一案的判决就确立了印度跨国收养法的基本准则。(SeeEliezerDJaff.IntercountryAdoritions.TheNetherlands.1995.p.31)不同国家对判例是否可被作为跨国收养法渊源的态度不同,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如同国内立法一样,是跨国收养法的国内渊源;大陆法系国家因判例不能作为“先例”被普遍采用,因而很少有国家将判例作为跨国收养法渊源。我国同样不将判例作为法律渊源。但是,从整个国际社会未看,不应忽视判例对跨国收养法渊源的影响和作用。由以上分析可知,随着跨国收养的产生与发展,以含有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的收养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跨国收养法也应运而生,井在国际社会法律统一化运动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虽然国际社会至今尚无统一的跨国收养法典,以后是否会出现也很难说,但不可因此而否认跨国收养法的存在,正如不能因为国际社会至今没有统一的国际私法典而否认国际私法的存在一样。跨国收养法是由调整跨国收养关系或涉外收养关系的有关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综合形成的有机法律体系,就其内容和范围来看,在其基本框架中,大体应包括跨国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规范、跨国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规范、跨国收养的管辖权规范、跨国收养的承认与执行方面的规范、跨国收养效力的规范、跨国收养的法律适用规范或仲突规范等一系列相辅相成的各种规范。随着跨国收养在国际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跨国收养法的统一化己成为跨国收养法发展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有关调整跨国收养关系的新的国际规范还会不断涌现。

跨国公司答案

跨国公司经营与管理A卷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10分) 1、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是指一个工商企业,组成这个企业的实体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经营业务(1分),并且改企业拥有一个中央决策体系,企业的实体之间分享资源、信息并 分担责任(1分)。 2、买方垄断价格:指低于商品的国际价值的价格(1分),跨国公司从发展中国家采购的 初级产品的价格,就是买方垄断价格(1分)。 3、跨国战略联盟: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跨国公司为实现某一战略目标而建立的合作关系(1分),这种关系是一种外部合伙关系(1分)。 4、国外直接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以控制企业经营管理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在国外创办一个永久性企业的投资行为(1分),其典型形式是新建公司或兼并收购其他现有公 司(1分)。 5、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是指一家跨国公司内部的产品、原材料、技术与服务在国际间流动(1分),这主要表现为跨国公司的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之间在产品、技术、服务方面的 交易活动(1分)。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跨国公司”在英语中的表述是什么?(D) A、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B、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s C、Global Enterprises D、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2、跨国公司的法律形式有哪四类?(C) A、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B、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C、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避税地公司 D、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避税地公司 3、跨国公司的收购通常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吸收兼并,另一种是(A) A、创新合并 B、换股收购 C、公开收购 D、杠杆收购 4、跨国公司产品策略根据国内/国外开发、国内/国外生产和国内/国外市场来划分,一共 有多少个产品策略的基本形态? (C) A.4个B、6个C、8个D、9个 5、世界上最大的软饮料公司可口可乐公司在公司截止到20世纪60年代,采用的是什么样 的营销策略?(A) A、无差异营销策略 B、差异性营销策略 C、专业化营销策略 D、集中性营销策略 6、下列关于国外证券投资特征的命题中错误的是(B) A、证券收益可分为固定收益和变动收益 B、证券的风险性和收益性成反比 C、证券市场越成熟,证券的流通性越强 D、证券的价格可分为市场价格和票面价格 7、跨国公司为了加强某地的投资,而往往必须放弃另外其他地区投资的撤资策略是(B ) A、主动撤资B、进攻性撤资C、有计划地撤资D、被动撤资 8、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中,我们通常说到的“绿地投资”(Green Field)指的是( D ) A、吸收兼并 B、创新合并 C、公开收购 D、新建工厂 9、根据转移定价理论,在“三地模型”中,税率均高的两个国家为了逃避所得税,需引进

法的概念与特征、本质试题

第二章法的概念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我国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属于(A )。 A.广义的法律 B.狭义的法律 C.难以确定 D.狭义的法规 2.在我国,狭义的法律是指(C)。 A.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B.地方人大制定的法规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度的法律 D.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3.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本质属性首先是指(C )。 A.统治阶级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 B.物质生活条件以外的其他因素C.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D.法的强制性 4.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C )。 A.统治阶级的意志 B.阶级斗争状况 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D.历史传统 5.法的适用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它是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的。这表明法具有( A )。 A.规范性的属性 B.连续性的属性 C.概括性的属性 D.效率性的属性 6.法的规范性是指(AB C)。 A.法对人们行为的指导作用 B.法向人们提供一个评价是非的标准 C.法为人们提供一个行为模式 D.法总结和概括统治阶级的胜利成果 7.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都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其中与( D)的联系是最根本的联系。 A.经济 B.政治 C.道德 D.国家 8.法的更为深层次的本质是( B)。 A.社会生产力水平 B.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C.全体社会的共同意志 D.执政党的意志 9.“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句话的含义是指(C)。 A.法是统治者团体意志的体现 B.法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C.法首先和主要是执政阶级意志的体现 D.法是国家政权意志的体现 10.法调整的对象是( A)。 A.行为关系 B.思想社会关系 C.意志关系 D.各种社会资源 11.“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是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马克思这句话的含义是( AB )。 A.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B.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C.法不反应统治阶级的意志,它反映经济关系的要求 D.法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 12.法的形式特征包括( ABCD )。

{高中试卷}向量的实际背景及基本概念1[仅供参考]

20XX年高中测试 高 中 试 题 试 卷 科目: 年级: 考点: 监考老师: 日期:

2.1向量的实际背景及基本概念 班级学号姓名. 一、选择题 1.下列各量中是向量的是( ) A.密度 B.体积 C.重力 D.质量 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平行向量就是向量所在的直线平行的向量 B. 长度相等的向量叫相等向量 C. 零向量的长度为零 D.共线向量是在一条直线上的向量 3.设O是正方形ABCD的中心,则向量AO、OB、CO、OD是() A.平行向量B.有相同终点的向量 C.相等的向量D.模都相同的向量 4.下列结论中,正确的是( ) A. 零向量只有大小没有方向 B. 对任一向量a,|a|>0总是成立的 C. ||=|| D. ||与线段BA的长度不相等 5.若四边形ABCD是矩形,则下列命题中不正确的是( ) A.与CD共线 B. AC与相等 C. AD与CB是相反向量 D.AB与CD模相等 二、填空题 6.已知O是正方形ABCD对角线的交点,在以O,A,B,C,D这5点中任意一点为起点,另一点为终点的所有向量中, (1)与BC相等的向量有; (2)与OB长度相等的向量有; (3)与DA共线的向量有. 7.在①平行向量一定相等;②不相等的向量一定不平行;③共线向量一定相等;④相等向量一定共线;⑤长度相等的向量是相等向量;⑥平行于同一个向量的两个向量是共线向量中,不正确的命题是.并对你的判断举例说明. 8.如图,O是正方形ABCD对角线的交点,四边形OAED, OCFB都是正方形,在图中所示的向量中: (2)写出与AO共线的向量有; (3)写出与AO的模相等的向量有;

跨国公司定义

1. 跨国公司的定义、特征与跨国经营的演变 第一节跨国公司的定义 跨国公司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据《世界投资报告》的资料显示,在过去30年中,跨国经营企业的数量呈级数增长,规模越来越大。以15个发达国家为例,跨国公司的数量从20世纪60年代末的大约7000家增至90年代末的63000家左右。目前全世界的63000家跨国公司在全世界拥有超过800000家的子公司。这些母公司构成了一个几乎包括所有国家和所有行业的多样化的相对独立的经济体系。在全球经济中,500家跨国公司几乎获得了对世界经济的绝对的统治权。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来自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的企业越来越多地加入国际生产的行列,来自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公司正在迅速成长,它们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和重要的支撑力量。 据统计,2003年,跨国公司的产值占世界总产值的40%,占国际贸易额的60%,占国际技术贸易额的60%-700%,,占全球科研和开发的80%,占外国直接投资的90%以上,而且,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的外国直接投资每年都在2800亿-4300亿美元左右。 在2003年,世界上前100家最大的非金融跨国公司拥有20000亿美元以上的外国资产,其子公司的雇员达到了600多万人,这些跨国公司集生产、贸易、金融和技术开发于一身,通过全球性经营战略,推动资源的全球性配置,其生产、销售、投资等活动构成了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内容。 尽管跨国公司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但是关于跨国公司的理论研究并不是很完善,而且其定义也非常不统一。现在,联合国和一些重要的国际研究报告(例如《世界投资报告》)与中外文献,在使用跨国公司这个概念时,比较习惯于使用‘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or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TNCs或MNC。),因此这个称谓已经越来越被普遍接受。当然,一些学者常常使用“Enterpries”(企业)这个概念,这样跨国公司的简称便更改为“TNEs或MNE。”。由于跨国公司一词习用已久,流传也广,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本书仍沿用跨国公司的概念(英文为TNCs或者MNCs),它们没有什么特指,在本书中只是一个泛称。 另外,跨国公司的经济学研究在层次上有宏观与微观之分。①宏观分析集中在国家与产业层次上,微观分析则以企业为基础,探讨个别公司在海外竺譬尊簪丢,包括生产、投资、管理、销售等。在研究视角方面,本书把跨孽釜司笆耄圭要的分析单元,研究企业跨国经营的战略定位、交易方式与管理行为等。’此同时,我们还希望通过研究,为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战略实施提供一些参考框架。 联合国在1973年曾经给跨国公司下过这样一个定义,即: “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控制资产、工厂、矿山、销售基地等类1984年,联合国在《跨国公司行为守则草案》中,给跨国公司下了一个新的定义,虽然它至今尚未由联合国大会通过,并非正式文件,但影响哿大:。竖毫则起草始于1977年,其间数易其稿,最后一稿的文本是1986年印砭紫。等謇蚤磊分吸收了其他国际机构如前述的经合组织、欧盟等有关文件中的说法,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了综合、补充和完善: “跨国公司是指由在两个或多个国家的实体所组成的公营、私营或混合所有制企业,不论此等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领域如何;该企业在一个决策体系下运营,通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决策中心得以具有吻合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该企业中的各个实体通过所有权或其他方式结合在一起,从而其中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得以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行有效的影响,特别是

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

第六部分法律——第二十六章法的一般原理 第六部分法律 第二十六章法的一般原理 本章知识点 【知识点一】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 【知识点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 【知识点三】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 【知识点四】法的功能和效力 【知识点一】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 建议关注法的类型、本质、基本特征。 (一)法的概念 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维护、巩固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类型 (二)法的本质 1.法的阶级性:法反映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 2.法的国家意志性:只有通过合法的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统治阶级意志才能成为法。 3.法的物质制约性:法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三)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特殊强制性。 2.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3.法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标志。 5.法在国家权利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具有普遍性。 6.法是具有严格程序规定的规范。 【经典例题】 【例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的本质可以概括为阶级性、国家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等多个方面,但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法最终决定于()。 A.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B.统治阶层的意志 C.国家的意志 D.多数公民的意志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本质。法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知识点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 建议关注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分类。 (一)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 【例如】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2.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 (1)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2)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 (3)不是每一个法律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 【例如】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法律规则的分类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1.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主要表现是:①调整对象的国家协调性②经济法结构体系的综合性③经济型④调整方法多样性⑤经济法具有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特点。 2.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答:①宏观经济调控关系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③市场管理关系④社会市场保障关系。 3.简述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答:一,经济法的地位:①从经济法产生来看,可以说是经济法师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②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来看,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③从经济法和相邻的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看,经济法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有区别于相邻法律部门的界限。二,经济法的作用:①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②巩固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与提高,促进科技进步③巩固和发展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与协作关系,保护其合法权益④保障和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发展对外开放。 4.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答:①资源优化配置原则②国家干预原则 ③经济民主原则④经济公平原则⑤经济效益原则。 5.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其特征是什么?答: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法规对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特征:①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反映国家干预国民经济活动的一直关系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复杂性、广泛性和隶属性③经济法律关系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 6.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答:它主要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经济法主体包括以下几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他们分别享有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经济行为、物、货币和有价证券、科学技术成果等。奖惩制度是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 7.什么是法人?其有哪些特点?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特征:①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是按法律程序组成的,设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从事一定的经济活动的社会组织②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是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③法人能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法人有独立支配自己财产的能力,那么它就可以以自身独立拥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④法人拥有人身权。 8.确立经济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答: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是指在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力保障实现的经济权责关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国家颁布、施行相应的经济法规。二是要有相应的经济法律事实。 9.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答: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的特征体现在企业性、法人性、法定性三方面。公司的种类:一,股东承担责任的方式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与两合公司。二,公司对外信用基础不同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三,

(完整版)平面向量的实际背景及基本概念

平面向量的实际背景及基本概念 向量的物理背景与概念 向量的几何表示 相等向量与共线向量 教学目标 1.理解向量的有关概念及向量的几何表示.(重点) 2.理解共线向量、相等向量的概念.(难点) 3.正确区分向量平行与直线平行.(易混点) [基础·初探] 教材整理1 向量及其几何表示 阅读教材P 74~P 75例1以上内容,完成下列问题. 1.向量与数量 (1)向量:既有大小,又有方向的量叫做向量. (2)数量:只有大小,没有方向的量称为数量. 2.向量的几何表示 (1)带有方向的线段叫做有向线段.它包含三个要素:起点、方向、长度. (2)向量可以用有向线段表示.向量AB →的大小,也就是向量 AB →的长度(或称模),记作|AB →|.向量也可以用字母a ,b ,c ,…表示,或用表示向量的有向线段的起点和终点字母表示,例如AB →,CD →. 判断(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向量可以比较大小.( ) (2)坐标平面上的x 轴和y 轴都是向量.( ) (3)某个角是一个向量.( ) (4)体积、面积和时间都不是向量.( ) 解:因为向量之间不可以比较大小,故(1)错;x 轴、y 轴只有方向,没有大小,故(2)错;因为角只有大小没有方向,故(3)错;因为体积、面积和时间只有大小没有方向,都不是向量,所以(4)正确. 【答案】 (1)× (2)× (3)× (4)√ 教材整理2 向量的有关概念 阅读教材P 75第十八行以下至P 76例2以上内容,完成下列问题. 判断(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单位向量都平行.( ) (2)零向量与任意向量都平行.( ) (3)若a ∥b ,b ∥c ,则a ∥c .( ) (4)|AB →|=|BA →|.( )

一、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定义和特征

一、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定义和特征 1、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含义 跨国公司全球战略,是指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期达到长期总体效益的优化,即在正确战略思想指导下,在科学分析国际经营环境和自身经营条件的基础上,为求得长期生存和发展而作出的总体、长远的谋略。全球战略是一个以变革为实质内容的概念。 2、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特征:全球性、长远性、纲领性、抗争性、风险性 3、全球战略决策具有如下性质: (1)决策对象复杂,没有经验(2)面对的问题突发性、难以预料 (3)决策的性质直接涉及公司的前途(4)评价困难,难以标准化 4、对跨国公司的全球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提高公司的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2)有效地发挥经营活动的整体功能 (3)统一跨国公司内部职工的思想行动 二、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基本内容 1、全球战略的基本结构 一项完整的跨国公司全球战略应该包括四个层次: (1)整个公司的全球总战略 (2)各个国家和地区市场的经营战略 (3)子公司、分支机构层次的经营战略 (4)经营业务类别和产品类别的战略 从纵向进行分析,每种不同的战略都又都有以下三部分组成: (1)战略思想(2)战略目标(3)战略对策 2、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思想 1.跨国公司全球战略思想的基本观念 (1)全球用户观念(2)全球竞争观念 (3)全球创新观念(4)全球时效观念(5)全球系统观念 2.影响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因素 (1)符合发展现代商品济的要求 (2)要符合国际社会发展的要求 (3)要符合国际市场和资源优化组合的要求 3.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目标:是指跨国公司在较长时期要达到的全球经营的总水平或预期效果。它是全球战略的核心,是全球战略思想的具体化、定量化。 3、全球战略目标的内容 (1)生产经营方向(2)用户和市场方向(3)自身的发展方向

法律概念的特征

专业:诉讼法学 姓名:张欠欠 学号:104753110268 法律概念的特征 一、法律概念具有目的性 每个法律概念都是为了用言语来表达出一定的、区别于其他概念的、自己独有的含义,特征。比如我所学的诉讼法专业中有民事诉讼个刑事诉讼,就两个名词的概念而言,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活动的总和。而刑事诉讼则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同为诉讼法的一部分,但是如何区分出哪些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哪些案件属于刑事诉讼,以及对一个案件应该按照哪个诉讼程序提起诉讼则需要通过各自的法律概念所表达的含义、目的进行区分。民事诉讼表达出的目的含义是解决各个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的上诉,而刑事诉讼表达的含义是解决以国家机关为主要主体的对犯罪人刑事责任追究的活动。当发生一个案件时我们便可以通过对其目的的分析从而对该案件进行归类。各个部门法也都对自己这一类案件的特征、目的通过一个总括的法律概念给出了解释。 二、法律概念具有自由裁量性 虽然法律一般都要求禁止法官对法律的自由裁量,但现实生活中法律的某些含糊性的规定却又需要法官的这种自由裁量。法不可能对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都面面俱到的给予列举,再说现实生活那么的富于多变性,法也不可能说跟随着社会的变化一天天的进行修改,这样法就失去了稳定性,就会对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准则带来不可捉摸的感觉,因此这些客观事实又要求法官的自由裁量(当然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原则对法官的自由裁量进行控制、约束他们不能滥用自由裁量,比如诚实信用原则)。例如民事诉讼法中诉的利益的概念表述是这样的:诉的利益是指当事人所提起的诉中应具有的,法院对该诉讼请求做出判决的必要性和实效性。但对于该诉有没有作出判决的必要性和实效性的认定呢?这时候便需要法官根据法律概念的表述进行自由裁量,认证有无必要和实效。因此我认为法律概念的表述一般的都留有一定的自由空间,而不是绝对的,这就

1跨国公司的概念、特征及发展

1、跨国公司:概念、特征及发展 1.1 跨国公司的名称与定义 1.2 跨国公司的性质、特征及类型 1.3 跨国公司的历史发展 1.4 跨国公司与经济发展 1.1 跨国公司的名称与定义 什么是跨国公司?迄今为止,人们对该问题的回答不尽相同。一是人们对跨国公司的认识不够深刻,二是跨国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复杂性。然 而,基于跨国公司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对其要有明确的界定,本节将围绕 跨国公司的名称、定义等作详细的说明。 ?跨国公司的名称 ?跨国公司的定义标准 ?跨国公司的定义 1.1.1跨国公司的名称 最早提出“跨国公司”的是美国田纳西河管局局长莱索尔。1950s末,在卡耐基工业大学工业经营管理学院创立100周年的纪念大会上,他称跨越国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已不是单纯的一国企业,而是“跨国”的企业。 1960年他发表《跨国公司》一文,此后,美国《商业周刊》出版有关跨国公司的专集。“跨国公司”一词从此流行起来。 但从事跨国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的名称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国际公司 ?多国公司 ?全球公司 ?跨国公司 国际公司(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指跨国公司中早期阶段,从事有限跨国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国际公司主要立足于国内业务。跨国生产经营活动目的在于增强母公司的竞争实力。 该类企业的业务主要涉及从国外获取原料、国际贸易或一些技术转让的业务。

多国公司(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MNC) 具有国际性(internationality)和多国性(multi-nationality)两个基本特征。指根据不同东道国特有环境开展跨国经营活动企业。其特点是很强的灵活性与适应能力。 多国战略(Multinational Strategy)注重东道之间差异,当地化(localization)是战略核心。 欧洲的联合利华(Unliver)、菲利浦(Philips)、雀巢公司(Nestle)早期均采用此战略,基于避开关税的考虑,二十世纪50年代与60年代是MNC的黄金发展时期。 全球公司(Global Corporation) 指以全球市场为目标开展跨国经营活动的企业。 特点:立足于全球性产品、全球性行业、全球市场、规模生产经营。 全球战略(global strategy)以全球性协调大规模生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占领全球市场。 案例:日本的丰田、佳能、松下采用此战略,二十世纪70年代采用此战略为一种时尚。 缺陷:标准化产品难以满足全球各地个性化的需求。 跨国公司(T r a n s n a t i o n a l c o r p o r a t i o n) 全球公司很难兼顾整体效率与适应能力两个重要目标。跨国公司的建立力求实现两个目标的均衡,即从全球经济角度着眼,从每个东道国的特定环境入手开展跨国经营活动。跨国公司内部各实体之间不是简单的集权与分权关系,而是有机结合相互依存的各决策实体,通过有效的组织与协调系统保证跨国经营活动的实现。 跨国经营战略考虑兼顾整体效率与适应能力双重目标。跨国公司是企业发展的最高级组织形式,是企业发展追求的理想境界。 1.1.2 跨国公司的定义 跨国公司的名称和定义尚未统一,主要缘于定义的标准和尺度的差异,具有代表性的标准为: 标准之一:结构性标准 (Structural Criteria) (1)地区分布(地理分布和活动范围) (2)生产与服务设施(对外直接投资) (3)所有权(所有权的多国性) 企业能否是跨国公司取决于一个重要的标准--跨国程度(Multinationality or Transnationality) 参照美国企业,按以下标准 (美国哈佛大学弗农)

法的概念和特征

法的概念和特征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法的概念和特征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法的本质: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内容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2、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4、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的作用:又称法的功能,指法对个人行为及最终对社会关系产生影响。法作用的对象有个人行为和社会关系两部分,以此为标准我们可以将法的作用分为夫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两部分。 1、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 2、法的社会作用:阶级统治作用,经济、政治、思想,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一、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法与经济的联系是最根本的联系:法与经济基础、法与生产力 1、经济基础决定法的性质,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着法的发展变化。 2、生产力发展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 二、法与政治、政策的关系

1、法与政治的关系,法受政制约。 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 政治体治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 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变化 法服务于政治主要表现在:1、在阶级对立社会,法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与同盟者的关系,从面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2、打击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严重犯罪活动。3、调整公共事务关系,维护公共秩序在发挥政治职能时发挥社会职能。 2、法与政策的关系 政策对法的作用: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党的政策对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及指导,即指导执法与司法。 社会主义法对党的政策的作用:1、法是实现政策的重要形式,法是定型化,规范化,条文化的党的政策便于国家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更好了解党的政策,从而正确地执行和拥护党的政策。2、法一般是在总结党的政策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群从的智慧而制定出来的党的政策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将日益完善。因而在实践中产生的效果更显着,从而使党制定与实施政策的目的得到全面实现。 没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和法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缺一不可,不可分割的 社会主义民主是法的前提和基础。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1.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主要表现是:①调整对象的国家协调性②经济法结构体系的综合性③经济型④调整方法多样性⑤经济法具有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特点。 2.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答:①宏观经济调控关系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③市场管理关系④社会市场保障关系。 3.简述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答:一,经济法的地位:①从经济法产生来看,可以说是经济法师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②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来看,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③从经济法和相邻的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看,经济法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有区别于相邻法律部门的界限。二,经济法的作用:①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②巩固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与提高,促进科技进步③巩固和发展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与协作关系,保护其合法权益④保障和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发展对外开放。 4.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答:①资源优化配置原则②国家干预原则 ③经济民主原则④经济公平原则⑤经济效益原则。 5.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其特征是什么?答: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法规对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特征:①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反映国家干预国民经济活动的一直关系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复杂性、广泛性和隶属性③经济法律关系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 6.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答:它主要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经济法主体包括以下几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他们分别享有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经济行为、物、货币和有价证券、科学技术成果等。奖惩制度是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 7.什么是法人?其有哪些特点?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特征:①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是按法律程序组成的,设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从事一定的经济活动的社会组织②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是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③法人能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法人有独立支配自己财产的能力,那么它就可以以自身独立拥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④法人拥有人身权。 8.确立经济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答: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是指在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力保障实现的经济权责关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国家颁布、施行相应的经济法规。二是要有相应的经济法律事实。 9.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答: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的特征体现在企业性、法人性、法定性三方面。公司的种类:一,股东承担责任的方式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与两合公司。二,公司对外信用基础不同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三,公司之间的控制和依附关系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四,以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为依据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五,国籍不同分为本国

平面向量的实际背景及基本概念

平面向量的实际背景及基本概念

平面向量的实际背景及基本概念 向量的物理背景与概念 向量的几何表示 相等向量与共线向量 教学目标 1.理解向量的有关概念及向量的几何表示.(重点) 2.理解共线向量、相等向量的概念.(难点) 3.正确区分向量平行与直线平行.(易混点) [基础·初探] 教材整理1 向量及其几何表示 阅读教材P 74~P 75例1以上内容,完成下列问题. 1.向量与数量 (1)向量:既有大小,又有方向的量叫做向量. (2)数量:只有大小,没有方向的量称为数量. 2.向量的几何表示 (1)带有方向的线段叫做有向线段.它包含三个要素:起点、方向、长度. (2)向量可以用有向线段表示.向量AB →的大小,也就是向量 AB →的长度(或称模),记作|AB →|.向量也可以用字母a ,b ,c ,…表示,或用表示向量的有向线段的起点和终点字母表示,例如AB →,CD →. 判断(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向量可以比较大小.( ) (2)坐标平面上的x 轴和y 轴都是向量.( ) (3)某个角是一个向量.( ) (4)体积、面积和时间都不是向量.( ) 解:因为向量之间不可以比较大小,故(1)错;x 轴、y 轴只有方向,没有大小,故(2)错;因为角只有大小没有方向,故(3)错;因为体积、面积和时间只有大小没有方向,都不是向量,所以(4)正确. 【答案】 (1)× (2)× (3)× (4)√ 教材整理2 向量的有关概念 阅读教材P 75第十八行以下至P 76例2以上内容,完成下列问题. 零向量 长度为0的向量,记作0 单位向量 长度等于1个单位的向量 平行向量 (共线向量) 方向相同或相反的非零向量 向量a 、b 平行,记作a ∥b 规定:零向量与任一向量平行 相等向量 长度相等且方向相同的向量 向量a 与b 相等,记作a =b 判断(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单位向量都平行.( ) (2)零向量与任意向量都平行.( ) (3)若a ∥b ,b ∥c ,则a ∥c .( ) (4)|AB →|=|BA →|.( )

跨国公司概论练习题_百度文库

跨国公司概论练习题 一、判断题 1、在跨国公司结构性定义标准的所有权问题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认为,跨国公司通常包括所有权属于私人的、或其他实体。 ( 2、跨国公司是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 ( 3、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缓慢的原因只是战争的破坏。 ( 4、跨国公司定义的营业实绩标准目前并无统一的规定。 ( 5、跨国公司向外扩张的主要手段是跨国证券投资。 ( 6、按公司的经营结构对跨国公司进行分类,可分为横向型、垂直型及综合型。( 7、以民族为中心的跨国公司注重利用东道国资源,以众多子公司的利益为主。( 8、跨国公司全球战略应当是一个以变革为实质内容的概念。 ( 9、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管理越来越重视对全球战略经营方式的调查研究。 ( 10、按偏离战略起点的程度可以把全球战略划分为退却型、稳定型和防御型。( 11、跨国公司全球战略思想、目标与对策是融为一体的,缺一不可。 ( 12、全球战略执行是指贯彻和实施已选定的战略所进行的活动。 ( 13、战略控制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将实际经营成果与战略评价标准进行对比, 发现差距, 找出原因,并进行纠正的过程。 (

14、国际部的设立是 20世纪 60年代初, 以英国为基地的跨国公司扩大国外业务的一种模式。 ( 15、国际部的设立,容易激发整个公司潜在的管理才能的发挥。 ( 16、全球性地区结构的组织形式,易于促进地区间的技术协作。 ( 17、全球性职能结构强调集中控制,不容易出现人员重叠的现象。 ( 18、全球性产品结构增强了有国外业务知识和专长人员的职责。 ( 19、跨国公司采用矩阵式组织结构,有利于应付复杂的国际业务环境。 ( 20、财务管理是跨国公司实现全球战略的关键。 ( 21、跨国公司财务决策权的设置往往是单一的。 ( 22、跨国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财务组织结构形态不同。 ( 23、母公司向国外子公司提供贷款,只能采用货币形态。 ( 24、母公司投资购买子公司的有价证券的资金一般来源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和折旧基金。 ( 25、母公司或子公司从银行和金融机构获取贷款,这是跨国公司传统的集资方式。 ( 26、跨国公司借款的主要形式是以债券筹集中长期资金。 ( 27、所有的跨国公司都不同程度地实行现金集中管理。 ( 28、现金集中地通常在主要的金融中心或国际避税地。 ( 29、跨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最大的特点是跨文化背景的人力资源管理。 ( 30、海外子公司经理主要来源于母国及东道国。 ( 31、跨国公司对海外子公司经理的激励主要考虑的是物质激励。 (

平面向量的实际背景及基本概念

1 E F D C B 平面向量的实际背景及基本概念 一.学习目标: 1.理解平面向量的概念以及几何表示; 2.理解平行向量和共线向量的概念; 3.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体会向量是沟通代数与几何的工具。 二.教学过程: 1.各组展示学习的成果。 2.组内讨论以下问题: (1)有向线段是向量吗? (2)两个向量可以比较大小吗? (3)共线向量,平行向量,相等向量的关系是什么? (4)向量的平行关系是可传递的吗? (5)你能用向量描述四边形ABCD 为平行四边形的条件吗? 3.随堂练习: (1)给出下列命题: ①物理中的位移,速度,加速度,力都是向量; ②温度有零上温度和零下温度,因此温度是向量; ③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的x 轴,y 轴都是向量; ④向量就是有向线段。 其中正确的个数是( ) A.1 B.2 C.3 D.4 (2)判断下列结论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①任意两个单位向量都是平行向量; ②零向量是没有方向的; ③在三角形ABC 中,D,E 分别是AB,AC 的中点,则向量和是平行向量; ④对于向量,若//,//,则//; ⑤若非零向量与是平行向量,则直线AB 与直线CD 平行; ⑥非零向量与是模相等的平行向量。 (3)如图:D,E,F 分别是正三角形ABC 的各边中点 ①写出图中所示向量中与长度相等的向量; ②写出图中所示向量中与相等的向量;

③写出图中所示向量中分别与共线的向量。 (4)在等腰梯形ABCD 中,给出下列3个命题: ①与是共线向量,②=,③﹥ 其中正确的个数为() A.0 B.1 C.2 D.3 (5)B,C是线段AD的三等分点,分别以图中的各点为起点和终点,最多可以写出()个互不相等的非零向量。 D B C A (6)四边形ABCD是边长为1的菱形,∠ABC=, ①以C为终点的单位向量有(); ②=( ) 4.小结 5.课后作业:77-78习题C A D O D B 2

第一章跨国公司概述

第一章跨国公司概述 本章学习目标: 1、掌握跨国公司的定义与划分标准 2、掌握跨国公司的特征 3、了解跨国公司形成与发展的历史 第一节跨国公司的含义与特征 跨国公司是现今世界经济中的一股特殊的经济力量,是在新科技革命的推动下由生产国际化和资本国际化塑造出来的企业跨国化经营的典范。它的经营活动跨越国界,它的影响力遍及全球。跨国公司使传统的以国内生产、对外交换的贸易导向型国际分工向以国际生产、跨国经营为特征的投资导向型国际分工转移。跨国公司的演变与发展推动了世界经济的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火车头。 一、跨国公司的定义与划分标准 (一)跨国公司名称的由来 跨国公司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国际企业的组织形式。随着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1974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组织一个专家小组,对跨国公司的性质和活动以及对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联合国一致同意建立一个政府间的跨国公司委员会和跨国公司中心(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简称UNCTC)。此后,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简称TNCs)成为联合国文件的统一名称。目前,联合国跨国公司的工作由联合国贸易发展委员会(UNCTAD)主持。 在世界经济文献的资料中,有关跨国公司名称出现频率最高的有:“跨国公司”、“国际公司”、“多国企业”和“国际企业”等。这些名称其内涵往往有所不同。跨国公司与国际公司的概念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跨国公司强调其国际性和多国性。国际性(Internationality)是指在国与国之间开展业务活动;多国性(Multinationality)是指在许多不同的国家开展业务活动。而国际公司仅仅具有国际性这一个特征。 国际经贸业务主要包括商品转移、知识产权转让和资本投资等。通常,国际贸易公司从事商品的进出口贸易;国际技术咨询公司从事知识产权转让;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东道国进行产品制造和销售活动,能最有效地使资金、商品、劳务、技术、信息和人力资源实现全球一体化的效果。 “多国企业”这一名称通常为西方学者所使用。指的是该企业在许多国家从事经营活动。“国际公司”常使用于企业界,它与“多国公司”、“跨国公司”等名称,是可以通用的,有的人将国际公司特指母公司的国际部或地区部(International or Regional Division)。“国际企业”一词流行开我国的港澳台地区。“全球公司”、“世界公司”和“宇宙公司”,常常是通用

2.1平面向量的实际背景及基本概念知识点归纳与练习(含详细答案).doc

第二章平面向量 §2.1 平面向量的实际背景及基本概念 课时目标1. 通过对物理模型和几何模型的探究,了解向量的实际背景,掌握向量的有关概念及向量的几何表示.2.掌握平行向量与相等向量的概念. 1.向量:既有________,又有________的量叫向量. 2.向量的几何表示:以A为起点,B为终点的向量记作________.3.向量的有关概念: (1)零向量:长度为__________的向量叫做零向量,记作______.(2)单位向量:长度为______的向量叫做单位向量. (3)相等向量:__________且__________的向量叫做相等向量. (4)平行向量(共线向量):方向__________的________向量叫做平行向量,也叫共线向量.①记法:向量a平行于b,记作________.②规定:零向量与__________平行. 知识点归纳: 1.向量是既有大小又有方向的量,解决向量问题时一定要从大小和方向两个方面去考虑.2.向量不能比较大小,但向量的模可以比较大小.如a>b没有意义,而|a|>|b|有意义.3.共线向量与平行向量是同一概念,规定:零向量与任一向量都平行.

一、选择题 1.下列物理量:①质量;②速度;③位移;④力;⑤加速度;⑥路程;⑦密度;⑧功.其中不是向量的有( ) A.1个B.2个C.3个D.4个2.下列条件中能得到a=b的是( ) A.|a|=|b| B.a 与b的方向相同C.a=0,b为任意向量D.a=0且b=0 3.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方向相同的向量叫相等向量;②零向量的长度为0; ③共线向量是在同一条直线上的向量;④零向量是没有方向的向量; ⑤共线向量不一定相等;⑥平行向量方向相同.A.2个B.3个C.4个D.5个4.命题“若a∥b,b∥c,则a ∥c”( ) A.总成立B.当a≠0时成立C.当b≠0时成立D.当c≠0时成立5.下列各命题中,正确的命题为( ) A.两个有共同起点且共线的向量,其终点必相同B.模为0的向量与任一向量平行C.向量就是有向线段 第1页 D.|a|=|b|?a=b 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向量AB∥CD就是AB所在的直线平行于CD所在的直线B.长度相等的向量叫做相等向量C.零向量长度等于0 D.共线向量是在一条直线上的向量题号1 2 3 4 5 6 答案 二、填空题 7.给出以下5个条件:①a=b;②|a|=|b|;③a与b的方向相反;

第1章 法律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规范

CPA 经济法基础班 主讲老师:王碧波 第一编法律基本原理 第一章导论 【本章考情简介】 本章属于非重点章。 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知识 一、法律的特征(了解) (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二)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三)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四)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既交叉渗透又有区别(P4) 二、法律规范 (一)含义: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特征: 1.法律规范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 2.法律规范规定主体的行为模式,具有重复适用和适用的普遍性; 3.具有可操作性,确定程度较高。 (二)种类: 1.按内容区分: (1)授权性规范:用语表达式为:“有权……”,“享有…权利”,“可以……”,等。 (2)义务性规范: A.命令性规范:用语表达式为:“有……义务”,“须得……”,“应……”,“必须…”,等。 B.禁止性规范:用语表达式为:“禁止……”,“不准…”,“不得……”,“严禁……”,等。 2.根据对人们行为规定的范围或程度的不同: (1)强行性规范是指所规定的义务具有确定的性质,不允许任意变动和伸缩的法律规范。(2)任意性规范是指在法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自行确定其权利义务具体内容的法律规范。 3.根据规范内容确定性程度不同: (1)确定性规范是指内容已经完备明确,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范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范。 (2)非确定性规范:A.委任性规范,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范。 B.准用性规范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法律规范。 (三)逻辑结构 1.假定。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适用法律规范的条件和情况部分,包括行为发生的时空、各种条件等实际状态的预设。 2.模式。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行为规则部分,具体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或禁止人们做什么的部分。根据行为规则要求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模式分为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三种。 3.后果。根据人们针对模式所作出的实际行为的不同,后果又分为肯定式的法律后果(合法后果)和否定式的法律后果(违法后果)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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