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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业

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业
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业

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业

建筑业的发展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和国力的增强,同时建筑业的发达程度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进步最直观的体现。纵观XX建筑业的发展历程,70代到80年代末期,是国有经济垄断市场的计划经济发展模式,市场竞争形式单一。到了90年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集体经济的发展为建筑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21世纪开始至今,随着建筑业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建筑业多种经济形式并存,民营建筑企业在我县建筑市场中逐渐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

近年来,在我县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建筑业功不可没。但在建筑业发展进程中,还存在着诸多制约发展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深入分析我县建筑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找准制约我县建筑业发展的症结,摸索出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建筑业做大做强,通过建筑市场机制体制上的改革创新,切实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真正实现我县建筑业的科学发展,使建筑业真正成为拉动我县经济增长的阳光产业。

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我县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历史原因和受到建筑市场大环境的影响,我县建筑市场秩序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一些勘察设计单位执行规范、标准不严,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方面,部分设计和图纸审查单位迁就业主要求,擅自修改和变更设计图纸。

二是一些单位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时,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先开工后补办施工许可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直接规避建筑市场管理。

三是在工程招投标中仍存在规避工程招标、设置障碍排斥他人投标、假借资质、围标串标、非法转包获得利润等问题。部分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对工程质量、安全既不管理也不负责任,留下许多质量安全隐患。

四是一些建设单位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只注重经济利益而忽视工程质量,重进度轻质量,压质压价,擅自变更经审查的施工图降低工程造价。

五是一些监理单位施工现场配备监理人员不足,人员素质低,旁站监理不到位,难以发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应有的监控。

六是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存有侥幸心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能从安全发展的高度处理好安全与投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

七是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为核心的资质评

价监管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还未完全建立。

八是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尤其是强制执行力量不足,方法不多,对恶意违法而拒不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通过治理整顿,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以及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建筑市场执法主体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状况基本扭转,安全生产形势和文明施工状况全面好转。具体措施有以下几方面:(一)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能否取得成效、能否达到目标要求、能否让人民群众满意,关键要抓好三个方面的查处工作。一是重点查处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规避招标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监理单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证或越级承接工程业务的问题;二是重点查处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以及依法必须实行监理而不委托监理等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问题;三是重点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等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

(二)大力规范交易行为,着力解决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

作假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招标信息发布、资格预审、评标办法、中标公示、合同签订、招标备案等各个环节的制度,以公示促透明,真正建成一个高效、权威的统一招投标平台。

二是以加大投标企业与招标中介机构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为

重点,健全完善招投标惩处激励机制,逐步建立招投标信用档案和公示制度,对全县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信用记录,并对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是全面实行建设工程分包备案制度,强化对招标工作的事后跟踪检查,打击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工程建设交易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奖优罚劣,强化资质管理,严格建筑市场准入清除制度

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县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登记和公示制度,并把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做为参加投标、资质年检和晋级审查、评优选先的重要条件。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建筑业企业,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对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无拖欠工资、依法纳税,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建筑业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要优先考虑,提高企业参与竞争的积极性。

(四)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一是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加强对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的,不论是否造成质量安全事故,都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二是要保证监督覆盖面,凡按照法律法规应纳入监管的工程一律要纳入监管,不留有监管盲区和监管死角。

三是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大力推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工作,重点考核企业安全方案制定、责任目标落实、组织实施、自查自纠等情况,形成实施-检查-改进-提高的闭合式工作链条,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严肃追究行政人员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失职渎职行为,严厉查处以权谋私、循私枉法或包庇、纵容建筑市场违法的有关人员,减少执法盲目性、随意性,着力解决好执法不严的问题。进一步转变观念,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推行阳光政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建筑业涉及多方责任主体的各种利益、关系及问题,只有用发展的眼光,从发展的角度,充分认识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探索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不断提高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能力,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市场格

局,才能维护建筑业健康发展,才能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发展,才能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实惠。

二、培强做大XX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切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我县共有建筑施工企业5家,均为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五家企业均为原来的国有、乡镇集体企业通过重组或改制转型为现在的股份制企业和民营企业,经统计,全县五家建筑施工企业共有从业人员1125人,其中企业管理人员136人;农民工989人,农民工中技术工465人,普通工524人。2008年全县五家建筑施工企业完成产值仅4550万元;上缴税金156.431万元;实现利润77.746万。目前我县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主要面临以下两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县内建筑企业竞争力不强。建筑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走出去,走出去的关键在于企业的资质。目前XX五家企业均为三级总承包资质,在建筑业企业总承包资质中属于最低的一个资质等级,不要说“走出去”,就是在本县市场竞争中整体上也是处于劣势,碰到投资较大的项目,甚至连参与竞争的机会都没有。虽然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的政策和措施,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加大,因我县建筑企业资质低,缺乏核心竞争力,我县建筑企业仅占有全县市场份额的三分之一还不到。

二是我县建筑企业管理模式落后,发展后劲严重不足。多数企业的经营是由项目经理自已找工程,自己负责成本核算,盈亏

自负,企业无论盈亏都是按比例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用,这就很发挥企业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有的企业甚至以收代管,这种局面下,一方面企业把经营风险转嫁组项目管理层,不利于项目管理中各种层级责任制的落实;另一方面在这种运作模式培养了企业的惰性思维,企业不愿从长远的角度谋划发展思路和通过必要投入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是建筑企业发展的限制政策多,扶持政策少。首先是各种培训、各种关卡名目繁多,让企业应接不暇,企业成天都在忙于保资质;其次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外的其它部门又纷纷设槛,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要切实解决我县建筑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除了政策上的扶持和监管上的指导外,关键还是在企业本身,因为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建筑企业只有善于苦练内功,夯实基础,厚积薄发,这才是企业发展的立身之本。

第一、坚定信心是基础。当前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扩大内需的措施和政策,为建筑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市场机遇,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出台,为建筑业发展创造了条件,只有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持之以恒地走下去,才能迎来新的更大的发展。

第二,苦练内功是根本。首先,要做好企业资质升级的文章,从根本上提升我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一至两年内,XX至少要培育出一到两家二级资质的总承包企业。其次,要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体系,完善相应配

套措施,靠管理出效益;要改革企业管理模式,加强项目经理管理,减少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益,靠改革创效益;要提升产品质量,创建企业品牌,靠质量、品牌和信誉开拓市场增效益。再次,要重视人才,善于创造条件,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这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一项基本功。

第三,强强联合是关键。建筑业企业不做大、做不大,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就会受到市场竞争的冲击,只有做大,才能“船大能抗浪”,才能在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因此,要善于走强强联合之路,既可以县内企业之间相互联合,也可以与县外企业进行联合,充分发挥企业之间的人才、资金等合力,取长补短,共同做大市场,提高竞争力,促进在更高层面上的竞争与发展。

第四,走出XX是出路。建筑业只有走出去才有出路,企业只人为的创造条件去扩大发展空间才能为自已争取到更多的竞争机会,XX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别人能进来,我也能出去”的发展思路,一定要充分认识XX建筑市场总量的局限性,把眼光放宽一些,放远一些,抓住机遇,坚定走出去战略,在市场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

三、发展和规范建筑业劳务分包市场,维护建筑业农民工队伍稳定

农民工是建筑企业职工队伍的主体,整个XX建筑业发展的生力军,因此,建筑业农民工队伍的稳定问题关系到整个建筑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

虽然国家越来越重视农民工问题,农民工的生存环境逐步得到改善,社会地位也逐年提升,但由于生存背景和社会认识的差异,农民工仍然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我县建筑业维护农民工队伍稳定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民工队伍总体素质不高,文化水平、法规意况、劳动技能有待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在产生劳务纠纷或其它纠纷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二是专业的劳务分包市场不健全,农民工就业不稳定,可变性大,未形成有组织、有纪律约束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多数农民工都是以散工就业的形式出现。

三是农民工就业过程中劳动合同和劳动雇用关系不规范,大多数农民工与企业项目部之间没有直接的劳动雇用关系,而是与项目部以下的二级或三级小包工头发生雇用关系,这种雇用关系多数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出现,这就造成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无有效的法律依据,也给相关部门在解决农民工问题上造成较大的工作难度。

四是农民工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完善。就我县建筑业来说,农民工在就业过程能享受到的政策只有建工团体意外伤保险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我县的建筑企业仅有能力做到企业固定职工这一块,很难幅射到广大农民工。

规范我县建筑业劳务分包市场,维护农民工队伍稳定主要做

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培育和发展我县建筑业劳务分包市场,并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支持成立有资质、信用好的劳务分包企业,逐步实现有组织的建筑业用工市场。同时依据相关政策,配套完善我县建筑业劳务分包市场各项管理制度。

二是与人事劳动保障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劳务分包行为和劳务用工行为,加大用工环节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跟踪监管力度,有效保护农民工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同时切实做好农民工投诉的受理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同时建立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帐户的有效监管制度,确保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过程中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十七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建设一个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社会。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目标的重要方面,也是建设事业发展潜力和空间比较大,很有作为的一项工作。在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方面,我们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突出强化以实施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落实到每一栋民用建筑。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施工图审查部门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设计要求的图纸,要提出意见,

退回修改;质监、监理单位严格把好节能施工监理关,不符合节能要求的材料不准使用,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不能更改;建设工程完工以后,在组织验收时,我们把建筑节能作为专项内容,列入验收范围。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销售使用等手续。对那些不节能的技术、材料和产品,坚决清出建筑市场。

二是要重点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利用等试点示范工作。通过示点起到宣传和实践的作用,从而带动整个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是要大力开展以建筑节能、建筑结构体系、新型建材和质量通病防治为主要内容的课题研究,并力争取得成果。建筑节能技术不能照抄照搬,在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标准的前提下,还要符合我县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的实际,并在实践中加以研究和解决。

四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坚持把建筑节能、科技创新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着力推动建设事业节约发展、可持续发展。建筑节能是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减轻环境污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与工作环境,走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重要体现;是节约能源,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关键环节;是探索解决建设行业高投入、高

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根本途径;是改造和提升传统建筑业、建材业,实现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工作。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6583401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中心各类业务招待行为,切实厉行勤俭节约,提高费用使用效益,加强公司费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的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管理原则:先申请、后执行;预算总额控制;对口接待,专款专用,全程监督。 第条接待计划(接待方案)的拟定与接待分工: (一)接待计划(接待方案)包括迎送、陪同人员、日程、交通工具、 食宿安排,以及领导会见、宴请等内容。 (二)上级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来中心的指导、考察等接待工作,由办 公室根据相关规定,经中心领导的批示拟定接待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后 由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承办。 (三)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的接待工作,经中心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 后,由业务相关部门负责接待,需要的物资(票务、宾馆及酒店预定、 会场需用物资等)可由办公室按接待部门交至的《业务招待费申请单》 的领导批示,配合接待部门提前做好统一安排。(讨论是否需要接待计 划) 第2条业务招待费用定义: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购物卡及因业务 需要赠送的烟、酒、茶叶、其他纪念品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业务需要 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参观费、旅游费等;因招待 领用的酒水及香烟等。 第3条使用范围:与开拓市场、维护客情关系、打通项目渠道等相关的主管单位、客户以及其他外部关系单位所发生的应酬、招待费等费用。(不包 含市场公关费) 3.1 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来我司检查、指导、协调工作;

3.2 兄弟公司的领导、职工因公来我司考察、联系业务、洽谈工作; 3.3 外单位来公司或与相关单位联系业务、洽谈合作事项; 3.4 其他因公需要招待事项。 第4条使用原则: 4.1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发生可不发 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4.2 陪同人员坚持适度从紧原则,原则上不能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2。(原则 上不能多于需接待人员) 4.3 严格执行规定限额和招待标准,分档次接待原则,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 待,严禁随意超标进行业务招待,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请示总经理 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二章费用发生具体规定 第5条费用申请制度及审批流程:业务费用实行事先申请,事中控制,事后报销。 发生招待费前应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 (附件一),注明接待原因、被接待对象及级别、接待地点等内容,并 根据招待对象进行费用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财务部审核,公司总 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6条招待物品的采购:为降低业务招待费成本,原则上由办公室根据常规招待需求统一竞价采购,并由专人进行物品与台账管理,凭《招待物品购 买申请表》(物资采购申请单)(附件二)与采购发票到财务报账。 6.1 招待物品的领用: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经办人根据已审批的《业 务招待费申请表》填写《招待物品领用单》(附件三),并由物品保管 人和办公室主任签字,方能对领用的物品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6.2 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办 公室主任同意,可到物品管理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600 元的招待物品,需总经理批准。 6.3 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办公室根据会

调研报告浅谈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有效途径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6511696579.html,)/公文写作/调研报告 浅谈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有效途径 浅谈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有效途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投资环境的逐步改善,建筑业、房地产业发展如火如荼。特别是最近几年,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税款都以较大幅度增长。但由于建筑业具有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建筑施工企业多而杂,且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工程项目流动分散等特点,在很大程度上为纳税人主观上的拖延和偷漏税款提供了很大便利。如何强化对建安房地产业的税收征管,是摆在当前地税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建筑业市场现状分析 受利益驱动的作用,许多建筑行业的纳税人想尽办法利用政策制度不完善的“天时”和行业特点的“地利”,加上部分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互相配合的“人和”,使得建筑业偷逃税收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相得益彰”。 (一)建筑行业欠税严重

目前建安企业的欠税绝大多数是由于垫资经营和工程款回笼迟 缓造成流动资金不足,致使企业无力缴纳税款或不开具发票,逐渐形成欠税。再加上执法部门对外来施工单位监控不力,使得其工程竣工后很快离开本地,而部分工程款到外地开具发票,欠税难以追缴,甚至形成死欠。 (二)粗放型的税收征管模式,效率较低 由于目前地税机关征管人员较少,专业性管理较弱,征管流程设置尚待科学,各征收单位普遍采取“以票管税”手段,仅停留在对建筑业专用发票实行代开监管上。税务部门对建筑业纳税人仅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获取征管信息,只能从整体上掌握其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资金流动等财务指标,而对纳税人具体施工工程项目纳税状况如何难以准确掌握。经常发生零申报、申报不实甚至不申报等现象,未能掌握施工企业完整、真实的纳税和财务情况,给工程税收监控造成困难,税款流失或滞后现象仍很严重。 (三)个别施工单位搞资金体外循环,影响税收监控 由于竞争激烈,建筑市场压标压价、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私营经济建筑企业、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为承揽建筑工程,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挂名、挂靠、承包经营等不同的经营方式挂靠在施工资质较高的企业或向其借用施工资质。施工企业向这些建筑队、挂靠队收取

关于建筑业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建筑业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大量开发,城镇大规模拆迁、改造,道路设施等公共基础建设投入不断增大,建筑施工业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产业。但由于建筑业具有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工程项目流动分散、从业人员众多等特点,以及建筑行业在收入、成本结转的特殊性,如何强化对建筑业的税收征管,是摆在当前地税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建筑业税收在我局的征收情况 随着建筑业行业的发展,建筑安装行业已经成为地方税收的一个主要增长点,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入库建筑业营业税为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个人所得税176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60万元,印花税万元,教育费附加万元,合计万元。 二、建筑业的工程项目结算流程 施工方向建设方提出工程进度结算申请,双方及监理方至工程现场经建设方工程师当场逐项审核确认(最快在一周内确认结束),现场确认后由造价师对工程结算项目造价进行审核确认(最快一周内审核结束),确认后建设方财务部门进入上级集团公司(或主管部门)网上结算系统进行核批工程结算(整个核批流程最快一个月办结),核批后集团(或主管部门)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向建设方拨付工程款,施工方再开具发票向建设方财务部门申请结算工程款,建设方在收到施工方结算申请后根据其资金安排情况,采用全部、部分或延后方式向施工方拨付工程结算资金。 三、建筑业税收征管中仍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案例一:

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我市一家规模较大、财务核算比较规范的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的民营企业。 近年来,该公司主要承建zzz桂园项目和少量政府项目。近年签约情况: zzz一期项目,合同金额:万元,开工起始时间:2012年,竣工时间:2013年4月1日。 zzz二期项目,合同金额:万元,开工起始时间:2013年,竣工时间:2014年4月30日。 zzz三期项目,合同金额:万元,开工起始时间:2013年,竣工时间:2015年2月10日。 以上项目金额合计52753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zz园项目已收款万元,已开票万元,未开票万元,未付款万元。 2014年该公司按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工程结算收入万元,结算工程成本万元,其中:人工费用 5149万元,占工程成本26%;材料费用11243万元,占工程成本57%。 2014年度该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入库营业税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印花税万元,教育费附加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合计万元。 案例二 zzzzzzz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是我市一家大型国有综合建筑安装施工企业。 近年该公司签约情况:

建筑业税收特点分析(优选.)

建筑业税收特点 一、建筑业特点 1、建筑业定义 建筑业,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以及桥梁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和其他建筑业。 2、行业特点 a)项目周期长; b)机构所在地和项目施工地往往不一致,跨区作业多; c)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庞大,流动性强; d)与其他产业的关联性强; e)市场竞争激烈,挂靠、转包、分包现象普遍; f)建筑工程投资巨大,往往需要施工方垫付资金,经常出现拖欠工程款现 象,导致资产负债率高企; g)我国投资项目中大部分是固定资产投资,与建筑业息息相关,该行业极 易受宏观政策变动的影响。 二、建筑业相关税收政策 1、企业所得税 a)《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第二项规定,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 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b)《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 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建筑业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形成的合同预计损失,不属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c)跨地区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征管,依据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处理,建筑企 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浅谈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有效途径

浅谈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有效途径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浅谈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有效途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投资环境的逐步改善,建筑业、房地产业发展如火如荼。特别是最近几年,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税款都以较大幅度增长。但由于建筑业具有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建筑施工企业多而杂,且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 一、工程项目流动分散等特点,在很大程度上为纳税人主观上的拖延和偷漏税款提供了很大便利。如何强化对建安房地产业的税收征管,是摆在当前地税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建筑业市场现状分析受利益驱动的作用,许多建筑行业的纳税人想尽办法利用政策制度不完善的“天时”和行业特点的“地利”,加上部分施工单

位和建设单位互相配合的“人和”,使得建筑业偷逃税收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相得益彰”。(一)建筑行业欠税严重目前建安企业的欠税绝大多数是由于垫资经营和工程款回笼迟缓造成流动资金不足,致使企业无力缴纳税款或不开具发票,逐渐形成欠税。再加上执法部门对外来施工单位监控不力,使得其工程竣工后很快离开本地,而部分工程款到外地开具发票,欠税难以追缴,甚至形成死欠。(二)粗放型的税收征管模式,效率较低由于目前地税机关征管人员较少,专业性管理较弱,征管流程设置尚待科学,各征收单位普遍采取“以票管税”手段,仅停留在对建筑业专用发票实行代开监管上。税务部门对建筑业纳税人仅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获取征管信息,只能从整体上掌握其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资金流动等财务指标,而对纳税人具体施工工程项目纳税状况如何难以准确掌握。经常发生零申报、申报不实甚至不申报等现象,未能掌握施

工企业完整、真实的纳税和财务情况,给工程税收监控造成困难,税款流失或滞后现象仍很严重。(三)个别施工单位搞资金体外循环,影响税收监控由于竞争激烈,建筑市场压标压价、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私营经济建筑企业、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为承揽建筑工程,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挂名、挂靠、承包经营等不同的经营方式挂靠在施工资质较高的企业或向其借用施工资质。施工企业向这些建筑队、挂靠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后,放任自流。使地税机关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给日常的税款征收和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 二是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一些建设单位因资金困难等原因,用材料物资、车辆、房产所有权抵顶部分工程价款。对这部分抵顶工程价款的实物,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不计入收入和相应的账目,形成资金帐

建筑业需要交哪几种税

建筑业需要交哪几种税?税率分别是多少? 1、营业税:税率3%。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5%计税。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税 4、企业所得税:按调整后利润总额计算纳税额。税率:3万元(含3万元)以下税率18%,3万--10万元(含10万元)税率27%,10万元以上33%。 5、房产税:计税依据有两种 (1)按房产原值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0%至30%)*1.2% (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算。税率:大城市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0.4元至8元;小城市0.3元至6元。 7、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以应税车船为征税对象的计量标准为计税依据,实行定额征收。 8、印花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如: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借款合同、营业帐簿等。税率分为;(1)比例税率:万分之0.5、万分之3、万分之5、千分之1。(2)定额税率:按件贴花,税额5元。 9、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工资、薪金。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

建筑业需要交哪几种税? 建筑企业分包单位的营业税由总包单位代扣代缴,A公司的营业税应该由你们一起交了,A公司和你们一起去税务局开税务分割单,A公司拿着税务分割单和你们的缴税证明就可以去税务局开发票,不需再交钱,他们应该承担的税款在你们给他们付款的时候扣下来,例如,一个工程,你们签2000万,其中1000万分包给A公司做,营业税及附加3.41%,你们给税务局交68.2万,A公司只要拿总包的完税证明去税务局开分割单,不需再交,但你们付A公司款只有1000-34.1=965.9万,相当于这1000万的税最终还是A公司交的。 税率分别是多少? 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的地方所得税。另外,再征收3%的地方所得税(浦东新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00年前免征地方所得税)。 在上海市内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浦东新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20%的所得税,上海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国际上通常称为预提税,由支付单位扣缴)。其中提供的资金、设备条件优惠或转让的技术先进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应纳所得税率表 税种 税率 上海除浦东新区和各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外的地区 上海浦东新区和各经济技术开发区 企业所得税 正常年份 生产性企业24% 生产性企业15% 免减税期 获利后第一,二年 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免征 获利后第三至第五年 24%*0.5=12% 15%*0.5=7.5% 继续减税期 先进技术企业延长三年减税税率,双密集企业在整个经营期内的税率 24%*0.5=12% 10% 当年减税 产品出口企业当年产品出口产值达到70%以上的税率减为 24%*0.5=12% 10% 地方所得税 正常年份 3% 获利后第一,二年 免征

休闲吧的市场调研报告

休闲吧的市场调研报告 一、调查目标的确立 贵州大学蔡家关校区在贵阳市郊区,校园面积广,人数多。周围有各种餐馆,有小吃街。但是平时休闲的地方却很少,只有几家面积不大的奶茶店以及少数的几家KTV。平时若是 需要几个同学一起讨论问题,大家都会挤到宿舍,或者图书馆,或者教室。并且,若是有 朋友来看望自己,都不知道该带他去什么地方坐一坐。宿舍吗?毕竟男女有别;雅河边上吗?风吹日晒;去市区的麦当劳、KFC吗?不仅远离校园,价格也难以承受。大家都需要有一个安静的地方,喝杯咖啡,聊聊天,放松一下自己。 因此,我们把目光集中在校园休闲场所上。在校园里建立一个可以聊天休闲的场所,环境 更好一点,价格更优惠一 点,有茶有水,并且我们的主要服务对象时在校生,为大家提供一个放松心灵的地方。 二、调查过程及人员安排 这次调查活动的时间为2012.09.20到2012.09.30,调查的对象主要在校大学生。 整份调查报告中,由姚瑶负责蔡家关休闲吧市场的调查和分析,王金鑫负责消费者调查及 分析,谌家捷负责营销环境和营销机会的分析,张婷负责影响休闲吧发展的因素分析,吴 春霞负责竞争状况的分析。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准备了50份调查问卷,通过调查之后, 对调查结果做出了分析。 三、调查结果 1、市场规模 蔡家关校园面积较大,但是休闲吧没有几家,有几家不算正规的奶茶店,并且还参杂着餐馆一类的,店面面积不宽,服务人员不多,并且店内产品品类不齐,品种较为单一,很多时候满足不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奶茶店知名度不高,服务设施不齐全,一般的休闲游戏只 有扑克牌、五子棋等等的游戏道具,没有小包间。总体来说,在蔡家关,除了存在几家零 星的奶茶店之外,综合性的休闲吧现在还没有。 2、消费群体 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休闲吧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在校学生,大部分人喜欢喝朋友一起,也有一部分是陪着喜欢的人一起。具体情况如下表: 各年级去休闲吧人数所占比例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节约成本费用,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范围 (1)招待来访客人、客户的茶叶、饮料、水等费用。 (2)宴请客人、客户(包括工作餐)的用餐、食品、酒水、礼品等费用。 (3)赠送客人礼品及其他费用等。 二、业务招待费用分管规定 (1)用于接待客人的茶叶、水、饮料、礼品等统一由人事行政管理中心经过采购评估后购买、订做、保管、发放。各部门需领用时,按有关规定填写《领用单》办理领用手续。 (2)公司举办的对外客户活动及员工活动的费用由财务部、行政管理,联合控制。 (3)宴请客人、客户发生的相关费用,遵从下文“三、四、”中的具体规定执行。 三、业务招待费用等其他申请工作流程 (1)业务招待费用----申请工作流程 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宴请的,按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和方法办理。由主管部门实施招待,非相关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因正常业务需要招待外部来客时,应事前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并填写《业务招待申请表》,经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支,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①行政和财务发生业务招待费用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A业务招待费申请金额≤500元,总经理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招待。 B业务招待费申请金额>500元,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实施招待。 2、因工作外出或无法填写申请表时,由招待申请人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向有关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招待,事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办申请手续,即填写《业务招待申请表》,无补办手续的不得报销。 3、超出招待标准的费用,无特殊情况由招待申请人负担(与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同餐的情况除外)。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过“四、(2)5、”工作流程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4、申请限额只准一事一用,不得互相套用。 5、结算时招待申请人必须及时报销结算,并且向用餐地索要水单(消费明细单)。 6、如果没有发票的,2个工作日内书面写明原因,并请陪同人签字核实,总经理签字审核,方可报销,如超出申请费用金额,必须有董事长的批准,才可以报销。 三、业务招待费用、其他费用报销工作流程 (1)业务招待费用、其他费用报销时间要求 1、发生业务招待费用,招待申请人必须在费用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是指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等五大征税范围的建筑安装工 程作业。建筑业的总分包合同涉税问题较多,为了控制和降低总分包间的税收成本和控制税 收风险,必须对总分包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加强管控。为此,本文主要就建筑业总分包合同中 的涉税风险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管控策略。 总分包合同的涉税风险分析 笔者通过对全国建筑业的调研分析,发现建筑业总分包合同中主要有以下涉税风险。 (一)总分包间差额抵扣营业税的风险 在建筑业总分包间差额抵扣营业税的风险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1.建筑工程的转包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基于以上规定,在建筑工程总分包之间,如果总承包方把工程转包给建筑企业,则总承包方必须全额缴纳营业税,而不能差额抵扣营业税。 2.总承包人把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或没有建筑资质的公司,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同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第十四条第(一)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是违法分包。”根据以上政策法律规定,如果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或没有建筑资质的公司,必须全额缴纳营业税,而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 3.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和其他工程的总分包之间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基于此规定,总分包之间差额抵扣营业税,只限于建筑工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49号)第二条的规定,所谓建筑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因此,如果安装工程、装修工程、 修缮工程和其他工程的总承包方把其中的部分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和其他工程分 包给其他人(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都不能享受差额抵扣营业税的税收待遇。

关于加强建筑服务业税收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

关于加强建筑服务业税收征收管理 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力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税制改革,完善税收征管措施,规范行业管理,减少税收流失,确保营改增改革成效,根据国家有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商州区实际情况,现就营改增后商州辖区内提供建筑服务的税收征管事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商州辖区提供建筑服务的本区纳税人以及跨县(市、区)纳税人。 在商州辖区内提供建筑服务,本区纳税人向商州国家税务局、商州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税款;跨县(市、区)纳税人向商州区国税局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构申报纳税。 第四条本办法坚持协税护税工作贯穿始终的原则;坚持施工单位就地注册、就地完税的原则;坚持工程款结算“先验票后付款”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本区纳税人管理规定 第五条本区纳税人在商州辖区提供建筑服务经营活动

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账务,区国税局按年度销售额标准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税收征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当期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1%)×11%,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增资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应纳税额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 第六条本区纳税人在商州辖区范围内提供建筑服务的,如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应自行开具发票,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本区纳税人在本区范围内提供建筑服务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三章跨县(市、区)纳税人管理规定 第七条注册报验。跨县(市、区)纳税人到商州辖区中标提供建筑服务的,凡建筑服务工期超过180天,应当就地按独立核算的单位办理注册登记,健全账务,单独核算中标项目;工期在180天以内的纳税人,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出具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019年我区建筑业市场及建筑业税收发展的浅析

我区建筑业市场及建筑业税收发展的浅析 **地区建筑业市场及建筑业税收发展的浅析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逐步落实,西藏经济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地区经济也随之得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快速发展。中央财政资金的不断注入,西藏投资环境的逐步改善,使得**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增长,既带动了建筑企业的发展,也带动了水泥、建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现就**地区建筑行业税收发展作一简要分析。 一、建筑业税收发展状况 由于西藏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的特殊性,使得建筑业税收收入在**地区占到了税收总体收入的27%左右。从20**年----20**年这三年实际入库的税收来看,**地区建筑业税收的发展总体是稳中有升,其中,20**年建安行业入库税收2983万元,20**年和20**年都为3577万元,而这三年建安行业税收分别占到了当年税收收入的29.55%、28.32%、24.08%(剔除车购税收入)。虽然这个比例在逐年降低,说明了税收收入对建安行业依赖性的逐步减弱,但在目前,建安行业仍然对税收整体收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乃东县建安行业税收收入为例 20**年------20**年乃东县建筑业完成产值比例表

完成产值 (万元) 税收收入 (万元) 税收收入比列 20**年 18,052 802 4% 20**年 24,643 1,076 4% 20**年 28118 1,163 4% 以上数字可以看出建筑业税收每年都在增长,并且平均增幅达到了21%。不过由于最近几年乡镇企业及持外管证的外来建筑企业不断增

多,根据规定乡镇企业经营的所得额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持外管证的外来建筑企业所得税回注册地交纳,使得20**年和20**年的企业所得税有所下降,尤其以20**年表现明显。20**年-----20**年建筑业的税收收入占到了乃东县收入的50%左右,三年的比例分别为46%、57%、51%。在个别县局,建安行业税收收税甚至占到了其税收收入的90%以上,由此可见建筑业市场快速稳步的发展对**地区税收收入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从以上建筑业产值情况和建筑业税收增长情况看,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不断注入,城市基础建设的加快,才是地区建筑业得到不断发展的原动力,但在我区,民间和社会投资的力度与速度都还不如人意。 二、当前建筑业市场现状分析 受利益驱动的作用,许多建筑业的纳税人想尽办法利用西藏政策制度不完善和建筑业具有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建筑施工企业多而杂,且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工程项目流动分散、点多面广等特点,加上部分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互相配合等原因,使得建筑业偷逃税收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相得益彰”。 (一)建筑业的成本高、利润相对较低 由于西藏地理环境及经济落后交通不方便等诸多因素相对其他省市来说建筑业的成本及费用开支要高。例如:某单位的办公楼实际造价为190万元,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楼层为4层,工期为一年,该工程的成本为170万,利润占8%,这样算来实际利润为15.2万。在这当中由于主体工程所需的材料如:钢材、木材、水泥、沙石

咖啡馆市场调查报告

中小城市咖啡馆市场调查报告 经营咖啡店作为一种富有情调的行业,备受时尚人士的欢迎,在赚钱之余还能兼顾生活品位的追求,的确是两全其美的选择。所以,许多初涉商海的年轻人喜欢经营咖啡店,使咖啡店具备了丰厚的年轻时尚气息,从而让咖啡馆更加吸引人。 事实上,目前国内大、中、小城市都兴起了经营咖啡店的热潮。 详细的市场调查和方案分析,如下: 品牌名称:**咖啡馆。 性质:休闲人文类咖啡馆。 背景:来自地中海的风情与享受。 文化:情调、人文、环保、自由精神、自我空间。 经营范围:咖啡、西点、饮品、花果茶、甜品。 产品价格:咖啡部分为中高水平,其他部分为中等水平,价格基本保持与同类休闲去处的同步率,特色产品价格略高。 场地和装修:拱形的落地窗搭配棉麻质感的桌布,营造简洁悠然的环境。面积70平方米左右,大约有4台4座、6台2人座、1台3人座和1台6 人座,装修完成后一次同时可容纳26—37人喝咖啡。 一、市场机会分析 城关是新洲区的一个行政中心,流动人口较少,人口的单一性决定了任何生意在褪去了最初的新鲜感之后都会趋于平淡,这是城关的市场劣势,但是只要有消费者,消耗品就是长期具有需求量的,咖啡、西点均属于消耗品的范畴。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城关,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闲暇时间开始增多,于是生活享受方面的需求开始强烈,这点从城关越来越多开张的西餐厅和更为精美的装修中可以提现。 伴随着城关经济圈的建设,越来越多的机构进入到城关,这对城关的娱乐休闲行业有了更大的、更多元化的需求。 城关每年都有大量高中毕业生进入外地大学,对新事物接受度高,对生活品质更为追求的他们是寒暑假期间的重点客户。 在城关,一部分人把喝咖啡看作意见奢侈的事情,典雅的装潢,精致的餐具,彬彬有礼的侍应生,他们把这些看作是一种遥不可及的贵族消费的体现,而我创办咖啡馆的主要目的是给消费者提供一个不同于酒吧、KTV热闹氛围的社交场所,让人在工作应酬之余得到片刻身心的放松,所以从市场切入点就是不同于一般高端咖啡馆的。 二、消费者分析 心理因素:现代社会工作生活压力大,城市喧嚣,人们更需要一个放松心灵的地方和朋友聊聊天,消磨自己的时间,品味咖啡等。咖啡文化是一种有品味的生活方式,也是一种精神层面的东西,人们容易对其产生品牌忠诚感,只要消费者对某一家店产生认同,一般不会轻易更换消费地点,这一点可以从我们各自的

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

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 为了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节约成本费用,提高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范围 第一条业务费:指招待来访客户所需的茶叶、烟、水果、饮料以及赠送客户(特定对象)的纪念品等而发生的费用; 第二条招待费:只因工作需要招待有关人员发生的就餐费、娱乐费以及宴请客人、客户(包括工作餐)的酒水、烟及食品等费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严格执行规定限额和招待标准,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控制非业务性接待,严禁随意进行业务招待,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五条严禁发生随意招待现象,除公司领导外。业务招待发生前要向部门领导申请,包括招待单位、人数、时间、地点、陪同人员等,隆重或重大的业务招待由部门领导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紧急情况下需口头请示同意后,方可进行业务招待,但事后要履行审批手续,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六条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对方人数。 (三)业务招待费的审批程序 第七条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实行“预先申请,据实报销”的管理方式。 第八条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 (1)业务费的审批权限:一律由对口部门或行政人事部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 (2)招待费的审批权限: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单次10000元(含酒水)以内

限额的招待费,公司总经理审批单次10000元以上限额的招待费。 第九条招待费又分为工作餐和客餐两种:工作餐即指平时员工加班的就餐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公司办理业务临时就餐;客餐指除工作餐外,专门为宴请客人的就餐及酒水。 第十条工作餐及客餐招待的审批程序 (1)工作餐的审批程序:加班部门或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详细注明招待的事由、参加人员以及人数,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用餐或对口接待部门相关人员陪同客人用餐。 (2)客餐招待的审批程序:由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详细注明招待的事由、参加人员以及人数,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确定用餐标准及膳食餐厅,并由行政人事部准备烟和酒水。 (3)若需在公司餐厅进行招待的,事先由对口部门将招待的事由、参加人员以及人数告知行政人事部,再由行政人事部通知食堂作好备餐工作。 (四)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 第十一条业务费的支出标准:用于接待客人、客户的烟、茶叶、水果、饮料等赠送客人、客户的礼品原则上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保管、发放。 (1)单次接待购买水果、饮料标准为不超过500元,隆重或重大的招待可超过500元。 (2)日常接待及办理业务用烟标准为:公司领导无限制,行政人事部和工程部30盒∕月,其他部门20盒∕月,用烟的档次及购买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决定购买。各部门负责人按月领取,超量不补。 (3)赠送客人及客户的礼品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办理。 (4)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单独购买的,向行政人事部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并注明事由、购买的具体项目、赠送的具体对象、金额,由分管领导审批后,行政人事部购买。 第十二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 (1)工作餐的标准:员工加班的工作餐,每人30元;部门及部门经理招待的工作人员,每人50元; (2)客餐的标准:

浅谈建筑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建筑企业税收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那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政策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论文,仅供大家参考。论文关键词:建筑企业税收管理问题对策论文摘要:在工业化大发展、经济增长日益明显的社会背景下,建筑企业获取了极大的发展机遇和空间。此种状况下,完善建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现有问题,寻找相应对策,成为建筑企业税收管理当务之急。一、建筑业的基本特点及其对税收管理的影响(一)建筑业的基本特点 1.开发和生产项目的特殊性建筑行业开发和生产项目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开发和生产项目的单件性、流动性和长期性。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一样.建筑业同样具有周期性,且从投入到产出的运行周期往往较长。 2.与其他产业的关联性建筑业与国民经济其他多个行业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性,比如水泥、钢铁、玻璃、木材、家电、塑料等各种行业或产业,均在建筑业生产经营中扮演相应角色。正因为此,建筑业也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对国家政策的敏感性国家和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极易给建筑业带来明显影响,比如国家各项税费在影响建筑业成本核算基础上,使企业利润回报率出现变动.再如政府在建筑业投资规模的大小也直接影响到建筑业规模的变化。(二)建筑业行业特点对税收管理产生的影响 1.税源变动不易把握由于建筑业很容易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其税收收入计划、预测等难以保证准确无误,使得建筑企业决策和税收征管把握难度较大。 2.所得税管理难度较大建筑业常出现开发项目实施时间持续一年以上的情况。对建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按照正常的以会计年度为单位,则很难对收入、配比结转成本等进行准确计算。加上有效开发项目具的流动性.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造成更大不便。 3.税务稽查工作复杂建筑业牵涉其他多个行业,这给某些建筑企业在成本费用上造假提供机会。此外,由于全国各地执行税收政策并非完全一致,则一些建筑企业到税负较低的地区申请代开发票,甚至使用假发票。建筑业材料票使用增值税发票,在上述情况下,地方地税部门稽查难度明显增加。二、建筑企业税收征管中常见问题(一)会计核算不规范目前。建筑业企业账面核算不实、明亏实盈、逃避税务机关监管、偷逃企业所得税等现象严重。一则营业收入申报不真实,其主要原因在于建筑企业挂靠单位多、财务制度不健全、诚信度偏低、账证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比如将工程款结算收入或者合同外工程收入、工程差价收入等挂其他应收款,再如处理涉私建筑项目时,将私人合伙建房的部分收入以略低于税务机关所确定的最低申报价格入账甚至不入账,私自帐外经营,故意偷漏税款。二则企业列支成本费用随意性较大、成本费用较高.尤其是虚列各种名目开支.如人工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借款利息等费用。(二)个人所得税监管不到位在建筑业税收收入构成中。营业税占据较大比例.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甚小,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监管不到位,导致出现较多问题:代扣代缴义务时间滞后、收入难以把握、分包工程常被遗漏、逃税避税现象严重。比如企业承接分包工程所得收入应计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扣缴的计税金额,但在人账时往往被遗漏,再如个人承包人或挂靠人开具材料发票抵账,用以逃避工薪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三)营业税计税金额申报不足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内容,纳税人从事建筑、装饰、修缮工程作业时,不管其与对方采取何种方式结算.纳税人营业额均应将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包含在内。在施工过程中,建筑企业需要与其他多种行业产生联系.但相当一部分建筑企业自行采购原材料,只向施工单位支付施工费用则申报缴纳营业税时,施工单位纳税人也只依照所得旋工费进行申报。对于常发生的绿化、木门、水泥路、路灯、电梯等配套及零星工程,均以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等发票形式直接计入且有账目,以减少计税金额。纳税人申报纳税只以施工费为依据,则漏掉了建筑施工过程中自购原材料费用及其他动力价款应缴纳的营业税。(四)营业税征收难度大目前.我国建筑企业营业税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不够合理和明确,客观上助推了纳税人税款申报延时、税款交付拖欠等不良现象的产生.十分不利于营业税征管工作的开展。首先,税收政策中关于建筑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规定过多、过细,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 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控制业务招待费超支,禁止铺张浪费,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使用原则和范围 1.业务招待费本着“必需、节俭、适当”的原则使用。 1.1要体现:该招待的要热情招待,充分表达对来宾的礼节。 1.2要做到:热情有礼貌,大方不俗套,体面不浪费。 1.3通过认真搞好业务招待,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彰显企业文化理念。 2.业务招待范围包括: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供应商、银行、税务、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司上级领导以及其他所需招待的客人。业务招待费用具体包括就餐费、住宿费、交通费和会务费、庆典费、馈赠礼品、办公接待等有关费用。 3.业务招待费的报销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4.用于业务招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二、就餐费使用规定和标准 1.内部食堂招待: 1.1在公司食堂招待客人就餐,或安排客人免费就餐、吃工作餐,以及因突发事件员工加班误餐公司安排工作餐等,实行《公司内部招待就餐审批单》制度,由经办人履行报批程序,综合部办公室确定就餐标准,公司领导签批后安排。 1.2一般性业务招待原则上在公司食堂(二楼)接待就餐,目前新办公楼未建好,可视情安排在一般排档就餐。由各部门负责人向对口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综合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待标准。在公司食堂招待客人时原则上不允许上烟,招待用酒水价格要控制在40元/瓶以内,公司陪同人员不应超过2人。

建筑业不可不知的税率与税负

解读“营改增”:建筑业不可不知的税率与税负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纳税人将告别熟悉的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税制大转换,税率从3%跃升到11%,建筑企业应重点关注哪些问题?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才能确保税负不发生大的变化? 一、7个关键词:详解政策核心点 ○税率和征收率:11%和3% ○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可申请汇总纳税 ○“跨地”经营:服务发生地预缴,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预收款纳税义务时间: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清包工: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甲供工程: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过渡政策: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关键词1:税率与征收率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但清包工纳税人、甲供工程纳税人,建筑老项目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简易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 关键词2:纳税地点

原营业税税制下,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应该在劳务发生地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属于固定业户的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与原来的方式有所不同,程序也变得更复杂。 虽然政策规定了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根据前期营改增行业申请汇总纳税的经验,真正申请到汇总纳税的难度还是很大的。 关键词3:“跨地”经营 对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应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和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3%的征收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预缴基数为总分包的差额。这符合之前营业税的规定,按照总分包差额缴纳,并将税款归入当地财政。预缴税款的依据为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应以合同约定的付款金额扣除分包的金额作为纳税基数。

外来建筑企业税收征管初探

关于加强外来建筑企业税收征管的思考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基础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加之灾后重建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地建筑工程量达历史以来最高水平,建筑业市场十分活跃。然而,本地具备资质的建筑企业仅两户,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外来建筑企业承揽了本地大部分建筑工程。在深入调查分析总结建筑业市场的特殊运行规律基础上,我局结合自身征管实际,实行按施工项目进行户籍管理、税收管理员负责、以票控税等管理办法,建筑业税收已逐渐成为我地地方税收收入的重要增长点。 一、当前外来建筑企业税收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因为建筑行业具有流动性强、工程周期长等特点。并且多数建筑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各项目经理部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加之大部分企业帐务不健全,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建筑行业已成了税收流失的重灾区。其成因是多方面的,目前现状无论是在征收管理还是在稽查环节。可以说是管不到位,查得不深。这一方面与以前重稽查,轻管理,重收入,轻处罚的后遗症有关。也有一些政策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掌握造成的。 (一)日常税务管理缺位,漏征漏管现象严重 征管法虽严格规定了外出施工业户的报验、登记制度,但外来建筑企业能真正按时办理的却寥寥无几。作为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往往抱着“以票控税”的“法宝”,坐等纳税人在需要结付工程款项时,因建设单位需“见票付款”而“自

投罗网”,开票缴税的情况似乎约定俗成。对部分外来施工纳税人,因缺乏日常税务管理,其工程项目漏征漏管情形时有发生。部分外来建筑企业在建设单位不需要发票入账,或应收工程款小于其应纳税款时,便在工程结束时匆匆离场,导致其欠缴税款往往再也无法追回。 (二)纳税申报流于形式,税款入库不及时 目前,因纳税意识淡薄或税收政策掌握不足等诸多原因,绝大部分外来建筑企业并未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申报纳税,往往只在需要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项,必须向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才就发票金额进行纳税申报缴税,导致了营业税等相关税款不能按期及时均衡入库。 (三)税收政策执行口径不一,税负不公现象时有发生。 对于具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外来施工企业,其企业所得税脱离了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辖,事实上形成了税收管辖权的双主体,即流转税由施工地主管地税机关管辖,所得税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管辖。对于不具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外来施工企业,通常由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采用核定征收办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施工项目各税种税收管辖权的分离或各地管理方式和政策执行口径的不同,必然导致执行税收政策的偏差,税负不公也就在所难免。这也就给了纳税人选择企业所得税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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