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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药士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药士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药士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

药学(士)

药事管理部分

第一节药品和药学

考试重点:

1.药品的概念

2. 药品的质量

3. 药品的分类

考试内容:

1. 药品的概念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2. 药品的质量指药品能满足规定要求和需要的特征总和。

3. 药品的分类现代药与传统药;新药与上市(注册)药品;特殊管理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经典试题:

(A型题)

1. 药品的质量是指(C)

A.药品能满足规定质量的总和B.药品规定的指标之和

C.药品能满足规定要求和需要的特征总和

D.药品能满足适应证和用法用量的指标总和

E.药品的特征总和

2. 传统药包括(A )

A.动物、植物和矿物药B.抗生素、生化药品C.中药材、中成药

D.中药提取物、中成药E.生化药品、中成药和毒性药品

第四节药学部门

考试重点:

1. 特殊药品的管理

2. 调剂过程步骤

3. 处方含义

4. 处方书写规则

5. 处方的限量

6. 处方的有效时间

7. 处方的保管

考试内容:

1. 特殊药品的管理指的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管理要点:①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和科研使用;②具备相应条件并申请后经过批准的医疗机构才能使用麻醉药品;③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培训考核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能够正确使用麻醉药品;④麻醉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为癌痛及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

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⑤对麻醉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处方保存3年备查。

精神药品系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要点:①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指定的医疗机构中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可供各医疗机构使用。②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为癌痛及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③处方应保存2年备查。④医疗机构应建立精神药品收支账目,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医疗用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包括毒性中药27种,毒性西药11种。管理的点:①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药典》和《炮制规范》有关规定进行;②医师开具毒性药品处方,只允许开制剂,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③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和复核人员双签名,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④处方应保存2年备查;⑤建立和完善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

2. 调剂过程步骤分为六个步骤:收方、检查处方、调配处方、包装贴标签、复查处方、发药。

3. 处方含义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处方内容包括前记、正文和后记部分。处方前记包含医疗单位全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或病室床位号、门诊号或住院号、临床诊断、处方日期等内容。正文包含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剂量和给药方法,并写明诊断。后记包括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4. 处方书写规则必须书写清楚、正确,内容完整、无缺、无误才能调配。处方如有修改,应由处方医生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以示责任。调配处方时,如发现处方书写不符合要求或有差错,药剂人员应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处方剂量一律以公制表示,并且应为常用量,如超过常用量,应由医师在剂量旁重签字后方可调配。

5. 处方的限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6. 处方的有效时间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 处方的保管每日处方应分类装订成册,并加封面,妥善保存。普通、急诊、儿科处方保存1年。保存期满经医院领导批准后登记并销毁。

经典试题:

(A型题)

1.调剂过程的步骤可分为(A)

A.收方、检查处方、调配处方、包装贴标签、复查处方和发药

B.收方、调配处方、划价、包装贴标签、复查处方和发药

C.收方、划价、检查处方、调配处方、复查处方和发药

D.收方、检查处方、调配处方、复查处方和发药

E.收方、调配处方、检查处方、包装贴标签和发药

第五节法律

考试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要内容

考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包括①地域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即我国的边境范围内。②对象范围,是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③时间范围,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2.国家发展药品的宏观政策①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②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③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

3.药品监督管理的体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即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4.药品生产企业管理①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程序经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人员条件,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条件,质量控制条件和规章制度条件。③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GMP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GMP的要求进行认证。

5.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①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程序,药品批发企业经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药品零售企业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②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条件包括人员条件,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条件,质量控制条件和规章制度条件。③药品经营企业应按GSP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企业进行GSP认证。④企业购进药品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调配处方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6.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①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的品种应为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②医疗机构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7.药品管理①新药研制和审批的程序包括药品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研究→新药临床研究→药品审评中心审核→专家审评、技术复核→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核发新药证书。②除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外,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药品批准文号。③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药品标准。④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8.明确假药(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即: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

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2)按假药论处的六种情形包括: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9.明确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按劣药论处的六种情形包括:①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②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③超过有效期的;

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10.药品的包装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必须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药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

11. 药品广告的规定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处方药可以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经典试题:

(A型题)

1. 《药品管理法》规定,对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民健康的药品,应当(B)

A.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使用B.撤消其批准文号C.按假药处理

D.按劣药处理E.按仿制药品处理

2.《药品管理法》规定,劣药是指(B)

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B.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末经批准的

C.变质的药品D.被污染的药品

E.所标明的适应证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3.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应(D)

A.假药B.按假药论处C.劣药D.按劣药论处E.药品

第六节法规

考试重点:

(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类别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供应

3. 三阶梯止痛疗法

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

(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1.医疗用毒性药品概念、分类

2.使用管理

考试内容:

(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管理模式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成立药事管理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①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②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③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④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⑤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⑥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⑦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药事管理委员会由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务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一般5~7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医疗机构医疗业务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2.药学部门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不同种类药品的存放要求不同,药品仓库应具备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以保证药品质量。要求化学药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分别储存、分类定位、整齐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品必须另设仓库,单独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调剂工作执行的操作规程和处方管理制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医嘱、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审查和核对处方,确保发出的药品准确、无误。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并交待注意事项。对处方所列药品,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4.建立临床药师制临床药学工作应面向患者,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实行医药结合。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对重点患者实施治疗药物监测,指导合理用药,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临床药师应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主要职责包括:①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②参与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③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④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⑤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⑥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⑦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类别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和卫生部公布了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其中麻醉药品共计121种,精神药品共计130种,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分别为52种和78种。我国可以自行生产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包括:①我国可自行生产21种麻醉药品:可卡因、罂粟秆浓缩物、二氢埃托啡、地芬诺

酯、芬太尼、美沙酮、吗啡、阿片、羟考酮、哌替啶、罂粟壳、瑞芬太尼、舒芬太尼、蒂巴因、布桂嗪、可待因、复方樟脑酊、右丙氧芬、双氢可待因、乙基吗啡、福尔可定。②我国可以自行生产的6种第一类精神药品:丁丙诺啡、氯胺酮、马吲哚、哌醋甲酯、司可巴比妥、三唑仑。我国可以自行生产的24种第二类精神药品:异戊巴比妥、布托啡诺及其注射剂、咖啡因、去甲麻黄碱、安钠咖、地佐辛及其注射剂、喷他佐辛、阿普唑仑、巴比妥、氯氮卓、地西泮、艾司唑仑、氟西泮、γ-羟丁酸、劳拉西泮、甲丙氨酯、咪达唑仑、硝西泮、纳布啡及其注射剂、匹莫林、苯巴比妥、唑吡坦、扎来普隆、麦角胺咖啡因。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供应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需求总量,确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并应当根据年度需求总量对布局进行调整、公布。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除应当具备药品经营企业的开办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条件;②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③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④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还应当具有保证供应责任区域内医疗机构所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能力,并具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经营的管理制度。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可以向区域性批发企业,或者经批准可以向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以及依照规定批准的其他单位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全国性批发企业向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批准全国性批发企业时,应当明确其所承担供药责任的区域。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可以向医疗机构、定点批发企业和符合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依照规定批准的其他单位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禁止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除外。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3. 三阶梯止痛疗法是在对癌痛的性质和原因作出正确的评估后,根据病人的疼痛程度和原因适当地选择相应的镇痛剂,即对于轻度疼痛的患者应主要选用解热镇痛剂类的止痛剂,代表药阿斯匹林;中度疼痛的患者应主要选用弱阿片类的止痛剂,代表药可待因;重度疼痛的患者应主要选用强阿片类的止痛剂,代表药吗啡。使用由弱到强,逐步升级。

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为原料生产普通药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需求计划,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总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向定点生产企业购买。需要以第二类精神药品为原料生产普通药品的,应当将年度需求计划报所在地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1)印鉴卡的批准和使用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2)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①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②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③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3)处方资格医疗机构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4)专用处方规定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1.医疗用毒性药品概念、分类

①概念:医疗用毒性药品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②分类:分毒性中药和毒性西药两类,中药品种是指原药材和饮片,西药品种是指原料药。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将27种中药和11种西药列为毒性药品,其中,毒性中药包括:砒石、砒霜、生川乌、红升丹、生马钱子、生甘遂、雄黄、生草乌、红娘虫、生白附子、生附子、水银、生巴豆、生千金子、生半夏、斑蝥、青娘虫、洋金花、生天仙子、生南星、红粉、生藤黄、蟾蜍、雪上一枝蒿、生狼毒、轻粉、闹金花。毒性西药包括:去乙酰毛花苷丙、阿托品、洋地黄毒苷、氢溴酸后马托品、三氧化二砷、毛果芸香碱、升汞、水杨酸毒扁豆碱、亚砷酸钾、氢溴酸东莨菪碱、士的年。

2.使用管理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医生签字的正式处方。药店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应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年备查。

经典试题:

(A型题)

1. 临床药师的资质为(B)

A.药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资格

B.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资格

C.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资格

D.药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资格

E.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资格

2.毒性药品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B)

A.一日极量B.二日极量C.三日极量D.一日剂量E.二日剂量第七节规章

考试重点:

《处方管理办法(试行)》

考试内容:

《处方管理办法(试行)》

1.适用范围适用于开具、审核、调剂、保管处方的相应机构和人员。

2.处方的格式处方的格式由三部分组成。①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②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③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对不同处方印刷用纸的要求为:麻醉药品处方—淡红色;儿科处方—淡绿色;急诊处方—淡黄色;普通处方—白色。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天。

3.处方书写规则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处方书写应遵循以下规则:①处方用字的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③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④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⑤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⑥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⑦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⑧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4.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①资格: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②处方检查: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③处方用药审核: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调剂处方的要求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经典试题:

(A型题)

1.《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儿科处方的印刷用纸以为(C)

A.淡红色B.淡黄色C.淡绿色D.白色E.淡兰色

2. 《处方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D)

A.开具、审核处方的相应机构和人员

B.审核、调剂处方的相应机构和人员

C.开具、调剂、保管处方的相应机构和人员

D.开具、审核、调剂、保管处方的相应机构和人员

E.审核、调剂、保管处方的相应机构和人员

3.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每张处方不得超过(D)

A.2种药品B.3种药品C.4种药品D.5种药品E.6种药品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条件

附件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条件 一、机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部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二)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700万元以上。 (三)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其中,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二、人员要求 (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不得外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培训合格。 (三)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25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经历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0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3.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经历的评价人员不少于10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4.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6.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四)申请第二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10名经培训合格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专职技术人员,且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放射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 3.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工程技术工作经验的人员不少于1名。 4.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三、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配置要求 (一)具有所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见附录1和附录3)。

201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药学职称考试试题及答案 1.灭菌制剂的灭菌目的不包括 A.病毒 B.昆虫 C.芽胞 D.细菌 E.真菌 1.B。灭菌制剂的灭菌目的是杀死或除去微生物,包括病毒、芽胞、细菌、真菌等,并不包括昆虫。 2.口服液常用的灭菌方法是 A.干热空气灭菌 B.流能蒸气灭菌 C.紫外线灭菌 D.甲醛蒸气熏蒸 E.环氧乙烷灭菌 2.B。小包装口服液常用流通蒸汽或煮沸灭菌,选B。 3.用于粉针剂的安瓿,需采用哪种灭菌方法 A.湿热 B.紫外线 C.于热空气

D.微波 E.60Coγ辐照 3.C。用于无菌操作或低温灭菌的安瓿需在200℃以上干热灭菌45分钟或180℃干热灭菌1.5小时或170。C干热灭菌2小时,以杀灭微生物和破坏热原。因此粉针剂的安瓿应采用干热灭菌法灭菌。 4.丸剂处方中含乌鸡,鹿肉等药材时,应用何种方法粉碎 A.串油法 B.蒸罐法 C.串料法 D.单独粉碎 E.冷冻粉碎 4.B。乌鸡白凤丸、全鹿丸、大补阴丸等处方中含皮、肉、筋、骨等动物药,粉碎前需蒸罐处理。选B。 5.下列关于散剂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含共熔组分的散剂制备时均应避免共熔现象的产生 B.含贵重细料药的散剂宜采用重量法分剂量 C.眼用散剂粉末应通过200目筛 D.复方散剂中毒性药应采用配研法与其他药粉混匀 E.单味化学毒剧药常配制成倍散使用 5.D。含毒性药物的散剂毒性药物的剂量小,不易准确称取,剂量不准易致中毒。因此毒性药物常要添加一定比例量的辅料制成稀释散(也称倍散)应用。选D。

6.单渗漉法操作程序正确的是 A.药材粉碎→装筒→排气→润湿→浸渍→渗漉→收集 B.药材粉碎→润湿→装筒→排气→浸渍→渗漉→收集 C.药材粉碎→润湿→浸渍→排气→装筒→渗漉→收集 D.药材粉碎→装筒→润湿→排气→浸渍→渗漉→收集 E.药材粉碎→润湿→排气→装筒→浸渍→渗漉→收集 6.B。单渗漉法的正确操作是:药材粉碎→湿润→装筒→排气→浸渍→渗漉,B是正确的。 7.常用于中药粉针剂干燥的方法是 A.鼓式干燥 B.减压干燥 C.冷冻干燥 D.喷雾干燥 E.沸腾干燥 7.c。中药粉针剂需无菌操作,宜采用冷冻干燥法干燥。选C。 8.含毒性药物的酊剂,每100ml相当于原药材 A.20g B.15g C.10g D.5g E.1g 8.C。除另有规定外,含毒剧药的酊剂每100ml相当于原药材10g;普

职业卫生培训试卷(管理人员有答案)

职业卫生培训试卷 (管理人员) 一.单选题(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 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 C )的方针。 A.治疗为主、防治结合 B.康复为主、防治结合 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B)的各种危害。 A.常见病 B.职业病 C.多发病 D.地方病 3.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A )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A.化学、物理、生物因素 B.不良气候 C.不良环境 4.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B)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A.常见病 B.职业病 C.多发病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C )档案。 A.生产技术 B.产品销售 C.职业卫生 6.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A)培训。 A.职业卫生 B.专业知识 C.文化知识 7.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等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 A )年。 A.一 B.二 C.三 8.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A)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A.每年 B.每两年 C.每三年 9.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当暴露于8小时等效A声级≥85分贝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 C ),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A.手套 B.毛巾 C.护听器 10.用人单位应当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备( A )劳动防护用品,放臵于现场临近位臵并有醒目标识。 A.应急 B.简易 C.临时 11.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范围应当包含用人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B )工作场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2015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考点,2015年度 一、关于报名的具体事项 1.问:广州考点的报名程序是怎样的?网上预报名后,须在什么时间、到什么地方、带哪些材料去做现场确认?报名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想了解广州考点有关报名程序、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所须携带材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请参照广州市卫生局网站“考试评审”专题中的《关于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计划的公告》,公告中包含有关报名工作的详细指引。 2.问:听说广州地区有两个考点?我如何确定自己属于哪个考点? 答: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地区分两个考点,即省直考点和广州考点,这是根据考生所在单位的属性来划分的。概括来说,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以及省属以上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的考生归属省直考点管理;而广州市直各单位、广州市卫生局直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各区属以下单位以及社会医疗机构等的考生归属广州考点管理。考生如不清楚,可先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3.问:考生是不是可以任意选择报名地点?我户籍地在四川,能在广州报考吗? 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报名点的原则是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报名,与户口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是在我们广州考点报名,其对应的报名点也是唯一的(可参考考点报名工作公告。而且,本考点也会严格审核考生是否在本地工作,如报考临床和护理专业,其 执业地点必须在我市范围内;其他专业,则须提交相关工作证明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等。

4. 问:我现在没有工作了,准备到广州来找工作,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或者我在外地报名后能转到广州参加考试吗? 答:都不可以。其一,你不在工作岗位,就不符合报考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条件;其二,你工作单位不在广州,不符合在广州报考的条件。另外,考生在哪里报名,就应在哪里参加考试,各地均不接受报名后变更考试地点的申请。 5.问:我现正在广州某高校脱产读硕士研究生,按本科学历及读书前取得的资格证,达到报考所需年限,请问我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 答:你这种情况属于在校脱产读书,身份为学生,并不在工作岗位上,即使按本科学历已达到相应资格年限,也不能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果有考生通过伪造学历或工作履历报考甚至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均属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考试管理部门有权依据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吊销其资格证书,并视情况予以追加处罚。 6.问:为什么广州考点要增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该表填写不准确时,会否影响报考? 答:针对往年报名工作中考生填写学历信息、工作履历(资格年限、工作年限信息和取得初始专业技术资格信息不清,导致资格条件无法判断或无法审核等情况,我考点特别增设了该表,并作为考生报考必需提交的材料之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考生伪造、涂改信息,或所填信息与其它报考材料相矛盾等情况,考点可按审核拒绝处理,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 罚措施。 7.问:网上填写信息与所提交报考材料不一致,会否影响报考? 答:考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以及打印的《考试申报表》必须一致,且考生必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网报信息与所提交材料信息或《报考资格审核表》信息不一致或前后相矛盾等情形,考点可按审核拒绝处理。

2020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放射医学技术(师)考试》考点手册(DSA检查技术)

第十六章DSA检查技术 第一节检查前准备 考点一、DSA适应证与禁忌证(掌握) 表16-1 DSA适应证与禁忌证 考点二、术前准备(掌握) 表16-2 术前准备

第二节DSA的常用器械 表16-3 DSA的常用器械(了解) 第三节头颈部 考点一、血管解剖(掌握) 表16-4 血管解剖 考点二、造影技术(掌握)

1.动脉造影常规采用Seldinger技术行股动脉穿刺,并置放4~5F动脉鞘,以导引钢丝作向导将导管送入颈总动脉。当导管顶端一般插至第4、5颈椎平面时,在导管内注入少量对比剂,确认颈内、外动脉的开口,然后分别插入颈内、颈外动脉,再在导管内注入少量对比剂,经证实为靶血管后即可造影。 2.左椎动脉插管,导管插入后,经少量对比剂推注证实为椎动脉便可造影。 第四节胸部 考点一、血管解剖(掌握) 表16-5 血管解剖 考点二、造影技术(掌握) 1.肺动脉造影经股静脉穿刺插管,导管端可置于肺动脉主干或左右肺动脉分支,或右室流出道。

2.支气管动脉造影经股动脉穿刺插管,将导管插到第5、6胸椎水平,在透视下在导管内注入少量对比剂,确定支气管动脉显示,并没有与脊髓动脉共干后开始注射对比剂造影。 3.上腔静脉造影可应用穿刺法,穿刺头臂静脉或贵要静脉或肘正中静脉。 第五节心脏大血管与冠状动脉 考点一、血管解剖(掌握) 表16-6 血管解剖 考点二、造影技术(掌握) 1.手术操作选择性右心房、右心室及肺动脉造影,是经股静脉穿刺插入5~7F右心造影导管,选择性左心室造影则是经股动脉、桡动脉或脓动脉等处,穿刺并插入“猪尾形”导管进行造影。

2.造影常用体位有:正位、侧位、长轴斜位、四腔位(肝锁位)、半坐位、延长右前斜位等。 第六节腹部与盆腔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一) 一、机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部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三)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中,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二、人员要求 (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不得外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培训合格。 (三)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20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经历的检测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

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3.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经历的评价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4.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6.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四)申请第二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8名经培训合格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放射卫生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 3.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三、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配置要求 (一)具有所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见附录1和附

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答案

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试题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涵盖了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适用于( D )的监测。 A.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 B.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C.最高接触浓度 D.以上都是 2.《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中工作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 A )的( C )地点。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从事( B )的( D )地点。 A.职业活动 B.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中 C.全部 D.经常或定时停留 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中所说的空气收集器指用于采集空气中( C )有害物质的器具。 A.气态、液态和固态 B.气态、蒸气态和液态 C.气态、蒸气态和气溶胶态 D.气态、蒸气态、气溶胶态和液态 4. 在采样对象范围内,能够确定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时,必须包括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某工作岗位有劳动者8名,选( B )劳动者作为采样对象。

A、2名 B、3名 C、4名 D、5名 5.关于定点采样采样点的选择说法不正确的是( C ): A.采样点应设在工作地点的下风向,应远离排气口和可能产生涡流的地点 B.在不影响劳动者工作的情况下,采样点尽可能靠近劳动者 C.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时,在流动范围内,一般每20米设置1个采样点 D.空气收集器应尽量接近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 6.长时间采样指采样时间一般在( B )h以上的采样。 A.0.5h B.1h C.2h D.4h 7.职业接触限值为最高容许浓度的有毒物质的采样,采样时间一般不超过( B )分钟;当劳动者实际接触时间不足( B )分钟时,按实际接触时间进行采样。 A.10分钟 B.15分钟 C.20分钟 D.30分钟 8.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 B )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A.卫生行政部门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劳动部门 D.工会组织 9.对患有( D )的劳动者,铁路疾控所应书面告知其所在站段及运输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劳动卫生部门,有关站段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A.体检不合格 B.职业病 C.年龄大 D.职业禁忌 10.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 D )。 A.劳动防护设施验收评价 B.安全卫生设施验收评价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5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提交材料说明和要求 一、报名点或市直驻市单位提交材料说明 各报名点负责核查证件原件,无异议后原件可返还考生,所有复印件用A4纸,均须验印(提供的原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个人材料按照1-15项顺序排列,第1项考试报名表放在最上面页和证明类材料别针别好,不需要订书针钉,第2至15项用一枚钉书针装订即可。报名点或单位填报《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审批表》一式两份签名盖章,按照级别--单位--专业规律排序。全部材料不需档案袋装,按照花名册顺序在报名表、确认单左上角标上序号,从1号排到最末号。 二、考生提交材料说明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名;县(市、区所)辖单位卫健局也要盖章、审核人要签名;考生报名表上单位名称务必和公章一致) 2.考生亲笔签名确认单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4.毕业证复印件(含报考相关专业的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 5.学位证书复印件(有则提供)

6.学历鉴定复印件(提供作为报考依据的相关专业最高学历的鉴定即可;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中专学历无法提供学历鉴定材料的,应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当年录取名册作为佐证材料) 7.资格证复印件(报考上一级的提交下一级资格证,医师资格证从级别照片页复印至个人信息页,其他专业从编码页复印至专业级别页;外省考试取得资格证提交该证《报考申报表》复印件,军队、外省评审取得资格证需经本省人社部门确认换发资格证) 8. 执业证复印件(报考医学类、护理类专业需提交,从个人信息页复印至最新注册页) 9.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复印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考临床、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类中级资格的医师<博士研究生除外>;满足其他可提前年限报考条件的医师) 10.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凡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均需提交) 11.聘书(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者要提交满7年的聘书) 1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大专以上学历报考首个资格证者需要提供,2019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 13. 2019年度历史考生成绩单复印件 1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提交

职业卫生评价人员考试大纲(安监总局最新第二版)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 (评价方向) 考试大纲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

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本考试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取得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后,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二、考试方式 闭卷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三、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和综合题。 单选题:20分; 多选题:20分; 简答题:30分; 综合题:30分。 四、参考书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典型行业职业病危害评价要点分析》 《法律法规及文件汇编》

五、知识点要求 根据对相关知识认知和掌握程度的不同要求,本考试大纲将知识点划分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 【了解】——对相关知识点有一定的认识和记忆,明白并理解具体概念、作用、意义等。 【熟悉】——清楚各知识点的原理、内容、依据、程序及方法,认知的程度比较深刻。 【掌握】——理解相关知识点的内涵和意义,包括具体分类、区别、流程、误区等的认知和学习,能够深刻领会相关知识并加以运用。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120分钟。

目录 第一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概述 (1) 第一节职业病危害评价常用术语 (1) 第二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目的、意义与原则 (1) 第三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依据 (1) 第四节评价范围与评价单元 (1) 第五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程序与内容 (2) 第二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 (2)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与评价 (2) 第一节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2) 第二节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2) 第三节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3) 第四节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 (3)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4) 第一节概述 (4) 第二节常见职业病防护设施 (4) 第三节分析与评价内容 (4) 第四节分析与评价方法 (5) 第五章应急救援设施评价 (5) 第一节应急救援设施分类 (5) 第二节常见应急救援设施配置与管理要求 (5) 第三节评价依据、方法与内容 (6) 第六章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 (6) 第一节概述 (6) 第二节评价依据、内容与方法 (6)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 合格人员名单 合肥市 检测44人 王美丽祝紫琪洪元李菁任小波白颖周沫章小五严玲峰宗新华胡彩菊王磊郭舒任婷婷王秀峰张玲张桂忠姚园园陈慧汪元斌任雪雨王艳艳汪佳芳谢冰花马迅汪露伟焦娇丁瀚文孙美慧周朕文莹萍李定心张丽萍闫俊秀李冉冉刘万敏吴华李鹏飞吴慧慧刘圣武叶文荟杨成伟陈侨李美月 评价47人 李康陈晓军田浩李曼彭超陈建梅汪洋严云梅刘学玲张国李茂孙雨葛金月邓东亮牟星淋汪其凤杨峰方培培耿敬娟张洋洋姚传山沈建勋王高辉葛道文吴家兵单朋陈瑛夏毅孙强杨昊许正东王子翔章健张澄周飞方剑何丽娟汪杰冯兰芳束庆明严社教俞振发王超郑长俊孟岩陈辉熊孟俊 亳州市 检测6人

田磊赵静杨洋任秀娟秦袁方张刘洋 评价5人 王曼李思雨杨浩宇张娟魏长亭 宿州市 检测3人 刘淑梅黄晓栋付硕 评价2人 廉志顺刘灏 蚌埠市 检测1人 夏怀翔 评价15人 姚宝慧陈龙赵永亮夏正武张家泉车王先袁飞姜艳敏李永新严章飞段志祥裴培章辉平张良春张强 阜阳市 检测3人 朱雷孙燕何春华 评价2人 李想孟丹丹

淮南市 检测4人 王庆飞苏晓欣王智刚杨帆 评价4人 张秀宏应陶震葛成卢建军 滁州市 检测1人 吴义德 评价2人 李国建陈汪洋 六安市 检测5人 雷伟匡大富关世民杨靖吕环评价6人 管厚仲杨光育张鸿张尚全王传东王积运 马鞍山市 检测3人 丁云峰张骏赵浩

评价9人 郑久兰朱志勇张星肖丹丹王剑青周冬虎苏静王冰贾淑华 芜湖市 检测9人 朱玉祥周凯丽王银芝张建礼方卫卫张邵邵吴昊丁涛章斯淇 评价10人 周伟男葛志强宋永海郭文举张建礼叶丹萍丁玉珂王超胡晓燕吴建 宣城市 检测4人 刘佳张永华胡菊香陈丹 评价3人 宋学飞高全明汪社强 铜陵市 检测1人 李斌 池州市 检测6人 方能香高燕丁期峰唐立胜张银梅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2011年) 一、关于报名的具体事项 1.问:广州考点的报名程序是怎样的?什么时间、到什么地方、带哪些材料现场确认?报名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答:欲了解广州考点有关报名程序、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所须携带材料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等,请浏览广州市卫生局网站“考试评审”栏目中的《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计划》,里面就包含有关报名各方面的详细指引。 2.问:听说广州有两个考点,我如何确定自己属哪个考点? 答: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地区分两个考点,即省直考点和广州考点,这是根据考生所在单位的属性而划分的。概括来说,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以及省属以上高等院校附属单位的考生归属省直考点管理;而广州市直各单位、广州市卫生局直属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各医院、各区属以下单位以及社会医疗机构等的考生归属广州考点管理。考生如不清楚,可先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3.问: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不是也在12月28日起报名?明年的考试是否只考两科? 答: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自2011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从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单列出来,另择期进行报名、考试,请大家留意相关通知。同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改为人机对

话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只有两科。 4.问:考生是不是可以任意选择地方报名?我户口在四川,能在广州报考吗? 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报名点的原则是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报名,与户口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是在我们广州考点报名,其对应的报名点也是唯一的(可参考考点报名工作计划)。而且,本考点也要严格审核考生是否在本地工作的,如报考有执业证的专业,其执业地点必须在我市范围内;其他专业,则须提交相关证明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等。 5. 问:我现在没有工作了,准备到广州来找工作,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或者我在外地报名后能转到广州参加考试吗? 答:都不可以。第一,你不在岗,就不符合报考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条件;第二,你工作单位不在广州,不符合在广州报考的条件。另外,考生在哪里报名,就在哪里参加考试,不能中途转考试地点。 6.问:我现正在广州某高校脱产读硕士研究生,按本科学历及读书前取得的资格证,达到报考所需年限,请问我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 答:你现正脱产读书,身份为学生,并不在工作岗位上,因此不能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关于报名学历、资历条件

医学专业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

医学专业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 --个人总结仅供参考众所周知,所谓的证书都是通过考试一项一项拿到手的。考试也分为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 这里我以医学专业及学历划分: 1、临床专业 中专学历(试用期满一年): 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3月初 初级资格:助理医师 执业医师:取得助理资格满5年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月初 初级资格:药士:(药学等) 药师:取得药士满4年 技士: (放射医学、医学检验、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 技师:取得技士满4年 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执业(药、技)师级资格满7年 大专学历(试用期满一年): 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3月初 初级资格:助理医师 执业医师:取得助理资格满2年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月初

初级资格:药士:(药学等) 药师:工作满2年 技士: (放射医学、医学检验、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 技师:工作满2年 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执业(药、技)师级资格满6年 本科学历(试用期满一年): 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3月初 初级资格:执业医师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月初 初级资格:药师:(药学等)学历当年 技师:学历当年 (放射医学、医学检验、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执业(药、技)师级资格满4年 2、护理专业 中专学历: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2月初 初级资格:护士 技士: (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 护师:取得护士满4年 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护、技)师级资格满7年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

附件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 一、机构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资格; (二)能独立开展相应技术服务工作;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实验室场所和工作条件; (四)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五)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人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有与其申请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和质量控制人员。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手册。 3、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精通本专业业务,专业人员的专业与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相一致。技术负责人不得外聘。 4、专业技术人员须经省级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有关人员具体条件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应当具有项目评价、质量控制、现场检测和实验室检验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评价人员应包括工程和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A级资质,项目评价负责人和实验室检验负责人必须具备本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专业人员至少11名。各专业人数为项目评价4名、质量控制1名、现场检测3名和实验室检验3名。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B级资质,项目评价和实验室检验负责人必须具备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专业人员至少7名。各专业人数为项目评价2名、质量控制1名、现场检测2名和实验室检验2名。 2、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资质,现场检测负责人和实验室检验负责人必须具备本专业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专业人员至少5名。应当具有质量控制1名、现场检测2名和实验室检验2名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3、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资质,应当具有项目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评价、放射卫生检测方面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其他人员不少于2名。 三、仪器设备 (一)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所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真题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真题精选 一、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有A、B、C、D、E 五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1.下列哪种方法不属于血糖检测方法 A.氧化酶法 B.已糖激酶法 C .邻甲苯胺法 D上匕浊法 E. 干化学法 答案:D 2.下列何种情况干扰血清总蛋白的双缩脲法测定 A.血清呈乳糜状 B.高血糖 C.高血钾 D.高血钠 E.高血钙 答案:A 3.紫外法测定蛋白含量的波长应为 A.280nm或215/225nm B.280nm或340nm C.15/225nm 或405nm D.340nm或405nm

E.260nm或280nm 答案:A 4.下列关于血气分析质控物的叙述中哪项不对 A.质控物在室温平衡后,再用力振摇两三分种才能开瓶使用 B.开启安瓿后,应立即注入仪器中检测 C.检测质控数据如偏离参考范围,应检查原因 D.过期的质控物不能使用 E.质控物中的物质在气液两相中的平衡受温度影响小 答案:E 5.钙测定的参考方法是 A.火焰光度法 B.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C.邻甲酚肽络合酮法 D.过锰酸钾测定法 E.EDTA络合滴定法 答案:B 6.门冬氨酸和a -酮戊二酸可以作为下列哪种酶的反应基质物 A.ALT B.AST C.ALP D.GGT E.AMY

答案:B 7.不与碱性苦味酸试剂反应的有 A.胆红素 B.乙酰乙酸和丙酮 C.丙酮酸 D.氨基酸 E.维生素C和葡萄糖 答案:D 8.目前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尿素最常用的方法是 A.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偶联法 B .酚-次氯酸盐显色法 C .纳氏试剂显色法 D.二乙酰一钙法 E.脲酶一波氏比色法 答案:A 9.胆红素分子量为584,在453nm时摩尔吸光度为60700,如果有一胆红素溶液浓度时5mhg/L,以453nm,光径为1cm条件测定时,其吸光度应是多少 A.1.04 B.0.52 C.0.13 D.0.06 E.0.01 答案:B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放射医学技术中级专业知识CR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放射医学技术中级专业知识CR 计算机X线摄影(简称CR),是光激励存储荧光体(Photostimulable Storage Phosphor,PSP)成像。 CR利用IP取代传统的屏/片体系,进行病人影像的高敏感性记录。尽管看上去与传统的增感屏很相似,但其功能有很大的差异,它在光激励荧光体中记录X线影像,并使其影像信息以电信号方式提取出来,是实现常规X线摄影数字化的最早成像技术。 一、成像原理 (一)工作流程 1、信息采集(acquisition of information)传统的X 线摄影都是以X线胶片为探测器,接受一次性曝光后,经冲洗形成影像,但所获得的影像始终是一种模拟影像。CR系统实现了用成像板来接受X线的模拟信息,然后经过模/数转换来实现影像的数字化。对IP的曝光过程就是信息采集。 2、信息转换(transformation of information)是指存 储在IP上的模拟信息转化为数字信息的过程。CR的信息转换部分主要由激光阅读仪、光电倍增管和模/数转换器组成。IP在X 线下受到第一次激发时储存连续的模拟信息,在激光阅读仪中进行激光扫描时受到第二次激发,而产生荧光(荧光的强弱与第一次激发时的能量精确地成比例,呈线性正相关),该荧光经高效光导器采集和导向,进入光电倍增管转换为相应强弱的电信号,然后进行增幅放大、模数转换成为数字信号。

3、信息处理(processing of information)是指使用不同的相关技术根据诊断的需要对影像实施的处理,从而达到影像质量的最优化。CR的常用处理技术包括有谐调处理技术、空间频率处理技术和减影处理技术。 4、信息的存储与输出(archving and output of information)在CR系统中,IP被扫描后所获得的信息可以同时进行存储和打印。影像信息一般被存储在光盘中,随刻录随读取。一张存储量为2G的光盘(有A、B两面),在压缩比为1:20的前提下,若每幅影像平均所占据的存储空间是4M,那么,每张盘可以存图像5000幅。而且能够长久的作为网络资源保存,以供检索和查询为医学诊断提供帮助。 (二)成像原理 在CR成像系统中,成像板(IP)作为一种辐射接收部件替代了常规X线摄影用的胶片,成为影像记录的载体。 成像板上涂有一层“光激励荧光体(PSP)”,选用的材料必须具有“光激励发光(PSL)”的特性。许多化合物具有这种特性,但适宜X线摄影所需要特性的却为数不多。最接近X线摄影要求的化合物是“碱土卤化物”,如BaFBr:Eu2+, BaF(BrI):Eu2+,BaSrFBr:Eu2+。 微量的Eu2+混杂物加在光激励荧光体中,以改变它的结构和物理特性。微量的混杂物,也叫作活化剂,替代了晶体中的碱土,形成了发光中心。

最新版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及习题

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及习题集 护理学专业(护师) 基本信息 ISBN编号: 978-7-80187-199-2 出版社: 新世界出版社 印张:80.25 字数:1378千字 开本:787*1092 16开 作者: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编委会 定价:160.00元(上、下册) 前言 ?超强名师团队——四十余位一线临床、教学、命题经验丰富的老师执笔?内容编写权威——依据大纲和命题趋势,参照最新教材,全面解析考点?体例科学独特——知识内容讲解+精编考题同步训练,学练并举效率高?网络超值配套——权威专家精彩授课+在线答疑+在线练习+模拟考场?多年考试检验——经数次修订,经数十万考生使用,通过率高,评价好 该系列辅导用书充分体现了权威、全面、高效的复习应考要求,针对性极强,做到了大纲阐释精炼,条理性强,重点突出;同时以同步练习、强化训练和模拟测试的形式布置了大量包含历年真题在内的经典题目,尤其强调学与练紧密结合,科学地将整个复习分三阶段展开:第一阶段全面出击,强调快速地把所有大纲要求知识点从头到尾系统地复习一遍,并且边复习边做同步练习题;第二阶段强化训练,通过大量做题,查漏补缺,消灭每一个知识死角;第三阶段考前冲刺,通过反复模拟测试,大幅提升考场答题能力。如此步步为营,何愁考试不通过?该系列辅导用书自出版以来,经数次修订完善,畅销全国各

地,得到了卫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高度评价,并成为推荐用书之一,是考生复习应考的必备用书。护理学专业(护师)资格考试系列辅导用书如下: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及习题集·护理学专业(护师)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训练题集及考题汇编·护理学专业(护师)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傲视密卷·护理学专业(护师) 本书为《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试指南及习题集·护理学专业(护师)》,适合于考生第一阶段全面复习之用,全书内容包括大纲阐释、同步练习及参考答案。大纲阐释紧扣考试大纲,以大纲的单元、细目、要点要求的知识点编写,便于考生全面掌握考点内容。同步练习是针对各单元或部分内容,结合考试命题特点,配套编写的经典试题,并给出参考答案,有利于考生复习巩固知识内容和检测对各知识点的掌握程度。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编委会 2011年9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护理学基础 第一单元绪论 第二单元护理学基本概念 第三单元护理相关理论 第四单元护理理论 第五单元医疗服务体系 第六单元沟通 第七单元护士工作与法律 第八单元护理程序 第九单元舒适、休息、活动与睡眠 第十单元营养与饮食 第十一单元排泄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在本地区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凡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对2012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须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参加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准考证号:

注:1、此表装入本人档案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办理资格证书说明

一、办证程序 1.下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打开下载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文件,录入相关信息; 3. 核实录入的信息无误后,用16开纸打印生成表格,贴好照片; 4.属单位统一报名的,将打印的表格、照片交单位人事部门,由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办理。属个人报名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打印好的表格、身份证、准考证、照片(近期免冠小二寸2张)到市职改办办理; 5.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加盖市职改办公章后,交本人档案存放单位装入本人档案。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信息录入要求 1.准确填写准考证号。其中分两年考试的,填写后一年的准考证号; 2.“本专业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指报名时所填写的学历、专业、时间; 3.“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取得时间”:均指报名时已经具备的资格、以及该资格取得的时间。 4.重点填写以下项目:

①“报考专业”:填写报名考试的专业。如:药学、护理学、内科学、病理学技术……等。 ②“级别”: 填写报名考试的级别。如:初级(士)、初级(师)、中级。 ③“类别”:填写“卫生技术”。 ④“取得资格名称”:按照报考专业 A.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填写主治医师或主管医师; B.药学:填写药士、药师或主管药师; C.护理学:填写护士、护师或主管护师; D.其他卫生技术:填写技士、技师或主管技师。 ⑤“取得时间”:填写全部考试科目通过后,最后一科的考试时间(只写到月,如2007年5月)。 ⑥“合格标准”:按照合格标准选择“国家标准”或“省内标准”填写。 ⑦“证书管理号”:领取证书后,按证书上打印的管理号填写。 三、办证时间地点 在规定时间内的每周四全天办理。地点:市政府院内9号楼三层309房间。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评估大纲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 能力考核评估大纲 一、考核目的 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考核评估工作,考核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提升综合业务能力素质,制定本能力考核评估大纲。 二、考核方式 依据考核评估大纲,从考试题库抽取试题,采取书面闭卷考试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情况。 三、闭卷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综合题。 单选题:40分; 多选题:30分; 判断题:10分; 综合题:20分。 四、考试要求 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第一部分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内容,其中职业卫生检测人员考核第一节~第三节内容;职业卫生评价人员考核第一节~第五节内容(第三节“三、有害物质检测”除外)。放射卫生检测、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第二部分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内容。 五、知识点要求 将知识点划定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 【掌握】是指对知识点的内涵、意义、原理和方法等理解准确,能够解释、分析、判断,并灵活应用解决相关问题。 【熟悉】是指对知识点的主要原理和方法有较深理解,能够识别、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 【了解】是指对知识点的主要内容和应用范围初步理解,能够识别,并解决简单问题。

六、说明 本《大纲》涉及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如有更新,按照最新版本执行。 七、考核内容 第一部分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 第一节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一、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 1.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框架和内容。 2.掌握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工作机制和管理原则。 3.掌握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和职业病前期预防的规定。 4.掌握劳动过程中职业病防护与管理的规定。 5.熟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了解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的规定。 7.了解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 8. 了解违反职业病防治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9. 了解劳动合同中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要求。 10.了解其他法律中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定。 二、职业病防治相关行政法规 1.熟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预防措施、劳动过程的防护、职业健康监护的规定。 2.了解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3.熟悉存在粉尘作业的用人单位在防尘措施、粉尘监测、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的规定。 4.熟悉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基本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孕产期待遇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三、职业病防治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熟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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