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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体系解释分为四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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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治国中推进法治安全

我国的法治建设在各个方面虽然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然存在着安全隐患。在今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面前,有必要认真检视我国法治的安全问题,避免发生不可改正的或者本来可以避免的严重错误,进而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

法治安全的基本意思是指法治能够为人民群众所信赖与依靠的状况。根据依法治国要求,在国家的治理活动中,都应当依照立法机关与有权机关制定的法律与规定来进行。如果法律不能准确地为定分止争提供标准,不能对行为的是非对错提供界限,不能明确地禁止国家官员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那么,法律就难以树立自身的权威,法治就难以成为人民群众的依靠,也就是说,法治就不安全了。笔者认为,法治安全问题应当引起学界与社会的重视。

冤假错案问题是法治安全问题之一。目前揭露出来的冤假错案中,有的明显存在着严重的刑讯逼供问题。自古以来,刑讯逼供都是直接造成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为了避免刑讯逼供,从1979年刑法以来,就一直在刑法中规定禁止刑讯逼供。1979年刑法第136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1997年刑法更清楚地在第247条等条款中细致地规定了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犯罪的刑事责任。然而,从揭露出来的冤假错案中可以看到,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仍然存在并且有的导致了很严重的后果。近年来,我国通过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通过制定排除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

的规则,在加强法治安全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接下来,如何保证司法机关既能发挥保护人民的功能又不致发生错判,仍然是法治安全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司法实践中,另一个需要更加重视的问题是律师辩护问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辩护的质量,对于司法机关正确运用法律,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我国律师制度的完善,伴随着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而逐步完善。在1996年与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之后,大大改善了律师在我国刑事司法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我国在2001年、2007年和2012年分别对律师法进行修改,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一些案件中,律师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如何在刑事司法中切实保障律师作用的充分发挥,也是我国法治安全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对于法治安全的实现路径,学术界可能有不同的主张,但是,法治安全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特征是会得到普遍同意的:一是法律规范应当是清楚的、稳定的、可预见的,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可信赖的保障。二是通过法律的执行所形成的法律秩序,应当能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是对于在实践中出现有争议的新法律问题或者法律关系,应当能够及时通过法律制度得到澄清。这些特征会完整地体现在整体的法治安全中。然而,法治安全是一个动态的实现过程。在法治安全实现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法治安全有着各种有区别的标准与保障方式。

从人民群众对法治作用的感受来看,法治安全的实现过程可以大致分为执法、立法与法学研究三个阶段。

在执法阶段,法律规范已经制定出来了。在这个阶段中,法治安全应当表现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通过法律的严格执行,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有可能形成人民群众自觉守法、安心信法、诚心护法的状态。法律规范得到认真执行的程度,直接影响到法律制度为人民群众真心信赖的程度。在执法阶段对法治安全的威胁与破坏,主要来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不执法与乱执法状态。这既包括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越权行为,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的滥权行为,也包括不知用法、不会用法的误权行为。

在执法阶段对法治安全的保障,主要应当是加强教育与训练,关键是国家官员诚心尊法、忠心护法,公心用法。只有国家官员带头守法信法,才能树立起人民对国家与法治的信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取信于民。我国古代就有“为国之道,食不如信”的治国经验,也曾经采用“徙木为信”等护法实践来树立国家法律的公信力。在现代法治社会中,还发展出了在执法中应当坚持司法权独立、法律至上等保障法律施行的思想与制度。国家对违法行为严格追究,对守法人民严格保护,人民群众看到法律有尊严起作用,才会敬畏法律、信赖法律,法治安全才能得到可靠的保障。

在立法阶段,法律规范处于制定、修改、废除或者解释的过程之中。在立法阶段中,法治安全应当表现为以宪为纲、制定良法。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一切法律规定的总依据。良法是科学反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三)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三)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刑法解释。 A项中,盗窃罪的对象“公私财物”都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他人的财物”的解释,去除了“他人占有”的限制,扩大了盗窃的对象,属于扩张解释。 B项中,将“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扩张解释,并不是当然解释。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故B项说法错误。 C项对抢劫罪的认定进行了扩张解释,说法正确。 D项中,对“信用卡”的功能进行了扩张解释,故D项说法错误。 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 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 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

负刑事责任 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主体。 A项中,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同样可以是女性。所以A项说法错误。 B项中,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为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机械进行抢夺,这种携带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因而只要携带这些凶器进行抢夺,就应定为抢劫罪,所以B项说法错误。 C项中,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都是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过失致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是非法拘禁的结果加重犯。而15岁的人对过失致人死亡不负刑事责任,所以C项说法正确。 D项中,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司法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放纵走私罪的犯罪主体,所以D项说法错误。 3.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 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 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 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正当防卫。 A项中,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意味着不法侵害不可能继续侵害或威胁法益,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纳什均衡 2.科斯定理 3.等产量线 4.需求的变动5.帕累托最优状态 6、消费者剩余 7、边际替代率 8、价格歧视9、寻租活动 10、经济租金 11、供给的价格弹性 12、引致需求 13、生产的契约曲线 14、占优策略均衡 15、外在性 16、机会成本 17、供求定理 18、替代效应 19、短期 20、生产要素最优组合 21、微观经济学 22、需求 23、边际效用24、长期 25、正常利润 26.均衡价格 27.吉芬商品 28.边际产量 29.垄断竞争市场 30.公共物品 31、效用 32、边际收益 33、寡头市场 34、市场失灵 35、收入效应 36、边际技术替代率 37、逆向选择 38、占优策略 39、需求量的变动 40、等成本线 41、无差异曲线 42、预算约束线 43、边际替代率 44、寻租活动45、纳什均衡 46、需求价格弹性 47、政府失灵 48、生产函数 48、生产的契约曲线 49、供给 50、串谋 51、需求的价格弹性 52、边际收益产品53、需求的交叉弹性 54、搭便车 55、等成本线 56、价格歧视 57、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58、生产函数 59、供求规律 60、外在经济61、非价格竞争 62、道德风险 63、内在经济 64、长期成本 65、规模收益(规模报酬) 66、厂商均衡 简答题 1.试述序数效用论的消费者均衡。 2.如何理解垄断竞争,垄断竞争形成的条件是什么? 3.外部影响如何导致资源配置无效? 4.武汉黄鹤楼的入场券采取差别价格策略,国内游客的入场券为2元,国外游客的入场券为5元,试用有关理论分析:(1)为什么采用差别价格策略? (2)在怎样的条件下,施行这种政策才能有效? 5.简要说明短期和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形成U形的原因。 6.应用最恰当的微观经济学理论论述国有企业减员增效的意义。 7、简述商品需求弹性的五种情况。 8、简述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的内容。 9、与完全竞争相比,垄断竞争条件下需求曲线如何? 10、简述纳什均衡的完整定义。 11.粮食价格提高对猪肉的供给曲线有何影响?猪肉价格提高对猪肉销售量和猪肉供给曲线是否会发生影响? 12.试对比分析垄断竞争市场结构与完全竞争市场结构; 13.什么是生产规模报酬递减规律? 它对生产者有何启示? 14.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论述:“没有什么能比水更有用。然而水却很少能交换到任何东西。相反,钻石似乎没有任何使用价值,但却经常可交换到大量的其他物品。” 请给出解释。 15.为什么劳动这种生产要素的供给曲线是向后弯曲的? 16.如将高收入者的收入转移给低收入者 ,能否增加全社会的总效用? 17. 在我国过去的计划经济中 ,政府实行票证配给制度,请问这种制度实行的好处是什么?坏处是什么? 18.短期平均成本曲线与长期平均成本曲线都呈U形,请解释它们形成U形的原因有何不同?

华师大现代汉语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声调:指的是依附在声韵结构中具有区别意义的音高变化。 2语素:是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的构词单位,是构词的备用单位。 3兼类:指在词义上有联系,并在不同的场合经常具备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的词类的语 法功能的词。 4复句: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意义上相关、结构上互不作句法成分的分句加上贯通全句的句调构成的。根据分句间的意义关系划分,复句可分为联合复句、偏正复句两大类。 5零声母:有一些音节的开头不是辅音而是元音,这就是说,它们的声母是“零”,所以把不用辅音充当声母的字称为“零声母字”。 6离合词:现代汉语中有些词可以拆开来使用,如“洗澡”、“理发”合起来算一个词,分开用时“我洗了个澡”,“我这个月理了两次发”,算两个词。这类词称之为离合词。 7词类:是词的语法性质的分类,划分词类的目的在于说明语句结构规律和各类词的用法,分类依据是词的语法功能、形态和意义三方面。 8紧缩句:是由复句紧缩而成,紧是紧凑,指语气上紧,隔开分句的语音停顿没有了,缩是缩减,指结构上有些词语被压缩掉了。是分句间没有语音停顿的特殊复句。 9辅音的发音部位:指发辅音时发音器官形成阻碍的部分,例如发辅音【p】时,上下唇形成对气流的阻碍,因此,双唇就是【p】的发音部位。 10成词语素:能够独立成词的语素叫成词语素,能够单独成词,也能够跟其他语素组合成词。 11活用:在特定的条件下为适应某种修辞上的需要,将甲类词偶尔或临时用在乙类词 上,这就是词的活用。 12句型:是句子的结构类,即根据句法成分的配置格局分出来的类。共分成两个大类:单句和复句。 13语流音变:在连续的语流中,一个音可能由于邻近音的影响,或自身所处地位的不同,或说话的快慢、高低、强弱的不同而在发音上产生一些变化,这种现象叫“语流音变”。14语义场:若干具有共同核心义素的词语(以义项为单位)构成的聚合体,就是语义场,又叫词汇场,有时简称义场或词场。 15语法功能:词与词相结合的能力和词充当句子成分的能力。 16语义指向:是句子中词语之间的语义关系,主要指非连续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

中国刑法条文对应罪名总览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2个) 刑法条文罪名 第102条背叛国家罪 第103条第1款分裂国家罪 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罪 第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 第105条第1款颠覆国家政权罪 第2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第108条投敌叛变罪 第109条叛逃罪 第110条间谍罪 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2条资敌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47个) 第114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5条第2款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 第117条破坏交通设施罪 第118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119条第2款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120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第120条之一资助恐怖活动罪 第121条劫持航空器罪 第122条劫持船只、汽车罪 第123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第124条第1款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2款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125条第1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2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第127条第1款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第2款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第128条第1款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第2款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第129条丢失枪支不报罪 第130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131条重大飞行事故罪 第132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第133条交通肇事罪 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第134条第1款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2款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第135条之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6条危险物品肇事罪 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8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9条消防责任事故罪 第139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07+1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9个) 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 第142条生产、销售劣药罪

2009年刑法真题

2009年刑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 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 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 3.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 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 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 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4.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关于甲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构成抢夺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5.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 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不能犯) 6.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 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 7.甲、乙共谋行抢。甲在偏僻巷道的出口望风,乙将路人丙的书包(内有现金一万元)一把夺下转身奔逃,丙随后追赶,欲夺回书包。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倒,丙倒地后摔成轻伤,甲、乙乘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五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一、刑法的体系 刑法的体系(system of criminal law),是指刑法的组成与结构,即刑法是由哪些部分组成、其内部结构是如何排列的。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包括三部分:总则(general provisions)、分则(specific provisions)和附则(supplementary provisions)。总则有5章,包括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共101条。总则是关于犯罪与刑事责任以及刑罚适用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是定罪量刑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分则共10章,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共350条。刑法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是解决具体行为定罪量刑的标准;附则1条,规定修订后刑法实施的时间和修订后刑法与刑法实施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单行刑法的关系。 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区分并不是从来就有的,人们先认识的是具体犯罪,远古时期的刑法规定的往往也仅仅是具体犯罪,只是后来在同具体犯罪作斗争的过程中,人们发现了犯罪与刑罚的一般规律,这些从具体犯罪中抽象出来的一般规律,就形成了现代刑法总则的内容。因此,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关系实际上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总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没有总则的共同性的原理、原则的规定,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和法定刑就难以理解和应用;反过来,没有分则的具体规定,总则所规定的内容就无法贯彻和实现。所以,总则和分则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 我国刑法的具体规范在刑法典中都是以条文的形式出现的。“条”虽然分属各有关的编、章、节,但全部采用统一的顺序号码编号,从第1条到452条,不受编、章、节的限制。“条”下面为款、项。我国刑法中很多条文都有数个款、项。例如《刑法》第17条就有4款。在“款”后面是“项”,通常以(一)、(二)、(三)等基数号码表示。司法文书引用法律条文时,如有款项时,则应指出引用的是某条、某款、某项。

现代汉语名词解释

题第一章: 绪论 1.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是现代汉民族所使用的语言。 2.语言: 语言是以语音为物质外壳(形式),以词汇为建筑材料,以语法为结构规律的一种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 3.文学语言: 文学语言,又称标准语,是现代汉民族语言中经过高度加工并符合规范化的语 言。 4.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 代xx著作为语法规范。 5.方言: 方言俗称地方话,它是民族语言的地方分支,只通行于一定的地域,是局部地区的 人民使用的语言。 6.基础方言: 作为民族共同语的基础的方言就叫做基础方言。 第二章: 语音

从人的发音器官发出的,负载一定意义的声音叫语音。 2.音高: 音高指的是声音的高低,它决定于发音体颤动的快慢。 3.音强: 音强指的是声音的强弱,它与发音体颤动的幅度的大小有关。 4.音长: 音长指的是声音的长短,它决定于发音体的颤动的时间的久暂。 5.音色: 音色又叫“音质”,指的是声音的特色。音色的差别主要决定于物体颤动所形成的音波波纹的曲折形式不同。 6.音素: 音素是最小的语音单位。它是从音色的角度划分出来的。 7.辅音: 辅音是气流在口腔或喉头受阻碍而形成的音素。 8.元音: 元音是气流颤动声带,在口腔、咽头不受阻碍而形成的音素。 9.音节: 音节由音素构成,是交谈时自然感觉到的最小语音单位。 10.声母: 声母,位于音节前段,主要由辅音构成。

韵母,位于音节的后段,由元音或元音加辅音构成。 12.声调: 声调,指的是依附在声韵结构中具有区别意义作用的音高变化。 13.音位: 音位是一个语音系统中能够区别意义的最小的语音单位,也就是按语音的辨义作用归纳出的音类。 14.发音部位: 发音时,气流受到阻碍的位置叫做发音部位。 15.声母的发音方法: 指的是,发音时喉头,口腔和鼻腔节制气流的方式和状况。 16.调值: 调值指音节高低升降曲直长短的变化形式,也就是声调的实际音值或读法。 17.相对音高: 相对音高就是用比较的方法确定的同一基调的音高变化形式和幅度。 18.调类: 调类是声调的种类,就是把调值相同的字归纳在一起所建立的类。 19.儿化: “儿化”指的是一个音节中,韵母带上卷舌色彩的一种特殊音变现象。 20.辅音音位:

目前我国《刑法》全部罪名一览表

目前我国《刑法》全部罪名一览表 原文地址:目前我国《刑法》全部罪名一览表作者:大理著名专家律师目前我国《刑法》全部罪名一览表(含修正案八) 【大理著名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1.背叛国家罪刑法第102条2.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1款 3.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4.武装叛乱、暴乱罪刑法第104条5.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1款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2款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刑法第107条 8.投敌叛变罪刑法第108条 9.叛逃罪刑法第109条 10.间谍罪刑法第110条 11.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刑法第111条12.资敌罪刑法第112条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13.放火罪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4.决水罪同上 15.爆炸罪同上 16.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 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 18.失火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 19.过失决水罪同上 20.过失爆炸罪同上 2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 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 23.破坏交通工具罪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24.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25.破坏电力设备罪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 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条第2款 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同上 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同上 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 3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刑法第120条 32.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 33.劫持航空器罪刑法第121条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刑法概述真题与解析

(单选题)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参考答案】D 【考点】罪刑法定原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解析】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仍应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换言之,并不能因为行为人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就对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A、B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法,是对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合法财产权的保护,的确有保障民生的考虑;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故AB项说法正确。 C项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罪犯甲的惩罚、教育,有助于实现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因此,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故正确。 D项,根据刑法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案中甲只是支付了劳动报酬,而没有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所以,不能适用上述“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故D项错误。 综上,本题选D。

刑法学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减刑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死缓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 引证罪状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 累犯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 单位犯罪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管制对犯罪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主刑。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在条文对某种犯罪或某种犯罪的某种情形之规定单一固定无量刑的刑种和刑度的法定刑。 绑架罪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犯罪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

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军人违反职责罪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叛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假释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在犯罪的危险,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在假释考验期内若不出现法定的情形,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制度。 罚金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 缓刑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 交通肇事罪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同类客体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诉讼时效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

现代汉语名词解释汇总

现代汉语名词解释汇总 绪论 1、语言:是一种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 2、现代汉语:广义的包括各种方言,狭义的指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标 准、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 3、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 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4、方言:是语言内部的地方变体。 5、共同语:人类社会统一体所通用的语言。 6、能记:是能为人们以某种方式(如视觉、听觉)感知得到的外在形式; 7、所记:是符号形式所表示的意义或内容; 8、语系:依据共同历史来源划分出来的类别,同一语系的语言还可以依据亲疏关系划分出若干语族和语支; 语音 1、语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代表一定意义的声音就是语音。 2、音高:声音的高低,决定于发音体在一定时间内颤动次数的多少。 3、音强:声音的强弱,也叫音势或音量,决定于一定时间内音波振动幅度的大小。 4、音长:声音的长短,它决定于发音体振动音波持续时间的长短。 5、音色:又叫“音质”,指的是声音的个性、特色,音色的差别主要决定于物体振动所形成的音波波纹的曲折形式不同。(黄本) 6、音节:音节是语音结构的基本单位,是听觉上最容易分辨出来的语音单位,也是自然感到的最小的语音片断 7、音素:是构成音节的最小单位或最小的语音片断,它是从音色的角度划分的。 8、音位:是一个语音系统中能够区别意义的最小语音单位,也就是按语音的辨义作用归纳出的音类。 9、塞音:发音时发音部位的某两个部分完全闭合,从肺部出来的气流积聚在受阻碍部分,阻塞部分突然打开,气流迸裂而出,造成爆发色彩的音。 10、擦音:发音时发音部位的某两个部分靠近,形成缝隙,气流从缝隙挤出,造成摩擦音。 11、塞擦音:发音时发音部位的某两个部分完全闭合,阻住气流,然后逐步放开,形成一条窄缝,让气流从窄缝挤出,造成塞擦音。 12、鼻音:发音时软腭下垂,鼻腔通路打开,口腔里形成阻碍的两部分完全闭合,气流不能从口腔通过,转道鼻腔流出,发出鼻音。 13、边音:发音时舌尖和上腭的某一点接触,形成阻碍,舌的两边松弛、自然,气流沿舌的两边(或一边)流出,造成边音。

刑法罪名大全

刑法罪名大全 最高人民法院对刑法罪名规定如下: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渎职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1997年1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1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12月16日公布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为正确理解、执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统一认定罪名,现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法分则中罪名规定如下: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刑法条文罪名 第102条背叛国家罪 第103条第1款分裂国家罪 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罪 第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 第105条第1款颠覆国家政权罪第2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第108条投敌叛变罪 第109条叛逃罪 第110条间谍罪 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 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112条资敌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放火罪决水罪 爆炸罪投毒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5条第2款失火罪过失决水罪 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交通工具罪 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交通设施罪 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119条第2款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120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第121条劫持航空器罪 第122条劫持船只、汽车罪 第123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第124条第1款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2款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 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125条第1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 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2款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第127条第1款、第2款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 第2款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8条第1款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第2款、第3款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第129条丢失枪支不报罪 第130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 安全罪 第131条重大飞行事故罪 第132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第133条交通肇事罪 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刘凤科刑法考前模拟题题以及答案简析

2016年刘凤科刑法考前模拟题268题以及答案、简析 刘凤科编著 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罪刑法定原则的本质是通过限制国家刑罚权,更好地保护国民的自由与人权 B.罪刑法定原则的理念和内容贯穿并规制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以及执行权 C.为贯彻民主主义,司法人员处理案件过程中应以民意弥补法律规定的滞后性 D.个案裁判过程中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在合理范围内突破法律规定 答案:CD。 C选项,民意审判不可行:司法人员不能变相立法,这是权力分立与制衡思想的基本要求。D选项,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律不能随意突破,“有法必依”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体现。 2.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罪刑相适应原则是刑罚正义和刑罚个别化的统一 B.罪刑相适应原则不仅是立法上配置法定刑的指导原则,还是指导刑事司法实践的重要原则 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对犯罪人所适用的刑罚轻重与犯罪的客观危害性大小相适应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刑罚裁量时应当根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在法定刑幅度内或者以法定刑为基础确定适当的刑罚 答案:ABCD。 C选项,刑罚轻重应与法益侵害程度即犯罪的客观危害性大小相适应。D选项,刑罚裁量要考虑犯罪人再犯可能性(人身危险性),即累犯、自首、立功等情节会影响刑罚的适用。 3.关于平等适用刑法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立法上分别为不同犯罪规定不同的法定刑,并不违反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B.平等定罪不排斥法官根据刑法分则关于身份犯的规定处理案件,也不排斥法官根据共犯的规定区别情况定罪 C.平等量刑不排斥法官根据被告人是否具有累犯、自首、立功、未遂等法定量刑情节和其他酌定情节适用刑罚 D.行刑平等意味着只要犯罪客观危害相同,无论教育改造效果好坏、悔罪表现是否明显,都不得进行减刑、假释 答案:ABC。 D选项,减刑、假释需要考虑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变化,即改造效果、悔罪表现等会影响减刑、假释的适用。 4.关于禁止溯及既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行为时有法律禁止但未以刑罚禁止即没有规定法定刑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B.事后减少犯罪构成要件而增加成立犯罪可能性的做法被禁止,因其滥用刑罚权 C.改变刑事证据规则,不影响实体问题,故允许事后以较少的证据作为定罪根据 D.继续犯的行为持续到新法生效期间,无论新法轻重,都适用新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ABD。 A选项,“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没有规定法定刑的行为,不是刑罚禁止的犯罪行为。B选项,“事后减少犯罪构成要件”意味着行为成立犯罪的可能性上升,属于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C选项,刑法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若允许事后以较少的证据作为定罪根据,则意味着扩大了行为构成犯罪的可能性,不利于行为人。D选项,继续犯行为持续到新

(完整版)刑法学名词解释精选

刑法学名词解释精选 第一章 1 刑法:即一个国家规定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⑴广义刑法~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总称,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和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附属刑法规范)。 ⑵狭义刑法~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2.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与结构。我国刑法典分为①总则②分则③附则。 3. 立法解释~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第二章 1.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体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2.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得定罪处刑”。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刑事责任相适应,罚当其罪。 4.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任何人犯罪,适用法律一律平等,不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也是我国宪法的原则。 第三章 1.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即刑法适用的时间、地方、人及其是否具有朔及力。 2.刑法溯及力~刑法生效后,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 3.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又称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一部刑法生效、失效以及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4.保护原则(保护管辖原则)~在本国领域内、外犯罪的本国人、外国人,凡侵犯本国利益的都适用本国刑法。 第四章 1.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集体所有或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民主和其他权利,以及其它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危害社会行为,都是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构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3.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违反刑事法律义务的行为引起的刑事法律后果的一种应有的、体现国家根据刑法对该行为人否定性道德政治评价的承担标准。 4.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的不正确的理解。 第五章 1.犯罪客体: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2.刑事责任能力~行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必需的,行为人必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3.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4.犯罪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5.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6.犯罪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7.意外事件~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主观上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事件。。

刑法练习题

思考练习 1.什么叫刑法?什么是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刑法: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2.刑法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刑法地位的独立性、部门性;调控范围的广泛性、综合性调整手段的强制性、严厉性和刑法适用的事后性、消极性或者被动性。 3.刑法的机能是什么?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现实的与可能发挥的作用。一般认为刑法具有行为规制、法益保护和人权保障三种机能。张明楷教授认为,刑法的机能是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行为规制机能基本上只是法益保护机能的反射效果。 4.刑法的任务(目的)是什么? 刑法的目的是指刑法承担的打击谁、保护谁的使命,即刑法的制定和实施试图达到的目的——保护法益。 5.刑法体系和刑法学体系是什么关系? 。 6.刑法解释的理论与原则是什么? 刑法解释理论,是指关于刑法解释目标的主张。主要有主观说、客观说和折中说3种学说。主观说,又称立法者意思说或主观解释论,主张刑法解释的目标是阐明刑法的立法原意。客观说,又称客观意思说或客观解释论,主张刑法解释的目标是阐明解释时刑法规范所表现出来的意思。折中说,又称综合解释论,其特点兼采主观说、客观说,或以主观说为主以客观说为辅,或以客观说为主以主观说为辅 刑法解释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明确性原则,并以刑事政策为指导。 7.刑法解释的效力、种类有哪些? 有权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无权解释:学理解释 8.刑法解释的主要方法有哪些?各种刑法解释方法是什么关系? 文理解释,论理解释 思考习题 1.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界定标准是什么?

现代汉语名词解释总

现代汉语名词解释 有民族共同语。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标准、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汉语作为一种语言,具有一切语言共同的属性。即从结构上说,它是一种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从功能上说,它是人们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 2.现代汉语规范化:就是确立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明确的、一致的标准,并用这种标准消除语音、词汇和 语法方面存在的一些分歧 3.语言:是一种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 4.-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 汉民族共同语。 5.文学语言:是经过加工、规范的书面语,是民族共同语的高级形式。现代汉语的文学语言不仅包括文 艺作品语言,也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著作的语言。文学语言主要在书面上,也在口头上为民族文化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各方面服务,它对民族语言的健康发展有极大地推动作用。 6.方言:是语言内部的地方变体,是语言的地域分支。 7.次方言:由于在同一方言内部仍存有语言分歧现象,常常把一种大方言再分列若干方言片,又称次方 言。 8.地点方言:次方言下再分成一些小的方言点称作“土语”,即地点方言。 9.共同语:人类社会统一体所通用的语言。 6 能记:是能为人们以某种方式(如视觉、听觉)感知得到的外在形式 7 所记:是符号形式所表示的意义或内容; 的交际职能能以实现的物质手段,语言必须凭借语音这个物质载体才能表达出来。一切语音都具有三方面的性质,即物理性质、生理性质和社会性质。 2. 出的声音就高;反之,声音就低。汉语的音调有高低升降的变化,主要是音高的变化。 3. 的幅度大,声音就强;反之,声音就弱。普通话语音的轻声和非轻声音节的主要区别就是音强的不同。 4. 反之,声音就短。在普通话中,轻声音节的音长要比非轻声音节短一些。 5.,指的是声音的个性、本质、特色,是一种声音区别于另一种声音的本质特征, 是用来区别意义的最重要的要素。音色是由发音体振动的不同形式(包括发音体的不同、发音方法的不同、发音时共鸣器形状的不同)决定的,只要其中有一项因素改变,就可以形成不同的音。 6. 出的就是音素。音素可以分为元音音素和辅音音素两大类,普通话语音共有32个音素。 7.塞音:发音时发音部位的某两个部分完全闭合,从肺部出来的气流积聚在受阻碍部分,阻塞部分突然 打开,气流迸裂而出,造成爆发色彩的音。 8.擦音:发音时发音部位的某两个部分靠近,形成缝隙,气流从缝隙挤出,造成摩擦音。 9.07/05塞擦音:发音时发音部位的某两个部分完全闭合,阻住气流,然后逐步放开,形成一条窄缝, 让气流从窄缝挤出,造成塞擦音。汉语里的塞擦音有j q zh ch z c 10.鼻音:发音时软腭下垂,鼻腔通路打开,口腔里形成阻碍的两部分完全闭合,气流不能从口腔通过,

刑法总论练习题及答案

刑法总论练习题 刑法论练习题 1.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C.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2.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3.下列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 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 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4.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B.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而且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 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D.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这种立法体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5.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 B.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

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汇总)

名词解释 1、取保候审: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察、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2、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又有法定的厉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件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3、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 4、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某些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依法适用较普通审判程序简易的一种刑事审判程序。 三、名词解释 1、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 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2、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为严厉的一种,是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 3、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4、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的案件,在审判过程中遇有影响审判继续进行的 情况,由合议庭决定延期审理日期,待影响审判的原因消除后,再开庭审理。 5、诉讼权利,是指公民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享有的提起诉讼要求国家司法机关予以保护和救济的权利,即司法保护请求权。具体而言,公民诉讼权表现为各种类型诉讼中的起诉权、应诉权、反诉权、上诉权、再审请求权,等等。总而言之,凡属要求启动或参加司法救济程序进行裁判之权利,均属公民诉讼权。 6、管辖,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管辖分为两大类: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 7、职能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即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在立案上的分工)。 8、刑事审判管辖是指普通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范围上的分工(即法院内部的分工)。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 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 为。 2.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不应或不 必对犯罪嫌疑人定罪,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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