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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明确和规范QA检验流程, 以确保优质产品准时出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已放行的产品。

3.职责:

3.1 QA检查员负责执行本指引的所有检验和记录;

3.2 QA组长负责监督指引的执行和复核标准问题, 品质主管支持并沟通处理相关事项;

3.3装配部门主管以及相关工程师负责配合执行QA的检验程序;

3.4 PE部:负责对异常分析及返工流程制作。

4. 检验程序:

4.1 QA根据相应的产品检验标准或客样办,对成品包装、外观、功能及其它附件检验等综合项目的抽查检验(整机也可以在包装之前对性能与外观进行检验,以便于减小对包装的破坏)。

4.2对于首次生产之新产品,要求加严抽样,AQL按0.4/1.0进行抽验(医疗类:三次上线,并记录数据),等前三批正常量产后再恢复正常标准抽检水平。

4.3检验合格时做好质量记录,然后将包装好的成品装箱放入指定卡板上。QA检验员需填写验货结果, 并制作验货报告, 副主管(主管)审核。

4.4检验不合格时,在相应板标识卡上贴上红色不合格标签(填写不合格内容、品名、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并用保护膜包扎转移至不合格区域,且做质量记录,如果出现批量不良时立即通知该线拉长、巡检人员及品质部负责人,同时开出《品质异常(信息)汇报处理表》进行处理并跟进结果。

4.5 QA检验结果处理:

4.5.1检验合格时,检验人员在每板标识卡盖QA Pass印章。

4.5.2检验发现不合格时,经上级认可后,填写并发出《品质异常(信息)汇报处理表》,交PE或工程部分

析,按裁决要求责任单位返工。不合格品标识、摆放及处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相关规定执行。

4.5.3不合格返工后,需经检验员进行重检,重检合格后方可入库。重检发现不合格时,按以上处理流程执

行。

4.6 成品的放行

在要求的项目全部检验完成后,由质检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其中包括该批产品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提交产品放行人审批后方可交付使用,放行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证明。具有产品放行权的人员《产品放行人员资格记录》表,其中明确了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并经总经理进行了批准。

4.7成品检测需要的检测设备与仪器、仪表,依《监视与测量设备控制程序》实施。

4.8各阶段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时,所有表单记录必须存档,依《记录控制程序》实施。

4.9依照成品检验标准或客样办和订单附页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对产线已完工的成品进行批检验和判断, 一般批量大小为1-3卡板( 1000pcs左右)为一个批次。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使用记录

6.1 《成品检验报告》

6.2 《品质异常(信息)汇报处理表》

7. 备注

拆包后应将产品和包材分类摆放整齐,产品检验完成后,将合格产品与不合格产品分开进行重新包装,并记录数据,在不合格产品上标示不合格原因,返还给生产部进行维修,合格产品签字盖章入库。现场一定要搞好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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