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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供应商管理规范方案制度完整

上市公司供应商管理规范方案制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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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规(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为了规整个公司供应商的管理,明确操作细节,客观评价供应商的履约能力,通过对供应商进行资质预审,建立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并通过此合格供应商库选择满足公司及分公司各项采购任务的供应商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对此供应商库及确认的供货单位进行跟踪、评估,日常及定期对供应商库进行管理维护,优胜劣汰,确保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物资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廉洁自律,增强供应安全系数及供应可靠性。

1.2适用围:包括为本公司、各部门及各级分子公司提供原材料、委托加工、工程类、品牌物资类、制服类、办公用品类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国供应商和国外供应商。

1.3公司总部对供应商实行统一归口、三级审核,统一建立公司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合格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价与考核、动态管理,对供应商的经营业务围、基本资质、经营业绩、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每一年度重新考核确认合格供应商资格。

1.4供应商的准入采取各部门、分子公司评审推荐、审核备案、公司总部审定添加至供应商系统模式,供应商开发的基本准则应遵循质量、成本、交付与服务并重的原则。

1.5原则上每类物资取得供货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特殊物资除外)。公司采购作业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

1.6供应商管理是企业步入轨道的重要基础之一,物料采购成本的合理性,会对经营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2.1供应商管理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采购部、商品部、财务部组成,统筹建立合格供应商数据库,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围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各类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有参与、指导、建议权。供应商管理评审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 组织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二) 各单位供应商准入审核备案工作;

(三) 监督各分子公司供应商管理的政策机制、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监管各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

2.2各分子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供应商管理机构,并在本制度适用围可自行选择相应供应商合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 落实供应商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二) 依据总公司下达的供应商管理政策,参与供应商推荐和评核工作。

第三章供应商准入管理

3.1供应商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具有法人资格;

(二) 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环保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

(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公司、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五) 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3.2除提供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外,供应商还应提供必要的资质资料,包括:

(一) 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及复印件;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证明;

(三) 相关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书、施工资质

证书、检验报告等)或必要的文件;

(四) 企业开户许可证;

(五) 特殊行业的强制认证、强制检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

许可证、专利产品证书;

(六) 其它能证明该单位供应实力的资信文件。

3.3供应商招标会审批程序,需经过以下三级审核:

第一轮初审:资质审查人员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根据要求填写《供应商资质调查表》,同时提供相应的资质资料,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

第二轮由评审委员会评选评定:资质审查人员对供应商资质文件初审后,将供应商资料及初审结果递交至供应商评审委员,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会议对其进行评选评定;

第三轮对合格供应商公司或工厂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对评定合格的供应商要求打样、送交相关人员进行评定并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供应商对送样物资进行报价、比价、议价,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定价执行;

经综合评分,合格的供应商给予准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对外发布,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3.4供应商合作实行有效期制,准入有效期一年,每一年度审验一次,同时每一年度招标一次,期满后复审。复审合格的,继续合作;不合格的,取消准入资格。

3.5供应商发生资质信息变动时,必须第一时间提交相关变动信息资料,如资质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需重新按照流程申办供应商准入。

第四章已准入供应商考核管理

4.1供应商管理评审委员会应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当供应商所供物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随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及考核,确保供应商供货质量的稳定性及持续的降低采购成本,供应商管理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实际行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供应商进行客观的评价。

4.2供应商评价标准(产品质量:40分,价格:30分,交货期:20分,售后服务:10分)

(一) 产品质量:质量是采购考核评价供应商的最重要的因素,供应商在供应产品的过程中,使用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对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或服务进行监督和检验,公司监察室会不定期进行抽查验收,物资验收时每发生一项质量不合格的,扣2分,该项物资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扣10分,严重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本项不得分;

(二) 价格:产品价格是考核评价供应商的重要指标参数,根据所属物资情况,参考供应商管理评审委员会评定标准价格,对主要物资建立物资价格信息库。

采购价格<公司基准价得30分,

采购价格≥公司基准价5%得25分,

采购价格≥公司基准价6-10%得 20分,

采购价格≥公司基准价11-15%得10分,

采购价格>公司基准价15%得0分。

(三) 交货期:交货期限及交货数量是考核评价供应商的重要指标,每类物资逾期一天,扣1分,逾期停工待料,扣10分,给公司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四) 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主要考核供应商产品售出后,供应商所做的售后工作。供应商应主动提供售后报务,主要对产品的性能、使用知识的讲解及不合格产品的退换,对售出产品的使用跟踪、使用效果的回访,或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更好的为公司服务。评价得分:

按期服务:10分;偶尔拖延:7分;经常拖延:2分;置之不理:0分。

(五) 使用部门根据产品的使用效果会每季度进行抽检。

4.3供应商等级划分:

A级供应商(优秀供应商,考核评定≥80分)

B级供应商(良好供应商,考核评定≥70分)

C级供应商(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定≥60分)

D级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定<60分)

4.4供应商考核处理:

A级供应商:公司在付款方式、物资采购数量上给予优先安排,该类物资采购总额≥60% ;

B级供应商: 售后服务评分表评核为良好供应商,但仍有一定提升空间,该类物资采购总额≥35%;

C级供应商:售后服务评分表判定供应商改进不足的,给予三个月整改期,三个月期满达到B级及B级以上供应商,该类物资采购总额≥5%,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淘汰;

D级供应商:直接淘汰出局,一年不再接受该供应商准入申请。

4.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准入资格,并在各级公司围通报:

(一) 弄虚作假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 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公司或各单位损失的;

(三) 有价格欺骗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四) 因故意、过失提供不合格物资的。

4.6附则

各部门、分子公司按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并在合格供应商名录选择相关合作商,特殊物料可自行采购,但实施细则必须以本供应商管理制度作为标准进行制定,并需报供应商管理评审委员会备案。

第五章表格附件

附件 2:招标评分表年月日

附件 3:供应商年度等级考核表

供应商名称:编制日期:

附件 4:供应商产品质量验收表

附件 5:供应商产品质量抽检记录表

附件 6: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记录汇总情况

附件 7:供应商售后服务评价表

注:1:不满意、2:一般、3:满意、4:非常满意

上市公司管理制度汇编总集

黑龙江大成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行政事务部人力资源部 审核:职工代表大会 二0一七年八月五日

目录 第一部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一章组织机构图 (1) 第二章管理层职责及权限 (2) 第三章部门职责 (4) 第四章部门经理及科员岗位职责 (8)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考勤管理制度 (14) 第二章聘用与劳动合同 (20) 第三章晋升、降职、解聘、迁调 (23) 第四章薪酬管理体系 (24) (二)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员工管理条例 (25) 第二章员工礼仪标准 (26) 第三章保密管理条例 (29) 第四章出差管理制度 (32) 第五章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38) 第六章办事规程 (38) 第七章办文规程 (39) 第八章办会规程 (40)

第十章车辆管理制度 (44) 第十一章档案管理制度 (45) 第十二章合同管理制度 (47) 第十三章后勤管理制度 (49) 第十四章奖惩管理条例 (52) (三)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56)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56)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57) 第四章支票管理制度 (58) 第五章现金管理制度 (58)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59) 第七章处罚办法 (60) (四)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程管管理板块组织机构 (61) 第二章项目部职责与权力 (61) 第三章项目施工管理 (63) 第四章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67) 第五章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70) 第六章技术图纸会审 (71) 第七章技术文件交底 (71) 第八章项目施工中的技术管理 (72)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谈话制度实施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谈话 制度实施规程(2012修订) 【法规类别】上市公司 【发文字号】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9号 【发布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12.08.03 【实施日期】2012.08.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九号) 上市公司谈话制度实施规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年8月修订) 第一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为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及时、公平和有效地披露信

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备忘录。 第二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公司管理部”)可以约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上市公司以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人员(以下简称“谈话对象”)谈话: (一)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交易; (二)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程序有重大瑕疵; (三)公司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程序有重大瑕疵; (四)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 (五)公司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正常经营活动; (六)公司业绩预告严重误导投资者; (七)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 (八)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不明确; (九)公司存在待澄清的重大新闻报道或者举报事项; (十)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现实或潜在缺陷; (十一)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本所认为必要时。 第三条公司管理部可在必要时要求上市公司约请相关中介机构的执业人员参加谈话。 第四条公司管理部做出约见谈话的决定后,于预定谈话时间的三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上市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告知谈话对象、谈话时间、谈话地点以及谈话事项。

上市公司的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市公司的管理制度 篇一:上市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了统一及规范地管理公司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成本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车辆为领导专车与公务用车辆,制度所指驾驶员是持有合法的驾 驶证的行政司机。 3.公司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二、适用范围 延华生物及各分子公司。 三、车辆管理 1.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购置、证照管理、车辆调派、维 修保养、年度车检、保险理赔及司机管理。 2.与车辆的交税本、购置本等有关原始证件交由档案室

保管,行驶证、保险资 料等由司机负责随车保管。 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 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予私用,在未经特别批准的情况下,车辆不得由司机 开回家,违者罚款200元/次。领导专车需根据规定,停在领导指定位置;公务用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 5.公司所有车辆配备《行车日志》(具体详见附件1),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 车辆里程表与《行车日志》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使用部门、所涉项目、用车人员、时间、始发地、目的地、行驶里程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以备每月核对及不定期抽查,并作为油费分摊依据。 6.公司所有车辆均配有单独油卡,每月初由行政司机申请月度加油费进行油卡 充值,每月额度由行政部确认并依据实际使用、市场单价进行调整。原则上,车辆加油需要使用油卡进行充值,特殊情况下可自行加油,并保留发票,以事后报销形式进行费用申请。 四、司机管理

上市公司管理系统规章制度大全

某某股份管理制度 编号:QG/HC01.001-2002 经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 授权要立法建制度,重奖要利润算成本 1、为规和强化总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总公司经济效益,确保总公司向多元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制定本办法。 2、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各自的经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报经总公司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 3、本办法由总公司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对所属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基本原则 1、总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行以资本为边界的统一控制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未经批准造成资本结构发生变化的直接责任人,总公司追究其经济责任。 2、总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计划管理为主要手段,确保生产经营顺利、有序地进行。 (1)总公司对实行计划管理,并将计划以授权经营合同书的形式落实到各利润单位; (2)所属利润单位按时按要求编报中长期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并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的计划组织生产经营;

(3)对超额完成经营指标的各利润单位,总公司依据授权经营合同书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未完成经营指标的按授权经营合同书的规定处罚。 3、总公司实行授权经营责任制 (1)各利润单位在授权经营合同书所规定的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每月上缴总公司一次预缴投资收益和管理费,上缴数额在合同书中分别确定。连续三个月不能实现合同规定的分期经营指标,总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授权经营合同、解除经营者的职务并清算。 (2)经营指标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对各利润单位直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作合同文本。并由各主管利润单位的职能部门牵头,会同审计中心、计财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按月对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月经营总结和考核兑现方案,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年终由各主管利润单位职能部门提出全年经营总结和考核兑现方案,报请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兑现。 三、计划 1、总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组织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及经营绩效评价的依据,审定机构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汇总部门为总公司计财中心。 2、计划编制程序和时间要求: 3、各项计划的编制: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十一号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十一号 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要求 第一条为规范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融资融券办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转融通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转融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制定本备忘录。 第二条上市公司股票或其他证券作为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标的证券,或者作为上述两类业务担保证券的,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事宜适用本备忘录。 第三条投资者、证券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公司”)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其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及其他证券数量,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合并计算: (一)投资者通过其普通证券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证券数量应当合并计算;

(二)证券公司通过其自营证券账户、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证券数量应当合并计算,证券公司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不计入其自有证券; (三)中证金公司通过其自有证券账户、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证券数量应当合并计算,中证金公司通过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不计入其自有证券。 上述主体与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证券数量应当合并计算。 第四条投资者、证券公司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参照适用上市公司有关权益变动和信息披露的规则。 投资者、证券公司持股数量按照本备忘录第三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合并计算,其在一家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权益变动的规则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通知上市公司,及时履行公告、报告及其他义务。 上市公司应当配合投资者、证券公司履行前款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其权益变动或收购的公告及报告书中单独披露其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发生的持有股份和股份变动的数量及比例,并就以下情况作出特别说明:

上市公司 制度文件编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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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使公司的制度、表单编写系统化、标准化,具有延续性和追溯性,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制度、表单的编写、编号。 3权责 3.1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3.2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解释及组织实施; 4主要内容 4.1编号方法 4.1.1编号原则:正式颁布的各种文件应有专用的编号,同类文件保持编号的一致性。 4.1.2编号分类: 4.1.2.1公司代号:公司简称取二至四个字母大写组成(如普旺:PW); 4.1.2.2编号构成:公司代号-管理体系代号(发布年号)-制度层次代号文件序号; 4.1.2.3管理体系代号:以管理体系简称取两个拼音字母大写组成; 4.1.2.4制度层次代号:以分类表列明代号编写; 4.1.2.5文件序号:为同类文件资料的顺序号编制

5.1.3体系代号、层次代号分类表(由人事行政部确定): 例举人事行政部: 2014年度发布的《招聘管理制度》 编号为:GS-CW (2014)-0001 文件序号 发布年号 管理体系代号 公司代号 表单编号为:GS-BM (2014)-0001-01 顺序号 与上同 5.1.4文件版本 文件版本状态标识为1.0版,其中1是版号(1、2、…),0是修订次数(0、1、2、…), 如1.0表示第1版文件经发布,试行版。如1.1表示第1版文件经第一次修订,改正时 不必改版。 5.2书写用纸、格式及字体 5.2.1封面见附件1; 5.2.2修订记录见附件2;当相关作业文件需修改时使用;

史上最全的上市公司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制度汇编

史上最全的上市公司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岗位流程图

员工基本职责 遵章守纪,对公司负责。熟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所处岗位需要的技能及工作流程。协调好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不断增强团队凝聚力。做到“上通下达”,相互补位。负责组织、拟定、报审本部门中短期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按时参加公司例会,组织召开好部门会议。在确保各项本职工作完成的基础上,不断深入学习,提高自身思想道德标准和职业技能水平,不断开拓与创新,每年向公司提出不得少于三项的合理化改革型议案,包括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公司高层岗位职责 董事长岗位职责 1.负责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并主持股东会议,向股东做年度工作汇报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2.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负责研究公司重大经营方针、战略目标的制定、组织对公司章程的修 订与监督实施。 3.负责核定公司机构设置、公司各管理中心主任的人事安排,全面监督公司管理体系的运行情 况。 4.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对股东及董事会负责。 5.按照《公司章程》中赋予的责任、权限履行董事长工作职责。 监事长岗位职责 1.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重要岗位人 员的任用程序有监督权。 2.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对经营生产合同、会计账薄、凭证、营销台账等资料有查阅 监督权。 3.负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有权以公司 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复审。 4.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要求董事会成员或公司经理报告公司经营情 况。 5.按照《公司章程》中赋予的责任、权限履行监事长的监督职责。 总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负责。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项目取舍、投资、资金拆借及募集、中短期目标任务的实施、整合 公司管理机构,主要岗位人员的(提议)任免,经营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对外重大事项等有经营决策权,并对其负责。 3.组织并领导经营班子认真讨论,集思广益,确保公司年度计划任务顺利完成。对经营管理过 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提交董事会讨论,形成新的决议并尽快落实。 4.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5.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按照《公司章程》中赋予的责任、权限履行总经理的工作职责。 副总经理的岗位职责 1.在董事会和总经办的领导下,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授权下,开展以下工作。

上交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八号-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持股管理操作指南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八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持股管理 操作指南 第一条为加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下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专项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管理、披露与监督。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相关填报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体承担填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及其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的职责,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披露情况。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向本所申请CA数字证书(相关技术规范文件也称为“E-key”,本业务指南统称为“CA数字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及时填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和持股变动情况。

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更新CA数字证书有效期,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期内。 上市公司利用CA数字证书在线填报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等数据的,视为相关人员向本所提交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的申请。 第四条首次公开发行A股公司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在上市前应当最晚于L-5日(L日为新股上市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所发行上市部及公司管理部报送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持有的股票账户及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时应当注意:(1)如持有多个股票账户,应当全部申报;(2)如使用曾用名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当一并申报;(3)保荐人应当将相关人员的现用名及身份证号码、曾用名及身份证号码(如有)一并报送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与相关人员的报送情况进行核对。 第五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填报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沪市A股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某上市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之接待和招待费用管理制度

接待和招待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费用管理,控制费用支出,确保公司对内对外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 二、接待归口 (一)公司接待工作统一由行政事业部部归口负责并组织实施。 (二)各部室若有接待任务应与行政事业部联系,视情况由经办部门或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 三、接待规格 (一)省、市、局级政府重要领导、项目合作方主要领导、外商等来宾,视情况由总经理、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负责迎送和接待。 (二)与各部室由业务关系的管理部门、媒体、企事业单位来宾,由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迎送(视具体情况由总经理决定)。 (三)国内其他参观考察的团体和个人,原则上由行政事业部负责安排。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待。 (四)对重要或特殊的接待任务,由行政事业部编制接待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四、就餐安排 (一)公司招待用餐原则上安排在定点餐厅就餐,如不在定点餐厅,须提前向行政事业部申请。 (二)上述接待规格由行政事业部根据用餐标准并填妥《业务招待申请单》并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事业部负责安排就餐或安排外

出用餐。 五、用车和住宿 (一)市内宾客来访、外省市宾客经领导批准可由公司行政事业部派车接送。 (二)凡外省市宾客来访需由公司安排住宿的,由行政事业部统一安排,其他各部门不得自行安排。 六、会务接待 (一)公司的综合性会议由行政事业部负责主办会务,并提出费用开支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相关部室负责协办。 (二)一般专业性会议由有关专业部门提出会务安排和接待,并提出费用开支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行政事业部负责协助工作。 七、馈赠纪念品(礼品)的管理 (一)行政事业部负责馈赠纪念品(礼品)计划的编制(包括数量、价格、选型),并根据总经理批准后的计划负责采购、发放。 (二)纪念品(礼品)须经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向行政事业部领取。 (三)重要宾客和重要会议的馈赠礼品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作特殊处理。 (四)参加会议的本公司人员以及接待和会务工作人员一律不准领取纪念品和礼品。 八、费用的管理 (一)应本着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费用的开支。

上市公司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我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特制订本制度。 一、采购及其规定 1.采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采购单应包括一下要素: (1)采购的部门; (2)采购物品所属项目; (3)采购的用途; (4)采购的物品名; (5)采购的物品数量; (6)采购的物品规格; (7)采购物品的样品、图片或详细参数资料等; (8)采购的物品的需求时间; (9)采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10)采购单填写人; (11)采购部门主管; (12)采购单审核人; (13)财务审核人; (14)公司总经理。 3.采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1)采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2)固定资产申购按照附表一(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格式进行填写提报; (3)其他材料设备及工程项目申购按照附表二(物资采购申请表.)的格式填写提报; (4)日常零星采购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资采购审批单)的格式填写提报; (5)采购部门在提报采购单是应要求采购部签字接收人采购部门备份; (6)涉及的采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7)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8)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采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9)采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4.公司物资采购单的提报部门 (1)公司经营生产的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工程及其他项目由生产部门提报; (2)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公室提报; (3)公司各部门专用的物资由各部门自行提报。 二、采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采购的接收要点 (1)采购部在接收采购单时应检查采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采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2)接收采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图片或详细参数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3)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采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4)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 2、采购单的分发规定 (1)对于采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2)对于紧急采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3)无法于采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采购部门; (4)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3、采购周期的规定 (1)常规商品采购周期在7天,, (2)遇到紧急采购应汇报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紧急采购商品周期在3天时间;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请应认真审阅采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采购部门沟通;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对于紧急采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所有采购项目上必须向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直接询价,原则能不通过其代理或各种中介机构询价; 5.对于采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 6.遇到重要的物资、项目或预估单次采购金额大于10万的采购情况,询价前应先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拟邀请报价或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按照附表四(拟报价/招标单位名单)的格式提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询价或发放标书; 7.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8.除固定资产外单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项目可以自行采购;单次采购金额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都应要求至少三家上的供应商参与比价或招标采购,比价或招标项目应至少邀请四家以上单位参与;单次采购金额预

上市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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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编号:QG/HC01.001-2002 经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 授权要立法建制度,重奖要利润算成本 1、为规范和强化总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总公司经济效益,确保总公司向多元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制定本办法。 2、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各自的经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报经总公司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 3、本办法由总公司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对所属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基本原则 1、总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行以资本为边界的统一控制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未经批准造成资本结构发生变化的直接责任人,总公司追究其经济责任。 2、总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计划管理为主要手段,确保生产经营顺利、有序地进行。 (1)总公司对内实行计划管理,并将计划以授权经营合同书的形式落实到各利润单位; (2)所属利润单位按时按要求编报中长期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并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的计划组织生产经营;

(3)对超额完成经营指标的各利润单位,总公司依据授权经营合同书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未完成经营指标的按授权经营合同书的规定处罚。 3、总公司实行授权经营责任制 (1)各利润单位在授权经营合同书所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每月上缴总公司一次预缴投资收益和管理费,上缴数额在合同书中分别确定。连续三个月不能实现合同规定的分期经营指标,总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授权经营合同、解除经营者的职务并清算。 (2)经营指标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对各利润单位直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作合同文本。并由各主管利润单位的职能部门牵头,会同审计中心、计财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按月对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月经营总结和考核兑现方案,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年终由各主管利润单位职能部门提出全年经营总结和考核兑现方案,报请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兑现。 三、计划 1、总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组织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及经营绩效评价的依据,审定机构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汇总部门为总公司计财中心。 2、计划编制程序和时间要求: 3、各项计划的编制: 序号计划 名称 负责部 门 考核部 门要求 1 营业 收入主管各 利润单 主管各 利润单 计划大纲 每年十月二十五日前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下发 编制计划 各主管职能部门依据计划大 纲组织利润单位编制计划, 并于十二月十日前报计财中 心 审定计划 由计财中心综合平衡后的 计划,报请管理委员会审 议,修改、完善后于一月 十日前下发。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三号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三号 资料填报业务指南 (201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完善上市公司相关资料的填报工作流程,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备忘录。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公司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资料填报”栏目,做好各类资料的填报工作。 第三条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收购各方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本备忘录要求,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相关资料的填报义务,保证填报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信息的填报 第四条 上市公司应当认真做好基本信息的填报和维护工作,当相关信息及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当通过系统“资料填报”下的“上市公司信息维护”栏目及时进行修改和更新。 第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八号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持股管理操作指南》的要求,通过系统“资料填报”—“上市公司信息维护”下的相应栏目,完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信息、账户信息、持股变动申报及限售比例调整等相关信息的填报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填报 第六条 上市公司应当通过系统“资料填报”—“上市公司信息维护”下的“关联关系”栏目,及时填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

第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界定关联人,并分别新建、填写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信息,包括法人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件号码、关联关系及其他说明等。填写过程中,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实际关联关系勾选所适用的《股票上市规则》或《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情形,并在“其他说明”栏中填写具体的股权关系(关联法人)、职务或亲属关系(关联自然人)。 上市公司填报关联自然人时,应当做到每人一条记录。 第八条 与上市公司具有间接控制关系或持有股份,如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应当通过“关联关系”填报其中每个层次的直接控制关系或持有股份情况。如控股股东B持有上市公司C 75%的股权,A公司持有B公司8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C公司的股份。上市公司应当在“关联关系”中创建以下两条记录: 控制方或股份持有方全称 控制方或股份持有方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被控制方或被投资方全称 被控制方或被投资方组织机构代 码 控制方或投资方持有被控制方或被投资方总股本比例(%,精确到两位小数) 其他说明 A公司 A的组织机构代码 B公司 B的组织机构代码 80 B公司 B的组织机构代码 C公司 C的组织机构代码 75 第九条 上市公司完成关联人名单填报后,系统将对上市公司填报的内容进行校验。 第十条 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发生变化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在系统中对已填报信息进行更新。 第四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填报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发生如下事项的,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上市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上市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实现公司治理目标,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依据深圳证监局制定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激励相容。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一节环境控制 第六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两个方面。 2

第七条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根据各个部门、岗位在组织中所承担的职责,本着“权责对等”的原则设置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考核目标。各业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 (三)为提高工作的效率,高一级管理人员可以将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授权给其下级处理。公司对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建立相应的评价及反馈机制,对授权实施过程中背离授权目标、原则和超出权限的行为应进行及时地制止,必要时可以调整授权或者终止授权,以减少工作的不良后果。 第八条员工素质控制主要指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薪酬、轮岗、晋升、休假、辞退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员工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稳定的工作心态,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 (一)公司在素质控制上必须遵从“强化领导,注重机制建设,保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工作机制。 (二)为有效控制人力成本、提高人员配置率,须制定人员增补作业流程、内部招聘作业流程、外部招聘作业流程等。人员招聘途径包括内、外部招聘;人员招聘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公司须制定系统的培训管理制度,鼓励员工持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职业技能,积极提倡员工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四)为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发展与提升的经营战略,公司须按照以岗定薪、以业绩与能力定薪的原则,兼顾市场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制定部门绩效与个人绩效挂钩的薪酬激励制度。 (五)公司须进一步深化机制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积极推动员工职业生涯发展。 (六)公司须提倡管理人员选拔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创建科学有效的管理人员选聘制度。对于部分中级管理人员岗位可据实际情况采用公开竞聘上岗的方式。 (七)公司必须规范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及加班的管理,建立明确的制度,依法保障员工带薪休假的权利及非工作时间额外劳动应有的回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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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编号:QG/HC01.001-2002 经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 授权要立法建制度,重奖要利润算成本 1、为规范和强化总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总公司经济效益,确保总公司向多元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制定本办法。 2、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各自的经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报经总公司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 3、本办法由总公司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对所属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基本原则 1、总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行以资本为边界的统一控制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未经批准造成资本结构发生变化的直接责任人,总公司追究其经济责任。 2、总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计划管理为主要手段,确保生产经营顺利、有序地进行。 (1)总公司对内实行计划管理,并将计划以授权经营合同书的形式落实到各利润单位; (2)所属利润单位按时按要求编报中长期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并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的计划组织生产经营;

(3)对超额完成经营指标的各利润单位,总公司依据授权经营合同书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未完成经营指标的按授权经营合同书的规定处罚。 3、总公司实行授权经营责任制 (1)各利润单位在授权经营合同书所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每月上缴总公司一次预缴投资收益和管理费,上缴数额在合同书中分别确定。连续三个月不能实现合同规定的分期经营指标,总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授权经营合同、解除经营者的职务并清算。 (2)经营指标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对各利润单位直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作合同文本。并由各主管利润单位的职能部门牵头,会同审计中心、计财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按月对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月经营总结和考核兑现方案,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年终由各主管利润单位职能部门提出全年经营总结和考核兑现方案,报请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兑现。 三、计划 1、总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组织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及经营绩效评价的依据,审定机构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汇总部门为总公司计财中心。 2、计划编制程序和时间要求: 3、各项计划的编制:

科创板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指引:第二十五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第二十五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公告 适用范围: 1.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编制披露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包括派送现金红利、送红股、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适用本指引。 2.送转比例构成高送转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时参照适用本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所附《第十七号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格式指引,披露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股份有限公司XX年年度(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 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编制提醒: 1.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时,如涉及利润分配、转增股本事项,包括派送现金红利、送红股、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应当同时按照本指引披露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2.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

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上市公司应当做好证券发行、利润分配工作相关安排,避免产生冲突。 3.上市公司拟在下半年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审计。 4.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时,应当按照本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6号——业务操作事项》所附《9.科创板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格式指引披露实施安排。)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XX元,B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XX 美元 每股派送红股XX股,每股转增XX股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

某上市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之公文处理制度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一、职能与分工 (一)×××××有限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公司的方针、政策及×××××公司管理工作的部署,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二)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具体组织和协调公文的全过程处理。 (三)公司各部门是公文处理的具体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协调职能范围之内的公文处理工作。 二、责任 (一)收文处理 1、综合管理部文档人员负责来文的签收、拆封、登记、分办、传递、催办、保管、归档、查阅,各部门根据领导批示负责来文的承办。 2、上级公司送寄或由OA下达公司的公文由行政主管负责拆封、登记、传递、催办、保管。 (二)发文处理 1、公司发文由办文部门负责拟稿、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核稿、审稿,送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公司系统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协调、检查。

(三)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组织各部门、公司系统各单位文秘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权限 (一)综合管理部 1、综合管理部有权拆封署名公司收启的信件。 2、综合管理部有权根据收文内容,按部门职责范围进行分办。 3、公司领导批办的重要文电,综合管理部有权实施督办和催办。 (二)各部门 1、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办理的文件,主办部门有权召集协办部门共同研究办理。 2、根据工作需要,部门有权提出发文意见,并草拟公文。 3、拟稿人根据拟文需要有权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领导意图。 4、各部门有权对公文处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一)行文规则 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效。 2、行文关系应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送被越过单位。

上市公司XXX2016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图版)

公司财务制度 深圳市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财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一、财务部组织结构图 二、财务部职责 三、财务部权力 四、财务总监的职责 五、财务部经理职责 六、财务部主管职责 第二章资本预算管理 一、资本预算主管岗位职责 二、资本预算专员岗位职责 三、预算编制程序 四、年度预算编制程序 五、年度预算编制平衡流程 六、年度预算调整流程 七、现金预算流程 第三章财务成本控制管理 一、成本控制主管岗位职责 二、成本控制专员岗位职责 三、现金清查处理流程 四、银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五、费用报销管理流程

第四章资产管理 一、资产管理主管岗位职责 二、资产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三、现金清查账务处理流程 四、备用金收支账务处理流程 五、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六、固定资产盘点管理流程 第五章筹资与投资管理 一、筹资与投资主管岗位职责 二、筹资专员岗位职责 三、投资专员岗位职责 四、筹资管理流程 五、银行借款筹资管理流程 六、投资管理流程 第六章会计核算管理 一、会计核算主管岗位职责 二、会计核算专员岗位职责 三、日记总账账务处理流程 四、记账凭证账务处理流程 五、科目汇总表核算流程 六、固定资产核算流程 七、利润核算流程 第七章成本会计管理 一、成本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二、成本会计专员岗位职责

三、产品定额成本编制流程 四、产品成本核算管理流程 五、成本核算账务处理流程 第八章应收账款管理 一、应收账款主管岗位职责 二、应收账款专员岗位职责 三、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四、应收票据处理流程 五、呆账死账确认流程 六、坏账处理流程 第九章审计管理 一、审计主管岗位职责 二、审计专员岗位职责 三、审计工作流程 四、货币资金审计流程 五、存货审计流程 六、收入审计流程 七、成本审计流程 八、利润审计流程 第十章税务管理 一、税务主管岗位职责 二、税务专员岗位职责 三、纳税筹划流程 四、纳税核算流程 五、纳税申报流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2014年2月修订).介绍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 (2014年2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使用说明 为了便于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更好地了解信息披露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所编制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以下简称“业务手册”)。业务手册是本所对信息披露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不构成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定依据。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以各类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最终依据,必要时也可就规则的具体适用事项咨询本所。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2013年3月发布 2013年8月第一次修订 2014年2月第二次修订) 目录 引言 (3) 第一章上市公司专区信息填报及文件提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上市公司专区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信息维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书》报备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上市公司公告提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非公告电子文件披露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节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申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备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核......................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临时公告披露 (47) 第四章定期报告披露 (55) 第五章股东大会 (66) 第六章权益分派 (76) 第七章限售股份上市 (79) 第八章配股发行及上市 (82) 第九章公开增发及上市 (85) 第十章证券简称变更 (86) 第十一章权益变动和收购 (88) 第十二章要约收购 (106) 第十三章重大资产重组 (111) 第十四章现金选择权 (125) 第十五章股份回购及股份注销 (132) 第十六章可转换公司债券 (139) 第十七章公司债券 (164) 第十八章股权激励 (170) 第十九章股权分置改革 (180) 第二十章破产重整 (185) 第二十一章停牌与复牌 (190) 第二十二章风险警示 (198) 第一节实施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98) 第二节实施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03) 第二十三章股票暂停、恢复及终止上市 (206) 第一节暂停上市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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