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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工作规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环办字[2014]106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4.12.26

【实施日期】2015.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

开指南(试行)》工作规程的通知

(苏环办字〔2014〕106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规定,特制定我局实施工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工作规程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力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局在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二章主动公开范围、方式、期限

第三条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包括:

(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程序。<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排污费征收工作规程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排污费征收 工作规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苏环字监察[2006]36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6.08.15 【实施日期】2006.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排污费征收工作规程》的通知 (苏环字监察[2006]36号) 各市、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排污收费工作程序,强化对排污收费过程的监督,保障我市环保部门正确行使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的权力,根据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特制定《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排污费征收工作规程》,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要求进一步规范征收程序,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 二OO六年八月十五日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排污费征收工作规程 第一条为了保障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征收排污费,根据《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征收排污费的原则和依据: (一)排污费征收原则: 1.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根据排污费的有关规定,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3.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 (二)排污收费征收依据: 1.《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 2.《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03]64号); 3.《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第31号令)。 第三条排污费征收对象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简称排污者),排污者应当主动缴纳排污费。 向城市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排污者,不再缴纳排污费。建成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排污者,自建成或改造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全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促进粤东西北地区绿色崛起,持续巩固和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产品的获得感,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排头兵。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督察问题整改。按照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不折不扣落实责任,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其中,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行立改,早见成效;问题矛盾复杂、需要持续整改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确保2020年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改善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国家重点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树立标杆;确保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确保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4.5%,全省基本消除、珠三角区域消除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劣V类断面;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确保土壤安全。 (三)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深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污染防治机制,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氧化钛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前言 苏州宏丰钛业有限公司为一家生产化工产品钛白粉的独立法人单位,原来位于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保丰村,后经统一规划搬迁至苏州高新区东北部的浒墅关镇化工建材工业园。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于2003年7月以苏高新经项[2003]473号文批复立项,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03年12月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于2004年11月以苏环管[2004]218号文予以批复。该项目于2004年3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竣工,经省环保厅核准于2006年11月正式投入试生产。 目前,该项目除拟建的1座300吨级泊位专用码头未建外,其余各主体工程及环保治理设施均已投入运行,产品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满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受苏州宏丰钛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12月对该项目中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现 场勘查,在详细检查及收集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制订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07年1~2月进行了现场监测,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作为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2.验收监测依据 2.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2001年12月); 2.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 2.3《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保局,苏环控[97]122号); 2.4《苏州宏丰钛业有限公司8000t/a二氧化钛搬迁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03年12月); 2.5《关于对苏州宏丰钛业有限公司8000t/a二氧化钛搬迁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管[2004]218号,2004年11月); 2.6《关于对苏州宏丰钛业有限公司8000t/a二氧化钛搬迁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州市环境保护局,苏环建[2004]253号,2004年3月); 2.7《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境保护核准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No.111,2006年11月)。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工程基本情况 苏州宏丰钛业有限公司位于苏州高新区东北部的浒墅关镇化工建材工业园内,公司总占地面积为27000m2,其中绿化面积10800m2,绿化率为40%。整个项目总投资5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7%。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图3-1,平面布置见图3-2,具体工程建设情况见表3-1,建设内容见表3-2。

2010年广州市环境状况通报

2010年广州市环境状况通报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州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空气、水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惠民生”,成功举办“绿色亚运”,圆满实现“到2010年一大变”目标,全面完成“十一五”环保规划主要任务,“天更蓝、水更清、城更美”的城市面貌进一步改善。 一、2010年广州市环境质量情况 2010年,广州市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环境空气质量在2009年持续改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环境质量继续好转,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辐射环境质量正常,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一)环境空气 1.城市空气 2010年,广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年空气质量为优和良的天数共计357天,优良率为97.81%;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降尘符合广东省暂行标准。与2009年相比,空气质量为优和良的

天数增加10天,优良率上升2.74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5.4%、5.4%和1.4%,月平均降尘量下降5.4%。 图1广州市城市空气优良率变化趋势图2广州市城市空气主要污染指标变化 趋势 (1)空气质量优良率 空气污染指数(API)范围为15~124,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有113天,为良的天数有244天,合计357天;优良率为97.81%。

图32010年广州市空气质量日报统计结果 (2)二氧化硫 全市年平均浓度为0.033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年平均标准,10个测点年平均浓度范围在 0.024~0.040毫克/立方米之间,均达标。与2009年相比,全市年平均浓度下降15.4%,除九龙镇镇龙测点(该测点为2010年新增测点,不作对比)外,其余9个测点平均浓度都比2009年有所下降,降幅在5.6~21.1%之间,广东商学院测点降幅最大,其次是第五中学,降幅为15.8%,天河职中幼儿园和第86中学测点降幅分别为13.2%和13.0%,花都师范学校测点降幅最小。 (3)二氧化氮 全市年平均浓度为0.053毫克/米3,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年平均标准,10个测点平均浓度范围在0.032~0.066毫克/立方米之间,均达标。与2009年相比,全市年平均浓度下降5.4%,除九龙镇镇龙测点外,其余9个测点平均浓度有升有降,其中变化幅度最大的是市环境监测站和花都

苏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苏州环保局

苏州市 生态环境质量报告 (2012年度) 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3年12月

前言 2000年国务院颁发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和环境优美乡镇建设。江苏省省委、省政府据此发布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苏州市委、市政府制定了《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江苏省环保厅《关于2012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实施《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加快苏州国家生态市建设步伐,苏州市大力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全力打造“生态苏州”,201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本报告采用的生态遥感信息来源于江苏省测绘工程院提供的国产中高分辨率遥感卫星ZY-02C遥感影像图片,其数据是经过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精度解译的我市地表植被覆盖和土地利用情况资料,报告中采用的其他数据来源于《2013年苏州市统计年鉴》、《2012年度苏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2年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江苏省水资源公报》和《2012年度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目录 一、苏州市自然生态环境基础概况 (1) 二、苏州市小流域生态系统异常生态因子概况 (2) 三、苏州市小流域生态系统主要社会经济概况 (2) 四、苏州市生态环境建设概况 (3) 五、苏州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5) 六、结论 (7)

一、苏州市自然生态环境基础概况 苏州市位于长江三角洲的中部,江苏省的东南角,东邻上海,南连浙江省嘉兴、湖州两市,西傍太湖,与无锡相接,北枕长江。苏州市地理坐标范围在东经119度55分至121度20分,北纬30度47分至32度02分之间;东西跨经度1度25分,长约140公里左右,南北跨经度1度15分,宽约120公里。苏州市区地处太湖之滨,东距上海80余公里,西离南京200余公里。 全市地处以太湖为中心的浅碟形平原的底部,地势低平,一般高程为海拔3.5~5.0米。东南部地势低洼,局部低洼地的高程在海拔2米以下,分布在吴江、昆山一带。西南部多小山丘,境内主要的山脉有:吴中区的穹窿山、邓尉山、玄墓山、七子山;常熟的虞山;张家港的香山;昆山的马鞍山等,其中穹窿山主峰高351.7米,为全市最高点。全市总面积848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1650平方公里,古城区22.63平方公里。全市平原占54.8%,水面占42.5%,丘陵占2.7%。本市人多地少,人均占有的地表水资源水平较低,本地地面径流不能满足当地需水要求,必须靠上游客水补给,对外来水资源的依赖性较大,无论平水年、枯水年或特枯水年,境内的全年径流量均在96亿立方米以上。 苏州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冬季干冷少雨,夏季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降水充沛,无霜期长。季风变化明显,冬季以西北风及东北风为主,频率占一半以上;春季东南风盛行;夏季多半为东南风。通常,春季为3~5月,夏季为6~8月,秋季为9~11月,冬季为12月~次年2月,冬夏季较长,而春秋季较短。按照全国水资源的统一分区,苏州市境内属长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 员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环[2010]166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0.08.06 【实施日期】2010.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穗环〔2010〕166号) 各区、县级市环境保护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环发〔2008〕69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粤环〔2008〕89号)转发你们。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维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秩序,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承接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评价范围以及收费标准开展工作。严禁出借资质证书,设有分支机

构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加强对分支机构全面、有效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不得以其分支机构名义对外承接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外地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首次在我市承接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应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要求,将有关材料送我局备案审核后,方可正式开展业务工作。 二、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要及时掌握从业人员资格登记情况和承接业务情况,禁止外机构人员“挂靠”或无证人员参与相关业务工作。要实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审核机制,对建设单位、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和监测数据认真把关,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

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2007 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发布2007年度《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1水环境状况 2 空气环境状况 4 声环境状况 6 生态环境状况 8 污染物排放控制状况 9 环境综合整治 10 生态市建设 13 循环经济建设 14 环境监督管理 15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007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苏州市下辖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吴江市和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吴中区、相城区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苏州工业园区。全市总面积8488.42平方公里,其中丘陵面积占2.65%,水域面积占42.52%。市区面积1650平方公里。全市户籍总人口624.43万人,其中市区总人口235.30万人。 经济总量跃过5000亿元大关,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达5700.8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6%,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1970亿元,比上年增长17.5%。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的比例为1.7:63.7:34.6,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全市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41.82亿元,比上年增长35.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GDP比重为9.5%,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全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提高。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9.83%;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58%,提高6.17个百分点;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以上天数达到326天,提高2天。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有序推进,蓝藻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稳中有升,国家生态市建设稳步推进,环境监管现代化建设步伐继续加快,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全面完成各项环保工作任务,有效促进了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黄山市历史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办法

黄山市历史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黄山市历史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历史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7月17日市政府第五十一次常 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黄山市历史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利用好我市境内的历史文化遗产,维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风貌,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传承历史信息,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黄山市历史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管理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工作方针 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历史文化遗产地”系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世界文化遗产地,省 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上述历史文化遗 产地的保护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黄山市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和负责全市历史文化遗产地的保护 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权限领导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保护管理工作。 市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市历史文化遗产地的日常保护管理。市文化 部门负责本市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保护管理。本市其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共同实施本办法。 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历史文化遗产地的日常保护管理。区、县文化(物)部门负责本辖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保护管理。 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地的保护工作,将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各级 行政首长责任制。 第五条黄山市历史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管理实行分区控制和保护管理。根据历史文化 遗存的分布现状、保存质量、完整性及周边环境等因素,划分以下三个区域。

苏州2018年环境空气挥发性

苏州市2018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实施方案 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〇一八年二月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8]5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制定苏州市2018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实施方案。 本次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由苏州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监测分为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两部分。手工监测部分由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样品采集。由于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目前不具备苏环办[2018]56号文件中规定的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能力,手工监测的样品分析委托具有相应分析能力的环境检测机构承担。自动监测部分由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承担具体工作。 一、监测依据 1、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通知,环保部环办监测函[2017]2024号。 2、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苏省环保厅苏环办(2018)56号。 3、江苏省2018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实施方案 4、关于印发《环境空气臭氧前体有机物手工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环保部环办监测函[2018]240号。 二、监测点位布设 (一)手工监测 在苏州市区人口密集区、上风向或者背景点位、VOCs 高浓度点位、O3高浓度点位与下风向点位各布设1个手工监测点位,共计布设5个监测点位。具体点位布设见表1,监测点位图见图1。

(二)自动监测 在苏州市区选择南门大气超级站作为自动监测点。 表1 苏州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点位列表 图1 苏州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点位图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白土片区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白土片区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个人表) 一、规划简介: 根据《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总体规划()》,规划采取一园两组团六片区的布局形式,包括浈江片区(含粤北国际物流中心)、沐溪-阳山片区、甘棠片区、龙归片区、白土片区和华南钢铁深加工产业片区,增加规划用地公顷,扩园后总规划面积达到公顷。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白土片区位于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见图),扩园后总面积为公顷,其中包括已批现有面积公顷,规划扩园新增面积公顷(见图)。规划期限为年。 图园区所在位置图图白土片区扩园规划图 二、发展定位 白土片区以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为基础展开规划布局,重点发展与装备制造所需的金属材料加工、照明产业和与其它园区相配套的产业,整合白土镇区建设用地,发展成为功能相对完善、辐射周边地区的产业园区。 三、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建设用地公顷,用地分配如下:二类居住用地为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顷(),二类工业用地公顷(),仓储用地公顷(),道路广场用地公顷(),对外交通用地公顷(),市政设施用地公顷(),绿地用地公顷()。规划总就业人口万人。 四、规划布局 ()白土片区片区的居住功能主要依托白土镇旧城改造建设,规划形成配套完善的综合生活新城,内部于片区西部建设少量居住用地; ()片区工业发展有一定基础,未来发展重点整合园区现有产业,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与装备制造所需的金属材料加工、照明产业等与其它园区相配套的产业,整合白土镇区建设用地,发展成为功能相对完善、辐射周边地区的产业园区; ()在片区南部结合规划河运码头布置仓储物流用地。

苏州路之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微电脑智能控制器2500万套等搬迁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总结

苏州路之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微电脑智能控制器2500万套等搬 迁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总结 苏州路之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15日

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 我司苏州路之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微电脑智能控制器2500万套等搬迁项目第一阶段已建设完成,现将第一阶段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我公司年产微电脑智能控制器2500万套等搬迁项目已按照《苏州路之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微电脑智能控制器2500万套等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新环项【2014】128 号),建设了有关环保设施,落实了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目前产能情况为:年产微电脑智能控制器2500万套,精密线束2000万套,电线电缆18万千米,第一阶段的生产负荷量为100%。 二、运营期污染物治理概况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有以下: (1)食堂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年运行300天,每天运行4小时,油烟净化器风量为5000m3/h,净化效率为85%,油烟排放量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 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2)本项目灌胶时产生的废气为TVOC.经有效收集后经活性炭净化装置净化过滤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满足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制定的TVOC排放标准,可以达标排放。 (3)波峰焊、回流焊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VOC和锡及其化合物,经有效收集后经活性炭净化装置净化过滤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达标排放。

黄山市环境监测站实习报告

环境监测 实习报告 院系: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姓名:xxx 班级:xxx 学号:xxx 指导教师:xxx 实习地点:黄山市环境监测站 实习时间:xxx

一、实习要求与目的: 通过实习应达到以下目的: 1.了解环境监测工作的性质,及在环境保护中所处的地位; 2.了解环境监测工作的内容及流程; 3.理论联系实际,将课堂上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认识; 4.扩大知识面,补充课堂与学校实验室所学习不到的知识; 5.发现自身知识水平的不足,有利于以后学习中有目的的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二、实习时间及地点: 1.实习时间:2010-12-28 2.实习地点:黄山市环境监测站 三、黄山市环境监测站的概况: 环境监测站是负责全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对全区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折、收集、储存及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同级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报送监测数据和环境质量分析报告。 2、组织对全区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性测定,进行工业污染源调查,建立和健全污染源动态档案.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监测数据。 3、参与“三同时”项目和限期治理项目治理方案的论证,负责竣工验收监测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效果的监测。 4、负责排污申报的技术核查和持证单位的监测并参与污染物总量控制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年度考评工作。 5、参与全区环境质量评价,编写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监测年鉴。 6、参与本区污染事故的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 7、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年检和抽检工作。 8、承担地方性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环境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的验证工作,参与地方环境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环境监测技术和有关课题的研究。 9、根据企业委托组织开展有关的环境监测和环保产品的鉴定工作。 10、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实习内容: (一)环境监测的概念、过程及其目的: 1.环境监测的概念:由环境监测机构,按规定的程序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对代表环境质量的要素进行监视,测试和解释,对相关的事业单位或企业等排放污染的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和评价。 2.环境监测的过程:现场调查→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运送保存→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 3.环境监测的目的: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和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环境监测的分类: 1、按监测目的或监测任务划分 (1)、监视性监测(例行监测、常规监测) 包括对污染源的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这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 (2)、特定目的监测(特例监测、应急监测)

他市环保局信息中心职责

黄山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职责 1、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2、制订并实施环境信息化工作规划计划。 3、实施环境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 4、组织建设、运行和维护环境信息网络系统。 5、组织开发和利用环境信息资源。 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职责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推进环境区域合作与交流,为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建立和完善环保宣传教育及公众参与机制,积极策划、组织环保公益活动,指导环保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各类环保活动,推动社会及大、中、小学的环境教育,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 2、通过环保网和各类新闻媒介,加强环境保护理念、信息、知识的传播,增强对公众的舆论引导,发挥政府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收集国内外有关环保信息,策划、编辑环保科普读物和环保宣传教育手册及资料。 4、根据我市环境治理的需要,为市政府、市环保局提供和编辑制作资料片、内参片、专题片等影视作品。

合肥市环境信息中心职责 1、负责合肥市环境信息的收集、储存、处理、传递、分析及规范化应用等工作。 2、负责本辖区内的环境信息系统网络建设、业务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全市环境信息系统规划并指导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系统内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配置、安装、调试、管理和人员培训。 安庆市环境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环境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国家总局、省环保局要求,制定安庆市环境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市级环境信息技术规范和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信息化工作。 2、履行市环保局下达的各项环境信息管理工作职责;承担环境信息处理和环保数据统计、发布等应用工作。 3、负责市级环保广域网络的规划建设和项目管理;负责国家环保专网、省环保网安庆节点的管理;负责市环保电子政务工作的实施和推进。 4、负责市级环保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负责环保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网上平台的建设管理;承担全市环境信息的收集、采编、上报和发布。 5、负责全市环境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处理、传输和存储;承担市级环保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

2014年广州市环境状况通报

2014年广州市环境状况通报 第一章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环境 (一)总体状况。 2014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82天,同比增加22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7.5%,同比增加6.3个百分点,其中优61天、良221天、轻度污染67天、中度污染14天、重度污染1天,未出现严重污染。 (二)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全市SO 2 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比2013年下降15.0%。近5年(2010~2014年)监测数据表明,广州市SO 年平均浓度逐年下降。 2

(三)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全市NO 2 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20倍,比2013年下降7.7%。近5年(2010~2014年)监测数据表明,广州市NO 年平均浓度呈总体下降趋 2 势。

(四)可吸入颗粒物(PM10)。 全市PM 年平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10 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比2013年下降6.9%。近5年(2010~ 年平均浓度基本保持稳定。 2014年)监测数据表明,广州市PM 10 (五)细颗粒物(PM2.5)。 年平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全市PM 2.5 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40倍,比2013年下降7.5%。 (六)臭氧(O3)。 日最大8小时均值超标率11.5%,比2013年上升2.5个百分全市O 3 点。 (七)一氧化碳(CO)。 全市CO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2~3.8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年平均浓度为1.0毫克/ 立方米,与2013年持平。 (八)酸雨。

苏州市2020┄2021届高三教学调研测试附答案

苏州市2021年高三教学调研测试(附答案) 化学 注意事项: l.本试卷分为第1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共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请把第Ⅰ卷的答案涂在答题卡上,第Ⅱ卷的答案写在答题卷的指定栏目内内 可能用到的相对原子质量:H—1 C—12 O—16 Cl—35.5 Cl—35.5 Pd—106.4 第 I 卷(选择题共64分) 选项符合题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包括8小题,每小题4分,共32分。每小题只有一个 ....意). 1.生活中的问题常涉及到化学知识,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A.硫酸钡是一种难溶于水和酸的盐,可用作X光透视肠胃的药剂 B.使用明矾可以对水进行消毒、杀菌 C.铁制品在干燥的空气中易生锈 D.棉花、蚕丝和人造丝的主要成分是纤维素 2.《科学》杂志评出2021年十大科技突破,其中“火星上‘找’到水的影子”名列第一。 下列关于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若火星有水就具探寻生命踪迹的意义 B.弱酸的酸式盐一定能促进水的电离 C.催化剂能提高水分解的转化率 D.金属的电化腐蚀与水无关 的是 3.下列化学用语错误 .. A.铵根离子的结构式 B.二氧化碳的电子式

C.S2—的结构示意图 D,乙烯的最简式CH2 的是 4.下列关于工业生产的叙述中,错误 .. A.用离子交换膜法电解饱和食盐水制烧碱 B,目前合成氨,没有采用更高温度、更大压强是从设备和动力要求方面考虑的 C.采用电解熔融氯化铝的方法制取金属铝 D.生产硫酸时,接触室内热交换器的作用是预热进入的炉气和冷却反应生成的气体5.纤维素被称为第七营养素。食物中的纤维素虽然不能为人体直接提供能量,但能促进肠道蠕动,粘附并带出有害物质。从纤维素的化学成分看,它是一种 A.二糖 B.多糖 C.氨基酸 D.脂肪 6.现有下列物质:①氯水②溴水③碘水④臭氧⑤二氧化氮⑥稀硝酸,其中能使淀粉碘化钾溶液变蓝的是 A.①②⑥ B.④⑤ C.除③外 D.全部 7.下列实验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是 ①用乙醇和浓硫酸除去乙酸乙酯中的少量乙酸 ②将氯气的制备和性质实验联合进行以减少对空气的污染 ⑧用食醋和澄清石灰水验证蛋壳中含有碳酸盐 ④用硝酸钡溶液鉴别硫酸根离子与亚硫酸根离子 ⑤用溴水检验汽油中含有不饱和烃 A.①②③ B.①③④C.②③⑤ D.②④⑤

绿色经济战略:提升苏州高新区生态竞争力第一位战略

生态经济战略:提升苏州高新区生态竞争力第一位战略 ——学习十七大精神心得 金琴芳 苏州高新区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经历了16年的发展历程。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一片平地到如今的高楼林立,高新区发展的速度世人可以见证。今年三月,高新区成功创建为第一批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探讨今后的发展战略和路线,对高新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党的十七大强调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苏州高新区提出了“建设最具竞争力的一流高新区”的长远目标。如今正处于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计划时期,其重要特点之一就是环境保护将成为经济发展一个重要条件和作用点。努力提升区域生态竞争力是高新区今后发展的抓手之一,生态经济战略,则是提升苏州高新区生态竞争力的第一位战略。 一、生态环境竞争力 (一)生态环境竞争力的来源和定义 竞争无处不在。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竞争也表现出越来越强的综合性。区域竞争是全方位的,不仅经济发达程度是竞争力量,生态环境因素与容量更是可持续的竞争力量。不断加强内部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等的相互适应性,才能发挥最大的整体竞争力在更大范围的竞争中胜出。

“生态环境竞争力”是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对人类的功能和价值而言的。区域生态环境竞争力的理论是吸收了竞争战略理论和竞争优势理论的分析思路和框架,重点研究识别、度量并增强区域的生态环境竞争力。从宏观上讲,生态环境竞争力可以定义为生态环境支持人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能力,表现为生态环境所提供的能够使一个地区比其他地区做得更好的那一部分能力。从微观上讲,生态环境竞争力是一个地区的生态环境资源所具有的占有、支配和利用各种生产、生活要素的能力。可以认为:生态环境是由各种生态资源组成的,如森林资源、水域资源、草地资源、大气资源、湿地资源等。生态竞争力有时候很显著:比如苏州因其景色秀丽、气候宜人成为旅游名胜而形成竞争力;海南因气候温暖适宜盛产热带水果而形成竞争力等等。 生态环境竞争力具有持续性、独特性、系统性、动态性、经营性、相对性等特性。 (二)影响生态环境竞争力的因素 影响区域生态竞争力的因素与其具有的特性有着直接关系。因此,生态系统或者环境的任何一环出现漏洞对区域竞争力都有致命伤害,从而严重削弱区域生态环境竞争力。生态环境能否发挥最大效用,并非其自身单独决定,而是受人类社会这一强势外界因素影响下起作用。影响生态环境竞争力的因素基本有:区域自然条件、环境系统结构特点、区域政府对环境的作用、社会和政府各方对改善环境的投入、区域人群对当地环境的理论与技术

苏州市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的管理办法

苏州市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的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确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一、管理范围 本市范围内,需进行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的活动。 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1.进行危险废物交换、转移活动的单位,向危险废物接受地环保部门申领〈江苏省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表〉。并经其签署意见后,送移出地环保部门签署意见,最后由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审批后生效。 (1)在市(县)、区级范围内进行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由从事交换、转移的单位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请审批。 (2)在苏州市内跨市(县)、区进行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由从事交换、转移的单位分别报移出地、接受地环保部门审查后,报苏州市环保局审批。 (3)省内跨省辖市进行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由从事交换、转移的单位分别报移出地、接受地各级环保部门审查后,最后报江苏省环保厅审批。 (4)跨省进行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省内审查程序同上款。外省按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2.危险废物运输者、接受者及危险废物种类长期不变,须每年办理一次审批手续,否则须按批办理。如再次申请的条件和初次相同,则提交《江苏省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表》和年度工作总结,经核查后办理审批手续。如申请条件有变化的,则应重新办理。 三、申请进行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表; (2)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实施方案; (3)收集、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单位的相关环保材料,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评"批准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等; (4)若交换转移的危险废物危险性较大,还应提交废物转移环境风险评价报告;(5)再次申请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单位需提交上年度的企业经营、利用危险废物的工作总结。 四、审批时限 1、苏州市环保局在收到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应作出如下处理: 1、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2、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申请不符合规定的,裁定不予受理; 3、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应限期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2、苏州市环保局在收到进口废物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关于调整韶关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通知 韶市办联〔2011〕26号 关于调整韶关市生态文明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及中省驻韶有关单位:鉴于韶关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已有变动,为便于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对该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郑振涛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艾学峰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陈向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志才市委常委、副市长 尚伟副市长

邹永松副市长 成员:陈波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青西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德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立江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谢祥腾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林得成市编办主任 巫育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李步雄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李维员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德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林添海市教育局局长 张才明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林嘉市财政局局长 刘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梁韶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沈明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水源市水务局局长 李卫忠市农业局局长 何正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广电新闻 出版局局长

邓小杰市卫生局局长 张中坚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何著东市体育局局长 潘萌市统计局局长 罗育平市林业局局长 李晓林市旅游局局长 何超常市法制局局长 文超祥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周伟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 沈学柏市公路局局长 钟裕荣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园管委会副主任陈俊林韶关市委书记助理、乐昌市委副书记、市长 刘清生南雄市委副书记、市长 罗海俊仁化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刘锋始兴县委副书记、县长 颜亮韶关市市长助理、翁源县委副书记、县长 黄庆忠新丰县委副书记、县长 邓建华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 张德清浈江区委副书记、区长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2019届九年级第二次模拟考试道德与法治试题(有答案)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次模拟试卷 初三政治 一、单项选择(只有一个是正确的,选出正确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每小题1分,共16分。)1.2019年1月3日,人类发射的探测器首次实现在月球背面软着陆。该探测器是中国的 A. 神舟一号 B. 天宫二号C.北斗三号 D. 嫦娥四号2.2019年1月8日,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 A. 王泽山钱七虎 B. 刘永坦钱七虎 C. 王泽山屠呦呦 D. 刘永坦屠呦呦 3.据新华社2019年1月21日电,国家统计局消息:截至2018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接近______亿,比上年末增加530万人。 A. 14 B. 13 C. 12 D. 15 4.2019年3月3日至1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3月5日至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今年是人民政协成立_______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_____周年。开好今年两会,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具有重大意义。 A. 70 70 B. 65 70 C. 70 65 D. 65 65 5.当地时间2019年4月15日傍晚,___________突发火灾,建筑严重受损,再次为全世界敲响了文物保护的警钟。 A. 敦煌莫高窟 B. 白金汉宫 C. 故宫博物院 D. 巴黎圣母院 6.漫画“好时光的粉粹机”启示青少年要 ①增强自控能力 ②敢于追求时尚 ③抵制不良诱惑 ④珍惜学习时间 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 7.2018年12月29日,为切实减轻过重学业负担,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向省级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提出包括杜绝“非零起点”教学、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学生带手机入课堂、保障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休息时间等三十条措施。体现了______________保护 A.学校保护 B.司法保护 C.家庭保护 D.社会保护 8.雷锋说:“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这句名言主要强调的是 A. 以集体大局为重,必要时牺牲个人的利益 B. 个人离不开集体,集体是个人成长的摇篮 C. 集体离不开个人,个人是组成集体的细胞 D. 要珍视集体团结,形成团结协作的好品质 9.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黄政办秘[2014]6号 【发布部门】黄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2.26 【实施日期】2014.02.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17)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黄政办秘〔201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26日

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污染天气及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应急反应机制,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06〕50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和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辖区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及大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大气污染。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与应急处置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实行分级负责,区、县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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