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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之我见

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之我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先后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提出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要遵法,更要尊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应该把尊法放在第一位。要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权,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形成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风尚。其中“遵守法律”和“尊法守法”包含着深刻寓意,反映了一个人是否真的能做到行动上的落实与执行和内心的崇敬与坚守。对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来说,要严格遵法,更要真正尊法。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过去我们国家在一直要求全体公民要遵法,而如今在提出“遵法”的同时,更强调“尊法”,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公民法制教育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遵法,比较容易理解,就是通常意义上的遵守法律,是一种外在的表现。

这种表现有可能是虚假的,也有可能是被迫的、无奈的。但尊法则是内心的崇尚与坚守,是自觉自愿的,是在遵法基础上对公民的一种更高层次的内在要求,即内心要时刻充满对法律的崇尚、敬畏、尊重和敬重。表面上的遵法不是真正的尊法,而是对法律的漠视甚至藐视。从这个意义上说,尊法既是对每一个公民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在要求,更是个人素质的表现。个人理解,尊法是核心、是灵魂,更是前提与根本。要常看红绿灯,常拉警戒线,从平时做起、从点滴严起、从细节抓起,慎微慎初,自觉“画地为牢”,“不越雷池半步”,自觉坦荡做人、干净为官、踏实立业,牢固树立尊法法治信仰,为学法守法用法提供行动自觉。

要知法,更要学法。过去国家层面一直在搞“普法”宣传,到2015年已经开展了近30年。回顾这一阶段国家法治建设进程,成就辉煌,2010年就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即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领导干部基本上都知晓了法律体系的内容,张口就来的有《民法》《刑法》《行政法》及配套程序法,但这些法的具体内部理论体系,除了科班出身外,知道的人并是不太多,比如,民法的基本原则与刑法的有何区别,行政法的原则与行政诉讼法的有什么联系等。即使了解法律的强制性与震慑性,但往往由于没有系统学习,就在心中产生一种不屑学法、不愿学法等心理。作为领导干部,需要结合

岗位有针对性地学法,要将其纳入必修课层面,扣好法治观念的“第一粒扣子”,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养成守规矩、守法纪的好习惯,全面提升自身法治素养。

要懂法,更要守法。法律的本质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强制性、普适性的行为规范,任何人都是法律保护的对象,同时也都是法律约束的对象。守法的基础是懂法,比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时,代表公权力机关的公务人员就完全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来实施具体行政行为。领导干部不能仅停留在懂法层面,更应该要做守法的先锋和模范,始终牢记党政国法红线不能逾越,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四个任何人”(即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搞“独立王国”、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胡作非为,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权力作为私器牟取私利、满足私欲)要求作为对自己的刚性约束,要严上加严、受更多约束、负更重责任、有更大担当。要自觉把自己摆在“关键少数”行列,认清自己在推进法治国家、法治黑龙江建设进程中所起的积极推动作用,对哪些该干、哪些不该干、哪些必须干,都要做到心中有数,既不乱作为、烂作为,也不不作为、慢作为。党纪国法要求做的,绝不含糊;党纪国法不要求做的,绝不违反。心中有法、行为守法,绝不让法律沦为“稻草人”“橡皮泥”,不奢求“丹书铁券”,不当“铁帽子王”,不指望法外

施恩,真正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要“试法”,更要用法。对于领导干部来讲,尊法学法的最终目的不局限于守法,而且还在于用法。李克强总理强调,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治国理政各项工作,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场“大考”。这是检验新时期领导干部能力的一块重要试金石。绝不能仅仅为了去检验具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而去“试法”,更需要学以致用,理论实践相结合。需要把握的原则是,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好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一言以蔽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我想,当所有的人都做到了,那么法律的实施也就变得顺其自然了,我们离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目标也就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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