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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及交通标识移交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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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道路及交通标识移交验收标准

一、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

1. 沥青路面层要求表面平整、坚实,接缝紧密,无枯焦;不得有明显轮

迹、推挤裂缝、脱落、烂边、油斑、掉渣等现象,不得污染其它构

筑物;面层与路缘石、平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

2. 水泥混凝土面层应板面平整、密实,边角应整齐、无裂缝,并不得有

石子外露和浮浆、脱皮、踏痕、积水等现象,蜂窝麻面面积不得大于总面积的 0.5%。

3. 水泥混凝土路面伸缩缝应垂直、直顺,缝内不得有杂物。伸缩缝在规

定的深度和宽度范围内应全部贯通,传力杆应与缝面垂直。

4. 路面散水坡度合理,不易造成现象,无水泥块,无起砂,断裂。

5. 商住小区路面宽度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沥青路面机动车道沥青面层厚度、非机动车道厚度、混凝土路面机动

车道厚度、非机动车道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人行铺装道路

1.小区道路与绿化等用地有效分隔。台阶、踏步砌筑平实、牢固,无裂缝。

2. 人行道应与相邻建(构)筑物接顺,不得反坡。

3. 料(块)石应表面平整、粗糙,色泽、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4. 砌块应表面平整、粗糙、纹路清晰、棱角整齐,不得有蜂窝、露石、

脱皮等现象;彩色道砖应色彩均匀。

5. 铺砌中砂浆应饱满,且表面平整、稳定、缝隙均匀。

6. 与检查井等构筑物相接时,应平整、美观,不得反坡。不得用在料石

下填塞砂浆或支垫方法找平。

7. 伸缩缝材料应安放平直,并应与料石粘贴牢固。

三、室外车位、道路划线及标牌、标识

1. 车位线条清晰,漆层厚度均匀、饱满。

2. 有限高要求的部位,要有明显的限高标识。

3. 行车线漆层厚度均匀,直线段线条顺直,无明显弯曲,与路缘间距保持

均匀。行车箭头方向正确。

4.转角处箭头正确、清晰。

5.转角处安装有转角镜,设置位置要合适。

6.车位倒车挡杆安装牢固,表层油漆完好。

7.缓行线厚度不小于 5mm。

8.相关辅助标识齐全。

9.主出入口及分支路口应设置交通指引路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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