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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与房地产法规》 实践课 答案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 实践课 答案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 实践课 答案

案例一

一、

二、答:根据陈丽丽的话,该房屋应该是父母遗留给陈丽丽、陈杰、陈明、陈雅丽共同共有的遗产,因而他们四人是被征收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又根据陈杰与海润房地产所签订的《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中明确被拆迁人为陈明、陈杰、陈雅丽、陈丽丽,可以判断以上四人是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7、25条规定,该四人应为本案房屋征收补偿的权利人。

三、答:这是属无权代理,因为陈杰并未获得陈丽丽等人的委托授权。在没有陈丽丽授权委托情况下,以陈丽丽的名义与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因此该协议属于表见代理以外的欠缺代理权而代理订立的合同,从效力上来看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陈丽丽等人追认授权,则合同有效;如果陈丽丽等人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但本案并不能确认补偿协议全部无效,因为陈杰虽无权代理陈丽丽等人,但陈杰自己个人的名义签订的协议部分,亦即有关陈杰本人与海润房地产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则合法有效。只是由于该合同事后未获得陈丽丽授权,因此合同中有关陈丽丽等人权利义务的约定部分无效。《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四、答:狭义的无权代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根本无代理权的无权代理,即代理人在未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以本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

第二,超越化理权的无权代理,即代理人虽享有一定的代理权,但其实施的代理

行为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或对代理权的限制;

第三,代理权消灭以后的无权代理。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无权代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负责。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在其实施代理行为时,如果善意的相对人有正当的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效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五、答:海润房地产公司明知陈杰并未取得陈丽丽等人的委托授权而仍然与陈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与陈杰构成共同的侵权。

共同侵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由于共同的过错致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1)主体的复数性,即共同侵权的加害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2)复数的加害人主观上上存在共同过错,即加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

(3)是指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而且各侵权

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

(4)责任的连带性。

在本案中,海润房地产公司与陈杰的具有过错的共同性,即陈杰故意在无陈丽丽等人授权委托情况下与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而海润房地产公司明知对方无合法授权,仍然与其签订合同,两方共同的目的都在于缺少陈丽丽等人参与的情况下尽快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客观上,正是海润房地产公司与陈杰的共同行为造成了对陈丽丽等人财产权利的侵害,因此海润房地产与陈杰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六、答: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396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根据委托合同,受托人一般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并将处理的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就本案而言,顺城拆迁公司系接受海润房地产公司的委托而从事拆迁业务,其拆迁房屋所产生的后果当然也要直接鬼海润房地产公司承担。故陈丽丽要求顺城拆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

七、答:狭义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仃立的合同与无权处分合同。

《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八、答:法院认定该协议属于部分无效的协议,协议中涉及陈杰个人的部分为有效协议,而涉及陈丽丽的部分无效。

海润房地产公司与陈杰是在明知陈杰没有陈丽丽授权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并由陈杰将拆迁款全部领取,二者的上述行为在主观上有共同的过失,客观上共同侵害了陈丽丽的合法权益,已构成了共同侵权。陈杰、北京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陈丽丽拆迁款人民币276948元,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

案例二

一、答: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署预售契约或买卖契约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安步确认。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价款计算、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和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不具备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条件,存在着事实和法律上的障碍,当事人才签订了认购书。

本案的认购书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

参考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

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参考2.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本案中杨正文与鼎恒公司所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中已经具体就商品房的基本状况(位置和面积确定)、销售方式、价款及总价款、支付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的日期等等基本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总体上已经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内容,亦即满足了认购书被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一个条件。在认购书中,双方所约定房款,杨正文已经于2001年11月6日全部付清,国此,也满足了认购书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二个条件,即“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接受购房款”。因此,本案中所涉及的商品房认购书应当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答:本案中的认购书无效,因而也就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认购书。

本案的认购书被认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无效,因为:

参考1.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

工程规划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人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参考2.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在本案中杨正文与鼎恒公司所签订的认购书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商品房预售合同。直至二审阶段,鼎恒公司仍然未取得涉案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因此,属于“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证明而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从本质上说,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此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答:认购书既然被认定无效,就应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没有履行的,停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因此被告应返还原告购房款。同时由于被告没有取得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就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被告的违法行为导致合同无效,因此,被告在恢复原状之外,还应对原告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就是原告购房款的利息损失。利息计算时间为2001年11月1日至返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对单位贷款利率给付杨正文该款利息。

(参考1.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答:原告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因为当事人对违约金没有约定。

案例三

一、答:有效。

甲公司以未取得所有权之楼房出资仅导致甲公司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不影响公司设立的效力。

二、答:不合法。丙公司的行为实为抽逃公司资金。

《公司法》第36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本案中,丙公司从丁公司取得退款1000万元后退出丁公司。违反了上述规定。所以,丙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三、答:无效。该担保事项应由无关联关系的股东表决决定。

四、答:陈某的申报构成破产债权。

丁公司对汇票的保证有效;大满公司实为拒绝承兑,陈某对丁公司享有票据追索权。贾某的申报不构成破产债权。贾某的200万元是对丁公司的出资,公司股东不得以出资款向公司主张债权。

五、答:B银行申报破产债权的申请应当支持,但无权优先受偿。

丁公司与B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故B银行破产债权成立;但该担保是保证担保,B银行不享有担保物权,无权优先受偿。乙公司的请求应当支持。乙公司仍是A楼房的产权人,故其可依法收回该楼房。

六、答:债权人可以向甲公司、丙公司和某会计师事务所追索。

甲公司虚假出资,丙公司非法抽逃资金,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某会计师事务所明知了公司设立时甲公司出资不实,仍予验资,应在其虚假验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案例四

一、答:惩罚性赔偿。

本案中,原告主张被告因在商品房销售中存在欺诈行为而要求法院判决双倍返还购房款,亦即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惩罚性损害赔偿具有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

参考1: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八、九两条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

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答: 不能。

因为本案的被告不存在原告所说的欺诈、违约不予办理房产证和抵押等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行为。

三、答:

01.商品房先出卖后抵押也称商品房的先卖后抵:是指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为获取建设资金,在尚未转移房屋所有权与买受人之前,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行为。

参考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期房或者现房进行抵押的,只要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给买受人前,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即可认定抵押合同有效成立。这样,在同一房屋之上,就可以同时存在着买受人

的债权和银行的抵押权。因此,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房屋是可以先卖后抵的

参考2. 《商品房解释》第八条规定,只要先卖后抵的行为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出卖人就属于恶意违约,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02.是否允许商品房先抵押后出卖:为了加速经济流转,更好的发挥财产的功能,法律允许财产所有人在抵押期间将抵押物转让,但为了保障抵押权人和转让物的受让人的合法权益,转让财产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

参考3. 《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钾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参考4. 《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千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余部分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5.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四、答: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9年1月)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一倍。”这一条款在开创了我国惩罚性赔偿之先河。

2、《合同法》(1999年10月)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惩罚性赔偿进一步确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看,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不是过分高于损失的情况也予以认可,而在这高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中就包含了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惩罚。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第二十条规定: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4、《关于审理商品忘记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3月)的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见上文。

案例五

一、答:能。有效。

虽然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是建立在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但实践中,物业“滚动开发”的情况比较多,业主的入住是一个逐渐的过程,物业从开始交付给业主,到业主成立业主大会之间,往往还有一段过程。不但这个过程中需要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甚至在物业的建设阶段往往就需要物业管理的前期介人了。这个阶段的物业管理,就是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与通常情况下的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的两个不同阶段。前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不是根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而是根据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形成的。

本案中,中海世纪公司是因为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接受开发商的委托与之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而承担小区管理服务任务的。由于物业管理涉及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物业管理企业无法和单个业主逐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只能在被业主大会选聘之后,和业主委员会签订统一的物业服务合同。

参考1. 1994年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对前期物业管理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住宅小区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住宅小区在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管理。”

参考2. 《物业管理条例》对此问题则作出更为详尽的规定,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因此,在物业建成之后,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就需要进行物业管理活动。由于业主大会尚未成立,不可能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

与业主天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这种情况下,只能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实施管理服务,物业服务合同在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这时的物业服务合同称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本案中,开发商中海兴业公司与物业管理企业中海世纪公司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即属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一开始就拥有物业,是第一业主,这是建设单位享有一次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优先权、能够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合理依据。本案中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法成立并且生效,也得到合同有关各方的切实履行,有关条款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应得以遵守。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该合同明确约定了管理期限为五年。

二、答:能。

订立业主公约是业主之间的共同行为,通常情况下,业主公约由业主大会筹备组草拟,经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约的修改权也属于业主大会。但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基于物业的正常使用和已经人住业主共同利益的考虑,存在制定业主共同遵守准则的需要,业主公约在物业买受人购买物业时就须存在,这种在业主大会制定业主公约之前存在的业主公约,称为业主临时公约。《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本案中,作为建设单位的中海兴业公司所制定的《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经北京市海淀区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同意,而发生

相应的效力

业主临时公约一般由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之前预先制定,这是因为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之前是物业的惟一业主,即第一业主,而且这种“业主”的身份一直延续到物业全部销售完毕,这是建设单位能够制定业主公约的基本依据。

业主临时公约在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后,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会议表达自己的意志,决定制定新的业主公约,或者修改业主临时公约,当然也可以继续保持业主临时公约,但此时的业主临时公约经过业主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后已经转化为正式的业主公约了。

三、答:需待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大会成立,选聘出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后,在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该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条件下,才能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前终止。

参考1.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四、答:不能。

首先,中海世纪公司是依据海淀小区办核准同意的中海雅园北区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受聘的。符合公约规定。

其次,中海兴业公司(甲方)与中海世纪公司(乙方)签订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全权委托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对中海雅园进行物业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5年。

在本案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仍然处于约定期限范围内。

最为重要的是在此物业服务期间业主大会也没有作出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而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是业主大会的职权,而非业主委员会的职权,业主委员会只能在业主大会选聘出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情况下,才能代表业主与该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本案中,中海雅园管委会未经业主大会决议,是无权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其未经业主大会授权与其他公司所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仍然生效,相关权利义务仍然需要遵循。中海雅园管委会也不能诉请法院判决中海世纪公司无条件撤出小区。

(完整版)2018建设与房地产法规(01856)

案例分析一 【案由概述】 2003年3月,陈杰以被拆迁人委托代理人名义与北京海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全部房屋拆迁款。陈丽丽与陈杰系兄妹关系,陈丽丽声称陈杰是在未获得自己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与海润房地产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为此诉至法院。 【原告诉称】 陈丽丽诉称:海润房地产公司委托顺城拆迁公司对法华寺一带进行拆迁,我父母所遗留的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该房屋虽由陈杰个人经营饭馆,但产权属于我与陈杰、陈明、陈雅丽共有。但二被告公司在没有其他共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与陈杰达成拆迁协议,并将全部拆迁款交给陈杰。现起诉要求确认陈杰与海润房地产公司所签合同无效,三被告支付我拆迁款312500元,并负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被告辩称】 海润房地产公司辩称:陈丽丽的户口确系落在被拆迁房屋但其实际并不在此居住,经我们多方寻找均未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只有陈杰在被拆迁房屋内居住并经营饭馆。陈杰以被拆迁人代理人的名义与我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但其确系未向我公司提供其他被拆迁人的委托手续。另外,顺城拆迁公司系接受我公司的委托对法华寺地区进行拆迁,其在此次拆迁中的行为均是代表我公司实施,故其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现我公司可以同意与被拆迁人重新签订协议,但前提是陈杰必须将拆迁款先返还我公司。 顺城拆迁公司辩称:我公司是接受海润房地产公司的委托对法华

寺地区进行拆迁,即拆迁行为并非我公司的行为,且我公司也未与陈杰签订任何协议。另外,拆迁时我公司曾多方寻找陈丽丽,但确系没有能够与其取得联系,现我公司不同意陈丽丽的诉讼请求。 陈杰辩称:被拆迁的房屋系我父母购买并由我扩建而成,故扩建部分的产权应归我所有,且我一直在被拆迁房屋内居住并经营饭馆,陈丽丽已明确表示放弃对被拆迁房屋的继承权,现我不同意陈丽丽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事实及证据】 经审理查明:2003年3月16日,陈杰以被拆迁人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与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该协议所列明的被拆迁人为陈明、陈杰、陈雅丽、陈丽丽。庭审中,海润房地产公司明确表示,签订协议时陈杰未向其提供陈明、陈雅丽、陈丽丽的委托手续。当日,陈杰将房屋拆迁款1250000元全部领取,上述款项中含电器移机费925元、搬家费1859元、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139425元。庭审中,陈明、陈雅丽、陈丽丽均认可陈杰个人在被拆迁房屋中经营饭馆,海润房地产公司认可顺城拆迁公司在对法华寺地区拆迁行为,均是接受海润房地产公司委托所实施。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款领款凭证在案佐证。 问题: 一、本案房屋征收补偿的权利人有哪些?为什么? 二、本案被告陈杰的代理行为属哪种代理?其与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的效力如何? 三、狭义的无权代理主要有哪几种情况?本案属其中的那种?何

小学数学中的手脑并用、动手实践

小学数学中的手脑并用,注重实践 扬中市永胜中心小学 212217 相红珍 摘要:陶行知曾说过,“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教学做合一”的核心是“做”。他提出教学中要手脑并用,注重实践。一、“动手实践”要把握好动手活动的时机。二、“动手实践” 要做到手脑并用,做和学合一。 三、“动手实践”要做到“因人而异”。 关键词:手脑并用注重实践 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说过“儿童的思维是从动作开始的,切断动作与思维的联系,思维就得不到发展。”在小学数学,特别是低段数学教学过程中,教师更应该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让学生在实践操作中感知,充分发挥学生的潜力,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探究发现来解决问题获取知识,培养学生的数学能力。“好动”是孩子的天性,“动手实践”是儿童非常重要的活动形式,所谓“受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教学中让学生经历观察、操作、实验等活动,可以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与技能,获得一定的学习经验,从而学会寻求解决问题的一些基本策略、领会解决问题策略的多样性,以此提高学生的素质。 一、“动手实践”要把握好动手活动的时机 “动手实践”不是教学过程中的必需环节,也不能仅仅满足于课堂中表面上的“热热闹闹”的操作,而应该认真考虑课堂教学中学生“因何而

动”、“何时而动”。 例如,四年级下册《三角形的认识》一课中有这样一项内容:三角形任意两边的和大于第三边。对此教材中设计了这样一个具体情境:小明从学校到少年宫有几条路线?走哪一条路最近?课堂教学中,尽管从一开始被提问的学生就立即对上述问题作出了正确的解答,大多数学生并能依据“两点间直线最短”这一原理对此作出必要的论证,然而任课教师却仍然坚持要求学生用实物(小棒或绳子)对上述结论进行检验,这种时机、这种动手操作就有些太形式化了。这种形式化,浪费了有效的教学时间,也失去了教学活动的价值和意义。 为此教学过程中,教师一定要遵循知识形成的内在规律和学生的认知特点,把握好动手实践的时机,在知识的生长点、学生思维的发展处组织动手实践,以便获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二、“动手实践” 要做到手脑并用,做和学合一 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中心环节,是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接受思想教育的根本途径。为了使学生不仅能掌握知识,同时能将知识转化为能力,我在讲完课堂知识后,就趁热打铁,在全班开展小制作活动,利用实践课时间,让学生从设计、准备材料、加工,一直到自己运用所学知识去完成。结果,学生忙得热火朝天,当学生看到自己的作品展现讲台上时,激动得手舞足蹈,我也为他们的进步感到无比自豪。要使学生学到真本领,教学内容必须尽可能体现“实用性”,一定要坚持手脑并用,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精选20篇)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精选20篇)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精选20篇)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一): “清洁家园、美化环境” 活动目的1透过活动,使学生了解垃圾的危害,增强环保意识。 2透过写垃圾处理方案,培养学生的创新潜力和想象潜力。 3透过活动,增强学生动手实践潜力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 活动准备:1让学生观察周围环境,说说环境的变化,并了解当今社会人们是如何处理垃圾的。 2教师收集有关的图片、数据、文字资料和录象带。 活动过程:第一课时“都说五(1)班的同学十分优秀,这天我也十分荣幸能到你们班来上课。期望这节课我们能够相处愉快。”一、计算导入:(算一算)“这天老师要和大家上一堂研究课。在上课前,老师想出道题目考考大家。但是我也相信凭你们的聪明,必须能够简单解决它。” 1、出示题目:你们班约有个同学,如果每个同学每一天丢一张纸屑,那么1天之内,你们教室会有多少垃圾呢? 如果以整个五年级个同学计算,一天又会产生多少纸屑呢? 如果以整个校园个同学计算,我校每一天又会产生多少垃圾呢? 2、学生计算,教师板书。五(1)班人350000张 五年级人10500000张

全校人127750000张 3“看了上面的数据,你有什么话想说吗?” 4“我们刚才算的,只是我校一天之内学生产生的垃圾量,那么对于世界来说这个是不是最终的数据呢?为什么?我们校园就有那么多的垃圾,那么全世界呢?” 5出示地球图片,讲述全球垃圾现状,贴上垃圾覆盖的效果。“这天,老师就要和大家一齐来研究有关垃圾的问题。这个问题但是个世界级的难题,你们是否有信心挑战这个难题?” 一、看录象:(看一看)“我们就从自己熟悉的校园,我们的身边来开展研究。接下来,就让我们从录象和一些照片中去看看我校产生的垃圾是怎样的一种状况!” 1学生观看录象、照片。 2“看了刚才的录象、照片,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3“我校正在争创“省绿色校园”,难道我们能任由这些垃圾散布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让它们来影响我们校园的形象吗?” “那我们该怎样做?”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二): 礼貌礼仪伴我行礼仪是人际交往中,以必须的约定俗成的程序、方式来表现的律己敬人的过程。涉及穿着、交往、沟通等资料。 “为营造和谐友善的师生关系,让每位学生成为礼貌礼仪的示范者,民族文化的传播者”,我将针对校园内普遍存在的一些不礼貌现象,例如大声喧哗、衣冠不整、课桌文化、厕所文学、长流水、长明

房地产与建设法规考试大纲考研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考试大纲 (含考核目标) Ⅰ课程性质和设置目的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是工科院校土木类和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建筑业参与国际建筑市场竞争的需要,工程建设行为逐渐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作为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等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掌握自然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而且要掌握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知识,因此建设与房地产法规成为工程管理及其相关专业的专业课程。 本课程是一本理论与实际联系紧密的课程。学生学完本课程后,应通过学习,了解我国现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形式和颁布情况,熟悉建筑工程常用法规的主要组成内容,掌握建筑工程的建筑许可、发包承包、安全质量、建设合同的基本知识;掌握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在实际运用中的主要方法。为了强化课堂教学效果,开阔学生的视野,扩大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必须增强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层次是在教学要求中按教学大纲的内容和相应的要求“了解、熟悉、掌握”进行相应的教学和学习。

Ⅱ课程内容与考核要求 第一章建设法规概述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建设法规的概念、地位、作用以及建设法规体系等内容。通过学习,学生能够对建设法规基本概念及其体系等有系统的了解。 二、课程内容 1、建设法规的概念 2、建设法规的地位和作用 3、建设法规体系及构成 4、建设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三、考核知识点 1.1 建设法规的定义 1.2 建设法规的特征 1.3 建设法规的基本原则 3.1 建设法规的体系 四、考核要求 1、熟悉:建设法规体系的层次 2、掌握:建设法规的定义、特征、基本原则、建设法规体系的概念 第二章建设法律基础和法律责任(本章内容不做考核要求) 第三章城市与乡镇建设规划法规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了城乡规划的概念、类型、编制、审批以及实施等。要求学生掌握城乡规划的实施步骤。 二、课程内容 1.城乡规划的概念与类型

小学数学教学中动手实践有效性研究

小学数学教学中动手实践有效性研究 【摘要】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操作,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也是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动手实践操作有效性的提高在数学学习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课堂教学中教师应正确恰当地引导学生动手实践操作,主动积极地参与新知识的学习探索,努力提高有效性。 【关键词】小学数学动手实践有效性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操作,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也是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可见,数学的学习方式不再是单一枯燥的,而应是一个充满生命力,富有个性的过程。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儿童的智慧在他的手指尖上,数学是做出来的,学生只有亲历知识的发现过程,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纵观现在的小学数学教学,学生的动手实践操作越来越受到老师们重视,但在众多的动手实践操作活动中也存在很多问题:走过场;动手活动乱而杂;教师充当“指挥官”;形式机械单一。这些教学方式严重制约了小学生的动手实践操作能力的发挥,在教学实际中没有深刻体会和感悟到“动手操作”的重要意义与作用,从而阻碍了我们在这个领域的进一步探索,以及动手实践操作有效性的提高。 一、动手实践有效性在数学教学过程中的意义 首先,动手实践操作有效性的提高,极大地激发了学生对所学数学知识的兴趣和求知欲,进一步增加学生的体验。学生在实物操作过程中获得最直接的体验,而这种体验是最为宝贵的。有效性的提高,促进学生获得更多的直接体验,它将为后阶段的学习作充分的准备;其次,让学生动手实践操作便是让学生经历规律、法则的形成过程,有效性的提高,有利于知识在学生内心自然生成,且掌握的更熟练;最后,有效性的提高,有利于培养学生具备实践的自觉意识,这种意识一旦形成,将对学生的终身有益。因此,我们要努力的把一个个数学学习过程变成学生通过实践自主探究的过程。 二、动手实践有效性提高的方式 (一)充分发挥教师在动手实践过程中的作用,提高有效性 动手操作能力的增强,实践意识的形成关键在于培养,而教师在动手实践操作过程中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一一身边的垃圾 城关二小:李毫一、活动目的: 1、通过活动,使学生了解垃圾的危害,增强环保意识。 2、通过写垃圾处理方案、保护环境口号,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想象能力。 3、通过活动,增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二、活动准备: 1、让学生观察周围环境,说说环境的变化,并了解当今社会人们是如何处理垃圾的。 2、教师收集有关的图片、数据、文字资料。 三、课前准备: 1、教师用的展板一块,照片、文字材料。 2、提前一周发家庭垃圾统计表及生活垃圾问卷调查,学生自主或小组合作进行“生活垃圾的种类及处理方法”的调查。 3、学生研究用的方案和宣传稿。 四、活动过程: (一)计算导入:(算一算) 们再来看看后面的这儿张照片,看到这儿张照片你有什么想说的,(生回答)同学们喜欢看照片吗,老师带来了儿张照片请大家一起来欣赏。 二)新授:(初步感知) “今天老师要和大家上一堂研究课。在上课前,老师想出道题目考考大家,怎么样, 1、出示题目:

沙城约有3万户家庭,如果每户家庭每天产生1千克的垃圾,那么1天之内,蛟河市会有多少垃圾呢,如果以30天计算,每个月乂会产生多少吨垃圾呢,如果一年以365 天计算,蛟河市每年乂会产生多少吨垃圾呢, 2、学生计算。(灯片) 3、“看了上面的数据,你有什么话想说吗,” 4(师)“我们刚才算的,只是我市一年之内家庭产生的垃圾量,这个是不是最终的数据呢,为什么,(加上宾馆、饭店以及我市大大小小的许多家厂家,垃圾量大大超出了上面的这个数字)我市就有那么多的垃圾,那么全世界呢,” 5、出示垃圾图片,讲述全球垃圾现状。 6、老师揭题:“今天,老师就要和大家一起来继续研究有关垃圾的问题。这个问题可是个世界级的难题,你们有没有信心挑战这个难题,”(三)“生活垃圾的种类与危害性”调查汇报。 1、生活垃圾有哪些,它们有哪些危害,老师布置的调查任务,你们调查了吗,请同学们先在小组里交流一下调查的情况。 2、生活垃圾有哪些,它们有哪些危害,谁愿意介绍给大家。 3(生汇报)我们大家每天都要制作出许多的垃圾,这些是生活垃圾,另外还有一类垃圾,如工业垃圾。垃圾的成分非常复杂,生活垃圾中常见的物质有:纸、木、金属、塑料、橡胶、玻璃、布头、食物残渣等等,我们每天都以非常可观的数量生产着垃圾,按每人每天产生1千克垃圾,全国一天就有120万吨垃圾?而 我国LI前处理垃圾的能力和速度远远不能满足垃圾处理的需要,大部分垃圾都被堆放在垃圾场。长此下去,终归有一天我们四周将会垃圾泛滥,世界将会被垃圾埋没?垃圾的堆积不仅占用土地,还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恶臭四溢的垃圾还会污染空气和水源,严重地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空间,为了解决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世

2018《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真题+解答

2018《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考卷 一、考核目标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课程为工程管理专业必修课程,旨在与理论课程教学体系 有机结 合、互相渗透,使学生加深对建设与房地产法规的理解;掌握运用建设与房地产法规 成 理论指导工 程实践;培养学生对工程管理项目的综合判断及应用能力。进一步提高实践技能和综合 素质, 为理论知识够用、职业技能实用的工程管理应用型人才。 二、考核方式 要求根据案例分析资料,提交一份实践报告,根据学生实践报告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内容:从案例分析资料中任选其中两个,回答问题。 要求: 1.回答问题要紧扣案例资料。内容围绕主题,主题突出; 2.文字通顺流畅,表述恰当。 3.独立完成 实践报告要独立完成,必须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也不得请他人代写。 案例分析一 【案由概述】 2003 年 3 月,陈杰以被拆迁人委托代理人名义与北京海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润房地 产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全部房屋拆迁款。陈丽丽与陈杰系兄妹关系, 陈丽丽声称陈杰是在未获得自己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与海润房地产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的,为此诉至法院。 【原告诉称】 陈丽丽诉称:海润房地产公司委托顺城拆迁公司对法华寺一带进行拆迁,我父母所遗留的房 屋在拆迁范围之内。该房屋虽由陈杰个人经营饭馆,但产权属于我与陈杰、陈明、陈雅丽共有。 但二被告公司在没有其他共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与陈杰达成拆迁协议,并将全部拆迁款交给陈杰。 现起诉要求确认陈杰与海润房地产公司所签合同无效,三被告支付我拆迁款 312500 元,并负担 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被告辩称】 海润房地产公司辩称:陈丽丽的户口确系落在被拆迁房屋但其实际并不在此居住,经我们多 方寻找均未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只有陈杰在被拆迁房屋内居住并经营饭馆。陈杰以被拆迁人代理 人的名义与我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但其确系未向我公司提供其他被拆迁人的委托手续。另外, 顺城拆迁公司系接受我公司的委托对法华寺地区进行拆迁,其在此次拆迁中的行为均是代表我公 司实施,故其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现我公司可以同意与被拆迁人重新签订协议,但前提是陈杰

小学数学课堂中的“动手实践”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e12145018.html, 小学数学课堂中的“动手实践” 作者:龚慧慧 来源:《内蒙古教育·基教版》2012年第07期 新《课程标准》指出:“有效的数学活动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于是,我们的课堂活跃起来,新的理念、新的课标、新的教材、新的教法,使教师充满激情,学生充满活力,课堂教学变得更为精彩。但在一些“热闹”的课堂之后,冷静下来,反思那些已经被广大教师认同并积极采用的新的教学方法,比如动手实践,感到我们在实施过程中还有不足。有些教师过于追求课改的形式,而忽略了数学教学的基本出发点,失去了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及时恰当地解决这些问题,将对成功开展动手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动手实践的意义 1.实践是创新的基础。爱迪生说过:“我从来没有做过一次偶然发明,我的一切发明都是 经过深思熟虑、严格实验的结果。”传统的课堂教学绝对是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只是教师传授知识的载体,学生的思维难以喷发出激烈的火花。而动手实践突破了这一点,使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探究问题,培养了学生思维的发散性,同时也发展了学生的创新意识。 2.动手实践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苏霍姆林斯基说:“让学生体验到一种自己在亲 身参与中掌握知识的情感,是唤起青少年特有的对知识的兴趣的重要条件。”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不随意注意占主导,尤其是低年级学生更是好动。教学中,教师应努力创设有利因素,引导学生在学习中达到“乐”中“学”,“做”中“学”,从而达到掌握知识、发展智能的目的。 3.通过动手实践增强合作意识和成功意识。大部分动手实践活动都是以小组合作进行的,这一活动需要学生之间充满交流,互相尊重,既充满友谊又不乏竞争。在合作的过程中学会理解他人,欣赏他人,并通过合作发扬团队精神和获得成功的体验。 二、如何有效地在课堂中实施动手实践活动 1.动手实践不能牵强附会 在新课改的引领下,小组合作、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在各类公开课、参赛课中频频亮相,好像没有这些就没有新理念、新思想,就是一堂不合格的课。然而,有的时候形式掩盖了本质,比如教师过分重视了动手实践的形式,却忽视了动手实践的真正意义。因此,我们在教学中要学会思考这个教学环节真的有必要动手实践吗?例如,在教学三年级上“可能性”时,教师设计了这样一个活动: 抛硬币理解体会“可能”。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校园提示语设计 赵湾乡中心学校王文涛 一、活动分析: 校园提示语设计是属于综合实践活动课中的综合能力系列单元,活动从学生最熟悉、最贴近的校园开始,通过考察,启发学生联想,让学生为某一区域设立校园提示语,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劳动、合作、竞争、创新的意识。 二、德育渗透点: 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德育渗透目标要求,我结合教材对学生进行教育,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增进学生关心集体、爱校如家的责任感,用实际行动为学校设计校园提示语,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审美观点。 三、实施设计: 本课内容与学生最熟悉、最贴近的校园紧密联系,学生倍感亲切。 1、通过课前分组考察,了解校园哪些地方需要设立提示语,为什么要设立,设立的必要性,设立以后可能产生什么好的影响,培养学生仔细观察周围生活环境,善于发现不良的现象。 2、活动中引导学生通过积极思维,提出解决实际存在问题的有效方法,为学校设计校园提示语,通过此项活动增强学生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的的责任感和审美意识,培养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 四、活动目标: 1、通过一系列的综合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劳动、合作、竞争、创新的意识和审美观点。 2培养学生初步运用语文、数学、美术、劳动、思想政治等学科知识与技能设计制作校园提示语的综合能力。 3通过活动,让学生了解提示语的特点及其作用。 五、活动重难点: 针对校园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设计提示语。 六、活动准备:

教师准备: 材料:纸、笔等 学生准备: 1、课前调查学校校规、校训和其他提示语的设置情况,并观察了解师生的在校行为。 2、彩笔、尺子、铅笔、剪刀等学习用具。 七、课时安排:2课时 八、教育效果预测: 预计学生通过本系列实践活动能够做到以校为重、关心集体,积极为集体、为他人做好事,让学生知道如何自律等。 九、活动过程:

房地产与建设法规考试大纲教学内容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考试大纲(含考核目标) Ⅰ课程性质和设置目的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是工科院校土木类和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建筑业参与国际建筑市场竞争的需要,工程建设行为逐渐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作为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等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掌握自然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而且要掌握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知识,因此建设与房地产法规成为工程管理及其相关专业的专业课程。 本课程是一本理论与实际联系紧密的课程。学生学完本课程后,应通过学习,了解我国现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形式和颁布情况,熟悉建筑工程常用法规的主要组成内容,掌握建筑工程的建筑许可、发包承包、安全质量、建设合同的基本知识;掌握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在实际运用中的主要方法。为了强化课堂教学效果,开阔学生的视野,扩大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必须增强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层次是在教学要求中按教学大纲的内容和相应的要求“了解、熟悉、掌握”进行相应的教学和学习。

Ⅱ课程内容与考核要求 第一章建设法规概述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建设法规的概念、地位、作用以及建设法规体系等内容。通过学习,学生能够对建设法规基本概念及其体系等有系统的了解。 二、课程内容 1、建设法规的概念 2、建设法规的地位和作用 3、建设法规体系及构成 4、建设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三、考核知识点 1.1 建设法规的定义 1.2 建设法规的特征 1.3 建设法规的基本原则 3.1 建设法规的体系 四、考核要求 1、熟悉:建设法规体系的层次 2、掌握:建设法规的定义、特征、基本原则、建设法规体系的概念 第二章建设法律基础和法律责任(本章内容不做考核要求) 第三章城市与乡镇建设规划法规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了城乡规划的概念、类型、编制、审批以及实施等。要求学生掌握城乡规划的实施步骤。 二、课程内容 1.城乡规划的概念与类型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20篇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20篇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一): 搞笑的纸世界 一、教学目标。 1、查阅纸的历史,了解纸的变化,提高学生的探究潜力。 2、了解纸文化的特点。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了解纸的文化特点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板书课题 1、导入: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试过在日记本上写下自己的宏大志向吗? 你们试过用彩纸折成一只只带着自己完美祝愿的纸鹤送给父母吗?你们相 信用纸做的锅能烧水吗?你们了解纸的历史吗?你们了解纸的分类和特点 吗?带着纸的种种问题,让我们一齐走进搞笑的纸世界吧! 2、板书课题:认识纸。 二、填写表格。 1、把查到的纸的历史记录下来。 2、填写自己喜欢的书的页数、厚度、重量。

三、小组讨论:我们的生活为什么离不开纸? 四、搜集各种纸的纸样,制作纸样大全。 五、研究不同用途的纸。 1、举办“纸”运动会 2、把自己的想法记下来。 六、根据采访所得,填写有关纸的文化特点。 1.油纸伞 2.春联 3.纸风筝 4.纸灯笼 三、讨论:如何设计一个有创意的纸艺术品。 四、小制作:学生动手做小帽子折纸。 五、剪纸艺术欣赏。 1、欣赏书中剪纸。 2、贴出自己的剪纸作品,大家齐欣赏。 六、朗诵诗歌:纸船_____寄母亲 七、课后延伸:让家长欣赏自己的作品。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二): 课题 如何保护生态环境 教学目标 1.透过活动使学生明白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紧迫感。 2.使学生了解保护生态环境的方法,明白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3.教育学生从自身做起,为保护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课前学情分析 透过对植物与动物的生活环境的认识,在学生心中早有了这样的概念:环境的好坏对人类来说已经成为十分重要的事情了。但多数学生还不是对环保这件事情很重视。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反馈 一、查一查 1.要求学生课前查找资料 找一找大自然为我们带给了哪些生存条件,哪些生存条件遭到了破坏 部分学生从网上下载资料 部分学生能够从课外书中抄写资料 2.引导学生汇报资料 提示学生要认真听取 引导学生反思人类自身不良行为对于自然环境的影响。 几位学生汇报收集到的资料 其他学生认真听取 学生从生存条件遭到破坏的严重后果中感受到保护环境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感知 看一看 1.人类生存在地球上,种种行为必然对自然界着重下面或负面的影响 2.人类还有许多的做法都会对环境产生不同的影响 3.引导学生从各个方面进行说明。给学生以鲜明的印象。 观察图片

集大自考01856建设与房地产法规

第一章建设法规概述 1.建设法规的定义: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2. 建设法规的特征: a.行政隶属性 b.经济性 c.政策适时性 d.技术性 3.建设法规的基本原则: a.建设果冻应确保建设质量与安全原则 b.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安全标准原则 c.从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 d.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e.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 4.建设法规的体系的概念: 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和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法规框架. 第三章城市与乡镇建设规划法规 1.城市规划的概念: 从学科上讲,城市规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涉及社会学、建筑学、地理学、经济学等多种学科. 从理论上讲,城市规划指预测城市的发展并管理各项资源以适应其发展的具体方法或过程,以指导已建环境的设计与开发. 从行政上讲,城市规划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和重要工作. 2.城市规划的类型: a.总体规划:从宏观上控制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引导城市合理发展的总体部署。它包括:采用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原则确定市域城镇布局、综合交通系统和河湖绿地系统;确定分布实施的目标、途径和发展程序。 b.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内各项建设作出的具体规划。它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 3.选址意见书的概念: 选址意见书是指建设工程在立项过程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意见书. 4.选址意见书的内容: a.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b.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依据 c. 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概念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用地的实际需要,向提出用地申请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界限的证件. 6.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概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认其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证件.也是申请工程开工的必备证件. 第四章建设程序与建设管理法规 1.建设程序的概念: 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划建设到建成投产必须遵循的工作环节及其先后顺序. 2.建设程序的步骤与内容: a.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指投资者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设想和建议. b.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组建建设单位. c.设计阶段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进行全面而详尽的安排,是基本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整个工程的决定性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 d.建设准备阶段 建设准备阶段包括:预备项目、建设准备的内容和报批开工报告。 e.建设实施阶段 这事基本建设程序中的关键阶段,是对项目具体付诸实施,使之尽快建成、投资发挥效益的关键环节.在这个阶段中建设单位起着至关重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考卷 案例分析一 【案由概述】 2003年3月,陈杰以被拆迁人委托代理人名义与北京海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全部房屋拆迁款。陈丽丽与陈杰系兄妹关系,陈丽丽声称陈杰是在未获得自己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与海润房地产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为此诉至法院。 【原告诉称】 陈丽丽诉称:海润房地产公司委托顺城拆迁公司对法华寺一带进行拆迁,我父母所遗留的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该房屋虽由陈杰个人经营饭馆,但产权属于我与陈杰、陈明、陈雅丽共有。但二被告公司在没有其他共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与陈杰达成拆迁协议,并将全部拆迁款交给陈杰。现起诉要求确认陈杰与海润房地产公司所签合同无效,三被告支付我拆迁款312500元,并负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被告辩称】 海润房地产公司辩称:陈丽丽的户口确系落在被拆迁房屋但其实际并不在此居住,经我们多方寻找均未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只有陈杰在被拆迁房屋内居住并经营饭馆。陈杰以被拆迁人代理人的名义与我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但其确系未向我公司提供其他被拆迁人的委托手续。另外,顺城拆迁公司系接受我公司的委托对法华寺地区进行拆迁,其在此次拆迁中的行为均是代表我公司实施,故其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现我公司可以同意与被拆迁人重新签订协议,但前提是陈杰必须将拆迁款先返还我公司。 顺城拆迁公司辩称:我公司是接受海润房地产公司的委托对法华寺地区进行拆迁,即拆迁行为并非我公司的行为,且我公司也未与陈杰签订任何协议。另外,拆迁时我公司曾多方寻找陈丽丽,但确系没有能够与其取得联系,现我公司不同意陈丽丽的诉讼请求。 陈杰辩称:被拆迁的房屋系我父母购买并由我扩建而成,故扩建部分的产权应归我所有,且我一直在被拆迁房屋内居住并经营饭馆,陈丽丽已明确表示放弃对被拆迁房屋的继承权,现我不同意陈丽丽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事实及证据】 经审理查明:2003年3月16日,陈杰以被拆迁人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与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该协议所列明的被拆迁人为陈明、陈杰、陈雅丽、陈丽丽。庭审中,海润房地产公司明确表示,签订协议时陈杰未向其提供陈明、陈雅丽、陈丽丽的委托手续。当日,陈杰将房屋拆迁款1250000元全部领取,上述款项中含电器移机费925元、搬家费1859元、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139425元。庭审中,陈明、陈雅丽、陈丽丽均认可陈杰个人在被拆迁房屋中经营饭馆,海润房地产公司认可顺城拆迁公司在对法华寺地区拆迁行为,均是接受海润房地产公司委托所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精选20篇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一): 搞笑的纸世界 一、教学目标。 1、查阅纸的历史,了解纸的变化,提高学生的探究潜力。 2、了解纸文化的特点。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了解纸的文化特点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板书课题 1、导入: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试过在日记本上写下自己的宏大志向吗? 你们试过用彩纸折成一只只带着自己完美祝愿的纸鹤送给父母吗?你们相信用纸做的锅能烧水吗?你们了解纸的历史吗?你们了解纸的分类和特点吗?带着纸的种种问题,让我们一齐走进搞笑的纸世界吧! 2、板书课题:认识纸。 二、填写表格。 1 、把查到的纸的历史记录下来。 2 、填写自己喜欢的书的页数、厚度、重量。 三、小组讨论:我们的生活为什么离不开纸? 四、搜集各种纸的纸样,制作纸样大全。 五、研究不同用途的纸。

1、举办纸运动会 2、把自己的想法记下来。 六、根据采访所得,填写有关纸的文化特点。 1.油纸伞 2.春联 3.纸风筝 4.纸灯笼 三、讨论:如何设计一个有创意的纸艺术品。 四、小制作:学生动手做小帽子折纸。 五、剪纸艺术欣赏。 1、欣赏书中剪纸。 2、贴出自己的剪纸作品,大家齐欣赏。 六、朗诵诗歌:纸船_____寄母亲 七、课后延伸:让家长欣赏自己的作品。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二): 课题 如何保护生态环境 教学目标 1.透过活动使学生明白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紧迫感。 2.使学生了解保护生态环境的方法,明白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3.教育学生从自身做起,为保护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课前学情分析

透过对植物与动物的生活环境的认识,在学生心中早有了这样的概念:环境的好坏对人类来说已经成为十分重要的事情了。但多数学生还不是对环保这件事情很重视。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反馈 一、查一查 1.要求学生课前查找资料 找一找大自然为我们带给了哪些生存条件,哪些生存条件遭到了破坏 部分学生从网上下载资料 部分学生能够从课外书中抄写资料 2.引导学生汇报资料 提示学生要认真听取 引导学生反思人类自身不良行为对于自然环境的影响。 几位学生汇报收集到的资料 其他学生认真听取 学生从生存条件遭到破坏的严重后果中感受到保护环境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感知 看一看 1.人类生存在地球上,种种行为必然对自然界着重下面或负面的影响 2.人类还有许多的做法都会对环境产生不同的影响 3.引导学生从各个方面进行说明。给学生以鲜明的印象。 观察图片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

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 苏庄小学

有趣的纸世界 一、教学目标 1、查阅纸的历史,了解纸的变化,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 2、了解纸文化的特点。 3、通过参观造纸厂,认识纸是怎样生产出来的。 4、懂得节约用纸的道理,培养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5、设计既环保又实用的纸制品。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了解纸的文化特点 三、本课内容 1、认识纸 2、纸文化 3、参观造纸厂 4、节约用纸 5、多种多样的纸制品 第一课时 一、导入新课,板书课题 1、导入: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试过在日记本上写下自己的宏大志向吗?你们试过用彩纸折成一只只带着自己美好祝愿的纸鹤送给父母吗?你们相信用纸做的锅能烧水吗?你们了解纸的历史吗?你们了解纸的分类和特点吗?带着纸的种种问题,让我们一起走进有趣的纸世界吧! 2、板书课题:认识纸。 二、填写表格。 1、把查到的纸的历史记录下来。 2、填写自己喜欢的书的页数、厚度、重量。 三、小组讨论:我们的生活为什么离不开纸? 四、搜集各种纸的纸样,制作纸样大全。

五、研究不同用途的纸。 1、举办“纸”运动会 2、把自己的想法记下来。 六、教师总结,表扬优胜同学。 第二课时 一、引入新课。 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也与中华文化、风俗紧密结合在一起。仔细看看四周,不难发现纸文化的踪迹,让我们来看看它们不同的风貌吧! 二、根据采访所得,填写有关纸的文化特点。 1.油纸伞 2.春联 3.纸风筝 4.纸灯笼 三、讨论:如何设计一个有创意的纸艺术品。 四、小制作:学生动手做小帽子折纸。 五、剪纸艺术欣赏。 1、欣赏书中剪纸。 2、贴出自己的剪纸作品,大家齐欣赏。 六、朗诵诗歌:纸船_____寄母亲 七、课后延伸:让家长欣赏自己的作品。 第三课时 一、引入新课。 我们几乎天天用纸,却很少有人知道纸是怎样生产出来的。今天,我们就去参观造纸厂,了解纸的生产情况。 二、检查参观前的准备工作。 三、参观造纸厂。

房地产法规模拟试题1(含答案).doc

房地产法规模拟试题1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出租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根本区别,主要体现在(C) A.租金的差别 B.方式的不同 C.原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义务是否转移 D.受让方的不同 2.租赁城市私有房屋,须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报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B ) A.登记 B.备案 C.批准 D.公告 3.某村民于1999年向村委会提出占用村内的空闲地建房的申请,经审核其符合用地条件,该用地申请的审批机关应该是(C) A.村民委员会 B.乡级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 D.省级人民政府 4.城镇居民按标准价(优惠价)购买公房后,其对所购房屋享有的权利是(C) A.所有权 B.使用权 C.部分产权 D.共有财产权 5.承租公有住房的,在租赁期内,房屋产权人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原租赁协议应 (B) A.终止履行 B.继续履行 C.重新登记 D.解除 6.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C) A.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 B.无偿收回地土使用权 C.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D.处以20%的罚款 7.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有(D) A.2个 B.3个 C.4个 D.5个 8.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实行(B) A.审批制 B.登记制(准则主义) C.申报制 D.备案制 9."三通一平"的三通是指(C) A.道路通、电力通、通讯通 B.道路通、上下水通、煤气通 C.道路通、电力通、给水排水管通 D.道路通、电力道、热力通 10.拆除临时建筑(D) A.不予补偿

学习小学数学需要动手实践

学习小学数学需要动手实践_数学论 文 新课标指出:“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动手实践作为一种数学学习方式是基于传统的数学教学存在的弊端而提出来的,传统的数学学习过程中学生学习的方式以被动接受为主要特征,这种学习方式必然造成学生参与学习过程的“无意识”,更造成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缺失,强调动手实践,即是让学生在亲身经历、亲身体验的过程中自主探究从而解决问题。 一、动手实践在数学学习过程中的意义 (一)激发学生的兴趣。 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所有智力方面的工作都依靠兴趣,学习的最好兴趣,乃是对所学材料的兴趣。”浓厚的兴趣是促进学生参与学习的前提,让学生通过动手实践参与数学学习,能很快的激发学生对学数学知识的求知欲。为了使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必须引导学生自己去观察,去实践,去思考,去探索,从而自行发现科学道理,体会探索知识的方法,品尝到探索成功的喜悦,更加激发出渴望参与学习的内驱力。例如:七年级下册平移,在研究平移的特征时,让学生找出几组对应点连成的线段,通过观察,度量它们的位置关系和长短关系,从而归纳平移的特征。学生动手实践,操作,思考,得到答案,不仅激发了他们的兴趣,提高了注意力,而且知识理解和掌握的很好。 (二)增加学生的体验。 布鲁纳的发现学习论认为:学生的学习过程包括实物操作、表象操作和符号操作三个阶段。而动手实践则在于

促成学生进行实物操作,学生在实物操作的过程中获得最直接的体验,而这种体验是最为宝贵的,它将为后两个阶段“表象操作”和“符号操作”作充分的准备。俗话说:“眼见百遍,不如手做一遍。”这与新课标提出“做数学”真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三)利于知识的生成。 高尔基曾说:“游戏是儿童认识世界的途径。”而在数学学习过程中,“游戏”应当与“实践”是等价的。任何一个规律,任何一个法则,都有它自身形成的过程,过去我们的教育只是注重了把这个规律、这个法则的结论告知学生,却忽视了规律、法则的形成过程,导致学生只记住结论,却不会探索道理,照此演化下去将最终缺乏探索新世界的精神;让学生动手实践便是让学生经历规律、法则的形成过程,从而达到知识在学生内心自然生成。刚才那个平移的实例其实就是很好的说明。学生在利用平移作图和解决问题时都有很好的效果,因为平移的特征他们印象特别深。 (四)培养学生的意识。 这里所谓意识指的是通过实践探索规律、认识世界的自觉意识,培养学生具备实践的自觉意识是数学教育的最高目标,这种意识一旦形成,将对学生的终身有益。但这种自觉意识的形成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实践的自觉意识源于长时间实践活动经验的积累,因此我们要努力的是把一个个数学学习过程变成学生通过实践自主探究的过程。例如:八年级下册在研究平行四边形的判定的时候,有位教师自制一个教具,把两根木条的中点定在一起,通过不停转动形成的四边形,问是否是平行四边形,学生利用三角形全等就可的到答案。教具不仅简单,学生通过教具的转

小学数学动手实践有效性的研究

小学数学动手实践有效性的研究 小学数学新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不能单纯的依赖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背景出发,向他们提供充分的从事数学活动和交流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索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与技能、数学思想和方法,同时获得广泛的数学活动经验……。”传统的小学数学教学弊端种种:形式缺乏直观性、趣味性;学生学习方式被动、单一;教师通常是用口头讲解,而不是从实际操作开始数学教学;学生在学习中缺乏感性认识,耗时多、效果差,致使一部分学生对学习数学产生厌烦心理。因此,充分利用学具教学,对学生加强动手操作,是现代的数学教学与传统的数学教学的重要区别之一。要改革传统的数学教学,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充分发挥数学学具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如何优化操作活动,发展学生思维,培养学生准确的数学语言表达能力,是我校校本教研重要课题,现就我校的具体情况发表几点建议: 一.操作前有准备 战场上有句古话:“不打无准备之仗”。操作之前,教师要为学生做好各种准备,这样才能保证操作的有效进行。 我觉得首先要做好操作活动前的“三准备”。

1、材料准备。准备的材料要有利于学生的充分操作和充分探究。比如《认识角》这一课,教师就为学生准备了小棒、吸管、纸条、棉线、纸等材料。这些材料的准备为学生在操作中进行不同的选择做一个角提供了可能。在《认识人民币》这节课中,教师既为学生准备了真的人民币,也为学生准备了复印的人民币。在上这节课时,我们教师都为准备面值不同、数量不同的人民币而烦恼。去年,我和胡老师在教学中就尝试用复印的方法做这样的教具。虽然第一次的工作量比较大,但是以后可以反复应用。试想,《认识人民币》这一课如果不让学生操作人民币,很多学习都是纸上谈兵。 2、知识准备。要使学生在操作活动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必须有一定的知识准备,才能使他们在已有知识与经验的基础上获得发展。比如:学习《认识角》,学生的知识准备就是对长方形、正方形、圆形、三角形等图形的认识。随着学生学习的知识的增多,知识的准备就会越发显得重要。 3、策略准备。也就是要建立健全的操作常规。它包括课前如何准备学具,课中如何倾听教师的指导,如何收拾学具等。而且操作往往和小组合作同时采用。在建立操作常规时,要选定小组长。小组长不仅要负责收拾材料,也要负责维持操作时的纪律。比如《认识人民币》这课,就有小组长带领学生操作的环节。策略的准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教师在平时训练时,要定好目标,循序渐进地促进学生良好操作策略的形成。 二.操作前有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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