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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穗府【1999】23号).pdf

广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穗府【1999】2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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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

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人群健康的基本条件,适合不同区域社会功能对环境质量的要求,配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根据不同保护对象,划分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一、制定区划的依据

制定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主要依据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十三条。

(二)《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三)《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九条。

(四)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五)HJ14—1996《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六)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各行业排放标准。

(七)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广州市环境保护规划。

(八)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污染气象条件,以及大气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

二、功能区分类

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以下简称一类区):主要是国家、省、市、县级市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以下简称二类区):主要是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一类区以保护自然生态和公众福利为主要对象,二类区以保护人体健康为主要对象。

三、各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范围是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

(一)一类区。

1、白云区。

一类区面积共138.1平方公里。包括: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新广从公路和机场专用铁路以东;同和路、沙河路以西;广深铁路、恒福路以北;磨刀坑公路以南的范围,面积34.8平方公里。

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广州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去规划范围。即:东至新村、茶山变电站、石壁神、老屋、贤庄;南至磨刀坑公路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接壤;西至磨刀坑、牛岭、红路、大山塘水库;北至瑚琏墩、新村的范围,面积约13.4平方公里。

罗岗风景区:罗峰寺及附近的果园区范围,东至岭头农场、大坑、大洞岭、周岭坳;南至289高地、径子、竹松、坑村、元贝、水西、燕山、风水坳;西至金峰园;北至班岭、高田、水声水、岭头农场的范围,面积21.1平方公里。

帽峰山森林公园和周围生态林区:东至白云区与增城市分界线;南至大岭头,幕

园、黄揽山、牛牯谭;西至和龙水库;北至狮岭、葫芦石、华坑的区域,面积68.8平方公里。

2、天河区。

华南植物园:华南植物园、华南植物研究所和火炉山的范围,面积6.7平方公里。

3、海珠区。

海珠果园区:洪安围、朝盛围、墩围、沙冲口、大围、胜利围、东头基、官洲、横枝沙、东丫围、南丫围、头围、二围、三围、新围、龙潭大围、新冲围、大洲围、北窖围、安成围等果园区,面积10.1平方公里。

4、番禺市。

一类区面积共26.4平方公里。包括:

番禺莲花山文物古迹保护区:莲花山公园及其以东滩涂,面积3.9平方公里。

番禺龙穴岛自然保护区:龙穴岛、较杯洲为中心的围海造地区域范围,面积约4.9平方公里。

番禺大虎岛自然景观与咸淡水鱼类产卵场保护区:大虎岛及其周围水域,面积7.6平方公里。

番禺大夫山森林公园:东至陈地岗、大石古、白狗岭、果合岗;南至称地岗、玉棠;西至双坑、大林山;北至屏山钟村公路的范围,面积6.4平方公里。

番禺滴水岩鸟类自然保护区:东至滴水岩苗圃场;南至番禺磷肥厂;西至番禺理工学院;北至番禺市公安局看守所的范围,面积3.6平方公里。

5、增城市。

一类区面积共116.8平方公里。包括:

增城大封门保护区:北、东以增城市与从化市、龙门县分界线为界;南至亚婆髻、牛牯嶂电站、横岭、背阴、白水寨水电站;西至大尖山的范围,面积74.5平方公里。

增城百花旅游度假区:以百花林水库为中心,东至木谭、田心、蒋村;南至鸡枕岭、蔗园面、竹山;西至葫芦顶、梅花顶;北至帽岭山、雾岭的区域,面积37.3平方公里。

增城金坑森林公园:东至扁石、金坑水库水坝、龙山村;南至广汕公路、宝石;西至以白云区交界线为界;北至216高地、扁石的范围,面积4.2平方公里。

6、花都市。

花都北部风景区和生态林区:包括芙蓉嶂风景区、梯面王子山保护区、九湾潭水库风景区、大岭顶生态林区和鸡枕山生态林区。该区域的南边界到肖子地、湾弓塘、大王岭、狮洞水库、百步梯、珠高布水库、芙蓉嶂、大坑坝一线,东、北、西方向至花都市的市界,面积共210.5平方公里。

7、从化市。

从化北部风景区和生态林区:包括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大岭山原始森林保护区、流溪河水库及国家森林公园、黄龙带风景区、吕田蓄能电站水库保护区和桃园、良口、吕田三镇的生态林、水源涵养林区。该区域的南边界至龙门坳、大尖山、桃源洞、云台山、黄竹田一线,东、北、西方向至从化市的市界,面积共868.5平方公里。

(二)二类区。

广州市除一类区之外的区域。

(三)广州市各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区域边界,以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在1:5万地形图上标出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布图》界线为准。

四、执行标准。

各类功能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分别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中规定的各项污染物不允许超过的浓度限值,一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一类区禁止新建、扩建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生产设施。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规定执行。

五、附则

(一)本区划颁布后,由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面积大于4平方公里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应纳入一类区管理。

(二)本区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区划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图

二、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图(八区部分)

三、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图(番禺部分)

四、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图(增城部分)

五、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图(花都部分)

六、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图(从化部分)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要节日期间统筹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要节日期间统筹安排市领导活动的通知(2007)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穗办[2007]13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1.29 【实施日期】2007.11.2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改进重要节日期间市领导活动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要节日期间统筹安排市领导活动的 通知 (穗办〔2007〕13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7〕1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活动安排和精简文件的意见》(穗办〔2007〕10号)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

今后重要节日期间需要统筹安排的市领导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活动的范围 统筹安排活动,是指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七一”、“八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有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及市纪委副书记参加的、有重要影响的活动。一些特殊性或临时性的活动和市直部门、基层单位邀请市分管领导参加的活动,不列入本统筹安排的范围。 二、统筹安排活动的时间和项目 (一)元旦期间。 1.新年音乐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主办。承办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拟邀请领导:省有关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及市纪委副书记,市的部分老同志。参加人员范围: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局以上单位主要领导;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曾获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嘉奖的劳动模范以及青年、妇女、教育、科技界先进人物代表。 2.广州市各界人士新年茶话会。主办单位:市政协。拟邀请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及市纪委副书记,原市六套班子领导和享受副省级单项待遇以上的老同志。参加人员范围:市政协委员,市各民主党派、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二)春节期间。 3.慰问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困难农户、劳动模范、农民工和民政优抚对象。主办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拟邀请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纪委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慰问对象:我市各类困难企业及各类企业中的困难职工(含下岗工人)、困难农户、省市劳动

1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 <查看评论>大洋新闻时间: 2012-10-19 来源: 广州日报 (2012年9月19日)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省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以新型城市化推动广州科学发展 1.重大意义。 广州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是探索特大型城市科学发展的创新实践,是遵循世界城市发展规律、破除“增长停滞魔咒”和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积极探索,是推动城市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同步发展的重要途径,是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新期待的根本要求,是新形势下全面提升领导城市工作能力的现实需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群众生活显著改善,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但必须清醒看到,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逐渐凸显,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新挑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民生幸福为主旨,继续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敢于先

行先试,促进城市发展从“重物轻人”向以人为本、把人民的幸福作为最高追求转变,从拼土地、拼汗水、拼资源向拼人才、拼知识、拼创新转变,从城乡二元分割向城乡一体发展转变,从城市“摊大饼”式的外延扩张向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型的集约高效城市发展格局转变,从“千城一面”向更加注重传承岭南优秀文化、凸显城市特色转变,从全能型政府向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的善治模式转变,努力闯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广州特色的科学发展新路,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2.目标定位。 广州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要紧紧围绕满足人的需求、提升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牢固树立低碳、智慧、幸福的城市发展新理念,强化人才、知识、创新的发展新动力,把握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战略性发展平台“三个重大突破”新抓手,优化“一个都会区、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的城市空间新布局,打造花城绿城水城的生态城市新品牌,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创造绿色健康、文明和谐的幸福新生活,把广州建设成为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到2015年,新型城市化发展实现大提升,科学发展实力明显增强,民生福祉明显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1)综合经济实力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国际商贸中心功能明显提升,国家创新型城市率先建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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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 7 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第13届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张广宁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3届28次常务会议决定对《广州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文中的“技术监督部门”修改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县级市技术监督部门”修改为“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 二、第十八条中的“应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修改为“应当在有效期满之日前30日内”。 三、第十九条中的“应当在有效期满之日起30日内”修改为“应当在有效期满之日前30日内”。 四、第二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理:(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一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该办法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 广州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1997年2月2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发布根据2008年1月1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加强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管理,准确反映组织机构的信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组织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各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本办法所称的组织机构代码,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赋予本市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不变的标准代码标识。

政府办公室政务与事务的区别

政府办公室政务与事务的区别 职责:(一)负责县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三)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社会法人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六)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七)负责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重要突发事件、重大灾情和重大事故。(八)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服务。(九)围绕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十)负责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与提案办理工作。(十一)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十二)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县政府办公室归口单位的管理工作。(十三)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工作职责:一、县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负责协调、督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实施;负责县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和县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协助县领导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编写县政府大事记等工作。二、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上级机关交办件、批办件,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件,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等。三、秘书一科负责会务、大型活动联络、重要接待安排;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办公室内部文电收发、传阅工作;负责上传下达及综合协调办公室内部事务等工作。四、秘书二科负责工业、乡镇企业、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商贸、质量技术监督、邮政、电信、煤炭、电力、石油、供销、粮食、盐业、工商等方面的调研、文电、会务、督查等工作。五、秘书三科负责农业、农村、移民、农产品加工业、防汛抗旱救灾、地质灾害防治、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老促会、烟草、林业、水利水电、气象、农村能源、畜牧等方面的调研、文电、会务、督查等工作。六、秘书四科负责信访维稳、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管、物价、统计、发展环境、电子政务、人民武装、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预备役高炮、法制、税务等方面的调研、文电、会务、督查等工作。七、秘书五科负责公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消防、武警、民政、老龄、环保、外事侨务、金融保险、招商、旅游、民族宗教、对外开放等方面的调研、文电、会务、督查等工作。八、秘书六科负责科技、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卫生、广播电视、档案、方志、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调研、文电、会务、督查等工作。九、文书科负责文件收发、登记、审核、分办、传阅、转办、核稿、用印、清退、立卷、归档、销毁和明传电报、密码电报、电子邮件传阅、分办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及保密等工作。十、机要科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夜间值班、电信网络管理、本级政府明传电报和电子邮件收发、机要保密等工作。十一、调研科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部分重要讲话,对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为县政府决策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参阅件》的编发,参与县政府重要文件的起草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政务信息,管理和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长阳政务信息》编发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监察、审计、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服务清江流域开发等方面的调研、文电、会务、督查等工作。十二、政工科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工教育、老干部、普法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联系县政府驻外机构等工

2020年番禺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

2020年番禺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 申报指南 一、发布依据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番发〔2016〕11号)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番禺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支持制度>和<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的通知》(番组〔2016〕99号) 二、适用范围 2020年在商贸服务、金融保险、通用设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汽车、电子电器、灯光音响、珠宝首饰、都市型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引进并支持一批领军人才(团队),引进支持创业领军团队和创新领军团队各不超过7个。对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技术与产品创新中取得突出贡献的企业,对已完成研发、技术成熟度高、产品或技术已直接投入疫情防控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同时,预留一定名额用于番禺新引进项目。 三、申报条件 申报创业领军团队和创新领军团队需分别具备下列条件,对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港澳创新创业团队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一)创业领军团队 申报人是已在或拟在番禺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创业团队。申报单位是创业团队所在的企业。申报人应遵纪守 —1—

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创业领军团队是指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善于吸附和转化前沿技术成果、善于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所创办企业能够经受住市场考验,具有高成长特点,带动番禺区重点产业发展,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创业团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架构清晰,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均拥有申报单位股份,其中团队带头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 2.团队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准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有相对成熟的产品和相对完善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3.团队已在番禺区注册创办企业,企业成立或迁入番禺时间不超过5年(即注册时间在2015年5月31日后,生物医药类企业不超过10年),或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完成企业登记注册。企业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均不低于500万元,企业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4.团队成员须在番禺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或承诺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后,团队成员在番禺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对落户番禺的港澳创业团队成员可以适当放宽。 (二)创新领军团队 申报人是在番禺区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中工作的创新团队。申报单位是在番禺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 —2—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大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推进大数据的发展与应用,有利于广州提高产业集聚、科技创新、政府治理等方面的能力,对全力打造“三中心一体系”,进一步强化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和《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精神,加快我市大数据的发展与应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定位,以资源统筹、共享、开放为切入点,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通过释放政府数据红利,重点助力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和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优势、新动力,为我市建设枢纽型网络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通过政府数据开放及应用引领,到2020年,打造出具有广州特色的大数据产业体系,成为全国大数据应用先行区、大数据创新创业示范区、大数据产业核心集聚区,同时,实现大数据与产业发展、政府治理及科技创新的紧密结合,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大数据强市。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大数据基础设施,强化发展支撑能力。 1.加快政府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广州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承载市政府信息化平台及政府大数据应用。建设全市政府数据汇聚平台,完善政府信息资源库,实现政府基础数据统一归集。建设政府数据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归集并分析处理政府、行业领域可用数据资源,促进政府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的高效流通和充分利用,支撑社会各行业的发展。建设大数据产业服务平台,整合各方资源,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加快产业优化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政务办牵头) 2.加快社会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的技术、资源优势,合理布局和集约化建设一批企业数据中心,加速推进中国移动南方基地、中国电信亚太信息引擎、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等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建成面向全国乃至亚太地区的云计算公共平台和大数据处理中心,保障城市基础功能及战略定位。支持和鼓励公共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建设面向商贸、汽车、新材料、金融保险、精细化工、重大装备、现代物流、生物健康等行业领域的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强化行业大数据服务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 3.加快大数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统筹政府、高校、市场等资源优势,建立大数据研究院,打造国际领先的大数据教育、科研创新和创业平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及相关研究机构,建设一批大数据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和应用中心。发展创客空间、开源社区、社会实验室、智慧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支持种子期、初创期大数据领域中小微企业发展。(市科技创新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及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流通,释放重要生产力。 1.加快政府数据汇聚共享。依照《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要求,推进政府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制定完善政府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利用等标准规范,逐步实现政府数据向政府数据汇聚平台归集,实现一数一源。开展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绩效评估,加快市区两级政府数据资源的交换与共享,提高政府服务监管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 2.释放政府数据红利。综合利用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数据汇聚平台、数据综合应用管理平台,以多种形式,安全、公平地对社会开放交通、人口、旅游、规划、医疗、教育、文化、商务、信用等方面的政府数据资源,鼓励社会对政府数据资源进行增值利用,实现以数据资源吸引龙头企业落户、以数据资源扶持产业发展、以数据资源带动行业创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3.鼓励社会数据共享共用。开拓数据采集渠道,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整合相关资源,结合政府脱敏后的公共数据资源,为企业提供行业大数据服务,激发大数据领域的创新创业活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4.促进商业数据交易流通。健全数据交易流通的市场化机制,引导培育大数据公开交易市场,为企业提供在工具、技术、商业模式、融资、推广、数据交易、信息共享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探索开展大数据衍生产品交易,在跨境电商、航运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率先开展数据交易试点,促进数据流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委、金融局和广州港务局配合)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的 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穗办[2001]18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1.06.21 【实施日期】2001.06.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中层领导 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的通知 (穗办〔2001〕18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广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2000〕3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市县机构改革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粤组通〔2001〕40号)的精神,参照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做法,结合我市机构改革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积极稳妥地做好人员定岗分流工作,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竞争范围和对象 在市级机构改革中,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群团机关的中层领导职位全面实行竞争上岗。但专业技术性较强、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位,其岗位定员可采取“双向选择”、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单位领导班子决定的方式进行。 参加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人员,一般应是本机关现有同级职务人员和符合晋升资格条件的下一级职务人员(任副处级满两年、任正科级满三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55周岁以下。年龄在40周岁以上具有中专学历的现任正副处长(主任),允许参加同级职位竞争上岗。年龄的计算以2001年12月31日为线。 为有利于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参加竞争,对任正科级职务满两年或年龄在3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90号令)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90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17日市政府第14届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陈建华 2013年1月15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根据省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市开展了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的原则,大力清理、压减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对市场和社会能够自我调节的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对社会组织能够承担的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对各区、县级市政府能够实施的事项进行下放。经全面清理和严格审查,市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 60项、备案 18项,调整行政审批138项、备案29项,保留行政审批201项、备案67项,省或部委下放实施行政审批130项、备案5项,省或部委委托管理行政审批15项、备案2项。 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重管制向重服务、重监管转变,努力提

高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保留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在广州市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编码,规范管理。凡未纳入此次保留、调整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各部门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备案。凡新增、调整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负责实施的主管部门应及时报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公告,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管责任,确保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落实到位。同时,各部门要在门户网上公布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附件:1.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 2. 市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 3. 市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 4.省或部委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 5.省或部委委托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优化升级方案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优化升级方案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为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务服务大厅优化升级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对市政务服务大厅现有基础设施进行资源整合和优化升级,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政务服务大厅基础硬件设施,为实现“三集中三到位”“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奠定基础,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美化政务大厅办公服务资源配置。 1.优化前台服务窗口布局。结合“一窗式服务”改革工作需要,按照市场准入类、投资服务类、建设工程类、公民服务类等业务类别,对市政务服务大厅现有窗口资源进行分类整合,合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优化前台服务窗口布局,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美化服务环境,提供温馨服务。 2.优化后台办公区域布局。结合窗口单位集中进驻需求,对市政务服务大厅后台办公区域进行优化整合和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办公场地资源的空间利用效率,实现前台、后台无缝衔接,为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二)搭建“一号申请”办事服务平台。 1.建立排队叫号系统。建设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标识的实名认证排队叫号系统,将市政务服务大厅现有窗口吊牌同步调整为LED显示屏,并为窗口配备排队呼叫设备,为实现“一号申请”提供实体功能支持。 2.设置自助服务区。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开辟自助服务体验专区,集中放置网上办事自助服务终端、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排队取号机、自助查询机、银行ATM机等自助服务设施,为办事群众提供多样化的自助办事服务。 3.实现智能取号办事。建立完善多渠道智能取号功能,通过排队取号机、手机APP和网上办事大厅等实现现场取号、智能终端预约取号、网上办事大厅预约取号等多渠道的排队取号方式,并通过政务微信平台提供排队信息查询、办件速率分析等实时数据服务,使办事群众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智能化服务。 (三)打造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平台。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用户庞大、操作简单、传播快速等优势,积极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移动终端的效果展示优化及兼容适配,努力打造集办事、查询、信息推送为一体的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平台,为广大办事群众提供自助申报、进度查询等功能,着力提升办事群众通过移动终端使用政务服务平台的用户体验度,进一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 (四)集成实体政务大厅综合管理平台。

关于调整番禺区土地征收中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砖木结构一 等 外部装修处理,内部设备完善的庭院式或花园式房屋,室内水电设施齐 备;条形基础。 1020 二 等 一般外部没有装修处理,室内有专用设备的普通砖木结构房屋,有室内 水电设施;条形基础。 920 三 等 结构简单,材料较差,有室内水电设施;条形基础。765 简易结构一 等 结构简单,松皮屋,室内简单水泥地面,有室内水电设施;独立基础。600 二 等 结构简单,茅寮屋,室内简单水泥地面,有室内水电设施;独立基础。400 说明:1.拆除集体土地上房屋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 产权属证明文件作为补偿依据。 2.被拆除房屋因历史原因存在产权证不全或未完善房屋 所有权证的,依照《广州市农村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及 《〈广州市农村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 确定土地房屋权属给予适当补偿。 3.不能确认土地房屋权属但实际上由被拆迁人长期居住的房屋,由区国土房管分局根据当地农村实际情况认定后给予合理补偿。 4.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可结合《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穗国房字〔2007〕955号)相关条款执行。拆除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的,原则上给予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和安排土地重建,但拆除学校、幼儿园、村委办公楼等村集体公共设施的除外。拆除非本村村民的居住房屋,只可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5.已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的宅基地房屋,经村委会同意后,可以根据广州市政府“城中村”改造政策实行货币补偿,即视同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的房屋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减除办理出让用地手续应缴的相关税费后予以补偿。 6.已选择货币补偿的村民,日后不再享有村宅基地的分配权。 7.由村(居)委会或镇(街)统建、村民自建方式建设安置房,具体的建设标准需经区基建办核定。安置区建设以实报实销形式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以招标方式进行,所需费用由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具体以征地项目补偿及安置方案为准。 8.各种结构房屋的补偿面积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合法补偿面积。 9.被拆迁人只有一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且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按人均25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偿。 10.特殊房屋(如祠堂等)的补偿可委托具备房屋拆迁评估 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重置)评估确定。 11.违章建筑、超期的临时建筑,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 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建、抢搭的建(构)筑物,及其它 不合法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不列入补偿范围。拆除未 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残值补偿。 12.飘块计价原则(混凝土材料):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 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米时,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 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2.1米以内的不计算。雨篷若 按均厚100mm考虑,价格为160元/平方米。

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

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 穗府〔2009〕5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着力推进我市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现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省“三旧”改造工作指示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旧”改造是在当前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拓展建设空间、保障发展用地的重要途径,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建设宜居现代城市的必然要求。为推进该项工作,省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在补办征收手续、补办农用地转用手续、补办供地手续、土地出让收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土地,以及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的处理等六个方面实现了“突破”,为我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提供了历史性契机。对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若干意见》,深刻领会省“三旧”改造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推进“三旧”改造的思想认识,增强抓好“三旧”改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掌握“三旧”改造工作目标、原则和总体要求,切实把“三旧”改造工作摆上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使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二、严格掌握好“三旧”改造政策范围,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三旧”改造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诸多方面的利益。为此,省政府文件对“三旧”改造的范围及享有的政策条件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各级、各部门推进“三旧”改造的依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科学制订出台符合广州实际的“三旧”改造专项政策,合理确定“三旧”改造范围,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城市形象提升和功能完善、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对申请列入“三旧”改造范围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逐一进行对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能列入,对已列入“三旧”改造的项目,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改造方案,执行好省政府文件规定的政策措施,确保省“三旧”改造政策不滥用,使重点改造项目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三、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加快完成改造任务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 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府办函[2017]189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10 【实施日期】2017.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7〕18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参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做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调整广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协调各区、各市直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

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单位及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政务公开的市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协助分管政务公开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政务公开的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及职责如下: 市府办公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并督促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机制,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分工推进所负责的工作。 市编办:组织督促各单位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的梳理和公开。 市保密局:组织指导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发生泄密事故。 市发展改革委: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做好宏观政策的发布和解读。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做好我市重大产业政策的发布解读,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和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设工作。 市教育局:推进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做好与教育相关的舆情处置应对。 市科技创新委:做好科技创新政策公开和解读。 市公安局: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办事项目公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以及我市治安、交通管理等涉警舆情处置应对。 市民政局:做好城乡低保、救助、养老等信息公开和舆情处置应对。 市司法局: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公开,将重要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纳入普法宣传工作。 市财政局: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公开,组织指导督

广州市行政调解规定

广州市行政调解规定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0.30 【实施日期】2015.01.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09号) 《广州市行政调解规定》已经2014年10月8日市政府第14届1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建华 2014年10月30日 广州市行政调解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调解活动,依法解决争议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调解,是指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通过协调和劝导,促使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纠纷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调解活动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市、区(县级市)政府法制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调解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条行政调解应当遵循谁主管谁负责,依法调解与依法处理相结合,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开展行政调解活动的必要工作条件。 行政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 行政调解不得收费。 第二章行政调解范围和管辖 第七条行政机关可以对下列争议纠纷进行调解: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调解的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裁决或者调处的民事纠纷;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行政管理有直接关系的争议纠纷。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决定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 改革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字[2011]8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30 【实施日期】2011.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决定 (穗字〔2011〕8号 2011年3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推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区(县级市)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巩固亚运城市建设管理成果,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关于富县强镇、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工作部署,现就推进我市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作出如下决定。 一、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经过多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调整优化市、区(县级市)事权划分,行政运行

机制规范有序,政府职能全面有效履行,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2010年,通过举办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城市基础建设和环境建设迈上新的台阶,进一步提升了广州在国内外的影响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市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要求仍然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市与区(县级市)职责不清、权责脱节,以及财权与事权不对等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条块关系不顺,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区(县级市)政府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势在必行。通过改革,进一步消除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充分释放区(县级市)发展潜力,提升我市后亚运时期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实现城市发展和改善人居环境共赢的发展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机制为重点,切实扩大区(县级市)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区(县级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我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1.重心下移,放收结合。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切实做到对下放权、让权;严格控制留权、收权。充分调动区(县级市)政府的积极性,形成能放则放、放收结合、以放为主的管理理念。

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管理规定

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管理规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5号 《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12月6日市政府第15届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温国辉 2019年4月10日 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信息共享,促进政务信息有效利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广州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政务部门间共享政务信息的行为,适用本规定。 中央国家机关、省直机关派驻本市的机关或者派出机构参与本市政务信息共享的行为,可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金融、电信、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法共享政务信息的行为,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政务信息,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等。 本规定所称政务信息共享,是指政务部门间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本规定所称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是指为政务部门之间政务信息共享提供支撑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政务信息共享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原则上应当予以共享。涉及国家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规范共享。各政务部门应当按照履行职责的需要,依据程序规范和技术规范实施政务信息共享,做到及时完整、无偿提供、合法使用。 (三)高效便民。各政务部门应当加强基于政务信息共享的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降低办事门槛,提高服务水平,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保障安全。各政务部门和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务信息共享安全的制度保障和技术保障,确保政务信息共享平稳、有序进行。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信息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与政务信息共享有关的重大问题。 市、区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信息共享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建设本级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编制、维护本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政务信息共享目录,管理政务信息共享基础设施,会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会同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明确政务信息的采集和提供责任部门,定期对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进行监督评估。 第六条各政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政务信息采集、核准、更新、共享以及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维护工作,并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的有关规定,合法使用所获取的共享政务信息。 各政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共享工作管理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和实施机构,各政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务信息共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各政务部门的政务信息采集、目录编制、交换共享、运行维护等政务信息共享全流程工作经费,纳入本部门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费用,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章政务信息共享目录 第八条各政务部门应当根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要求,编制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报送本级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本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修订或者行政管理职能发生变化的,各政务部门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更新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报送本级政务信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成立庆典仪式上讲话-最新范文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成立庆典仪式上讲话-最新范文 同志们:? 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经过各有关部门的紧张筹备,今天正式启动运行了,这是我市推行“阳光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营造良好环境的具体体现。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表示热烈祝贺!市政府政务大厅既是政务公开的一个窗口,又是政府与各方投资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也是进一步实现“服务型”政府的实践和探索,工作目标是以建立科学规范、廉洁高效、公平公正、监管有力的行政审批制度为重点,以简化程序、讲求时效、规范收费、营造环境为手段,以公开政务、招商引资、方便群众、释疑解难为内容,实行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全过程公开,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机制,尽可能地为人民、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首批进驻大厅的13个部门,都是具有一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各部门经过分析、筛选,把与项目审批、证照办理、便民服务有关的53项服务事项纳入大厅统一开展窗口服务,并实行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政策依据、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六公开”,接受社会和人民的监督,充分说明,政府职能在逐步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推进,政府就是服务的形象逐渐深入人心。希望各部门要与大厅办公室密切配合,进一步研究,如何把大厅向社会公示的服务项目落到实处,如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最短的时间、最简捷的过程、最完美的结果,达到人民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的目的,真正使政务大厅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建立一种信息通道,一方面,促进政府各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窗口服务,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增强相互了解和信任,消除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某些误解,也使一些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肩负的责任重大而光荣,你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既代表各部门的形象,同时也代表市政府的形象,大家一定要有全局观念,大局意识,要模范执行大厅的规章制度,接受监督管理,要认真坚守岗位,勤奋学习,依法行政,兢兢业业搞好诚信服务,要既来之,则安之,恪尽职守,当好公仆,为人民服好务,站好岗,绝不能抱有应付差事的思想,在大厅躲清闲,混日子,要有在大厅干一番事业的心理准备和具体行动。各部门要对驻厅人员多关心、多支持、勤过问,大厅办公室要高标准、严要求,凡来大厅的工作人员必须是思想品德好,业务过得硬的骨干力量,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不能随时(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ttzycom查看)调整,评先、创优、晋级要以大厅考核为主要依据。希望大厅窗口的所有工作人员都争当优秀公务员。?政务大厅办公室,作为协调管理机构,要团结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内抓管理,外塑形象,规范办公,文明服务,要进一步协调好进厅各部门的工作关系,监督驻厅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严格考核管理,力争把政务大厅办成一个“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文明服务窗口,为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发展经济,营造良好的环境,为努力实现“三增一稳”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政务大厅的工作,同时,也祝愿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越办越规范,越办越红火!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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